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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生活区外墙装饰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

 

中央生活区外墙装饰工程

 

 

武汉大盛建筑装饰公司生活区项目部

2015年3月6日

 

目录

 

一、管理办法编制目的

二、管理目标

三、管理依据

四、质量管理办法

五、进度管理办法

六、安全管理办法

七、文明管理办法

八、成本控制办法

九、资料管理办法

十、会议制度

十一、工程进度款崔收办法

十二、工程结算款崔收办法

 

一、管理办法编制目的

为了做好中央生活区外墙装饰工程各项管理工作满足公司管理规定要求,确保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有序、按标准在受控状态下进行,实现中央生活区外墙装饰工程管理目标,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管理目标

1、质量管理目标:

单位工程达到一次性合格标准。

2、安全管理目标:

保证达到无轻伤以上安全事故及责任事故。

3、文明工地建设标准:

确保本工程达到市级安全文明工地。

4、工期目标:

90天(有效工期)。

5、成本控制目标:

建立工程发领料台账,按定额、成本耗料。

三、管理依据

1、中央生活区外墙装饰工程有关《有关文件资料》。

2、中央生活区外墙装饰工程《施工合同》、《监理合同》。

3、中央生活区外墙装饰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4、中央生活区外墙装饰工程施工图纸等设计文件。

5、国家、地方现行施工规范、验收规范、法律法规行政性文件等。

四、质量管理办法

1、中央生活区外墙装饰工程各施工单位应按照既定质量目标,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国家现行规范、强制性条文、设计文件、有关文件要求认真组织施工。

2、施工单位应制定且实可行的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控制措施,并报监理、工程项目部确认后执行。

3、施工单位必须加强员工的质量教育,牢固树立创优意识;并定期组织技术及质量人员、工人进行规范、标准、操作的培训学习,公司管理人员督促执行。

4、施工单位必须保证所制定的质量保证体系运转正常,所制定的保证措施能够执行具有可操作性。

5、任何分项工程施工之前,施工单位必须对作业人员作书面的技术及质量标准进行交底,公司管理人员检查后备案。

6、公司管理人员应经常检查施工单位操作工人对质量验收规范、操作工艺流程情况的掌握情况,对达不到要求敦促整改,视情节扣除施工单位质量保证金50~100元,整改后仍不能满足要求的清退出场。

7、施工单位的质检员要认真做好质量检查验收工作,做好分部分项工程的质量评定工作,真正做到现场实测实量,避免因自检不合格就报验收的现象。

8、公司项目人员单位应严格按照要求,恪守职业道德,杜绝向施工单位“吃、拿、卡、要”的现象发生。

一经发现,扣除管理人员用50~100元,仍不改正的予以清退出场。

9、公司管理人员应加强平行检查、巡视检查,认真做好抽检、验收和现场值班工作。

在验收以前对施工单位所存在的问题及时告知、敦促改正,争取做到施工单位报验时一次通过。

公司管理人员应配合施工单位做到现场施工的报验工作。

10、上道工序未经公司管理人员验收签字认可,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对于隐蔽部位的分项、分部工程,报于监理的同时,必须报业主项目部工程人员参加验收。

未经报验通过,私自进行隐蔽的,扣除施工单位100~500元的质量保证金,并进行返修,通报批评。

11、公司管理人员在需要现场值班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关键工艺,应书面提交现场值班记录,并于现场值班前通知施工单位。

在现场值班过程中,如发现相关人员有脱岗现象的,施工单位人员脱岗的扣除200元的质量保证金,脱岗的扣除200元,并通报批评。

12、中央生活区外墙装饰工程质量验收程序遵循:

“三检制”施工单位自己预验收+“公司管理人员验收”+“监理或甲方验收”。

(1)首先施工单位要作内部的自检、互检、交接检,并确保真实性,严格执行“三检制”。

(2)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由施工单位填写质量验收报验单,报公司管理人员验收。

(3)如遇施工单位报验资料不齐或不组织人员参加的情况,公司管理人员有权拒绝参加验收。

(4)隐蔽工程及重点部位、关键部位的施工在报公司管理人员验收的同时,必须报工程部验收确认后方可进行下一步施工。

13、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控制施工过程质量,不得隐瞒施工质量问题,所出现质量问题必须及时向公司管理人员、公司报告,不得私自进行处理。

否则一次扣除质量保证金50~100元。

14、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公司管理人员和工程部提出后,施工单位应立即组织整改或回复,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施工单位自行承担。

15、在中央生活区外墙装饰工程施工中,施工单位必须坚持以样板引路的原则,任何分项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要先做好样板,经公司管理人员和工程部验收批准后,方可大面积施工。

16、各种施工报验资料必须做到与施工同步进行,不得后补(包括所有工程的报验资料)。

17、中央生活区外墙装饰工程,施工单位必须做好进场材料、设备、涂料产品、成品和半成品的质量验收工作,在施工单位验收合格的基础上,公司管理人员亦应做好材料、设备、涂料产品、成品和半成品进场的检验、验收、见证取样工作。

对于不合格的材料严禁用于施工并应立即退场。

18、公司管理人员应加强自身的业务学习,熟悉设计图纸、施工方案及有关施工验收规范,在检查验收时做到心中有数,并认真执行。

19、对质感施工存在质量问题的处理:

发现一处漏刷、扣除施工单位100~500元的质量保证金,如再次出现,加倍进行扣除。

20、所有试验必须与施工同步,按国家现行规范要求进行见证取样工作,不得缺项漏做,弄虚作假。

21、施工单位必须做好其它专业和土建专业的配合,做好质感涂料施工工作,公司管理人员认真验收检查。

如因施工错误,造成在返工的,每处对施工单位扣除50~100元的质量保证金,对公司管理人员扣除50~200元;

22、由公司管理人员组织,建立施工现场周质量检查制度,多方联检,形成检查纪要,发送各单位。

对现场检查存在的质量问题,由公司管理人员监督施工单位逐项整改落实。

五、进度管理办法

1、中央生活区外墙装饰工程,公司管理人员要求施工单位应按照工期目标要求,制定相应完成工期目标措施。

合理组织使用人、吊蓝、物料,合理组织施工,避免造成人力物力浪费。

2、公司管理人员要求施工单位在质量、安全、文明方面应加强管理,避免由此造成整改或返工,而影响工程进度。

3、中央生活区外墙装饰工程,公司管理人员要求施工单位应制定工期总计划、月计划、周计划,公司管理人员认真审核,并对其提出合理化意见。

4、施工单位严格按照计划组织施工,公司管理人员对施工单位的进度计划按月定期进行考核。

如未完成进度计划,按月进度计划每推延一天,扣除工期保证金100元/日;正负零节点、工程竣工,每推迟一天,扣除形象进度款100元/日,直至完成。

5、公司管理人员要求施工单位应保证现场延长时间施工,确保工程进度。

6、施工单位应认真做好冬期、雨期、农忙季节、节假日期间等的施工措施,制定相应的确保工期的措施。

六、安全管理办法

1、中央生活区外墙装饰工程公司管理人员要求施工单位应按照安全责任目标的要求建立安全保证体系,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落实到人,成立以项目经理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配备专职安全员,对项目部各施工单位、各类人员所规定的在他们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应负责任的制度。

2、公司管理人员认真审核施工单位应编制施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主要有9个方面的内容,如防火、防毒、防爆、防雷击、防物体打击、防机械伤害、防吊蓝滑落、防高空坠落、防交叉污染等方面措施。

无安全技术措施进行施工,对施工单位每次扣除100~1000元的安全保证金,直至落实到位。

3、公司管理人员要求施工单位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建立安全培训制度,把安全知识、安全技能、设备性能、操作规程、安全法规等作为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4、公司管理人员要求施工单位应认真做好“三宝”的防护工作,在检查时发现不戴安全帽、不戴安全带,一次扣除50~200元的安全保证金,直至达到要求。

5、公司管理人员要求上吊蓝作业人员培训和技术交底才能上岗,未经安全教育培训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操作。

对施工单位每人次扣除200元的安全保证金。

6、公司管理人员要求施工单位应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实行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制度,纵向延伸到班组全体作业人员。

主要内容有:

施工作业特点和危险点、针对危险点的预防措施、应注意的安全事项、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标准、发生事故后应及时采取的避难和急救措施。

无安全技术交底或无记录进行施工的,对施工单位每次扣除50~300元的安全保证金,直至达到要求。

7、公司管理人员要求施工单位应建立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定期不定期组织日常性检查、专业性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前后检查雨后复工检查等,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对发现的危险因素有计划地采取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8、公司管理人员指派专人对施工现场安全进行监管,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敦促施工单位落实整改。

9、公司管理人员对现场发现的安全问题,除口头通知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公司管理人员还应下发书面通知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并抄送公司。

10、公司管理人员要求施工单位对提出的安全问题,应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整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扣除100~500元的安全保证金,并通报批评,通知公司对(施工单位)进行处理。

11、由公司管理人员组织,建立项目周安全检查制度,并形成检查纪要,发送各单位,公司管理人员对现场检查存在的安全问题监督落实。

七、文明管理办法

1、中央生活区外墙装饰工程公司管理人员要求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市级文明工地、标准化工地要求做好施工现场安全文明建设工作。

2、施工现场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文明施工管理组织。

分包单位服从总包单位的文明施工管理统一规定,并接受监督检查。

3、加强文明施工的宣传和教育,专业管理人员应熟悉掌握文明施工的规定。

4、加强落实现场文明检查,检查内容应全面周到,包括生产区、生活区、材料库房、场区场貌、环境文明及制度落实等内容。

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整改措施。

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扣除100~500元的安全保证金。

5、在对现场进行周检查的同时,对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情况进行检查,并形成纪要,对存在的问题,由公司管理人员督促施工单位整改落实。

八、成本控制办法

1、中央生活区外墙装饰工程公司成本控制要求:

公司管理人员要求施工单位和施工人员严格按外墙质感涂料设计标准、按定额预算供应材料、耗料、按操作规程、施工工艺、工程项目施工方案组织施工,不得偷工减料。

2、公司成本控制目标:

坚持按定额耗料、按成本耗料。

要求把四个栋号工程成本控制做成示范工程,样板工程,今后各栋号工程材料设备要有供应计划和供应日期。

建立栋工程材料设备要有供应台账。

工程材料设备供应、使用、保管、消耗都有明细台账。

3、中央生活区外墙装饰工程,工程材料用量标准:

面砖消耗标准为:

涂料消耗标准为:

公司在结算时与工程项目进行核算,超过此用量的材料损失由工程项目承担,费用在工程款内扣除。

工程项目在不影响质量的前提下节省材料,工程项目节省材料有奖励。

4、公司要求各栋号坚持工艺施工:

严格控制返工重做,浪费材料和工人费,从工程结算款中扣除。

施工项目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工序进行施工,如偷工减料,造成返工等损失(人工,材料,吊篮,误工等)由施工项目负责。

公司有权扣除施工项目未施工工序的费用。

在保证质量前提下节约材料,未用完的材料要归类合并保管,如有恶意浪费材料或因施工质量问题造成的材料浪费则照价双倍赔偿。

九、资料管理办法

1、公司管理人员要求施工单位应设置专职资料管理人员,按照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要求,对项目工程资料包括(管理资料、质保资料、报验资料、安全资料等)收集、归档、编目、整理。

2、所有工程资料必须做到与施工同步进行,做到及时、真实、准确。

3、公司管理人员应定期对本部门及施工单位的资料进行审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4、其它资料,如签证、款项支付申请等,由建设单位相关人员制定出指定统一的表格,经领导小组确认后,严格执行。

5、公司经理办公会权定期或不定期对施工单位资料进行检查的审核权。

6、所有人员对经手的保密档案和资料应做好保密工作。

十、施工项目会议制度

1、会议日程安排

周五15:

00进行现场综合检查和项目例会;

2、会议主持

综合检查及综合检查会由工程部负责人主持;

3、会议参加人员

项目管理人员,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现场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吊蓝提供商和质感涂施队长等;

4、参加会议人员必须遵守会议安排,凡无故迟到者罚款50元,无故缺席者罚款100元。

十一、工程进度款崔收办法

1、中央生活区外墙装饰工程,工程项目负责在每月25号根据工程进度和工程施工合同规定向甲方或监理申报工程施工进度;

2、工程项目负责人跟踪甲方或监理对工程施工进度审核,认可拨付工程进度数量;

3、申报本次工程施工进度款数量并填报工程进度款请款单;

4、项目负责人跟踪工程进度款走程序审核签证的进度;

5、每项工作程序进展情况及时向公司老总汇报,遇到问题同公司领导研究对策及时解决;

6、项目负责人督促进款,保证项目有足够的生产资金投入运转。

十二、工程结算款崔收办法

1、中央生活区外墙装饰工程,工程完工后,根据甲方和监理要求搞好工程收尾各预验收工作;

2、配合甲方和监理搞好工程项目验收;

3、做好中央生活区外墙装饰工程,项目竣工结算工作;

4、根据合同工程竣工结算款支付规定,向甲方或监理报送工程项目竣工结算书;

5、项目负责人跟踪甲方或监理对工程结算单审核认可工作;

6、向甲方或监理申报工程结算款报送请款单;

7、项目负责人跟踪工程结算款走程序审核签证;

8、每项工作程序进展情况及时向公司老总汇报,遇到问题同公司领导研究对策及时解决;

9、项目负责人督促进款。

注:

本办法自开工当天正式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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