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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规》补充规定变电部分

附件2:

 

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

执行《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

(变电部分)补充规定(暂行)

 

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

二OO九年十二月一日

目录

编写说明----------------------------------------------------------------------------------------------------

1.总则------------------------------------------------------------------------------------------------------

2.一般规定------------------------------------------------------------------------------------------------

3.变电工作票填写标准------------------------------------------------------------------------------------

附件A变电站第一种工作票格式

附件B 变电站第二种工作票格式

附件C变电站带电作业工作票格式

附件D变电站事故应急抢修单格式

附件E二次工作安全措施票格式

附件F一级动火工作票格式

附件G二级动火工作票格式

 

编写说明

国网公司2009年版《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部分)》自2009年8月1日起执行,重点增补了直流输电及特高压等相关内容,并对2005年版《安规》中的一些难点进行了修改、完善。

为更好地贯彻和执行新《安规》,省公司依据新《安规》第1.8条的规定,针对基层单位在执行中反映的意见,结合辽宁省公司的设备情况和管理特点,组织编写了本补充规定。

本补充规定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对新《安规》中一些新的规定予以明确,并提出具体的实施要求。

如针对“双签发”“动火票”等规定,做出了明确的解释,并提出了具体的要求。

2.对新《安规》中一些规定进行具体和细化,便于各生产单位统一、规范执行。

如对“间接验电”提出具体要求,对急救箱中应配备的急救用品予以明确等。

3.对变电专业工作票的种类、格式、填写要求做出明确的规定。

本补充规定是对新《安规》的补充和完善,省公司所属各单位、部门及进入辽宁电网作业的企业和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本补充规定,本补充规定未涉及的内容,必须严格按照新《安规》的要求执行。

各单位可根据新《安规》和本补充规定制定实施细则。

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执行《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部分)补充规定(暂行)

1总则

1.1为有效执行新颁布的《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部分),规范作业人员行为,确保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制定本补充规定。

1.2本补充规定依据《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部分)和《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变电所部分)、《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火(水)电厂动力部分)等相关规定,结合辽宁省变电专业生产实际制定。

1.3本补充规定适用于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所属各单位、部门及进入辽宁电网作业的企业和人员。

1.4本补充规定由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安全监察部负责解释。

2一般规定

2.1急救箱内必须配备电子血压计、体温计、手术剪刀、镊子、纱布、绷带、弹力绷带、止血药、救心丹等急救用品,并应指定专人负责经常进行检查和更换。

(1.2.2条补充)

2.2外来人员参与公司系统电气工作资质要求:

(1.4.4条补充)

2.2.1外单位承担或外来电气施工人员必须通过其所在单位安规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参加公司系统工作。

进入变电站工作,应提供有效的安规培训、考试合格证明,由运行单位进行审核许可。

必要时,运行单位可对其进行抽查考试。

2.2.2各单位每年应对进入其系统作业的工作票签发人、负责人进行考试,并将考试合格的名单以文件的形式下发到基层单位备案。

2.3待用间隔在接入母线后其防误装置必须齐全有效,待用间隔设备也等同于运行设备管理,进行该设备作业必须上报作业计划。

(2.1.8条补充)

2.4变电站受令人员、值班负责人对值班调度员下达的操作命令有疑问时应立即向下令人询问清楚,如执行调度命令会威胁人身、设备安全时,变电所拒绝执行,但必须将详细理由向调度汇报,调度员根据了解分析后,必须明确是否执行。

(2.3.1条补充)

2.5执行带电作业工作票中“邻近带电设备距离小于《安规》中表2-1规定工作”条件时,作业人员可不具备带电作业资格。

(3.2.4条补充)

2.6单人操作如有的供电公司确需执行,应制定单人操作可操作的项目及操作规定,操作人员须考试合格,经总工程师书面批准并授权后,方可执行。

(2.3.3.2条补充)

2.7承发包工程中,施工队伍在运用中的设备上或已运行的变电站内工作,工作票由施工单位和运行单位共同签发,实行“双签发”形式。

(3.2.6.6条补充)

2.7.1实行“双签发”时,工作票签发人的基本条件:

2.7.1.1国网公司系统下属单位进网作业时,第一签发人由本单位组织培训并经考试合格,报设备运行管理单位备案。

2.7.1.2国网公司系统以外单位进网作业时,第一签发人由设备运行管理单位安监部门组织培训并经考试合格,书面公布。

2.7.1.3第二签发人应由设备运行管理单位具有相应工作票签发权的人员的担任。

2.7.2实行“双签发”时,工作票签发人的责任。

2.7.2.1第一签发人承担《安规》规定的工作票签发人的所有安全责任。

2.7.3.2第二签发人承担工作的必要性、工作票上所填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等安全责任。

2.8总、分工作票的执行要求(3.2.6.7条补充)

2.8.1第一种工作票所列工作地点超过两个,或有两个及以上不同的工作单位(班组)在一起工作时,可采用总工作票和分工作票。

2.8.2总、分工作票应由同一个工作票签发人签发。

总、分工作票的签发人应是由企业领导批准的具备承担多班组综合工作安全责任能力的技术干部或生产专业负责人。

同单位多班组作业,由本单位领导指定签发人签发总、分工作票;不同单位在一起工作时,由主申请停电作业的单位签发人签发总、分工作票。

2.8.3分工作票上所列的安全措施应按分工作票的工作内容和工作范围填写,总工作票上所列的安全措施应包括所有分工作票上所列的安全措施。

如分工作票上所列的安全措施与总工作票上所列的安全措施不符,但总工作票上所列的安全措施满足分工作票上所列的安全措施时,可以在分工作票已执行栏上“见备注”注明。

2.8.4总工作票发送运行值班人员受理和登记,编号上前缀“总(n)号含分(m)”。

分工作票发送分工作负责人受理,编号上前缀“总(n)号第分(n)”。

2.8.5分工作票一式两份,由总工作票负责人和分工作票负责人分别收执。

分工作票必须在总工作票许可后,由总工作负责人对分工作负责人进行再许可,并在分工作票工作许可人签名栏签名。

2.8.6执行总、分工作票时,总工作负责人在完成总工作票签名确认后,还应对每张分工作票进行许可,向各分工作负责人交待工作任务、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填写分工作票许可开工时间,并与分工作负责人分别在分工作票工作许可人和工作负责人栏签名。

分工作负责人方可带领工作班成员进入工作现场,对工作班成员再交代后,开始工作。

2.8.7总工作票必须在所有分工作票终结后才可终结。

2.8.8总工作负责人不准兼任分工作票的工作负责人。

2.9继电保护专业在运行变电站从事保护装置的安装调试工作,需要在主控室和高压设备场区同时进行作业,并不触及高压设备时,可以使用一张工作票,作业地点仅限于一个电气连接部分主控室内和室外场区有关的二次回路部分。

(3.2.7.3条补充)

2.10持线路工作票进入变电站工作要求(3.2.7.6条补充)

2.10.1持线路工作票进入变电站进行架空线路的工作,应增添一份工作票,增填的工作票中应注明变电站工作许可人应做的安全措施。

(线路工作票没有措施栏的应填入备注栏中)

2.10.2由变电站运行值班人员布置相应的安全措施,并由工作许可人办理工作许可手续和工作终结手续等有关内容。

2.11一个工作负责人不得在同一时间执行多份工作票,工作班成员在同一时间内也不得在多张工作票允许范围内工作。

若执行的工作票办理当日收工,已将工作票交回运行人员,则该工作负责人可以担当另一张工作票的工作负责人。

工作班成员也可以参加另一项工作,但所有变动情况必须履行变更手续。

(3.4条补充)

2.12进行多日连续的工作,如果工作中没有触及带电设备危险、安全措施可靠且没有发生变化时,可由现场工作负责人与工作许可人进行电话办理每日手工、开工手续。

运行单位可利用遥视设备或经常进行抽查的方式,监督其作业情况,防止作业人员随意增加作业任务或变动安全措施。

(3.5.1条补充)

2.13反映设备运行状态的电气和机械等指示情况,必须写在操作票的检查项中。

(4.2.2条补充)

2.14为了防止验电盲区影响判断,高压验电应至少三点进行,每点相隔不小于0.3米。

(4.3.1条补充)

2.15间接验电的要求(4.3.3条补充)

2.15.1对于无法进行直接验电的设备(GIS、220KV管母线等)和雨雪天气时的户外设备,可以进行间接验电。

即通过设备的机械指示位置、电气指示、带电显示装置、仪表及各种遥测、遥信等信号的变化来判断。

判断时,应有两个及以上的指示,且所有指示均已同时发生对应变化,才能确认该设备已无电。

2.15.2LED等带电显示装置在完好的情况下,可做为有无电压的依据之一。

2.15.3间接验电除检查相关的指示外,还可联系调度确认对方确实操作正确,无电压。

2.16装拆操作接地线、工作接地线均应填写接地线提示板,接地线提示板显示的接地线必须随时与现场保持一致。

(4.4.13条补充)

2.17变电站施工作业现场的安全围栏要求全封闭设置,作业区到开关场入口大门处的安全通道要用安全遮栏网或固定式安全围栏设置。

(4.5.5条补充)

2.18外来施工单位在新投设备安装试验过程中遇有在运行设备的二次回路上拆、接线工作,或需拆断、短接和恢复同运行设备有联系的二次回路工作时,外来施工单位必须与供电公司二次专业运行单位联系,由二次专业运行单位人员做工作负责人,并由二次运行单位填写、签发二次安全措施票并组织实施。

(10.3条补充)

2.19动火票适用范围(13.6.2、13.6.3条补充)

2.19.1一级动火工作票适用范围

2.19.1.1变压器本体设备、开关场区油罐;

2.19.1.2蓄电池室(铅酸)、危险品仓库;

2.19.1.3其它供电公司自行制定的范围。

2.19.2二级动火工作票适用范围

2.19.2.1油管道及油系统相连的设备、油管道支架及支架上的其他管道;

2.19.2.2动火地点有可能火花飞溅落至易燃易爆物体附近;

2.19.2.3电缆沟道(竖井)内、隧道内、电缆夹层;

2.19.2.4控制室、保护室、通信机房;

2.19.2.5其它供电公司自行制定的范围。

2.20在变电站内使用起重机械时,起重机械本体应使用多股软铜线与变电站地网引出部分可靠连接,其截面应满足接地短路容量的要求,但不得小于16mm2。

如起重机械与变电站的地网连接有困难,应采用临时接地体。

接地体的截面积不准小于190mm2(Ф16的圆钢),接地体在地面下深度不准小于0.6m。

(14.2.1.8条补充)

3变电工作票填写标准

3.1工作票填写一般规定

3.1.1工作票执行统一格式。

利用计算机填写工作票和手工填写的工作票格式应一样。

3.1.2手工填写的工作票应使用黑色或蓝色的钢(水)笔或圆珠笔填写与签发,复写成一式两份,内容应正确,填写应清楚,不得任意涂改。

3.1.3手工填写如有个别错漏字需要修改时,应在原错字上划“=”并在旁边写上正确的字,漏字以“√”符号写上,应做到被改的字和改后的字清楚可辨。

但每张工作票修改不得超过三处,否则重新填写。

工作票中工作地点、设备双重名称、接地线装设地点、编号、计划工作时间、许可开始工作时间、工作延期时间、工作终结时间不得涂改。

对于打印的工作票,由于临时增加的工作任务或补充安全措施,可以手工填写。

3.1.4手工工作票签发出现的错误由签发人修改并盖章,票面上不允许以盖章代替签名。

3.1.5工作票填写的数字及英文字母应符合国际标准规定,其中数字部分用阿拉伯数字填写,时间采用24小时时间格式,年度写四位数字格式,月、日、时、分均写两位数字。

例:

2009年09月08日09时18分。

3.1.6工作票中出现的名称必须与现场设备标志名称一致。

3.1.7工作票中编号按省公司统一编码原则。

3.2变电站第一种工作票填写标准(格式见附录A)

3.2.1单位栏:

填写工作负责人所属单位全称。

(执行总、分工作票时,在总工作票上填写总工作负责人所属单位全称,在分工作票上填写分工作负责人所属单位全称)

3.2.2班组栏:

填写工作负责人所在班组名称。

(执行总、分工作票时,在总工作票上填写总工作负责人所在班组名称,不必填写所有作业班组名称,在分工作票上填写分工作负责人所在班组名称)

3.2.3工作负责人(监护人)栏:

填写现场工作负责人姓名。

(执行总、分工作票时,在总工作票上填写总工作负责人姓名,在分工作票上填写分工作负责人姓名)

3.2.4工作班人员(不包括工作负责人)栏:

单一工作票填写所有工作班人员姓名。

多班组作业执行总、分工作票时,总工作票工作班人员栏只填各分工作负责人姓名XXX等X人,分工作票中填写分工作班人员姓名。

(如果任务中有吊车作业,工作班成员名单里应填写“吊车司机XXX”;如果有厂家配合工作,工作班成员名单里应填写“厂家XXX”)

3.2.5工作的变电站名称栏:

填写变电站全称。

3.2.6工作地点及设备双重名称栏:

填写作业设备的标称电压、具体工作地点位置和作业设备双重名称,暂没有双重名称的设备填写具体位置和设备标志上的实际名称。

一张工作票中有几个作业地点应分项填写。

3.2.7工作内容栏:

应对照工作地点及工作设备填写,使用规范术语,清晰明确,依次写明作业的检修设备标称电压、双重名称及具体工作内容。

例:

工作地点及设备双重名称

工作内容

220KV开关场一号主变

清扫、小修、高压试验

220KV开关场#1主一次XXXX开关

小修

66kV开关场#1主二次XXXX开关

小修、高压试验

3.2.8计划工作时间栏:

指开始工作至工作终结交付验收合格为止的时间,不包括停、送电操作时间。

3.2.9应拉开断路器(开关)、隔离开关(刀闸)栏:

1)作业中所有应拉开的断路器(开关)和隔离开关(刀闸),均应在票上用双重名称认真填写。

例如:

××线××××开关及××××刀闸。

2)对于手车的开关和刀闸应填写为:

“××线××××开关及两侧刀闸”。

对于手车式电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避雷器等设备,依实际填写。

3)对于一个电气连接部分应拉开的开关和刀闸可填写在一个自然栏内;拉开变压器各侧的开关及刀闸可按各自的电压等级分别在一个自然栏内填写。

4)对于多条线路需要拉开的同一侧刀闸,可以连续写在一个自然栏内。

如:

母线刀闸等。

5)检修设备和可能来电侧的断路器(开关)、隔离开关(刀闸)的直流电源或交流电源以及电压互感器的二次等二次回路部分,可填写在一个自然栏。

如:

××线开关的交流电源和直流电源,××线开关机构的合闸主直流电源及操作直流电源。

6)用断开引流线的方法将运行、检修设备隔离的,应将断开的引流线及具体位置填入应拉开的断路器和隔离开关(刀闸)栏内。

例:

应拉断路器(开关)、隔离开关(刀闸)

已执行

1.#1主一次XXXX开关、甲刀闸、乙刀闸、丙刀闸

2.#1主二次XXXX开关、东刀闸、西刀闸、甲刀闸、丙刀闸

3.#1主一次开关控制回路电源、#1主二次开关控制回路电源

3.2.10应装接地线、应合接地刀闸栏

1)装设接地线,应填写清楚装设的确实地点。

对具有双重名称的设备,应用双重名称写明装设接地线的切实地点。

填写的接地线应留出填写接地线编号的位置,所装设接地线的具体编号由工作许可人填写。

例如:

“在××kV××线××××开关至电流互感器间装设接地线”。

2)运行人员在装设完接地线后,在接地线编号栏应写清地线编号,并在“已执行”栏打“√”。

例:

应装接地线、应合接地刀闸(注明确实地点、名称及接地线编号*)

已执行

1.在#1主一次XXXX刀闸西至西母线间装设接地线

2.在#1主一次XXXX刀闸东至东母线间装设接地线

3.合上#1主一次XXXX刀闸东开关侧接地刀闸

3.2.11应设遮栏,应挂标示牌及防止二次回路误碰等措施栏:

1)写明设遮栏和标示牌及在35kV以下的设备装设绝缘板的具体位置和名称。

装设的安全围栏,应做到将检修设备与运行部分可靠、明显地隔离。

装设的标志牌应按悬挂规范装设,应能提醒作业人员注意到有危险,防止事故发生。

2)在工作地点醒目位置放置“在此工作”牌。

对于二次作业需要在配电盘前后作业,则应在配电盘前后均放(挂)“在此工作”牌,在相邻运行盘前后挂“运行中”布帘。

在多回路的屏上作业时也要在相邻回路上挂“运行中”布帘。

3)如果多台设备悬挂同一种标示牌,可以依次写清设备名称,在最后设备写明“各挂××标示牌”字样。

3.2.12工作地点保留带电部分或注意事项(由工作票签发人填写)栏:

提出对其他安全措施的补充要求或对工作负责人嘱咐的安全注意事项。

1)应写明停电检修设备前、后、左、右、上、下相邻的第一间隔内,有误触(碰)、误登、误入带电间隔危险的具体带电部位和带电设备名称。

2)应填写针对本次作业的其他注意事项和要求。

此栏无必要填写时应写“无”,不允许空白。

3.2.13补充工作地点保留带电部分和安全措施(工作许可人填写)栏:

应填写签发人没有注意的需补充的工作地点保留带电部分及针对本次作业的其他注意事项和要求。

此栏无必要填写时应写“无”,不允许空白。

3.2.14工作签发人签名栏:

1)单签发作业,签发人只填写第一栏。

2)如果实行“双签发”形式,外包队伍签发人应先审核签字;然后由设备运行单位的签发人再进行审核并签字。

3.2.15收到工作票的时间栏:

运行值班人员收到工作票后审查工作票上的内容是否正确,审核无误后签名。

工作负责人签名栏空白。

(执行总、分工作票时,在分工作票上运行值班人员签名栏空白,只由分工作负责人填写收到时间和签名)

3.2.16确认本工作票1至7项

1)许可开始工作时间也是发出工作票的时间,即工作许可人会同工作负责人到现场再次检查所做的安全措施,对具体的设备指明实际的隔离措施,证明检修设备确无电压,对工作负责人指明带电设备的位置和注意事项,和工作负责人在工作票上分别确认、签名的时间。

2)如果使用总、分工作票,在总工作票上工作负责人签名栏须由工作票中总负责人签名。

在分工作票上工作负责人签名栏由分工作负责人签名,工作许可人栏由总工作负责人签名。

3.2.17确认工作负责人布置的任务和本施工项目安全措施、危险点及控制措施,工作班组人员签名栏:

参加工作的所有工作班人员(包括工作负责人)都应本人签名。

如果使用总、分工作票,分工作负责人在总工作票上签名,分工作班组人员在分工作票上签名。

3.2.18工作负责人变动情况栏:

变更工作负责人必须经工作票第一签发人同意。

如果工作签发人在现场,可亲自填写变动情况并签名,然后通知工作许可人。

如果工作签发人不在现场,可由原工作负责人通过电话联系工作票第一签发人确定新工作负责人,由新工作负责人按工作票第一签发人的要求填写变动情况和签名。

执行总、分工作票时,在分工作票上将分工作负责人变动情况填写在此栏,由工作票签发人或由总工作负责人同意签发即可。

3.2.19工作班人员变动情况栏:

1)此栏要注明变动人员姓名、变动时间、增添或离去,并履行工作负责人签名手续。

2)作业开始后新来的工作班人员,必须在确认工作负责人布置的任务和本施工项目安全措施及危险点后签名。

3)如果执行总、分工作票,变更工作班组人员仅填写在工作负责人收执的工作票上。

变更分工作负责人时,在总工作票上将分工作负责人变动情况填写在此栏。

3.2.20工作票延期栏:

按《安规》中有关要求填写延期时间,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分别签名。

3.2.21每日开工和收工时间栏:

使用一天的工作票不必填写。

连续工作数日有效的工作票,每日开工和收工时,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应去作业现场检查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落实情况。

无异议后,履行签名手续。

每日开工和收工时间应在工作许可人和工作负责人收持的工作票上分别填写。

如果使用总、分工作票,工作许可人栏由总工作负责人签名。

(该栏也可进行电话办理,具体规定见2.12条规定)

3.2.22工作终结栏:

全部工作完毕,经工作许可人和工作负责人双方验收合格,在工作票上双方签名,填写时间,并且工作许可人在工作负责人收执的工作票上盖“已执行”章后,该工作即视为终结。

检修人员即可持所存工作票离去。

如果使用总、分工作票,由总工作负责人办理分工作票的终结。

3.2.23工作票终结栏:

将临时遮栏、标示牌已拆除,常设遮栏已恢复。

未拆除或未拉开的接地线和接地刀闸汇报调度值班员后,工作票才能终结,工作许可人收执的工作票加盖“已执行”章。

这里的“未拆除或未拉开的接地线和接地刀闸”指调度掌握的系统地线或接地刀闸。

3.2.24备注栏:

1)指定专责监护人栏应根据现场条件、施工范围、工作需要等具体情况增加和填写。

如签发时即指定专责监护人,利用计算机填写的工作票应直接打印出。

临时变动的专责监护人只在工作负责人收持的工作票上填写。

2)其他事项栏:

对执行工作票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填写在此栏中。

3)未拆除的接地线或未拉开的接地刀闸要在此栏注明原因。

3.3变电站第二种工作票填写标准(格式见附录B)

3.3.1工作地点及设备双重名称栏:

填写具体的开关场、高压室及保护室地点及设备双重名称。

如:

220KV开关场凌曙线XXXX开关机构箱、保护室凌曙线XXXX一套纵联保护屏、控制室凌曙线XXXX控制屏。

3.3.2工作条件栏:

1)应填写“停电”或“不停电”,还应填写邻近及保留带电设备的双重名称。

分别填写在不同的自然栏中。

2)检修设备需要停电时填写停电,不需要停电时则填写不停电。

停电主要指在控制盘和低压配电盘、配电箱、电源干线及照明回路上的工作,无需将高压设备停电,但应停用相应的低压设备。

3.3.3注意事项(安全措施)填写的主要内容:

(涵盖危险点及控制措施)

1)需要停电时,应写明需要停电的电源设备。

低压电源干线、照明回路上的工作,装设接地线位置,或装设绝缘挡板、挂标示牌的位置。

2)不需停电时,工作地点与带电部位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在作业地点和相邻的设备及其构支架上悬挂各种安全标示牌、警示牌;监护人要专心监护好工作人员的动作,预防误碰带电部分;使用绝缘工具和绝缘垫等。

3)在继电保护、遥控、遥测、仪表等二次回路上工作时,在邻近的运用中设备及二次回路上挂“运行中”红布帘(罩);同盘(柜)的运行设备做好安全识别标志。

应挂的标示牌及“运行中”布帘必须写明确实地点。

应写明防止电压(互感器)回路短路,防止电流回路开路。

4)在变电站室外架构上或室内顶部工作,应填写防止高处坠落的具体措施。

5)在蓄电池室工作时,应填写工作人员禁止吸烟和使用明火。

6)室外场区作业,加装限制通行的过道遮栏。

7)根据现场具体情况提出有针对性的安全要求。

3.3.4补充安全措施(由工作许可人填写)栏:

工作许可人认为有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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