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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员工手册》.docx

《新版员工手册》

员工手册

 

编制部门:

总经办

版本:

修正第一版

目录

欢迎辞2

第一章简介2

第二章聘用管理2

第三章工作守则2

第四章工作行为规范2

第五章聘用合同管理2

第六章考勤管理制度2

第七章假期管理2

第八章薪酬福利管理2

第九章教育培训2

第十章行政管理2

第十一章计算机使用管理2

第十二章工作报告规范2

第十三章财务管理制度2

第十四章奖惩制度2

第十五章晋升与职务异动2

第十六章工作考核2

第十七章解职2

第十八章离职办理2

第十九章安全管理2

第二十章附则2

阅读签收单2

第一章

简介

一、简介

公司是一家综合性的跨国贸易。

二、LOGO

LOGO是视觉识别系统的核心,是特定发展阶段企业精神的凝聚与体现,它将直接影响并指导下一步的发展。

在继承原LOGO内容的基础上,在色彩和结构上大胆引入全新理念,更加突出公司专业、创新、诚信、勤奋的形象,相关设计说明如下:

LOGO主色彩:

采用黄金橙与银灰色。

黄金橙:

黄金色,在色环中拥有最高明度,代表辉煌、蓬勃与信誉。

橙色,象征朝气、奋发与创新,增加形象的亲和力,使人产生充满凝聚力的视觉感受。

黄金橙的组合色,能恰如其分的综合体现专业、创新、诚信、勤奋的形象。

银灰:

银灰,是色环中最平静的颜色,色彩包容度最大,给人以安静的视觉感受,体现的理性、平和与谦虚的品格。

黄金橙与银灰色搭配具有稳定、和谐的视觉美感。

LOGO的外观构成:

图形LOGO由公司的英文名:

FORTUNEINTERNATIONAL的两个首字母组合而成,跳跃性不大,也便于现在的供应商与客户记忆。

经由重新设计的“公司”中文字置于其右,占整个LOGO面积的60%,醒目,端庄。

大写的英文名称,卓显出公司的稳重与自信。

LOGO蕴涵的理念:

图形LOGO左上的圆角和字母i上一点的色彩淡处理,弱化了周边直角的凌厉,体现出公司自信而又谦和的企业品格,同时在图案中浮现一把座椅与书桌的组合,清晰但不突出,契合公司立足家具贸易业务,稳步开拓国际化合作的发展理念。

三、组织架构

第二章聘用管理

一、人员组织编制

1.总经办依据经营运作规划及实际发展需要,按组织职能、工作负荷和人力发展需求,确定组织架构及人员编制。

2.各部门人员编制有变更时,应填写《人员增补申请单》,呈总经办核定。

二、人员招聘程序

1.各部门因组织变更、人员离职、调迁、工作负荷增加需增补人员时,由部门主管/经理填写《人员增补申请单》,经总经办核准后,由人事行政部办理招募工作。

2.人事行政部接到经核准的《人员增补申请单》后,即展开各类公开招募作业,对应聘人员进行初试及个人资料审核,对适用人员会同用人部门进行面试及确认是否录用,经理及主管或其他关键岗位需经总经理面试并核准录用。

三、聘用管理

1.聘用限制:

凡具以下情形者不得予以任用。

员工如有下列情形的须如实告知,一经查证属实,可立即给予除名或免职处理并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1)年龄未满十八周岁者;

2)患传染病或医院体检不合格者;

3)吸食毒品或参加非法组织者;

4)被国家公安机关通缉追捕在案,或有刑事案件纠纷者;

5)曾有刑事案件记录或尚在服刑假释者;

6)持假文凭或假证件,提供虚假个人资料信息者。

7)曾经被本辞退或开除者。

2.聘用原则:

1)采取公开招聘、公平竞争、择优录取的录用原则。

2)员工有权推荐优秀且适合需求的人才进工作,同时作为被推荐人的担保人。

3)正式录用的员工均实行聘用合同制的原则。

4)员工之间如存在亲友关系不得受聘于同一部门或利益相关部门/岗位。

对于存有亲友关系的员工,有权调动员工的工作部门。

3.报到程序:

1)凡应聘人员接到人事行政部的通知后,应按人事行政部指定的日期及地点办理报到手续,非特殊情况并未经人事行政部批准,或逾期没有按时报到作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报到时,被录用人员须提供下列有关资料:

A.上海户籍提供劳动手册、退工单/人事档案的存放证明;

B.应届毕业生应当提供毕业学校出具的报到证等;

C.外地人员应当提供劳动关系现状的证明(离职证明)、户籍所在地提供户籍证明;

D.身份证及户籍证明原件;

E.体检报告(由指定医院出具)一份,一寸彩色照片一张;

F.最高学历证明原件;

G.若新员工与原单位签有“竞业禁止协议”,则应向书面说明该情况;

H.其他本人或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证明、资料。

2)上述有关证书、证件的复印件由人事行政部统筹建档,以密件保管。

凡员工自到职之日起,所填资料信息或证件均必须真实有效,如经查证虚假资料则不予办理报到。

事后发现作假,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关系。

情节严重者,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并要求赔偿相应损失。

3)新进员工在报到时资料信息以《职位申请表》为准,不得弄虚作假,否则一经发现,随时有权予以辞退。

若资料不齐,试用人员应在人事行政部限期内补齐。

如因个人拖欠原因造成相关福利办理滞后,由个人承担责任。

待手续齐全后即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用工手续。

日后个人资料(地址、电话、婚育情况、紧急联系人、受教育情况等)如有变动,应及时通知人事行政部。

此类信息对于任何紧急情况下反应处理是非常重要的。

如因本人不及时更新信息而可能造成的任何后果,由本人承担。

4.试用期及正式录用:

1)试用期约定:

所有新入职的员工无论何种岗位均须经过试用期的考核。

试用期期满前,部门主管/经理将对其工作表现进行考核,以决定是否转正。

在试用期中,或员工任何一方均可解除《劳动合同》,但须按规定办妥离职手续。

2)正式录用:

员工试用期结束前15天,由员工所在部门主管/经理(人事行政部会提前通知部门主管/经理)从人事行政部领取和填写《员工试用期满考核表》。

部门主管/经理在领表后的5天内将完整填写好的表格交回人事行政部。

人事行政部收到《员工试用期满考核表》后,经过核准认定,对考核合格者下发《转正报告》,并由部门主管/经理填写《人事异动申请单》,呈总经理批核后生效。

员工转正后薪资待遇与职务由部门主管/经理会同人事行政部及员工本人共同拟定,上报总经办批准后确认有效。

部门经理级以上职位必须由总经办考核决定是否转正。

试用期内,工作成绩表现特别优良需提前转正的,可由部门主管/经理填报《提前转正申请》并经人事行政部与总经办核准后,提前办理转正手续。

所有转正签核单由人事行政部存入员工人事档案。

凡考核未通过者,做辞退处理。

3)年资计算:

员工的服务年资一律自到职日起开始计算。

离职人员申请复职续用,须经总经办批准。

可续用者,其原服务年资一概不予计算,以新到职之日起计算年资。

5.人才引进:

为保障员工的工作稳定性,对优秀员工可给予办理人才引进

人才引进条件:

1)员工是急需的人才

2)符合政府部门规定的人才引进标准

3)年资满一年以上

人才引进流程:

由员工本人填写《人才引进申请报告》,经部门主管/经理、人事行政部、总经办核准同意后始可以办理人才引进,相关费用由员工个人承担。

6.保守商业机密:

1)凡员工必须严格保守商业机密:

商业机密:

指与有关的商业、客户、供货商、战略联盟伙伴、管理制度与方式、财务收支状况、工资待遇、产品技术特性、业务渠道等一切对市场竞争力会产生相关影响的信息。

2)保密方式

员工在职期间,除内部工作需要外,不得通过任何方式向外部发布或传递保密内容。

在日常工作中,应配合及接受上级对保密工作的随机监督检查。

3)员工运用信息、设备、工艺等一切与工作有关的资料用具,取得的发明、专利、技术成果等知识产权或专利归属所有,员工仅具署名权。

4)员工因泄露商业机密而造成利益损失或潜在的危害与损失的,员工需承担责任。

造成严重经济损失者,有权给予员工经济制裁或除名,并追究该员工的法律责任。

7.任职限制:

1)非经总经理批准,员工一律不得在外兼任或出资经营与本相同或类似行业业务或商业行为,否则可以立即辞退或追求其法律责任。

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员工承担。

2)所有员工应努力避免个人或家庭与的利益发生冲突,如不能避免的,需向上级书面说明。

第三章工作守则

一、员工工作守则

1.务必遵守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

2.务必忠于职守,努力工作,团结互助,和衷共济。

3.务必爱护信誉,努力维护形象。

4.务必勤俭节约,爱惜财物。

5.务必保持安全意识,不可有危及财物或他人人身安全的行为。

6.自觉按规定的作息时间准时出勤,外出办理公务须事先经上级主管同意并在《员工外出登记本》上登记。

7.自觉保持办公环境的整洁与安静。

8.自觉接受上级主管工作安排并按时按质完成。

如对所经办业务有建设性意见时,可以向上级主管口头或书面陈述建议。

9.严禁上班时间做私事。

10.严禁擅用本名义处理非工作相关事宜。

11.严禁利用工作之便行贿受贿或挪用财物。

所有外来馈赠或礼物应及时上交。

12.严禁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带领外来人员进入办公区域。

13.工作中遇紧急事件发生或不能解决事项时,或预见对财物或人身将会遭受损害的事件时,员工应立即阻止事态的发展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二、人事用工基本规定

1.员工所提供证件与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所填写资料与本人严重不相符或有故意欺瞒行为,情节恶劣或造成损失者,一经查证,则给予严重处罚或除名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2.员工个人主要信息变更时(如住址、联系电话等),应在一周内及时告知人事行政部。

3.员工参加党、工会、团组织活动时,应妥善安排好自己的工作,原则上不应影响正常工作进程。

同时告知部门主管/经理及人事行政部,各部门应给予支持、配合。

4.女性员工在进前或试用期内有生育或怀孕现象的,应如实书面告知人事行政部。

未告知的,视同故意隐瞒、欺骗,有权对其做免职处理并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5.员工离职时,需按规定办理离职手续,做好工作移交并退回所领工作用品,移交完毕后始可离开。

工作移交未清的有权不予结算工资。

三、关于汇报制度

原则上,采用“一对一”阶梯化管理制度,即每位员工只有一个直接上级主管,下级有权利与义务在业务工作、思想动态、建议改良意见等方面向直接上级报告或申诉。

非直接上级不得干预直接上下级的管理。

下级在向直接上级反映情况而未得到满意回复的,可越级再上报,直至向总经办反应。

员工依据规定按时按质向上级提交工作报告,以便上级及时了解下属工作状况并给予合理指导。

四、关于员工申诉程序

1.员工如对给予的处理意见有异议的,有申诉的权利。

2.申诉应采用书面形式,一般申诉程序是:

员工→部门主管/经理→人事行政部经理→总经理。

总经理有责任给予合理答复。

第四章工作行为规范

一、目标

营造轻松愉快的工作环境,建立和谐融洽的工作关系,保障工作效率与进取的工作态度,以增强企业凝聚力,创建一流的办公环境与企业文化。

二、礼仪规范

1.人际交往:

1)尊重、关心和爱护同事。

各部门之间应互通信息,互相支持,互相协助。

2)待人主动热情、襟怀坦荡、公正客观、谦和正直、严以律已。

3)尊重客户,访问他人要事先预约。

4)积极参加组织的培训及集体活动。

2.着装规范:

员工上班时需保持良好的职业形象,按要求着装。

衣着需端庄得体,平整整洁,以体现良好的形象和员工精神面貌。

1)注意自我修饰,保持外观清洁,保持乐观进取的精神。

2)工作时的服装应整洁、大方,符合身份。

3.言行举止:

1)礼貌用语,工作中请讲普通话。

注意坐站姿势,交谈音量适中。

保持端正的工作姿态,不可做躺、卧或把脚翘在桌面上等不文明举动。

在办公室、走廊、过道等处走动时要放轻脚步,不应快步急走或奔跑。

2)早上进初次遇见同事、上级时,需有礼貌,应点头致意,并互相问候;

3)下班离开,要礼貌与同事道别;

4)在对同事、客户交谈或接打电话时注意使用礼貌用语,言语亲切。

接待宾客态度热情,举止端庄,有问必答。

常用语:

“您好”、“谢谢”、“对不起,打扰您了”。

5)向他人递名片时,身体应略微前倾,双手持名片的上边两角,将名片正文一面朝向客人。

接名片时也应双手相接,接过仔细看过后再同客人交谈。

6)进入他人办公室要先敲门,待允许后才进入。

4.电话使用:

1)如有电话铃响,应在第二声响铃后立即接听。

接打电话时声音要亲切自然,语调温和,语言简洁明了。

不应在工作时间使用电话免提键,以免影响他人。

电话应对时要具有“自己就是代表”的强烈意识,切忌在电话中使用任何不礼貌语言。

2)如响铃电话机前无人接听,在附近办公的人员应予接听,并视情况予以处理。

3)手机应设置在合适的音量,不应设置奇怪声音或过大音量。

4)原则上控制利用电话拨打私人电话,接听私人电话时间不宜过长,一般不超过3分钟。

5)电话礼貌用语:

A.电话应答:

“您好,公司”;

B.电话响铃三声无人接听的周边同事应接听,转接电话,例如“您好,公司,××先生(小姐)不在座位上,请问有什么事,我可以转告吗?

”或“请留下电话号码,待他回来后我转告他,请他给你回电”。

C.接听转错的电话:

“对不起,您的电话转错了,××先生(小姐)的分机号码为××,我现在帮您转接,请稍等”。

6)员工应尽量缩短电话使用时间,接打电话不宜超过5分钟,以保持电话线路畅通。

内部联系以邮件、传真,短信形式进行,配以网络电话SKYPE或MSN即时联系,或以传真及电子邮件形式为主。

内部电话响铃三声无人接听应及时挂断电话。

5.会议纪律:

1)会议召集人需事先通知议题和会议时间、地点。

2)出席人员需准时参加会议,不得随意迟到,不早退,不能参加会议须事先告知。

3)参加会议人员需将手机设为振动,并在会议进行中必须通话时,以不影响发言人讲话为准则。

4)主持会议人要掌握时间,围绕议题中心。

参加会议要态度认真,重要问题需作好记录。

重要会议需有会议记录人,并将会议内容整理归档。

6.环境卫生:

1)文件资料需存放整齐,公共区域不乱堆放杂物。

各级员工均有责任维持办公场所的整洁状况。

2)个人办公桌面上用品需放置整齐,保持整洁,不应随意摆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

人员离开座位时办公椅与抽屉需推放原位。

3)禁止在办公场所吸烟。

第五章聘用合同管理

一、签订聘用合同

原则上,新进员工报到后资料齐全,则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含劳动合同、劳务协议)。

所有员工聘用合同由人事行政部统一进行管理,聘用合同的签订、变更等均须在文本上加盖公章始生效。

二、录用手续与社会保险

1.与员工首次签订聘用合同后,即开始为员工办理录用手续。

员工属上海城镇户口且资料齐全,符合录用规定条件者(员工须于报到一个月内提交劳动手册、退工单、或协保证明、待岗证明等交人事行政部,未提交者造成未办理录用手续的责任自负),为其办理录用手续。

1)依国家法律和地方性法规政策,为符合条件的本市城镇户口的员工办理社会保险(包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公积金),使员工在退休、失业、医疗、购房等方面有所保障。

社保的缴纳费用由在员工工资中代扣代缴。

2)在上海工作的外地户籍员工依据政策规定给予办理“外来从业人员员工综合保险”。

3)在外地工作的员工且户籍为非上海户籍的,办理“外来从业人员员工综合保险”或依据当地的政策法规办理相关社保福利。

2.聘用合同中包含聘用期限、岗位名称、保密制度、违约责任、协商事项等条款内容。

原则上,员工首次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以一年期限为准。

3.与员工如发生纠纷时,应采取劳资双方协商的方式。

三、新员工劳动合同的签订

统一实行聘用合同制,新员工一旦录用,相关资料齐备,即由人事行政部安排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对退休、协保等员工可视需要签订《劳务协议》。

《保密协议》和《培训(考察)协议》作为《劳动合同》的补充,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四、劳动合同的续订

原《劳动合同》期满前,愿意与员工续订《劳动合同》的则提前30天向员工表示续订意向,经协商一致,与员工即续订劳动合同。

如任何一方不同意续订或在合同期满前不给对方明确答复,则劳动合同到期自然终止,员工须及时办理离职手续。

五、辞职

在合同期间,员工提出辞职的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或以相等天数的薪金代替通知期支付作为补偿。

如果员工在试用期内提出辞职的,应提前3天通知,或以相等天数的薪金代替通知期支付作为补偿。

人事行政部将会安排与提出辞职的员工进行离职约见,会谈内容将予以保密。

对于擅自离职者将依照有关规定令其赔偿因擅自离职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办理离职手续完成后于下一个发薪日领取工资。

辞职员工应按规定办妥离职手续,在离职之日前按《离职移交清单》内容就职务范围内之业务、财物等办理移交。

如有违例,员工将承担由此造成的财务及经济损失,以及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解除劳动合同

在合同期间,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的相关规定实施。

第六章考勤管理制度

一、工作效率

鼓励员工今日事今日毕,以最有效率的方式来完成工作。

实行时效考勤作息制度。

把工作时间考勤与工作责任、工作绩效相结合,目的在于适应的经营环境,发挥员工的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保障经营。

二、工作时间

1.(上海区域)实行每周五天的作息工作制,即每周一至周五为正常工作日,每天八小时工作制。

标准工作时间如下,不包括用餐时间:

周一至周五09:

00—18:

00

午餐时间12:

00—13:

00

各地区办公室(非上海区域)应按实际工作需要规定工作作息时间,如需变动或调整需上报总经办批准后实施。

对于特殊岗位如QC人员可以根据各自的业务需要采取翻班或者其他工作时间安排。

2.员工应根据作息时间准时上下班。

负责考勤的文员对迟到、早退、请假员工必须做好真实记录,以备检查。

3.视工作需要,可安排员工加班或值班,员工无特殊情形时需服从部门主管/经理、总经办对加(值)班工作的安排。

特殊岗位人员,员工出勤时间视实际需要可另作规定。

三、迟到、早退的定义与细则规定

1.员工非工作需要于正常上班时间后到岗者即视为迟到;于下班前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下班出门者,即视为早退。

因突发事件又无法通知的情况经查证属实可除外,工作业务外出造成考勤不正常现象需告知直属上级及人事行政部考勤统计人员,可视为考勤正常。

1)员工迟到或早退的,实行经济扣款,按月累积计算。

当月在15分钟内的迟到、早退合计3次内的不予扣薪,超过3次以上的按事假计算。

每月迟到或早退未满1小时/次的按1小时事假计算;迟到或早退超过4小时而未请假的,以旷工4小时计算,以此类推。

2)员工迟到、早退的,由人事行政部每月底统计,作为每月考勤及年度工作考核依据之一。

A.员工遇临时事故上班晚到或需提早下班的,需告知上级主管与人事行政部。

B.因请假或公务外出的,需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请假分为公假、事假、病假、生育假、丧假、婚假、年休假、调休假等,假期的申请参照假期规定。

四、考勤管理

1.各地办公室上下班迟到、早退者以当地行政人员记录考勤为准。

2.各部门主管应主动过问未办理手续不来上班的员工,了解原因,根据具体情况做出相应处理,通知他们及时补办手续。

未补办手续且不来上班工作的,上级主管应在二个工作日内报告人事行政部,作旷工处理。

3.对外出不在岗位的员工,各上级主管应知晓其去向。

员工不在岗,且上级主管不知晓其去向,经查证没有正当理由的,作旷工处理。

4.员工若要迟到15分钟以上才可能到岗者,必须事先直接通知部门主管,以便部门主管做好工作安排,到达后按实际迟到时间填写员工请假单,人事行政部则按事假处理。

5.员工出差未能按时考勤者,应事先在公告板上注明。

五、考勤统计

1.各地行政人员根据日常考勤记录,将所有员工上个月考勤情况进行统计,形成《月度考勤统计表》,在每月第三个工作日前发各部门主管/经理核实确认。

各部门应在每月前五个工作日内将考勤状况反馈人事行政部,人事行政部有核实查证的权利。

QC人员的考勤由各地品管文员编制考勤表,部门主管/经理签字确认后上报人事行政部。

2.员工如对考勤有不同意见,可及时与人事行政部沟通,共同查明原因。

如因为手续未办的,应及时补办手续。

3.月考勤计算日期按国家规定的计薪日标准计算。

六、旷工处理

1.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作旷工处理:

1)未办理或未批准请假、续假手续而随意不上班达4小时的。

2)不服从上级工作调度分配而随意不上班者达1小时的。

2.旷工扣发工资的标准:

1)员工旷工半天(上午满3小时即按半天计算),扣除1.5天薪资,以此类推。

2)一个月内连续旷工达二天或年度内累计旷工达三天的,以除名论,结算时扣其9天薪资,扣款不计负数,且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七、加班、值班与调休的管理规定

1.加班定义:

因实际工作任务需要,由/部门安排并经总经办批准安排员工节假日工作的,或员工因实际工作需要提出加班经部门主管与总经办在《员工加班申请表》上签字批准的,可视为加班。

加班时数以1小时为计算基数,不足1小时的不予计算。

节假日加班到晚上22:

00点以后的始可以乘出租车回家,之后凭发票报销。

1)各部门主管/经理需提前做好工作计划,合理安排员工工作任务,尽量不安排员工加班。

2)员工应充分地利用工作时间,努力提高工作效率,按时按质完成指定工作任务,尽量避免加班的情况出现。

3)员工自愿于下班后留在休息或自行加班完成工作计划任务的,不做加班记录。

员工于正常工作时间外留在期间的,仍需遵守相关的规章制度。

4)员工无特殊理由的,必须接受安排的工作加班。

2.加班的报批程序:

1)员工因实际工作需要加班须事先向部门主管/经理申请,经批准后并上报总经办核准,在《员工加班申请表》审批签字后,员工方可进行加班,时间计算按照加班当天的考勤记录核定。

2)或部门依据实际工作需要安排员工加班的,经与员工协商同意后,在《员工加班申请表》逐级签字之后,员工履行加班工作义务。

3)外出工厂或陪客户工作时的加班时间,根据当天的实际加班时间在完成工作当日电话通知部门主管/经理,回后补填《员工加班申请表》审批表后交部门主管/经理签字追认。

各地驻厂QC的加班时间,按照产品出货情况向部门经理申请,并提供工厂生产记录表以供核定。

每月凭《员工加班申请表》安排相应调休或核发加班工资。

3.值班:

因工作需要安排员工在节假日到值班的,主要是负责接听电话或处理来电来函、来客的视为值班。

员工值班后按1:

1比例享受调休。

4.调休:

1)员工加班之后,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可申请调休,经部门、人事行政部、总经办批准的,可以1:

1的比例进行调休,确实无法调休完的以国家规定的加班计算标准发薪。

2)员工在调休前必须填妥《员工年度请假表》申请调休假,经部门、人事行政部、总经办签准后生效。

四天(含)以上的须经总经办核准后始可调休。

第七章假期管理

一、请假程序

员工因故不能正常工作需请假时,需提前申请并填写《员工年度请假单》经部门主管/经理、人事行政部、总经办签核后始有效。

若员工因突发事件未能依照上述手续事先请假,则应在当日上班后2小时内电话通知所属部门经理,经批准后方为有效,并于上班后1天内补办请假手续。

1.《员工年度请假单》由人事专员/各地行政助理保管,员工请假时需先向人事行政部领取请假单。

请假天数在2天(含)以内的,由部门主管/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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