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临床重点专科手外科评分标准试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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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临床重点专科手外科评分标准试行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手外科评分标准(试行)
一、本标准分五个部分,实行量化千分制,其中“基础条件”占150分,“医疗技术队伍”占120分,“医疗服务能力与水平”占370分,“医疗质量状况”占260分,“科研与教学”占100分。
二、申报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所在医院应当为三级医院,医院认真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公立医院改革各项任务;2.专科所在医院应当积极开展对口支援工作,开展患者预约诊疗服务,并推行单病种管理;3.专科整体实力强,医疗技术水平高,医疗安全保障好;4.专科病房应当开展了优质护理服务,且实施临床路径管理的患者数量达到治疗出院患者总数的2%。
三、标准中的相关技术指标,如无特别注明,均指评估时上一年度的数据。
四、标准中部分指标内容可累积计分,但最后得分不超过标准分。
五、学科带头人是指具有正高级职称、临床水平高、教学和科研组织管理能力强、能带动学科持续发展和梯队建设的专科负责人。
六、学科骨干是指在专科内某一专业发展方向具有较高学术和技术水平、作为学科带头人后备力量的高级职称人员。
七、本标准中包括的人员是指人事关系或执业地点在所在医院的人员。
其中聘用人员是指在本单位执业注册并履行职责1年以上、年工作时间8个月以上。
序号
检查内容
标准分
评分标准
备注
一
基础条件
150
1
发展
环境
(5)
医院专科建设发展规划
3
专科建设管理的组织完善得3分;规划欠合理得1分;无规划不得分。
医院有扶持专科建设的政策或措施
2
政策、措施齐全,得2分;政策措施不完善或不得力,得1分;无明确的政策、措施或者不落实,不得分。
2
专科
规模
(20)
床位数
10
标准病床总数40张,得5分;每增加10张床加1分,总分不超过标准分。
不足40张单项否决
每张病床净使用面积≥6平方米
10
≥6平方米得10分;每减少1平方米,扣5分;少于4平方米不得分。
3
支撑
条件
(40)
相关科室能够满足专科发展需要
20
相关科室医疗技术队伍整体实力强得10分,设备设施满足需要得10分。
医疗设备能满足专科开展全部技术项目需要,具有先进性和适宜性
10
满足需要得5分;医疗设备具有先进性得3分;具有适宜性得2分。
医院对专科经费投入情况
10
评估前3年投入≥200万元得10分,每少40万元减1分。
4
科室
管理
(85)
开展临床路径管理
35
根据《卫生部关于开展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和《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评估方案》的要求认真开展临床路径工作.根据本院本科室实际情况,制定并实施临床路径,工作有记录,资料完整得35分;开展了临床路径,工作无记录或记录集不完整得10分;未开展不得分。
本项将综合医院上报情况打分。
开展优质护理服务
50
根据《医院实施优质护理服务工作标准(试行)》,开展优质护理服务。
(1)改变护理工作模式,实行责任制整体护理,责任护士全面履行护士职责,为所负责患者提供基础护理、病情观察、治疗、沟通和健康指导等护理服务(15分);
(2)依据科室专业特点及护理工作量,合理配置护士,病房实际床位数与护士数的比例应当不高于1:
0.4,每名责任护士平均负责患者数量不超过8个,不依赖患者家属自聘护工护理患者(15分);(3)根据《综合医院分级护理指导原则(试行)》等文件,结合病房实际,细化分级护理标准、服务内涵和服务项目,患者的护理级别与患者病情和自理能力相符(10分);(4)患者满意度高,医患关系和谐(10分)。
本项将综合医院上报情况打分。
二
学术地位和水平
120
5
技术
团队
(20)
整体实力
20
有相关专业院士者得5分;高级职称者每人得1分,总分不超过5分;专职手外科医生20人以上得10分,每减少4人扣2分。
学科带头人或科主任实行技术垄断的,单项否决。
6
学科
带头人
(15)
学术地位
5
国家级学会主任委员(含候任)分,副主任委员分,常委3分,委员分。
地方级学会主任委员(含候任)3分,副主任委员2分,常委1分。
有重复得分者取最高分计入,不累加。
临床能力
5
能够掌握代表本专业先进水平的技术得1分;具有本专业疑难病种较高的诊治能力,诊疗效果好得1分;年主持开展新技术新业务1项以上得1分;年主持科内专科查房30次以上得1分;年应邀参加三级医院间会诊次数5次以上得1分。
教学科研水平
5
评估前3年:
指导毕业博士生2名以上得1分;主持在研国家级课题1项以上得2分;SCI收录临床方向论著1篇得1分;获得省级科研成果二等奖1项以上得1分。
各项累加总分不超过5分。
7
学科
骨干
(30)
数量
6
有明确的学科骨干人员,能够满足各专业方向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同时考虑床位规模),得6分。
学术地位
8
国家级学会常委8分,委员6分,青年委员4分。
地方级学会主任委员(含候任)4分,副主任委员3分,常委2分。
有重复得分者取最高分计入,不累加。
临床能力
8
能够掌握代表其专业方向先进水平的技术得2分;具有其专业方向疑难病种的较高的诊治能力,效果好得2分;年主持开展新技术新业务1项以上得2分;年主持科内专科查房平均每周一次1分;年应邀参加三级医院间会诊次数5次以上得1分。
教学科研水平
8
评估前3年,指导博士生1名2分,指导硕士研究生1名得1分;主持省部级以上课题得2分;SCI收录论著1篇得2分;获得省部级科研成果二等奖以上得2分。
各项累加总分不超过8分。
8
医师
队伍
(15)
年龄结构
5
年龄结构合理,能满足可持续发展需要得5分。
学历结构
5
研究生学位人员比例大于70%,得5分。
职称结构
5
高级医师总数比例为30%,中级医师约占40%,各级人员比例可上下浮动20%范围,符合要求得5分。
9
护士
队伍
(30)
人员数量、年龄结构、学历结构、职称结构
10
人员数量满足要求得3分;结构合理得3分;学历结构合理得2分;职称结构合理2分。
护士长能力
5
护士长业务水平高得3分;管理能力强得2分;
护理专科业务培训及能力
15
经常开展业务培训得5分;整体护理业务能力强得10分。
10
人才
培养
(10)
人员培养情况
5
培养方向明确得2分;规划合理得2分;落实到位得1分。
进修学习情况
5
评估前3年,出国学习半年以上每人次2分,国内进修学习半年以上每人次1分。
可累积计分,总分不超过标准分。
三
医疗服务能力与水平
370
11
总体
水平
(90)
整体实力强,特色突出
50
能够独立开展手外科常规临床技术项目(急诊手外伤、显微外科断肢再植与再造、臂丛神经损伤、周围神经损伤修复、神经损伤的功能重建、复杂手外伤功能重建、腕关节创伤与疾患、关节镜技术、游离组织移植、先天畸形、骨关节病以及手部肿瘤)得50分,缺1个项目扣5分。
如不能开展全臂丛神经损伤、显微外科游离组织移植、手指再植与再造、手部先天畸形四项手术实行单项否决。
平均年手术例数
10
年均手术每1000例得1分,总分不超过10分。
平均年出院人数
5
年出院人数每1000人次得3分,总分不超过5分。
平均年门诊人次
5
年门诊每10000人次得3分,总分不超过5分。
平均住院日
5
小于14天得5分。
每增加1天扣1分,超过20天不得分。
疑难病例比例
15
住院患者中疑难病例比例应大于30%;每下降2%扣1分;低于10%,不得分。
12
亚专科
建设
(60)
亚专业与专科发展适应性
10
有合适的专业发展方向、技术条件和同行专家认可的专业技术团队,得满分。
各亚专科的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
50
臂丛损伤≥50例得9分,每少10例减2分;先天畸形≥100例得9分,每少20例减2分;腕关节损伤与疾患≥100例得8分,每少20例减2分;再植与再造、游离组织移植≥100例得8分,每少10例减2分;晚期功能重建≥100例得8分,每少20例减2分;手部肿瘤≥100例得8分,每少20例减2分。
13
技术
特色
(50)
技术特色和先进性
50
对医院提供的5项技术进行评估,各项技术适应症的合理掌握(2分),实施效果(3分),单项技术先进性、领先程度(5分)。
14
诊治
能力
(90)
能否独立诊治本专科主要病种
30
能够独立诊治《临床诊疗指南》中规定的病种得30分,不足者每少1项减2分。
疑难病种诊治能力
30
根据医院收治疑难病种总体情况以及诊疗方案合理性,核心技术应用合理性,诊疗效果等打分。
各医院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本院的10种疑难病种。
危重症诊治能力
30
根据医院收治危重病例总体情况,以及病例诊疗方案合理性,核心技术应用合理性,诊疗效果等打分。
各医院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本院的10种危重症病种。
15
创新
能力
(40)
创新项目的数量
10
评估前3年,每年均有创新项目,带动诊疗技术水平不断提高,得满分;创新项目少,临床诊疗水平停滞不前,不得分。
创新项目包括本院在疾病诊疗方面的新理念、新技术、新方法等。
创新水平
20
2项创新项目各10分;综合其先进性和临床应用情况打分。
创新项目的临床转化能力
10
创新项目的临床转化能力强,得10分。
未转化为临床能力不得分。
16
辐射
能力
(40)
年出院患者中省市外患者比例
5
评估前3年,每年出院患者外省患者比例大于30%得满分,不达标酌情扣分。
进修医师、护士来源情况
5
评估前3年,进修医师覆盖的省份,20个省以上得5分,10-19个省得3分。
对口支援情况
15
评估前3年,每年对3家以上医院进行技术帮建,并取得明显效果,得10分;帮扶主要内容反映本院相应技术水平每家最高得5分。
技术推广情况
5
评估前3年,技术推广项目每1次得2分,总分不超过5分。
受邀在国(境)外召开的国际学术会议上作学术报告情况
10
评估前3年,有10人次在国际学术会议上作学术报告得10分,8人次6分,6人次4分,2人次以下不得分。
四
医疗质量状况
260
17
质量
概况
(45)
合理用血
5
评估项目:
输血适应症是否明确、是否进行输血前相关检查、输血申请单填写是否规范、申请用血的医生是否具备规定的资质、输血记录是否完整、是否对有输血反应的病例填写输血反应汇报单并返还输血科、一次用血、备血超过2000ml是否履行报批手续、输血后是否进行评价等。
具体内容按照《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和《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实施。
有1项次不合理,扣1分。
合理用药
20
评估项目:
用药适应症是否明确、预防应用抗菌素合理性、联合应用抗菌素正确性、有无药物配伍禁忌、是否结合临床治疗效果并根据药敏实验使用抗菌素、有否重复用药,具体按《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判定;有一项次不合理扣1分。
本项将综合医院上报情况打分。
病人满意度调查
5
满意度大于90%得5分,每下降1%扣1分。
医疗事故情况
15
省医学会提供证明,评估前3年,发生一起经过鉴定的负有完全责任或主要责任的医疗事故,不得分。
18
单病种
质量及
费用
(90)
单病种质量
60
根据手外科重点病种的质量状况、效率指标、平均住院日、死亡率和并发症发生率综合打分。
重点病种由医院提供能够反映本专科综合水平的10个病种。
单病种费用
30
根据单病种费用控制措施和费用控制效果综合打分。
19
病区
质量
(95)
手术前后诊断符合率
10
大于95%,得10分,每下降1%,扣1分。
手术感染率
10
I类和Ⅱ类切口感染率各5分,酌情扣分。
疑难病例讨论质量
10
每个病例讨论全面,水平高,得2分。
不足酌情扣分。
甲级病案率
10
甲级病案率大于90%得10分,每降1%,扣2分;有丙级病历,不得分。
出院患者随访及治疗效果评价结果
10
建立患者随访制度,得5分,重点病种的出院患者随访率大于50%,得5分。
择期手术患者术前平均住院日
15
根据医院的年出院人次、疑难危重症比例、以及诊疗效果(综合好转率、死亡率、并发症或合并症发生率)进行综合打分。
建立并实施专科分级护理质量标准
10
无标准,不得分;1人不熟悉标准,不得分。
基础护理、危重患者护理合格率
10
大于95%得满分,每下降1%,扣2分。
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相关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
10
制度健全,落实到位,得10分。
有1项欠缺或1处不落实扣2分。
20
门诊
质量
(30)
专家出门诊情况
10
每天均安排高级职称人员出门诊,所有专家每周至少出1次门诊,得10分。
有1人不符合要求扣2分。
入出院诊断符合率
10
大于95%,得10分。
不达标不得分。
门诊患者中预约患者情况
10
已开展工作得10分。
五
科研与教学
100
21
学术
影响
(15)
学术委员会任职
5
全国主委(含侯任)5分、副主委4分,常委3分,委员2分;地方主委3分,副主委2分,常委1分。
1人担任数职,以最高学术职称登记1次。
各项累加总分不超过5分。
学术刊物任职
5
SCI收录杂志的主编5分、副主编4分,常务编委3分;中华医学会核心杂志主编4分、副主编2分,常务编委2分,编委1分;其他医学杂志主编、副主编0.5分。
一人担任数职,以最高学术职称登记一次。
各项累加总分不超过5分
学术交流
5
举办国际性学术会议得3分,举办中华医学会全国性学术会议得2分,省部级学术会议得1分。
参加国际会议并大会发言则1人次得1分,可累积计分,总分不超过5分。
22
专科
方向
(5)
专科的临床研究方向
5
专科有4个稳定、明确的研究方向,且与临床工作密切相关,研究内容系统、具体每个得5分。
23
科研
项目
(16)
国家级项目
14
评估前3年,国家级项目每项8分,部(省)级项目每项6分。
项目累加得分不超过14分
部(省)级项目
2
评估前3年,有4项以上得2分,每少1项减0.5分。
24
临床方向的科研成果(25)
国家级、部(省)级科技奖励(一、二等)
10
评估前3年内,国家级一等奖前5名一项得10分,二等奖前3名一项得7分;部(省)级一等奖得5分,二等奖得4分;可累积计分,总分不超过标准分。
SCI收录、中华医学系列杂志及统计源期刊论著
10
SCI收录每篇得2分;国内核心期刊每篇得0.5分。
可累积计分,总分不超过标准分。
发明、新型实用、外观设计专利
5
每项发明专利得5分,新型实用专利得1分,外观设计专利得0.5分;可累积计分,总分不超过标准分。
25
学生
教育
(14)
本科生教学
4
承担本科生教育得2分,见习、实习轮转安排合理、到位,得2分。
未承担者不得分。
研究生培养
10
评估前3年,毕业博士生每人次1分、毕业硕士生每人次0.5分。
可累积计分,总分不超过标准分。
26
继续
教育
(20)
国家级、省级(甲类)、市级(乙类)继续教育项目;深入基层举办继续教育项目(学习班、论坛)
10
国家级1项次得5分,省级1项次得2分,市级1项次得2分;举办培训班1次得2分;可累积计分,总分不超过标准分。
规范化医师培训
10
培养合格率大于95%,得10分;每低5个百分点,扣2分。
27
编写
教材
(5)
3年内参加教育部、卫生部普通高等院校规划教材编写工作
5
主编5分、副主编3分,参编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