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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教育讲稿

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教育讲稿

大家好,今天我就交通安全的问题给大家讲一下,希望以此来提高大家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和交通安全法制意识,倡导文明交通行为,自觉摒弃交通陋习,文明出行,安全出行。

   一、当前的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及事故的主要原因

   2002年全国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76万多起,死亡10.9万,66万多人受伤,34个亿直接经济损失。

2003年全国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66万多起,造成10.4万人死亡、49.4万人受伤,发生41起10人特大恶性交通事故。

2002年全世界有126万人死于车祸,平均每分钟就有2人因为交通事故而丧生。

2004年以来全国又发生10人以上交通事故45起,国际上衡量一个地方交通事故率有一个参数叫"万车死亡率"。

2002年美国有2.1亿台汽车,一年交通事故死亡4.6万人;德国是4500万台汽车,年死亡7800人;日本是7300万台车,年死亡9000人;我国2003年是2140万台汽车,只占世界的1.9%,但年死亡近10万多人。

远高于日本(为1)、美国(为1.9)我们的万车死亡率为13.7,2003年万车死亡率11.3。

各种统计数据和研究表明,我国已经进入道路交通事故的高发时期。

 

   一是一些人交通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比较淡漠,违章现象比较普遍。

特别是车辆驾驶人员超载、超速、疲劳驾驶、酒后驾车、无证驾驶等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行为大量存在。

   二是道路交通工具构成复杂,给管理工作增加了难度。

到2002年底,我国机动车保有量为1亿余辆,其中,汽车2141万辆、摩托车5037万辆、拖拉机1573万辆、农用运输车1388万辆;还有大量自行车和牛车、马车。

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混行极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

同时,报废车、非法拼装车、"大吨小标"车辆上路行驶给道路交通带来严重威胁。

   三是公路安全设施相对滞后,一些险路、危桥长期得不到有效治理,容易诱发道路交通事故。

目前,全国三级以下公路和等外公路达151公里,占通车里程的86%。

   四是道路运输企业不能正确处理安全与效益的关系,不重视安全生产,存在着严重的安全隐患。

   五是一些地方和单位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不重视,道路交通管理措施不落实,一些执法队伍素质不高,存在着执法不严、执法不公等问题,从管理理念到管理手段、方法、机制等,都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道路交通管理水平亟待提高。

  二、交通事故给驾驶员本人、家庭、社会带来的损失

   著名经济学家米塞尔(michael)早在1988年就曾提出,全世界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每年为3500亿美元。

也就是说,地球上平均每人每年承担道路交通事故的经济损失为68.5美元。

发展中国家,约占GDP的1%。

据报道,2003年全国各类事故拉下全国GDP近3个百分点。

而在我国各类事故中,交通事故已经成为各种事故中的"第一杀手"在2002年的各类事故中,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所占比例为78.5%;2003年这一比例为76.3%。

每天约有300人死亡,这相当于每天掉下一架飞机。

2002年全国道路交通事故共造成10。

4万人死亡,56.2万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33.2亿元。

   三、讲一讲为什么要加强安全学习

   (1)加强安全学习是法律法规的要求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经常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公民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

机关、部队、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应当对本单位的人员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

   (2)加强安全学习是压事故,保畅通的需要。

  

   人们常说驾驶员的工作是"手扶方向盘,脚踏鬼门关"。

说明次项工作有极大的危险性。

统计分析:

在2003年的道路交通事故中,全国去年因驾驶员违章造成的道路交通事故占事故总数的86.3%。

因此加强驾驶员的安全再教育刻不容缓。

2003年9月5日和2003年1月15日国务院两次召开的"全国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电视电话会议",进一步强调要强化驾驶员安全教育,要将教育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上,坚持以人为本,从源头管理、源头教育入手,逐步提高驾驶员的交通安全意识。

   (3)是维护我们自身利益的需要。

尤其是最近有些新的法规出台,和每一个驾驶员息气相关,作为驾驶员都应该了解。

掌握了就可以避免不懂法而带来的被动和麻烦。

   新的机动车审领规定: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应当在15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对机动车驾驶人进行为期7天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教育。

机动车驾驶人接受教育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20日内对其进行科目一、科目三考试。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2次以上达到12分的,还应当进行科目二考试。

车辆管理所应当在30日内进行考试。

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城市公交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驾驶人,应当每年进行一次审验,查验交通违法行为记分情况,进行为期1天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教育和身体检查,在记分周期结束后15日内,提交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综上所述,加强机动车驾驶员的安全教育是安全生产的需要,是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需要,是提高驾驶员法律素质的需要,必须抓紧,抓好。

四、道路交通安全法的主要特点

   《道路交通安全法》从我国道路交通的实际出发,在总结历史经验和借鉴国外一些发达国家的成功做法的基础上,对道路交通活动中交通参与人的权利义务关系进行了全面规范,具有以下特点:

   

(一)突出了以人为本的人权思想。

一是,赋予了行人在人行横道上的绝对优先权。

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应当减速行驶。

遇行人通行,必须停车让行(第47条第1款);二是,保护无交通信号情况下的行人横过道路权。

规定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机动车要主动避让行人(第47条第2款)。

三是强化了对交通弱者的保护。

第七十六条规定: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且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

只是: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这些规定强调了机动车驾驶人尽高度注意义务,防止因疏忽大意、采取措施不当而发生交通事故,同时也与国际上通行的规定一致,是一个重大的进步。

   

(二)追求提高通行效率。

第七十条规定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

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私了""安全法"第七十五条规定" 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

"

   (三)实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

第十七条规定:

"国家实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

"利用强制保险解决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通过浮动保费,减少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是发达国家的通常做法。

实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同时建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用于支付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抢救费用,对于尽力挽救伤者生命,体现社会对生命权的尊重,减少社会矛盾,都有着积极的意义;同时,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由于与机动车行车安全实绩挂钩,实行费率上下浮动,利用经济杠杆控制交通事故的发案,不仅有利于规范保险市场,更重要的是有利于交通事故的预防,促进道路交通安全,有利于社会的稳定。

   (四)加强了对交警的执法监督。

在完善监督制度方面,《道路交通安全法》设专章共15条做了明确、严厉的规定:

一是重视社会监督作用,将对交通管理的执法监督纳入社会的整体监督体系中;二是加强内部的层级间监督和督察监督;三是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和各项制度,并相应设定了法律责任:

   (五)提高了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对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如不按规定停车、违反交通信号(闯红灯)、违反交通标志标线规定,尤其是超载、超速行驶等严重违反交通管理的行为,罚款5元,处罚明显偏低。

综合考虑处罚的惩戒效果、人们的承受能力、与其他法律罚款设定的协调以及全国各地的差异等因素,本法提高了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第八十九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五、结合大家的工作讲一讲几个重点违章行为

   一是酒后驾驶

   什么是酒后驾车?

饮酒对驾驶有何影响?

酒后驾车是指驾驶员饮用白酒、啤酒、果酒、汽酒等含有酒精的饮料后,在酒精作用期间驾驶机动车的行为。

饮酒对驾驶的影响:

(1)情绪冲动,神经麻痹,控制力减弱。

(2)思考判断力减弱。

(3)注意力下降。

(4)触觉、视觉下降。

(5)记忆力减退。

   通常驾驶员从视觉感知前方危险情况到踩下制动踏板的反应时间0.75秒,但饮酒后反应时增大2-3倍。

饮酒不能驾车这一点谁都知道。

但总有人以身试法,不撞城墙心不死。

"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暂扣三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五百元罚款;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二千元罚款。

一年内有前两款规定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被处罚两次以上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二是超载。

目前有不少客运户惟利是图,忽视交通法规规定,在经济利益驱动下,见客就拉,能挤则挤,形成超载,客车的整体安全性能遭到破坏,极易发生群死群伤恶性事故。

第九十二条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额定成员百分之二十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三十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有前两款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

  

   运输单位的车辆有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情形,经处罚不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三是超速行驶有的人觉得车技好,车子好,开飚车,有的为了赶时间,快了还快,开飞车,导致视觉障碍,措施不及,造成交通事故。

人们常说"十次车祸,九次快。

支队有个统计,超速行驶发生的交通事故占事故总起数的12.41%,占总死亡人数的17.8%,占总受伤人数的15.65%。

安全法规定:

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四是是疲劳驾驶

   现在许多驾驶员为了多拉快跑,经常加班加点,有的为了赶时间,星夜兼程。

导致疲劳驾驶。

什么是疲劳驾驶?

公安部、交通部有个规定:

驾驶员一次连续驾驶车辆超过3小时,24小时内实际驾驶时间累计超过8小时,就叫疲劳驾驶。

疲劳驾驶使驾驶员感觉、听觉、视觉机能下降,注意范围变狭窄和不稳定,捕捉外界信息能力下降。

不能正确判断道路上出现各种情况,甚至产生错误判断而发生事故。

有一个安全专家做过统计,疲劳状态,人的视觉对颜色的出错率比正常人多50%,而且所用时间相对较长。

   五是会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

    这个违章非常严重。

交通事故有相当一部分是不按规定使用灯光造成的,特别是一些农用车撞人、摩托车撞车、撞人的。

   六是病车上路 

   交通运输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事关国家和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因此,对车辆有更高的要求,车辆技术状况的好坏,将直接关系到交通安全。

现实中,不少车辆破烂不堪,性能低劣,灯光、制动、转向、发动机等主要装置远不符合安全要求。

甚至有不少报废车从事客运,很难确保行车安全。

现在部分单位和大城市淘汰的"二手车"参与营运的情况也不少见。

安全法规定:

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常言道: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

一个好的驾驶员要像战士爱护武器一样爱护汽车,认真做到勤检查、勤修理、勤保养的三勤工作,防患与未然。

   六、提几点要求

   一是正确认识经济效益与安全生产的关系。

在市场经济的今天,什么都要讲经济效益,没有经济效益什么都谈不上。

讲效益是对的。

但效益的取得一定要在安全的前提下。

离开了安全就谈不上效益。

古人说: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

这里就包含安全原则。

目前有不少客运户惟利是图,忽视交通法规规定,在经济利益驱动下,见客就拉,能挤则挤,形成超载,客车的整体安全性能遭到破坏,极易发生群死群伤恶性事故。

   二是正确认识违章与事故的关系。

每一起事故无不是违章的结果。

有的驾驶员可能会讲我也经常违章,怎么就没发生事故?

不是你是老天的儿子,老天罩着你,而是时候未到。

大家可能都知道生物学上有一个定律,叫条件反射。

物理学上讲,叫量变必然导致质变。

你经常违章,就会形成一个心理定式,不管什么情况,就会不自觉地违章。

一旦条件成熟就会发生事故。

   三是克服驾车中的四种不良心理。

一种就是盲目趋利心理。

不顾安全,不顾社会秩序,不顾社会公德,见钱眼开,要钱不要命。

一种侥幸心理。

我经常违章,没被逮到,没发生事故,报着一种侥幸心理违章。

一种争强好胜心理。

车好、技术好、职位高、社会地位高。

一种是从众心理。

勿容讳言,当前群众的交通法规意识还很不高,违章现象很普遍。

有的驾驶员觉得自己遵章,而别人不遵章,心理不快活,就像吃了好大的亏。

看见别人违章,就跟着违章。

没有意识到给人方便就是给自己方便,给人安全就是给自己安全。

   四是正确认识文明交通与人的文明素质的关系。

我们在座都知道真正的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是建立在诚实守信基石上的。

当前全社会都在倡导诚实守信。

不遵守交通法规就是不讲信用。

交通不讲信用不仅侵害自己的权益、别人的权利。

不要小看走路骑车这样的小事,他能反应出一个人的素质。

我们吃够了不首信用的苦!

现在大家都抱怨路难行,车难开,事故多,这都是交通不守信用造成的。

城市交通秩序混乱行人乱闯乱行因素占到60%,驾驶员违章行车15%;交通事故中行人不守交通信号、乱闯乱行因素占到10%,驾驶员违章行车占到83%。

一个经常撞红灯的人,你细心观察他在遵守单位纪律方面做得也不会多好,特别是他一个人没有监督的情况下表现的就更为特出。

走路骑车不仅反应了一个人的素质,同样也折射出一个地方的人的整体素质,体现出一个地方的文明程度。

不遵守交通法规,就是不遵守社会道德。

 

   道路交通是一项社会工程,牵涉到每一个人,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国家和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因此,需要每一个人都从我做起,管好自己的腿、自己的手、自己的车。

都来理解交警,支持交警工作,都来宣传交通法规,都来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我想,交通事故一定会被压到最底限度,国家和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的损失就会减少,我们的生活环境就会更安宁,今天耽误大家宝贵时间,罗嗦一些事情,一个心思,一个愿望,就是希望大家,遵守交通法规,平安行车。

最后,祝大家路路平安,事业兴隆,财源茂盛。

今天安全课就上到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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