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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城区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

增城区2018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及《广东省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以及《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立足于本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学前教育发展的现状及趋势,为进一步规范我区幼儿园的招生管理工作,维护招生工作的正常秩序,促进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特制定本办法。

一、招生工作原则

(一)坚持公益性和普惠性原则。

积极应对“全面二孩”政策实施后的形势,以儿童发展为本,统筹本区学前教育资源,科学、合理统筹幼儿园招生工作,进一步完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满足全区适龄儿童入园的需求。

(二)属地管理原则。

幼儿园招生工作坚持镇街负责、规范有序的原则,确保招生工作安全、平稳、公平、有序进行。

(三)适龄招生原则。

2018年秋季小班新生入园年龄为3周岁,即2014年9月1日—2015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幼儿。

幼儿园招生学位数,按照教育部《幼儿园工作规程》第十一条之规定“幼儿园每班幼儿人数一般为:

小班(3周岁至4周岁)25人”执行。

(四)免试招生原则。

幼儿园招生坚持免试入园,不得采用测验、口试或任何类似考核及审查成绩的方式实施招生。

二、招生程序

(一)制定招生工作方案

1.镇(街)制定本镇街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

各镇(街)教学指导中心结合本镇(街)实际,制定本镇街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于2018年4月13日前报区教育局职业教育科(托幼办),并落实好幼儿园招生的各项工作,满足本镇(街)适龄儿童入园需求。

2.幼儿园制定小班招生工作方案。

各类幼儿园根据办学条件制定招生工作方案,于2018年4月11日前报属地镇街教学指导中心审核备案,向社会公布后组织实施。

(二)做好招生计划

1.幼儿园。

各类幼儿园根据区教育局核定的办学规模,结合实际填报《增城区2018年幼儿园招生计划申报表》(附件1),于2018年4月11日报属地镇街教学指导中心审核。

2.镇街指导中心。

镇街教学指导中心审核属地幼儿园的招生计划,加具意见汇总后,于2018年4月13日报区教育局职业教育科审核备案。

3.区教育局。

区教育局审定各幼儿园的招生计划后2018年4月底进行全区通报。

(三)发布招生信息

1.4月中旬在广州市增城区政府门户网站(

2.4月上旬全区各类幼儿园根据区教育局核定的招生人数制定幼儿园招生简章(应包含报名时间和地点、招生对象、招生计划、所需证件、录取办法,并注明幼儿园性质、等级、收费项目及标准、报名咨询及监督电话、办学特色等内容),报镇街教学指导中心审核后汇总报区教育局职业教育科备案。

完成备案后各幼儿园通过网站、网络、幼儿园大门口和社区(村委)宣传栏等多种途径向社会发布招生简章。

(四)组织报名录取

各类幼儿园招生报名时间原则上为每年的5月(具体报名方式由各幼儿园负责公告和解释),其中教育部门办园、镇街中心园的招生报名时间统一为5月第3周,6月11日前发出《新生录取通知书》。

1.公办性质幼儿园

(1)教育部门办园、镇街中心园。

教育部门办幼儿园(区第一幼儿园)的招生对象原则上为本区户籍适龄幼儿,镇街中心幼儿园的招生对象为本镇街户籍适龄幼儿。

实施网上报名面向社会电脑派位(排期详见附件2),比例不低于90%。

符合报读教育部门办园、镇街中心幼儿园的幼儿,由幼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广州市增城区政府门户网站(

教育部门办园、镇街中心园面向社会电脑派位招生后的剩余学位,由幼儿园自主招生。

自主招生遵循以下三个原则:

一是解决幼儿园原招生渠道幼儿的入园需求,自主招生名单由幼儿园领导班子集体决定,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二是2018年自主招生比例不高于10%;三是有利于幼儿园健康、稳定发展。

(2)集体办园。

国有企业、机关事业单位、村集体等举办的幼儿园应制定具体的招生方案,应优先招收本系统、单位、部门和本村(居)的子女,出现报名人数超过计划招收人数的,应采取电脑派位(或其他公平、公开的方式)进行录取。

如出现有剩余学位的,可面向社会分配,尽可能就近接收本区适龄幼儿入园。

2.民办幼儿园

(1)小区配套民办幼儿园。

小区配套民办幼儿园应制定具体的招生方案,应优先招收业主子女,出现业主子女报名人数超过计划招收人数的,应采取电脑派位(或其他公平、公开的方式)进行录取。

如出现有剩余学位的,可面向社会分配。

小区配套幼儿园是指在小区开发规划中经国土规划部门规划的公建配套教育(幼儿园)设施。

(2)非小区配套民办幼儿园。

非小区配套民办幼儿园应制定具体的招生方案,其中享受各级财政资助(含奖补)的普惠性民办园,要优先招收本区户籍及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非本区户籍适龄幼儿,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按照相对就近原则自主招生。

(五)组织新生入园

幼儿入园前按照卫生部门相关要求进行健康检查,合格者方可入园。

幼儿园要指导被录取的幼儿到区级以上妇幼卫生保健机构或指定的医院按规定项目体检,并携带幼儿出生医学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户口簿或居住证、房产证(小区配套园提供)、彩色一寸幼儿等相关材料及时报到,逾期可作弃权处理。

新生入园后,幼儿园要做好新生在园学籍及相关信息登记报送工作,及时更新学前教育信息管理系统。

3、招生工作要求

(一)幼儿园

1.认真制定招生方案,及时公布招生时间。

幼儿园要公开招生工作的信息,包括招生日程安排、招生计划、招生范围等。

幼儿园要将本园办学类型、办学特色、收费项目及标准、新生年龄及招生人数等招生工作情况提前在园公告栏张贴宣传,有条件的幼儿园可在本园网站公告。

2.认真做好报名工作。

幼儿园要按照便民、高效的原则,灵活采取网上报名、现场报名、分散验证等形式组织报名。

报名人数超过招生人数的幼儿园(含公办和民办幼儿园),不能采取先到先得的方式招生,要采取电脑派位(或其他公平、公开的方式)进行招生。

3.重视特殊幼儿的入园需求。

普通幼儿园应依法招收适龄轻度残疾幼儿入园随班就读,残疾程度较重的幼儿可到特殊教育机构接受学前教育。

4.严禁采取预收学费保留学位的方式招生。

幼儿园不得收取与学位挂钩的预收费,不得设置实验班或特色班,一经查实,将联合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5.加强招生场所传染性疾病的防治工作。

各幼儿园要合理安排报名时间,避免出现家长长时间排队现象,特别是要认真做好招生场所传染性疾病的有效预防工作,用心做好服务工作。

(二)镇街教学指导中心

1.加强监督管理。

负责制定镇街幼儿园招生方案,对辖区内幼儿园的招生工作进行统筹、协调、指导和监督。

加强对不具备幼儿园办园资质的教育机构的检查,及时掌握无证学前教育机构的情况。

2.公开招生信息。

要及时将国家、省、市、区有关招生政策传达到幼儿园和幼儿园主办单位,严格审核辖区内各级各类幼儿园的招生计划和招生简章,合理核定幼儿园招生规模和人数,及时公布辖区内幼儿园的招生信息。

教学指导中心、幼儿园要设立招生监督电话,为家长提供入园指导服务。

大力做好宣传工作,提醒家长为幼儿选择合法学前教育机构入园。

3.严格查处违规招生现象。

应认真审核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及招生简章,防止虚假的招生信息,积极引导幼儿园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开展招生工作。

4.规范幼儿园招生行为。

要加强幼儿园的收费管理,指导幼儿园将收费信息与招生信息一并公布;严格查处幼儿园开设实验班或特色班,监督幼儿园不得收取与学位挂钩的预收费。

5.关注经济困难家庭适龄幼儿的入园需求。

对常住人口经济困难家庭适龄幼儿,通过资助、补贴等办法,保障其能享受基本的学前教育服务。

(三)教育局

1.加强组织领导。

区教育局成立幼儿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区教育局主管学前教育工作的副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区托幼办主任担任,成员由教育局督导室、监察科等科室负责人及各镇街教学指导中心分管学前教育工作的副主任组成。

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统筹、组织、审核、监督、协调解决招生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2.稳步有序推进。

区教育局及时将省、市有关招生政策传达到幼儿园及其主办单位,制定本区域幼儿园招生方案,并在广州市增城区政府门户网站(

3.严明工作纪律。

负责公办幼儿园电脑派位招生的相关工作人员须严格遵守招生规定和纪律,落实回避制度,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确保招生工作的公正、公平。

附件:

1.增城区2018年幼儿园招生计划申报表

2.增城区2018年教育部门办、镇街中心幼儿园电脑派位招生工作日期

  3.增城区2018年幼儿园招生管理工作联系人一览表

4.2018年增城区实施网上报名12所教育部门办园、

镇街中心园名单

 

9

附件2

增城区2018年教育部门办、镇街中心幼儿园

电脑派位招生工作日期

序号

日期

内容

负责部门

1

4月20日前

在广州市增城区政府门户网站(

区教育局

2

5月2日前

在广州市增城区政府门户网站(

区教育局

3

5月14-16日

符合我区教育局部门办、镇街中心园报名条件的家长进行网上报名

区教育局

4

5月18日上午9:

30时

现场电脑派位,参加人员:

区公证处、教育局监察科、家长代表、督学、媒体,地点:

区社区教育学院

区教育局

5

5月19-20日

拟录取幼儿到园进行资格审核(幼儿户口薄、法定监护人二代身份证、幼儿预防接种证等原件、复印件)

区一幼、镇街中心园

6

5月21-22日

补录及资格审核

区一幼、镇街中心园

7

5月29日

区一幼、各镇街中心幼儿园公示最终录取名单

区教育局、区一幼、镇街中心园

8

6月9-11日

被录取幼儿到幼儿园注册、领取《新生录取通知书》

区教育局、区一幼、镇街中心园

附件3

增城区2018年幼儿园招生管理工作

联系人一览表

序号

单位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备注

1

增城区教育局托幼办

熊彩凤

82636035

2

新塘镇教学指导中心

曹玉娥

82764365

3

中新镇教学指导中心

谢慧玲

82861133

4

石滩镇教学指导中心

吴翠玉

82925989

5

仙村镇教学指导中心

曾志标

26228797

6

派潭镇教学指导中心

赖敬聪

82822012

7

小楼镇教学指导中心

何娆敏

62701393

8

正果镇教学指导中心

王岸芬

82811017

9

荔城街教学指导中心

沈凤娥

82742184

10

永宁街教学指导中心

陈建群

82979938

11

增江街教学指导中心

黄继红

82710095

12

朱村街教学指导中心

赵映菊

82854093

 

附件4

2018年增城区实施网上报名12所教育部门

办园、镇街中心园名单

序号

镇街

幼儿园名称

地址

报名条件

1

荔城街

区第一幼儿园

增城区荔城街光明路26号

本区户籍适龄儿童

2

新塘镇

新塘镇幼儿园

增城区新塘镇建设路109号

本镇户籍适龄儿童

3

新塘镇中心幼儿园

增城区新塘镇白鹤园2号

本镇户籍适龄儿童

4

永宁街

永宁街中心幼儿园

增城区永宁街荔园中路46号

本街户籍适龄儿童

5

永宁街宁西幼儿园

增城区永宁街宁西太新路88号

本街户籍适龄儿童

6

仙村镇

仙村镇幼儿园

增城区仙村镇一马路166、168、170号

本镇户籍适龄儿童

7

石滩镇

石滩镇幼儿园

增城区石滩镇红荔路花碗街22号

本镇户籍适龄儿童

8

中新镇

中新镇幼儿园

增城区中新镇学园街17号

本镇户籍适龄儿童

9

朱村街

朱村街中心幼儿园

增城区朱村街惠群路5号

本街户籍适龄儿童

10

小楼镇

小楼镇幼儿园

增城区小楼镇虎头岭

本镇户籍适龄儿童

11

正果镇

正果镇幼儿园

增城区正果镇正宁街46号

本镇户籍适龄儿童

12

派潭镇

派潭镇中心幼儿园

增城区派潭镇从樟1路10号

本镇户籍适龄儿童

提示:

以上12所教育部门办、镇街中心幼儿园的网上报名时间为2018年5月14-16日(广州市增城区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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