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顺县域文本报批稿08127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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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顺县域文本报批稿08127排
泰顺县域总体规划(2006-2020)
文本
(报批成果)
泰顺县人民政府
二OO八年十二月
编制单位:
温州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泰顺县城乡规划设计研究所
设计资质等级:
规划甲级
设计证书编号:
甲[建]城规编第(081054)
规划设计号:
2006-规-29
审定:
何志平院长高级规划师
审核:
张静总规划师教授级高级规划师
项目负责人:
何志平院长高级规划师
杨介榜副院长高级规划师
陈武所长城市规划师
参编人员:
张静总规划师教授级高级规划师
林观众副总工、所长高级规划师
杨卫建顾问总工高级规划师
项志远城市规划师
贺卫东助理规划师
周桂芳助理规划师
胡昕所长高级工程师
蓝为平硕士工程师
黄珊珊助理规划师
刘海滨总工城市规划师(泰顺县)
倪宗欢科长城市规划师(泰顺县)
李建阳所长城市规划师(泰顺县)
吴族清副科长城市规划师(泰顺县)
吴尚培副科长城市规划师(泰顺县)
前言
为了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浙江省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纲要》,树立城乡空间资源管治的理念,打破城乡分割,实现“规划一张图,城乡全覆盖”。
泰顺县人民政府于2006年10月委托温州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与泰顺县城乡规划设计研究所共同编制泰顺县域总体规划。
规划项目组于2006年10月以认真负责和积极推进工作的角度制定泰顺县域总体规划的工作大纲,提交泰顺县人民政府和县规划建设局进行讨论。
为了更好地开展县域总体规划的资料收集、编制和评审论证工作,泰顺县人民政府成立了泰顺县域总体规划编制领导小组,并于2007年1月19日召开第一次全体成员会议。
随后项目组成员多次赴泰顺向24个部门和单位收集资料、对全县域范围进行踏勘并与近20个乡镇进行交流和座谈,另外我们和规划建设局、发改局、国土资源局、交通局、林业局、水利局、农业局和旅游局等重点部门座谈并交换有关泰顺县各专业的规划意见,同时我们还就区域协作、交通网络和旅游景区建设以及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与省内和省际的泰顺周边县市进行沟通和探讨。
根据前期的调查分析,项目组通过内部讨论、个别部门征求意见等形式理清关系,拓展思路,形成初步方案,主要是关于发展战略、空间结构、城镇等级规模和交通条件等重大问题,并分别于2007年10月23日与25日在泰顺县政府召开县四套班子和相关部门组织的两次讨论会,初步形成一致性意见。
2007年11月,国土部门编制的《泰顺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通过市县两级审查,项目组及时进行了“两规”的初步衔接。
同时,按照省市要求,在泰顺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于2007年10月31日在泰顺成立“两规”衔接工作组,集中国土、规划两个部门和两家设计单位进行为期1周多时间的专题衔接,形成的两规衔接专题报告于2007年12月27--28日在杭州通过了省市县三级联查。
根据相关会议纪要及两规衔接审查意见等,项目组对纲要方案进行了进一步的修改完善,于2008年6月11日和16日分别县四套班子领导和全县各乡镇领导进行汇报并讨论。
2008年6月24日,省建设厅在泰顺国际大酒店组织召开了《泰顺县域总体规划(2006—2020)》纲要论证会。
省政府咨询委、省发改委、国土资源厅、交通厅、水利厅、浙江大学、杭州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等有关单位专家和领导,温州市有关部门代表,泰顺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领导及县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并进行了认真讨论和研究,会议认为规划纲要指导思想明确,思路清晰,基础工作扎实,技术线路和提出的县域发展战略与空间开发保护框架基本可行,规划纲要经过修改后,可以作为下一步规划编制的依据。
根据温市规[2008]104号文件,我们项目组对泰顺县域总规进行修改完善和深化。
2008年8月11日下午,在县政府七楼会议室,组织召开《泰顺县域总体规划(方案)》县有关部门和乡镇征求意见会,2008年8月12日上午,在县政府七楼会议室,组织召开《县域总规》县四套班子征求意见会。
2008年8月14号,泰顺县人民政府组织召开了《泰顺县域总体规划(2006—2020)》方案省市县三级联审会。
省建设厅、省政府咨询委、浙江大学、浙江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温州市规划局等有关单位的领导和专家,泰顺县委、县政府领导和县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与会专家在听取规划编制单位对规划方案的介绍后,进行了认真讨论和研究,专家认为泰顺县域总体规划指导思想明确,基础资料翔实,思路清晰、结构完整,分析到位,切合泰顺县的实际情况,规划内容和深度基本符合《导则》和有关规定,原则同意该规划方案,经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可上报审批。
同时关于城乡发展规模和“两规”衔接、县域发展目标与发展战略、县域城乡空间布局、县域综合交通、县域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和县域空间管制和生态环境保护等内容提出了修改建议。
泰顺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2008年10月10日)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县域总体规划(2006—2020)草案的议案及编制情况的报告和关于《县域总体规划(2006—2020)(草案)》的介绍说明。
委员们认为,县域总体规划的编制是一项战略性、科学性、严肃性很强的工作,事关泰顺县中、长期发展格局,对协调城乡空间布局,改善人居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县域总体规划是泰顺县城乡建设和发展的蓝图,必须紧紧围绕泰顺县“生态立县、工业强县、旅游兴县、开放活县”的发展战略,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泰顺县城乡建设发展进程、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为依据,确保规划的客观性、前瞻性和科学性。
会议原则同意《泰顺县域总体规划(2006-2020)》,由县人民政府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修改后,报省人民政府审批。
根据泰人大常[2008]18号文件“泰顺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泰顺县域总体规划(2006—2020)》的审议意见”和县政府常务会议处理报告,我们对《泰顺县域总体规划(2006—2020)》进行修改,并于2008年10月22-24日通过了浙江省建设厅和温州市人民政府联合鉴定审查会。
现依据温市规函字[2008]214号文件“关于印发泰顺县域总体规划鉴定审查意见的函”进行修改完善,按照法定程序要求报浙江省人民政府审批。
泰顺县域总体规划项目组
2008.12
文本目录
第一部分县域总体规划
第一章规划总则1
第1条规划目的1
第2条规划范围与重点1
第3条规划期限1
第4条规划效力1
第5条强制性内容1
第二章县域发展战略与目标1
第6条县域发展战略1
第7条县域发展目标1
第8条县域发展定位2
第三章县域空间发展规划3
第9条县域人口规模预测3
第10条县域城市化水平预测3
第11条县域城镇空间结构3
第12条县域城镇职能结构3
第13条县域城镇等级规模结构3
第14条县域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规划3
第15条县域次区域划分与发展策略3
第16条县域城镇发展引导4
第17条农村居民点体系规划6
第四章县域空间管制规划7
第18条县域空间管制分区7
第19条已建区空间管制7
第20条适建区空间管制8
第21条限建区空间管制8
第22条禁建区空间管制8
第五章县域产业发展规划9
第23条产业发展总体目标9
第24条产业空间总体格局9
第25条工业发展布局规划9
第26条农业发展布局规划10
第27条第三产业发展布局规划10
第六章县域风景旅游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规划10
第28条旅游发展空间结构10
第29条乌岩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0
第30条飞云湖风景名胜区11
第31条氡泉-九峰风景名胜区11
第32条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规划11
第七章县域综合交通规划13
第33条交通发展目标13
第34条总体结构13
第35条公路网规划13
第36条水路规划13
第37条公路站场规划13
第38条公共交通规划13
第八章县域社会设施规划14
第39条教育设施规划14
第40条医疗卫生设施规划14
第41条文化设施规划14
第42条体育设施规划14
第43条社会福利设施规划15
第九章县域市政工程设施规划16
第44条给水工程规划16
第45条污水工程规划16
第46条雨水工程规划17
第47条电力工程规划17
第48条通信工程规划17
第49条燃气工程规划17
第50条管线综合规划17
第十章县域防灾减灾与环卫设施规划19
第51条消防规划19
第52条人防规划19
第53条地震防治规划19
第54条防洪抗台规划19
第55条地质灾害防治规划19
第56条气象灾害防御规划19
第57条环境卫生设施规划20
第十一章县域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规划21
第58条生态建设功能分区21
第59条西北飞云江流域森林生态区21
第60条西南交溪流域城镇及矿产生态区21
第61条中部绿色农业生态区21
第62条东南旅游生态区21
第63条东部彭月产业生态区21
第64条环境保护规划21
第十二章县域近期建设规划22
第65条社会经济发展目标22
第66条城乡人口与用地规模22
第67条工业基地建设规划22
第68条交通设施规划22
第69条社会设施建设22
第70条旅游项目建设22
第71条市政设施建设23
第72条住房及新农村建设23
第二部分中心城区规划
第十三章中心城市性质与规模25
第73条中心城市规划区范围25
第74条中心城市性质25
第75条中心城市规模预测25
第十四章中心城市分区管制规划25
第76条中心城市禁建区管制规划25
第77条中心城市限建区管制规划25
第78条中心城市已建区管制规划25
第79条中心城市适建区管制规划25
第80条中心城市村庄布局规划25
第81条中心城市重大交通设施布局26
第82条中心城市重大基础设施布局26
第十五章中心城区空间形态与总体结构27
第83条中心城区空间发展策略27
第84条中心城区总体结构27
第十六章中心城区用地布局规划27
第85条中心城区居住用地规划27
第86条中心城区公共设施规划27
第87条中心城区工业用地规划28
第88条中心城区物流与仓储用地规划28
第89条中心城区绿化用地规划28
第90条规划衔接28
第91条中心城区土地使用强度管制28
第十七章中心城区道路与交通规划30
第92条中心城区对外交通规划30
第93条中心城区城市道路网规划30
第94条中心城区交通设施规划30
第十八章中心城区市政工程设施规划32
第95条中心城区给水工程规划32
第96条中心城区污水工程规划32
第97条中心城区雨水工程规划32
第98条中心城区电力工程规划32
第99条中心城区通信工程规划32
第100条中心城区邮政广电工程规划33
第101条中心城区燃气工程规划33
第十九章中心城区专项规划33
第102条中心城区环境保护规划33
第103条中心城区环境卫生规划33
第104条中心城区历史文化保护规划33
第105条中心城区旧城更新规划34
第106条中心城区防灾减灾规划34
第107条中心城区地下空间利用规划34
第108条中心城区风貌特色规划35
第二十章中心城区近期建设规划36
第109条近期规划建设目标36
第110条重大建设项目36
第111条资金筹措36
第二十一章规划实施建议36
第112条强化城乡规划的法律地位36
第113条深化规划编制和管理36
第114条建立良好的建设运行机制36
第115条树立城乡一体的建设思路36
第二十二章附则37
第116条规划解释37
第117条规划生效37
附件:
1、温市规[2008]104号文件《关于印发泰顺县域总体规划纲要论证意见的通知》
2、泰顺县规划建设局专题会议纪要[2008]58号文件《泰顺县域总体规划方案征求意见会纪要》
3、《泰顺县域总体规划(2006—2020)》专家组意见
4、泰人大常[2008]18号文件“泰顺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泰顺县域总体规划(2006—2020)》的审议意见”
5、温市规函字[2008]214号文件“关于印发泰顺县域总体规划鉴定审查意见的函”
第一部分:
县域总体规划
第一章规划总则
第1条规划目的
为了有效解决泰顺县资源、环境约束与发展需求的突出矛盾,落实科学发展观,有效促进泰顺县域城乡建设,合理安排城乡居民点及各项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的空间布局,统筹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泰顺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温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年)以及泰顺县城乡建设的实际,编制本规划。
第2条规划范围与重点
1、规划范围
本规划分为县域总体规划和中心城区规划两个层次。
县域总体规划范围为泰顺县行政管辖范围的全部,总面积约为1761.5平方公里。
泰顺中心城市规划区范围为罗阳镇、仙稔乡以及岭北饮用水源保护区,规划区面积约143.08平方公里。
中心城区建设用地为11.85平方公里。
2、规划重点
规划重点要处理好“生态立县、工业强县、旅游兴县、开放活县”四者关系。
准确把握泰顺生态县建设,处理好保护与发展的关系;充分利用新58省道等交通设施,重新构筑城镇与产业布局框架;合理保护与开发风景资源,突出旅游主业化;注重县域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协调基础设施的共享性;针对资源与环境的特点,塑造泰顺生态城镇特色。
第3条规划期限
本规划期限分为近期和远期,近期为2006-2010年,远期为2011-2020年。
远景对2050年提出构想。
第4条规划效力
凡在规划区范围内进行的各项空间利用规划和一切建设活动均应遵照本规划执行。
第5条强制性内容
文本中下划线部分为规划强制性内容。
第二章县域发展战略与目标
第6条县域发展战略
1、区域差异化发展战略
一方面要从温州市乃至浙江省的区域范围内进行差异化发展,把握泰顺县在区域中的地位和作用,按照区域市场竞争规律,发挥区域比较优势,优化产业结构,形成区域合理分工,促进区域平等合作和优势互补;另一方面从泰顺县域范围内进行差异化发展,根据县域资源分布、发展基础和用地适宜性评价,确定县域适宜开发与必须保护的区域。
2、生态优先发展战略
在泰顺今后发展战略中应扬长避短,充分利用生态资源优势,重点做好生态环境的保护,寻求区域差别化发展,积极推进区域生态补偿机制的建设和落实。
3、城乡一体化发展战略
打破城乡分割的体制和政策,加强城乡间的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建设,促进城乡间生产要素流动,逐步缩小城乡差别,使农村与城镇一样共享现代文明,以实现城乡经济、社会、环境的和谐发展。
城乡一体化重要的是基础设施的区域协调建设,使基础设施向集镇、村庄延伸,形成城乡一体的基础设施网络。
4、外向带动发展战略
注重外向拓展与内源发展相结合是泰顺县今后发展的现实要求。
要坚持实施外向带动策略,坚持“开放活县”,泰顺县具有生态资源和风景资源优势,积极做好引进来的文章,一方面要引进资金和技术,来打造泰顺生态县,做好旅游的主业,提高旅游服务设施的档次和品位;另一方面利用生态和旅游资源,实施交通先行战略,引进客流和物流,提高泰顺县的经济水平。
第7条县域发展目标
1、环境最优的生态泰顺
围绕“发展绿色产业,建设生态大县”的目标,以发展生态经济为主题,通过发展生态农业、生态工业和生态旅游,建设生态城镇,走一条可持续发展的致富奔小康之路,将泰顺县建设成为浙南闽北的生态明珠,温州大都市的后花园。
2、经济提升的小康泰顺
突出农业产业化、旅游主业化、工业生态化的发展战略;积极开拓新兴产业,提高产业的整体发展水平与核心竞争力,扩大经济增量,富裕广大人民,促进二产与三产(休闲旅游业、现代服务业等)双赢,建设小康泰顺。
3、以人为本的和谐泰顺
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提高社会管理水平,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推进依法治县,增进社会和谐,以求得社会、经济、生态环境的和谐统一。
第8条县域发展定位
规划将泰顺县域功能定位为国家级生态县,浙南闽北地区旅游休闲度假目的地,温州市绿色产品生产和产业应接基地,人与自然和谐的宜居之地。
表2-1:
主要发展指标一览表
大类
指标
单位
2005年
基数值
2010年目标值
2020年目标值
预测值
增长率(%)
预测值
增长率(%)
经
济
发
展
国内生产总值
亿元
19.2
35
13
>100
11
人均GDP(常住)
元
5533
9600
11.5
>25000
10
每平方公里土地产出GDP
万元
109.9
199
13
560
11
三次产业比重
13.5:
38.5:
48
8.6:
42.8:
48.6
6:
46:
48
财政总收入
亿元
1.81
3.6
15
>11.2
12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
(累计)
亿元
8.91
14.35
10
>31
8
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亿元
7.06
13.7
14
>46
13
外贸出口总额
万美元
2040
3285
10
>8500
10
R&D投资占GDP比重
%
-
1.2
1.8
高新技术产品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比重
%
-
≥35
≥50
万元GDP能耗
吨标煤
-
<1.2
<0.5
万元GDP水耗
m3
-
<140
<135
社
会
发
展
城镇化水平
%
29.5
37.5
61.5
义务教育普及率
%
99.5
99.8
100
基尼系数
-
<0.4
<0.36
恩格尔系数
%
-
<40
30
贫困人口比例
%
3.0
2.0
高中段教育普及率
%
74.0
80
85
社区(村)依法自治
达标率
%
-
90
≥95
公众对环境的满意率
%
-
90
95
期末城镇失业登记失业率
%
-
≤4
≤4.5
每千人拥有医生数
人
1
1.4
8
≥3.4
6
续上表
大类
指标
单位
2005年
基数值
2010年目标值
2020年目标值
预测值
增长率(%)
预测值
增长率(%)
人
民
生
活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元
11986
14580
4
21500
4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元
2966
4500
9
>10600
9
居民家庭计算机普及率
%
-
35
50
人口平均寿命
岁
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覆盖率
%
-
95
100
资
源
环
境
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下降(累计)
%
20(五年累计)
≥45
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
%
≥40
≥60
≥80
城镇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
%
≥40
≥60
≥70
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
%
≥80,并无危险废物排放
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
处理率
%
-
≥95
≥100
化学需氧量(COD)排放强度
千克/万元GDP
<4.5
且不超过国家总量控制指标
SO2排放强度
千克/万元GDP
<4.5
且不超过国家总量控制指标
森林覆盖率
%
75.6
76
76.5
城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
m2
4
8
12
青山白化治理率
%
50
60
75
林木蓄积量
万立方
323.8
330
350
第三章县域空间发展规划
第9条县域人口规模预测
规划预测泰顺县域人口2010年为36万人,2020年为39万人。
第10条县域城市化水平预测
规划预测县域2010年城镇化率达到37.5%,2020年城镇化率达到61.5%。
第11条县域城镇空间结构
1、规划确定泰顺县域城镇空间结构为“一主一次,两轴四片”。
“一主”为泰顺中心城市,“一次”即泗溪和雅阳组成的县域次中心,“两轴”由新58省道、52省道构成的发展主轴和龙丽温高速公路泰顺支线发展次轴,“四片”分别为西部片区、北部片区、南部片区和东部片区。
2、规划重点建设罗阳县域中心城市,形成未来泰顺县的中心城区,是泰顺人口、产业最为集聚的区域,具有完善的政治、经济、文化、科技、信息等城市功能。
做强做大泰顺中心城市,是更好地实施“小县大城关”的战略,也为远景强中心战略和更好地保护生态资源做好铺垫。
3、泗溪和雅阳组成的县域次中心城市,依托新58省道的发展,具有旅游资源优势和产业发展基础,有望带动东南片区的发展。
松垟-泗溪以旅游服务为主,远景可以作为东南城镇组群的中心进行培育;雅阳镇依托承天氡泉的旅游资源,完善城镇配套设施,以旅游休闲为主。
4、以新58省道和52省道构成的交通走廊为发展主轴,发展主轴贯穿整个县域,沿线分布有泰顺罗阳中心城市、泗溪-雅阳次中心城市、三魁和彭月产业基地等;以龙丽温高速公路泰顺支线交通走廊为县域发展次轴,加强了泰顺县的对外联系,是接受温州、福州等大城市辐射的主要通道。
5、西部片区以罗阳中心城市为中心,包括罗阳、仙稔、岭北、碑排、下洪、南院等乡镇,以综合服务功能为主,积极发展旅游度假和生态保护的县域西部发展片区;北部片区以司前和筱村为主要城镇,包括司前、筱村、百丈、竹里、黄桥、峰门、包垟、新浦、联云、翁山等乡镇,以生态经济和旅游度假为主的县域北部发展片区;南部片区以三魁和仕阳为主要城镇,包括三魁、仕阳、西旸、龟湖、洲岭、垟溪、大安、东溪、雪溪、万排等乡镇,以工业产业和旅游度假为主的县域南部发展片区;东部片区以泗溪-雅阳次中心城市为中心,包括泗溪、雅阳、彭溪、横坑、凤垟、柳峰、九峰、峰文、月湖、松垟等乡镇,以旅游服务和工业产业为主的县域东部发展片区。
第12条县域城镇职能结构
规划将各类城镇职能划分为城镇重点发展职能和适宜发展职能,以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对城镇发展进行弹性控制。
同级城镇和各级城镇挖掘自身特色,并在发挥各自特色基础上,形成高效的职能网络。
详见表3-1。
第13条县域城镇等级规模结构
依据浙江省城镇等级划分标准和根据本县城镇发展实际状况,控制数量,提高质量,选择若干重点城镇给予积极培育。
详见表3-2。
第14条县域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规划
按泰顺县域“两规”衔接专题报告三级联审意见,确定泰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