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企业劳动定员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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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企业劳动定员标准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明确了供电企业新体制下生产、经营管理的必要环节,并根据确定的工作范围规定了各项目的定员标准。
考虑到大部分供电企业实现新体制还需要有一段过程,故将新体制下生产、经营管理必要环节以外的有关项目拟定出参考标准(附录A),以便在过渡期使用。
本标准适用于地区级和县级供电企业的劳动定员管理。
2 引用标准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送电线路运行规程
架空配电线路及设备运行规程
电力电缆运行检修规程
电力变压器运行规程
变电运行、检修规程
电器测量仪表检修规程
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运行规程
电力断路器检修规程
供电营业规则
电力负荷控制装置管理规程
电能计量管理规程
电力调度管理规程
3 名词、术语释义
3.1输电线路
是指电压为35kV及以上的电力线路。
3.2高原地区
电力线路所经的地区,其海拔在1.8km,且缺氧在15%以上的地区。
3.3山区
电力线路所经的山区,其峰谷水平高差0.3km以上的地段。
3.4原始森林区
指由国家划定或确认的原始森林区。
3.5污秽地区
电力线路所处污秽环境达国家规定Ⅲ级标准及以上地段。
3.6严寒地区
长冬严寒,全年积雪在五个月以上,且二月份平均气温在-20摄氏度以下的地区。
3.7河网地段
河道纵横交错,每千米线路跨越的河道平均在1.5条以上的地段。
3.8高原重覆冰区
每年平均有三个月覆冰期的高原地段。
3.9输电电缆
指电压为35kV及以上的电力电缆。
3.10线路回长
具备传输电力条件的一回路线路长度。
3.11配电线路
指电压为10kV及以下的电力线路。
3.12供电营业区
地区级供电机构下设的区级供电机构及县级供电机构所辖的供电营业范围。
3.13定员标准插值法计算公式
定员下限+(定员上限-定员下限)×(相关因素实际值-相关因素下限)/(相关因素上限-相关因素下限)
3.14配电站
同时具备10kV开关三组及以上、进出线二回路及以上,配电变压器二台及以上的配电设施,称为配电站。
3.15配电电缆
电压为10kV及以下的电力电缆。
3.16变电站集中值班
变电站设备不能满足无人值班要求,实行少人值班集中操作的变电运行值班方式。
4 定员标准
4.1生产
4.1.1输电
4.1.1.1输电线路运行维护
工作范围:
线路的定期巡视、特殊巡视、夜间巡视,故障巡视,一般事故处理,杆塔、金具、瓷瓶、导线、间隔棒和避雷线的检查,导线连接器的测试,红外线测温,导线弛度、交叉和跨越距离的检测,拉线调整,防腐涂漆及喷号,护线宣传,砍树、剪枝、防洪、清理巡线道等工作,设备管理,检修计划拟订及施工验收,信息数据、技术管理等。
定员标准:
见表1。
表1 交流输电线路运行维护定员标准
项目和自然
条件
计算单位
(回长)
定 员 (人)
500kV
330kV
220kV
110kV、66kV
35kV
平原区、丘陵区
每100km
4.4
3.0
2.4
1.8
1.6
山 区
7.8
4.8
4.2
3.0
2.4
高原区、原始森
林 区
9.9
6.0
5.4
4.5
3.4
补充规定:
A)严寒地区与污秽、高原重覆冰、河网地段的按对应的定员标准分别乘以1.1的系数。
B)对既属于高原区,同时又处于山区或原始森林区的按高原区的定员标准乘以1.1的系数。
C)500kV直流线路的定员按500kV交流线路的定员标准乘以0.9的系数。
D)设置了望值守站且需专人值班的大跨越江塔每塔定员1人。
E)同杆架设双回及以上线路的定员分别按对应的定员标准乘以0.7的系数。
4.1.1.2输电电缆运行检修
工作范围:
输电电缆所经路段地理、地貌的巡视,电缆及附属设备的检查、维护、检修、电缆隧道、工井、缆桥的整治,事故抢修,护缆宣传,外力破坏的预防,工程验收,信息数据、技术管理等。
定员标准:
见表2。
表2 输电电缆运行检修定员标准
电压等级
(kV)
百公里输电
电缆平均条数
计算单位
(回长)
定 员
(人)
220
30
每100km
16
平均条数为30以上的每多3条每百公里定员标准增加0.1人
110、66
50
14
平均条数为50以上的每多5条每百公里定员标准增加0.1人
35
100
10
平均条数为100以上的每多5条每百公里定员标准增加0.1人
4.1.2变电
4.1.2.1变电运行与维护
工作范围:
变电站及集控站设备的监控、巡视、表计记录、倒闸操作、事故处理,变电设备的日常维护,信息数据、技术管理等。
定员标准:
见表3。
表3 变电运行与维护定员标准
变电站类型
定 员 (人/站)
有人值班
集中值班
无人值班
500kV
大型站
23
—
—
中、小型站
19
330kV
大型站
17
中、小型站
14
220kV
大型站
14
4.6
2.8
中、小型站
11
110kV、66kV
7
3.9
2.2
35kV
5
2.7
1.6
补充规定:
A)变电塔定员按0.3人/塔计算。
B)变电站的类型划分见表4。
表4 变电站类型划分
变电站类型
开关折算系数
500kV
大型站
180以上
中型站
140~180
小型站
140及以下
330kV
大型站
120以上
中型站
88~120
小型站
88及以下
220kV
大型站
63以下
中型站
41~63
小型站
41及以下
110kV、66kV
大型站
24以上
中型站
14~24
小型站
14及以下
35kV
大型站
14以上
中型站
14~8
小型站
8及以下
注:
开关折算系数按变电站的开关组数进行折算,累加后确定电压等级的变电站类型。
开关三相为一组,其折算标准为:
500kV开关每组折算系数10;330kV开关每组折算系数7;220kV开关每组折算系数5;110kV开关每组折算系数3;66kV开关每组折算系数1;10kV开关每组折算系数0.4。
4.1.2.2继电保护试验、高压试验、仪表试验及化验
工作范围:
A)继电保护试验:
变电站的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及二次回路的试验、检修和改进,信息数据、技术管理等。
B)高压试验:
变电设备的定期试验、检修试验、新建验收试验,信息数据、技术管理等。
C)仪表试验:
变电站用指示仪表维护、试验和修理,信息数据、技术管理等。
D)化验:
变电、配电设备的绝缘油、气体的取样、化验、分析、监督,信息数据、技术管理等。
定员标准:
见表5。
表5 继电保护试验、高压试验、仪表试验及化验定员标准
变电站类型
定 员 (人/站)
合计
继电保护
高压试验
仪表试验
化验
500kV
大型站
10
5
3.2
1.0
0.8
中型站
8
4
2.4
0.8
小型站
6.5
3.3
1.7
0.7
330kV
大型站
6.3
3.8
1.6
0.6
0.3
中型站
5.1
3
1.3
0.5
小型站
3.7
2
1
0.4
220kV
大型站
3.7
2
1
0.5
0.2
中型站
2.9
1.5
0.8
0.4
小型站
2
1
0.5
0.5
110kV、66kV
大型站
1.6
0.8
0.4
0.3
0.1
中型站
1.2
0.6
0.3
0.2
小型站
1
0.4
0.3
0.2
35kV
大型站
0.9
0.3
0.3
0.2
0.1
中、小型站
0.6
0.2
0.2
0.1
变电站
0.3
0.1
0.1
0.1
—
注:
变电站类型划分见表4。
4.1.2.3500kV换流站运行与修试工作范围:
设备巡视,表计记录,导闸操作,事故处理,开关、滤波器、换流变压器、平波电抗器、整流阀系统、自动控制装置、交直流刀闸、站用变压器、中性点设备、继电保护装置、二次回路设备、水冷设备、电容器、站控装置、监控装置、辅机控制装置的大小修,接地装置、避雷器、母线、空调机的小修等。
定员标准:
见表6。
表6 500kV换流站定员标准
开关折算系数
定 员 (人/站)
合计
运行
修试
180及以下
53
23
30
180以上的每多10增加
—
—
1
注:
开关折算系数见表4。
4.1.3 配电与电力营销
4.1.3.1城区配电
4.1.3.1.1配电线路及设备运行维护
工作范围:
高、低压配电线路及设备的正常巡视、特殊巡视、故障巡视、夜间巡视,一般事故处理,清理巡线道,护线宣传,杆基检查、防护、涂漆及编号,导线弛度、交叉跨越距离的检测,配电线路及设备的维护,进户线零星修理,负荷测量及调整,油样的采集,吸湿器的缺陷处理及吸湿剂的更换,设备及运行方式管理,检修计划拟订,施工验收,信息数据、技术管理等。
定员标准:
见表7。
表7 配电线路及设备运行维护定员标准
城区百公里10kV
线路配电变压器平均台数
计算单位
(回长)
定员(人)
50
每100km
1.2
100
1.6
200
2.2
350
2.8
550
3.4
800及以上
4.0
注:
表内没有列出百公里10kV(6)kV线路配电变压器平均台数数值的定员标准按插值法确定。
补充规定:
A)严寒、高原地区与污秽地段的按对应的定员标准分别乘以1.1的系数。
B)每15座配电站(配电站容量大于1500kVA的按1.5站计算、配电站容量大于3000kVA的按2站计算)或开关站增加定员1人;每30座配电室或箱式变压器增加定员1人。
4.1.3.1.2供电值班
工作范围:
供电运行值班,供电线路及设备的临时事故处理,信息数据,技术管理等。
定员标准:
见表8。
表8 供电值班定员标准
城区营业户
计算单位
定员(人)
3万户及以下
每供电营业区
4
3万户以上的每多3万户增加
1
补充规定:
A)一表多户的每表按3户计算城区营业户数。
B)一个营业区的定员最多不超过20人,地区级供电机构所在地的市区只为一个供电营业区的定员最多不超过30人。
4.1.3.2城区电力营销
4.1.3.2.1售电营业
工作范围:
用电抄表计费,电费的核算、收缴、催款,票据发行,帐务、表卡管理,营业统计,现场营业调查,用户违章查处,供用电合同管理,售电营业管理,自动抄表系统维护管理,营销计算机网络运行维护、信息数据、技术管理等。
定员标准:
见表9。
表9 售电营业定员标准
项 目
每供电营业区百公里10kV
线路所辖平均营业户数
计算单位
定 员 (人)
就地抄表
1000及以下
每万营业户
15.2
6000
12.8
13000
11.0
22000
9.7
33000
8.6
46000
7.6
61000
7.0
78000
6.5
97000
6.0
118000
5.5
139000以上
5.0
自动抄表
—
2.5
注:
表内没有列出户数数值的定员标准按插值法确定。
补充规定:
:
严寒、高原、山区地区的按对应的定员标准分别乘以1.1的系数。
4.1.3.2.2 用电服务
工作范围:
用户用电申请业务受理,设计审查,现场勘查,工程委托受理,用户工程竣工验收,用户所需各项服务的内容审批及联系,用户报修值班,促销宣传,咨询服务,信息数据、技术管理等。
定员标准:
见表10。
表10 用电服务定员标准
营 业 户
计算单位
定 员 (人)
2万及以下
每供电营业区
3
2万以上的每多1万户增加
1
补充规定:
A)一个供电营业区的定员最多不超过15人。
B)地区级供电机构所在地的市区只为一个供电营业区的可增加4人。
4.1.3.3镇及乡村配电营业
工作范围:
供电营业所辖区内的高低压配电线路及设备运行维护、检修、事故处理、抄表、核算、收费,用户违章查处,低压用户、照明用户业扩报装,用电服务,电能表的新装与轮换,信息数据收集,生产、技术管理等。
定员标准:
见表11。
表11 镇及乡村配电营业定员标准
供电营业所每百公里10kV线路平均直接抄表户数
计算单位
定 员 (人)
1000及以下
每万营业户
40.0
2000
33.5
3500
28.6
5500
25.0
8000
22.2
11000
20.0
14500
18.2
18500
16.9
23000
15.4
30000
14.3
46000以上
13.3
注:
表内没有列出户数数值的定员标准按插值法确定。
补充规定:
A)严寒、高原、山区地区的按对应的定员标准分别乘以1.1的系数。
B)地区供电机构或县供电机构可对镇及乡村配电营业定员进行统一调剂。
4.1.3.4配电电缆运行检修
工作范围:
高、低压配电电缆所经路段地理、地貌的巡视,电缆头及附属设备的维
护、试验、大小修、事故检修,护缆宣传,防止外力破坏、工程验收,信息数据、技术管理等。
定员标准:
见表12。
表12 配电电缆运行维修定员标准
百公里10kV(6kV)
电缆平均条数
计算单位
(回长)
定 员 (人)
400及以下
每100km
5
平均条数为400以上的每多40条每百公里定员标准增加0.1人
4.1.3.5电力促销与用电检查
工作范围:
用电市场开发、促销,协助用户贯彻有关规章制度,安全用电检查,违章用电稽查,信息数据、技术管理等。
定员标准:
见表13。
表13 电力促销与用电检查定员标准
用户类型
计算单位
定 员 (人)
35kV及以上用户
每百营业户
2
10kV用户
每千营业户
3.5
低压动力用户
每千营业户
0.8
照明用户
每万营业户
0.2
4.1.3.6电力负荷管理
工作范围:
电力及电量的监控,远方抄表,实时负荷信息搜集,用电分析,设备的巡视、维修及试验,软件开发,信息数据、技术管理等。
定员标准:
见表14。
表14 电力负荷管理定员标准
电力负荷设备折算系数
计算单位
定 员 (人)
100及以下
每中心站
4
每分站
2
100以上每多100增加
0.5
注:
电力负荷设备折算系数见表15。
表15 电力负荷设备折算系数
设 备 名 称
计 算 单 位
折 算 系 数
1.单向终端
每 套
1.0
2.双向终端
1.5
4.1.3.7电能计量装置管理
工作范围:
变电站电能表、高低压用户计费表、表用互感器及附属设备的新装、定换、修理、校验、故障处理,运行表变动迁移,量值传递,电能表管理,信息数据、技术管理等。
定员标准:
见表16。
表16 电能计量装置管理定员标准
项 目
计量单位
定员(人)
城区新装表、
定期换表
单 相
每万块运行
电能表
0.7
三 相
2.5
修校表
机械表
单 相
每万块运行
电能表
0.6
三 相
3.2
电子表
单 相
0.2
三 相
0.8
外勤校表
变电站
每百站
3.0
10kV及以上工业用户
每千户
6.0
补充说明:
实际新装、定换和修校表的周期与规程规定的周期(5年)不相符合的,按实际轮换周期进行折算;实行抽检制的由上级主管部门确定定员。
4.1.4电力调度与通信
4.1.4.1电力调度
工作范围:
地区级或县级电力网、配电网的电力调度值班,负荷管理,运行方式的确定,检修计划的安排,继电保护整定方案的确定,调度自动化系统的运行维护、检修、测试,信息数据、技术管理等。
定员标准:
见表17。
表17 电力调度定员标准
调度对象
计算单位
定 员 (人)
500kV变电站
每 站
0.9
330kV变电站
0.8
220kV变电站
1.1
110kV、66kV变电站
0.9
35kV变电站
0.6
用户变电站、发电厂、下级调度
每 个
0.08
4.1.4.2电力通信
工作范围:
各类通信线路和设备的运行、修试,信息数据、技术管理等。
定员标准:
每100个通信设备折算系数定员1.3人。
通信设备折算系数见表18。
表18 通信设备折算系数
设备名称
计算单位
折算系数
线路(电、光缆)
每公里
3
光端机
每对
20
微波站
每站
30
载波机
每台
5
程控交换机
200门及以下
每台
9
200~800门
每台
15
800门以上
每台
22
无线中心站及基站
每站
15
补充规定:
对不具备统一监控条件且必须有人值班的通信站(点)的定员由主管部门另行核定。
4.1.5其他
4.1.5.1车辆
工作范围:
生产与管理必备用车的车辆调度、驾驶、安全管理等。
定员标准:
生产人员定员人数的4%。
4.1.5.2其他必须配备的生产人员,其定员由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核定。
4.2管理
4.2.1地区供电机构管理
工作范围:
本供电机构所辖范围内的生产、经营、行政职能管理、二级机构管理及上级主管部门委托代行的管理工作。
定员标准:
见表19。
补充规定:
对趸售县供电机构实行代管的按每县1人增加定员,增加的定员最多不超过12人。
4.2.2县供电机构管理
工作范围:
本供电机构所辖范围内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定员标准见:
见表20。
补充规定:
地区供电机构可按不超过测算的直供直管县管理定员总数的30%进行统一调剂。
4.3党群工作
4.3.1地区供电机构党群工作
工作范围:
本供电机构所辖范围内党务、纪检、工会、共青团工作和上级主管部门委托代行的党群工作。
定员标准:
见表19。
4.3.2县供电机构党群工作
工作范围:
本供电机构所辖范围内党务、纪检、工会、共青团工作的党群工作。
定员标准:
见表20。
补充规定:
地区供电机构可按不超过测算的直供直管县党群工作定员总数的30%进行统一调剂。
表19 地区供电机构管理和党群工作定员标准
生产定员人数
定 员 (人)
管 理
党群工作
100
254
200
50
7
400
80
10
700
110
13
1100
140
16
1600
170
19
2200
200
22
2900
230
25
3700及以上
260
28
注:
表内没有列出生产定员人数数值的定员按插值法计算。
表20 县供电机构管理和党群工作定员标准
生产定员人数
定 员 (人)
管 理
党群工作
100
20
3
200
28
5
300
36
7
500
44
9
800
52
11
1200
60
13
1700及以上
68
15
注:
表内没有列出生产定员人数数值的定员按插值法计算。
附录A(参考标准)
A1 输电线路检修
工作范围:
导线、导地线、避雷线的外强处理、更换、杆塔拉线、底盘更换,杆塔升高、扶正、更换,线路绝缘子的试验、调爬及更换、盐密度和机电性能的测试,雷电测试,设备的预防性试验,导线间隔棒更换,导地线开断重接,整塔螺丝紧固,大跨越过江塔综合性检修,线路带电检修,事故处理,工器具修理,信息数据、技术管理等。
定员标准:
见表21。
表21 交流输电线路检修定员标准
项目和自然
条 件
计算单位
(回长)
定 员 (人)
500kV
330kV
220kV
110kV、66kV
35kV
平原区、
丘陵区
每100km
3.6
2.7
2.1
1.7
1.5
山区
5.5
3.6
3.0
2.4
2.2
高原区、
原始森林区
7.0
4.2
3.6
3.2
3.0
补充规定:
A)严寒地区与污秽、高原重覆冰、河网地段的按对应的定员标准分别乘以1.1的系数。
B)对既属于高原区,同时又处于山区或原始森林区的按高原区的定员标准乘以
1.1的系数。
C)500kV直流线路的定员按500kV交流线路的定员标准乘以1.9的系数。
A2 变电检修
A2.1主变压器检修工作范围:
主变压器大修(不包括恢复性大修)、小修、改进、滤油、干燥、调换及搬运、信息数据、技术管理等。
定员标准:
见表22。
表22 主变压器检修检修定员标准
容量(万kVA)
计算单位
定员(人)
5以下
每台
0.1
5~15
0.3
15~30
0.6
30~60
0.9
60及以上
1.3
补充规定:
A)进口主变压器按对应的定员标准乘以0.3的系数。
B)单相变压器按单台容量计算定员,在现场随时准备投运的备用变压器按运行变压器计算定员,返厂大修主变压器不计算定员。
A2.2变电其他设备检修
工作范围:
开关大小修、更换、零星改进及缺陷处理,所用变压器、藕合设备、刀闸、电抗器、电容器的大小修,电流、电压互感器小修,消弧线圈、高压熔断器、高压套管、母线、变电构架、绝缘子、避雷器、直流系统、空压机及管路、强油装置等设备的检修,信息数据、技术管理等。
定员标准:
见表23。
表23 变电其他设备检修定员标准
开关电压等级(kV)
计算单位
定 员 (人)
500
每10组开关
9
330
6
220
4
110
1.6
66
1.0
35
0.5
10
0.2
补充规定:
A)进口开关的按对应的定员标准乘以0.5的系数。
B)有动补装置的500kV变电站每站增加定员5人。
A3 配电检修
工作范围:
配电线路及设备的清扫、检查、大小修,接户线更新改造,杆塔扶正,导线弛度,交叉跨越距离的调整,导线更换,绝缘子、刀闸、避雷器、熔断器及接线的调整、更换及故障排除,配电变压器的调整、更换及迁移,信息数据、技术管理等。
定员标准:
见表24。
表24 配电检修定员标准
城区每供电营业站百公里10kV
(6kV)线路配电变压器平均台数
计算单位
(回长)
定 员 (人)
50
100km
1.6
100
2.0
200
2.6
350
3.4
550
4.4
800及以上
5.6
注:
表内没有列出百公里10kV(6kV)线路配电变压器平均台数数值的定员标准按插值法确定。
补充规定:
A)配电变压器平均容量大于315kVA的按定员标准乘以1.1的系数。
B)严寒地区与污秽、高原、高原重覆冰、河网地段的按对应的定员标准分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