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湾县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自查自评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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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湾县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自查自评报告

沙湾县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自查自评报告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督导评估体系及评估标准》的要求,沙湾县组织人员从组织领导、办学条件、队伍建设和管理质量等四个方面,对全县各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作进行了自查自评,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县辖9镇、3乡、5个农牧林场和2个管理处,辖区总面积1.31万平方公里,地方人口21.8万,由汉、哈、回、维等24个民族组成。

2013年,年人均国内生产总值51350元,年人均地方财政总收入3874元,农牧民年人均纯收入17100元,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21600元。

目前,全县有各类学校31所,其中义务教育学校29所(小学17所,初级中学2所,完全中学2所,九年一贯制8所),在校生21984人。

小学在校生14047人,初中在校生7937人。

在职教职工2712人,其中专任教师2133人。

二、自查自评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一)指导思想:

我县坚持实施“科教兴县”和“人才强县”战略,始终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以创建教育强县为契机,以均衡配置教育资源,提升义务教育办学水平,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大力促进教育公平为目标,统筹规划,分步实施,有序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逐步消除区域内校际间办学条件和办学水平的差距,基本实现义务教育资源均衡分布,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创建教育强区奠定良好基础,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组织实施:

自2011年县委、政府明确创建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及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后,迅速确立了“规划先行、分层推进、分步实施”的工作思路,为确保工作实效,我县坚持立足实际,突出重点,创新举措,整体推进。

及时成立了以县长任组长,教育、人社、财政、发改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制定了《沙湾县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规划(2011-2013年)》、《沙湾县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统筹协调各方面力量,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严格按照创建工作时间表和路线图,科学规划,周密安排,精心施工。

并层层签订《沙湾县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目标责任书》,将目标任务细化到人,责任到人,切实强化了对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及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组织领导。

(三)自查自评结果:

沙湾县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作自查自评赋分表

评估指标体系

赋分

自评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失分

得分

A1

(120分)

B1领导责任

(20分)

C1规划落实(10分)

10

0

10

C2责任明确(10分)

10

0

10

B2组织管理

(20分)

C3目标管理(10分)

10

0

10

C4督导检查(10分)

10

0

10

B3资金投入

(80分)

C5三个增长(25分)

25

0

25

C6两个比例(15分)

15

15

0

C7其他经费(20分)

20

0

20

C8项目建设(15分)

15

0

15

C9社会捐助(5分)

5

0

5

A2

(500分)

B4学校设置

(100分)

C10布局合理(20分)

20

0

20

C11学校用地(40分)

40

0

40

C12规划科学(20分)

20

0

20

C13规模适度(20分)

20

0

20

B5校园建设

(150分)

C14校舍建设(80分)

80

6.5

73.5

C15运动场地(40分)

40

0

40

C16环境优化(30分)

30

0

30

B6装备器材

(200分)

C17实验教学(55分)

55

0

55

C18体卫艺(50分)

50

0

50

C19教育技术(40分)

40

0

40

C20综合实践(30分)

3

0

3

C21校园安全(25分)

25

0

25

B7图书资源

(50分)

C22图书资料(30分)

3

0

30

C23数字资源(20分)

20

0

20

A3

(250分)

B8教师队伍

(150分)

C24编制落实(20分)

20

0

20

C25学历职称(20分)

20

5

15

C26教师资格(20分)

20

0

20

C27结构合理(30分)

30

0

30

C28继续教育(20分)

20

0

20

C29骨干队伍(20分)

20

0

20

C30教师待遇(20分)

20

2

18

B9管理队伍

(40分)

C31资质合格(20分)

20

0

20

C32管理能力(20分)

20

3

17

B10教辅队伍

(30分)

C33配备合理(15分)

15

6

9

C34持证上岗(15分)

15

3

12

B11教研队伍

(30分)

C35教研规划(10分)

10

0

10

C36教学研究(20分)

20

5

15

A4

(130分)

B12教育管理

(70分)

C37涉校检查(4分)

4

0

4

C38教学管理(13分)

13

1

12

C39普及程度(10分)

10

0

10

C40安全管理(10分)

10

1

9

C41规范办学(13分)

13

0

13

C42保障机制(10分)

10

0

10

C43财务管理(5分)

5

0

5

C44校产管理(5分)

5

0

5

B13教育质量

(60分)

C45德育工作(15分)

15

0

15

C46教学质量(15分)

15

1

14

C47双语教育(15分)

15

2

13

C48综合素质(15分)

15

2

13

自查自评总分

1000

52.5

947.5

三、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A1 组织领导(赋分120分,自查得分105分)

A1-B1领导职责 (20分,自评20分)

A1-B1-C1规划落实(10分,自评得:

10分)

我县高度重视学校标准化建设,将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纳入年度重点工作之一,根据自治区、地区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规划,先后制定下发《沙湾县义务教育标准化建设规划(2011—2013年)》、《沙湾县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及《沙湾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划(2012—2015)》等,并依据规划制定推进工作方案,逐项有计划落实。

A1-B1-C2责任明确(10分,自评得分:

10分)

根据区地学校标准化建设及均衡发展工作要求,及时成立实施标准化建设和推进教育均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县长为第一责任人,建立了教育部门主抓,住建、财政、发改等有关部门配合,责任明确、任务落实、工作协调的学校标准化建设长效机制。

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形成全员参与学校标准化建设的良好工作格局。

A1-B2 组织管理(20分)

A1-B2-C3目标管理(10分,自评得分:

10分)

为高效完成学校标准化建设任务,制定了《沙湾县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工作推进方案》,建立县领导、部门和企业帮扶学校工作机制,并相继制定了目标管理和工作检查制度,详细工作流程图,各成员单位目标明确,责任落实到位。

A1-B2-C4 督导检查(10分,自评得分:

10分)

政府教育督导室负责全县学校标准化建设的督导检查,建立了督导检查制度,形成了有效责任追究管理机制,确保各阶段工作任务完成。

自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作以来,先后接收地区、自治区过程性督导检查1次,本县专项工作督查3次,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目前各反馈意见和建议整改到位,效果显著。

A1-B3-C5三个增长(25分,自评得分:

25分)

近年来,县委、政府高度重视教育,切实将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在县财政重点投入的基础上,多渠道筹措资金用于教育发展,依法做到教育经费的“三个增长”。

(一)教育经费依法做到“三个增长”。

一是政府教育财政性拨款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

2010—2013年,预算内教育拨款分别为26120万元、33254万元、38256万元、45564万元,增长比例27.32%、15.04%、19.1%。

2010-2013年,义务教育预算内经费拨款分别为17976万元、22756万元、26658万元、35922万元,增长比例26.59%、17.15%、34.75%。

地方财政经常性收入分别为25233万元、25530万元、48422万元、57428万元,增长比例17.03%、14.47%、18.60%。

预算内教育拨款的增长比例高于地方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比例,达到评估标准。

二是生均教育事业经费逐年增长。

2010--2013年,小学预算内生均教育事业经费分别为7074元、8829元、11219元、14367元,增长比例24.8%、27.06%、28.06%。

初中预算内生均教育事业经费分别为7239元、9425元、11640元、18492元,增长比例为30.19%、23.50%、58.87%,达到评估要求。

三是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逐年增长。

2010—2013年,小学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分别为753.46元、1132.62元、1178.69元、1620.34元,增长比例50.32%、4.07%、37.47%。

初中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分别为878.55元、1023.18元、1027.03元、2011.72元,增长比例16.46%、0.3%、95.88%。

在资金投入工作方面,每年有预算,有计划,有决算,有总结,达到评估要求。

A1-B3 资金投入(80分)

A1-B3-C6两个比例(15分,自评得分:

0分)

一是2010-2013年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占GDP比重情况

2010年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26120万元,占当年GDP925836万元的2.82%。

2011年,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33254万元,占当年GDP927905万元的3.598%。

2012年,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38256万元,占当年GDP972694万元的3.93%。

2013年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45564万元,占当年GDP1123471万元的4.06%。

二是预算内教育拨款占财政总支出的比例情况

2010-2013年,预算内教育拨款分别为26120万元、33254万元、38256万元、45564万元,占财政总支出的比例分别为25.48%、24.02%、23.49%、26.2%。

失分原因:

预算内教育拨款占财政支出的比例逐年降低,2010-2013年预算内教育拨款分别为:

26120万元、33254万元、38256万元、45564万元,增长比例27.32%、15.04%、19.1%。

根据督导体系评估标准,财政教育支出比例达不到评估要求。

A1-B3-C7其他经费(20分,自评得分:

20分)

近几年,我县在用好教育拨款的同时,教育附加按“三税”的3%、地方教育附加按“三税”的2%足额征收并全部用于教育、转移支付资金按比例足额计提并用于教育,能保证土地出让净收益计提10%用于教育。

2009年教育费附加应征数545万元,实征数545万元,用于教育545万元。

地方教育附加应征数270万元,实征数270万元,用于教育270万元;2010年教育费附加应征数593万元,实征数593万元,用于教育593万元。

地方教育附加应征数280万元,实征数479万元,用于教育479万元;2011年教育费附加应征数878万元,实征数878万元,用于教育878万元。

地方教育附加应征数280万元,实征数673万元,用于教育673万元;2012年教育费附加应征数1120万元,实征数1120万元,用于教育1120万元。

地方教育费附加应征数500万元,实征数877万元,用于教育877万元。

2013年教育费附加应征数1500万元,实征数1392万元,用于教育1392万元。

地方教育费附加应征数800万元,实征数984万元,用于教育984万元。

2011年土地出让净收益2020万元,计提10%用于教育202万元。

2012年土地出让净收益1890万元,计提10%用于教育189万元,,2013年土地出让净收益1460万元,计提10%用于教育146万元。

2009-2013年农村转移支付年均864万元,每年用于教育190万元。

A1-B3-C8项目建设(15分,自评得分:

15分)

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教育项目建设投资计划,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相关教育建设项目工程,项目建设工程档案资料齐全。

2011年项目建设资金7174.69万元(中央专项2395万元,辽宁鞍山对口支援资金600万,县自筹4179.69万元),建设面积32338.9平方米。

2012年项目建设资金9508.66万元(中央专项6633.64万元、自治区专项1197.8万元、县自筹1677.22万元),建设面积66999.76平方米。

2013年项目建设资金4556万元(国家和自治区专项2361万元,县级配套2195万元),建设面积18981平方米。

投入8874万元(其中含辽宁鞍山援建资金1674万元)新建第三中学,解决了县城中学大班额问题,进一步改善了学校办学条件。

A1-B3-C9社会捐助(5分,自评得分:

5分)

县委、政府高度重视教育,建立多渠道筹资机制。

捐助资金使用有计划、有项目、有成效。

2011年,中央公益彩票基金“励耕计划”,有100位家庭贫困或有重大疾病的教师受益。

2012年,“雨润计划”,有8名幼儿园家庭贫困教师受助。

把解决好贫困家庭孩子、身体残疾儿童的教育问题摆在突出位置。

坚持政府救助和社会救助相结合,全面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近三年,为24753名贫困寄宿生补助生活费3131万元,其中县财政投入近400万元。

县政府长期为西戈壁镇中心校、二中等少数民族集中的6所学校每人每月发放25元补助。

建立贫困家庭子女入学帮扶长效机制,全县广泛开展“一帮一助学”、“文明助学”、“春蕾助学”、“阳光助学”、“金秋助学”等工程,设立政府阳光助学基金,确保每名适龄儿童不因贫困而辍学。

2013年春季,为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县委、政府动员社会力量为28所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进行募捐活动。

63个部门、60家企业共捐助资金432.62万元,价值33.3万元的教学仪器。

2009至2013年,全县各学校累计捐款捐物526.27万元。

其中2009年,县第三小学、大泉乡中心学校、老沙湾镇中心学校、商户地乡中心校、东湾镇中心学校、博牧场学校等6所学校,社会捐助58.86万元;2010年,大泉乡中心学校、老沙湾镇中心学校、商户地乡中心校、东湾镇中心学校、博尔通古乡中心校等5所学校,社会捐助4.8万元;2011年,县第三小学、老沙湾镇中心学校、东湾镇中心学校、商户地乡中心校、博尔通古牧场学校、县第二小学等6所学校,社会捐助13.87万元;2012年,大泉乡中心学校、西戈壁镇中心校、商户地乡中心校、牛圈子牧场学校、博尔通古牧场学校等6所学校,社会捐助17.14万元;2013年,全县63家企业,60年单位为学校捐助432.62万元。

A2办学条件(赋分500分,自评得493.5分)

A2-B4学校设置(100分,自评得分:

100分)

A2-B4-C10布局合理 (20分,自评得分:

20分)

全县现有小学17所,教学点2个,九年一贯制学校8所,完全中学2所,初级中学1所,高级中学1所,职业中学1所。

学校布局符合《办学基本标准》要求,学校设置规划总体科学合理。

寄宿制学校设置符合本地义务教育发展实际,满足了学生就近入学要求。

A2-B4-C11学校用地(40分,自评得分:

40分)

全县小学校园占地面积823461平方米(包括教学点面积),生均占地面积58.6平方米。

初中校园占地面积391712.8平方米,生均占地面积49.35平方米,均达到自治区《办学基本标准》要求。

全县中小学校有环型运动场学校26所,有300米环型运动场学校2所,有300米环型运动场学校18所,200米及下以环型运动场学校6所。

全县小学绿化面积225674.9平方米(包括教学点面积),生均绿化面积16.1平方米。

初中绿化面积102477.4平方米,生均绿化面积12.9平方米,均能达到自治区《办学基本标准》要求。

全县中小学有劳动技术实践基地5482.5亩,按照《办学基本标准》第四章第十一条规定:

“小学每班不少于3亩,中学每班不少于4亩地”的要求,均能达到标准。

A2-B4-C12规划科学(20分,自评得分:

20分)

县、乡学校校园设计布局合理,教学区和生活区以及运动场区域划分明确,功能齐全,环境整洁优美,达到了自治区《办学基本标准》要求。

目前,各学校校园规划经新大设计院重设计,有关专家组最终评审已制作完成,新的校园发展规划完全符合我县十二五教育发展要求,政府已作批复,校园建设均按规划方案执行。

A2-B4-C13规模适度(20分,自评得分:

20分)

全县小学生有14047人,其中住宿生2959人,有教学班467个班,每班平均班额30.0。

初中生有7937人,其中住宿生4137人,有教学班202个班,每班平均班额39.2人,各学校均能达到自治区《办学基本标准》第三章第八条规定要求。

A2-B5校园建设(150分,自评得143.5分。

A2-B5-C14 校舍建设(80分,自评得分:

73.5分)

全县小学校舍面积148112.3平方米(包括教学点面积),生均面积10.5平方米。

初中校舍面积133693.2平方米,生均面积16.84平方米。

全县小学教学辅助用房面积72427.3平方米(包括教学点面积),生均面积5.15平方米。

初中校舍面积58032.6平方米,生均面积7.31平方米。

全县小学教学辅助用房达到91.67%,初中教学辅助用房达到92%。

A2-B5-C15运动场地(40分,自评得分:

40分)

全县中小学校有环型运动场学校26所,有300米环型运动场学校2所,有300米环型运动场学校18所,200米及下以环型运动场学校6所,县四小无环形运动场。

A2-B5-C16环境优化(30分,自评得分:

30分)

我县中小学校园环境实现“四化”,校园绿化达到自治区《办学基本标准》的要求(第四章第十一条);学校周边环境达到规定要求,平安校园、绿色校园、和谐校园数达100%。

周边无公共娱乐场所、集贸市场等影响教育教学活动场所。

A2-B6 装备器材(200分,自评得180分)

A2-B6-C17 实验教学(55分,自评得分:

55分)

全县各学校的实验教学仪器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小学教学仪器设备配备标准(试行)》对照,均已达到标准。

学校教学演示实验开出率达到100%,探究性分组实验开出率达到95%以上标准。

A2-B6-C18 体卫艺(50分,自评得分:

50分)

对照《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教体艺[2008]5号)(《办学基本标准》第五章第十八条),县委、政府动员社会力量为学校标准化建设捐助资金432.62万元,价值33.3万元的设备,中小学体、卫、艺器材设备已采购配备到位,达到标准。

A2-B6-C19 教育技术(40分,自评得分:

40分)

近几年,我县加大教育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满足学校校舍建设要求,目前全县各中小学校均配备计算机教室、多功能教室等,有先进的数字投影仪或其他显示设备,每班都配备大屏幕电视机和DVD播放机(或计算机),生机比小学达到7:

1,初中达到7:

1,达到自治区《办学基本标准》。

A2-B6-C20 综合实践活动(30分,自评得分:

30分)

我县各中小学有专用综合实践活动室(含技术室),开设了烹饪、校外社会实践等综合实践活动和劳动技术等课程,并根据各教学内容需要配备了必要的工具和材料。

综合实践活动学习领域教学设备已达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小学教学仪器设备配备标准(试行)》。

A2-B6-C21 校园安全(25分,自评得分:

25分)。

我县各学校均安装监控设备,实现校园监控全覆盖;重点部位安装警铃,已与当地派出所联通。

监控设备与公安部门监控系统联网。

A2-B7 图书资源(50分,自评得50分)

A2-B7-C22 图书资料(30分,自评得分:

30分)

全县小学图书现有354907册,生均25.4册,初中图书现有288415册,生均图书36.3册。

各学校都有各种供师生阅览的报刊杂志、工具书、教参书等,达到自治区《办学基本标准》要求。

A2-B7-C23 数字资源(20分,自评得分:

20分)

各学校能够利用远程接收和多媒体播放相结合的数字资源利用于教学,实现资源共享。

目前我县已对数字资源设备已安装到位,现在处于调试阶段。

A3 队伍建设(赋分250分,自评得226分)

A3-B8 教师队伍 (150分,自评得分:

A3-B8-C24 编制落实(20分,自评得分:

20分)

按照《转发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教育厅、财政厅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小学机构编制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新政办发[2003]103号)规定,我县已按编制标准足额配备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在岗教师可以满足教育教学需要。

目前我县核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1733名,实际在岗在编教职工2712人(其中小学1678人,初中1034人),其中专任教师小学1328人,初中805人。

城镇小学生职比9.8:

1;初中生职比8.4:

1。

农村小学班职比1:

3.3;初中班职比1:

4.6。

全县生职比、班职比达到自治区规定标准。

A3-B8-C25 学历职称(20分,自评得分:

15分)

我县义务教育学校2133名专任教师均达到合格学历,合格率均为100%。

我县小学专任教师1328人,其中三级以上职称教师1231人,三级职称达标率92.7%(不达标,标准是95%),中级及以上职称教师602人,达标率45.3%(标准60%以上);我县初中专任教师805人,其中三级以上职称教师767人,三级职称达标率95.3%,中级及以上职称教师444人,达标率55%(标准60%以上)。

失分原因:

根据新职称办[2002]53号文件规定,专任教师的中、高级职称岗位比例不达标。

A3-B8-C26 教师资格(20分,自评得分:

20分)

经过申报、认定教师资格,目前我县所有在岗专任教师均已获得教师资格证,获得率100%。

A3-B8-C27 结构合理(30分,自评得分:

30分)

近几年,我县通过招聘特岗教师方式解决了教师不足问题,并通过岗位调整、学习支教等形式,满足了各学校学科教学要求,小学专任教师1328人,学历专业对口教师1125人,对口率84.7%;初中专任教师805人,学历专业对口教师653人,对口率81%,中小学教师学科专业对口率均达到自治区评估要求。

学科教师专业对口率已达标评估要求。

A3-B8-C28 继续教育(20分,自评得分:

20分)

按照《自治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培训规定》,我县专任教师全部参加了第四周期的继续教育,地方财政能按有关规定将教师培训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予以保障。

2009-2013年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培训经费分别为107.9万元、120万元、159万元、153.4万元、213.8万元占义务教育保障机制公用经费的比例分别为7.69%、5.58%、6.63%、5.93%、12.27%。

A3-B8-C29 骨干队伍(20分,自评得分:

20分)

我县重视骨干教师的培养,自2006年至今全县已评选出7届县级“十大名师”、四届县级“十佳班主任”;评选出县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学能手172名。

骨干团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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