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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先争优先进集体材料

要练说,得练看。

看与说是统一的,看不准就难以说得好。

练看,就是训练幼儿的观察能力,扩大幼儿的认知范围,让幼儿在观察事物、观察生活、观察自然的活动中,积累词汇、理解词义、发展语言。

在运用观察法组织活动时,我着眼观察于观察对象的选择,着力于观察过程的指导,着重于幼儿观察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的提高。

  市司法局立足“争当特区司法行政建设排头兵”的发展理念,紧紧抓住新一轮大开发、大发展的难得历史机遇,以思想大解放推进新发展,以作风大转变实现新作为,以全局大动员开创新局面,在全国最大特区塑造了新形象,赢得了新地位,取得了新成绩。

近年来,市局被评为“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市被授予“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城市”。

市法律援助中心连续两届被评为“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单位”。

局长等3人分别被评为全国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全国模范司法所长、全国第三届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有6个单位受到全国性先进表彰9次;受到省级表彰的先进集体30个、先进个人35人;中央、省、市等多家新闻媒体网络专题报道190多次。

得到了司法部、省、市等领导的充分肯定和人民群众的广泛赞誉。

课本、报刊杂志中的成语、名言警句等俯首皆是,但学生写作文运用到文章中的甚少,即使运用也很难做到恰如其分。

为什么?

还是没有彻底“记死”的缘故。

要解决这个问题,方法很简单,每天花3-5分钟左右的时间记一条成语、一则名言警句即可。

可以写在后黑板的“积累专栏”上每日一换,可以在每天课前的3分钟让学生轮流讲解,也可让学生个人搜集,每天往笔记本上抄写,教师定期检查等等。

这样,一年就可记300多条成语、300多则名言警句,日积月累,终究会成为一笔不小的财富。

这些成语典故“贮藏”在学生脑中,自然会出口成章,写作时便会随心所欲地“提取”出来,使文章增色添辉。

一、破解一道难题,激活司法行政管理机制

宋以后,京师所设小学馆和武学堂中的教师称谓皆称之为“教谕”。

至元明清之县学一律循之不变。

明朝入选翰林院的进士之师称“教习”。

到清末,学堂兴起,各科教师仍沿用“教习”一称。

其实“教谕”在明清时还有学官一意,即主管县一级的教育生员。

而相应府和州掌管教育生员者则谓“教授”和“学正”。

“教授”“学正”和“教谕”的副手一律称“训导”。

于民间,特别是汉代以后,对于在“校”或“学”中传授经学者也称为“经师”。

在一些特定的讲学场合,比如书院、皇室,也称教师为“院长、西席、讲席”等。

(一)创新司法行政管理体制机制。

为改变过去那种行政职务低一等,管人管事相脱节,司法行政工作推进难的被动局面,该市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和组织人事编制管理部门支持,推行司法所副科级建制、由区司法局直接管理的新体制,进一步明确了司法所人员编制构成,全部配齐了全市41个镇(街道)司法所工作人员;在全市建立了任免司法所长必须征询区司法局意见、任免区司法局长必须征询市司法局意见的领导干部任免新机制;在全市将在编在岗的司法所工作人员全部由行业服换着警服,激发了司法行政系统内在活力,为司法行政建设提供了组织保障,使司法行政的管理体制更加顺畅。

要练说,得练听。

听是说的前提,听得准确,才有条件正确模仿,才能不断地掌握高一级水平的语言。

我在教学中,注意听说结合,训练幼儿听的能力,课堂上,我特别重视教师的语言,我对幼儿说话,注意声音清楚,高低起伏,抑扬有致,富有吸引力,这样能引起幼儿的注意。

当我发现有的幼儿不专心听别人发言时,就随时表扬那些静听的幼儿,或是让他重复别人说过的内容,抓住教育时机,要求他们专心听,用心记。

平时我还通过各种趣味活动,培养幼儿边听边记,边听边想,边听边说的能力,如听词对词,听词句说意思,听句子辩正误,听故事讲述故事,听谜语猜谜底,听智力故事,动脑筋,出主意,听儿歌上句,接儿歌下句等,这样幼儿学得生动活泼,轻松愉快,既训练了听的能力,强化了记忆,又发展了思维,为说打下了基础。

(二)构建“两所一院一中心”调解新格局。

在全省率先整合基层行政资源,在各镇(街道)成立了由镇街道党委(工委)副书记任主任,镇街道综治维稳办主任、司法所所长、国土所所长、公安派出所1名副所长任副主任,并配备4名工作人员和1名国土所的工作人员组成的镇(街)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

与市公安局、市检察院联合,分别在全省率先建立了“轻伤害刑事案件和情节较轻治安案件委托人民调解”、“在办理可适用刑事和解案件引入人民调解”新机制,形成了“两所一院一中心”联动调解新格局。

要练说,先练胆。

说话胆小是幼儿语言发展的障碍。

不少幼儿当众说话时显得胆怯:

有的结巴重复,面红耳赤;有的声音极低,自讲自听;有的低头不语,扯衣服,扭身子。

总之,说话时外部表现不自然。

我抓住练胆这个关键,面向全体,偏向差生。

一是和幼儿建立和谐的语言交流关系。

每当和幼儿讲话时,我总是笑脸相迎,声音亲切,动作亲昵,消除幼儿畏惧心理,让他能主动的、无拘无束地和我交谈。

二是注重培养幼儿敢于当众说话的习惯。

或在课堂教学中,改变过去老师讲学生听的传统的教学模式,取消了先举手后发言的约束,多采取自由讨论和谈话的形式,给每个幼儿较多的当众说话的机会,培养幼儿爱说话敢说话的兴趣,对一些说话有困难的幼儿,我总是认真地耐心地听,热情地帮助和鼓励他把话说完、说好,增强其说话的勇气和把话说好的信心。

三是要提明确的说话要求,在说话训练中不断提高,我要求每个幼儿在说话时要仪态大方,口齿清楚,声音响亮,学会用眼神。

对说得好的幼儿,即使是某一方面,我都抓住教育,提出表扬,并要其他幼儿模仿。

长期坚持,不断训练,幼儿说话胆量也在不断提高。

(三)创立了排查调处无缝体系和快速调处机制。

为在第一时间掌握矛盾纠纷信息,构筑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无缝”体系,在村(居)委会干部队伍,征地拆迁、重点建设项目等矛盾多发地域,联防队员、出租车司机、店铺等敏感行业,律师、公证等法律服务队伍中,广泛培养发展调解信息员,建立纵网、横网、群网、流动网“四张搜集矛盾纠纷信息网”,使调解信息的触角延伸到社会各角落。

整合内部资源,建立了第一时间掌握不稳定信息、第一时间开展法制宣传、第一时间化解矛盾纠纷、第一时间提供法律服务、第一时间教育转化违法犯罪人员的“五个第一时间”联动调处机制,为快速调处矛盾纠纷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筑牢一道防线,有效维护社会稳定和谐

(一)防控与调处结合,有力钝化社会矛盾纠纷。

为减少多发性轻伤害类案件的社会危害度,专门组织全市司法所、派出所“两所”联席座谈会,研讨有效调处方法,巩固“两所”联动调解机制,成功调解委托案件35宗,成功率96%,受到了群众普遍欢迎,经验被全省推广。

以各镇街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为平台,按照“哪里有矛盾纠纷,人民调解就出现在哪里”的原则,分别以“我为和谐做贡献”、“司法行政大动员,化解纠纷迎大典”为主题,开展农村治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矛盾纠纷大排查大治理大调处专项活动等,采取提前介入、积极防控、有效调处等方式,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同时将法制宣传、法律援助融入人民调解中,强化预防、化解、教育“三大功能”,最大限度钝化社会矛盾。

自2019年来,开展排查1204次,排查出矛盾纠纷6260宗,成功调处6134宗,成功率97%;防止群体性事件90多起,涉及6300多人次;防止民转刑等伤害类案件10宗,涉及11人。

(二)帮教与帮扶结合,有效控制重新违法犯罪率。

深化社区矫正工作试点成果,加强基层监外执行工作的组织指导和检查监督,完善分类矫正、个案矫正、心理矫正、劳动矫正措施,开展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管、教育和考核,建立了白龙社区服刑人员教育基地,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参加法制教育、思想教育和公益劳动,严格执行和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

实施帮教安置规范化建设,深入推进和落实及时造册建档、及时家访、及时签订帮教责任书、及时进行法制教育、及时制定和落实帮教措施“五个及时”工作机制,通过及时指派帮教人员、实施群帮群教等措施,最大限度减少重新犯罪率。

自2019年来,累计接收监外服刑人员707名,解除矫正顺利回归社会264名。

共衔接刑释解教人员1537人,落实帮教1482人,帮教率96%,安置919人,安置率60%。

成功举行了中国与芬兰共和国监狱管理与社区矫正工作研讨会,受到了国内外与会者的赞誉。

(三)感化与矫治结合,不断提升教育挽救质量。

积极实施劳教工作改革,完成了由劳教、戒毒劳教模式向劳教、强制隔离戒毒模式的转变,由简单粗放式管理向管理教育校园化、规范化的转变。

以“七个提高”为管理目标,创造性推进“三种管理模式”,进一步规范和落实学员分级处遇、计分考核、就医减期、社会考验等制度措施,实施“三大现场”管理和防控。

注重因人施教与分类矫治、心理矫治与行为矫治、课堂教育与习艺矫治、言传与身教并举等教育方法,创办了教育季刊小报,开办了心理咨询室,与省师范诚信教育科学院协同建立了“心理矫治实习培训基地”,全面系统开展教育矫治。

在全省劳教系统率先组建了准军事化应急机动小分队,创造了新入所学员执行一个月军训的新举措。

在全省劳教系统率先实施所文化建设、“五三”式督察,不断提高软实力和核心竞争力,其所文化建设、效能建设、警务督察、管理教育工作经验在全省监狱劳教系统推广。

场所连续六年实现“四无”目标。

三、拓宽一个阵地,夯实优良法治基础

(一)创新法制宣传载体。

把法制宣传教育融入矛盾纠纷调解之中。

在农村土地确权、承包流转、征地拆迁补偿等突出问题中,选择典型的矛盾纠纷个案,召开村民大会进行现场示范调解,引导农民依法进行维权。

把法制宣传融入到司法实践活动中。

整合司法资源,选择民事、行政案件,特别是涉农典型案件,深入农村开展模拟法庭、以案说法活动,通过就地开庭、就地诉讼、以案释法的形式,让群众自愿接受法律熏陶和法制教育。

把法制宣传教育融入到村民文化娱乐中。

发挥法制文艺在农村法制教育中的作用,组织电影普法小分队深入农村进行巡映,精心编排法制文艺节目深入乡村进行巡演,让群众在寓教于乐中接受普法教育。

在全市村村社社建立了法制宣传栏,在四个区的人员密集场所建立了4条“百米法制宣传教育长廊”,以图文并茂的形式宣传群众普遍关心的法律知识;配备了一辆多功能流动法制宣传车,灵活机动地深入城乡开展流动宣传,深受群众喜爱。

(二)扎实开展“法律六进”活动。

“法律六进”活动中,在全市司法行政机关建立法制宣传点26个,在全市41个司法所聘任专职或兼职法制宣传员82名,在全市农村聘请法律顾问90名。

为全市中小学校配备法制副校长247名,配备率85%,中学生法制宣传员2919名;全市举办了领导干部法制讲座9期,2600多人次;组织普法考试22场次。

向学校赠送法律书籍1.5万册、光盘510套;法律法规知识竞赛13场次;制作各类版画、标语等1.6万多条;对200多名农村“两委”干部进行了法制培训;开展送法下乡160多次;流动法制宣传车巡回宣传210多场次;编发法制宣传单24万多份,法律法规资料11万多份,法律书籍5万册;开展普法宣传咨询320次,现身说法、以案说法57场次,举办法律法规培训班36期,9000多人次;法制图片巡展92场次,模拟法庭7场次,法制文艺演出14场次;开展警示教育活动120多场次;举办轻微违法人员学习班84场次,参训人370多人次。

广泛提升了全民的法律素质。

(三)创办特色法制教育。

为加强对问题少年的教育挽救,今年创建了全省首所未成年人法制教育中心。

面对缺警力、缺经费、缺教员、缺经验等困难,先后接受87名问题少年开展教育矫治,通过用爱心进行感化、用规范进行管理、用心灵进行对话、“心里破冰”拓展训练等形式,帮助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解除心理顽疾,矫正不良恶习,走出人生误区,教育矫治工作卓有成效。

中心成立三个多月来,共建立了5项工作机制,35个规章制度;教官为学员缝补衣服20多件;开展谈心教育180多人次,与家长面对面教育80多人次;接收省市领导、市司法局和市公安局干警捐款73556元、书籍7000多册,接受社会捐赠物资6类XX多件、励志作品20多幅;60多名爱心志愿者、8家爱心企业单位走进了中心开展帮教活动;6名学员配合公安机关破获案件15宗。

社会反响强烈,不少家长纷纷要求把问题孩子送来中心接受教育。

中央、省、市等10多家新闻媒体网站专题采访报道50多次。

教育矫治经验被省综治办向全省转发,并推荐上报中央综治委。

四、管好一支队伍,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一)在加强法律服务管理上求规范。

加强法律服务行业规范化建设,坚持每年按照奖优罚劣的原则,通过听汇报、看材料、查档案、民主测评、个别谈话等方式,从队伍建设、内部十项制度管理、综合实力、日常工作、回馈社会等五方面,对市直管律师事务所分别进行量化考核评比和经济责任审计;建立完善了律师、公证、基层法律事务所的各项管理制度规定,不断规范行业秩序和执业行为。

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教育引导律师、公证员和基层法律工作者恪守执业道德,自觉履行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社会责任。

(二)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求作为。

组织力量深入玉沙村改造、海甸溪北岸拆迁、新埠岛建设、“791”工地等政府重点建设工地和拆迁户中,广泛开展法制教育、法律咨询、法律援助、调处纠纷活动,全力保障政府重点项目建设顺利进行。

开展了法律服务上门、普法教育进农家、法律援助农村行、农村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农村“两委”干部法律知识轮训法律服务五项活动,组织律师、基层法律事务所与各村委会签定法律服务结对帮扶协议,积极介入农村依法治理、改革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等领域,帮助解决涉法问题,促进了新农村建设。

组织律师参与政府信访和“12348”法律服务热线值班,依法开展咨询和疏导,帮助党委政府解决热点难点问题。

组织资深律师积极当好党委政府的法律顾问,并深入乡村开展调研和撰写调研报告5篇,为党委政府提供重要决策依据。

(三)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中求实效。

加强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工作者的诚信体系建设,在局司法行政网站中开设了投诉意见栏,公开了身份资历信息,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确保他们自觉维护法律尊严,依法进行办案,提高办案效率和质量。

组织法律服务者积极参与法律援助、司法救助和各类社会公益活动中,积极弘扬社会公平正义,努力扩大积极社会影响和社会效应,不断提高社会群众的满意度。

2019年来,律师共担任法律顾问419家,代理案件3162件,代写法律文书1268件;办理公证9854件,未发生假证、错证现象。

2019年10月,法国公证人公司参观市椰城公证处,给予了很高评价。

五、打造一个平台,贴近民本民生提供法律援助

(一)扩大援助范围,让法律援助更加惠民。

将受援经济困难标准由XX年的城镇(农村)家庭人均月收入520元以下(城镇低保的2倍),放宽至2019年城镇(农村)家庭人均月收入630元以下(市最低工资标准),最大限度降低法律援助门槛。

对符合条件的民事纠纷,在未进入诉讼或仲裁程序而又未经过调解会调解、当事人申请法律援助的,可以作为非诉讼援助案件处理;对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外来务工人员与市民享受同等法律援助待遇,让更多的困难弱势群体平等享受法律援助实惠和法律保护。

(二)延伸援助触角,让法律援助更加便民。

坚持便民、及时、快捷、高效的原则,保证市法律援助中心“12348”法律服务专线正常有序值班,及时给困难群众提供援助指导和咨询。

加大与工、青、妇、残、老等弱势群体相对密集部门的联动援助力度,建立和发挥法律援助流动岗作用,组织法律援助工作者、法援律师深入农村、建筑工地、企业、残联等困难弱势群体相对集中的区域,主动上门开展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活动。

在全市共建立了53个法律援助工作站,40个涉侨法律援助联络站,在全市村(居)委会选聘法律援助信息员387名,在社会上招募了200名法律援助志愿者,基本形成以市、区法律援助机构为主体,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为基础,社团法律援助组织为辅助的法律援助服务网络,使法律援助的触角延伸到社会各个领域,既降低了援助成本,又方便了人民群众。

(三)瞄准敏感案源,让法律援助为社会减压。

在全省率先与维稳、信访、劳动监察、人民调解、公安、检察院、法院、新闻媒体等8个相对热点焦点问题较多的部门建立了“八个对接”联动援助机制,积极从群体性上访事件、排查出的矛盾纠纷、拖欠农民工工资、受黑恶势力侵害、受假冒伪劣产品侵害、媒体曝光率高的事件中积极挖掘案源,按照“哪里有不公平,法律援助就出现在哪里”原则,在第一时间启动法律援助程序,最大限度降低事件爆发风险度,稳住社会民心。

2019年来,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6636件,获得法律援助8067人,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和争取经济补偿1200多万元。

法援工作事迹先后被中央诚信台专题报道2次,省、市电视台等新闻媒体专题报道10多次。

六、夯实一线基础,提高司法行政工作效能

(一)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确保基层基础牢。

积极争取项目建设资金,完成了全市37个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完成率88%,另5个计划年底完成。

为各司法所配置了摩托车、诚信、诚信、传真机、数码相机等一批必备办公设施,部分镇司法所还配备了微型面包车,进一步改善了司法所的工作办公条件和环境。

加强司法所内部规范化管理,建立完善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制度并全部上墙;定期对档案台账进行检查监督,档案台账更加规范有序。

广泛开展了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达标考核评比、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办事窗口)评选等活动,有19个司法所被评为省级规范化建设达标单位,今年又向省厅推荐申报了10个司法所。

(二)加强队伍的专业化建设,确保队伍过得硬。

以“创新体制机制,提高执行能力;创造法治环境,保障发展”为主题,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执行制度推进年活动,通过开展学习调研,组织自查剖析,狠抓问题整改,有力加强了理论武装,强化了科学发展理念,提高了执行能力。

通过举办队列集中训练、礼仪知识专题讲座、业务培训等形式,队伍整体的岗位基本技能和专业业务知识明显增强。

建立完善了单位每季、个人每月定期绩效考核制度,建立健全了奖励激励机制,实行政务、警务、效能联合督察,改进了工作作风,提高了工作效能,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机关和队伍的满意度显著提高。

(三)加强组织的正规化建设,确保班子堡垒强。

认真贯彻党组织建设“四个规范性文件”精神,扎实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和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坚持党组织“三会一课”制度,增强了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加强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努力加强思想和党性修养,不断强化先进性意识;推行和落实反腐倡廉工作责任制,组织全局副科级以上干部参观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图片展,观看警示教育录像;广泛推行政务公开,充分实行民主监督,推动各级领导班子积极发挥战斗堡垒作用,促进司法行政工作科学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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