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干警考试民法学的复习要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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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干警考试民法学的复习要点

2018年政法干警考试:

民法学的复习要点

 

1.民法的调整原则。

考生在复习这部分内容时,可能会觉得其内容比较空泛,或者比较简单。

但这一问题,不仅是考生应当复习的重点,也是大多数考生可能难以掌握的问题。

在复习民法的调整原则时,考生不仅要理解各原则的含义,还要对民法中的其他制度,比如,合同法和侵权法,加以理解。

2.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可变更、可撤销民事行为,不同于无效民事行为,也不同于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它们之间的区别,考生应当能准确理解。

还应当注意的是,我国法律中所确认的可变更、可撤销民事行为,不仅包括《民法通则》中所确认的两类:

因重大误解而为的民事行为和因显失公平而为的民事行为,还包括《合同法》第53条所确认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

3.表见代理。

表见代理是无权代理的一种特殊形式,是指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的民事行为在客观上使第三人相信其有代理权而实施的代理行为。

表见代理制度的核心在于使某些无权代理行为发生有权代理的后果。

考生在复习此内容时,要注意把握表见代理应具备的构成条件和表见代理的法律效力。

4.物权和债权的比较。

物权和债权是民法中两类基本的财产权,它们联系密切,物权是债权成立的基础,也是债权运动的结果,但它们又是完全不同的两类财产权。

考生应当能够从性质、权利范围、权利客体、权利效力、权利发生、权利的保护方法等方面把握它们的不同点。

5.所有权的权能。

所有权的权能是所有人为实现其对于所有物的独占利益,而于法律规定的限度内可以采取的各种措施和手段。

所有权的权能包括积极权能和消极权能,积极权能包括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权,消极权能是排除他人干涉的权能。

所有权的一种或多种积极权能可与所有人分离,形成他物权,但并不导致所有权的消灭。

所有权的核心是支配权。

考生应当能够理解所有权的权能和所有权的关系。

6.善意取得制度。

善意取得又称即时取得,是指无权处分他人动产的占有人,在不法将其占有的他人动产让与第三人后,如果受让人在取得该动产时系出于善意,即取得该动产的所有权,原动产所有人不得要求受让人返还。

善意取得是动产所有权原始取得的一种方式。

构成善意取得必须具备的条件包括对标的物的要求、对取得方式的要求和对善意的要求等。

考生应特别注意,善意取得制度只适用于动产交易。

7.缔约过失责任和违约责任的区别。

缔约过失责任和违约责任是两类性质完全不同的责任制度。

缔约过失责任是当事人一方因于缔约之际具有过失,致使合同不成立、无效或被撤销,而对他方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

违约责任是当事人不履行合同时,依法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考生要注意它们不同的构成要件上的差别和责任形式的不同,特别是在案例分析题中,考生要结合案情,判定究竟是缔约过失责任问题,还是违约责任问题。

8.合同的效力。

合同的效力是合同法中最重要的内容,也是考试必然会涉及到的内容。

其难点在于:

第一,合同的成立和生效的关系。

合同的成立是合同生效的前提,但合同生效并不是合同成立后的必然结果。

只要符合合同的成立要件,合同就成立,但合同成立后,合同是否生效,要取决于合同是否符合合同的生效要件。

第二,有效合同、可变更可撤销合同、效力待定的合同、无效合同的联系和区别。

根据合同的生效条件,成立后的合同区分为有效合同、可变更可撤销合同、效力待定的合同和无效合同。

凡是符合合同生效条件的合同,即为有效合同,相反,根据具体情况不同,分别为可变更撤销合同、效力待定的合同、无效合同。

考生要特别准确把握合同生效的条件、可变更可撤销合同和效力待定合同的情形以及它们的法律后果等。

今年是市委、市政府确定的为农服务年,半年来,在局党委的直接领导,在省、市业务部门的大力支持和精心指导下,以局年初制定的“四个重点”和“六项为民服务工程”为指针,牢牢抓住农民增收这第一要务,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农业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解放思想、求真务实、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明确目标,为着力打造大都市农产品基地,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经济强市建设,做出了新的贡献。

现就上半年工作情况作一简要总结:

一、主要工作成效

中心以市委、市政府出台的八大产业扶持政策为契机,五个“亿元工程”产业化项目建设为抓手,始终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科技进步为支撑,以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为核心,注重在产业发展的关键点上寻找工作突破口,从发展和壮大优势产业入手,强抓产业化建设不放松,调优结构促增收,大力开展技术创新和机制创新,全面落实建设项目和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建设,克服各种不利因素,强化措施,狠抓落实,使各项工作呈现出新的起色。

(一)粮食工作不断升温,综合生产能力进一步恢复

保护和提高粮食生产能力、确保粮食安全,是深入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增加农民收入的需要,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需要,也是维护经济社会稳定的需要。

为落实中央及省1号文件精神,确保我市的粮食生产安全,完成全年的目标任务,针对我市的实际情况,我们紧紧抓住结构调整不动摇,以市政府既将出台的粮食生产扶持政策为契机,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有效制止了我市粮食种植面积连年下滑的趋头。

强化服务,提供粮食生产保障,积极为广大种粮农户提供种子、技术、信息、农资、政策等多方位的服务。

据统计,全市上半年春粮总面积2.49万亩,总产量4300吨,平均亩产达172公斤,同比增23公斤。

全年安排单季稻种植面积14万亩,比上年13.5万亩增0.5万亩,落实旱杂粮种植7.51万亩,比上年7.27万亩增加0.24万亩。

(二)优势产业不断壮大,产业经济发展再上新台阶

半年来,我们以五个“亿元工程”为载体,全面实施农业产业化发展战略,围绕不断壮大优势产业,加快发展绿色高效农业,着力提升特色产业,进一步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推进产业经济新发展。

上半年,发展改造新桑园8500亩(其中列入蚕桑产业化项目管理的4855亩);发展良种茶园100亩,计划全年种植1500亩(任务2000亩);去冬今春新增花卉苗4540亩,全市总面积已达17267亩;发展各类水果2872亩。

实施品牌战略和标准化技术,有效地带动了茶叶产业的发展,春茶总产量1798吨,总产值7950万元,同比增加1115万元,其中名茶570吨,同比减10.9%,但实现产值6980万元,比去年的5800万,增20.4%。

全市饲养春蚕3.502万张,比上年同期的32278张增加2742张,增8.4%,蚕茧总产值2837万元,比上年同期1866万元,增加971万元,增52%,1.9万户蚕农实现户均增收505元。

花卉苗木发展势头强劲,上半年产值8000万元,比上年同期6500万元增23.1%,销售产值4500万元。

春季蔬菜播种面积22489亩(含马铃薯8900亩),比上年净增17.7%,总产值3320.3万元,同比增长24.9%。

1-5月水果总产量1239吨,总产值653.9万元,分别增133.8%和90.1%。

牧业总产值(不包括蚕茧)19447万元,同比增加4871万元,其中养猪产值14895万元,同比增加45.18%,占牧业总产值的76.59%。

(三)组织化建设不断推进,产业组织化程度进一步提高

在前二年成功组建茶叶、茧丝产业协会的基础上,上半年又相继成立了优质肉羊、果业、花卉三个市级产业协会。

依托产业协会,带动了各类专业合作组织建设,全市新建乐平乡西乐村柑桔专业合作社、藻溪镇大棚水果专业合作社等果业专业合作社3个,(正在组建的有4个);新建蚕桑专业合作社8个。

为进一步引导农业结构调整,搞好产销衔接,维护市场秩序,保护农民利益,我市积极推行订单农业,今年在农业局和市茧丝产业协会共同协助下有11家专业合作社与天松集团丝业有限公司签订了订单合同。

推进农业标准化和农产品检测工作,是促进农产品质量的提高、提高农产品竞争力,促进农业的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和有效载体。

今年已制订标准2个,其中《天目山牌桑蚕鲜茧质量标准》已由临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布实施;《优质肉羊饲养管理技术规范》即将由杭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布实施。

结合我市实际,先后制订了《关于切实加强农产品质量检测工作的意见》、《2004年临安农产品质量抽检实施细则》等实施意见,上半年全市开展土壤样本的定量检测分析69次、完成上市农产品抽检686批次,合格率95%送杭州市定量检测6批次,合格率83%。

(四)品牌建设卓有成效,市场竞争力不断增强

农业的核心是市场,市场的核心是品牌,品牌的核心是认证。

为推进农产品品牌战略实施,切实提高“天目山”牌的知名度,我们在抓好产品质量的同时,着力抓好品牌宣传工作。

参与承办了2004年天目青顶新春品赏会、上海国际茶文化节、临安天目青顶产销见面会等活动。

积极组织申报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已组织申报浙江省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7个,面积达2.251万亩,申报国家级无公害农产品3个。

天目青顶及天目山牌高山蔬菜、优质瓜果等系列产品,已被广大消费者所青睐,成为了长三角的知名品牌。

二、主要工作措施

半年来,全体干部职工以求真务实、统筹发展的思想为指导,深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按照提前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全面建设强市名城胜地的总体要求,着重做好四个方面的工作,为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提供保证。

1、深化蹲点服务,提高综合服务能力

实行农技人员捆绑式蹲点服务,是农技服务在新时期的一种探索和大胆的尝试。

今年农技中心安排蹲点人员65名,其中基层蹲点33人,项目蹲点32人,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另有9名同志担任村级指导员。

在工作中,蹲点人员始终以兢兢业业、艰苦朴素的敬业精神,在生产的第一线搞示范,传技术、授经验,与农民朋友同甘苦。

通过蹲点服务,培植了一批效益农业示范点,推广了一批先进的农业生产技术,发展壮大了优势主导产业,进一步增强了我市农业的发展后劲。

在对蹲点人员的培养和教育中,中心积极倡导“以老带新”、“以强带弱”、“以党带群”,强化以个体思想能力的提高来带动整体推进的意识,努力创造比学赶帮超的浓厚氛围,不断强化蹲点人员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努力发挥职能,在确立为民之心、落实富民之举、探索兴业之策、开拓强市之路上下功夫。

通过学习,同志们进一步树立了专心致志、尽心尽责、任劳任怨、奉献“三农”的精神,为推进产业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受到了各级领导,龙头企业,产业协会,合作组织和广大农民的赞赏。

2、加强项目建设与管理,确保项目实施成效

项目建设,是实现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重要过程,是拉动农村农业经济发展的重要抓手,是增加农民收入的有效途径。

上半年共计申报各类项目36项,已立项25项。

其中省农业标准化推广实施项目1项,杭州市农发基金扶持项目4个(立项4项),杭州市丰收项目5项(立项4项),科技创新项目2项(立项1项),临安市科技项目6项(立项3项),申报杭州市都市农业示范园区7个(立项5个),市级示范村5个(立项5个)。

目前,各项目已全部制定了实施计划,正按验收标准全面实施。

今年,市委、市政府在去年出台茶叶、蔬菜、优质肉羊等产业化项目建设的基础上,将蚕桑列入在内。

目前我市农业产业化建设项目申报工作已全部结束,经各产业产业化项目建设小组审核,报局审定后,共351个项目被立项,其中茶叶25个、蚕桑64个、蔬菜26个、优质肉羊236个。

3、加大科技培训力度提高农民整体素质

我市在发展农业产业化过程中,积极引入农科教结合机制,按照“项目带动,科教帮扶”的要求,中心各业务站密切配合,发挥各自优势,共同搞好服务。

以举办培训班、送科技下乡、现场咨询、实物展示为主要手段,上半年,共举办各类培训班76期,受训5892人次;开展科技下乡5次,发放各种技术资料5100余份,接受各种技术咨询4000余人次。

积极组织实施“百村示范、万户联动”工程,在全市确定100个村建立科技示范点,由农技人员驻村蹲点进行科技示范,带动10000个农户成为科技致富的典型,无性系良种茶栽培技术、方格簇营茧技术、波尔山羊改良技术等一大批先进实用技术得到了进一步的推广和应用。

4、以效能建设为抓手自身建设呈现新面貌

开展机关效能建设是进一步转变机关作风,提高办事效率、优化服务的有效载体,是推进我市农技推广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

中心从“方便群众办事、规范办事行为、提高办事效率入手”,结合“三个想一想”大讨论活动,及时制定效能建设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召开动员大会,进一步提高了广大干部对开展效能建设重要性的认识。

为广泛的争取意见和建议,在组织中心各单位开展“三个想一想”大讨论的基础上,还印发了临安市农技推广中心效能建设征求意见表,面向上级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农业龙头企业、项目基地户、百村示范点、种养大户等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

针对存在的问题,中心党总支提出了“一抓根本二建立五提高”、“八破除八倡导当好八大员”的整改提高措施。

通过前阶段的实施,使广大干部进一步坚定了为“三农”服务的思想,使中心各有关部门和干部职工在履行职责和改革创新上有了新的突破,在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有了新的改进,在人民群众对中心工作的满意度上有了新的提高,形成了“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认真落实依法治理稳步推进依法行政

认真落实依法治理稳步推进依法行政

十六大报告提出了我党要依法执政,这是党对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认识的深化和发展,是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的重大改革和完善。

我们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肩负着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职能,作为党领导的政府的职能部门,在具体落实依法治理工作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

多年来,在市局和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相关行政执法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我局按照“依法治市(区)”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以全面建设“服务型工商”为主线,以创建新时期有特色的工商文化为载体,以作风整训为突破口,进一步转变机关作风、改善服务态度、认真履行职能、优化发展环境,以与时俱进的思想观念和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推进普法工作和依法治理工作的落实。

一、领导重视,常抓不懈,将依法治理工作立于全局统揽地位

任何一项工作的顺利开展,领导思想重视,提供组织保证是前提。

依法治理、“四五”普法伊始,分局领导就将这项工作列入了重要的议事日程,成立了以一把手领导为组长的”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分局法制科,所属单位也明确依法治理的主要负责人,每个科所设立了法制员。

四年来,领导班子调整三次,我们都能及时调整领导小组成员,做到人换线不断,时刻有人抓,从组织上保证了依法治理和“四五”普法计划得以顺利实施。

几年来,分局党组为了顺应工商体制改革的需要,在全局范围内实行科所长竞争上岗和全体干部双项选择,对科所班子调整的同时,也非常注重法制员队伍建设,及时调整了法制员,在基层执法力量得到加强的同时,法制监督和普法教育也得到保障,有力地推动了依法治理工作的开展。

二、落实普法措施,坚持学考结合,在普法中注重形式与效果相统一。

法制宣传教育是依法治理的基础性工作,四年来,分局严格落实普法措施,坚持学考相结合,注重深度与广度相结合,自学与组织培训相结合,形式与效果相统一,在全局范围内广泛的开展了普法教育活动。

1、加强培训,提高干部自身法律素质。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

分局首先将提高内部干部的法律素质和水平列为“四五”普法的重头戏。

对此,我们做到了“四有”:

一是普法教育有计划,每年年初即由法制部门制定本年度法律、法规学习计划,保证普法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二是普法教育有资料,及时将法律、法规及相关的材料发到干部手中,做到人手一册;三是普法教育有检查,采取各种方式对干部集中进行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四是普法教育有总结,好的予以表扬,不好的予以补课。

四年来全局共组织学习《行政处罚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商标法》、《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公司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赔偿法》、《行政许可法》等几十部法律、法规、规章共36次,4600人(次)参加了各种不同形式的学习,参学率达98,我们先后8次邀请有关院校教授、专家、学者前来授课,强化干部法律素养,提高行政管理的效能。

同时,我们还根据每年度的工作计划积极开展“一季一法一考”、“普通话”考试、“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初级英语”考试、“岗前培训”考试、“执法资格”考试、“案件主办人资格”考试、“行政复议应诉人员资格”考试等共32次约2860人(次)参加的学法、培训考试活动,人均分87.5分。

四年来我们还先后三次组织42人次参加省、市局“红盾杯”法律知识竞赛;对基层法制员、行政执法人员组织业务培训40次;积极开展“规范执法·百日竞赛活动”,组织法制员核审技能竞赛、办案人员执法技能练兵。

通过学法、普法考试,执法技能竞赛,分局干部职工的法律法规水平有显著提高,对工商主要法律、法规能较好掌握的人数由原来的40提高到现在的90。

全局工作法制化和法制工作全局化的理念已成为全局干部的共识。

实践证明,这种学考结合、以考促学、以学促治的方法行之有效,对提高干部的法律素养,确保依法行政起到了有力的推动作用。

2、建章立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多年来我局以“作风整训”为契机,以提高执法水平为导向,以规范执法行为为手段,以确保执法质量为根本要求,以树立文明执法形象为内在动力,深入开展“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活动,使执法人员牢固树立文明执法观念,克服简单执法、粗暴执法现象;树立公正执法观念,克服执法不公、徇私枉法现象;树立廉洁执法观念,克服随意执法、滥用职权现象。

全面提升执法人员素质。

几年来,我们先后制定和完善了《案件核审制度》、《行政处罚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工商所案件核审制度》、《工商所案件领导小组工作制度》、《案件督办制度》、《案件跟踪卡制度》等,从制度上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提高了办案质量。

3、强化法制监督,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为了促进职能到位,确保依法行政,多年来我局强化法制监督力度,拓宽法制监督领域,将行政许可、行政收

 

费行为、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处罚全部纳入法制监督范围,对行政处罚实行“办、审、定”三分离制度,对立(销)案、强制措施、行政处罚、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等全部由法制机构实行六个扎口管理。

在全局树立了大法制理念、法制统揽全局的理念,全局工作法制化、法制工作全局化得到肯定。

一是对重大、疑难案件实施挂牌督办制度。

对挂牌督办的案件由办案部门申报,法制机构核审,报局长批准后,由分管局长亲自参加,法制机构实施案前、案中、案后全方位的监督和指导,确保依法行政。

四年来,由分局挂牌督办的案件共36件,件件有落实,在历年省、市局行政执法检查中得到了肯定和表扬。

二是实施案件跟踪监督卡制度。

我局为了确保执法人员文明执法、廉洁执法、公正执法、规范执法,对行政处罚的案件实施案件跟踪监督卡制度。

由法制部门会同监察部门联合向当事人发放跟踪监督卡,由当事人对办案人员案件事实的认定、行政强制措施的实施、执法程序及有无徇私枉法、不廉洁执法等情况进行反馈。

几年来,我们已先后发放案件跟踪监督卡288份,这项制度的实施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执法人员办案的随意性,为转变工作作风,维护工商形象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

三是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实行行政执法建议书和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

几年来,我们大力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明确各级执法岗位的执法依据和执法权限,根据权责一致的原则,将执法责任层层分解落实,提高了分局执法的整体效能,改善了执法的社会效果。

通过开展一季一评的“行政执法质量评比”活动和日常的行政执法检查和抽查,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政行为予以通报或实施过错责任追究。

到目前止共发放行政执法建议书16份,对有过错的责任人实施过错责任追究5起,扣发奖金500元。

由于我局采取了上述措施,推进了我局行政执法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

四年来共发生行政诉讼16件,行政复议5件,至今没有一起行政诉讼败诉、行政复议被撤销、行政执法检查有错案。

三、加强法律宣传,强化服务意识,促进辖区经济发展。

做好辖区内企业的普法宣传,为经营者提供法律服务是依法治理、依法行政中的一个重要环节。

我们在抓好系统内部的法制教育同时,还根据“四五”普法规划的要求,结合工商部门的实际情况,以建设“服务型工商”为主线,以发展为第一要务,进一步转变机关作风、改善服务态度、优化发展环境,对辖区企业进行了一系列的法制宣传活动,构筑了一个“亲商、安商、富商”的发展环境;开展打假维权活动,增强维权意识,营造了一个“放心、舒心、称心”的消费环境。

1、加大宣传力度,增强维权意识。

“四五”普法以来,我局始终以中消协年主题为主线,以开展各种专项活动为载体,广泛开展维权活动,每年“3·15”都举办大型的咨询宣传服务活动,并利用“红盾”进社区、“红盾”进商场等活动大力宣传法律法规。

至今为止,已举办了“讲诚信、反欺诈”、“安全健康消费”、“明明白白消费”、“绿色消费”、“科学消费”“营造放心消费环境”等16次各项宣传服务活动,发放宣传资料13500份,制作普法教育展板110余、宣传条幅40余条,受理和处理消费者投诉4920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98.8万元,维护了消费者的的合法权益。

2、履行服务职能,促进守法经营。

我局根据普法教育计划,围绕普法教育内容和各时期举报、投诉的特点、热点、和难点,大力普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商标法》、《广告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帮助经营者强化法律意识,履行法律义务。

四年来,先后举办企业法定代表人、工商联络员学法培训、考试三次,参考人员235人次;举办市场负责人培训3期,参培人员210人次;举办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各类学习班17期,参培人员1100人次;举办个体、私营企业岗前培训、法制教育共26期,参培人员共2850人次,共发放宣传书籍、资料6410余份。

倡导企业把握好企业的生存之本,铺好企业的生存之路,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强化法律素质,规范经营行为,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3、转变机关作风,打造服务型工商。

几年来,在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富民强市、富民强区、加快发展”目标的指引下,在市工商局要求打造“服务型工商、学习型工商”理念的带动下,我局干部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思想更加明确、服务辖区企业的措施更加实在。

在日常监管中,我们要求执法人员必须树立日常监管与普法教育相结合,行政处罚与普法教育相结合,寓教育于日常监管之中,使普法教育更加深入。

近年来,我们先后三次大规模地开展百名干部送法进千家企业活动,自购、自编《经营者必读》、《反假维权有关政策法律汇编》、《服务型工商理论与实践》、《发展私营个体经济政策汇编》等4500册,在日常监管中我局要求各相关科所坚持送法进企业,加强与企业的沟通,帮助企业排忧解难。

在执法过程中,端正了少数同志为办案而办案、为罚款而罚款错误观念,树立了行政处罚与普法教育相结合、与帮助企业整改相结合的理念,对一些大、要案件在处理前主动向政府汇报,力争做到政府满意、社会满意、企业满意。

在处理后,坚持实行大、要案回访制度,几年来,我局先后回访相关企业42家,帮助企业增强法制观念,促进企业守法经营。

积极帮助企业整改,深受企业的好评。

如:

上海吉泰交通工业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因销售侵犯“依维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汽车配件受到我局行政处罚后,分管局长亲自带领相关科所上门指导,帮助企业出谋划策,树立了自己的品牌,促进了企业发展,企业负责人非常感动。

“四五”普法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它将会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不断实践而赋予许多新的内涵。

我们将继续努力,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不断加大依法治理的力度,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为促进辖区经济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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