郑州航院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教学组织实施细则实践教学大纲规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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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航院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教学组织实施细则实践教学大纲规范

1郑州航空管理硕士专业学位教学大纲编写规范

郑州航空管理XX专业学位

硕士研究生实践教学大纲

(大纲正文小四号字体,行距1.5)

大纲编号:

共9位数——2+两位数的院系代码+四位数的专业学位学科代码+两位数的顺序号

(院系代码:

01会计、02工商管理、03经贸、04信息科学、05管理工程、06机电工程、07外国语、08法、09土木建筑工程、10计算机、11理、12人文社会科学、13电子通信工程、14艺术设计、15航空工程、16民航、17物流、18思想政治理论教学部、19体育教学部)

教学类型:

必修环节

适用对象:

XXX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材料工程硕士需写明适用于哪个领域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学分:

7学分

一、实践教学目的及意义

二、实践教学的基本内容

(一)总体实践内容

(二)分阶段具体实践内容

1.应用研究实践

2.专业调查实践

3.业务实习实践

(三)全部实践环节的最终成果

三、实践教学的基本要求

四、实践教学的教学组织

五、实践教学的进度安排

六、实践教学的过程控制

七、实践教学的考核评价

(一)考核方式

(二)环节考核

(三)答辩考核

(四)专项考核

(五)综合考核

(六)考核要求

八、说明

一、实践教学目的及意义(一级标题小四号黑体加粗)

正文四号宋体,下同

二、实践教学的基本内容

(一)总体实践内容(不少于8条):

1.

2.

3……

(二)分环节的具体实践内容

各培养院(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以下教学实践的次序安排,或拆分某一环节的时间安排,但不得减少每个环节对应的实践总体时间和结果要求。

1.应用研究实践(2学分)

实践方式:

分散或集中(需明确其中一种)。

由培养院(部)或导师组织研究生从事科研活动。

实践地点:

校内的科研机构、科研实验室、创新研究基地等研究平台,应写出具体平台名称。

实践时间:

为期5个月(应在第三学期结束前完成)。

本环节原则上应保持研究工作与理论教学工作的时间不交叉,具体实施时间由培养院(部)和指导教师根据实际情况,集中或拆分时间安排。

实践内容:

开展参与导师相关科研项目的调查、测试、实验、计算、分析、探索、案例分析与设计等工作(培养院(部)可细划具体内容,或指定学科专业领域的项目)。

实践成果:

(1)完成规定的实践任务,XXXX能力得到全面锻炼和提高;

(2)研究生撰写实践教学周记,不少于16篇(每篇周记不少于500字);

(3)研究生结合导师的要求和安排、学位论文的内容,经济管理类研究生撰写一篇不少于4000字应用领域的学术论文,并投寄期刊。

2.专业调查实践(1学分)

实践方式:

由培养院(部)或导师组织研究生从事专业调查活动。

实践地点:

培养院(部)统一指定或分配导师组织的校外被调查单位(培养院(部)应对被调查单位的性质、规模和业务类型提出总体性的要求)。

实践时间:

为期1个月(安排在第二学期结束后的暑期内)。

本阶段原则上应保持专业调查工作与理论教学工作的时间不交叉。

实践内容:

培养院(部)在此应规定专业调查的题目或领域指南,同时规定研究生应完成调查内容的数量。

实践成果:

(1)研究生撰写实践教学周记,不少于4篇(每篇周记不少于500字);

(2)研究生撰写一篇不少于4000字的专业调查报告(导师负责对该报告检测,文字重合率不得高于20%)。

3.业务实习实践(4学分)

实践方式:

集中组织。

原则上由培养院(部)统一组织开展业务实习工作。

原则上不得采用自行联系实践单位的分散方式。

如研究生自行联系就业目标单位开展业务实习的,应事先经得所在培养院(部)的批准。

实践地点:

本培养院(部)协议建设的实践教学基地、创新培养基地或协议设立的企业研究生工作站。

实践时间:

为期6个月(应第四学期开学前完成)。

实践内容:

(此处应围绕本专业设计若干岗位实践业务板块的实习内容)

实践成果:

(1)完成规定的实践任务,XXXX能力得到全面锻炼和提高;

(2)研究生撰写实践教学周记,不少于20篇(每篇周记不少于500字);

(三)全部实践环节的最终成果

研究生完成应用研究实践、专业调查实践、业务实习实践三个环节的工作后,应及时撰写一篇不少于5000字的实践教学总结报告,全面反映实践内容、总结实践成果、归纳实践收获,作为进行实践教学综合评价的重要依据。

研究生最终需要提交以下实践教学资料:

1.郑州航空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教学个人实施计划书;

2.郑州航空管理硕士专业学位实践教学综合考核手册(含各环节实践教学考核结果、重要指导事项、实践教学周记);

3.应用研究环节实践成果:

不少于4000字的应用领域学术论文及查重检测报告,或已发表的论文、成果奖励、发明专利等;

4.专业调查环节实践成果:

少于4000字的专业调查报告及查重检测报告;

5.整体实践教学总结报告(不少于5000字);

6.与实践教学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突出表现证明等)。

以上材料应同时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内提交(实证材料提供扫描件)。

注意:

完成以上各阶段的大纲撰写以后,应该汇总编制“XXXX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教学内容及结果要求汇总表”,格式见表1)。

表1XX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教学内容及结果要求汇总表

(制表字体全部为5号宋体,单倍行距)

实践环节

实践时间

学分

实践内容

实践地点

实践成果

1

应用研究

5个月

2

2

专业调查

1个月

1

3

业务实习

6个月

4

 

三、实践教学的基本要求(各培养院(部)可以自行调整下面的要求内容)

(一)认真阅读实践大纲和实践指导书,依据实践指导书的内容,明确实践任务。

(二)实践期间必须严格遵守所在单位的一切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按时作息,不迟到、不早退、不误工。

(三)尊重所在单位人员,服从指导老师的工作安排,虚心学习,礼貌待人,注意搜集积累资料数据,顺利完成实践任务。

(四)实践期间要严格遵守安全操作制度,随时注意安全,防止发生事故。

(五)在外实践要自觉维护自身形象,维护学校形象。

(六)实践期间原则上不准请假,特殊情况要取得指导人员和学校导师的同意。

(七)实践期间违反纪律者,将根据其情节的严重程度按学校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并取消其实践成绩。

(八)实践期间应在每一环节结束后由指导教师和实践单位进行考核评价、成绩评定,作为实践教学综合考核的成绩计算依据。

(九)实践期间应严格按照实践教学综合考核手册要求撰写不少于40篇的实践教学工作周记、不少于15次的重要指导事项记录、不少于4000字的专业调查报告、不少于5000字的实践教学总结报告,保留好实践期间重要科研成果证明和重大贡献证明文件,返校后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以便评定实践成绩。

(十)撰写的各种报告材料不得抄袭、剽窃,否则按照学术不端行为处理。

四、实践教学的教学组织

专业实践采用集中实践与分段实践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应用研究实践环节的组织方式

(二)专业调查实践环节的组织方式

(三)业务实习时间环节的组织方式

如果由学生自行联系就业目标的企事业单位,由学校导师对研究生实践单位具体把关(原则上这一条可以允许,但必须明确是研究生就业的目标单位)。

说明:

各培养院(部)不得放任研究生自行联系实践单位的组织方式

五、实践教学的进度安排

学生在考取研究生之前在专业方向上工作过的,专业实践时间可半年;以应届本科生或其他身份考取研究生的学生专业实践不得少于一年。

(一)成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教学工作领导小组(第一学期9月底之前);

(二)制定或修订实践教学大纲(第一学期10月底之前);

(三)制定或修订实践教学实施方案(第一学期10月底之前);

(四)召开全体研究生实践教学动员大会(第一学期11月底之前);

(五)填报实践教学个人实施计划(第一学期11月底之前);

(六)开展应用研究实践工作(为期5个月,应在第三学期结束前完成);

(七)开展专业调查实践工作(为期1个月,安排在第二学期结束后的暑期内);

(八)开展业务实习实践工作(为期6个月,应第四学期开学前完成);

(九)实习返校并收交实践教学总结与考核材料(第四学期3月10日之前);

(十)开展实践教学考核(第四学期3月20日之前);

(十一)实践教学总结工作(第四学期3月31日之前)。

六、实践教学的过程控制

(一)计划控制

研究生在实践教学开始之前应认真填制“郑州航空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教学个人实施计划书”,并经审核后方可实施,后期实施应严格执行计划。

(二)过程记录

研究生在实践教学工作期间,应在“郑州航空管理硕士专业学位实践教学综合考核手册”中及时填制导师沟通的重要指导事项(不少于15次),以及各环节实践教学周记(不少于40篇)。

(三)总结控制

1.研究生在应用研究实践环节结束后应撰写一篇与本学科专业有关用于公开发表的科研论文作为成果总结;

2.研究生在专业调查实践环节结束后应撰写一篇专业调查报告作为成果总结;

3.研究生在全部实践教学结束后,应撰写整体实践教学总结报告,真实反映实践内容和实践收获。

(四)巡查控制

各培养院(部)应对研究生实践教学各环节定期跟踪巡查,及时发现、改进实践教学中存在问题。

(五)考核控制

研究生在实践教学每一环节结束后,应由指导教师和实践单位对本阶段情况进行考核评价。

全部实践教学工作结束后由培养院(部)进行综合考核。

七、实践教学的考核评价(各培养院(部)不得修改以下的考核方法、标准但可以根据本学科专业特点调整以下的考核内容)。

(一)考核依据

1.实践教学综合考核手册;

2.实践教学各环节的论文或总结报告;

3.各种业绩证明材料;

4.文字重合检测报告。

(二)考核方式

1.环节考核:

各环节的实践教学工作结束时,由导师或实践教学单位应分别对本环节研究生实践教学情况进行考核和成绩评定;

2.答辩考核:

由培养院(部)领导工作小组安排专家,在实践教学结束后对研究生组织答辩进行考核;

3.专项考核:

由培养院(部)或导师在实践教学工作全部结束后,对研究生提交的实践教学总结报告进行考核;

4.综合考核:

由培养院(部)实践教学工作领导小组对上述环节考核、专项考核、答辩考核、重要指导事项记录、实践周记、特殊表现和学术不端情况情况进行综合评议。

(三)环节考核

1.应用研究实践的评价考核

由导师根据研究生开展应用研究的参与程度、研究贡献和研究成果为依据进行考核评价。

考核方法和标准见表2:

表2应用研究实践考核表

评价内容

评分标准

评分

1.参与时间(10分)

9-10分

全程

6-8分

多数时间

5分及以下

很少时间

2.资料收集(10分)

9-10分

全面

6-8分

较全面

5分及以下

相当欠缺

3.解决问题(30分)

25-30分

有效、准确

19-24分

较有效、准确

18分及以下

方法不正确

4.创新能力(20分)

16-20分

创新观点科学

12-15分

有创新观点

11分及以下

无创新观点

5.任务完成(30分)

以科研成果为标志

24-30分

C类以上论文

或主持厅级项目

或发明专利

或厅级一等成果

或出版专著

18-23分

D类期刊论文

或省级会议论文

或主持校级项目

或其他知识产权

或厅级三等成果

17分及以下

仅有4000字论文稿,但未发表或未取得其他成果

合计(满分100分)

导师考核意见

 

2.专业调查实践的评价考核

由导师根据研究生提交的不少于4000字调研报告内容,对研究生开展专业问题开展调查研究的重视程度、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以及调研效果为依据进行考核评价,包括考核意见和成绩评定。

考核方法和标准见表3:

表3专业调查实践考核表

评价内容

评分标准

评分

1.参与时间(10分)

9-10分

全程

6-8分

多数时间

5分及以下

很少时间

2.分析问题(30)

24-30分

归纳准确

条理清晰

18-23分

有一定条理和必要的总结归纳

17分及以下

未有效梳理调研问题

3.解决问题(30分)

24-30分

解决调研对象单位问题或技术

18-23分

得到调研对象单位的认可,但决问题方法或途径不明确

17分及以下

未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或途径

4.任务完成(30分)

一篇4000字调研报告

24-30分

调研成果被采用或公开发表

18-23分

完成较好

17分及以下

没有实现调研目标

合计(满分100分)

导师考核意见:

3.业务实习实践的评价考核

由校外实践教学单位和校外导师对研究生在实践教学基地的表现、业务水平和操作技能,以及对教学基地的实际问题解决能力、实际效果为依据进行考核评价。

实践考核方法和考核标准见表4:

表4业务实习实践考核表

1.评分表(请负责考核的教师在对应分数栏内划“√”,合计不超过100分)

目的和态度

大纲完成和实践计划执行

业务操作和职责胜任能力

遵守实习纪律

实践效果

合计

20

18

16

14

20

18

15

12

30

27

24

21

15

13

11

9

15

13

11

9

2.实践单位指导教师意见:

3.实践单位考核意见

(四)答辩考核

实践教学工作全部结束后,各培养院(部)应对每一名研究生的实践教学情况组织答辩考核。

评价方法和评价标准见表5:

表5实践教学答辩考核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评价依据

满分

得分

备注

答辩资料

5分

材料完整规范

实践教学实施计划书

实践教学综合考核手册(含各种考核评议表和实践教学周记)

应用研究完成在实践教学结束前公开发表的研究成果

专业调查报告(不少于4000字)

实践教学总结报告(不少于5000字)

各种成果和获奖的实证材料和复印件

5分

缺一项扣1分

答辩技巧

20分

基本仪态

仪表和礼貌两个方面

2分

情况介绍

总体实践情况介绍简明扼要守时

5分

问题回答

必答问题表述清晰程度和解答正确程度

8分

临场应变

临时问题应答情况

5分

答辩内容

75分

实施计划

计划的完善性、可操作性

自行选择单位时所选单位的适当性

15分

问题处理

发现实践问题的敏感性

解决实践问题的有效性

20分

实践过程

实践过程记录的完善性

实践过程内容的丰富性

业务和岗位职责的胜任程度

实践工作方法技术的创新性

实践纪律的遵循性

25分

实践效果

实践教学总结的收获程度

实践能力的提高程度

15分

合计

答辩组考核意见:

(五)专项考核

由导师根据研究生提交不少于5000字实践教学总结报告进行考核并签署意见。

具体考核内容和标准见表6:

表6研究生实践教学总结报告专项考核表

评价内容

评价标准

满分

得分

1

格式形式

(1)不少于5000字;

(2)内容真实,书写工整、无错别字,格式符合学校规定;

10分

2

基本内容

(1)客观、完整地反映实践过程和内容;

(2)实践过程有效帮助学位论文工作获得第一手资料。

70分

3

收获体会

总结全面,收获丰厚,体会深刻。

20分

导师考核意见:

(六)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性质要求:

综合考核工作由各培养院(部)专业实践教学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研究生在各阶段实践教学情况进行全面、客观评价,定性给出整体性的综合评价意见,并按照百分制评定综合考核成绩,作为研究生申请学位、毕业资格审核的重要依据。

综合考核成绩构成:

(1)实践教学的环节考核成绩(占50%,其中:

应用研究实践考核占15%、专业调查实践考核占5%、业务实习实践考核占30%)

(2)实践教学的答辩考核成绩(占30%)

(3)实践教学的专项考核成绩(占20%)

(4)附加和扣减项目成绩(根据重要指导事项、实践周记、特殊表现和学术不端情况对总分直接附加或扣减):

研究生实践教学综合考核成绩=应用研究实践考核成绩×15%+专业调查实践考核成绩×5%+业务实习实践考核成绩×30%+教学实践答辩考核成绩×30%+实践教学专项考核成绩×20%±和扣减项目分

该计算公式可用下表7表示:

表7研究生实践教学综合考核表

考核依据

得分

权重

折合综合考核成绩

应用研究实践考核成绩

15%

专业调查实践考核成绩

5%

业务实习实践考核成绩

30%

教学实践答辩考核成绩

30%

实践教学专项考核成绩

20%

小计

100%

合计(实践教学综合考核成绩)

说明:

附加和扣减项目分(在最后总分基础上)

(1)重要指导事项不少于15项,每少一项扣1分;

(2)实践教学周记不少于40篇,每少一篇扣1分;

(3)实践期间有重大突出表现并有证明支持,可以根据情况加分,最终总分不得超过100分;

(4)实践期间有重大违纪违法行为造成负面影响的,可以将总分减至60分以下,直至0分;

(5)应用研究论文、专业调查报告、实践教学总结报告存在抄袭、剽窃行为或重合率≥20%的,可以将总分减至60分以下,直至0分。

(七)考核要求

1.考核人员应保持客观、公正原则;

2.认真审查研究生提交的各种实践教学记录、文件证明等资料;

3.对于重要事项应向研究生质询或与实践单位询证;

4.发现弄虚作假、重大违纪违法、学术不端等情形应向领导小组写出书面报告。

八、说明

本规范用于指导、规范各培养院(部)根据专业特点进行大纲的编制,并在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习的第一学期10月底之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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