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管理油库安全管理规定DOC 29页.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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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库安全管理规定(DOC2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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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库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油库安全管理,确保油库安全生产,防止人身伤亡和污染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油库职工应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法律和法规。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采取有效的措施,做好防火、防爆、防污染等安全工作。
第三条 油库职工应接受公司统一组织的技术培训,不断熟练掌握工艺和设备的技术操作规程和油库安全管理制度。
第四条 油库的设备、设施要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第五条 油库应建立安全例会及巡回检查制度,加强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掌握设备状态,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并排除。
第二章 安全管理岗位职责
第六条 油库主任岗位职责
1. 贯彻落实上级下达的方针、政策、制度与计划。
2. 检查、总结和向上级单位报告工作完成情况。
3. 负责油库职工思想政治工作,掌握职工思想动态,关心职工生活。
4. 负责监督油库职工安全教育和业务技术学习工作。
5. 划分库内各部门职责并检查、监督其执行。
6. 对油库的设备及油品质量管理负责。
7. 组织油库各类安全和油品计质量事故的应急处理,负责事故调查。
第七条 油库安全技术副主任岗位职责
1. 在主任领导下,认真完成自己分管工作,并对主任负责。
2. 负责油库设备和安全技术管理工作。
3. 负责职工的安全技术和教育培训工作。
4. 组织落实设备维修保养计划,确保设备安全运转。
5. 组织落实物料、备品备件、工具的的采购管理,节支降耗。
6. 负责事故的检修、调查分析和技术鉴定,并填写事故报告。
7.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第八条 油库业务行政副主任岗位职责
1. 在主任领导下,认真完成自己分管工作,并对主任负责。
2. 协助主任加强生产调度,协调解决生产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3. 认真执行公司油料供应政策,加油品质量管理,防止油品质量事故发生。
4. 督促检查保卫保密、防火防爆、人事考勤、劳动纪律等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并根据工作实际,不断完善规章制度,严格管理,保证良好的生产秩序。
5. 组织对违章违纪事例的调查处理及上报,做到调查研究,实事求是。
6. 负责库区绿化卫生管理、服务质量管理等工作,督促检查,强化宣传教育,保证文明生产,搞好优质服务。
7.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第九条 油库管理组工作职责
1. 贯彻执行上级单位颁发的有关安全、技术工作的方针政策及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及技术指标定额并制定实施细则。
2. 监督检查指导油库工作人员正确管理使用保养维修各种设备,制止和纠正违章违纪和其他危害安全的行为,以建立起油库安全生产和技术管理的正常秩序。
3. 建立建全管理人员、工作人员的岗位责任制,加强各类设备的正确操作和保养维修,使其保持良好状态,防止设备过早损蚀和报废。
4. 编制设备设施年度修理计划和月度维修保养计划,组织领导设备设施的修理工作,掌握工程进度,协调维修与生产的关系,参与解决施工中的技术问题,严把维修质量,组织工程验收。
参与新设备可行性研究和经济技术论证及设备技术鉴定工作。
5. 负责备品备件物料的申请计划,请领、保管、发放等工作,编制易损配件的库存定额并组织实施。
6. 建全技术档案,加强技术资料管理工作,指导工作人员正确填写使用各种资料和记录。
7. 负责油库的安全教育、技术培训、技术考核工作,围绕节能、安全、质量、高效、低耗为中心,积极组织推动油库的技改工作。
8. 负责油库环境卫生、库区绿化、考勤考核等日常行政管理工作。
9. 负责油库自用汽车的管理调度等协调工作。
10. 参与安全设备等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11. 完成油库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第十条 设备管理员岗位职责
1. 贯彻执行上级单位有关方针政策和各项规定,并督促有关人员认真执行。
2. 负责油库各类设备设施管、用、养、修的工作,确保设备完好率,制定有关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和管理与保养制度,使设备处于安全良好的技术状态。
3. 编制设备的年度大修、更新改造、购置和维修计划和月度维修保养计划,填写设备设备运转表,填写修理单,并督促实施,同时落实安全措施,确保安全。
4. 设备发生机损事故时,及时向上报告,本着“四不放过”的原则,及时组织力量抢修,同时调查、分析和技术鉴定,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一条 安全管理员岗位职责
1. 贯彻执行上级单位有关方针政策和各项规定,并督促有关人员认真执行。
2. 负责协助油库领导落实油库安全的各项制度和操作规程,监督检查防火、防爆、防污染工作,避免发生火灾和污染事故。
3. 熟悉油库的消防、防污染设备、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宣传讲解消防和防污知识,增强全体职工的防火、防污意识。
4. 督促有关人员对油库消防器材的检查、调换和日常保养,使其处于良好状态,建立完整的消防档案。
5. 严格执行明火作业制度,落实防火措施,督促灭火员严守职责。
6. 负责码头、库区管理,清除各类可燃杂物,督促检查设备设施的安全使用情况,保证设备设施完好。
7. 督促检查水域保护工作,检查填写防污染单据和措施,按规定配备防污器材。
8. 制定防台防汛、防冻和防滑措施,督促检查职工严格落实。
9. 协助领导调查事故原因,提出采取防范措施。
第十二条 行政管理员岗位职责
1. 负责油库职工考勤,劳动纪律考核工作。
2. 负责环境卫生、环境保护、库区绿化管理工作。
3. 负责油库自用车辆的调度管理工作。
4. 油库管理组职责范围内的有关行政管理工作部分。
第十三条 文秘管理员岗位职责
1. 技术档案技术资料管理的工作。
2. 行政文件文书资料管理工作。
3. 生产业务调度文件资料归档管理工作。
4. 油库自用燃料、淡水、电力能源消耗汇总统计等管理工作。
5. 油库管理组职责范围内有关文秘部分管理工作。
第十四条 材料保管员岗位职责
1. 负责库区所需物料、备品备件及工属具的请领、发放和保管工作。
2. 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保管物料、备品备件及工属具的请领、发放和保管工作中所有的凭证单据。
3. 建立库区所需物料、备品备件及工属具的台帐,定期核帐,保证帐物相符。
做到物料保存整齐清洁,无损坏。
同时保存合理的库存。
4. 对物料盈亏损坏的原因应立即查明,不得私自处理或隐瞒不报。
5. 执行上级单位有关物料的管理规定。
第十五条 油库调度岗位职责
1. 在油库主任、副主任领导下,负责当班期间调度室的日常工作。
2. 按公司及油库下达的作业任务,调度安排生产作业。
3. 全面了解船舶动态和生产情况,掌握生产进度和设备完好情况。
合理的组织各工班统一运转,使之协调一致,充分合理地使用泊位、车台、库场及其它装卸设备,严格按装卸工艺程序和油库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安全、高效、优质地组织生产,并以作业票形式指挥下达各工班作业任务。
4. 及时处理作业中存在的问题,遇到应急情况和各类事故,要根据现场情况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同时报有关领导。
5. 督促检查分管设备、器具的检定、养护和管理工作。
接受上级调度部门的业务检查和指导,按时向公司调度汇报生产进度、安全质量和有关事项。
6. 负责收集、整理、保管调度文件和有关资料,及时做好油品进出和业务统计,编制日报和月报报表,并按时上报。
7.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十六条 泵工岗位职责
1. 在油库主任、副主任领导指挥下,坚守工作岗位,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努力学习业务知识,不断提高自己技术水平和操作技能,负责本岗位的安全。
2. 进出油作业时,负责与调度联系,明确油种、数量、使用的油罐和管线。
检查相应管线、阀门、泵、油罐是否符合工艺要求,并按时进行巡回检查。
负责相应管线、阀门和输油泵的操作。
3. 负责油污水处理设备操作。
处理油污水时,负责油水池区域值班。
4. 负责各类设备、阀门、管道的清洁、保养和设备的检修维护,杜绝跑、冒、滴、漏。
5. 做好设备的运行记录、巡回检查记录和交接班记录,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定进行操作。
6. 保管好泵房工具和用品,做好泵房的设备和环境卫生,
7. 做好本岗位的检查。
8. 熟悉和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养护及管理。
9. 完成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协助其它工班完成工作。
第十七条 计量员岗位职责
1. 在主任、副主任领导下,贯彻执行《计量法》和有关规定,负责掌握进出油的质量、数量工作,把好质量关,及时做好进出库油品的计量检测工作,切实维护公司利益。
2. 做好油品的泵前、泵后和定期的三测工作(测温、测水、测液位),做到数字准确无误。
3. 掌握各油罐的安全技术参数和进出油动态,配合调度和泵工调节使用好各油罐。
4. 油品调合时,负责各基础数量的计算,与泵工密切配合,保证调合比例正确无误。
5. 负责使用、维护、保养各种计量器具和仪表。
6. 负责核对进出油品规格、油品数量。
7. 做好计量交接工作,参加计量检定的各项服务准备工作。
8. 做好各项记录,保证检测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
9.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协助其它工班做好工作。
第十八条 化验员岗位职责
1. 在油库主任、副主任的领导下,负责油库的油品、油污水、锅炉水处理及油品调合时的分析工作,负责本岗位的安全。
2. 配合油库调度的作业安排,做好油料入库、出库重点项目的化验、分析工作。
3. 做好油库内储存油品的定期化验工作。
4. 根据油库领导的指令,做好油料调合的相关工作,保证调合油品的质量。
5. 根据要求对油污水进行定期化验,配合污水处理工保证排放水达到排放标准。
6. 保证化验分析结果的准确无误,保证化验结果具有可靠性、真实性。
7. 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认真执行检验规程、操作规定。
8. 建立健全有关台帐,认真做好化验的各项指标及结果的记录,保存好有关资料,做好有关报表。
9. 做好化验室仪器、仪表的保管、使用、维护工作。
10. 确保化验仪器、仪表的清洁和环境卫生。
11.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十九条 消防员岗位职责
1. 在油库主任、副主任的领导下,负责落实油库的消防安全工作,并代表油库实施消防监督管理。
2. 贯彻落实《消防法》,根据油库的整体布局,做好易燃易爆和重点要害岗位的消防设备、消防器材的管理和台帐登记,定期对消防器材进行维护保养,使其处于良好状态。
3. 经常检查督促油库各部门的防火工作,对发现的隐患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采取相应措施。
4. 负责对油库义务消防队员的教育和训练,不断提高其应变能力和消防知识水平。
5. 对防火违章行为和可能发生的隐患,有权制止或提出警告。
6. 专职消防员要忠于职守,热爱消防工作,不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和水平。
7. 制定相应的消防工作计划和措施。
第二十条 司炉工岗位职责
1. 在油库主任、副主任的领导下,严格执行上级部门有关锅炉的安全规定,严格按安全操作规定运行,负责本岗位的安全。
2. 负责锅炉及辅助设备的管理使用工作,合理进行设备保养、维护、检修工作,使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3. 认真做好锅炉房的各种记录工作。
4. 做好锅炉房的消防安全工作,熟悉消防器材的使用和基本技能。
5. 做好设备、管道、阀门的清洁和环境卫生工作。
6.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协助其它工班做好工作。
第二十一条 空压机工岗位职责
1. 在油库主任、副主任领导下,完成供气工作。
负责本岗位的安全。
2. 严格执行操作规定和安全规程,及时检查空压机冷却水、润滑油和供电是否符合设备要求。
3. 做好设备巡回检查工作,密切注意压力、安全附件的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停机,检查原因并报告主任。
4. 负责对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做好设备的清洁和环境卫生工作,负责空压机房工具和用品的保管工作。
5. 做好空压机房的消防安全工作,熟悉消防器材的使用和基本技能。
6.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协助其它岗位做好工作。
第二十二条 污水处理工岗位职责
1. 在油库主任、副主任的领导下,完成油污水的处理和排放工作,负责本岗位的安全。
2. 在处理过程中,要进行巡回检查,处理后的水要达到排放标准后方可排放。
3. 负责油污水处理设备的使用、维护、保养和检修工作,保证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4. 随时注意污水池和集水井的情况,雨季时要特别注意污水池的液位,及时检查,防止油污溢出。
5. 做好设备的运行、检修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做好管道、阀门的清洁工作和环境卫生工作。
6.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协助其它岗位做好工作。
第二十三条 电工岗位职责
1. 在主任、副主任的领导下,负责油库所有电器设备的安装、维修和保养工作,负责本岗位的安全。
2. 熟练掌握电工技术,熟悉油库电器设备情况。
3. 负责油库节约用电、安全用电的检查、督促工作,负责变电站的值班工作,按规定进行抄表、记录和汇总上报工作。
4. 负责油库所有电器设备、设施的接地、绝缘、防爆检查,保证符合规定要求,负责油库全部或部分设施的停、送电工作。
5. 负责对移动电器的检查、检定、维修工作,负责所有工具、仪器仪表的保管工作。
6. 做好配电房的环境卫生工作和消防安全工作,熟悉消防器材的使用和基本技能。
7.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协助其它岗位做好工作。
第二十四条 门卫岗位职责
1. 在油库主任、副主任的领导下,负责油库治安保卫和门卫值班工作,严格执行并落实油库有关制度。
2. 认真执行交接班手续,填写好各种记录,坚守岗位,不得迟到、早退、酗酒、打牌,不擅离职守。
3. 坚决制止外来人员或油库职工的一切违章违规行为,发现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并报告主任。
4. 对油库要害部位和重点防范岗位要坚持巡回检查,加强防范,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上报。
5. 做好油库的消防、安全工作,加强消防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消防应急技能。
6. 各种物资进出油库,必须勘验证明,认真检查往来物资,保证无差错,整理当班的进出物资证明,并做好记录。
7. 油库大门要严格控制开放,对外来人员要严格执行登记手续,有权制止干扰破坏门卫执行公务的行为和人员。
8. 主动热情、礼貌待人,积极做好传达工作。
9.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协助其它岗位做好工作。
第二十五条 码头工岗位职责
1. 在油库主任、副主任的领导下,坚守工作岗位,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努力学习业务知识,不断提高自身技术水平和操作技能。
2. 负责对停靠码头装、卸油船舶的安全检查,并向船方说明库区、码头有关安全制度及注意事项,如有违反规定或未经公司同意的船舶有权拒绝停靠,并及时上报油库领导。
3. 负责停靠船舶的带缆、解缆工作,并及时做好船舶靠、离时间、船名等相关记录。
4. 听从调度指挥,负责进出油作业时相应管线阀门的开关、装卸油设备的操作,并做好设备的运行、巡回检查和交接班记录。
5. 严格按照输油臂、起重机、消防炮等设备的操作规定进行操作,负责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杜绝设备、管道、阀门、液压管路的“跑、冒、滴、漏”,确保设备的完好。
6. 认真学习安全、消防知识,做好码头安全保卫工作,熟悉和掌握好消防器材、防污器材的使用,做到安全生产无事故。
7. 搞好码头的环境卫生和清洁工作。
8.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协助其它岗位做好工作。
第三章 专项安全要求
第二十六条 动火管理要求
1. 油库明火作业分为以下三级:
一级动火——凡在码头、油槽车装卸台、油泵房、油管系、油罐、阀室、计量站、油水罐(池)、封闭式油管沟、危险品仓库和灌桶间等场所的动火。
二级动火——凡与一级动火地点相距三十至五十米之间的场所动火,或在锅炉房、变配电间等场所的动火。
三级动火——距一级和二级动火地点五十米以外的非易燃易爆物质的动火。
2. 油库明火作业三级审批的权限
1)一级动火范围在油罐、输油管线、输油泵、油水罐(池)、油槽车、输油臂、调合油生产设备、油罐内的蒸汽管线等设备的动火,由油库主任审核、公司安技部批准。
大面积长时间动火,公司安技部应召集油库和施工单位,报请上级主管单位参加专题防火会议,签订“防火安全协议书”,拟订防火方案后交公司主管安全的副总经理批准,报上级主管单位备案。
2)一级动火范围在油泵房、码头、油槽车装卸平台等非油罐、油管系本体的设备,如能与油罐断开的蒸汽和空气管线、管线支架、栏杆等设施的动火,由油库主管安全的副主任审核,油库主任批准。
3)二级动火,由油库主管安全的副主任审核,油库主任批准。
4)三级动火,由油库消防队正、副队长或消防管理员审核,油库主管安全的副主任批准。
3. 油库明火作业审批步骤
1)凡在油库规定的动火地点(维修车间及其周围5米以内作业场地)以外的场所需要进行明火作业时,动火工班应提出申请。
2)安全员应会同动火申请工班班长,对动火设备、工件性能、场地及周围环境进行实地查看,填写“油库明火作业三级审批表”,包括动火级别、动火部位、动火原因、动火日期、完工日期以及消防安全措施,并按明火作业三级审批权限规定逐级上报审批。
3)审批部门或人员接到审批表后,必须到现场查看,复核或补充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然后填写在审批表的相关审批栏内。
4)外单位进入油库进行施工动火,按本规定审核权限审批。
5)明火作业审批后,应按批复要求做好明火作业前的安全防范措施,由安全员或消防队队长检查确认符合动火要求后,在动火施工前开具“油库明火作业单”,然后才可动火。
6)明火作业审批人员,应持消防部门培训合格证书。
7)油库一级至三级动火的审批表每月月底应送交公司安技部备案。
4. 动火前的安全防范措施
1)油罐动火
a) 必须清除罐内残油和油气,每天动火前、动火中须测爆合格。
b) 所有与油罐连接的管线要用盲板隔开。
c) 盖好脱水阀的下水井,打开人孔和透光孔。
d) 邻近油罐的人孔、呼吸阀、检尺口要盖好或关闭。
2)油管线动火
a) 如管线能方便拆除,应拆下移至规定动火地点作业。
b) 如管线不能拆除,必须在现场动火前,将与该管连接的其他管线、油罐、机泵等隔开,并将管内残油和油气吹扫干净,钻孔加灌足够的泡沫,或用锯断开,用黄泥或泡沫将两端堵死后才可动火。
c) 进行电焊时,应将回路引线就近有效连接。
3)油泵房动火
a) 盖好室内地漏,用水或破布等封闭所有泄漏点。
b) 打开天窗和门窗进行通风,必要时用空气吹扫。
c) 将地面和地沟内污油等易燃物清除后用水冲洗干净。
d) 将油泵及管线内存油除净,并将管线与泵房外的管线隔开。
e) 动火前、动火中要测爆合格。
4)地面动火
清除动火点50米内甲、乙类石油产品和易燃物品。
5)高处动火
清除火星溅落范围内的易燃物,或在动火点周围、下方设置防火围子和接火层。
6)油库主任可视动火情况,调消防车到现场加强看火、灭火力量。
5. 焊工必须持证上岗,作业时严格执行以下十不准:
1) 不准违反安全操作规定进行焊割。
2) 不熟悉安全知识的人员不准焊割。
3) 被焊割物件带电不准焊割。
4) 装有易燃易爆物品的设备未经清理、消防主管部门检验不合格不准焊割。
5) 工件不垫高不准焊割。
6) 工件背面情况不明不准焊割。
7) 管道不明或对周围可燃物未采取安全措施不准焊割。
8) 在要害部位动火,没有看火员不准焊割。
9) 在要害部位动火,没有动火单不准焊割。
10) 高空作业火星溅落范围内有可燃物,没有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不准焊割。
6. 现场看火规定
1) 现场看火员必须执行动火、看火交换牌制度,熟悉消防常识,会用各种灭火器材,持有效看火员证书。
2) 根据施工动火具体情况,选取和携带相应的灭火器具到现场,必要时还应备妥石棉毯等隔热材料。
3) 核实当天开具的“油库明火作业单”,对动火部位的四周、上下、背面等危及安全的地方进行检查,确认符合动火要求才可动火。
4) 如发现不符合动火安全要求,有权阻止焊割,并向审批人员报告。
5) 按时上岗,不准脱岗,有事离开现场时,应及时告知作业人员暂停作业。
6) 发现火苗,立即处理。
如火势蔓延,应扑救,同时报警。
7. 动火后的检查
1) 动火完毕,所有工具和动火设备应及时撤离,清理现场。
2) 动火完毕,看火人员应仔细检查,清除隐后才能撤岗。
3) 夜间值班人员应对白天动过火的现场进行巡回检查。
第二十七条 消防管理要求
1. 油库全体职工须贯彻执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掌握油品危险特性,做好油库防火防爆工作,确保油库防火安全。
2. 进入油库所有人员须严格遵守油库防火防爆规定。
3. 油库职工上岗前都应接受消防知识培训,熟悉油库消防应急部署的岗位职责,掌握基本灭火方法,正确使用配备的常规灭火器材。
4. 油库职工须爱护一切消防设备和器材,不得随意移动或挪用(除演习或灭火外),如发现有损坏和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油库领导。
5. 一旦发现火情,在场人员应迅速采取相应灭火措施,同时以最有效手段报告油库领导,实施油库消防应急反应。
6. 未经批准,任何人员不准在库区主要通道,或通向消防设施或水源的道路上,任意堆物或随意停车而堵塞消防通道。
7. 未经许可,不得将任何电热及明火器具带入油库。
8. 未经批准,任何人员不得私自拉接电线,安装插座,更改电气线路或加大保险丝容量。
9. 库区内除经批准允许吸烟的指定地点外,其余场所一律禁止吸烟。
10. 各工班用后的油棉纱、油棉布、油木屑等易燃物品必须存放在加盖的专用铁箱内,并及时处理。
11. 罐区内应定期消除杂草,或其他易燃物品。
油库应制定消防应急方案,每年应组织二次消防应急方案演习。
第二十八条 设备管理要求
1. 油库在每年年底,应编制“油库年度检修计划”一式二份,报公司安技部门审核,由公司主管领导审批。
2. 油库在每月月底编制“油库月度检修计划”一式二份,报公司安技部门备案。
3. 油库在每年年底按照有关规定编制下年度设备更新改造计划,上报公司计划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
4. 日常维护
1) 各工班操作责任者应每天做好所管设备的清洁、检查、加油、调整等日常保养工作,如设备上存在故障或缺陷,应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及时排除。
日常维护工作应认真填写好“油库设备保养记录表”。
2) 当设备故障超出保养范围时,操作责任者应及时填写好“油库设备报修单”,经所在班组的组长签名后交油库安技组,安排检修。
5. 预防检修
1) 油库安技组根据“油库月度预防检修计划”,开出“油库检修工程施工单”,提交各工班。
2) 各工班应按照预定的检修内容,按时完成检修任务,在“油库检修工程施工单”的“检修结果”栏内签名,交安技组审查认可。
3) 安技组每月将“油库月度预防检修计划”完成情况报油库主管领导和公司安技部门。
4) 安技组年底,检查“油库年度预防检修计划”完成情况,并将结果报油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