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水电工程地质测绘规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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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水电工程地质测绘规程

目录:

1总则

2术语

3基本规定

4准备工作

5野外地质测绘工作的基本要求

6野外地质测绘的调查内容

6.1地貌调查

6.2地层岩性调查

6.3第四纪地层调查

6.4地质构造调查

6.5水文地质调查

6.6物理地质现象调查

6.7喀斯特调查

6.8其他

7资料整理

8资料检验

附录A各勘察阶段工程地质测绘比例尺附录B地质遥感测绘技术规定

附录C工程地质测绘复杂程序划分附录D工程地质测绘常用表格附录E地貌类型划分附录F沉积岩、岩浆岩、变质岩分类附录G常见岩石野外鉴别及定名附录H土的野外鉴别及定名附录I断裂构造分级附录J节理裂隙统计分析标准用词说明

条文说明

1总则

1.0.1为统一水利水电工程地质测绘工作程序、工作内容,明确技术要求,保证成果质量,制定本规程。

1.0.2本规程适用于水利水电工程的各类地质测绘工作。

1.0.3水利水电工程地质侧绘是水利水电工程地质勘察的墓础工作。

工程地质测绘的任务是调查与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有关的各种地质现象,分析其性质和规律,为研究工程地质条件秘间题、初步评价测区工程地质环境提供基础地质资料,并为勘探、试验和专门性勘察工作提供依据。

1.0.4水利水电工程地质测绘应在充分了解工程规划设计意图的基础上,依据工程地质勘察大纲进行。

工程地质测绘工作应针对与工程有关的地质条件,深入调查研究,加强综合分析,应用先进地质理论和技术方法。

1.0.5本规程引用的标准主要有:

《水利水电工程地质勘察规范》(50287)

《中小型水利水电工程地质勘察规范》(SL55)

《水利水电工程制图标准》(73)

《水利水电工程测量规范》(197)

《水利水电工程天然建筑材料勘察规程》(251)

《水利水电工程地质勘察资料内业整理规程》(19一78)

1.0.6水利水电工程地质测绘,除应符合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

2.0.1工程地质测绘

运用地质理论和技术方法对工程场区各种地质现象进行观察、量测和描述,并标识在地形图上的勘察工作。

2.0.2综合地层柱状图

综合反映测区内地层年代、层序、接触关系、厚度、岩性特征的柱状剖面图

2.0.3标志层

测区内分布稳定、具有特殊的地质标志,易于识别,用于统一划分地层、区别岩组的地层。

2.0.4地质点

野外观测研究地质现象的基本工作点。

2.0.5地质线路

野外观测研究地质现象的工作线路,一般为各地质点之间的连线。

2.0.6地质素描

用素描的方法记录地质现象。

2.0.7工程地质图

反映工程区各种地质现象的分布特征及其与工程相互关系的图件。

2.0.8工程地质剖面图

表示某一方向切面上的地质现象及其与工程相互关系的图件。

2.0.9地质遥感

利用遥感影像技术进行地质调查的工作方法。

3基本规定

3.0.1工程地质测绘应依据勘察大纲或测绘任务书进行。

开展工程地质测绘工作前,应编制测绘作业计划。

3.0.2程地质测绘应按准备工作、野外测绘、资料整理、资料检验的程序进行。

3.0.3工程地质测绘比例尺S应按下列规定进行分级:

小比例尺S=1:

50000;

中比例尺l:

50000

5000;

大比例尺S>1:

5000。

3.0.4各勘察阶段工程地质测绘的范围应符合50287或55的规定。

比例尺选择可按本规程附录A的规定执行,工作中可根据需要适当调整。

3.0.5工程地质测绘应对地质点、地质线路进行详细观察描述,分析点、线、面、体之间的有机联系。

以中小比例尺测绘成果指导大比例尺的测绘,以测绘成果指导勘探工作,并用勘探成果验证、补充、修改测绘成果。

3.0.6工程地质测绘,特别是中、小比例尺地质测绘,宜采用地质遥感技术。

地质遥感测绘可按本规程附录B的规定执行。

3.0.7使用已有地质测绘成果时,应进行检验,必要时进行野外校测。

3.0.8工程地质测绘复杂程度可根据测区的地质构造、岩层特征、地形地貌条件进行划分。

划分标准应符合本规程附录C的规定。

3.0.9工程地质测绘应保证作业安全。

在有危险的地区作业时,应有相应的安全措施。

4准备工作

4.0.1准备工作应包括下列基本内容:

1收集资料。

2根据收集的资料,勾绘测区地质草图。

3测区现场踏勘。

4编制测绘作业计划.

4.0.2资料收集应包括:

1工程规划、设计资料。

2地形资料(地形图及控制测量成果),卫星、航测和陆摄像片等遥感图像资料。

3区域地质资料、地方地质志、地震及地震地质资料、地质灾害资料、地质勘察资料。

4水文气象资料。

5矿产资源、森林资源、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资料、文物分布和已有工程建设情况等资料。

6交通、行政区划、民族政策、地方法规及民俗习惯。

4.0.3对所收集的资料应进行分类编录精理,分析其可利用程度和存在的问题,编制有关图表、说明。

对所收集的遥感图像资料,必要时宜采用光学或数字化图像处理。

在综合分析、充分利用已有资料的基础上,勾绘测区地质草图。

4.0.4应根据地质草图进行现场踏勘,了解测区基本地质条件和工程地质环境,布盟观察线路,选择地层柱状图测制位置,拟定野外工作方法。

踏勘线路应选在地层岩性、地质构造有代表性的地段。

4.0.5应根据工程地质勘察大纲、测绘仟各书的要隶,结合已有资料和现场婚勘情况,编制溯绘作业计划。

内答应包拈:

侧绘目的、任务要求、地质概况、工作内容和方法、工作量、计划进度、质量保证措施、提交成果及人员组织、工作装备、安全措施等。

5野外地质测绘工作的基本要求

5.0.1工程地质野外测绘工作应按下列基本步骤进行:

1测制地层柱状图。

2观察描述、标测地质点和地质线路。

3勾绘地质图。

4测制典型地质剖面图

5.0.2工程地质测绘使用的地形图应是符合精度要求的同等或大于地质测绘比例尺的地形图。

当采用大于地质测绘比例尺的地形图时,应在图上注明实际地质测绘精度。

控制测量成果应满足工程地质测绘的要求,并符合197的规定。

5.0.3工程地质测绘应先测制地层柱状图(如已有地层柱状图可供利用,应先进行校核)、确定地层填图单位,再进行全面测绘。

测制地层柱状图应符合下列要求:

1比例尺应大于地质测绘比例尺5倍〜10倍。

对工程或建筑物具有重要意义的地质现象,应以扩大比例尺或符号表示。

2应选择在露头良好、地层出露连续、构造简单的地段•必要时,可到测区以外选择能代表测区地质条件的地段。

3当露头不连续或地层连续性受到构造破坏,需在不同地段测制地层剖面时,各剖面的衔接应有足够依据。

必要时,应布置人工勘探点。

4测制地层柱状图应选择标志层和划分填图单位。

对各类岩(土)层除进行一般描述外,还应着重描述其工程地质特性。

应采集系统的岩石、化石标本,必要时应作鉴定。

5在地质构造复杂或岩相变化较大地区,应测制多条地层剖面,编制地层对比

表(或联合地层柱状图)和综合地层柱状图。

5.0.4不同比例尺工程地质测绘填图单位的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地层的填图单位,宜根据《中国地层指南及中国地层指南说明书》(修

订版)划分为界、系、统、阶、带或地方性的地层单位群、组、段、带。

其要求应符合表5.0.4的规定。

表5.0.4工程地质测绘填图单位划分表

比例尺(S)

分层单位

必须的

争取的

SW1:

50000

统(或群)

阶(或组)

1:

50000vSv1:

50000

阶(或组)

带(或段)

1:

5000WSv1:

2000

带或层(工程地质岩组)

S>1:

2000

工程地质岩组

2工程地质岩组应根据岩性组合及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条件的差异等因素进行划分。

3第四纪地层的划分,应按地层年代、成因类型、岩性及物质组成分层。

大比例尺地质测绘还应根据工程需要,结合沉(堆)积物的物理力学性质、化学性质、水理性质等特征进行分层。

5.0.5工程地质测绘的基本方法,可分为利用遥感影像技术进行地质调查的地质遥感测绘法和进行地质点标测及地质界线穿越、追索观察的实地测绘法。

各种比例尺地质测绘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1小比例尺地质测绘,宜以地质遥感测绘为主。

对地层相变较大、构造复杂、需查清重要地质现象的地段,应进行实地测绘。

2中比例尺地质测绘,宜采用地质遥感测绘与实地测绘相结合的方法。

3大比例尺地质测绘。

应采用实地测绘法。

在地形陡峻地区,可用陆摄像片进行地质调绘,并进行野外验证。

5.0.6工程地质测绘的内容,应根楷不同测绘比例尺的精度要求确定。

小比例尺地质测绘重点调查区域性地质环境,大、中比例尺地质测绘重点调查工程区和建筑物部位的工程地质条件。

5.0.7图件的精度和详细程度,应与地质测绘的比例尺相适应。

图上宽度大于2mm的地质现象应予测绘。

对具有特殊工程地质意义的地质现象,在图上宽度不足2mm时,应扩大比例尺表示,并注示其实际数据.地质界线误差,不应大于相应比例尺图上的2。

5.0.8容地质点、地质线路的布置和定位测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地质点应布置在地质界线和其他有意义的地质现象上;地质线路宜穿越或追索地质界线布置。

2地质点间距,应控制在相应比例尺图上距离2〜3cm。

在地质条件复杂、对工程影响较大地段,可适当加密。

3在器头条件差或涉及重要地质现象地段,应按地质测绘精度要求布置人工勘探点。

4大比例尺工程地质测绘的地质点和地质线路,应采用仪器定位。

中、小比例尺工程地质测绘的地质点和地质线路,可用目测、罗盘交会或手持定位,对控制主要地质界线及重要地质现象的地质点,应采用仪器定位。

5.0.9地质点、地质线路的观察描述及野外记录应符合下列要求:

1地质点观察描述内容应包括,位凳、地貌部位、地层岩性、地质构造、水文地质、物理地质现象等。

2地质线路观察描述内容应包括:

起止点、转折点位置,线路方向,地层岩性及出露厚度和层序关系,地质构造、水文地质和物理地质现象等。

线路观察描述应反映地质点间的连续性、关联性,并附线路示意图。

3野外记录应在现场进行,内容要真实全面、重点突出。

凡图上表示的地质现象,应有记录可查。

4重要地质点或地质现象应进行素描或摄影、录像。

5地质点应统一编号、现场标识。

记录宜使用专用长片、表格,并用铅笔书写,文字应清晰。

野外记录使用的卡片、表格,可按本规程附录D的规定执行。

5.0.10地质图应在野外实地勾绘,接图部位的地质界线应相互吻合。

5.0.11测制地质剖面图应符合下列要求:

l一般剖面图可在地质图上切制,主要地质现象应实地校核。

2专门性剖面图应实测。

3剖面图的地质界线应与地质图相吻合,实测剖面图应充分反映与工程有关的重要地质现象。

4必要时剖面图可采用变态比例尺。

垂直与水平比例尺之比最大不宜大于5:

1,平原区堤防、引调水及灌溉工程等可适当扩大。

5.0.12应采集具有代表性的岩(土)样,必要时进行鉴定或试验对岩(土)定名、分类和分层;根据不同的带要和目的,对地表水和地下水取样进行水质分析。

5.0.13宜使用简易测试仪器和方法,调查岩(土)体的工程地质特性。

5.0.14利用遥感影像资料进行工程地质测绘时,应按本规程附录B的有关要求进行野外验证。

5.0.15对己有测绘成果进行野外校测时,应按同等比例尺进行,校测点数目宣为地质点的10%30%。

当校测点的不合格率达50%或重要地质现象有错误、遗漏时,应重新进行测绘。

5.0.16野外地质测绘工作期间,对原始资料应及时整理分析。

内容应包括:

清绘地质底图、整理野外记录、拼图和接图、整理标本样品、编制分析图表等。

野外工作的第一性签础资料应在现场进行校核、复查,地质点复查率宜为5%〜

10%。

6野外地质测绘的调查内容

6.1地貌调查

6.1.1地貌调查应包括下列基本内容:

l形态特征、分布规律、地貌类型及地貌单元划分。

地貌类型划分可按本规程附录E的规定执行。

2地貌与地层岩性、地质构造、第四纪地质及新构造活动的关系;地貌与侵蚀、搬运及堆积作用的关系。

3水系的分布特征及其与地貌的关系。

4植被的种类、分布及其与地貌的关系。

5分析地貌环境对工程的影响。

6.1.2区域地貌概况调查宜利用已有地形地貌资料和遥感图像资料。

工程区地貌应进行实地调查。

6.1.3河谷地貌调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1河谷类型、河谷结构、纵横剖面形态等发育特征及其与地层岩性、地质构造的关系。

2谷底和河床的宽度,谷坡的形态、坡度和高度,峡谷与宽谷交替分布特征以及向分水岭过渡地带的地貌形态,两岸山体的发育特征和差异性。

3河床沙坡、浅滩、沙洲、深槽、岩槛、爽穴等分布特征及其与地层岩性、地质构造、物理地质作用、水流条件的关系。

4河漫滩的分布特征、物质组成以及古河床、牛扼湖、决口口门等的分布形态。

5阶地的成因类型、级数,各级阶地的分布高程、形态特征、物质组成、结构及沿河谷方向分布的延续性。

6.1.4河间地块地貌调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l相对高度、宽度、对称性、切割程度等地形特征及其与相邻河谷的关系。

2物质组成及地质结构特征。

3古河床、古冲沟、古风化壳、古喀斯特的分布特征及埋藏条件

4分析地貌结构对地表水和地下水的分布、埋藏、循环条件等的影响。

6.1.5河口地貌调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1河口区的形态特征,近口段、河口段、口外海滨段的分段范围及其与洪水位、枯水位和潮流的关系。

2河口湾、三角洲的类型及形态特征。

3河道分叉及心滩、沙坝等形态特征。

6.1.6冲沟地貌调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1分布、密度、规模、形态特征及其与地层岩性、地质构造的关系.

2沟床、沟口高程,沟壁稳定性,堆积物的组成、堆积形态及分布特征。

3与河床或大一级冲沟的交汇形态.

4产生崩塌、滑坡、泥石流的可能性。

6.1.7山前地貌调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1洪积扇、坡积裙等的形态特征、分布范围及其与山体谷坡和洪流、片流的关系。

2堆积物的组成及堆积结构特征。

3物理地质现象的发育规律和分布特征。

4地下水的埋藏情况及泉水分布特征。

6.1.8平原地貌调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1成因类型、形态特征、分布范围及其与河流、河谷的关系。

2沉(堆)积物的地层岩性及结构特征。

3古河道、砂堤、鬃岗、牛扼湖、沼泽、水洼地等地貌的分布及形态。

6.1.9水文网调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1分布特征及其与地貌、地层岩性、地质构造的关系。

2干流和支流的交汇形态,河流袭夺、变迁情况。

3古河床、古泥石流、冰川埋藏谷等的分布和埋藏条件。

6.1.10地貌调查中应重视异常地貌现象和明显差异的地形形态,并分析其形成原

因。

工程区应分析微地貌特征及其与地层岩性、地质构造和不良地质现象的关系;

线状水利工程应分析穿越不同地貌单元的形态组合关系、不同地貌单元特有的地貌地质环境条件,以及不利地貌地质条件对工程建筑物的影响。

6.2地层岩性调查

6.2.1地层岩性调查应包括下列基本内容:

1地层年代及岩性类别、名称.

2地层的分布、变化规律,层序与接触关系。

3标志层的岩性特征及分布、发育规律。

4岩层的分布、岩性、岩相、厚度及其变化规律。

5岩体和岩石的基本工程地质特性。

6.2.2各类岩层的调查描述应包括:

年代、成因类型、产状、岩相、厚度及变化规律、特征标志、层序接触关系,岩石名称、颜色、主要矿物成分、结构构造、物性特征,及一般工程地质特性等。

岩石分类、岩石的野外鉴别及定名可按本规程附录F和附录G的规定执行。

层状岩单层厚度应按表6.2.2的规定分级。

表6.2.2层状岩单层厚度分级

单层厚度h()

h>100

100>h>50

50>h>20

20>h>5

hv5

描述

巨厚层

厚层

中厚层

薄层

极薄层

6.2.3沉积岩应分析研究其沉积环境、沉积韵律、层理层面结构构造及岩组特征等,并调查描述:

1碎屑岩类:

碎屑矿物组成、颗粒大小、形状及分选性、胶结物、胶结类型、胶结程度及结构构造特征等。

2粘土岩类:

矿物成分、结构构造特征、泥化特性、崩解特性等

3化学岩及生物岩类:

结晶程度、胶结物、胶结类型、结构构造特征及缝合线、溶蚀构造等特殊结构构造现象。

4工程区应重点调查软质岩、膨胀岩等特殊岩类的分布规律、结构、性状及膨胀、崩解、软化等特性,分析其工程地质条件。

6.2.4岩浆岩应分析研究其成因类型、产状、规模、序次、与围岩的接触关系等,并调查描述:

l侵入岩:

产状特征,所处构造部位及其与围岩的接触关系,流线、流层、析离体、捕虏体等特征,脉岩的产状、延展和厚度变化等发育规律。

2喷出岩:

喷发、溢流形式,岩性、岩相的分异变化特征,原生和次生构造、原生节理、捕虏体特征,韵律、层序以及喷发间断、喷发旋回特征,与围岩的相互关系等。

3工程区侵入岩应重点研究侵入体的蚀变带及边缘接触带,平缓的原生节理,岩床、岩墙、岩脉的风化和破碎情况,软弱矿物富集带等;喷出岩应重点研究喷发间断面,凝灰岩及其软化特征,玄武岩中的熔渣、气孔、柱状节理等,分析其工程地质特性。

6.2.5变质岩应分析研究其变质类型、变质程度、变质带划分及结构构遒特征、矿物成分、矿物的共生组合和交代作用等,并调查描述:

1片麻岩类:

片麻理构造,岩石的均一性和变化规律,软弱矿物的含量及其风化特征。

2片岩类:

片理、原岩层理的产状及其发育程度,软弱矿物或片状矿物的富集特征。

3千枚岩、板岩类:

原岩层理,片理、板理发育特征,千枚状构造、板状构造特征及其软化、泥化特性。

4混合岩类:

混合岩化程度,混合岩的类型,残留体的岩性和构造等。

5工程区应重点研究千枚岩、板岩、片岩等软弱变质岩带和夹层的工程地质特性。

6.2.6第四纪地层调查应按本规程6.3的规定执行。

6.2.7地层岩性调查中应正确判定地层间的层序和接触关系。

撒分整合、假整合、不整合。

判定授入体与围岩接触关系,区分侵入接触、沉积接触或断层接触。

调查各类接触面或接触带的形态、产状、厚度、风化破碎程度及分布变化规律。

6.2.8地层年代可按《中国地层指南及中国地层指南说明书》(修订版)和《中国区域年代地层(地质年代)表说明书》及区域地质资料确认。

必要时,应根据标准化石或绝对年龄测定予以确定。

6.3第四纪地层调查

6.3.1第四纪地层调查应包括下列基本内容:

1第四纪沉(堆)积物成因类型、沉(堆)积环境及地貌单元。

2第四纪沉(堆)积物地层年代、岩性类别、颗粒组成。

3特殊土的分布、成因类型、沉积环境(古气候、物理化学环境)、微地貌特征以及对已有建筑物的影响强度和破坏形式。

6.3.2各类土的调查描述应包括:

土层年代、微地貌形态、成因类型、分布特征及岩性、颜色、颗粒组成、颗粒形态、结构、密实程度、天然湿度、稠度等物理特征。

必要时应进行物理、化学及特性指标试验,并分析其工程地质条件。

土的野外鉴别及定名可按本规程附录H的规定执行。

6.3.3膨胀土、湿陷性土、红粘土、软土、冻土、盐渍土及分散性土等特殊土的调查,还应包括下列内容:

1膨胀土应调查土体沉〔堆)积介质环境、地表膨胀变形特征、土体结构构造特征、裂隙发育特征及干缩开裂、遇水膨胀软化特性,并进行膨胀性判别。

2湿陷性土应调查地表湿陷变形特征、土体结构构造特征、古土壤及淋漓淀积层分布规律.并进行湿陷性判别。

3红粘土应调查土体沉(堆)积介质环境、地表收缩变形及地裂特征、土体结构构造特征、裂隙发育特征,并进行成因类型和土体结构分类。

4软土应调查土体及沉积环境特征、土体成层条件及层理特征、表层硬壳层的分布及性状,并了解其触变性、压缩性及强度特性。

5冻土应调查地表冻胀及融陷变形特征、土体结构构造特征、冻土层和冻融层的分布埋深、气候条件及地表水和地下水分布状况,并进行冻土工程地质分类及多年冰冻土融陷分级。

6盐渍土应调查地表松胀、溶陷及盐溃化特征、土体结构和毛细水作用特征、植被生长状况、地表水和地下水的分布及性质,并进行含盐性质和含盐量分类。

7分散性土应调查土体沉(堆)积介质环境、冲沟及孔洞发育特征、土体结构特征,观察暂时性水沟和积水洼地水是否浑浊或干涸后沉积物的失水龟裂特征,并进行分散性判别。

6.3.4第四纪地层调查中应分析第四纪沉(堆)积物与地形地貌及地表水径流的关系、与物理地质作用的关系。

对第四纪沉(堆)积物分布异常地段应分析其原因。

6.4地质构造调查

6.4.1地质构造调查应包括下列基本内容:

1根据区域资料分析区域构造背景,确定所属大地构造单元。

2各类地质构造的性质、分布、形态、规模、级别序次及组合关系;断裂构造分级可按本规程附录I的规定执行。

3备类地质构造的形成年代和发展过程。

4构造结构面的发育程度、分布规律、性质和形态特征,构造岩的物质组成、结构特征和工程地质特性。

5第四纪以来构造活动迹象、特点,识别、判定活断层。

6.4.2褶皱调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l褶皱的基本要素。

2组成褶皱的地层、岩性和两翼岩层厚度变化。

3褶皱的类型、规模、形态特征。

4褶皱内部低序次小构造发育特征。

5摺皱的形成机制、形成时期、与其他构造的组合关系。

6工程区应注意轴部岩层的破裂脱空、两翼层间次级摺皱、挠曲及层间错动等现象,分析对工程建筑物的影响。

6.4.3断层调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1断层的基本要素。

2断层的位置、类型、性质、规模、形态及展布特征。

3断层构造岩的分类及其物质组成、结构、性状和胶结、充填特征。

4断层破碎带和影响带的划分及其宽度、形态和结构特征。

5断层两盘岩层层位、相对错动方向及断距的空间变化情况。

6断层的序次及组合关系、断层面及旁侧构造特征,分析断层的形成机制和活动期次。

7工程区应重点调查区域性断层、活断层、缓倾角断层、顺河向断层和断层交汇带。

着重研究断层破碎带、影响带和构造岩的工程地质、水文地质特性,研究缓倾角断层的展布特征及其与建筑物的关系。

644节理裂隙、劈理、片理调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1小比例尺地质测绘节理裂隙调查,可结合区域构造调煮,了解不同岩性地区和不同构造部位主要节理裂隙的产状、组数和性质。

2大、中比例尺地质测绘节理裂隙调查,应结合工程建筑物的特点及地质条件,选择有代表性地段进行详细调查,内容包括:

1)节理裂隙的产状、成因、张开度、延伸长度,充填物及充填胶结程度,节理裂隙间距及发育程度。

张开度、延伸长度和发育程度,宜按表6.4.4-1〜表644-3的规定进行分级。

2)节理裂隙面的粗糙状态及起伏、风化、蚀变等特征,节理裂隙面粗糙状态,宜按表6.4.4-4进行分类。

表6.4.4-1节理裂隙张开度分级

分级

I

n

张开度w()

VV

描述

呵呵

微张

张开

表6.4.4-2节理裂隙延伸长度分级

分级

I

n

IV

V

延展长度

i(m)

V

WV

WV

描述

很差

中等

很好

表6.4.4-3节理裂隙发育程度分级

分级

I

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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