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驾驶员疲劳驾驶的危害和预防926.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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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驾驶员疲劳驾驶的危害和预防926

浅谈驾驶员疲劳驾驶的危害和预防

引言:

随着机动车保有量的快速增加以及道路通车里程逐年增长,大量发生的交通事故给世界各国造成了巨大的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

如何减少交通事故已经成为中国甚至世界性的难题,在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的今天,人们生活节奏不断加快,随之出现的酒驾、疲劳成为影响驾驶安全的重要因素之一。

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酒后驾驶车辆有了明确的规定和处罚,由于酒驾检测便利,有衡量的国家标准,目前酒驾的数量已经较前有了较大的改观。

可是,很多人忽略了对交通事故的第二大起源——“疲劳驾驶”的管控和治理。

尽管公安部123号令有明确的规定:

对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驾驶人记12分;对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驾驶人记6分。

但是,什么算疲劳驾驶,衡量处罚标准又是什么?

疲劳是一个抽象的概念,人类对疲劳的研究至今已有100多年的历史,但到目前还没有一个公认的统一定义。

疲劳是一种复杂的生理、心理现象,其生理、心理机理还处于不断的研究和探索之中,理论上难以作定量的准确描述,现象上也因人而异。

疲劳驾驶极易引起交通事故驾驶疲劳,是指驾驶人在长时间连续行车后,产生生理机能和心理机能的失调,而在客观上出现驾驶技能下降的现象。

驾驶人睡眠质量差或不足,长时间驾驶车辆,容易出现疲劳。

驾驶疲劳会影响到驾驶人的注意、感觉、知觉、思维、判断、意志、决定和运动等诸方面。

疲劳后继续驾驶车辆,会感到困倦瞌睡,四肢无力,注意力不集中,判断能力下降,甚至出现精神恍惚或瞬间记忆消失,出现动作迟误或过早,操作停顿或修正时间不当等不安全因素,极易发生道路交通事故。

以下从几个方面对疲劳驾驶与交通事故的关系进行了分析,以找出能够解决疲劳驾驶的预防措施和解决办法:

一、疲劳驾驶引发的交通事故特征情况

(一)疲劳驾驶引发的交通事故概况

在全球范围内,疲劳驾驶已成为导致交通安全事故的重要原因之一。

根据美国国家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的统计,在美国的公路上,每年由于驾驶人在驾驶过程中进入睡眠状态而导致大约10万起交通事故,其中约有1500起直接导致死亡,7.万起导致人身伤害。

在欧洲的情况也大致相同,据德国保险公司协会估计,在德国境内的高速公路上,大约有25%的导致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都是因为疲劳驾驶而引发。

法国国家警察总署事故统计报告表明,因疲劳瞌睡而产生的事故,占人身伤害事故的14.%,占死亡事故的20.%。

日本的事故统计揭示,因疲劳驾驶产生的事故约占11%-11.5%。

据统计,中国机动车保有量仅为世界的1.9%,但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却占到了全球的15%,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连续数年居世界第一位。

2015年用汽车保有量达到17228万辆(包括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955万辆),其中私人汽车保有量14399万辆。

民用轿车保有量9508万辆,其中私人轿车8793万辆。

汽车保有量的持续增长无疑是我国人民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的表现,但是众多车辆带来的巨大交通运输量也给交通运输环境以前所未有的压力。

在我国,大大小小的交通事故屡见不鲜,因事故发生带来的损失难以估量。

以死亡人数来说,2014年,全国道路交通事故万车死亡人数为2.22人,具体34292.34人,比起2013年死亡人数增长率为8.5%;2015年为万车死亡人数2.1人,具体为36178.8人,比起2014年死亡人数增长率约为5.5%。

比较包括2014年、2013年、2012年的死亡人数可知,我国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事实上应呈现小幅度逐年上升趋势。

我国2015年全年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共死亡66182人,而交通事故导致的死亡人数占据其约54%的份额,而疲劳驾驶的比例则占了这其中的11.09%。

,由此可见交通安全形势之严峻。

 

疲劳驾驶事故统计表

(二)疲劳驾驶事故中驾驶人情况

从驾驶人个体因素分析,国内学者对驾驶人的疲劳驾驶研究中得出了一定的结论。

通过对北京出租车驾驶人进行的疲劳驾驶状况调查得出因疲劳驾驶引发的事故与出租车驾驶人的驾龄有关,驾龄越小,越容易发生交通事故。

根据2006年事故统计数据得出3年以下与10年左右驾龄的驾驶人事故率都较高[3]。

低驾龄驾驶人因驾驶经验缺乏,在道路行驶时不加选择地接受、读取、处理大量信息,消耗大量精力,使驾驶人短时间内产生疲劳感。

10年左右驾龄的驾驶人因对自我驾驶技能过分自信,高估自己对紧急情况下的处理能力,导致事故率也较高。

(三)事故时段分布情况

时间上分析,由于人体的生理节律,一天当中有3个时间段易出现疲劳驾驶:

2:

00-6:

00、11:

00-13:

00与15:

00-16:

00。

凌晨时人们睡意最浓,此时行车破坏了人体正常的生物钟,加上道路上车流量小,干扰少,很容易使驾驶人瞌睡;午间行车,驾驶人因腹中饥饿或午餐后体内消化作用容易出现困倦感;下午则是驾驶人经过一天劳顿后最疲倦的时刻,发生生事故的概率是8:

00-19:

00的2倍,如果驾驶人连续驾驶11小时以上,在夜间驾车时发生事故的危险性增加4倍。

(四)高速公路上的疲劳驾驶情况

随着中国高速公路建设的飞速发展,高速公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也呈逐年上升趋势,疲劳驾驶问题日益突出。

从近年年公安部交通管理局的统计数据可知,高速公路交通事故发生占事故总数的46.85%。

高速公路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有疲劳驾驶、超速行驶、违法上道路行驶、违法变更车道、违法装载、违法停车、违法占道行驶、违法超车等,其中疲劳驾驶位列第一。

疲劳驾驶是高速公路事故最大起因,长时间的连续驾驶是导致高速公路疲劳驾驶相关事故的重要因素。

高速公路路面宽阔,固定参照物少,车流速度高,既无交通信号灯控制和道路平面交叉,又无行人、非机动车和其他低速机动车干扰,所有车辆都保持较高的速度各行其道,有序的行进,在持续不变、单一环境、只有少量视觉刺激的道路上,驾驶人不需要花太多精力在车辆控制和避让其他车辆、行人、障碍物上,在这种道路上连续长时间的驾驶很容易引发驾驶人瞌睡,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

在高速公路上行车,驾驶人的精力始终处于高度紧张的状态,体力消耗增大,会不知不觉地提高车速,甚至丧失制动减速意识。

在这种环境下长时间驾驶车辆驾驶人会感到单调、枯燥,容易产生松懈或疲劳。

除了高速公路,线形良好、交通量较少的城市道路和长距离的山区道路都具有环境单调、信息重复的特点,长时间、长距离的驾驶易引起驾驶人瞌睡。

二、疲劳驾驶对行车安全的影响及原因分析

(一)驾驶对操作行为的影响

驶人在驾驶过程中需要处理大量的感知信息并做出正确的反应,疲劳驾驶会影响到驾驶人的感觉、知觉、思维、判断、意志、决定和运动等诸方面。

疲劳后驾驶人继续驾驶车辆,会感到困倦瞌睡,四肢无力,注意力不集中,甚至出现精神恍惚或瞬间记忆消失,使其感知、判断、操作特性下降,出现路况信息漏看,动作迟误或过早,操作停顿或修正时间不当等不安全因素,极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

(二)驾驶人疲劳产生的原因

国内外专家的调查结果表明,经历过疲劳驾驶的驾驶人一般都存在睡眠不足(每天睡眠时间不足8小时)或睡眠质量差等现象,另外长时间驾驶及生理节律等也极容易造成驾驶人的疲劳,具体原因如下。

1、长时间驾驶

2012年1月3日、4日,沪昆高速公路湖南怀化段、贵州黔南段相继发生两起特大事故,分别造成13人和18人死亡。

这两起事故的原因都是驾驶人疲劳驾驶所致,至事发时驾驶人累计驾驶均已超过10小时,处于严重疲劳状态。

一个健康的驾驶人如果一天连续行车4-8小时,会出现暂时性疲劳,如果连续数天持续行车,极易造成积累性疲劳,长时间驾驶导致的疲劳驾驶使事故率明显增加。

驾驶过程中,驾驶人要不断地通过感觉器官从运行环境中获取各种与交通有关的信息,这些信息输入大脑经过判断后发出指令,支配手脚运动器官操作车辆,使其按照驾驶人的意志,沿一定的方向前进或停止。

长时间驾驶后,驾驶人感觉器官不断接受环境信息的刺激,手脚不断地操作车辆,大脑因此产生抑制性的保护作用,出现疲劳现象。

与普通驾驶人相比,营运驾驶人的驾驶时间要长得多,因此,营运驾驶人更容易产生驾驶疲劳,尤其是中国这种情况尤为突出。

2、睡眠不足或质量差

成年人一昼夜至少应睡7-8小时,睡眠不足或质量差很容易导致疲劳,对行车安全造成严重的影响。

当睡眠时间低于5.5小时,事故率会明显增加,此外,睡眠疾病(突发性睡眠症)容易导致高的事故率。

因此,驾驶人每天应当保证7-8小时的睡眠时间,且要有良好的睡眠质量。

3、生理节律

由于人的睡眠受人体生理节律的影响,如果睡眠的时间不当或睡眠质量不高,也会引起疲劳。

在凌晨和下午是一天中觉醒水平最低的时段,因此,2:

00-6:

00、11:

00-13:

00、15:

00-16:

00是疲劳事故高发时段,这3个时间段与正常睡眠的人想打瞌睡的时间几乎一致。

人体的昼夜生理节律使我们在每天特定的生物钟时间无论是否缺乏睡眠都会受到瞌睡的侵袭,即在正常的休息时间里开车容易导致疲劳。

4、驾驶人因素

驾驶人性别、年龄、驾龄、驾驶技能、身体条件、性格等都会导致不同程度的疲劳现象。

一般来说,女性由于自身的生理因素和体力欠缺等会比男性更容易感到疲劳;年轻人因为驾驶经验不足容易感到疲劳,但身体素质好也容易消除疲劳;老年人虽然疲劳症状不明显,但消除能力弱;驾驶技术熟练者,不易产生疲劳;体弱者容易产生疲劳且不易消除。

5、其他因素

驾驶操作过程中,道路交通条件、天气条件、车内环境等都与疲劳的产生有关。

在较差的道路交通环境中,驾驶人精力长时间高度集中,操作频繁,极易产生疲劳。

在路面平直、景观单调的高速公路上行车时,快速、单调、高重复度的操作使驾驶人极易产生瞌睡。

闷热、持续高温的天气会使驾驶人精神疲惫,低落的情绪容易引起驾驶人头晕、缺氧现象。

三、疲劳驾驶预防对策

疲劳驾驶因素众多,由于没有统一的国家检测标准,也很难进行管控,本人通过多年的驾驶经验提出一些管控和自我管理的建议:

(一)国家法律、制度管控方面

比如可以借鉴欧盟国家为了防止因驾驶员疲劳驾驶车辆而导致的道路交通事故的办法,如以立法的方式规定从事营运的6.5吨以上的货运汽车和7座以上的客车必须安装行驶记录仪。

这些车辆的驾驶员每天出车前要将国籍、姓名、日期、车号等情况登记到放置在行驶记录仪内的一张直径为12厘米的双面纸盘上。

行驶记录仪能将该营运车辆每天实际行驶的数据资料(包括出车时间、连续行驶时间、停车时间、行驶速度、行驶里程、收车时间等)详细地刻录在这张纸盘上;不管是个人租用的车还是公司的车收车后都要将记录盘交给负责监管车辆营运的部门,同样私营车的驾驶员亦应保存好记录盘,因为按规定记录盘上的数据资料要保存两个月,以备警察随时查询。

类似的方法,山东、哈尔滨等省市交通部门近年来已经开始要求,尤其是对高速公路上行驶的大型货车、长途客车要求安装行驶记录仪,对超过4小时连续驾驶的,即可判定为疲劳驾驶,并进行相应的处罚。

真正通过技术手段做到了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二)个人自我管理方面

1、驾驶时间不宜过长、保证睡眠

要避免疲劳驾驶,首先要劳逸结合,保证行车前有充足的睡眠,形成良好的作息规律,通宵达旦地加班、跑长途,甚至打牌、聊天、泡吧,对司机来说都是不可取的。

驾驶员进行长时间、长距离驾驶时,影响最大的是与驾驶直接有关系的身体这部分器官的各种机能。

因此,行车前必须尽量保证充足的睡眠。

2、控制好驾车时段

一天当中有三个危险时段,即中午、黄昏和夜里,这三个时段开车更要格外小心。

其次,要让大脑皮层有恢复的时间,最好不要长时间地持续开车,大约每持续驾驶100公里或两小时就应该停车休息,途中感觉单调犯困时索性停车休息一会儿恢复体力,千万不可强打精神开车。

此时段人最容易感觉疲劳。

司机朋友应该注意保证休息。

跑远途时应该几个司机轮换着开车,一人开车其他人睡觉,还可适当调节座位和椅背,或过一段时间就下车在路边放松一下自己,驾车时眼晴不要老盯着公路的中心线,必须与其他车辆之间保持相当的距离。

3、控制好高速路上的行驶过程

在高速公路上行驶,道路环境单一,交通干扰少,速度稳定,行车中的噪声和振动频率小,易使驾驶人产生单调感而困倦瞌睡,出现“高速公路催眠现象”。

由此可见,驾驶车辆高速行驶,容易导致驾驶疲劳。

在高速公路上行车时,最好在1个半小时到2小时到就近的服务区休息一下。

4、其他

除了以上三点以外,若感觉有点疲倦或有睡意时不要再继续驾驶,最好立即休息。

再有就是要自寻感官刺激,可收听一些节奏感强的音乐和听些笑话并将其声音放大,使精神兴奋。

作弯腰动作,进行深呼吸,使大脑尽快得到氧气和血液补充,促使大脑兴奋;用双手以适当的力度拍打头部,疏通头部经络和血管,加快人体气血循环,促进新陈代谢和大脑兴奋。

用清凉空气或冷水刺激面部;多喝水,喝茶有柔和的兴奋作用,是长时间开车中的上等饮料,烟虽然刺激神经系统,但也会增加心血管的负担促使疲劳。

不过,千万要记住,不要事先确定抵达目的地的时间,以防止为赶时间而疲劳驾车。

除了合理安排时间保持睡眠、控制连续驾车时间外,行车中,保持驾驶室空气畅通、温度和湿度适宜,减少噪声干扰。

以上方法只能是暂时的缓解疲劳驾驶,不能从根本上解除疲劳,唯有睡眠才是缓解疲劳和恢复清醒最可靠、最有效的方法。

四、结束语

(1)疲劳驾驶是引发道路交通事故的主要因素之一,不同年龄、驾龄的驾驶人发生疲劳驾驶交通事故情况不同。

3年以下驾龄的驾驶人和10年左右驾龄的驾驶人是疲劳驾驶事故的高发群体。

(2)2:

00-6:

00与15:

00-16:

00是疲劳驾驶事故的高发时段,不同年龄驾驶人出现疲劳驾驶的高峰时间略有不同。

(3)疲劳驾驶是高速公路事故最大起因,高速公路上疲劳驾驶引发的交通事故比例远高于普通公路。

(4)疲劳驾驶产生的原因主要包括长时间驾驶、睡眠不足或质量差、生理节律、驾驶人因素等,通过保证驾驶人有充足的睡眠,短暂休息,合理安排行车时间以及使用疲劳预警装置等,可以有效预防疲劳的产生,减少疲劳驾驶事故的发生。

【参考文献】

1、《技师专业论文撰写指南》中国劳动省会保障出版社

2、任鑫峰,金治富,康慧《疲劳驾驶与年龄、驾龄的关系.》道路交通与安全,2007年5月刊

3、、舒红宇《汽车驾驶员疲劳研究》重庆大学,1998.

4、刘秀,王长君,何庆《疲劳驾驶交通事故的特点分析与预防》中国安全生产科学技术,2008年4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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