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技术职务技术专家评聘及外聘专家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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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职务技术专家评聘及外聘专家管理办法

专业技术职务、技术专家评聘及外聘专家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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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范围

本办法规定了公司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内容与要求;公司技术专家的评选、聘任、考核、管理的内容与要求;公司外聘专家聘任、管理的内容与要求。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人事号文件《关于印发〈公司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

3职责

3.1人事是公司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以及公司技术专家评选、聘任、考核,外聘专家聘任、管理等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工作;负责公司各单位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结果、聘任方案及人员的审批,并进行检查督促;负责外聘专家招聘工作的组织和协调;负责外聘专家的初筛和审批聘任工作;负责外聘专家的考核管理工作。

3.2科技信息负责外聘专家的推荐工作;负责外聘专家相关费用的落实、管理、发放工作。

3.3人事负责公司技术专家的津贴发放工作。

3.4负责组织和协调公司技术专家的健康体检工作。

3.5工会负责公司技术专家的奖励性疗养工作。

3.6各单位人事组织部门负责本单位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管理工作;负责本单位的公司技术专家和外聘专家的日常管理工作。

4管理工作流程图

4.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流程图

 

4.1.1公司中、初级职称评审管理流程

 

4.1.2公司高级职称评审管理流程

4.1.3公司教授级高级职称评审管理流程

 

4.2公司技术专家评选流程图

4.3外聘专家管理工作流程图

 

5管理内容

5.1专业技术职务评聘

5.1.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

公司年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按照人事〔〕号文件《公司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管理规定》执行,由公司职改办负责指导各单位职改部门按限额指标组织专家开展量化评审,组织开展公司高级职称评审工作。

5.1.2专业技术职务聘任

5.1.2.1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实行聘任制。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确认后,聘任人员必须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否则,一律不能聘用。

5.1.2.2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确认后,各单位按照上级规定,在聘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之前,需报公司人事审核批准后方可进行;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由各单位按照上级规定,根据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情况进行聘任。

5.2公司技术专家评聘及管理

5.2.1技术专家的参评条件

5.2.1.1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遵纪守法,具有实事求是、开拓创新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爱岗敬业,学风朴实严谨,有强烈责任感,身体健康,能够适应岗位要求,热爱事业,能够努力为持续稳定发展做贡献。

5.2.1.2具有比较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专业工作经验丰富。

具有独立解决科研项目、生产技术项目、工程技术项目难题的能力,能够及时了解和掌握本专业国内外最新研究动态和发展方向,在公司本系统内有一定的知名度,同行公认。

除同时具备以上参评条件外,申报和推荐参评人员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a)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或技术管理工作,符合评选条件,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在近三年内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含科技进步三等奖)或获得公司级重奖、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含科技进步二等奖)的第一、第二、第三主研人都可以申报和推荐参评。

b)对于特别优秀的中级职称人员申报和推荐参评,除符合评选条件外,必须是在近三年内内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含科技进步三等奖)或获得公司级重奖、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含科技进步二等奖)的第一主研人。

c)对于公司各单位能够积极组织、指导或参加专业技术研究或在公司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技术推广、生产建设和节能降耗等工作中开发、推广、引进消化国内外先进技术,解决公司或本单位关键技术难题、重大技术难题的科技项目负责人或从事核心技术研发并取得重大进展者,可直接推荐参评。

5.2.2技术专家的评选聘任程序

5.2.2.1推荐候选人。

公司各单位按照选拔条件,本着自下而上的原则,由个人申报或组织推荐,单位人事组织部门对申报人和推荐人选进行考察,经单位党政领导联席会议研究审议后,将推荐人选、推荐报告和有关材料报人事。

公司直属单位和机关处室参评人员,需经单位领导研究并经公司分管领导审查同意后上报。

5.2.2.2资质审查。

由人事牵头,会同科技信息、生产运行处等有关专业部门对各单位推荐的参评人员进行资质审查,审查合格后即确定为候选人。

5.2.2.3召开评委会。

由公司技术专家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评委会可按专业分为若干专业评议组,评审程序如下:

a)述职答辩。

召开专业评议组会议,由候选人向专业评议组进行个人述职,述职内容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所取得的成果、效益及个人的业务水平、能力为主;专业评议组专家结合候选人所从事专业及述职情况,选择技术问题向候选人提问,由候选人进行答辩。

b)量化评分。

专业评审组评委根据候选人述职答辩情况、工作成果及理论水平,对照综合量化评价标准进行打分。

量化评分结果由工作人员进行统计,经专业组长审核后,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列。

c)投票表决。

根据各专业限额指标,按照量化评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掐头确定初步人选(原则上取足为止),由专业评审组评委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对初步人选进行一次性等额投票,获得评委实到人数三分之二以上同意的人员即为通过人选。

d)评委会审定。

组织召开公司技术专家评审委员会会议,审定各专业评审组的评审结果,并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对确定的技术专家初步人选评审结果进行一次性等额投票,获得评委实到人数三分之二以上同意的人员即为最终确定人选。

5.2.2.4公示。

对公司技术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在公司范围内进行公示,公布通过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进一步增强工作的透明度,接受监督。

5.2.2.5审批。

公司党政领导联席会研究审批。

5.2.2.6聘任。

由公司行文确认,并组织聘任,颁发聘书。

5.2.3技术专家的相关待遇

5.2.3.1公司每月发给公司一级技术专家000元津贴(按业绩考核兑现奖金的中层管理人员除外)、公司二级技术专家000元津贴。

5.2.3.2在聘期内为公司技术专家进行一次健康体检。

5.2.3.3在聘期内为公司技术专家安排一次奖励性疗养,费用由公司按标准支付。

5.2.3.4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公司技术专家参加专业技术培训或专业技术研讨会,参照公司《员工培训管理办法》执行。

5.2.3.5改善技术专家待遇。

根据公司和专家所在单位实际情况,优先改善技术专家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保证技术专家能够集中精力研究和解决技术问题。

5.2.4技术专家的考核及管理

5.2.4.1技术专家的考核以业绩考核为主,由公司统一考核标准,统一组织安排,人事负责考核的组织工作。

考核主要依据技术专家年度工作任务书及任期目标责任书完成情况进行。

5.2.4.2对技术专家考核分为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

年度考核在每年第一季度进行。

任期考核以年度考核结果为依据做出评价。

考核结果作为技术专家年度调整、继续聘任的依据。

5.2.4.3考核程序包括制订工作计划、实施考核、确定考核结果、反馈考核结果、使用考核结果。

5.2.4.4在考核的基础上,对技术专家实行动态管理,在一个聘任周期(三年)过后应调整一次。

对考核存在问题的要及时帮助分析原因、协调解决有关问题,仍不适应技术专家岗位的要及时进行调整;对取得突出成绩的技术专家要及时进行表彰;离开专业技术岗位的,不再享受有关待遇。

5.3外聘专家聘任及管理

5.3.1外聘专家的条件

按照公司科研项目的研发需要,每年可从国内外聘请一定数量具有较高知名度和较深专业造诣的专家进入公司工作。

外聘专家一般应具有高级技术职称或硕士学位,专业技术水平较高,熟悉本专业的国内外技术前沿和进展,在某一专业技术领域有较高的知名度和较深的学术造诣,身体健康,能承但所聘任岗位的工作。

5.3.2外聘专家的聘任程序

5.3.2.1根据公司技术创新战略和重大项目的开展情况,提出需要外聘专家的范围和条件、拟聘专家的聘期和推荐名单(每个专业可根据实际需要推荐1~3人),并将推荐专家名单和《公司外聘专家推荐书》(一式二份)报人事处审核。

5.3.2.2人事审核通过后,提交科委会主任审批同意,再由人事处正式与聘任专家签署聘任协议,进行备案,颁发《公司外聘专家聘书》。

5.3.3对外聘专家的管理

5.3.3.1人事负责对外聘专家进行不定期工作检查和定期考核。

具体用人单位根据聘期负责对外聘专家进行日常管理,日常管理情况要及时反馈到人事处和科技信息处。

5.3.3.2外聘专家聘任分为长期和短期两种。

长期聘任专家的聘任时间为1~3年,短期聘任专家主要是邀请国内外知名专家来公司进行讲学或为解决某个重大关键性技术难题而进行聘任。

外聘专家在聘任期内,其组织关系及劳资关系仍在原单位;聘任期满,自动解聘。

5.3.3.3公司外聘的专家,在履约期内形成的知识产权归公司所有。

5.3.3.4外聘专家如长期不履行职责,经科技信息处建议,人事可将其解聘,被解聘的专家原则上5年内不再考虑重新聘任。

5.3.3.5外聘专家在聘任期间发生伤亡事故按照合同具体约定执行。

5.3.3.6双方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

5.3.4外聘专家费用管理

5.3.4.1外聘专家经过人事审核、公司科学技术委员会主任审批后,由公司每月发给专家劳务费,同时每年给予长期聘任的(1年以上)、能亲自参与项目研究工作(每年在公司的工作时间不少于3个月)的专家核销差旅费、资料费等限额000元/人。

5.3.4.2长期聘任的专家在项目前期研究工作中必要的试验费、专家劳务费、差旅费、资料费等直接从相关科研项目费用中列支。

5.3.4.3与短期聘任的专家签订协议,承担短期外聘专家往来交通费,并核销在公司工作期间的住宿费和生活费,讲学费和咨询费根据协议一事一议。

6相关文件

《员工培训管理办法》

7记录

7.1开展年度职称评审工作通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确认通知

(人事保存,保存期限1年)

7.2各专业系列评委会记录

(人事保存,保存期限1年)

7.3开展评选公司技术专家的通知、公司技术专家的聘任通知

(人事保存,保存期限三年)

7.4技术专家年度工作任务书、任期目标责任书、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结果

(人事保存,保存期限三年)

7.5公司外聘专家推荐书

(保存,保存期限三年)

7.6聘任协议

(人事保存,保存期限五年)

7.7公司外聘专家聘书

(人事保存,保存期限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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