冶金安全标准化管理手册39页.docx
《冶金安全标准化管理手册39页.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冶金安全标准化管理手册39页.docx(24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冶金安全标准化管理手册39页
冶金安全标准化管理手册
精品汇编资料
冶金企业安全标准化
管
理
手
册
2010年8月
目录
1企业概况1
2概述2
2.1主要内容2
2.2目的2
2.3适用范围2
2.4《安全标准化管理手册》的管理3
2.5方针、目标与承诺3
3规范性引用文件7
4标准化系统8
4.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8
4.2管理机构及人员9
4.3安全生产管理制度9
4.4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14
4.5安全生产投入与安全设施“三同时”18
4.6职业危害管理19
4.7事故及应急管理22
4.8企业安全文化建设23
4.9作业安全25
4.10作业现场管理33
4.11风险管理35
4.12检查与绩效考核40
修订记录
制修订日期
制修订内容摘要
版本/版次
页次
总页数
审核
批准
安全标准化管理手册发布令
安全是和谐之本,违章是事故之源。
“关爱生命,以人为本”的核心是:
企业制定有效的安全政策,完善安全管理组织,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实现安全管理行为规范化、生产作业标准化、管理流程程序化、内部管理信息化、监控手段科技化的目标。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河北省省安全生产条例》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要求,进一步规范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根据国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安监总管-【2008】23号《关于印发冶金企业安全标准化考评办法(试行)及安全管理炼铁炼钢考评标准的通知》的规定,在全公司范围内积极组织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
为顺利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切实落实系统化的理念和实现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达到规范企业安全生产活动,提升整体安全水平,切实保护广大员工生命和企业财产安全的目的。
公司编印了《安全标准化管理手册》予以下发。
《安全标准化管理手册》描述了企业的安全标准化管理系统,确定了安全标准化管理系统所需的过程顺序及其相互作用,是本企业实施安全管理,开展安全策划、安全控制、安全保证和安全改进活动的纲领性文件,是全体员工在安全管理和安全活动中的行为准则,要求各单位明确各自职责任务并认真贯彻执行。
总经理:
2010年8月25日
1企业概况
概述
2.1主要内容
本手册规定了企业的安全方针和安全目标,引用了安全标准化管理系统的核心内容,并描述了安全标准化管理系统的过程顺序和相应关系,是本企业实施安全管理,开展安全策划、安全控制、安全保证和安全改进活动的纲领性文件。
2.2目的
本手册规定了企业安全标准化管理系统要求,逐步建立以风险控制为核心,全员参与、过程控制和持续改进的动态安全管理系统,实现对企业各个环节的风险进行辨识、预控,最大限度地消除作业过程中可能产生的事故隐患,有效降低事故总量,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
2.3适用范围
本手册描述的安全标准化管理系统适用于本企业所有涉及安全生产的全过程。
本手册适用于本企业与安全有关的部门、场所和所有员工。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
2.管理机构及人员:
安全管理机构与安全管理人员、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特种作业人员管理;
3.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设备(特种)管理、岗位操作规程;
4.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和档案、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内容;
5.安全生产投入与安全设施“”三同时:
安全生产投入、安全设施“三同时”;
6.职业危害管理:
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劳动保护用品、员工健康监护;
7.事故与应急管理:
事故管理、应急管理;
8.企业安全文化建设;
9.作业安全;
10.检查与绩效管理;
11.专业单元的现场管理。
2.4《安全标准化管理手册》的管理
1、《安全标准化管理手册》经总经理批准发布。
2、《安全标准化管理手册》是企业安全标准化系统运行的法规和纲领性文件,全体职工必须认真学习贯彻执行。
3、本《安全标准化管理手册》为第一版,在运行中如发现有不适之处,各部门应将需修改信息反馈到安全科,经安全负责人审核、总经理批准后统一修改。
4、《安全标准化管理手册》局部修改(每页多于15处)可采取换页方式,如需大面积修改时(换15页以上),应考虑换版。
进行换版时,新版本发放的同时,原版本应回收作废处理。
5、《安全标准化管理手册》是企业文件,由企业办公室予以统一发放。
持有人在使用过程中应注意保存,不能外借、外传。
6、本《安全标准化管理手册》由安全科负责组织编制,并经安全系统负责人审核。
2.5方针、目标与承诺
2.5.1安全生产方针
1安全生产方针
企业本着“爱岗敬业、创新提高、拼博实干、开拓奉献”的企业精神,制定安全生产方针如下: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全员参与,综合治理。
2安全生产方针管理:
为了明确本企业对安全生产的追求,并保证全企业的安全标准化体系的建立及持续有效的运行,安全生产方针应满足以下要求:
1)安全生产方针应突出企业安全生产特点,阐明本企业从事安全生产管理活动的宗旨、方向和奋斗目标,明确对安全生产管理绩效的持续改进以及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承诺,并要为建立企业质量、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目标、指标,制定管理方案提出框架并奠定基础。
2)保持安全生产方针的文件化与公开化,通过各种形式确保其传达到全体职工,使其充分沟通和理解并遵照执行。
3)当企业的经营活动与安全生产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时,法律、法规或相关方对其符合性提出要求,或是经管理评审决定时,应及时对安全生产方针进行修订,并通报相关的信息。
2.5.2安全生产目标
1企业的安全生产目标:
实施安全标准化规范管理,全面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杜绝重大人身伤亡事故发生,责任事故为零,设备事故降到最低(设备完好率达到98%),实现安全文明生产。
2安全生产目标管理:
(1)职责
a.安全科负责安全生产目标的提出、拟订、修订及检查落实工作。
b.安全标准化系统负责人负责目标的审核。
c.总经理负责目标的审批。
d.各职能部门负责建立本部门业务范围内目标、指标的分解工作。
(2)控制要求
①安全科依据企业安全生产方针以及危险因素和重大风险,于每年年初制定年度职业健康安全目标、指标,并分解到各部门。
②目标、指标的制定依据:
a.企业的安全生产方针;
b.国家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
c.企业的经济状况和资源投入;
d.技术的先进性和可选方案;
e.企业的危险因素和重大危险源;
f.企业的安全生产目标应是定性、量化或可考核的。
(3)目标、指标的检查和修订
①安全科组织有关部门每半年分别对安全生产目标、指标的实施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必要时可增加次数,也可在内审时进行),并将结果报告给安全标准化系统负责人。
②当安全生产目标、指标需要修订时,安全科上报安全标准化系统负责人,修订不大时,可由安全标准化系统负责人批准;变动较大时,可提交安全生产委员会议,经总经理批准后,由责任部门对相应目标和指标进行修订。
③各职能部门应按职责分工,对分解到各车间的目标、指标实施过程检查,当发现重大危险因素和重大风险存在、发生时,应及时修订目标和指标,并按上述条款执行。
2.5.3安全承诺
企业本着“爱岗敬业、创新提高、拼博实干、开拓奉献”的企业精神,作出安全承诺如下:
1.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相关的行业标准和公司管理制度。
2.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加大安全投入,加强生产技术及设备改进,制定有效的应急措施,防止火灾、爆炸、有毒有害气体泄漏及伤亡等各类事故的发生。
3.加强员工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关注员工身心健康。
4.定期开展危害辨识和风险评价,制定有效控制措施,保证员工工作环境的安全。
5.定期进行绩效考核,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到安全标准化不断改进的过程中,以达到公司安全目标的实现之目的。
3规范性引用文件
《炼铁安全规程》(AQ2002-2004)
《炼钢安全规程》(AQ2001-2004)
《工业煤气使用安全规程》(GB6222-2005)
《冶金企业安全标准化安全管理考评标准》
《冶金企业安全标准化炼铁单元考评标准》
《冶金企业安全标准化炼钢单元考评标准》
《冶金企业安全标准化煤气单元考评标准》
4标准化系统
4.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
4.1.1法律法规意识
1.企业每年组织员工参加安全教育培训活动,讲解有关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
2.各级人员均应了解和遵守安全法律法规要求,自觉遵守有关安全法律法规。
3.培训结束后,企业对员工的培训内容进行考核,及时了解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意识。
4.1.2需求识别与获取
(1)安全科及时收集有关安全生产尤其是影响冶金生产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等文件,并及时向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传达和贯彻。
(2)企业各部门和各级人员可以根据需要及时到办公室查阅各种法律法规等文件,及时反馈对法律法规的需求信息。
4.1.3融入
(1)安全科及时搜集法律法规及各项政策,并根据法律法规的变化,调整企业项制度和各类文件。
(2)每年组织至少一次旨在提高职工法律法规意识各类活动。
(3)安全科及时将各类法律法规、企业的规章制度及文件及时发放到有关部门和人员。
4.1.4评审与更新
(1)安全科通过各种渠道了解法律法规的变化,法律法规对冶金生产有影响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研究、评审,根据企业具体情况和法律法规的变化调整企业的管理制度、文件及工作。
(2)安全科保证企业所使用的法律法规是当前最新的版本。
4.2管理机构及人员
4.2.1安全管理机构及安全管理人员
1.企业应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相应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制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任命文件,并予以下发,安全管理人员应满足要求。
4.2.2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1.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经过培训考核,取得有效的培训合格证书。
2.相关人员的安全生产资格证书。
发证机关应符合《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号),资格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
4.2.3特种作业人员管理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满足下列要求:
1.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在有效期内,并进行年度审核、验证;
2.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3.所有特种作业岗位都应设置具有有效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的人员。
4.3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4.3.1安全生产责任制
1.应建立、健全下列人员或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1)主要负责人;
(2)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职能部门;
(4)各岗位人员。
2.安全生产责任制应由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签发并发布签发令,没有签发令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视为无安全生产责任制。
3.企业应有主要责任人、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4.对责任制的适宜性应进行评审。
5.对责任制的执行情况应进行年度考核,并进行记录。
7.妥善归档保存对主要责任人、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人的任命书。
4.3.2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应建立、健全下列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应由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签发并发布签发令,没有签发令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视为无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3.对制度的执行情况应进行年度考核,并妥善归档保存年度考核记录。
4.对制度的执行情况应进行记录,并妥善归档保存。
5应加强.相关单位和人员要对制度进行学习,了解制度的内容,如果相关单位和人员不了解相关制度视为该项制度不落实,保留学习记录。
4.3.3设备(特种)管理
1.设备管理应做到:
(1)制定齐全完善的设备管理制度(包括《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设备点检管理制度》《设备检修管理制度》《设备维护管理制度》《设备事故管理制度》《设备润滑管理制度》《设备包机管理制度》《设备报废管理制度》);
(2)设备的点检、定修、更新、报废按照制度和计划实施;
(3)按照制度规定检查设备日常维护、保养情况,存在问题及时处理;
(4)设备档案资料齐全;
(5)必须使用有资质的厂家生产的经检验合格的特种设备;
(6)特种设备必须定期检验本体结构及安全装置,严禁“带病运行”。
2.设备的点检、定修、更新、报废应制定计划,并应按照计划实施。
3.企业应按照制度规定检查设备日常维护、保养情况,存在问题应及时处理。
4.及时搜集设备档案资料并妥善归档保存。
5.企业应使用有资质的厂家生产的特种设备。
6.特种设备应经检验合格后使用。
7.特种设备应进行定期检验并保存相应的检验报告。
4.3.4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企业应建立、健全所有工种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包括炼钢安全规程、炼铁安全规程)。
2.规程发放到相关人员手中并严格执行,保存发放记录。
3.应及时对规程进行评审和更新,并保存评审记录。
4.3.5文件与资料控制
4.3.5.1文件控制需求
4.3.5.2安全记录要求
安全科负责编制《文件控制程序》和《原始记录控制程序》并负责记录的控制。
各部门对主要的安全生产过程、时间、活动建立安全记录,并符合以下要求:
a.内容真实、准确、清晰;
b.填写及时、签署完整;
c.编号清晰、标识明确;
d.易于识别与检索;
e.完整反映相应过程;
f.明确保存期限
4.4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4.4.1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和档案
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应符合下列规定:
(1)系统辨识安全教育培训需求;
(2)制定完善的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3)贯彻落实“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4)建立企业各类人员(包括外用工)安全教育培训档案;
(5)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
4.4.2安全生产教育培训需求
4.4.2.1需求识别与分析
培训需求的识别应针对所有员工和所有作业过程,并充分考虑一下内容:
a.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
b.员工和管理层的意见和建议;
c.技术发展的需要;
d.变化管理的要求;
e.风险评价结果;
f.相关方的要求。
4.4.2.2培训要求
(1)培训形式
a.三级安全教育:
包括一级(厂级)、二级(车间级)、三级(班组级);
b.调换工种和复工教育;
c.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
d.全员安全教育;
e.主要负责人应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的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安全管理资格证;定期进行复审;
f.经常性安全教育;
g.临时性安全教育;
(2)培训记录
安全科要保存所有培训过程和结果的记录。
4.4.3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内容
1.各类人员的培训内容和时间符合《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号)的要求:
(1)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其它从业人员(包括外用工、外来参观或学习人员);
(3)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所涉及的人员;
(4)在本企业内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的人员。
2.企业应保存各级人员的教育培训记录,没有记录视为未进行培训。
3.企业应保存各级人员培训的教育培训大纲或教材。
4.各类人员的培训内容:
(1)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a.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b.安全生产管理基本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专业知识;
c.重大危险源管理、重大事故防范、应急管理和救援组织以及事故调查处理的有关规定;
d.职业危害及其预防措施;
e.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f.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g.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2)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a.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b.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职业卫生等知识;
c.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及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方法;
d.应急管理、应急预案编制以及应急处置的内容和要求;
e.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f.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g.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3)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
在上岗前必须经过厂(矿)、车间(工段、区、队)、班组三级安全培训教育。
企业可以根据工作性质对其他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保证其具备本岗位安全操作、应急处置等知识和技能。
a.厂(矿)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一)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二)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三)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
(四)有关事故案例等。
b.车间(工段、区、队)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一)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
(二)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
(三)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
(四)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
(五)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
(六)本车间(工段、区、队)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
(七)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八)有关事故案例;
(九)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c.班组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一)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二)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
(三)有关事故案例;
(四)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4)从业人员在本企业内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应当重新接受车间(工段、区、队)和班组级的安全培训。
(5)企业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者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当对有关从业人员重新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
(6)企业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4.4.4培训时间
1.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
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
2.生产经营单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岗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4.4.5培训评审
(1)安全科负责建立培训的适宜性和有效性的评估机制,对培训数量与培训效果等方面进行评估。
(2)评估的途径包括:
a.学员反馈
b.绩效改善调查
c.管理层反馈
d.测试结果的分析
e.现场应用能力的跟踪
4.5安全生产投入与安全设施“三同时”
4.5.1安全生产投入
1.安全生产投入应做到:
(1)制定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按照规定进行审批;财务科目中应设安全生产专款科目,
(2)按计划和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提取安全技术措施费用;
(3)按计划使用安全技术措施费用,提取的安全费用不能满足安全生产奖励和日常安全管理要求。
2.安全生产投入项目包括:
4.5.2安全设施“三同时”
1.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应做到:
(1)依照国家相关法规、标准的规定,严格履行立项、审批和审查等各项程序,项目立项审批手续不全;
(2)项目的设计、评价和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
(3)安全设施的投资应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4)安全设计应贯穿于各专业设计之中。
(5)变更安全设施,应经原设计单位书面同意。
(6)工程中的隐蔽部分,应经设计、建设、监理和施工单位共同检查合格,方可进行隐蔽。
(7)安全设施竣工后,应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项目应进行安全预评价或安全验收评价。
初步设计应有《安全专篇》。
4.6职业危害管理
4.6.1职业危害防治措施
4.6.1.1职业危害防治方面应做到:
(1)对存在粉尘、有毒有害气体、辐射、噪声和高温等职业危害的场所进行定期检测;
(2)制定防治粉尘、有毒有害气体、辐射、噪声和高温等职业危害的具体措施;
(3)企业应每年组织相关人员对职业危害状况进行评估,以确认职业危害防治措施的有效性。
4.6.1.2健康监护
1健康保护程序
(1)企业应建立《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并任命具有相应能力的人员负责健康监护管理工作,并明确:
a.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匹配及其资质要求;
b.医疗、健康设施及服务要求;
c.药品及相关物品的控制要求;
d.职业危害的控制要求;
e.职业卫生监测要求;
f.传染病的预防和控制;
(2)企业对生产过程中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进行分析。
(3)对企业及周边地区可能的传染疾病进行识别,并加以控制。
(4)企业识别需要定期进行身体、心理及生理监测的工种和员工;确定各工种的体检要求:
(5)企业建立员工职业卫生监护档案并保密。
2设施及服务
(1)企业按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配备职业卫生设施,职业卫生设施需做到“三同时”。
(2)职业卫生服务满足认定风险的要求,包括紧急救护情况。
(3)医疗设备进行维护及校验。
(4)职业卫生设施进行维护。
(5)企业配备急救员及急救设备。
(6)工作场所应设置足够的急救箱,并按标准和风险放置急救用品,急救箱由合格急救员负责管理并定期检查和补充。
急救箱位置及急救员名单应张贴。
4.6.1.3职业危害控制
(1)企业建立《职业危害管理制度》。
并明确以下职业危害因素:
(2)职业危害控制方法的选择,应突出预防性,并遵循下列原则:
(3)企业对员工进行有关职业危害的专门培训,以满足职业危害控制的意识、知识和能力。
4.6.1.4职业卫生监测
(1)企业对识别出的职业危害实施有效监测,包括粉尘、噪声、高温、振动、辐射和有毒有害气体等。
(2)针对已识别的职业危害制定监测制度:
(3)企业制定监测计划,并确保其有效执行。
4.6.2劳动保护用品
劳动防护用品:
是指员工在劳动过程中为避免或减轻事故伤害或职业危害所配备的防护装备劳动防护用品分为一般劳动防护用品和特种劳动防护用品。
4.6.3员工健康监护
员工健康监护应做到:
(1)企业应定期为员工体检,并建立员工健康监护档案。
(2)对职业病患者,应按规定给予及时治疗、疗养;
(3)对患有职业禁忌症,并确诊不适合原工种的,应及时调离。
4.7事故及应急管理
4.7.1事故管理
对事故(含险肇事故)管理应做到:
(1)发生事故时,厂长或其代理人应立即到现场组织指挥抢救,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告和处理伤亡事故;
(3)事故发生后,应及时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并提出防止同类事故再次发生的措施。
(4)企业应制定《事故管理制度》。
4.7.2应急管理
1.应急管理工作应做到:
(1)应根据危险辨识和风险评价结果,并考虑法律法规与其它要求,以及以往事故、事件和紧急状况的经验,认定潜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