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类安全目标责任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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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各类安全目标责任书
实验管理、保管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
安全是学校一切工作的前提,为了做好实验管理、保管安全工作,增强管理员防范意识、责任意识,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学校特与实验保管员签订本安全责任书。
一、树立全全第一的思想,实验保管员是实验物品保管及使用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实验物品及使用的安全负直接责任。
二、对实验教师安全教学、安全操作做到经常讲,并经常指导、检查教师的管理、使用状况,提高实验教师安全认识,增强安全防范意识、责任意识,对实验教师进行实验教学活动中所发生的不安全事故负连带责任。
三、在管理中做到安全第一,对教学设备经常认真检查、监控,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排除,确因个人能力不能排除的应向值周领导或分管领导报告。
四、对实验教师经常进行有关实验安全知识教育,养成良好习惯,爱护设备设施,严格按照实验药品管理制度管理药品,尤其是对“高危”药品,坚决实行专柜双锁原则,做好保管,使用记录。
,绝不安全事故发生。
五、建立安全检查、安全事故登记、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及时、主动、妥善处理、报告突发事件,并积极协助学校处理实验物品保管及使用发生的一切不安全事故。
六、实验保管室一般不寄放寄存私人物品,因寄存寄放而发生的一切不安全事故,由管理员负责任。
七、实行安全工作追究制,因教育不力,行为不当,疏忽大意或对事故处理、报告不及时造成的后果,概由实验管理员个人承担全部责任。
后果严重的除师德、教学业绩“不合格”外。
并按教育局相关文件处理。
校长签字(盖章):
实验室管理员签字:
班主任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
安全是学校一切工作的前提,为了做好安全工作,增强班主任防范意识,形成领导具体抓、师生配合抓、标本兼治、常抓不懈的局面,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学校特与班主任签订本安全责任书。
1、班主任教师是该班安全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对本班的安全卫生工作负总责。
对自己教育教学活动和学生自由安排活动时间内发生的事故负直接责任。
2、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对学生安全工作做到每日一讲,并经常组织学生重温《安全目标协议书》、《住校生管理目标责任书》,提高学生对安全的认识,增强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
3、协调、带领科任教师对教学设备进行安全监控,走到教室做到“上看天、下看地、中间看学生”。
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排除,确因个人能力不能排除的应向值周领导或分管领导报告。
4、开展教育教学活动,教育行为要规范,把学生安全放在第一位,带领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参观、游览,要先申请,经学校批准后才能实施,并保证把学生安全带去,安全带回。
平时在生活工作中,注意自身安全。
5、教育学生遵纪守法,遵守安全常规,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不拥挤、不轰闹、不打架斗殴。
使学生在校能够安全学习、生活及其他各项活动。
6、教育学生遵守作息时间。
上学、回家注意交通安全,直来直去。
校内和往还途中不惹是生非,打架斗殴。
7、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吃零食,不吃生冷食物,不购买、饮用过期食品,自觉维护公共场所的卫生。
8、教育学生成群结队地上学、回家,若遇危险正当防卫,并教会学生自我防卫的方法。
9、严格学生用水、用电、就餐、就寝纪律的管理,制止学生中的偷、摸、拿、抢等不良行为,严禁学生翻越围墙。
10、建立安全检查、安全事故登记、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及时、主动、妥善处理、报告突发事件,完成学校规定的安全目标任务。
11、协助处理科任教师教育教学活动中的偶发事件,对科任教师教育教学活动的重大事故负连带责任。
12、实行安全工作班级班主任负责制,无论班级出现什么事故,概由班主任负责。
因班主任教育不力,行为不当,疏忽大意或对事故处理、报告不及时造成的后果,概由班主任个人承担全部责任。
后果严重的还要承担民事责任或刑事责任,师德、教学业绩以“不合格”论处。
并按教育局相关文件处理。
校长签字(盖章):
班主任签字:
2015年3月15日
学校任课教师安全目标责任书
安全是学校一切工作的前提,为了教师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做好安全工作,增强科任教师的防范意识,形成领导具体抓、师生配合抓、标本兼治、常抓不懈的局面,确保学校有稳定发展的环境,学校特与科任教师签订本安全责任书。
一、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主动配合班主任做好任教班级安全工作,对任教班级安全工作负连带责任。
对自己教育教学活动时间内自己身边发生的事故负直接责任。
二、在生活工作中注意自身安全,并主动配合班主任和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督促学生履行《安全目标协议》、《住校生管理目标》,提高学生对安全的认识,增强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
三、开展教育教学活动前,要严格检查教学设施、设备的安全程度,发现不安全隐患应立即排除,确因个人能力不能排除的,应立即向值周领导或分管领导报告,坚决不在有危险的环境中开展教学活动。
四、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中,教育行为要规范,把学生安全放在第一位,带领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外出访问、参观、游览,要先申请,制定安全预案,经学校批准后才能实施,并保证把学生安全带去,安全带回。
五、实行安全工作首问制,密切关注学生的行为,若发现学生拥挤、哄闹、打架斗殴、偷摸、旷课、不遵守作息时间等不正常现象,应立即制止并严格教育,并向年级领导或分管领导报告,否则发生的事故负直接责任。
六、该自己做的事情自己做,不能叫学生代劳,更不准将学生叫到自己寝室,所发生的意外事故责任概由教师本人承担直接责任。
七、在学生、教师正当权益或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时,在集体财产遭受损失时,挺身而出,见义勇为,控制事态发展,并向分管领导报告,否则,承担事故连带责任。
八、主动、妥善处理并及时报告发生在自己身边的突发事件,若听之任之、不报告、不处理或处理不当,承担直接责任或连带责任。
九、一学年中负一次较大不安全事故的直接责任或三次连带责任,该学年年度考核和教学业绩考核均定为“不合格”,并按县教育局有关文件处理。
校长签字(盖章):
任课教师签字:
2015年3月15日
学校中层干部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
安全是学校一切工作的前提,为了使领导干部切实履行“一岗双责”高度重视学校安全工作,增强全体教师防范意识,形成领导具体抓、师生配合抓、标本兼治、常抓不懈的局面,根据“谁主管谁负责”和“安全工作随事走”的原则,签订本安全责任书。
一、协助校长实施安全管理工作,对所分管工作的安全负总责。
二、根据时令、季节、气候等诸方面因素,及时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布署、安排、调控;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三、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对学生安全工作做到天天讲,周周讲,经常组织学生重温《安全目标协议书》、《住校生管理目标责任书》等安全制度,提高学生对安全的认识,增强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
四、建立学校安全工作网络和齐抓共管的机制,落实各类目标责任,形成“人人头上有目标,安全工作大家挑”的安全工作局面。
五、共同对学生及设备设施进行经常监控、检查,做到“上看天、下看地、中间看学生”。
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排除,确因个人能力不能排除的应向学校校长报告。
四、经常对教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对教师的教学活动、学生实践活动实施安全监控、安全调查,坚决杜绝教学活动中的一切不安全事故。
五、协调各部门搞好安全工作,经常教育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教育行为要规范,把学生安全放在第一位,带领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参观、游览,要先申请,制定安全预案,经学校批准后才能实施,并保证把学生安全带去,安全带回。
六、对校内安全工作影响较大或有警示作用的人(事)主动处理并告知分管领导,在全校通报信息,以警效尤。
七、建立健全安全制度,分管领导负责对各年级、各部门实施安全目标管理及考核。
负责安全档案管理。
八、建立安全检查、安全事故登记、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及时、主动、妥善处理、报告突发事件、不安全事故。
九、共同做好学校的综合治理、联防联动工作,抓好日防夜护、治安保卫工作和周边环境的整治工作
十、实行安全工作负责制,因宣传不力,预见性不强,协调不当,管理不善,疏忽大意或对事故处理、上报不及时造成的后果,承担全部管理责任。
后果严重的还要承担民事责任或刑事责任,除年度师德、教学业绩考核“不合格”外,并按教育局相关文件处理。
校长签字(盖章):
学校中层班子签字:
2015年3月15日
学校门卫人员安全责任书
门卫是学校对外宣传的窗口,在学校和家庭、社会中起到一定的桥梁作用;为保证师生安全,门卫必须有高度的责任心,并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1、广泛宣传学校办学思想,学校管理措施,取得的成绩,及时反馈来自社会各界对学校工作的意见或建议。
2、上课期间,实行“封门式”管理,学生不得擅自走出校园。
若有特殊情况,需出示经班主任审查同意的请假条并填写出门登记方可出校。
返校时做好销假记录,对未按时返校的学生,及时通知班主任或学校领导。
3、上课期间不得擅离值班室或关闭校门,不得将住宿学生放出校园,如因中途门卫离岗,住宿学生在校外发生意外,追究门卫的责任。
走读学生必须在规定时间进出校门。
4、学生在学习期间,谢绝会客,家长亲友原则上不得入校找学生,有特殊情况必须经门卫同意,并进行登记。
学生在校期间未经学校同意,任何人不得带学生离开学校。
家长会见子女必须在下课后或就餐休息时间,其余时段原则上不得进入校园。
4、忠于职守,不得将闲杂可疑人员(包括推销商)放进校园,如陌生人需进校园,必须事先电话联系,得到允许,填好登记表,方可放行。
5、星期六、星期日、节假日,门卫必须在岗,锁好大小门,不得放任何人进入校园,不得将场地、设备等借作他用。
门卫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履行书面请假手续,并妥善安排代理人员。
6.对出现学生纠纷,社会闲杂人员强行进入学校,应立即报告学校,并协助调查处理善后工作。
若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由此出现经济损失的,将承担30%—50%的经济责任,视其轻重,给予纪律处分、由学校做出经济处罚决定或解雇。
若有刑事责任的,将依有关法规追究其刑事责任。
校长签字(盖章):
门卫签字:
2015年3月15日
富源街道第四小学学生安全管理协议书
学生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使他们顺利地受完九年义务教育,防止校内外一切不安全事故的发生,是家庭、学校共同的义务和责任。
家长是学生的监护人,家长应密切配合学校,规范他们的言行,杜绝一切不安全事故,创建和谐平安校园。
为此,根据我校实际,特拟定以下十条,望家长配合学校教育、督促子女严格遵守。
一、按时到校,在上学、放学路上,遵守交通规则,严禁掉、爬机动车辆。
禁止学生骑自行车上学,往返路途安全概由学生自行负责。
二、禁止学生制造、玩弄和携带易燃易爆物品、枪支和管制刀具到校。
三、严禁学生私自下河、下塘洗澡。
禁止学生携带到校和在学校使用手机。
禁止学生在校吸烟和吸食有毒有害物品。
四、禁止学生抽烟、酗酒、赌博和进入营业性歌舞厅、OK厅、游戏厅、台球室。
严禁学生购买、食用不洁食物或过期、变质食品。
五、禁止学生观看、宣传色情、凶杀、迷信的书刊和录像。
六、严禁学生在校违章用电和违章操作电器设备。
七、经常注意学生有无打、砸、抢、偷等不良行为,并严加防范。
八、严禁学生翻越栏杆、窗台和危险建筑物,禁止学生路过危险地段或参加不安全的活动。
九、学生未经家长同意,不得在他人家住宿或随便离家。
未经老师同意不得离校。
十、严禁学生违反《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可能造成的其它一切不安全事故,自觉遵守学校安全规定。
以上条款,学校、教师只负责大力宣传,对学生严加教育,若你子女置若惘闻,不遵照执行,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后果,概由学生本人和家长承担(意外事故,参保的学生,可由保险公司按规定赔偿)。
此从二○一五三月十五日开始实施。
校长签字(盖章):
学生家长签字:
2015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