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民族大学文化学院学生会日常工作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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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民族大学文化学院学生会日常工作管理制度

弘道至善

目录

第一章总则-2-

第二章值班条例-2-

第三章考勤条例-3-

第四章重大活动工作管理条例-4-

第五章奖惩条例-5-

第一节优秀部门评选-5-

第二节优秀个人评选-7-

第三节其他奖惩条例-8-

第六章请假流程-8-

第七章附则-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办公室管理,明确学生会值班职责,使内务管理工作更加标准化、制度化和规范化,结合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生会所有成员,学生会所有成员应明确各项工作职责及流程,做到办事流程化,办事高效化。

第三条办公室成员应严格执行监督工作,确保云南民族大学学生委员会日常工作管理制度的各项条款得以贯彻落实。

第四条办公室成员的工作受学生会全体成员监督。

第二章值班条例

第五条院学生会所有成员须按规定严格履行各项值班制度。

第六条值班人员应该严守值班时间,不得迟到、早退和缺勤。

第七条值班期间若遇紧急情况需外出处理,必须征得查班人员或所属部门正副部长同意,并在值班记录本上对外出原因做出书面说明。

第八条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打扫室内卫生,保持物品整洁、完好。

(特别注意垃圾筒中的垃圾是否需要倾倒,如需倾倒应及时处理,由下一班同学进行监督,在办公室抽查时未倾倒垃圾者追究上一班人员责任。

未倾倒一次,罚扫一次)

第九条值班人员应保持高度责任心。

认真解答来访人员提出的问题,在值班记录本中做好相关记录,必要时联系相关人员进行处理。

第十条如遇到不能解决的问题,应当直接联系所属部门部长,不得擅自解决。

第十一条值班期间应保持良好形象,不得做与值班无关的娱乐活动(例如:

上网聊天、玩游戏、看电视、看电影等)。

第三章考勤条例

第十二条学生会会议、值班及其他活动原则上不得请假,若有特殊情况必须履行请假手续,书写请假条后,向学生会所属部门部长请假,由部长上交主席团酌情批复(具体流程见8页)。

第十三条在本人值班之前必须完成请假的所有流程,未完成请假手续或后补假的,均做无故缺席一次处理。

如有特殊情况不能请假者必须找学生会成员代班,并在值班记录本上做出说明,同时上报当日查班人员。

第十四条请假表必须亲自填写,不得由他人代写,一经发现按一次缺勤处理。

第十五条如对参加会议进行请假者,请假事宜得到批准后,应及时主动地在会后了解会议相关内容,不得以未参加会议为名推脱工作。

第十六条请假三次做一次缺勤处理,迟到、早退两次按一次缺勤处理。

第十七条值班十分钟后才到办公室值班视为迟到;超过半个小时视为缺勤;提前十分钟离开视为早退。

第十八条缺勤一次,所属部门部长批评教育并上交做书面检讨到主席团(200字);缺勤两次,主席团批评并做书面检讨(500字);第三次全体大会上通报批评教育并做书面检讨(1000字);超过三次报学院通报处理。

第二十条本条例与奖惩条例挂钩。

第四章重大活动工作管理条例

第二十一条各部门按照活动工作分配,积极开展活动准备工作,未按计划时间完成工作的,酌情记部门责任事故一次。

第二十二条重大活动工作如有特殊情况须提前请假,应完成标准请假程序,并做好替换交接工作。

否则,记一次缺勤。

第二十三条重大活动开始前院学生会所有应到人员,必须在活动开始前按时集合,并找学生会相应查班部门签到,监察部负责做好考勤记录。

第二十四条重大活动过程中,院学生会所有成员必须按照工作分配任务,严格执行任务,不得擅离职守,维护工作权利和履行工作义务,执行工作任务时,不得嬉戏打闹,应随时保持学生会积极形象,牢记“三自方针”。

在活动中查班人员应随时监督。

第二十五条重大活动结束后,院学生会所有成员积极参与会场整理,不得避重就轻。

积极工作、团结合作,监察部负责做好现场工作的考勤。

第二十六条本条例与奖惩条例挂钩。

第五章奖惩条例

第一节优秀部门评选

第二十七条评选小组由相关负责人员构成,通过投票决定是否加分或扣分。

第二十八条基础分10分,总分30分。

第二十九条每年评选2个优秀部门。

加分项:

第三十条起模范带头作用,为学生会工作出谋划策,工作上有创新,成绩显著。

(2分)

第三十一条部门工作做到制度化、程序化、合理化、高效化。

(2分)

第三十二条部门开展的活动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完整,并将所做计划落实到实处。

(2分)

第三十三条工作记录要完整无缺,包括部门例会记录,活动记录等。

(2分)

第三十四条各部门加强团队合作精神,部门内部成员分工明确,部长能充分调动干事的工作积极性。

(2分)

第三十五条在重大活动工作中各部门内部成员不仅能有效完成自身工作,并能积极地配合协助其它部门的工作。

(2分)

第三十六条各部门成员工作时,能自觉接受所有人的监督,不摆架子,礼貌地对待他人。

(2分)

第三十七条各个部门轮流打扫办公室卫生时认真打扫,不马虎敷衍。

(2分)

第三十八条部门内部工作气氛良好,团结协作,没有内部矛盾。

(2分)

第三十九条部门工作有方法、有效率,不出现会议多,实效少的情况,能在同学中形成一定影响或者对今后工作起指导作用。

(2分)

扣分项:

第四十条在考勤记录中,本部门每出现一次缺席扣0.5分。

第四十一条主席团要求传达的精神和内容,不按照规定时间完成、延误工作进展的部门,记该部门过失一次。

(扣1分)

第四十二条凡主席团要求各部门上交的各类书面材料,迟交一天者,记部门责任事故一次(扣1分);超过一天记重大责任事故一次(扣2分);提前主动上交材料的部门,在全员大会中提出表扬。

第四十三条不认真组织所属部门工作,包括明显地越权或未履行义务的部门,酌情记责任事故或过失一次。

(扣1分)

第四十四条本学年内部门所有成员累计挂科1门以上者。

(扣1分)

第二节优秀个人评选

第四十五条学生会所有成员均有资格评选优秀干事或优秀干部。

第四十六条在考勤记录中缺席两次者取消评优资格。

第四十七条造成一次部门责任事故者取消评优资格。

第四十八条监察部将根据考勤记录向各部门提供评优人员名单。

名单一经确定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请更改。

第四十九条优秀干事由主席团、部长和副部长共同从“评优名单”中决定。

第五十条优秀干部由团委书记、主席团从“评优名单”中决定。

第三节其他奖惩条例

第五十一条惩罚的衡量标准全部转化为缺勤或部门责任事故次数。

第五十二条缺勤一次,所属部门部长批评并做书面检讨(200字);缺勤两次,主席团给予批评同时写书面检讨(500字);缺勤三次,全员大会上对其批评教育并写书面检讨(1000字);超过三次报学院通报处理。

第五十三条造成一次部门责任事故,做学生会QQ群通报批评,并作书面检讨(500字);造成两次部门责任事故,所属部门部长们进行谈话并作书面检讨(1000字);两次以上由主席团和部长们讨论对其处理决定。

第五十四条书面检讨在确认惩罚后第三日,上交到主席进行审查。

提前与部长联系

第六章请假流程图

由部长审批假条并签字

经主席团酌情审核批复

完成请假

备注:

1、查班时仅以请假条上为准,缺少其中任何一项视为请假无效。

2、若遇特殊情况,不能按请假流程请假者,可请学生会成员代班。

(代班情况需在值班记录本上注明,同时上报当日查班人员。

第七章附则

第五十五条学生会所有成员均须严格遵守本制度,如有违反,将按有关奖惩条例严肃处理。

第五十六条本制度从颁布之日起实行。

第五十七条本制度解释权归云南民族大学文化学院学生委员会所有。

 

云南民族大学文化学院学生委员会

二〇一二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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