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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监理论文资料

索赔,是国际上通用的工程术语,在我国通常对索赔这个术语用得不多,所以大家对索赔比较陌生,但在实际工程项目中,属于索赔范畴的工作早在展开。

例如工程签证,就是索赔中的一个重要内容。

而工程签证则就是工程项目中常规工作的内容。

关键词:

施工索赔工程经济

索赔有非常好的经济效果。

根据国外资料,在正常的情况下,工程承包能得到利润约占工程合同价的3%-10%,而在许多国际工程索赔中,索赔额高达合同价的10%-20%;甚至有些项目工程索赔将超过合同价。

在国际承包工程的竞争中,有一句话叫"中标靠低价,赚钱靠索赔"。

这充分反映了索赔工作在工程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但要做好索赔工作,除了认真编写好索赔文件,使之提出的索赔项目符合实际,内容充实,证据确凿,有说服力,索赔计算准确,并严格按索赔的规定和程序办理外,必须掌握索赔技巧,这对索赔的成功十分重要,同样性质和内容的索赔,如果方法不当,技巧不高,容易给索赔工作增加新的困难,甚至导致事倍功半的下场。

反之,如果方法得当,技巧高明,一些看来似乎很难索赔的项目,也能获得比较满意的结果。

因此要做好索赔工作除了做到有理、有据、按时外,掌握好一些索赔的技巧是很重要的。

一、做好收集、整理签证工作

"有理"才能走四方,"有据"才能行得端,"按时"才能不失效。

所以,必须在施工全过程中及时做好索赔资料的收集、整理、签证工作。

索赔直接牵涉到当事人双方的切身经济利益,靠花言巧语不行,靠胡搅蛮缠不行,靠不正当手段更不行。

索赔成功的基础在于充分的事实、确凿的证据。

而这些事实和证据只能来源于工程承包全过程的各个环节之中。

关键在于用心收集、整理好,并辅之以相应的法律法规及合同条款,使之真正成为成功索赔的依据。

施工企业中标后,应及时、谨慎地与发包方签订《施工合同》。

应尽可能的考虑周详,措词严谨,权利和义务明确,做到平等、互利。

合同价款最好采用可调价格方式。

并明确追加调整合同价款及索赔的政策、依据和方法,为竣工结算时调整工程造价和索赔提供合同依据和法律保障。

在工程开工前应搜集有关资料,包括工程地点的交通条件?

quot;三通一平"情况,供水、供电是否满足施工需要?

水、电价格是否超过预算价?

地下水位的高度,土质状况,是否有障碍物等。

组织各专业技术人员仔细研究施工图纸,互相交流,找出图纸中疏漏、错误、不明、不详、不符合实际、各专业之间相互冲突等等问题。

在图纸会审中应认真做好施工图会审纪要,因为施工图会审纪要是施工合同的重要组成都分,也是索赔的重要依据。

施工中应及时进行预测性分析,发现可能发生索赔事项的分部分项工程,如:

遇到灾害性气候、发现地下障碍物、软基础或文物;以及征地拆迁、施工条件等外部环境影响等。

业主要求变更施工项目的局部尺寸及数量或调整施工材料、更改施工工艺等。

停水、停电超过原合同规定时限;因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要求延缓施工或造成工程返工、窝工、增加工程量等等。

以上这些事项均是提出索赔的充分理由,都不能轻易放过。

二、主动创造索赔机遇

在施工过程中,承包商应坚持监理及业主的书面指令为主,即使在特殊情况下必须执行其口头命令,亦应在事后立即要求其用书面文件确认,或者致函监理及业主确认。

同时做好施工日志、技术资料等施工记录。

每天应有专人记录,并请现场监理工程人员签字;当造成现场损失时,还应做好现场摄像、录像,以达到资料的完整性;对停水、停电、甲供材料的进场时间、数量、质量等等,都应做好详细记录;对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工程量增减等签证手续要齐全,确保资料完整;业主或监理单位的临时变更、口头指令、会议研究、往来信函等应及时收集,整理成文字,必要时还可对施工过程进行摄影或录像。

又如甲方指定或认可的材料或采用新材料,实际价格高于预算价(或投标价),按合同规定允许按实补差的,应及时办理价格签证手续。

凡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施工,没有相应预算定额计价时,应收集有关造价信息或征询有关造价部门意见,作好结算依据的准备。

其次,在施工中需要更改设计或施工方案的也应及时做好修改、补充签证。

另外,如施工中发生工伤、机械事故时,也应及时记录现场实际状况,分清职责;对人员、设备的闲置、工期的延误以及对工程的损害程度等,都应及时办理签证手续。

此外要十分熟悉各种索赔事项的签证时间要求,区分二十四小时、甲十八小时、七天、十四天、二十八天等时间概念的具体含义。

特别是一些隐蔽工程、挖土工程、拆除工程,都必须及时办理签证手续。

否则时过境迁就容易引起扯皮,增加索赔难度。

做到不忘、不漏、不缺、不少,眼勤、手勤、口勤、腿勤。

不能因为监理的口头承诺而疏忽文字记录,也不能因为大家都知道就放松签证。

这些都是工程索赔的原始凭证,应分类保管,以创造索赔的机遇。

三、正确处理好同业主与监理的关系

索赔必须取得监理的认可,索赔的成功与否,监理起着关键性作用。

索赔直接关系到业主的切身利益,承包商索赔的成败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业主的态度。

因此,要正确处理好业主、监理关系,在实际工作中树立良好的信誉。

古人云:

人无信不立,事无信不成,业无信不兴。

诚信是整个社会发展成长的基石。

因此,按?

quot;诚信为本、操守为重"的理念,健全企业内部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诚信服务,确保工程质量,树立品牌意识,加大管理力度,在业主与监理的心目中赢得良好的信誉。

比如,施工现场次序井然,场容整洁;项目经理做到有令即行,有令即止。

总之,要搞好相互关系,保持友好合作的气氛,互相信任。

对业主或监理的过失,承包商应表示理解和同情,用真诚换取对方的信任和理解。

创造索赔的平和气氛,避免感情上的障碍。

四、注意谈判技巧

谈判技巧是索赔谈判成功的重要因素,要使谈判取得成功,必须做到:

1.首先应事先做好谈判准备。

知已知被,百战不殆。

认真做好谈判准备乃是促成谈判成功的首要因素,在同业主和监理开展索赔谈判时,应事先研究和统一谈判口径和策略。

谈判人员应在统一的原则下,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应变的灵活策略,以争取主动。

谈判中一要注意维护组长的权威;二要丢芝麻抓西瓜,不斤斤计较;三要控制主动权,并留有余地。

谈判的最终决策者应是承包方的领导人,可实行幕后指挥,以防僵局和陷于被动。

2.注意谈判艺术和技巧。

实践证明,在谈判中采取强硬态度或软弱立场都是不可取的,难以获得满意的效果。

因此,采取刚柔结合的立场容易奏效,既掌握原则性,又有灵活性,才能应付谈判的复杂局面;在谈判中要随时研究和掌握对方的心理,了解对方的意图;不要使用尖刻的话语刺激对方,伤害对方的自尊心,要以理服人,求得对方的理解:

善于利用机遇,因势利导,用长远合作的利益来启发和打动对方;准备有进有退的策略。

在谈判中该争的要争,该让的要让,使双方有得有失,寻求折衷办法;在谈判中要有坚持到底的精神,经受得住挫折的思想准备,决不能首先退出谈判,发脾气:

对分歧意见,应相互考虑对方的观点共同寻求妥协的解决办法等。

总之,索赔工作关系着施工企业的经济利益。

所有施工管理人员都应重视索赔,知道索赔,善于索赔。

必须做?

quot;理由充分,证据确凿,按时签证,讲究谈判技巧",并把索赔工作贯穿于施工的全过程。

同时,加强施工管理,提高管理水平,降低成本,为企业创造更大的利润空间。

随着国家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彻底转变,工程施工单位越来越重视工程索赔工作,本文根据“厦深高速铁路(广东段)4标潮汕车站”的工程索赔运作过程,简单介绍了工程施工过程中工程索赔及管理程序。

关键词:

工程;索赔;管理;程序

1工程概况

厦深铁路(广东段)4标潮汕车站全长2.885km,是厦深线软土厚度最大、场坪面积最大的工点,是厦深线的重点控制工程之一。

设计采用φ50cm预应力管桩和φ50cmCFG桩复合地基加固,其中CFG桩经过三次试桩施工,出现了大比例检桩不合格问题,该段处在沿海软弱土中,大面积采用长螺旋钻CFG桩存在弃淤困难、对环境影响较大;混凝土充盈系数偏大;施工质量不易控制,我们把情况汇总后及时向监理、业主及设计单位汇报,并提出将CFG桩改为预应力管桩的变更请求。

此变更降低了我们的施工难度,取得了可观的经济效益,同时保证了工期及工程质量。

2.工程索赔原则

2.1根据招标文件及合同要求中有关规定提出索赔意向书,意向书中应包含索赔桩号(结构物名称)、索赔事由及依据、事件发生起算日期和估算损失,无须附有详细的计算资料和证明。

这样,使监理工程师通过意向书就可以把整个事件的起因、地点及索赔方向有大致了解。

2.2索赔意向书递交监理工程师后应经主管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必要时施工单位负责人、现场负责人及现场监理工程师、主管监理工程师要一起到现场核对。

2.3索赔意向书送交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后要及时收集证据,收集的证据要确凿,理由要充分;所有工程费用和工期索赔应附有现场工程监理工程师认可的记录和计算资料及相关的证明材料。

3.索赔的具体操作步骤

3.1当索赔事件发生后,及时在合同规定的时限内(厦深路规定的时限为2l天)向监理工程师提出索赔意向书,意向书应根据合同要求抄送、抄报相关单位。

3.1.1索赔项目种类及起止日期计算方法:

a.延期发出图纸引起的索赔:

当接到中标通知书后28天之内,施工单位有权得到免费由业主或其委托的设计单位提供的全部图纸、技术规范和其他技术资料,并且向施工单位进行技术交底。

如果在28天之内未收到监理工程师送达的图纸及其相关资料,作为施工单位应依照合同提出索赔申请,接中标通知书后的第29天为索赔起算日,收到图纸及相关资料的日期为索赔结束日。

由于是施工前准备阶段,该类项目一般只进行工期索赔,相应施工机械进场,达到施工程度因未有详细图纸不能进行施工时应进行机械停滞费〔机械台班停滞费=(机械折旧费+经常维修费)×50%〕用索赔。

b.恶劣的气候条件导致的索赔:

分为工程损失索赔及工期索赔;业主一般对在建项目进行投保,故由恶劣天气影响造成的工程损失可向保险机构申请损失费用,在建项目未投保时,应根据合同条款及时进行索赔;该类索赔计算方法:

在恶劣气候条件开始影响的第一天为起算日,恶劣气候条件终止日为索赔结束日。

c.工程变更导致的索赔:

分为工程施工项目已进行施工又进行变更、工程施工项目增加或局部尺寸、数量变化等;计算方法:

施工单位收到监理工程师书面工程变更指令或业主下达的变更图纸日期为起算日,变更工程完成日为索赔结束日。

 

d.以承包商之能力不可预见引起的索赔:

由于在工程投标时图纸不全,有些项目承包商无法作正确计算,如地质情况,软基处理等,该类项目一般索赔工程数量增加或需重新投入新工艺、新设备等。

计算方法:

在承包商未预见的情况开始出现的第一天为起算日,终止日为索赔结束日。

 e.由外部环境而引起的索赔:

属业主原因,由于外部环境影响(如征地拆迁、施工条件、用地的出入权和使用权等)而引起的索赔。

根据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施工计划影响的第一天为起算日。

经业主协调或外部环境影响自行消失日为索赔事件结束日。

该类项目一般进行工期及工程机械停滞费用索赔.

 f.监理工程师指令导致的索赔:

以收到监理工程师书面指令时为起算日,按其指令完成某项工作的日期为索赔事件结束日。

 g.其他原因导致的施工单位的索赔,视具体情况确定起算和结束日期。

3.2同期记录:

 

 a.索赔意向书提交后,就应从索赔事件起算日起至索赔事件结束日止,要认真做好同期记录,每天均应有记录,又有现场监理工程人员的签字;索赔事件造成现场损失时,还应做好现场照片、录象资料的完整性,且粘贴打印说明后请监理工程师签字。

否则在理赔时难以成为有利证据。

b.同期记录的内容有:

事件发生时及过程中现场实际状况、导致现场人员、设备的闲置清单;对工期的延误;对工程的损害程度;导致费用增加的项目及所用的人员、机械、材料数量、有效票据等。

3.3详细情况报告:

在索赔事件的进行过程中(每隔一星期,或更长时间,或视具体情况由监理工程师而定),承包人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交索赔事件的阶段性详细情况报告,说明索赔事件目前的损失款额影响程度及费用索赔的依据。

同时将详细情况报告抄送、抄报相关单位。

3.4最终索赔报告:

3.4.1当索赔事件所造成的影响结束后,施工单位应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最终索赔详细报告,并同时抄送、抄报相关单位。

3.4.2最终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a.施工单位的正规性文件。

b.索赔申请表:

填写索赔项目、依据、证明文件、索赔金额和日期。

在高速铁路工程施工中,索赔项目一般包括工程变更引起费用、工期增加,由于地方关系影响造成局部或部分地段停工等引起的机械、人员停滞,相应工期及费用增加等。

索赔依据一般包括在建工程技术规范、施工图纸、业主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工程承包协议、业主对施工单位施工进度计划的批复、业主下达的变更图纸、变更令及大型工程项目技术方案的修改等。

索赔证明文件包括业主下达的各项往来文件及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收集到的各项有利证据,施工单位往往在施工过程中只对存在的问题向上级主管单位进行口头汇报或只填写索赔意向书而不注重证据的收集,故业主使很多本来对施工单位有利的索赔项目不进行最终批复。

索赔金额及工期的计算一般参照承包单位与业主签订合同中包含的工程量清单、铁道部铁路工程概预算定额、定额编制办法、机械台班单价,地方下达的定额补充编制办法及业主、总监下达的有关文件。

c.批复的索赔意向书。

d.编制说明:

索赔事件的起因、经过和结束的详细描述。

e.附件:

与本项费用或工期索赔有关的各种往来文件,包括施工单位发出的与工期和费用索赔有关的证明材料及详细计算资料。

4.索赔的管理

4.1由于索赔引起费用或工期增加,故往往为上级主管单位复查对象,为真实、准确反映索赔情况,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工程索赔台帐或档案。

4.2索赔台帐应反映索赔发生的原因、索赔发生的时间,索赔意向提交时间,索赔结束时间,索赔申请工期和金额,监理工程师审核结果,业主审批结果等内容。

4.3对合同工期内发生的每笔索赔均应及时登记。

工程完工时应形成一册完整的台帐,作为工程竣工资料的组成部分。

5.索赔存在的误区

可以说索赔是对施工单位有百利而无一害的,故很多施工单位在索赔工作上大做文章,然在索赔过程中往往存在不少误区,归纳起来,大致可分以下几点:

5.1当索赔事件发生时,有些施工单位考虑与业主、监理单位的下一步合作,而不敢提出。

5.2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对索赔工作意识不到位,对可提可不提的索赔往往不提出。

5.3主管人员对技术规范文件及业主、监理、施工单位往来文件理解不深刻,对实际存在的索赔项目无充分理由。

5.4只注重索赔意向的提出,不重视索赔过程中的证据收集和及时作最终索赔报告。

6结语

随着铁路工程招、投标制度的不断完善及业主、监理、施工单位管理章程进一步健全,索赔工作也逐步步入正常轨道,只要我们充分理解施工图纸、技术规范及业主、监理、施工单位签订约合同协议和各项往来性文件,在索赔工作中做到有理、有据,将会有更多的索赔项目被受理或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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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各阶段工程索赔的预防与控制

  1、勘察阶段

  工程建设项目有其固定性、一次性和单件性、明确的目标性、可分解性。

因此工程建设项目大多是依附于土地的,如建筑、市政道路、管道、桥梁等,对地下资料的勘探至关重要,勘探基础资料的准确,直接影响到设计计算数据,影响选址、选型、地基处理等,进而影响工程造价,因此勘察阶段主要依据设计要求提出勘察任务书,一般发包方保留对承包方(勘察单位)提出索赔的要求。

在施工过程中对勘察资料的准确性进行验证后,再决定是否进行索赔。

为防止勘察资料对设计的影响,在大型工程、新开发地区的工程通常采取以勘察、设计单位联合承包的方式,如深水港工程、赵家沟航道整治工程等。

  2、设计阶段

  设计变更引起费用增加,是承包方提出索赔的重要理由,而引起设计变更是由多方面原因造成的,有发包方主动提出,承包方合理化建议,实际情况变化,设计缺陷等因素,其中设计缺陷是指因设计单位本身原因造成设计不合理,需修改,造成工程造价增加。

对此,采取在合同中约定部分设计费用需待工程竣工后全额支付;由审图公司对施工图进行审核,如审核后降低费用超过一定比例,则对设计单位进行索赔(经济惩罚),对审图单位进行奖励;由于设计缺陷等引起的设计变更造成造价变动的,费用超过一定比例,则对设计单位进行索赔。

  3、招标阶段

  自2000年1月1日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来,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选择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承包方,为业主合理选择承包方提供了法律依据和集体操作程序。

招标文件是投标的基础,它包括:

投标邀请书、投标须知、技术文件、合同文件、工程量清单、安全协议、廉政协议,以及相关表式等。

现场不明障碍物、地下管线、现场实际土方标高与图纸差异等,常常是承包方提出索赔的理由,对可能被索赔的项目进行充分预计后,分别在不同的章节中予以预防。

  针对地下管线、不明障碍物等,在投标须知中,明确要求承包方详细踏勘现场,对周边的道路、管线、绿化、建筑物等进行了解,发包方提供的管线图等图纸仅供参考,承包方有义务自行进一步了解。

  针对实际土方标高与设计图纸的原地面标高差异,在临港集团的场地平整工程中,我们提出由承包方对原地面标高进行复核,差异部分在单价中体现,工程量不变的原则,有效地杜绝了复测后引起的索赔。

  针对工程量清单中工程数量与实际施工的差异,一种是采取按固定单价合同,不作调整;另一种是工程数量变更达一定比例后,按工程程序审核单价。

二种方法各有侧重。

最好的方法是在施工图的基础上,尽量做到工程量清单中工程数量的准确。

  针对合同文本,招标文件中的合同文本为今后签订合同的基础,为避免因合同文件缺陷被索赔,首先将合同文本交由相应的法律人士审核,对明显与《合同法》不相符的内容进行修改,对明显欠公平的条款进行修改,再由有经验的工程师(造价工程师)审核,结合工程性质,依据类似工程的特定,对可能的索赔进行预防,在专项条款中予以约定,一般合同文本的繁简与索赔的数量多少反比。

  4、施工阶段

  由于工程项目建设周期长,复杂多变,使施工索赔变得复杂普遍。

根据工程建设的特点和索赔的内容,施工索赔大致有以下几方面

  

(1)发包方与承包方之间的索赔。

按施工合同当事人可分为:

承包方与发包方,承包方与分包人,分包人或承包方与设备、材料供应商之间的索赔。

若工程进行了保险,发包方、承包方与保险公司也可能发生索赔。

  

(2)承包方对发包人的索赔和发包人对承包方的索赔(反索赔)。

  (3)工程索赔和费用索赔。

  (4)不可抗拒的风险和不可预见因素的索赔。

(5)施工合同内索赔和施工合同外索赔,道义索赔等等。

  5、对监理、审价单位、保险公司等的索赔

  施工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等进行监理工作,并对其监理范围负责,关键部位、工序、隐蔽工程等采取旁站、测试、验收等措施、手段开展监理工作。

监理可能因施工工期超过原定合同服务期向发包方提出索赔。

在合同签订前,对工程施工工期进行预测,并在监理合同中对可能延长的工期进行约定,对该类索赔做到提前预防。

  为保证审价的质量,对已审价工程可进行抽检,约定抽检查误差为一定比例,相应进行奖罚。

  对已进行投保项目,如发生可理赔项目,应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在时限内进行索赔,将损失降到最低。

  二、工程索赔的计算

  1、分项法

  分项法是按每个索赔事件所起损失的费用项目分别分析计算索赔的一种方法。

这一方法是在明确责任的前提下,将索赔费用分项列出,并提供相应的工程记录、收据、发票等证据资料,这样可以在较短时间内给以分析、核实,确定索赔费用,顺利解决索赔事宜。

在实际中,绝大多数工程的索赔都采用分项法计算。

  2、总费用法

  又称总成本法。

就是当发生多次索赔事件后,重新计算该工程的实际总费用。

再从这个实际总费用中减去投标报价时的估算总费用,计算索赔余额,具体公式为

  索赔金额=实际总费用-投标报价估算总费用。

  3、修正总费用法

  此方法是对总费用法的改进,即在总费用计算的原则上,去掉一些不合理的因素,使其更合理。

修正内容

  

(1)将计算索赔款的时段局限于受到外界影响的时间,而不是整个施工期。

  

(2)只计算受影响时段内的某项工作所受影响的损失,而不是计算该时段内所有施工工作受的损失。

  (3)与该项工作无关的费用不列入总费用中。

  (4)对投标报价费用重新进行核算:

按所受影响时段内该工作的实际单价进行核算,乘以实际完成的该项工作的工作量,得出调整后的报价费用。

  按修正后的总费用计算索赔金额的公式

  索赔金额=某项工作调整后的实际费用-该项工作的报价费用

  修正总费用与总费用法相比,有了实质性的改进,能够相当准确地反映出实际增加的费用。

  三、国际工程的工程索赔借鉴

  国际工程承包市场竞争激烈,压价、亏损、夺标、恶性竞争等现象严重,这种现象使得工程索赔在各国际工程中被广泛应用,成为国际大承包商经营管理策略的重点和经济效益的增长点。

国际工程一般应用FIDIC、ICE等合同条款,在FIDIC、ICE中,均对工程索赔有详细定义和描述,规定“索赔是指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合同参与方不履行合同或未能正确地履行合同中所规定的久务而遭受损失,合同当事一方向另一方提出补偿要求的行为。

  根据FIDIC合同条件,承包方可索赔的条款有18条22款,发包方可索赔的条款有16条17款。

  索赔的典型案例采用的计算原则和计算方法,基本上是国际工程索赔处理时的“公理”,即国际工程索赔时采用的是普通法,普通法是遵循先例为准的原则,强调“前车之鉴”。

《工程建设监理规定》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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