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脏骤停与心肺脑复苏怎样治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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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脏骤停与心肺脑复苏怎样治疗

心脏骤停与心肺脑复苏怎样治疗?

  *导读:

本文向您详细介绍心脏骤停与心肺脑复苏的治疗方法,治疗心脏骤停与心肺脑复苏常用的西医疗法和中医疗法。

心脏骤停与心肺脑复苏应该吃什么药。

  *心脏骤停与心肺脑复苏怎么治疗?

  *一、西医

  *1、治疗

  1.心脏骤停发生后最主要的抢救措施是及时正确地进行心肺脑复苏。

心肺脑复苏(cardiopulmonary-encephalicresuscitation,CPR)是针对心脏骤停,旨在尽快建立有效循环,提高心输出量,而采取的一系列措施。

研究表明,心脏停搏时间越长,全身组织特别是脑组织经受缺氧的损害越严重,维持生命的可能性就越小。

因此,心脏骤停抢救成功的关键,是开始抢救时间的早晚。

据统计,心肺复苏成功的病例64%是在心脏停搏后4min内急救的,因此提出抢救心脏骤停的最佳时机是在心脏停搏后0~4min内。

而心脏停搏大多数发生在院外,既无药物,又无抢救设备,因此就地、就近立即组织抢救,切忌观望等待或远距离转送,就显得尤为重要了。

  整个复苏抢救过程大致可以分为3个阶段:

一是基本的生命支持;二是进一步的支持生命活动,争取恢复心跳;三是复苏后处理。

无论何种原因引起的心脏骤停,其处理原则大致相同,首要任务是尽快建立有效循环,保持呼吸道通畅,提高心输出量,给予有效的生命支持。

在现场一无药物、二无设备的条件下,一般可先按照Gordon等提出的A、B、C、D方案进行抢救。

即呼吸道(airway,A)保持通畅,进行人工呼吸(breathing,B),人工循环(circulation,C),在建立有效循环和人工呼吸的基础上,再转院或确定进一步治疗(definitetreatment,D),处理心脏复跳后的各种后遗症及原发病。

心脏骤停的复苏处理大致可分为3期。

  

(1)第1期:

基本的生命支持:

  ①胸外心脏按压法:

是现场抢救最基本的首选方法,必须立即进行,且效果良好,是心脏复苏关键措施之一。

首先应在病人背部垫一块木板或让病人仰卧睡在硬地上,以加强按压效果。

在医院内对可能发生心脏骤停的病人,如急性心肌梗死、严重心律失常患者均应常规睡硬板床,以便一旦发生心脏骤停时,可立即施行胸外心脏按压。

以往认为按压的作用原理是直接挤压心脏的结果,当按压胸骨时使心脏排血,放松时则心脏舒张使血液回流心腔。

目前认为按压主要是引起胸内压力普遍性增高,促进血液流动,放松时使胸内压力普遍降低,促进静脉血液流向右心,以达到维持有效血液循环之目的。

  最近,Rladikoff认为按压时产生前向血流而不是后向血流有3种原因:

A.颈静脉系统有静脉瓣存在;B.动脉对血管萎陷的抗力大于静脉,在增加胸膜腔内压时导致胸腔出口处静脉萎陷;C.动脉容量小于静脉,意味着等量血液在动脉系统产生较大压力。

根据该理论,为了增加胸腔内压力和改善胸外按压效果,有人采用非同步通气,通气与按压同时进行,应用充气背心和腹带进行心肺复苏;也有人提出用抗休克裤以提高心脏复苏的疗效。

  目前心肺复苏中多推崇间隙腹部按压辅助心肺复苏(IAC-CRP),即一人常规施行心肺复苏术,另一人将双手置于病者中腹部,在两次胸部按压的间隙期实施腹部间断按压,可提高疗效。

其作用机制包括:

具有类似主动脉内气泵作用,即当胸廓反弹时,腹主动脉接触压能直接驱返血流回复到心、脑,主动脉舒张压随之提高,可增加冠脉供血、提高心输出量和脑灌注;其次尚有类似正常心搏时心房的作用,根据胸腔泵原理,腹腔静脉静水压可导致静脉回心血量增多,心输出量增加。

本法已被公认为当前较为理想的心肺复苏有效的辅助措施。

  胸外心脏按压的方法:

正确的按压部位应在胸骨的上2/3与下1/3的交界处。

如胸外按压部位不当,不仅无效,反而有害,如按压位置太低,有损伤腹部脏器或引起胃内容物反流导致窒息的可能;如部位过高,可伤害大血管。

如果按压部位不在中线,则可能引起肋骨骨折乃至气胸。

术者以左手掌的根部置于上述按压部位,右手掌压在左手背上,其手指不应加压于病者胸部;按压时两肘伸直,借助身体重力和用肩背部力量垂直向下,使胸骨下压3~5cm,然后放松,但掌根不离开胸壁。

以往认为按压时间约占每一按压和放松周期的1/3,放松的时间应占其余的2/3,这样能获得最大血流动力学效应;但近年来实践证明,当心脏按压与放松时间相等时(各占50%),心脏射血量最多。

为了达到有效按压,术者必须注意自己的体位和高度,可跪在床上或地上借助自身重量进行。

按压次数以60~80次/min为好,在按压起始的2~3min可达100次/min,若操作恰当,可使收缩压短期内上升达80~90mmHg(10.6~12kPa),并可能促使心脏复跳。

但过长时间的快速按压会造成心肌损伤,且由于舒张期过短影响心室充盈,心输出量反而下降;也不宜采取急促、冲刺式按压,使心脏产生喷射性血流而影响心输出量。

此外,在按压前若能先抬高患者下肢,解开病人衣领和衣扣,可增加静脉回流,对维持循环很有裨益。

必须强调指出,不要因为听诊心脏或作心电图而频繁地停止按压;进行向心内注药(仅限于无静脉输液情况下)、电击、气管插管等必要治疗措施时,应由有经验者执行,按压停歇时间应尽量缩短,不要超过10s(最多15s),以免干扰复苏抢救。

在胸外按压心脏的同时要进行人工呼吸,更不要为了观察心电图而频频中断心肺复苏,事实上,出现心电活动并不等于循环恢复(可能是电-机械分离),应作全面分析。

  按压有效的主要指标是:

A.按压时能扪及大动脉搏动,上肢收缩压60mmHg(8.0kPa);B.患者面色、口唇、指甲及皮肤等色泽再度转红润;C.扩大的瞳孔再度缩小,眼睫毛反射恢复;D.呼吸改善或出现自主呼吸,昏迷变浅,病人出现挣扎。

只要按压有效就应坚持下去。

  近年来已研制成功心肺复苏器(heart-lungresuscitator)代替人工进行胸外心脏按压,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它依靠电力、压缩氧气或人工杠杆作动力,按压泵多由硬橡皮制作,按压前宜在泵与胸壁之间垫一块泡沫塑料,以减轻对胸廓的摩擦损伤,按压时应固定按压泵在适当位置上,压力不宜太大,以免导致肋骨骨折和胸内脏器损伤,一般按压速率及胸骨下压程度与人工胸外按压相似。

该仪器能自动控制,每压胸5次进行1次吹入氧气动作,尤适用于急诊室、心肺监护病房使用。

  ②心前区捶击(拳击):

目前认为心前区捶击不宜常规列为心脏复苏的第一项措施。

心前区捶击应在心脏停搏后1min内进行,否则常无效。

方法是施行者用握拳的拳底肌肉部分,距患者胸壁20~30cm高度捶击胸骨中部,重复2~3次,若无效即应放弃,不可浪费时间。

心前区捶击只能刺激有反应的心脏,它不能代替有效的胸外心脏按压,对缺氧性心脏停顿或电机械分离现象者,心前区捶击并无帮助,对缺氧而仍有心跳的心脏,捶击可能诱发心室颤动;对室性心动过速而循环尚未停止的患者也不应施行心前区捶击。

尽管有人报道拳击可终止室性心动过速,但笔者仍持慎重态度,因为也有诱发室颤的报道。

  ③人工呼吸:

现场抢救最简便的方法是口对口吹气或口对鼻吹气,在施行前首先要保持呼吸道通畅,病人仰卧,双肩垫高,解松衣领及裤带,挖出口中污物、义齿及呕吐物。

然后术者用一手托起病人下颌使其头部后仰,另一手捏紧患者鼻孔,深吸一口气,紧贴病人口部用力吹入,使病人胸廓扩张;吹毕立即松开鼻孔,让患者胸廓及肺部自行回缩而将气排出,如此反复进行,每分钟吹气16~18次。

口对口吹气效果欠佳者,应迅速改为口对鼻吹气,向鼻吹气时将患者口闭住,此法尤适用于牙关紧闭的病人。

若现场只有一个抢救者,则应胸外按压4~5次,然后口对口或口对鼻吹气1次。

如果有2个抢救者,则一个负责胸外按压,另一个负责口对口或口对鼻吹气,两者要紧密配合。

口对口或口对鼻吹气的主要缺点是可能引起胃扩张,避免的方法是在吹气时用手在患者上腹部中度加压,或预先插入食管阻塞器(esophagealobturator),以免将气吹入胃内。

一旦有关人员到达现场,应即作气管插管加压给氧,必要时施行气管切开术。

  ④胸内心脏按压:

近年来胸内心脏按压术又重新被重视,通过胸内心脏按压与胸外按压的对照研究表明,前者效果确切,心排血量增加程度和心、脑血液灌注量均优于后者,且较少遗留神经系统后遗症。

但胸内心脏按压需要一定的设备和条件,需要开胸手术器械,只能在医院内施行。

如胸外按压无效或不宜行闭式胸外按压,应立即开胸施行胸内心脏按压。

主要指征:

①因胸骨或脊柱畸形影响胸外心脏按压效果:

如漏斗胸、鸡胸;②心脏病理情况需要做胸内按压:

如心脏骤停伴有严重心肌损伤、心室疝、心室壁瘤、急性心肌梗死合并心脏破裂、心脏穿透伤、心房黏液瘤、严重二尖瓣狭窄、心包压塞、肺动脉栓塞等;③严重肺气肿、张力性气胸等。

  方法:

皮肤简单消毒后,迅速沿左第4肋间胸骨边缘至腋前线作弧形切口进胸,撑开肋间切口(若有肋骨牵开器更好)暴露心脏,必要时切开心包膜,将右手伸入胸腔,拇指在前方,其余4指置于心脏后方,将心脏握在手中直接按压心脏。

若患者心脏过大,可双手按压,即右手4指置于心脏后方,左手放在心脏前面进行有节律的按压,以60~80次/min进行,直至心脏复跳。

本法优点是可直接观察心脏情况,且按压效果比较确切。

缺点是对心肌有一定损伤,且常因无菌操作不严格并发感染,亦可能引起胸腔出血。

  

(2)第2期:

进一步的支持生命活动,恢复自动心跳:

  在基本生命支持基础上,还必须进行决定性诊治,概括起来可称为3D,即明确诊断(diagnosis)、除颤(defibrillation)和药物(drug)治疗。

  ①明确诊断:

尽可能迅速地进行心电图检查、心电监护和必要的血流动力学监测,明确引起心脏骤停的病因和心律失常的类型,以便采取相应的治疗措施。

  ②除颤:

一旦心电图证实为心室颤动,有电除颤设备的单位应立即进行直流电非同步除颤复律,首次电能为250~300J。

若室颤波细小,可先静注肾上腺素0.5~1.0mg,后再电击。

若无电除颤设备也可立即静注利多卡因、托西溴苄铵(溴苄胺)等药物除颤。

鉴于心脏骤停大多数表现为室颤,因此不少学者主张一旦确立心脏骤停的诊断,可不必等待心电图结果,应立即施行盲目电击除颤,有利于及时挽救患者生命。

对于心室停顿、无效的室性自主心律(电机械分离),有条件单位应立即采用人工心脏起搏器治疗。

  ③药物治疗:

目前认为心脏骤停最常用的急救药物是肾上腺素、氧、利多卡因、硫酸镁、托西溴苄铵(溴苄胺)、阿托品、碳酸氢钠等。

给药途径分静脉、气管内及心内注射三种。

目前认为首选是近心端静脉内给药,如颈外静脉、锁骨下静脉穿刺注药,只要使用恰当,常能达到有效的药物浓度。

其次是气管内给药(限用肾上腺素、利多卡因,而去甲肾上腺素和碳酸氢钠禁忌),其优点是不必通过缓慢的静脉血流并稀释,药物注入后在小支气管内暂时储存,逐渐吸收和稀释。

注入前应先将药物稀释至10ml,并通过20cm长塑料胶管插入气管后注入,必要时可重复(隔5~10min)。

经胸心内注药法应最后才选用,其理由是心内注射可引起气胸和心肌损伤,穿刺时又要暂停心肺复苏措施(胸外心脏按压和人工呼吸),不利于全身供血和心脏复跳,故不宜作为首选,除非来不及建立静脉给药途径,作为应急措施临时使用。

  A.肾上腺素:

是目前公认的心脏骤停首选药物,它具有增强心肌收缩力与变时性(chronotropic)效应的功能,兴奋心脏传导系统,可直接兴奋心脏高、低位起搏点,能扩张冠状动脉,增加心肌供氧。

对心跳停止病人用药后可使复跳,对室颤病例用药后可使细小的室颤波变为粗大的室颤波,因而可提高电击复律的成功率。

此外,肾上腺素能收缩外周血管,具升压作用,故无论心脏骤停属于何种类型均可应用肾上腺素。

常用量为0.5~1.0mg静注或心内注射(未建立静脉通道之前),必要时每隔3~5min重复1次。

近年来有人主张用大剂量肾上腺素(3~5mg/次),可提高复苏的成功率,如Gonzalez报道10例心肺复苏中,应用肾上腺素每5分钟使用5mg,取得满意效果;但Stiell等根据现代心脏生命维持标准方案比较了肾上腺素大剂量和标准剂量对心肺复苏的效果,结果发现两者无显著差异。

因此,在心肺复苏中肾上腺素的最佳剂量尚待进一步研究。

近年来大量实验研究和临床实践证明,促进α肾上腺素能受体兴奋性是心脏复跳的关键性机制,因此有人应用α受体兴奋剂甲氧明(甲氧胺,美速克新命)10~20mg静注治疗心脏骤停,取得了一定成果,尤其对心室停顿和电机械分离有较好疗效,但尚需积累更多经验。

对于电击伤致心脏骤停者是否应用肾上腺素迄今仍有争议,一般认为,下列情况可考虑应用:

a.心脏停搏已几分钟或经正确的胸外心脏按压和口对口呼吸2min以上仍无反应,可考虑应用,当然最好有电除颤器,以便一旦发生室颤能立即除颤,若无电除颤器,则至少应备有利多卡因、托西溴苄铵(溴苄胺)等除颤药物;b.若心电图示心脏处于室颤状态,但为无力之细颤,可在电击除颤前酌用肾上腺素,使细颤变为粗颤,在继续心脏按压和人工呼吸下,使心肌能得到氧合血的供应,为除颤成功创造条件。

此外,肾上腺素的用量宜控制在常规用量的1/2左右,且最好与异丙肾上腺素合用,后者剂量也应酌减。

遇下列情况应慎用或禁用肾上腺素:

a.现场无电除颤设备,而心脏又处于停搏状态,经5~10min心脏按压后仍无效,可少量慎用,但应与合适的除颤药物,如利多卡因等配合使用;b.患者有心跳,尽管微弱,但未出现心室颤动或仅出现轻度心律失常时,不应使用肾上腺素,以免引起室颤等不良后果。

  以往广泛使用的心脏三联针(即肾上腺素、异丙肾上腺素和去甲肾上腺素各1mg)、四联针(在三联针基础上加阿托品1mg),目前认为不应作常规使用。

其理由是心脏三联针中3种药物均属拟交感药,其药理作用重复;尤其是去甲肾上腺素可引起周围血管强烈收缩,增加心脏后负荷,若心内注射则危害性更大,药物渗入心肌或误注入心肌可引起心肌坏死或心内膜下出血,心肌过度剧烈收缩可加重心肌缺血,也易形成石头心(stoneheart)改变;此外,血管强烈收缩可严重影响各脏器供血,尤其是肾脏可引起或加剧急性肾功能衰竭,恶化微循环,加剧组织缺氧和酸中毒,降低室颤阈值。

因此在心肺复苏过程中,去甲肾上腺素并无可取之处,更不宜单独使用。

异丙肾上腺素虽有增强心肌收缩力的效应,对窦房结亦有明显兴奋作用,但它增加心肌耗氧量,并易引起异位心律,不少病例在心内注射后,随着心脏复跳常可出现短阵室速或室上速,然后又回复到室颤,因此也不宜单独应用;对原有心脏病,特别是急性心肌梗死所致心脏骤停更应慎用,临床上主要适用于电击伤或溺水病人,且应与肾上腺素联用,剂量宜小,均各为0.3~0.5mg。

对心脏复跳后明显心动过缓或有完全性房室传导阻滞者,则可在5%葡萄糖液500ml内加入1mg异丙肾上腺素静滴,滴速为0.5~1ml/min。

阿托品可解除迷走神经对心脏的抑制作用,适用于因迷走神经反射刺激所致心脏骤停、急性心肌梗死并窦性心动过缓或Ⅲ度房室传导阻滞所致心脏骤停,以及各种原因所致急性心源性脑缺氧综合征(Adams-Stokes综合征),一般剂量为0.5~1mg静注,可每隔5~10min重复1次;此外,在心脏复跳后心动过缓者也可考虑使用。

  B.利多卡因:

是首选除颤药,具有降低心脏应激性和心肌兴奋性,恢复缺血心肌细胞传导,提高室颤阈值的作用,对顽固性室颤和折返性室性心动过速有效。

常用量为首剂静注50~100mg,若无效,必要时隔5~10min重复1次;有效后按l~4mg/min静滴维持,一般每小时总量不超过400mg。

高龄和肝功能损害者剂量酌减,以免抑制呼吸及心肌收缩力和引起抽搐。

  C.托西溴苄铵(溴苄胺):

若利多卡因无效可改用本药,其药理作用与利多卡因相似,可终止折返性室性心动过速和室颤,且能提高室颤阈值和增强心肌收缩力;与利多卡因合用有协同作用,可提高疗效。

用法为首剂静注250mg,必要时可重复2~3次,有效后按0.5~2mg/min静滴维持。

  D.盐酸普鲁卡因:

若利多卡因、托西溴苄铵(溴苄胺)无效,可改用本药。

用法为普鲁卡因300mg静注,必要时可重复2~3次。

目前认为普鲁卡因也是治疗室颤较为有效的药物,且较普鲁卡因胺安全有效。

  E.硫酸镁:

临床实践证明,硫酸镁对某些顽固性室颤有效,其作用机制尚未完全阐明,可能与其有钙阻滞作用,激活钠-钾-ATP酶泵和加速复极,缩短动作电位2位相有关。

用法为首剂静注25%硫酸镁8~10ml,如无效,可再静推2.5~5g。

对低镁和低钾血症所致心脏骤停尤其有效。

  F.普萘洛尔:

在上述药物治疗无效的基础上,可考虑应用普萘洛尔。

本药可减少儿茶酚胺对心肌的损害,延长缺血心肌相对不应期,对心肌细胞膜有稳定作用,可增加心肌对缺氧的耐受性,尤其对抑制和预防急性心肌梗死持续发作的室颤或洋地黄和异丙肾上腺素等毒性作用所致的室颤有效。

用法为普萘洛尔0.5~1mg用注射水稀释至10ml静脉推注,必要时可每分钟静注0.5mg,重复2~3次,有时可获奇效。

  G.普鲁卡因胺:

经上述药物治疗无效或仍有反复室颤发作者,可试用普鲁卡因胺,用法为首剂200~250mg静注,必要时每5分钟静注100mg,总量为750~1200mg,有效后可按1~4mg/min静滴维持。

  此外,复苏抢救同时应在患者头部置冰帽降温也十分重要,这对预防脑水肿和脑组织损伤有效。

  (3)第3期:

复苏后的处理:

  由于心脏骤停可引起脑、心、肾等重要脏器的严重损伤,因此,治疗原发病,维持有效循环和呼吸功能,防止再度发生心脏骤停,纠正酸中毒及电解质紊乱,防治脑水肿和急性肾功能衰竭,以及防止继发感染,加强护理是本期处理的重点。

分述如下:

  ①治疗原发病:

针对不同病因采取相应治疗措施,若心脏骤停是急性心肌梗死所致,则应加强心电监护,注意有无心律失常,每15分钟测脉搏(心率)、心律、血压1次,如有频发室性期前收缩、短阵室速等,应立即给予利多卡因静注,积极按心律失常处理,一般心电监护至少24~72h,直到病情稳定。

  ②维持有效循环:

心脏复跳后若血压偏低、心输出量不足者,应设法寻找原因予以纠正。

常见的原因包括酸中毒、心律失常、心肌收缩无力、血容量不足、呼吸功能不全、微循环障碍未予纠正,以及不正确使用正压辅助呼吸机使CO2排出过多等等,均应作相应处理。

针对低血压本身,可以在补充有效血容量基础上适当应用血管活性药物,一般可首选多巴胺10~30mg;加于100~250ml输液中静滴,如无效可加用间羟胺10~30mg;也可根据血流动力学检测结果(中心静脉压、血流导向漂浮导管测得的肺动脉楔压以及桡动脉插管直接测压等),调整滴速或选用其他血管活性药物。

若经上述治疗无效,必要时可采用辅助循环,如主动脉内气囊反搏术以挽救生命。

复苏后若有心功能不全,可适当应用正性肌力药物,如毛花苷C(西地兰)、毒毛花苷K、多巴酚丁胺、米力农等,按心力衰竭处理。

适当应用改善心肌代谢及营养的药物,如肌苷、三磷腺苷、辅酶A、辅酶Q10、细胞色素C和1,6-二磷酸果糖(FDP)等。

  ③维持呼吸功能:

心脏复跳后,呼吸功能的维持十分重要。

首先应千方百计恢复自主呼吸,若患者不能恢复自主呼吸,则最终难免死亡。

此外,合理用氧也至关重要。

一旦自主呼吸恢复,即不适宜长期高浓度正压吸氧,以免发生呼吸性碱中毒,可改为鼻导管法供氧。

如使用呼吸机,成人频率在18~20次/min,呼、吸时间之比为2∶1,并根据动脉血气分析结果随时调整。

保持呼吸道通畅是维持有效呼吸功能的前提,因此要经常吸痰,排除喉头及气管内的分泌物极为重要,气管插管需留置48h以上者,宜及早施行气管切开术。

此外,对于自主呼吸恢复、但呼吸尚不健全者,视病情可适当使用呼吸兴奋剂,如尼可刹米(可拉明)0.375~0.75g缓慢静注,随即以3~3.75g加入5%葡萄糖液500ml内,按25~30滴/min静滴;也可应用洛贝林(山梗菜碱)、二甲弗林(回苏灵)等。

  ④防止再度发生心脏骤停:

密切观察病情,做好心电监护,一旦发现各种心律失常,即予以相应处理。

对室性心律失常者可首选利多卡因静注或静滴,无效可改用胺碘酮静注或静滴,至少维持24~48h。

完全性房室传导阻滞或严重心动过缓者可用阿托品和(或)异丙肾上腺素治疗,必要时安置人工心脏起搏器。

  ⑤纠正酸中毒和电解质紊乱:

根据血气分析、二氧化碳结合力、血pH值及剩余碱等检测结果补充碳酸氢钠,一般在复苏后头2~3天仍需给予5%碳酸氢钠200~300ml/d,以保持酸碱平衡。

若患者血钠过高或血钾过低可改用三羟甲氨基甲烷(THAM)静滴,按每次2~3mg/kg或根据CO2结合力计算,即用3.64%nLCM溶液按每千克体重给予1ml可提高CO2结合力1容积/dl,一般用量为250~500ml。

THAM的优点是可同时纠正代谢性和呼吸性酸中毒,不增加细胞外液,也不增加心脏负担,且可同时纠正细胞内、外液的酸中毒。

缺点是可产生呼吸抑制、低血糖、高血钾及低血钙。

鉴于复苏后一般均有水潴留存在,故水分补充宜限制,一般每天控制在1500~2000ml,原则上尽量使略偏于脱水状态,以减轻脑水肿。

早期高血钾经利尿后多能恢复。

脱水疗法可造成低血钾,应视肾功能情况及尿量适当补充钾,一般复苏后第1天不必补给,以后按尿量及血钾补充。

  ⑥防治脑水肿、脑损伤:

包括供氧、头部放置冰帽,必要时可采用人工冬眠,常用异丙嗪25~50mg加氢化麦角碱0.6mg稀释于5%葡萄糖液100ml内静滴。

一般低温疗法可维持2~5天。

脑水肿脱水疗法包括20%甘露醇250ml,每8小时静脉快速滴注1次,必要时并用地塞米松10mg或甲泼尼龙(methylprednisolone)60mg,每6小时静注1次,连用2~3天。

对于严重脑水肿者可加用呋塞米(速尿)40~80mg稀释后静注,1~4次/d,待病情改善后改用50%葡萄糖液40~60ml稀释,每4~6小时静注1次;也可与甘露醇交替使用。

由于脑缺氧可损害血脑屏障,渗透性利尿药可透过血脑屏障而产生相反性渗透压差,可导致“反跳”,加重脑水肿。

因此,最好联合使用上述药物,有时可加用20%~25%白蛋白50ml静滴,1次/d。

一般脱水疗法需持续1周左右。

此外,可适当应用促进和改善脑组织代谢的药物,如胞磷胆碱(citicoline)200~600mg/d;醋谷胺(aceglutamide)100~400mg/d稀释后静滴;脑活素(cerebrolysin)10~30ml稀释后静注或静滴;乙胺硫脲(AET,antiradon)1g/d,溶于5%葡萄糖液250~500ml内静滴;γ-氨基丁酸(γ-aminobutyricacid)1~4g/d,溶于5%葡萄糖液500ml内静滴;双氢麦角碱(海得琴,dihydroergotoxine,hydergine)肌注0.3~0.6mg/d;都可喜(duxil)40~80mg,2次/d口服;还亦可酌用细胞色素C、ATP、CTP、辅酶A、辅酶Q10等。

对于抽搐患者可适当应用地西泮(安定)10mg/次肌注或静注;此外,也可应用高压氧治疗。

  ⑦防治急性肾功能衰竭:

在心脏复苏抢救过程中,应尽快补足有效血容量,保持收缩压90mmHg(12kPa),以保证足够肾血流量和肾小球滤过率;应避免使用过多的血管收缩药和对肾有毒性的药物,这是防止急性肾功能衰竭最有效的方法;同时应密切注意尿量(应常规放置导尿管)、尿比重和渗透压的变化。

对于少尿或尿闭者应及早使用脱水剂如甘露醇、呋塞米或依他尼酸静注,注意限制水、钠摄入;也可使用利尿合剂(酚妥拉明10mg、多巴胺40~80mg、呋塞米40~120mg)加入5%~10%葡萄糖液500ml内静滴;或用罂粟碱30mg,每2~4小时肌注1次;必要时可采用腹膜透析或血液透析疗法。

  ⑧防治继发感染:

在心肺复苏过程中,难免有消毒不严格(尤其是胸内心脏按压),胃内容物误入气管引起吸入性肺炎也屡见不鲜,故心脏骤停复苏后的病人均应常规使用抗生素,以防继发性感染。

  此外,在心肺复苏过程中加强护理,预防褥疮,注意营养、水电解质及热量平衡以及对症和支持疗法,均十分重要。

  2.心脏骤停高危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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