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极高头回族乡总体规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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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极高头回族乡总体规划
无极县高头回族乡总体规划
(2018--2030)
文本
高头回族乡人民政府
河北诚致规划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
第一章总则
第1条规划目的
为落实《无极县城乡总体规划(2013-2030年)》,响应《无极县全域城乡总体规划(2017-2035)》的编制工作,尽快完成新型城镇化建设需要做的规划编制工作,无极县启动乡镇总体规划编制工作。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镇规划标准》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编制《无极县高头回族乡总体规划(2018-2030年)》。
第2条规划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和循环经济理论为指导,在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协调发展的前提下,以调整优化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合理布局,科学规划,立足现在,着眼未来,把高头回族乡规划建设成为产业突出、生态良好、环境优美的现代化农贸型小城镇。
第3条规划原则
1、统筹规划,持续发展。
2、区域协调,合理发展。
3、分期建设,集约发展。
4、生态安全,弹性发展。
5、改善农民生活条件,顺应农民发展意愿。
第4条规划范围、期限
1、规划范围
乡域规划范围为32.06平方公里;乡政府驻地规划面积182.06公顷,其中建设用地面积126.71公顷。
2、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
2018—2030年。
近期:
2018—2022年;远期:
2023—2030年。
第5条强制性内容
规划文本中加下划线部分为强制性内容,规划强制性内容是对规划实施进行监督检查的基本依据,不得随意调整。
第二章乡域社会经济发展战略
第6条经济社会发展战略
1、以石家庄市和无极县的总体战略为基本依据。
2、农业:
大力发展生态养殖、特色蔬菜种植,进行农业结构调整,以达到农民增产增收的目的。
3、工业:
集聚发展乡域的小企业,逐步引导工业企业向无极县经济开发区集聚,强化技术进步,加快优势企业的发展,积极培育新兴支柱企业,加强规模效应和集聚效应,促进工业经济结构优化升级。
4、第三产业:
立足高头回族乡现有的文化资源和交通区位优势,搞好现代服务业和商贸业的开发建设,推进生态养殖、特色蔬菜种植发展,同时大力发展配套服务业,突出特色,善待资源,建成社会生产力不断提高,经济繁荣,生活富裕的现代化农贸型小城镇。
第7条社会发展目标
加快发展社会事业,全面改善人民生活。
至2030年城乡居民受教育程度和创新人才培养水平明显提高,社会就业更加充分;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建立,人人享有基本生活保障,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实现科技、卫生、文化等社会事业协调发展,精神文明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提高到新的水平。
第三章产业发展规划
第8条产业发展定位与目标
产业发展定位:
河北省肉产品安全基地、特色蔬菜优种基地、现代特色农业示范镇。
产业发展目标:
以生态养殖、特色蔬菜为主导,以综合服务、商贸物流、现代高效农业为支撑的农贸型特色小镇。
。
第9条产业发展布局
规划将高头回族乡产业发展划分为“一心、两轴、三区”。
“一心”:
以乡政府驻地为中心,形成的商贸居住服务中心。
“两轴”:
以郭陈线和民族路为轴线的产业发展轴。
“三区”:
以北虎村为中心的特色蔬菜种植区、以西高村为中心的现代农业示范区、分别以谈下村和高头村为中心形成的两个生态养殖区。
第四章城乡统筹规划
第10条人口规模预测
规划远期2030年乡域总人口为39000人,乡政府驻地人口达到11000人;近期乡政府驻地人口达到8100人。
第11条乡域镇村体系规划
依据高头回族乡各村庄的现实条件和发展预测,形成乡政府驻地—中心村—基层村三级镇村结构。
1、乡政府驻地:
高头回族乡的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
2、中心村:
北虎村、谈下村。
3、基层村:
刘家庄村、马坊村、西王家庄村、西朱家庄村、南虎村、北虎庄村、西高村、小西门村。
规划期末,形成1个乡政府驻地、2个中心村、8个基层村的三级镇村体系等级结构。
第12条镇村空间布局规划
针对镇村发展结构不明晰的现状,对乡域内空间结构进行梳理,结合村庄综合竞争力的分析结果,明确乡域内的发展轴线及发展重点,在空间上形成“一核、两轴、两区、多节点”的结构。
“一核”指以乡政府驻地为中心的核心发展区。
“两轴”指沿郭陈线的南北向发展轴,沿原民族路的东西向发展轴。
“两区”是指北部发展区、南部发展区。
“多节点”指区域内以中心村为集合的发展节点。
第13条乡域公共设施规划
(1)行政管理设施
乡政府驻地主要配置供整个乡域使用的乡政府、各专项管理机构等,中心村和基层村设置村委会。
(2)教育机构设施
中学:
规划设置1所,为高头初级中学,位于乡政府驻地北部,服务于整个乡域。
小学:
规划设置7所小学,分别为高头小学、西高小学、谈下小学、马坊小学、北虎小学、王家庄小学、小西门小学。
幼儿园:
规划在乡政府驻地设置中心幼儿园,其它村庄根据人口规模设置标准化幼儿园。
(3)文体科技设施
乡政府驻地:
建设一处文体中心,文体中心要有多功能小型影剧院、灯光球场、体育场、科技站、文化中心、老年活动中心、青少年活动中心。
中心村:
应设置文化站、科技站、活动广场等。
(4)医疗卫生设施
加强以乡卫生院为重点的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保留现状乡卫生院,各村设置卫生室,健全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和医疗救助体系。
建立并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5)商业金融设施
乡政府驻地继续扩大商业金融服务设施,加强对建成区内商业走廊的建设,使之真正成为能够为全乡服务的商业中心。
各村也应建设为本村服务的商业金融服务设施,如:
饮食店、百货商店、小型超市等。
(6)集贸市场
规划乡政府驻地配置1处集中的集贸市场。
(7)社会福利设施
乡政府驻地配置养老院,中心村配置养老服务站,基层村根据其居住规模配置养老服务站的原则进行配置。
公共设施分乡政府驻地、中心村和基层村三个层次配置。
公共设施的配置应以镇村的职能、规模、等级、位置为依据,分级进行配置。
第14条乡域基础设施规划
1、道路交通规划
(1)区域路网系统规划:
区域性路网骨架主要为省道。
规划在乡域内省道247达到二级公路标准。
(2)县乡级路网系统规划:
规划乡域内县道主要为南北向郭陈线,东西向民族路、柴城—北苏。
县道和乡道达到三级公路的标准,提高通行能力。
(3)公路沿线绿化规划
为使全乡生态环境改善,形成良好的景观,对乡域内地方公路实施绿色通道工程。
规划二级公路两侧建设不小于15米的绿化带;三级公路两侧建设不小于10米的绿化带。
路侧为农田部分采用最小值,为废弃地或其他非农业用地的,可根据条件适当加宽。
2、给水工程规划
规划全乡域内用水均采用地下水。
规划乡域给水工程实现区域联合供水。
高头回族乡供水水源由第七联村(东侯坊乡)供水厂和第八联村(北苏镇)供水厂统一供给。
到规划期末,乡域用水总量达到0.56万吨/d。
3、排水工程规划
规划建设3处污水处理站,分别位于高头村、谈下村和西高村,排水体制采用雨污分流制。
到规划期末,乡域污水量为0.33万吨/d。
4、供电规划
保留高头35kv变电站,容量为2*10MVA,新建110kv高头站,容量为2*50MVA。
到2030年,全乡总用电量1.36亿kWh,最高负荷44.19MW。
5、电信规划
规划保留乡政府驻地设立邮政所(支局)和电信支局1处,在乡域内结合各村庄的商贸设施增设电信营业网点。
6、供热工程设施规划
结合农村“煤改气”工程,建议乡政府驻地和村庄供暖采用多种形式供暖,以分户式天然气炉采暖为主,太阳能、空气源热泵、蓄热式电暖器等为辅,逐步淘汰燃煤锅炉。
7、燃气工程设施规划
乡政府驻地实行管道供气;农村结合“煤改气”工程采用天然气作为气源。
规划在谈下村设置天然气气门站一处,至2030年燃气普及率达到100%。
第15条城乡居民点规划
分为并入乡政府驻地村庄、联村并建村庄、独立发展村庄三类。
1、并入乡政府驻地村庄:
这类村庄主要有高头一村、高头二村、高头三村。
2、联村并建村庄这类村庄主要有:
北谈下村、中谈下村、南谈下村。
3、独立发展村庄:
马坊村、西王家庄村、西朱家庄村、刘家庄村、西高村、北虎村、南虎村、北虎庄村、小西门村。
第16条村庄建设与整治规划
1、村庄改造规划策略
(1)“旧村改造”:
是指结合相关规划的要求,原地或异地进行村庄的大部分或整体重建。
旧村在改造的过程中保留传统街巷格局和建筑特色,并充分利用自然景观,塑造具有华北平原特色风貌的村落。
(2)“近期整治、远期改造”:
是指近期在保留村庄现有格局的基础上,对村庄配套设施进行完善、对村庄环境进行改善,或对村庄进行局部改造,远期条件成熟时实施“旧村改造”。
(3)“近期整治、引导搬迁撤并”:
是指近期对村庄配套设施进行完善、对村庄环境进行改善,在条件成熟时引导村庄进行搬迁或撤并。
2、村容村貌整治措施
(1)依据村庄建设用地现状,将现状住宅地形条件不好、容易发生灾害的片区集中搬迁,并集中安置,有效的将散宅散户进行迁建;
(2)对现状建筑质量较差且不能修复的建筑进行重建,重建过程中注重观中民居特色的塑造;对现状建筑质量一般、建设较乱的建筑进行外立面修复;
(3)加强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尤其是针对现状村庄道路进行改造设计,增加排水沟渠,以提高居住生活质量;
(4)并加强公共绿地建设,尤其是各种活动场所的建设,以提高村庄休闲文化质量;
(5)加强村庄居民点内卫生防疫公共安全建设,改善村庄卫生环境,村内公共厕所、农户卫生厕所普及率100﹪;
(6)建沼气池:
推广使用小型环保污水处理设施、沼气池,以农户为单位,统一组织,分片按户进行开挖建设。
同时,推广使用太阳能、液化气等清洁能源,改善农村环境。
第17条田园风貌景观塑造
充分考虑华北平原村落的文化及生命力的延续,根据区域现状风貌特征,将区域划分为四大分区,农田风貌保护区、生态林带保护区、农业设施景观区、居民住宅景观区。
(一)农田风貌区——生态系统基地,乡村景观主体。
结合大棚蔬菜、生态养殖以及高效农业的配套设施建设,对配套设施及建筑的风格进行要求,要求建筑外立面体现简洁风格。
(二)农业设施景观区
结合农业产业园的配套设施建设,对配套设施及建筑的风格进行要求,要求建筑外立面体现简洁风格。
(三)农村住宅景观区
应体现乡土风貌以及人文特色,充分发掘当地建筑风格的内涵和精髓,并在高度、形式、尺度、比例、色彩、材料等方面严格控制。
其它新建建筑区域适当植入传统元素,展现现代新农村的面貌。
第18条乡域环境保护规划
1、规划目标
(1)城镇大气环境质量控制在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以内。
(2)乡、村生活区水质达到Ⅲ类标准,其它地区水质满足Ⅳ类标准。
(3)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95%以上,工业废水达标排放率达到100%,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85%以上。
(4)规划全乡生活垃圾集中化处理率达到100%,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80%以上,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率80%以上。
(5)乡域声环境质量有明显改善,交通噪声、生活噪声得到有效控制,声环境质量全面达到功能区要求。
2、生态环境保护主要措施
村庄应结合新民居“一建三改”的实施对生活污水进行简单处理,乡政府驻地铺设污水管网;改变燃料结构,使用清洁能源;推行清洁生产,对现有污染源实行技术改造和限期治理,节能降耗,减少污染物排放;加强全乡绿化,减少二次扬尘。
第19条乡域历史文化保护
1、历史文化保护目标
最大限度保护好历史文化遗产的实体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好各级文物古迹及其历史环境,延续历史文化。
2、文物保护规划
规划确定市级文保单位1处—高头清真西寺
未定级文物保护单位2处——高头清真东寺,谈下清真寺。
文物保护单位的核心保护区、建设控制地带必须符合各级政府、文物保护部门对其划定的界限。
核心保护区保护要求:
不能随意改变原有状况、面貌及环境。
如需进行必要的修缮,应在专家指导下按照原样修复,做到“修旧如故”。
保证满足消防要求、预留4米的防火通道和适当的防火地带。
文物保护单位核心保护区内的活动应以不破坏文物的原有风貌为基本原则。
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要求:
重点保护区内控制为绿化带或民居形式的建筑,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应依据文物情况对周边建筑高度进行限制。
该区内凡可保留的传统建筑应加强维修,不需保留的建筑应逐步拆除,新建建筑应采取无极传统民居特有的色彩与装饰。
建筑之间保留一定的防火间距,并满足消防的要求。
该区内凡有新建工程设施,建设项目应满足保护对象的要求,所有的建设活动,包括地上、地下均需经过规划管理局、文物局的审核批准。
在此地段内的建筑物及各种设施的性质和内容不能与保护对象有冲突,在外观、造型、体量、高度和色彩上都要与保护对象相协调。
第20条乡域空间管制规划
乡域土地划分为三类区域:
禁止建设区、限制建设区和适宜建设区。
1、禁止建设区
(1)永久性基本农田;
(2)高压走廊;
2、限制建设区
(1)一般农田;
(2)村庄复垦用地;
(3)土地规划确定的有条件建设区;
(4)位于禁止建设区以外的园地、林地。
3、适宜建设区
(1)乡政府驻地及规划发展用地;
(2)村庄建设用地;
(3)独立工矿用地;
(4)土地规划确定的其他建设用地。
第21条“三区三线”划定规划
1、城镇空间及城镇村开发边界
本规划的城镇空间主要为乡域内城镇村开发边界内的区域,为适宜建设区,包括乡政府驻地及村庄居民点、区域性交通设施及公用设施用地、其他建设用地。
按照开发强度控制要求,兼顾城镇村布局和功能优化的弹性需要,从严划定城镇村开发边界,有效管控城镇空间
2、农业空间及永久基本农田红线
本规划的农业空间主要为乡域内的农林用地,其中位于永久基本农田红线内的耕地为禁止建设区,一般农田及园林地为限制建设区。
本规划所指的永久基本农田红线是依据《无极县土地利用规划图(2010-2020年)》中高头回族乡域域内的内容划定的。
在划定永久基本农田红线的同时,统筹考虑农业生产和农村生活需要,划定农业空间。
3、生态空间及生态保护红线
本规划的生态空间主要为乡域内生态保护红线内的区域,为禁止建设区。
本规划是按照最大程度保护生态安全、构建生态屏障的要求划定生态空间,并同时确定为生态保护红线。
第22条乡域综合防灾规划
1、防洪规划
乡政府驻地、中心村按20年一遇防洪标准设防,基层村均按10年一遇防洪标准设防。
2、防震减灾规划
根据《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15)》,高头乡设计基本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值为0.10g,相当于地震基本烈度为Ⅶ度。
对于重要的设施和生命线工程适度提高设防等级。
3、消防规划
规划在乡政府东北部建设二级普通消防站一座,面积为0.13公顷。
加强消防教育,提高人民的消防意识。
定期进行消防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第五章乡政府驻地规划
第23条乡政府驻地发展方向
规划乡政府驻地建设用地主要是向北发展,适当向东发展。
“北进、南退、东限、西补”。
第24条乡政府驻地性质与职能
1、城镇发展目标与定位
乡政府驻地性质:
农贸小镇,以发展生态养殖、商贸服务为主导的无极县南部一般乡镇。
乡政府驻地职能:
乡域行政、文化、经济中心;乡域商贸物流中转枢纽;生态养殖示范基地;特色蔬菜种植、现代高效农业交流平台。
2、乡政府驻地人口规模预测
规划至2022年乡政府驻地人口8100人、至2030年11000人。
3、用地规模
规划期末规划面积182.06公顷,其中建设用地面积126.71公顷。
人均建设用地115.19平方米。
第25条规划布局结构
规划布局结构为:
“两心、两轴、四片区”。
两心:
以小学、初中为中心的文化教育中心;以高头公园为中心的娱乐休闲中心
两轴:
以郭陈线和中心大街形成的商贸服务轴;
四片区:
分别指改造提升片区,新型居住片区,综合服务片区和设施农业区。
第26条居住用地规划
新开发居住区建设应以多层住宅为主。
新建居住区的绿地率应不低于35%,旧区村庄改造绿地率应不低于30%。
规划居住用地总面积为70.05公顷,人均63.68平方米,占建设总用地的55.28%。
第27条公共设施用地规划
规划公共设施用地19.51公顷,人均17.74平方米,占建设总用地的15.40%。
1、行政管理用地
规划保留东部的乡政府,完善相关行政管理职能,配建派出所。
保留现状三村的村委会。
其他行政办公用地结合乡政府设置,集约利用土地。
规划行政办公用地面积1.05公顷。
2、教育机构用地
目前乡政府驻地有中学、小学、幼儿园各一所,场地完整,可以满足城镇发展的需要。
规划保留现状中学、小学、幼儿园用地,同时完善校园设施,塑造优美的校园环境。
教育机构用地5.23公顷。
3、文体科技用地
规划保留现状2处清真寺。
结合现状清真寺设置文体中心,满足乡政府驻地居民休闲活动的需求。
保留现状文化广场。
规划文体科技用地0.84公顷。
4、医疗保健用地
乡政府驻地现有卫生院、卫生室各一处。
规划保留现状卫生室、卫生院,提高其医疗设施标准,强化医疗技术力量,提高医护人员素质,使其集医疗、保健、防疫等职能于一体。
规划医疗保健用地面积0.78公顷。
5、商业金融用地
规划整合商业用地,郭陈线、中心大街两侧布置沿街商业,中心大街两侧建成集商贸、金融、娱乐、休闲为一体的商业中心,并对原有的商业加以改造提升,形成特色商业街。
规划商业金融用地9.57公顷。
6、集贸市场用地
现状乡政府驻地无成规模的市场用地。
规划在北环路与和谐路交叉口设一处以经营农副产品、日常生活用品为主的综合性市场。
集贸市场用地面积1.54公顷。
7、福利设施用地
规划在乡卫生院南部设置养老院及老年活动中心1处,用地面积为0.5公顷。
第六章乡政府驻地专项规划
第28条道路交通规划
1、对外交通规划
现状乡政府驻地承担对外交通职能的主要道路是郭陈线。
规划应严格控制道路的红线宽度和建筑退后红线距离,乡政府驻地规划范围内郭陈线的道路红线宽度为20米。
规划在保留现状在郭陈线乡政府西侧文化广场的公交站牌,继续保持文化广场兼用客运站的使用方式。
2、乡政府驻地道路规划
(1)道路等级
根据现状道路特点和未来用地拓展的趋势,规划乡政府驻地采用方格网式的路网结构。
规划在现状基础上依据道路等级适当拓宽。
乡政府驻地道路等级分为四级,过境交通、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
规划乡政府驻地主路道路红线宽度控制在16米;环路道路红线宽度控制在12米,支路红线宽度控制在17米。
(2)道路结构规划
规划形成“两横、三纵”的交通干路网系统,承担乡政府驻地各区之间的交通联系。
3、道路交通设施
(1)停车场、广场规划
规划布置广场2处,一个位于乡政府西部,一个位于郭陈线与北环路交叉口。
规划结合广场用地,乡政府驻地共布置机动车停车场地3处,分别位于初中南侧,集贸市场西侧,清真西寺南侧。
(2)附属停车场规划
规划在金融、商业、文化、体育、游乐、对外交通等大型设施附近及乡政府驻地主要出入口因地制宜地布置机动车和自行车公共停车场。
居住区应按每百户30个车位标准设置小汽车停车位;各类建设应按国家规定配备停车场。
第29条绿地系统规划
1、规划绿地系统形成“一环、一廊、两轴、多节点、田园渗透”的规划结构。
“一环”:
指环村绿化带;
“一廊”:
指以高头公园、旺福园、政和园形成的公园绿廊。
“两轴”:
指以郭陈线、中心大街形成的道路景观轴。
“多节点”:
指乡政府驻地的多处街头绿地和游园,共8处。
2、规划目标
以维持生态平衡,改善环境质量,美化乡政府驻地,为居民提供游憩场所为目的,组织“点、线、面”相结合的绿地系统。
规划绿化用地14.79公顷,人均13.45平方米,占建设总用地的11.67%。
其中公共绿地6.92公顷,人均6.29平方米,占建设总用地的5.46%。
3、公共绿地
点:
充分利用一切居住区内的不适宜建设用地形成组团级的绿地和街头绿地。
线:
在居住组团之间,沿干道两侧设置5~10米宽的绿带。
面:
规划结合乡政府驻地开发改造设置多个公园和街头绿地,形成乡政府驻地的绿肺。
4、生产防护绿地
规划在污水处理站等市政工程四周设置不小于10米的防护绿地;在郭陈线两侧设置不小于10米的防护绿化带。
第30条环境卫生设施规划
1、环境卫生目标
到2030年,乡政府驻地道路清扫机械化程度达到80%,清运作业机械化、半机械化程度达到100%,垃圾、粪便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生活垃圾容器化收集率达到100%,水冲公厕达到100%。
卫生院等特殊垃圾单独处理率达到100%,环境卫生管理实现科学化、现代化。
2、设施规划
垃圾处理:
规划到2030年,乡政府驻地生活垃圾日产量为11吨/日。
划垃圾处理设施使用无极县垃圾处理站。
规划保留现状垃圾收集方式,收集后直接运送支无极县垃圾处理站进行处理,做到收集的垃圾不在当地停留。
医疗垃圾运送至石家庄市统一处理。
第31条综合防灾规划
1、防洪排涝
规划乡政府驻地按照20年一遇标准安排水利工程设施。
2、抗震减灾规划
根据《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01),高头回族乡地处地震动峰值加速度0.10g,相当于地震基本烈度Ⅶ度抗震区。
乡政府驻地内的一般工程建筑按基本烈度Ⅶ度设防;生命线工程和重要建筑比基本烈度提高一度设防。
3、消防规划
规划在乡政府驻地东北部建二级普通消防站一座,占地0.13公顷。
在各村庄设置消防水池。
消火栓一般沿道路设置,并应靠近十字路口,设置间距不超过120米。
消火栓距道路边缘不应超过2米,距建筑物外墙不宜小于5米。
乡政府驻地内应合理规划、建设和改造消防车通道。
消防车通道的宽度、间距和转弯半径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第七章乡政府驻地市政工程规划
第32条给水工程规划
1、用水量预测
预测2030年乡政府驻地总用水量为0.38万m3/d。
2、水源地选址
规划保留现状供水方式,供水水源采用东侯坊乡联村供水厂,采用地下水为供水水源。
3、配水管网规划
沿主要道路布设给水干管,形成环状与枝状相结合的配水管网。
各区最不利点自由水头均以20m控制。
第33条排水工程规划
1、排水体制的选择
规划排水体制确定为雨污分流制。
2、污水规划
(1)污水量预测
预计到规划期末污水排放量为0.22万吨/日。
(2)污水处理场选址
规划在乡政府南侧建设污水处理站一处。
(3)污水管网
污水管网结合道路的竖向规划铺设。
污水管道按最高日最高时设计,采用II级钢筋混凝土排水管。
3、雨水规划
规划雨水排放尽量利用地形,遵循分散就近排放的原则,结合排水现状,沿主次干道布置雨水管道,乡政府驻地内的雨水经收集后,排放到乡政府驻地的雨水管网系统,最终排到乡政府驻地南部的磁河。
第34条电力工程规划
1、供电负荷
规划至2030年,乡政府驻地的总用电负荷为10.11MW。
2、供电规划
规划高头35kv变电站,新建110kv高头站,容量为2*50MVA。
3、线路敷设
10KV线路沿乡政府驻地道路架空铺设。
第35条通信工程规划
1、邮政
规划保留现状乡政府驻地邮政所和电信支局。
2、有线电视
到规划期末乡政府驻地的有线电视普及率达到100%。
第36条供热工程规划
结合“煤改气”工程,建议乡政府驻地采用多种形式供暖,以分户式天然气炉采暖为主,太阳能、空气源热泵、蓄热式电暖器等为辅,逐步淘汰燃煤锅炉。
第37条燃气工程规划
1、规划目标
规划至2022年燃气普及率达到100%;2030年天然气普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