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财经大学期末考试复习资料法学概论.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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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财经大学期末考试复习资料法学概论

第一章法的一般理论

法:

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以规定人们的权利义务为调整机制,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调整行为关系的社会规范。

法律关系:

法律关系是法律在调整人们行为的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法具有哪些基本特征?

答:

(1)法是调整行为关系的规范

(2)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行为规范

(3)法是规定人们权利义务的行为规范

(4)法是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

我国法的表现形式有哪些?

答:

(1)宪法

(2)法律(3)行政法规(4)地方性法规(5)规章

法律关系是由哪些要素构成的?

答:

(1)法律关系的主体

(2)法律关系的客体

(3)法律关系的内容

(4)法律关系的变更、产生和消灭

第二章宪法

我国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包括哪些?

答:

平等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以及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有哪些?

答:

(1)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

(2)遵纪守法和尊重社会公德

(3)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4)保卫祖国、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

(5)依照法律纳税

(6)其他义务

第三章行政法

国家公务员有哪些主要权利和义务?

答;

义务:

(1)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

(2)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认真履行职责,努力提高工作效率

(3)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接受人民监督

(4)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5)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服从和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

(6)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目的

(7)遵守纪律,恪守职业道德,模范遵守社会公德

(8)清正廉洁,公道正派

(9)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权利:

(1)获得履行职责应当具有的工作条件

(2)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被免职、降职、辞退或者处分

(3)获得工资报酬,享受福利、保险待遇

(4)参加培训

(5)对机关工作人员和领导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

(6)提出申诉和控告

(7)申请辞职

(8)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四章刑法

正当防卫:

是指为了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益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对不法侵害人所实施的制止其不法侵害且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行为。

犯罪中止:

是指在犯罪过程中,罪犯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致使犯罪未达既遂的一种犯罪停止状态。

我国刑法关于刑事责任年龄是如何规定的?

答:

(1)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

不满14周岁是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的阶段

(2)相对付刑事责任年龄阶段。

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只对下列8种罪负刑事责任:

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防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

(3)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

已满16周岁是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

成立紧急避险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1)必须存在威胁合法权益的实际危险,这是紧急避险的起因条件

(2)必须是危险正发生,这是紧急避险的时间条件

(3)必须是为了保护合法权益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的损害,这是紧急避险的目的条件

(4)紧急避险的对象,只能是无辜的第三者的合法权益,这是紧急避险的对象条件

(5)紧急避险只能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实施,这是紧急避险的限制条件

(6)紧急避险行为不能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这是紧急避险的限度条件

(7)紧急避险的特别例外

我国刑法规定了那些刑罚的种类?

答:

1、主刑

(1)管制

(2)拘役(3)有期徒刑(4)无期徒刑(5)死刑

2、附加刑

(1)罚金

(2)剥夺政治权利(3)没收财产(4)驱逐出境

第五章民法

民事法律行为:

是指民事主体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民事行为。

代理:

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或自己名义独立与第三人为民事行为,由此产生的法律效果归属于被代理人的法律制度。

不当得利:

是指没有合法根据获得利益而使他人利益受到损害的事实。

无因管理:

是指没有法定的或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对他人的事务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行为。

法人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答:

(1)依法成立

(2)有必要的财产和或者经费

(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4)能够以自己的名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侵权行为的免责事由主要有哪些?

答:

(1)不可抗力

(2)受害人的过错(3)正当防卫(4)紧急避险(5)受害人的同意

人格权包括哪些?

答:

(1)身体权

(2)生命权(3)健康权(4)自由权(5)隐私权(6)姓名权和名称权(7)肖像权(8)名誉权(9)荣誉权

特殊民事侵权行为的民事责任?

答:

(1)产品责任

(2)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3)医疗损害责任(4)环境污染责任(5)高度危险责任(6)饲养动物损害责任(7)物件损害责任(8)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责任(9)受雇人致人损害责任

特殊诉讼时效的使用情形包括哪些?

答:

(一年)

(1)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2)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3)延付或拒付租金的(4)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四年)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发生纠纷,要求保护权利。

第六章婚姻法

重婚:

是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结婚的违法行为。

有时,有配偶者与他人虽未再登记结婚,但确以夫妻的名义同居,实际上也构成重婚。

关于结婚条件,我国婚姻法是如何规定的?

1、必备条件

(1)男女双方完全自愿

(2)达到法定婚龄(3)符合一夫一妻制

2、禁止条件

(1)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2)禁止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人结婚

导致婚姻无效行为有哪些?

《婚姻法》第10条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婚姻无效:

(1)重婚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4)未达到法定婚龄的

第七章继承法

法定继承:

是指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额继承被继承人遗产一种继承方式。

遗嘱继承:

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按照被继承人生前所立遗嘱内容,将其遗产转移给指定的法定继承人的一种继承方式。

法定继承的顺序是什么?

答:

第一顺序:

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同一顺序继承人有平等的继承权,继承不再分先后次序。

有效的遗嘱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答:

(1)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必须具有遗嘱能力

(2)遗嘱必须标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

(3)遗嘱的内容必须符合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要求

(4)遗嘱必须具备法律规定的形式

《继承法》规定了那些遗嘱形式?

(1)公证遗嘱

(2)自书遗嘱(3)代书遗嘱(4)录音遗嘱(5)口头遗嘱

第九章企业法

个人独资企业:

是指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设立普通合伙企业应当具备哪些条件(案例)

答:

设立普通合伙企业具备下列条件

(1)有2个以上合伙人

(2)有书面合伙协议

(3)有各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

(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我国普通合伙企业法对普通合伙企业的入伙、退伙有哪些规定(案例)

答:

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新合伙人入伙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全体合伙人一致通过

(2)订立书面入伙协议

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对于合伙协议为约定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物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货,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约定合伙企业经营期限的,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货事由出现

(2)全体合伙人均同意某合伙人退伙

(3)发生了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4)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设立有限合伙企业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答:

有限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

(1)合伙人的人数符合法律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2个以上50个以下合伙人设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有限合伙企业中至少应当有1个普通合伙人。

(2)有书面的合伙协议

(3)合伙人实际交付的出资。

有限合伙人可以以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作价出资。

(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章公司法

股份有限公司:

又称股份公司,是指由一定人数的股东组成,公司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认购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公司。

上市公司:

是指其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各应具备什么条件?

答: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条件

1、符合法定人数,有限责任公司由50个以下股东出资成立。

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最低限额,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万元。

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4、有公司名称及符合要求的组织机构

5、有公司住所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

(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发起人应当在2人以上200人以下,其中须有过半数的人应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2)发起人认缴和募集的股本应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股份有限公司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

(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4)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

(5)有公司名称及符合要求的组织机构

(6)有公司住所

《公司法》对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有哪些特别规定?

答:

《公司法》对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做了如下特别规定:

(1)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万元。

股东应当一次性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

(2)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3)一个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公司登记中注明自然人对子或者法人独资,并在贵公司营业执照中载明

(4)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由股东制定。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

(5)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事务所审计

(6)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法》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义务是如何规定的?

答:

P211

股份有限公司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发行新股?

答:

公司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2)具有持续盈利能力,财务状况良好

(3)最近3年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无其他重大违法行为

(4)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公司申请股票上市应当符合哪些条件?

答:

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已公开发行

(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

(3)公开方形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

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

(4)公司在最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亏啊及报告无虚假记载

第十一章企业破产法

破产管理者:

是指在破产程序开始后,根据法院的指定而负责对债务人财产实施管理、处分、变价、分配等事项的机构

共益债务是在破产程序进行中为债权人的共同利益形成的债务,包括因管理人活着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为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债务人财产受到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因债务人不当得利产生的债务,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其他债务,管理人或者相关人员执行职务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债务人财产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等。

对哪些行为破产管理人可以行使撤销权?

答:

《企业破产法》特别规定发生下列3项中的行为时,破产管理人可以通过人民法院行使撤销权,行为无效后将追回的财产并入破产财产

(1)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1年内,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1)无偿转让财产的;

(2)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3)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4)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5)放弃债权的

(2)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6个月内,债务人达到破产界限,仍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的,破产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但是,个别清偿是债务人财产受益的除外。

(3)对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无效行为的撤销。

(1)为逃避债务而隐匿、转移财产的;

(2)虚构债务或者承认不真实债务的。

破产债权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答:

破产债权应当具备这样的条件

(1)破产案件受理前有效成立的对债务人的所有债权,但已设定财产担保的债权对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2)破产债权应当是具有金钱价值或者可以用金钱价值估算的债权

(3)破产债权必须是具有法律强制执行力的债权

(4)破产债权必须是进行了债权申请的债权。

我国《企业破产法》对破产财产的分配顺序是怎样规定的?

答:

破产财产应当先拨付破产费和共益债务

破产财产在支付破产费用、共益债务后仍有剩余的,则依下列顺序清偿:

(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2)普通破产人欠款的除前向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3)普通破产债权

第十二章合同法

格式条款,是指当事人为了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为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不安抗辩权:

是指在双务合同中,应当先履行债务的一方当事人在对方财产、商业信誉等状况发生重大变化,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情形时,享有中止履行自己债务的权利。

债权人的代位权,是指当债权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为行使债务人的债权的权利。

债权人的撤销权,是指因债务人实施不正当处分其财产的行为,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的权利。

预期违约,是指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向对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

1、合同一般应包括哪些主要条款?

答: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和当事人的约定,一般应包括以下主要条款:

(1)当事人的名称、姓名以及住所

(2)标的

(3)数量

(4)质量

(5)价款或者报酬

(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7)违约责任

(8)解决争议的方法

2、什么情况下要约失效?

答: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失效:

(1)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

(2)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

(3)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做出承诺

(4)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做出了实质性变更。

3、承诺的有效条件包括哪些方面

答:

一项有效的承诺必须具备如下条件:

(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做出

(2)承诺的方式应符合法律的要求

(3)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

(4)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4、效力待定的合同有哪些类型

答:

(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订立的合同

(2)无代理人订立的合同

(3)无处分权人订立的合同

5、在什么情况下合同无效

答: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合同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法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除了规定上述合同无效的情形,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1)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6、可变更、可撤销合同的种类有哪些

答: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2)显示公平的合同

(3)因欺诈、胁迫订立的合同

(4)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

7、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

答: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认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3)丧失商业信誉

(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8、法定解除合同的条件是什么

答: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4)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5)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6)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为履行

(7)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8)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9、违约责任的承担形式有哪些

答:

(1)继续履行

(2)采取补救措施

(3)赔偿损失

(4)支付违约金

(5)定金责任

第十三章担保法

抵押,是指为了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财产抵押给债权人,债务人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质押,是指为了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或权利出质给债权人占有或办理出质登记,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或权利优先受偿。

留置,是指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哪些人不能作保证人?

答:

(1)除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意外,国家机关不得做保证人

(2)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3)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

担保法关于保证人的资格时如何规定的?

答:

根据《担保法》的规定,除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以外,国家机关不得做保证人。

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为保证人。

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得为保证人。

XX文库-让每个人平等地提升自我不得用于抵押的财产有哪些?

答:

《物权法》规定,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1)土地所有权

(2)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3)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

(4)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5)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哪些权利可以设立质押

答:

根据《物权法》规定,可以质押的权利包括:

(1)汇票、支票、本票

(2)债券、存款单

(3)仓单、提单

(4)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5)可以转让的庄策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6)应收账款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第十四章商标法

商标,俗称牌子,是指生产者、经营者为使自己的商品或服务于他人的商品或服务相区别,而使用在商品及其包装上或服务标记上的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所构成的一种可视性标志。

驰名商标,是指在中国为相关公众广为知晓并享有较高声誉的商标。

我国《商标法》规定的禁用标志有哪些?

答:

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1)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勋章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

(2)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勋章相同或者近似的,但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

(3)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

(4)与表明实施控制、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印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授权的除外。

(5)同“红十字”、“红新月”的名称、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

(6)带有民族歧视性的。

(7)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的

(8)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

此外,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

商标权人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答:

注册商标所有人的权利有

(1)注册商标专有权

(2)注册商标转让权

(3)注册商标使用许可权

(4)请求保护权

注册商标所有人的义务

(1)应当标明注册标记

(2)应当正确使用注册商标

(3)必须保护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4)应依法缴纳有关费用

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有哪些?

答:

根据《商标法》的规定,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的表现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擅自使用他人注册商标

(2)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有权的商品

(3)伪造、擅自制造、销售他人注册商标标识

(4)擅自更换他人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投入市场

(5)给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第十五章专利法

职务发明创造,是指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

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专利法保护的对象是什么?

答:

根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其保护对象统称为“发明创造”,具体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3种

专利权人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答:

专利人的权利有

(1)专利实施权

(2)专利转让权(3)专利许可权(4)标记权(5)获得收益权(6)请求保护权

专利人的义务有

(1)缴纳年费的义务

(2)接受专利实施强制许可和计划许可的义务

《专利法》规定不授予专利权的项目有哪些?

答:

《专利法》规定,对于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

违反国家法律、社会道德及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

(1)不属于发明事项或不属于专利法保护范围的发明创造

(2)不属于发明事项或不属于专利法保护范围的发明创造

(3)不属于发明事项或不属于专利法保护范围的发明创造

1、科学发现2、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3、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4、动物和植物品种

5、用原子核变换方法所获得物质6、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做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

第十六章民事诉讼与仲裁

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为保证将来所作判决的顺利执行,而对与案件有关的财物采取的强制性措施。

督促程序,是指人民法院经债权人申请,直接向债务人发出给付金钱或有价证券的支付令,督促债务人履行给付义务,如果债务人不履行债务也不提出异议,支付令即发生法律效力的程序。

起诉应具备什么条件

(1)原告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仲裁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1)依法独立仲裁的原则

(2)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

(3)协议管辖原则

(4)一裁终局原则

(5)公平合理原则

仲裁协议应具有哪些内容

根据《仲裁法》第16条的规定,仲裁协议应当具有以下内容:

(1)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

(2)仲裁事项

(3)选定的仲裁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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