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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预售合同精选多篇

商品房预售合同(精选多篇)

  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和预登记通知单后,在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之日起30日内,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向项目管辖范围的房产交易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手续。

  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四条“商品房预售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2、《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商品房预售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到商品房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和负责土地管理工作的部门备案。

”3、《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商品房预售合同订立后,应当按照规定向房地产经营主管部门备案。

  程序

  房地产开发企业

  应当自联机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市或者区、县房屋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预售登记1、网上打印的商品房预售合同一式四份;2、网上打印的商品房预售合同签约证明和预售登记申请书;?

3、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买受人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件的复印件;买受人为外省市自然人的,还需提交《暂住证》或《工作居住证》的复印件;买受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交经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批准该法人、其他组织成立的文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向境外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预售商品房的,还需提交涉外项目国家安全审查批准文件;预售已被抵押的商品房,还需提交抵押权人同意预售的材料。

6、凡境外个人购买商品房的,须提供:

、港澳人员提交有效的《港澳人员来往大陆通行证》和《港澳居民身份证》、华侨提交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和驻在国长期居留身份证件、台湾居民提交有效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台个人和华侨还需提交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出具的《境外个人在境内居留状况证明》或北京市

  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出具的《台湾同胞在京购买多套商品房介绍信》。

  、外国个人提交有效的护照和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出具的《境外个人在境内居留状况证明》。

、各国驻华大使馆、各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享有外交特权与豁免的人员提交外交部同意其购房的照会。

  商品房预售合同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

地址:

电话: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

地址: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预定购买商品房,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用地依据及商品房座落位置。

  甲方以_______方式取得位于____________,编号为________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

为________。

  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批准文件号为________。

  土地使用权证号为________,土地面积为________,地块规划用途为____,土地使用权年限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止。

  甲方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商品房,,主体建筑物的性质为,属结构,建筑层数为____层。

工程建设规划许可证号为。

  第二条乙方所购商品房的面积及支付方式。

  乙方向甲方购买商品房建筑面积共________平方米,该商品房单价为元∕平方米,总价款为元,乙方应在年月日前支付总房款%的定金元。

  自乙方交付定金之日起,甲方应在每月初5日前支付乙方定金利息%。

该商品房分别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项目中的:

  第____________层____号房,第____________层____号房,第____________层____号房,第____________层____号房,第____________层____号房,第____________层____号房。

  第三条该商品房销售特征。

  该商品房为。

  第四条甲方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

  甲方如不能按时支付定金利息,在交付乙方现房时应在原商品房单价元∕平方米的基础上向下浮动%,作为对乙方的补偿。

  甲方应在年月日前交付乙方现房,如不能按时交房,甲方应返还乙方定金的倍作为违约金,合同终止。

  第五条交接通知。

  预售商品房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办理交付该商品房手续。

乙方应在收到该通知之日起____天内,到甲方指定地点付清。

  第六条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定补充协议。

  第七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由________仲裁。

  第八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要求终止合同的,除双方签订补充协议外,责任方须按本合同及其补充协议的有关条款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并按实际已付款的____%赔偿对方损失。

  第九条本合同连同附表共__页,一式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______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

  一、什么是商品房预售合同?

  商品房预售合同是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一种,具体是指房地产开发商将尚未建成的商品房向社会销售并转移房屋所有权于购房者,购房者支付房款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二、什么是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

  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是房产合同纠纷中常见的一种纠纷,如果商品房买卖双方一方未按合同的要求履行合同规定的内容就会引发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例如:

购房者不按时支付房产费用;开发商不按时给购房者办理房产证等。

  由于商品房买卖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较多,商品房买卖的交易当事人由于风险意识差、房产法律知识不足等原因,在现实的房产买卖交易中很容易引起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的发生。

  三、商品房预售所应具备哪些条件?

  1.开发商已经交付了全部土地使用权的出让金,取得了土地使用权证书。

拥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是房产开发商进行商品房开发和预售的前提条件,在未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开发的房屋属于非法建筑。

购买者要在购买房屋前要先验证开发商的土地使用权证,以确保该房屋的合法性。

  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此项规定是商品房开工建设的前提,房产开发商只有在其建设项目符合城市规划,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才能开工建设。

  3.按照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且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此规定是为了保障工程建设的稳定性和如期交房,避免开发商过分依赖预售款从事房产项目开发,防止无法如期交房损害购房者的利益。

  4.开发商已经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此规定的目的在于将商品房预售的活动置于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的监督之下,从而保证商品房预售的合法性。

  四、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如何举证?

  1.提供商品房买卖、预售合同书。

  2.提供违约一方的违约事实以及应承担违约责任的证明材料。

  3.提供已付购房款、房屋质量问题、面积误差等证明材料。

  4.提供预售房建设情况及预购方预付房款数额、定金等证明材料。

  深圳律师:

黄华

  律师咨询:

132,4296,6417

  执业律所:

广东蛇口律师事务所律所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创业路海王大厦a座14层

  房地产买卖合同

  xx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

  xx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合同编码:

__________

  房屋编码:

__________

  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青岛市建设委员会制定

  特别告知

  一、本合同文本是根据有关房地产转让的法律、法规、规定制定的示范文本,印制的合同条款为提示性条款,供双方当事人约定采用。

  二、购房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涉及的标的额较大、专业性较强、法律规范较多,为更好地维护双方当事人的权益,双方签订合同时应当慎重,力求签订得具体、全面、严密。

  三、在签订预售合同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向购房人出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预售许可证真实性、合法性及该商品房屋是否存在重复预售和被司法机关查封等权利转移受限制的情况,购房人可向该商品房屋所在地的区市房地产交易中心查阅。

  四、为保护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双方可以将预售广告、售楼书约定为商品房预售合同的附件。

  五、预售的商品房是房地产开发企业正在建设中的房屋,该房屋的面积、交房日期质量等方面都存在着不确定因素。

房屋买卖双方在签订前,应对下列问题予以充分了解:

  1.商品房预售时房屋的建筑面积是暂测的,房屋交付时则以房屋所在地房屋、土地或房地产主管部门认定的测绘机构实测建筑面积为准。

预售合同中须明确载明房屋的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公用分摊建筑面积。

暂测面积与交付时实测面积不一致,按《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处理。

  [第二十条:

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

  合同未作约定的,按以下原则处理:

  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

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

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

  产权登记面积-合同约定面积

  面积误差比=_______________________×100%

  合同约定面积

  因本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规划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当事人不解除合同的,应当签署补充协议。

  2.国务院发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施工单位对商品房屋的质量的保修期限为:

’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保修期限自竣工合格验收之日起计算。

  房地产开发企业对购房人购买的商品房屋得保修责任从房屋交付之日起承担,保修期自房地产权利转移之日起,不得少于两年。

  3.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的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按国务院发布的《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关于’商品房交付使用后,购买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向工程质量监督单位申请重新核验。

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买人有权退房;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的规定处理。

  六、双方履行合同发生争议的,可选择向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也可选择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如果选择申请仲裁的,可向本市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也可向外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本市的仲裁委员会全称是青岛仲裁委员会。

  七、商品房预售合同签订后应及时向房地产登记机构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以便保护合同双方当事人权益。

不登记备案的预售合同,当发生重复预售、抵押等事实时不能对抗第三人。

根据规定,办理登记手续,可由合同当事人双方共同办理,也可由购房人一方单独办理。

  青岛市商品房预售合同

  甲方:

_________

  住所:

_________________邮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

_________

  资质证书号码:

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

___________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

  国籍:

_________________居住所在省市:

__________

  个人/公司:

____________性别: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日:

___________

  住所:

___________邮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名称:

_____________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

  委托/法定代理人:

______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

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购买甲方预售《_____________》商品房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通过土地使用权方式取得区/市地块土地使用权,并依法进行了土地使用权登记取得房地产权证,证书号为:

______土地面积为:

_____________,土地用途为:

_____________。

  甲方经批准,在该地块上投资建造《_____________》商品房,主体建筑物的建筑结构为_____________结构;建筑物地上层数为_____________层,地下层数为_____________层。

  上述商品房已具备规定的预售条件,_____________已批准上市预售。

  第二条 乙方向甲方购买区/市路号《_____________》_______栋_____单元_____层_____户,政府批准的规划用途为_____。

  据甲方暂测该房屋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平方米、公用分摊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平方米,另有地下附属面积___________平方米。

该房屋建筑层高为___________米。

  该房屋建筑设计及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二;该房屋建筑结构、装修及设备标准见本合同附件三;该房屋相关情况说明见本合同附件四,见本合同附件六;该房屋《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使用公约》或有关承诺书见本合同附件五。

  第三条 乙方购买该房屋,每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单价为___________人民币___________元。

  :

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甲方暂测的房屋建筑面积,乙方购买该房屋的总房价款暂定为人民币___________元。

  :

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该房屋全装修总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元。

  :

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乙方购买该房屋的总房价款是指该房屋和相应比例的土地使用权的总价格。

本合同约定的总房价款除该房屋建筑面积的暂测与实测不一致的原因外,不再作变动。

  第五条 在该房屋交付时,房屋建筑面积以认定的测绘机构实测面积为准,如甲方暂测面积与实测面积不一致时,除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外按下列约定处理:

  1.按该房屋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单价计算多退少补;

  2.甲方同意当暂测面积与实测面积的误差超过+___________%,不向乙方收取超过部分的房价款;甲方同意当暂测面积与实测面积的误差超过-___________%,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乙方行使甲方解除权时,必须在双方签署《房屋交接书》之时或之前提出,否则视为放弃该项权利。

  第六条 签订本合同时,该房屋建设工程建设到。

乙方应当按本合同约定时间如期足额将房价款解入甲方的预售款监管帐户。

预售款按政府规定监管使用。

  乙方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由甲乙双方在附件一中约定明确。

  第七条 乙方若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付款,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逾期未付款额的日万分之计算,违约金自本合同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算至实际付款之日止,逾期超过天后,甲方有权选择下列第种方案追究乙方责任:

  一、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赔偿金额为总房价款的___________%,甲方有权在乙方已支付的房价款中扣除乙方应支付的赔偿金额,剩余房款退还给乙方。

如乙方已支付的房价款不足赔偿的,甲方有权追索。

  甲方如行使解除合同权的,应当书面通知乙方。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签订本合同后,甲方不得擅自变更该房屋的建筑设计,确需变更的应当征得乙方书面同意并报规划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在获得批准之日起天内

  与乙方签订本合同变更协议。

  甲方未征得乙方同意擅自变更该房屋的建筑设计,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第九条 甲方不得擅自变更已经与乙方约定的小区平面布局,确需变更的应当征得乙方书面同意。

  甲方未征得乙方同意变更小区的平面布局,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恢复,如不能恢复的,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总房价款的_______%违约金。

  第十条 该房屋的交付必须符合下列第种方案所列条件:

  一、取得了房地产权属登记证明;甲方对该房屋设定的抵押已注销;甲方已按规定缴纳了物业维修基金。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甲方定于年月日前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除不可抗力外。

  第十二条 甲方如未在本合同第十一条约定期限内将该房屋交付乙方,应当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乙方已支付的房价款日万分之计算,违约金自本合同第十一条约定的最后交付期限之第二天起算至实际交付之日止。

逾期超过天,乙方有权选择下列第种方案追究甲方责任:

  一、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 该房屋符合本合同第十条约定的交付条件后,甲方应在交付之日前天书面通知乙方办理交付该房屋的手续,乙方应在收到该通知之日起天内,会同甲方对该房屋进行验收交接。

房屋交付的标志为。

  在验收交接时,甲方应出示符合本合同第十条约定的房屋交付条件的证明文件,因该房屋用途为___________用房,甲方应向乙方提供《___________质量保证书》和《___________使用说明书》。

同时,甲方应当根据乙方要求提供实测面积的有关资料。

  甲方如不出示和不提供前款规定的材料,乙方有权拒绝接受该房屋,由此而产生的延期交房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十四条 在甲方取得了房地产权属登记证明后日内,由甲、乙双方签署本合同规定的《房屋交接书》。

《房屋交接书》作为办理该房屋过户手续的必备文件。

  甲、乙双方在签署《房屋交接书》之日起___________天内,由双方依法向

  交易中心办理价格申报、过户申请手续、申领该房屋的房地产权证。

  第十五条 该房屋的风险责任自该房屋交付之日起由甲方转移给乙方。

如乙方未按约定的日期办理该房屋的验收交接手续,甲方应当发出书面催告书一次。

乙方未按催告书规定的日期办理该房屋的验收交接手续的,则自催告书约定的验收交接日之第二日起该房屋的风险责任转移由乙方承担。

  第十六条 甲方保证在向乙方交付该房屋时该房屋没有甲方设定的抵押权,也不存在其它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

如房屋交付后出现与甲方保证不相一致的情况,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七条 甲方交付的该房屋系验收合格的房屋。

如该房屋的装修、设备标准达不到本合同附件三约定的标准,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实际的装修、设备与约定的装修、设备差价倍给予补偿。

如主体结构不符合本合同附件三约定的标准,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双方商定对标准的认定产生争议时,委托本市有资质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测,并以该___________机构出具的书面鉴定意见为处理争议的依据。

  第十八条 该房屋交付后,乙方认为主体结构不合格的,可以委托本市有资质的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测。

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第十九条 乙方行使本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单方面解除本合同权利时,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当在收到乙方的书面通知起天内将乙方已支付的房价款全部退还乙方,并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为总房价款的%,在退还房价款时一并支付给乙方。

  前款及本合同其他条款所称已支付的房价款,是包括乙方直接支付的和通过贷款方式支付的房价款。

  第二十条 按本合同约定,甲、乙双方单方解除合同的,在单方解除合同以前,对方已按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的,支付的违约金金额应在按本合同约定的赔偿金额中扣除。

  第二十一条 甲方或乙方对相对方行使单方面解除本合同有异议的,应在接到对方有关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之日起天内,向按第三十三条选定的解决争议机关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

  第二十二条 甲方交付该房屋有其他工程质量问题的,乙方在保修期内有权要求甲方除免费修复外,还须按照修复费的倍给予补偿。

  双方商定对该房屋其他工程质量问题有争议的,委托本市有资质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测,并以该机构出具的书面鉴定意见为处理争议的依据。

  第二十三条 自该房屋验收交接之日起,甲方对该房屋负责保修。

保修范围和保修期由甲乙双方参照国务院发布的《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在本合同附件五中约定。

  第二十四条 甲方已选聘物业公司对该房屋进行前期物业管理,并与其签订了

  《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因该房屋规划用途为___________用房,甲乙双方已签订了《___________使用公约》。

  第二十五条 乙方购买的房屋及其相应占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可分离。

自该房屋的房地产权利转移之日起,甲方与签订的土地使用权合同中约定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转移给乙方。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一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向另一方送达的任何文件、回复及其他任何联系,必须用书面形式,且采用挂号邮寄或直接送达的方式,送达本合同所列另一方的地址或另一方以本条所述方式通知更改后的地址。

如以挂号邮寄的方式,在投邮后第___________日将被视为已送达另一方,如以直接送达的方式送达,则于另一方签收时视为已送达。

  第二十七条 该房屋买卖过程中所发生的税费按有关规定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的补充条款、附件及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本合同补充条款、补充协议与正文条款不相一致的,以补充条款、补充协议为准。

  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及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需变更的事宜,双方应通过订立变更协议进行约定。

  第二十九条 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对各自的权利和义务清楚明白,并愿按本合同约定严格履行,如一方违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要求索赔。

  第三十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公证处公证之日起生效。

双方商定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由负责向房地产登记机构办理本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若责任方逾期不办理登记备案手续造成另一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一条 本合同登记备案后,如发生协议解除本合同的事实时,在事实发生之日起30天内双方持解除合同的书面文件到房地产登记机构办理注销本合同登记备案的手续。

  甲方或乙方依据本合同有关条款的约定单方解除本合同的,甲方或乙方应凭单方面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的送达凭据单方面到房地产登记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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