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普通高校招生实施办法.docx

上传人:b****4 文档编号:5460916 上传时间:2022-12-16 格式:DOCX 页数:12 大小:25.82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平凉市普通高校招生实施办法.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2页
平凉市普通高校招生实施办法.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2页
平凉市普通高校招生实施办法.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2页
平凉市普通高校招生实施办法.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2页
平凉市普通高校招生实施办法.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2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平凉市普通高校招生实施办法.docx

《平凉市普通高校招生实施办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平凉市普通高校招生实施办法.docx(12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平凉市普通高校招生实施办法.docx

平凉市普通高校招生实施办法

平凉市2009年普通高校招生实施办法

平市招委发(2009)9号

根据《2009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实施办法》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报名

1、符合下列条件,户籍在本市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健康;

考生户(学)籍审查按甘招委发(2008)40号文件办理。

2、在我市定居的外国侨民,具有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力,持省公安厅填发的“外侨居留证”,方可报名。

3、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4)非随父母或抚养人工作调动,以升学为目的将户口迁入我市的外籍考生;

(5)上一年度在高考中利用通讯工具作弊、由他人代替考试或代替他人考试等被认为情节严重的考生;

(6)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高考的应届毕业生。

4、报名时间、地点和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

1月2日至10日,逾期一律不予补报。

报名地点:

考生户口所在县(区)招办。

因公长期在外市工作的我市职工及职工子女和在我市工作的外市职工及子女报考普通高校,按甘招委发(2008)40号文件有关规定办理借考手续。

考生报名时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高中毕业证等办理报名手续。

报名结束后,各县(区)负责录入并核对本县(区)考生报名信息,按规定上报市招办。

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看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

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没有工作单位的考生由乡镇、街道办事处)应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等,在《考生报考登记表》上作出全面鉴定或评语。

对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行政处罚或违纪处分的考生,要提供所犯错误的事实、处理意见和本人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表现等翔实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属于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

1、有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或参加邪教组织的;

2、违反治安管理规定受到处罚,性质恶劣的。

三、身体健康状况检查

身体健康状况检查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高校根据相关专业提出的补充规定执行。

体检工作由各县(区)招委会会同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实施。

要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或条件较好的县级以上医院设立体检站,非指定的医疗机构为考生做出的体检结论无效。

体检的医务人员要严格选配,认真培训。

主检医师由作风正派、工作认真、原则性强的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生担任。

体检工作于3月底前结束。

各县(区)招委会应加强对体检工作的组织领导,教育体检工作人员严格执行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体检工作人员守则》,严禁体检舞弊。

对弄虚作假、造成体检不实者,要追究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严肃处理。

因体检舞弊或工作失误影响考生正常录取所造成的一切问题,由考生所在县(区)负责解决。

省上确定兰大附属一院为体检终检医院,复查体检中有疑议的问题,并做出最终裁定。

军队院校的招生体检复查,按《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执行。

四、考试

考试于6月7日至9日进行。

各科考试时间按教育部颁发的考试时间表执行。

考场由省招办统一随机编排。

考场编定后,各县(区)要组织人员认真核对、复查考生基本信息。

凡因核对不细而造成的一切问题及后果,均由所在县(区)负责解决。

考点必须设在县(区)政府所在地,考试由各县(区)招委会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统考时,各县(区)按考场选派责任性强、考试业务熟练的教师,全员对调监考。

对调办法是:

崆峒、崇信、华亭到静宁,泾川、灵台到崆峒,庄浪到灵台、崇信、华亭,静宁到庄浪、泾川。

考试科目为:

文史类(含体育文、艺术文)考语文、数学、外语、文科综合;理工类(含体育理、艺术理)考语文、数学、外语、理科综合。

三校生报考高职院校的考试科目为:

语文、数学、英语、专业课综合。

专业课综合科目考试按省教育厅职成处的有关规定执行。

外语考试分英、俄、日、法、德、西班牙语六个语种,由考生任选一种。

外语听力测试严格按平市招委发(2009)5号文件规定执行。

报考外语院校及专业的考生,外语除笔试外,还须于6月9日参加口试。

口试由市上命题,县(区)招委会组织实施。

报考艺术、体育院校及专业的考生,须参加专业术科考试。

报考高等艺术、体育院校或其它高等学校艺术、体育专业的考生,参加文史类或理工类考试。

报考建筑学及城市规划、室内设计、工业造型设计、风景园林、工艺设计等专业的考生,于6月9日加试徒手画。

徒手画考试由省招委会命题,县(区)组织实施,市上组织评卷。

考试成绩不计入总分,供院校录取时参考。

五、填报志愿

今年实行高考成绩公布后填报志愿。

考生在明确自己高考成绩的情况下,分两段填报志愿。

第一阶段:

6月23日至26日,填报提前批、第一批重点院校和第二批普通本科院校志愿(Ⅰ卡);第二阶段:

7月14日至18日,填报第三批本科(独立学院、民办院校)志愿、第四批普通专科院校志愿和第五批高职院校志愿(Ⅱ卡)。

每个批次设一个第一志愿、三个平行第二志愿和服从调剂志愿(Ⅱ卡不设服从调剂志愿)。

第一志愿可填报四个专业,平行第二志愿每所院校可填报两个专业。

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分为理工类、文史类、体育(理/文)类、音乐(理/文)类、美术(理/文)类、高职类等。

理工类、文史类考生应分批次按科类填报志愿。

体育理考生可报考招收理工类的体育院校及专业,也可选报理工类院校及专业;体育文考生可报考招收文史类的体育院校及专业,也可选报文史类院校及专业;艺术文考生可报考招收文科的艺术院校及专业,也可选报文史类院校及专业;艺术理考生可报考招收理科的艺术院校及专业,也可选报理工类院校及专业。

填报志愿时,招生计划公布在哪个批次,考生志愿就填报在那个批次。

考生应在全面了解普通高校情况和我省招生有关规定后,认真填写本人的志愿卡,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因考生本人填报与填涂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凡报考定向招生院校的考生,录取后须与招生学校和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

志愿填定后,一律不准更改、撤换。

省、市、县招办均不接受更换、撤销志愿的申请。

同时各县(区)招办、学校要切实加强对考生填报志愿的宣传和指导工作。

六、建档

考生电子档案是普通高校网上录取新生的依据。

考生电子档案须与纸质档案相关内容一致。

考生档案一旦建立,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

电子档案包括考生报名信息(含身份证号、思想政治品德考核鉴定或评语)、体检信息、志愿信息、统考成绩信息(包括考生特征信息)和考生参加高考的诚信记录(主要指考试违规以及在招生其他环节违规的简要事实及处理结果)等五部分。

考生报考登记表、体检表、志愿卡、考生特征表(照顾加分项目)及考生各科成绩(含外语听力考试、外语口试、徒手画成绩)是考生电子档案的主要数据源。

各县(区)应根据《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管理信息标准》(2008年修订版),按照《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电子档案信息采集方案》与信息采集有关要求,采集、核查、确认考生电子档案信息。

省招办对各地采集的考生有关信息进行汇总、整理,并按规定的格式建立考生电子档案库。

考生纸质档案由各县(区)统一建立并保管。

档案内装《高中毕业生登记表》、《普通高校招生报名登记表》、《普通高校招生体检表》、《志愿卡》、《考生特征表》等。

考生凭《录取通知书》领取考生档案,入学报到时交录取学校。

七、录取

普通高校录取工作在省招委会的统一领导下,由省招生办公室组织实施。

我省高校招生全面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管理模式,依据考生电子档案录取新生。

高等学校和省招办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新生录取工作。

学校录取新生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以文化统考成绩为主,公平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并负责对未录取考生的解释及遗留问题的处理。

高等学校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控制在本校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

省招委会监督、检查高等学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完成情况,纠正违反国家招生政策、规定的行为。

招生院校未经省招办投档、《普通高校录取新生名册》未加盖“甘肃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录取专用章”而被录取的考生,均属国家录取体制外招生,其录取无效。

凡按考生志愿录取且未报到入学的考生,下一年度录取时,省招办将其上一年度录取未报到情况向招生学校提供,如学校因考生缺失诚信不予录取,其后果由考生自负。

民族院校录取办法是:

省外民族院校招收少数民族考生原则上按70%左右投档,其他考生按30%左右投档。

省内民族院校按7:

3投档,即:

少数民族考生按70%投档(聚居少数民族考生占60%,散居少数民族考生占10%),汉族考生按30%投档(长期居住在少数民族地区的汉族考生占20%,其他地区汉族考生占10%),由学校审查录取;高等学校民族班、预科班招生,只录取少数民族考生。

省外院校民族班、预科班按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投档,由学校审查录取。

省内院校民族班、预科班按照8:

2投档,即:

聚居少数民族考生按80%投档,散居少数民族考生按20%投档,由学校审查录取。

高等学校民族班、预科班招生随同录取批次进行,降分幅度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八、照顾政策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可在考生统考实际成绩上加一项最高特征分,作为考生的总分进行投档。

录取与否由高校决定。

1、高级中等教育阶段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经市委、市政府及市教育局表彰,由新闻媒体报道,在社会上有较大影响者,录取时文化课加10分;

2、高级中等教育阶段按中办发(2000)28号和教基(2001)1号文件评出的省级优秀学生,录取时文化课加10分;

3、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一等奖或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者,录取时文化课加10分;

4、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者,录取时文化课加10分;

5、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者,录取时文化课加10分;

6、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省教育厅评定颁发的学生艺术特长A级以上证书者,报考省内院校理工、文史类专业的,录取时文化课加10分;

7、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三等奖或者省级竞赛一等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报考省内院校理工、文史类专业的,录取时文化课加10分;

8、全国青少年机器人竞赛一、二、三等奖或省赛区联赛一等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报考省内院校理工、文史专业的,录取时文化课加10分;

9、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重大国际比赛或全国性体育比赛取得前六名(须出据参加比赛的原始成绩);获得由省教育厅评定颁发的学生体育运动一级证书者,报考理工、文史类专业的,录取时文化课加20分;

10、对报考汉语言授课的普通高校的民族乡的少数民族考生,录取时文化课加20分;长期居住在民族乡的汉族考生,报考省内院校理工、文史专业的,录取时文化课加10分;

11、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录取时文化课加10分。

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录取时文化课加20分;

12、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凭省侨办证明,台湾省籍考生凭省委统战部证明,录取时文化课加10分;

13、烈士子女,录取时文化课加10分;

14、对农村户口独生子女户(领独生子女证)和二女结扎户的子女(领光荣证),凭县(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证明,报考省内院校理工、文史类专业的,录取时文化课加10分;

15、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在与汉族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16、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区)、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报考高等学校,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报考高等学校,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以上各类考生加分特征在录取时不累计,只加一项最高分。

其中第1至9条适用于应届生,预科生、定向生、三校生录取时不加特征分。

各类加分特征证明有效截止日期为5月15日。

对于享受各类特征照顾加分的考生名单、特征项目,除在省招办网站公布外,还应在考生所在县(区)招办和考生所在单位集中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九、单独招生

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按教育部教学厅(2008)14号文件执行。

体育院校专业的招生,按教育部和省招委会有关规定执行。

高等学校招收保送生,按教育部教学司(2008)25号和甘招办发(2008)96号文件执行。

高等学校、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收职业高中(中专、中技)毕业生,按《2003年甘肃省普通高等职业教育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有关问题的通知》(甘招委发〔2003〕5号)文件执行。

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按教育部教学厅(2009)1号和甘招委发(2009)4号文件执行。

军队院校的招生,按教育部、总政治部(2001)政干字第220号文件执行。

为军队培养的国防生按国务院、中央军委国发(2000)9号文件执行。

民航飞行学院招生、公安类院校招生、司法类院校招生、国际关系学院的招生按有关部委规定执行。

兰州军区空军招收飞行学员按教育部、公安部、总政治部《关于印发2009年海军、空军招收和选拔飞行学员计划的通知》和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二OO九年空军招飞工作安排》有关规定执行。

十、招生经费

招生经费在地方教育事业费中列支。

考生报名须交报名考试费100元、电子档案制作费30元、外语听力考试费20元。

参加我省单独命题考试的“三校生”,每生须交纳文化统考报名考试费60元、电子档案制作费30元。

考生参加艺术、体育等专业课考试,须向招生院校交纳专业考试报名费;艺术类专业考试费每生100元,体育类专业考试费每生120元。

各县(区)招办、学校一定要按甘肃省物价局、财政厅规定的标准收费,严禁多收费、乱收费。

十一、工作要求

今年我市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要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实施招生阳光工程,严格执行招生政策规定,强化考试安全工作,狠抓考风考纪建设,加强考务管理,严明工作纪律,强化服务意识,提高工作质量,圆满完成各项招生工作任务。

1、加强招生机构建设。

各县(区)招委会要高度重视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健全机构,完善制度。

根据教育部及省招委会规定,各县(区)招委会均要设立常设的招生办公室,代表招委会行使职权,处理招生日常工作。

应确定必要的编制,配齐人员、资金和设备,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2、深入实施“阳光工程”。

要切实把“阳光工程”的精神、要求和内涵真正融入到招生日常管理之中,使之制度化。

要根据教育部和省招委会实施“阳光工程”的要求,进一步完善阳光高考信息管理与服务平台制度,坚持把招生政策、考生问答以及社会关注的各类问题,及时分阶段向社会公开;健全招生部门三级信访制度及招生信息新闻发布制度,在招生各主要环节,及时向社会公布各类招生信息,维护广大考生的知情权,使招生全方位体现“阳光”,做到社会、家长、考生满意。

3、严格审查考生资格。

要加强对报名工作的领导,制定报名工作的具体办法和工作流程,加大对报名工作的宣传力度,加强对报名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

严格控制规定户籍之外考生报考的审批。

同时认真组织公安、民委、教育、监察等部门加大对考生资格认定的管理,防止更改民族成份和考生类别,杜绝外籍考生等不符合条件的考生报考,确保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提高报名工作的质量。

4、加强考试安全工作。

要在去年建立健全安全保密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各级安全保密制度、接运试卷制度、报告制度、值班制度的落实。

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和逐级检查落实的责任制。

严格执行安全保密规定,确保高考试卷安全。

制订有效的应急预案,发现重大问题,及时处理并上报情况,防止事态扩大。

切实做到制度到位,管理到位,人员到位,确保高考万无一失。

5、综合治理考试环境。

要进一步发挥招委会的职能,加强与公安、保密、宣传、监察、环保、城建、工商、卫生、电力、交通等部门的协调配合,综合治理,采取“人防和机防”并举,“严防和严打”并重等更加有力的综合措施。

加强领导,狠抓管理,落实制度,强化监考教师责任,对考生进行诚信考试专题教育,签订诚信高考承诺书,建立和完善考生高考诚信电子档案;考试期间,每个考点要坚持使用手机屏蔽器和耳脉探测器。

要积极协调公安等部门严厉打击有组织、有预谋的“团伙舞弊、雇人代考以及利用通讯工具作弊”等严重舞弊行为,严防大面积群体舞弊事件,切实保障考试秩序。

6、加强考风考纪建设。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有关学校,必须严格规章制度,规范考试工作流程,加强考务管理,严肃工作纪律,积极营造文明应试的考试氛围,杜绝舞弊现象。

同时,要加强对考试工作的监督,严格实行考风考纪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层层签订工作责任书,将责任明确到岗位,落实到具体人。

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的主要领导和考点的一把手要对本地、本校的招生考试工作负总责,对招生工作中发生的重大问题要亲自过问,妥善处理。

在招生考试的全过程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保证招生考试工作的公平与公正。

7、认真做好体检工作。

市、县(区)招办都要成立体检领导小组,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严格要求,规范操作,确保体检有序实施。

一是各县(区)要确定条件较好的县(区)医院进行体检,对体检站采取封闭式管理,闲杂人员不得进入体检场所;二是严格按条件选聘思想素质好,责任心强,作风正派,业务熟练的医务人员参与体检,认真执行体检标准,努力提高体检质量,坚决杜绝弄虚作假问题;三是加强对体检人员培训工作,严格实行体检分级管理责任制;四是精心组织,规范管理,严格核查参检考生资格,防止顶替现象发生;五是体检结束后,各县(区)要确定专人对体检表逐一复核,对有疑问的考生反复复查、医生会诊、上会议定,妥善解决特殊问题。

8、做好外语听力测试工作。

要严格按市招委会《关于加强2009年普通高考外语听力测试工作的通知》(平市招委发<2009>7号)规定,对测试工作认真研究,合理安排,精心制定考试方案,层层落实工作责任。

哪一级工作出问题,就追查哪一级的责任。

凡因考试管理不力,造成考试纪律松驰、雷同试卷问题的,对责任人要进行严肃查处。

9、改进填报志愿工作。

要切实加强对考生填报志愿工作的宣传与指导。

一要成立志愿填报指导小组,为考生和家长提供各种详实资料,指导考生审慎填报志愿;二要开通志愿填报热线,及时为考生和家长解疑答惑;三要实行工作责任制。

实行集中填报,分层把关,统一管理,责任到人。

县、校、年级、班级、考生,层层落实责任,各把各的关口,谁出问题谁负责;四要严格管理志愿信息。

考生志愿信息必须严格管理程序,指定专人录入与校对,严防工作失误。

志愿信息一经录入形成志愿库后,要作为保密资料,刻盘异地保存。

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更改,否则以违纪严肃查处。

凡因工作失误影响考生正常录取者,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10、做好档案建设工作。

档案建设是高考录取的基础工作,关系到考生能否正常录取。

为此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既要严格按省上规定,切实做好纸质档案的初建、初审、复审和终审工作,确保纸质档案内容齐全、准确、规范、统一,又要切实做好考生电子档案的建设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与程序采集考生信息,加强考生信息的纠错及复核工作,确保考生电子档案各项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同时,要采取有效手段保证考生信息安全,考生电子档案信息的各种数据建立后,任何人不得擅自改动。

11、加强信息管理工作。

要深刻汲取去年工作教训,高度重视信息管理工作。

各级招办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与程序采集考生信息,加强考生信息的纠错及复核工作,务必确保考生各项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安全性。

一要严格执行平市招委发(2008)39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大中专招生信息管理工作的的通知》规定,切实做好各类招生信息的录入采集和管理工作;二要切实加强领导,靠实责任,各类招生信息的录入采集,要确定专人负责,确保信息准确无误,如出现问题,由所在县(区)招办负责,并追究责任;三要加强对各类数据信息的病毒监测,作好查毒、杀毒工作,保证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

同时,要切实健全招生信息管理及防范制度,采取有效手段保证考生信息安全。

考生信息的各种数据建立后,任何人不得擅自改动;三是普通高校、中专的考生信息(含考生纸质档案)只用于普通高校、中专招生,严禁任何人违规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将考生信息提供给任何组织和个人,违者将严肃追究责任。

12、强化招生工作责任。

各级招生部门要高度重视招生工作,严格实行招生考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层层签订工作责任书,实行分级负责、属地管理、责任到人的工作制度。

要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实行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办法》规定,坚持和完善一把手负总责的制度,明确主管领导、招生部门、有关人员在具体工作中的责任,明确每个环节的责任人,建立责权一致、严密有序的工作机制。

对违反招生考试规定的行为,要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2009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实施办法》中“对违反规定行为的处理”规定严肃查处,并追究领导责任。

13、强化宣传服务工作。

要切实增强为考生和社会服务的意识,加大对考生的信息服务、政策服务和对弱势群体的特殊服务,进一步深化服务内涵,提高服务质量。

特别要做好考生报名、考试组织、填报志愿、高考成绩及录取情况查询等方面的服务。

要开展多种形式的咨询活动,为考生答疑解惑,防止非法招生和中介诈骗,防止考生上当受骗。

各级招生工作人员,要自觉遵守招生纪律,严格执行招生规定,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加强管理,优化服务,努力提高政治素养、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

附:

2009平凉市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进程表

 

2009年平凉市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进程表

(一)

工作内容

时限

负责单位

考生报名

1月2日至10日

县(区)招委会

给市上上报高考艺术类考生报名信息

1月4日前

县(区)招办

给省上上报高考艺术类考生报名信息

1月5日前

市招办

艺术类考生专业考试

1月9日至19日

联合招生组

给市上上报高考报名信息总库

3月18日前

县(区)招办

给省上上报高考报名信息总库

3月20日前

市招办

逐级上报高考报名情况统计表及考点考场设置情况表、试卷征订清单等

3月20日前

市、县(区)招办

领、发高考外语听力试卷、模拟试卷

4月9日

市、县(区)招办

组织外语听力测试、模拟考试

4月11日

县(区)招委会

组织外语听力测试评卷工作

4月19日前

市招委会

对考生进行体检并上报分析报告

4月18日前

县(区)招委会

扫描体检表

4月19日

市、县(区)招办

召开全市招生考务工作会议,安排招生工作

4月9日

联合招生组

召开县(区)招生工作会,安排招生工作

4月上旬

市招委会

体育考生专业课考试报名

5月1日至8日

县(区)招委会

接收、下发考场编排信息

5月10日前

市、县(区)招办

下传外语听力测试成绩

5月中旬

市、县(区)招办

给市上上报考生特征信息

5月23日前

县(区)招办

给省上上报考生特征信息

5月25日前

市招办

接领高考试卷

6月上旬

市招办

召开市招委会议,研究高考工作

6月5日前

市招委会

2009年平凉市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进程表

(二)

工作内容

时限

负责单位

签发《准考证》,安排考场

6月5日前

县(区)招办

发、领高考试卷

6月5日前

市、县(区)招委会

培训考生和监考教师

6月5日前

县(区)招委会

省、市赴各县(区)督察高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解决方案 > 学习计划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