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视察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汇报材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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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视察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汇报材料

人大视察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汇报材料

  首先我代表市**局,对市人大领导一行对我市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视察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这充分体现了市人大对我市农机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

也是对我们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的《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的有力促进。

下边受市政府委托,我就全市在宣传贯彻落实国务院《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依法做好农机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作如下汇报。

  

  一、我市农机化基本概况  

  截止XX年底,全市现有农机总动力达到36.78万千瓦。

拥有农用拖拉机6187台,其中:

大中型拖拉机1155台,各类配套农机具9843台,果园微耕机达到712台。

畜牧养殖饲草加工机械1432台。

大型联合收割机120台。

农业机械原值达到2.55亿元,这些农机装备100%都属于农户个人所有和农户经营。

全市共有农机户20573户,农机人员合计22114人。

  

  目前,全市农机执法机构设置情况:

市、县农机行政主管部门设置在农业局,由一名副局长分管农机化工作。

市农业局设有农机科。

  

  全市共有农机安全监理执法机构6个。

共有农机执法人员90余人。

机构均为全额事业编制,其中:

市农机监理所编制14人。

科级建制。

  

  近年来,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市人大的监督下,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农机化的发展和农机安全工作。

我市农机装备水平和作业水平不断提高。

全市每年完成的机械化农业生产任务中:

机械耕整地65万亩,机械播种62万亩,机械植保作业28.8万亩,小麦机收达到35万亩,小麦机械脱粒48万亩,机播小麦45万亩,玉米联合机收5万亩,玉米机械脱粒20万亩,玉米秸秆综合利用23万亩,农田作业机械化程度逐年提高。

尤其是机械耕整、果园中耕、玉米机械播种、脱粒等作业项目增幅较大。

全市主要粮食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年均提升一个百分点,目前已达到58%。

  

  二、以开展的《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宣传贯彻活动为契机,切实加强对农业机械的安全监督管理。

  

  《条例》宣贯活动开展情况  

  XX年9月17日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国务院第563号令,公布了《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自 XX年11月1日 起施行。

同时,这一天也是国家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贯彻实施五周年纪念日。

《条例》的公布施行,是农业机械化法制建设中的一件大事,这是继《农业机械化促进法》颁布实施后,我国农业机械化发展史上的又一重要里程碑。

也是农业机械管理的第一部行政法规。

为了纪念以上两部农机化行业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和公布施行,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落实农机安全工作的“三项建设”要求,全面提升农机行业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水平,我们在《条例》的学习、宣贯工作中,开展了一系列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扎实有序的《条例》宣贯活动。

一是我们在 XX年11月2日 在**日报刊登了专版,纪念《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实施五周年,热烈祝贺《条例》颁布实施。

**副市长发表了署名文章,回顾和展示了《促进法》贯彻实施五年来我市农机化发展的新成就,并对《条例》的贯彻实施提出了要求。

二是在 10月28日 ,我们在**新懋会议中心举办了全市各级农机系统管理干部百余人的辅导学习《条例》培训会。

邀请了省农机局副局长**,省农机局生产、法规处处长**担任主讲。

对农机行政执法和国务院新颁布的《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作了详细讲授。

**副局长深刻系统地讲授了建国60年农机化发展史及党和国家领导人对发展农业机械化的一系列英明论断,分析了陕西省当前农机化发展现状,展望了未来发展的形势和任务,同时对农机管理人员行政执法作了详细讲授。

**处长向与会人员详细解读、辅导了国务院新颁布的《条例》。

两位资深农机专家学者讲授,使各位参训学员对《条例》的学习和加深理解,有很大的帮助。

三是各级农机管理部门主动向市、县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各大班子领导送了《条例》单行本。

向工业、质检、工商及相关的财政、公安、交通、安监、法制等相关部门送了法。

同时向乡村管理网络和农机维修、经销及农机户送法下乡到基层。

四是我们下发了《条例》宣贯通知,对“宣传月”活动做了安排部署。

活动月期间,全市共在主要街道和乡镇悬挂横幅35条;张贴标语270余条;印发宣传资料4万余份;制作《条例》宣传展版36块。

五是市、县农机管理部门分别在市、县电视台黄金时段播放了宣传滚动字幕,播放了宣传《条例》的标语口号。

部分县区组织基层农机管理干部进行了《条例》培训学习。

通过以上宣贯活动的开展,在全市营造了贯彻《条例》浓厚的社会氛围。

促进了广大农机干部对《条例》精神实质的学习和领会,统一了思想,鼓足了干劲,增强了信心。

为《条例》今后进一步的贯彻落实奠定了基础。

  

  切实加强了对农业机械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XX年是国家“安全生产年”,我们坚持把农机安全工作始终摆在各项农机化工作的首位。

按照和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市各级农机主管部门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原则,我们重点抓了以下五方面的工作。

一是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各项监管措施。

按照历年工作惯例。

年初层层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切实加强了对农机安全工作的领导。

省、市、区县、乡、村,层层签订农机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责任书。

市局局长上与省农机局、市政府;下与各区县农机行政领导签订农机安全生产责任书;市农机监理所所长与各区县农机监理站长签订责任书;区县站与乡镇农机员和每个农机驾驶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全市各级共签订农机安全生产责任书5000余份。

同时,建立了农机安全例会制度,市局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分析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查找安全隐患,落实下一步工作措施。

要求各区县每月召开一次农机安全例会,专题研究部署安全工作。

各级农机部门根据“职权法定”的原则,进一步明确了工作职责,落实了责任。

市政府高度重视农机安全管理工作,农机安全工作列为十三个重点高危行业,每年对第一责任人进行考核。

二是围绕“安全生产年”,开展了“三项建设”“三项活动”。

①开展了“五整顿”“三加强”、创建“平安农机,建设新农村”和国务院新颁布的《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宣贯等一系列活动,根据市政府目标责任书要求,XX年继续开展了“五整顿”“三加强”活动,各级农机部门成立了组织,落实了措施。

重点是整顿治理农机无牌无证驾驶和农机载人及纠正各种违章,此项活动贯穿于农机安全工作的始终。

②广泛深入的开展了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今年元旦前,我们印制了农机安全宣传年历一万份,在元旦和春节期间开展农机安全宣传活动中免费发放给农机手和广大群众。

各区县印制了“平安农机”倡议书,“给农机手的一封信”等多种安全生产宣传资料,经常到乡村集镇宣传发放。

制作了典型农机事故案例及安全宣传教育展版50余块。

通过开展经常性农机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增强了广大农民群众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引起了全社会对农机安全工作的重视,舆论宣传工作为农机安全生产奠定了良好基础。

③开展了创建“平安农机,建设新农村”活动,此项活动在我市开展三年来,有效减少和预防了农机事故的发生,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为了树立典型,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我们对三年以来开展此项活动进行了总结表彰。

共表彰了省级“平安农机”示范乡4个;市级“平安农机”示范乡2个;市级“平安农机”示范村10个;对获得荣誉称号的乡各颁发奖牌一面,奖金1000元;对被命名为市级“平安农机”示范村荣誉称号的村各颁发奖牌一面,并奖励500元。

给予了通报表彰。

为了推动全市“平安农机”创建活动向纵深发展,XX年我们继续深化“平安农机”创建活动,农业、安监等部门联合下发了实施方案,对下一阶段的创建工作做了安排部署。

**县09年被省局确定为“平安农机”示范县,县农机监理站印制《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陕西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平安农机”倡议书。

共计4万余份。

制做了农机化法律宣传喷绘宣传栏,政务公开栏等。

县上确定开展创建活动的乡,乡抓村,村抓到户。

工作层层得到了落实。

“平安农机”创建活动成为乡村综合治理、防火、道路交通安全,防滑、防汛、食品安全等多项活动内容之一。

纳入乡、村日常工作的议事日程。

乡村文化墙多处喷绘了“农机安全十不准”等彩色墙画,农机安全的氛围空前浓厚。

基层创建活动开展以来,农机管理网络得到延伸,农机安全工作防线前移、重心下沉,对农机手的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得到了加强,拖拉机违章载人、酒后驾驶、疲劳驾驶、无证驾驶等各种违章现象在逐步减少,群众的安全意识不断提高,有效减少了农机伤亡事故的发生。

对稳定农村安全生产形势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④抓好“三项建设”多方争取硬件投入。

XX年市、县各级农机监理装备建设有新进展。

市农机监理所新购农机驾驶员电子桩考设备一套,价值6.18万元;**区添置农机移动式检测设备及运输车辆一套价值9万元。

**区更新了农机监理车。

各个项目上级业务部门都给予了一定资金配套。

三是强化源头管理,消灭无牌行使和无证驾驶。

去年我市实施农机购置补贴项目,新增拖拉机991台。

我们对当年新购机械和新增机手当场办理牌证手续,强化了操作使用技术和安全知识培训,对无证购机户要求同时办理培训手续,随即参加驾驶证培训考核,去年以来完成大中型轮式拖拉机驾驶员培训、考核、发证350人。

大型联合收割机驾驶员91人,聘请了山东春雨收割机生产厂住陕工程技术人员两次来我市,为收割机驾驶员讲授大型联合收割机维修、保养、技术调整等关键技术;同时讲授大型农业机械的安全操作技术要领和农机安全使用专业知识。

确保了新增农机具正确操作使用和安全生产。

同时,加强了对联合收割机及驾驶员的监督管理,坚持跨区作业证免费发放和有条件发放,除当年新增的少部分收割机未来的及办理牌证以外,我市其余大部分收割机牌证齐全,能主动参加年检审验。

确保了“三夏”安全生产。

四是狠抓了农忙季节农机安全管理工作。

“三夏”“三秋”是农业生产的高峰期,也是农机事故多发时段。

“三夏”前夕,我们下发了“关于做好‘三夏’机械化农业生产工作的通知”,对做好“三夏”期间的各项工作做了详细的安排部署,5月中旬,我们召开了全市各区县农机局长、管理站长会议,传达贯彻了省、市有关会议精神,对抓好“三夏”机械化农业生产及安全管理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和座谈讨论,制定了措施,增强了做好工作的信心。

 09年6月10日 ,我市“三夏”进入洪期,市委书记**,市长**等几套班子领导深入**区**村机械收割现场,兴致勃勃的看了大型联合收割机作业和九种新型农机具的现场演示,询问了我市大型联合收割机发展情况,视察了保护性耕作示范田。

市领导对农机部门工作提出了“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监管,搞好服务,以秋补夏”。

的要求。

并对我们的工作给于了充分的肯定。

市、县各级农机部门在“三夏”期间,组织农机监理人员深入农业生产一线和乡村、集镇,加强了对重点作业区域、集中连片地块、重点机型和事故多发时间段的安全巡查,纠正农机载人,无牌无证驾驶,疲劳驾驶。

出动安全车辆巡回检查,累计纠正违章140起,并立即要求予以整改,消除了各类农机事故隐患百余起。

各区县还组建了“三夏”应急小分队,深入机收第一线,为外来跨区作业机组指引作业路线,提供信息、供应、维修等服务,尤其加强了外来跨区作业机组的安全监管,采取批评教育、纠正违章为主,一般不进行扣机或罚款,有效预防了收割机事故的发生。

我们加强了公安、交通等部门之间的配合,保障跨区作业机具免费过站,合理有序流动,为机械跨区作业创造良好的作业环境。

我们还建立健全农忙季节、节日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值班制度。

确保联络畅通,且一旦发生突发事件,确保执法人员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

五是加强了农机维修行业管理和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农机维修行业管理工作是农机三项许可事项的其中一项,也是《条例》赋予农机部门的管理职能之一。

通过近年来的努力,我市的此项工作取得了一定进展。

全市现有农机维修网点42个,从业人员百余人,80%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和考核,由部、省发给了职业技能等级证;09年12月,我们在**区农机化学校举办了联合收割机驾驶员职业技能鉴定培训班,70余名收割机操作手接受培训。

提高了机手的操作技能,取得了技术等级证。

以上工作为我市今后农机维修行业规范化管理奠定了基础。

  

  通过各级农机执法人员的多方努力工作,有效遏制了各类农机事故发生。

全市08、09年两年未发生一起农机死亡事故。

农机安全监理工作为农业生产营造了良好的环境。

XX年,我市的农机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收到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的充分肯定和表彰奖励,并荣获市政府安全生产先进单位“三等奖”。

  

  三、存在问题及思路与建议  

  存在问题  

  当前我市的农机化发展从大的方面主要存在两方面的问题一是农业机械装备内部结构不够合理。

尽管我市农业机械化这几年保持了快速增长态势,但客观的讲,我市农业机械化总体水平还不高,装备结构还不够合理,区域发展还不平衡,还不能适应发展现代农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需要。

具体来说,从发展水平上看,总体呈现“三高三低”的格局,即种植业机械化较高,而畜牧业、林果业、设施农业、农产品加工装备水平较低;在种植业中,粮食生产机械化水平较高,而经济作物生产机械化水平较低。

粮食生产机械内部存在着耕整、播种机械化高,大中型小麦/玉米联合收获机械化低,联合收割机全市目前仅120台。

从发展质量上看,存在“两重两轻”的现象,即在推进农业机械化发展过程中,重数量、轻质量;重速度、轻效益。

四是从区域发展上看,总体呈现“两快两慢”发展趋势,即平原地区快,丘陵山区慢;经济发展较好的区域快,贫困山区慢。

二是农机队伍专业技术人员青黄不接,人才匮乏。

学专业,懂技术的人员少,大部分年青人属于非农机化专业,这种情况在县区较为突出。

这些问题的存在也是历史形成的,在今后的工作中通过各级政府对农机化事业的重视和支持,通过农机部门的努力工作将逐步得到转变。

  

  对照《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和《条例》的贯彻落实,目前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机构问题:

《条例》第九条表明,此法规的执法主体共涉及农机、工业、质检、工商四个部门,农业机械主管部门属牵头部门,排在最前边,我们现在的现状是普遍没有相对独立健全的农业机械主管部门,普遍是农业部门下属事业单位在行使执法权,不符合法律程序。

应该纳入参公管理。

  

  2.农机监理缺少必要的执法手段。

农机部门管辖范围是田间场院,过去还有县以下乡村道路,《道交法》颁布之后,农机部门彻底没有了上路权,不能进行路查路检。

只能到田间场院给农民说好话,进行安全宣传教育,有的专家学者把这叫做“职能不完整”,这一问题《条例》也涉及。

目前农机部门仍然还是不能上路。

要完全按照《条例》规定,深入到田间场院对农业机械进行管理,工作量大面广,我们人力远远不足。

进村入户,工作很难开展。

  

  3.县级农机监理机关工作经费短缺,法规法律要求地方财政对农业机械化的财政投入难以落实。

《条例》第一章第四条:

“县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农业机械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领导,完善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体系,增加对农民购买农业机械的补贴,保障农业机械安全的财政投入,…”第五章第三十条提到“县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机械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对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农业机械进行免费实地检验。

”还有《农业机械化促进法》中第六章第二十九条提到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加强农村机耕道路等农业机械化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维护,为农机化创造条件。

上述这一系列的条款,都要求各级地方政府加大对农机化工作的投入,由于我市各级地方财力有限,财政能够提供的工作经费非常少。

尤其近几年来,在农用三轮运输车移交公安部门以后,剩下拖拉机检验规费收入几乎为零。

各级农机监理机构工作经费奇缺,是当前存在的普遍问题。

建议地方财政将农业机械安全的财政投入纳入年度经费预算。

  

  4.执法统一标志问题。

《条例》的第五章第四十二条: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执法人员进行安全监督检查时,应当佩带统一标志…,”标志问题目前全省乃至全国,目前还没有提出具体怎样解决。

上边一旦出台方案,就涉及到地方财政拿钱的问题。

  

  5.拖拉机执行“交强险”的问题。

《道交法》规定,拖拉机在进行年度检验之前,要求先“前置”办理“交强险”,拖拉机没有办理“交强险”,农机部门是不能进行年度检验的。

决大部分拖拉机,尤其是小型拖拉机,都不愿办理“交强险”,说机子没活干,种地用一下,平时不动。

这种情况很普遍。

另则,“交强险”赔偿对象是受害人是第三者,拖拉机主要在田间、场院作业,多数如果发生事故驾驶员自身受伤害的居多,而“交强险”不赔偿本人。

要动员农机户购买“交强险”,办理农机年度检验,农机部门目前在没有上路权的这种执法环境下,工作难度之大,可想而知。

  

  以上所涉及的问题在全省、乃至全国都是普遍存在的。

带有相当的普遍性,有些问题根子不在下边。

所以,我们的工作只能在尽可能的情况下多做工作,实现降事故,保安全的目标。

  

  思路与建议  

  立足当前的现状与环境,要进一步做好我市的农机化各项工作,推动农机化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我们认为重点要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统一思想,进一步提高对发展农业机械化事业的认识。

发展农业机械化,是提高农业生产科技水平,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全面发展,实现农业现代化目标的必由之路。

早在六十年前,毛泽东同志就提出了“农业的根本出路在于机械化”的英明论断。

“十一五”以来,党和国家领导人高度重视农业的发展,提出了发展现代农业的总体目标,中央连续七年来每年都出台关于“三农”的一号文件,其中关于发展农业机械化的内容不断增多。

胡锦涛同志在XX年3月提出“要加快农业机械化步伐”。

在09年1月强调“发展先进适用、安全可靠、节能环保的各类农业机械,加强农机技术培训和售后服务”。

在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下,我市的农机化事业取得了有史以来突破性的发展。

农业机械提高了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加快了农业现代化进程。

在改善农业生产基本条件、提高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方面,在农业防灾抗灾能力,保证粮食稳产增产方面的作用都是不容置疑的事实。

农机化的发展,把农民从土地中解放出来,从传统的农业生产方式中解放了出来,从繁重的体力劳动中解放了出来,促进了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拓宽了农民增收的空间。

农业机械化培育了新型农民,推进了新农村建设。

因为农业机械化本身就是农村先进生产力的代表。

做好农机化工作,对于稳定粮食生产,促进农村经济快速发展和农民增收,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农村社会的稳定、和谐,将起着直接的作用。

农机化工作是“三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所以,我们要把农机化工作提高到与“三农”工作同等重要的位置来认识。

  

  2.继续认真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农业技术推广法》等一系列农业、农机化方面的法律法规。

近期要重点做好对《条例》宣惯落实,各级农机主管部门要积极主动的向地方政府领导和各级人大汇报工作、反映问题,争取上级的重视和支持,逐步解决好制约当地农村经济和农业生产发展农机化方面的瓶颈问题。

落实法律法规对发展农机化的各项政策措施。

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赋予农机部门的权利和义务,认真履行职责,努力搞好工作。

  

  3.各级农机管理部门要不断的转变思想观念,强化为农服务意识,寓管理于服务之中。

要继续发扬成绩,扬长避短,开拓创新,扎实工作。

要急群众所急,想群众所想,帮助群众排忧解难,解决农业机械在选型、购置、使用、维修、售后服务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在政策允许的情况下,尽可能的减免相关管理费用,坚决杜绝“三乱”现象发生。

继续开展农机培训大行动,采用多种教学和培训形式,着力提高农机手的驾驶技能和操作使用、维护保养技术水平。

从源头上消灭和预防农机事故的发生。

大力整治农机“黑车非驾”,做到人有证、车有牌。

按照《条例》第四条建立健全农业机械安全生产责任制,进一步夯实乡镇政府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把农机安全监管工作纳入乡镇综合治理、防火、防滑、防汛、等多项考核工作之中。

继续深化“平安农机创建”活动,学习和借鉴外地行之有效的好的农机管理经验,例如,对农业机械的注册登记、检验规费给予财政补贴或减免,提高农机具的“三率”,为农机化事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4.建议各位领导,依照《条例》督促各级政府抓好各有关执法主体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形成农机安全监管执法合力。

经常关注我市的农机化事业,支持农机化工作,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帮助我们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对我们工作中的不足和问题及时的给予批评和指正。

为推动我市农村经济繁荣,农业生产发展,农民收入稳步增长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以上汇报妥否,请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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