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总投资及其他费用项目组成.docx

上传人:b****6 文档编号:5284419 上传时间:2022-12-14 格式:DOCX 页数:11 大小:23.07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建设项目总投资及其他费用项目组成.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1页
建设项目总投资及其他费用项目组成.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1页
建设项目总投资及其他费用项目组成.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1页
建设项目总投资及其他费用项目组成.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1页
建设项目总投资及其他费用项目组成.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1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建设项目总投资及其他费用项目组成.docx

《建设项目总投资及其他费用项目组成.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建设项目总投资及其他费用项目组成.docx(11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建设项目总投资及其他费用项目组成.docx

建设项目总投资及其他费用项目组成

 

建设项目总投资及其他费用项目组成规定

 

(征求意见稿)

 

二OO六年十二月

 

第一章总那么----------------------------------------3

第二章

第三章建设项目总投资组成---------------------------3

第四章

第五章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组成-------------------------5

第六章

第七章附那么----------------------------------------10

第八章

 

附件一建设项目总投资组成表-------------------------11

附件二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参考计算方式------------------12

 

建设项目总投资及其他费用项目组成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合理确信和有效操纵建设项目投资,标准建设项目投资估算和概算的编制与治理,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建设项目总投资及其他费用项目组成规定》(以下简称“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大体建设新建和改扩建项目,是编制与治理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和初步设计概算投资的指导性依据。

外商投资的建设项目总投资及其他费用项目组成可参考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列出了建设项目通常发生的费用项目。

在编制建设项目投资估算和初步设计概算时,建设项目不发生的费用项目不计取。

第四条本规定对建设项目的费用项目组成做了适当简化和费用归并,以方便投资估算和概算的编制与治理。

但建设项目的费用核算仍应按有关会计制度和财务治理规定执行。

第二章建设项目总投资组成

第五条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大体建设财务治理规定》、《中央大体建设投资项目预算编制暂行方法》、《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建设项目经济评判方式与参数》、《企业会计制度》、《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等规定,规定了建设项目总投资的组成。

第六条建设项目总投资组成的费用项目划分,考虑了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与初步设计概算的衔接,并可知足建设项目经济评判的费用划分需要。

第七条建设项目总投资组成表,见附件一。

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时期的“建设项目报批总投资”应与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时期的“建设项目概算总投资”口径一致。

第八条建设项目总投资由以下项目组成:

一、建设投资:

是指用于建设项目的全数工程费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及预备费用之和。

建设投资由工程费用(建筑工程费、设备购买费、安装工程费)、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和预备费用(大体预备费和价差预备费)组成。

二、建设期利息:

是指建设项目贷款在建设期内发生并应计入固定资产的贷款利息等财务费用。

三、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剂税:

是指国家为贯彻产业政策、引导投资方向、调整投资结构而征收的投资方向调整税金。

已暂停征收。

四、铺底流动资金:

是指生产经营性建设项目为保证投产后正常的生产营运所需、并在项目资本金中的自有流动资金。

非生产经营性建设项目不列铺底流动资金。

铺底流动资金一样占流动资金的30%,其余70%流动资金可申请短时间贷款。

第九条项目资本金是指在建设项目总投资中由投资者认缴的出资额。

对建设项目来讲是非债务性资金。

建设项目必需第一落实资本金才能进行建设。

项目资本金由建设投资乘以资本金规定比例与铺底流动资金之和组成。

第十条建设项目总投资的各项费用按资产属性别离形成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递延资产)。

项目可行性研究时期可按资产类别简化归并后进行经济评判。

第三章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组成

第十一条工程建设其他费用是指应在建设项目的建设投资中开支的固定资产其他费用、无形资产费用和其他资产费用(递延资产)。

第十二条固定资产其他费用

一、建设治理费

是指建设单位从项目筹建开始直至工程完工验收合格或交付利用为止发生的项目建设治理费用。

费用内容包括:

(一)建设单位治理费:

是指建设单位发生的治理性质的开支。

包括:

工作人员工资、工资性补助、施工现场津贴、职工福利费、住房基金、大体养老保险费、大体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办公费、差旅交通费、劳动爱惜费、工具用具利用费、固定资产利用费、必要的办公及生活用品购买费、必要的通信设备及交通工具购买费、零星固定资产购买费、招募生产工人费、技术图书资料费、业务招待费、设计审查费、工程招标费、合同契约公证费、法律顾问费、咨询费、完工清理费、完工验收费、印花税和其他治理性质开支。

(二)工程监理费:

是指建设单位委托工程监理单位实施工程监理的费用。

(三)工程质量监督费:

是指工程质量监督查验部门查验工程质量而收取的费用。

二、建设用地费

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治理法》等规定,建设项目征用土地或租用土地应支付的费用。

(一)土地征用及补偿费:

经营性建设项目通过出让方式购买的土地利用权(或建设项目通过划拨方式取得无穷期的土地利用权)而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偿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余物迁建补偿费、土地记录治理费等;行政事业单位的建设项目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土地利用权而支付的出让金;建设单位在建设进程中发生的土地复垦费用和土地损失补偿费用;建设期间临时占地补偿费。

(二)征用耕地按规定一次性缴纳的耕地占用税;征用城镇土地在建设期间按规定每一年缴纳的城镇土地利用税;征用城市郊区菜地按规定缴纳的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三)建设单位租用建设项目土地利用权在建设期支付的租地费用。

三、可行性研究费

是指在建设项目前期工作中,编制和评估项目建议书(或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所需的费用。

四、研究实验费

是指为本建设项目提供或验证设计数据、资料等进行必要的研究实验及依照设计规定在建设进程中必需进行实验、验证所需的费用。

五、勘探设计费

是指委托勘探设计单位进行工程水文地质勘探、工程设计所发生的各项费用。

包括:

工程勘探费、初步设计费(基础设计费)、施工图设计费(详细设计费)、设计模型制作费。

六、环境阻碍评判费

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爱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阻碍评判法》等规定,为全面、详细评判本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产生的污染或造成的重大阻碍所需的费用。

包括编制环境阻碍报告书(含大纲)、环境阻碍报告表和评估环境阻碍报告书(含大纲)、评估环境阻碍报告表等所需的费用。

七、劳动平安卫生评判费

是指依照劳动部《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平安卫生监察规定》和《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平安卫生预评判治理方法》的规定,为预测和分析建设项目存在的职业危险、危害因素的种类和危险危害程度,并提出先进、科学、合理可行的劳动平安卫生技术和治理计谋所需的费用。

包括编制建设项目劳动平安卫生预评判大纲和劳动平安卫生预评判报告书和为编制上述文件所进行的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等所需费用。

八、场地预备及临时设施费

是指建设场地预备费和建设单位临时设施费。

(一)场地预备费是指建设项目为达到工程动工条件所发生的场地平整和对建设场地余留的有碍于施工建设的设施进行拆除清理的费用。

(二)临时设施费是指为知足施工建设需要而供到场地界区的、未列入工程费用的临时水、电、路、讯、气等其他工程费用和建设单位的现场临时建(构)筑物的搭设、维修、拆除、摊销或建设期间租赁费用,和施工期间专用公路养护费、维修费。

九、引进技术和引进设备其他费

是指引进技术和设备发生的未计入设备费的费用,内容包括:

(一)引进项目图纸资料翻译复制费、备品备件测绘费;

(二)出国人员费用:

包括买方人员出国设计联络、出国考察、联合设计、监造、培训等所发生的旅费、生活费等;

(三)来华人员费用:

包括卖方来华工程技术人员的现场办公费用、来回现场交通费用、接待费用等;

(四)银行担保及许诺费:

指引进项目由国内外金融机构出面承担风险和责任担保所发生的费用,和支付贷款机构的许诺费用。

十、工程保险费

是指建设项目在建设期间依照需要对建筑工程、安装工程、机械设备和人身平安进行投保而发生的保险费用。

包括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引进设备财产保险和人身意外损害险等。

十一、联合试运转费

是指新建项目或新增加生产能力的工程,在交付生产前依照批准的设计文件所规定的工程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进行整个生产线或装置的负荷联合试运转或局部联动试车所发生的费用净支出(试运转支出大于收入的差额部份费用)。

试运转支出包括试运转所需原材料、燃料及动力消耗、低值易耗品、其他物料消耗、工具用具利用费、机械利用费、保险金、施工单位参加试运转人员工资、和专家指导费等;试运转收入包括试运转期间的产品销售收入和其他收入。

十二、特殊设备平安监督查验费

是指在施工现场组装的锅炉及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消防设备、燃气设备、电梯等特殊设备和设施,由平安监察部门依照有关平安监察条例和实施细那么和设计技术要求进行平安查验,应由建设项目支付的、向平安监察部门缴纳的费用。

十三、市政公用设施费

是指利用市政公用设施的建设项目,依照项目所在地省一级人民政府有关规定建设或缴纳的市政公用设施建设配套费用,和绿化工程补偿费用。

第十三条无形资产费用

一、专利及专有技术利用费

费用内容包括:

(一)国外设计及技术资料费、引进有效专利、专有技术利用费和技术保密费;

(二)国内有效专利、专有技术利用费用;

  (三)商标权、商誉和特许经营权费等。

第十四条其他资产费用(递延资产)

一、生产预备及开办费

是指建设项目为保证正常生产(或营业、利用)而发生的人员培训费、提早进厂费和投产利用必备的生产办公、生活家具用具及工器具等购买费用。

包括:

(一)人员培训费及提早进厂费:

自行组织培训或委托其他单位培训的人员工资、工资性补助、职工福利费、差旅交通费、劳动爱惜费、学习资料费等;

(二)为保证初期正常生产(或营业、利用)所必需的生产办公、生活家具用具购买费;

(三)为保证初期正常生产(或营业、利用)必需的第一套不够固定资产标准的生产工具、器具、用具购买费。

不包括备品备件费。

第四章附那么

第十五条一样建设项目很少发生或一些具有明显行业特点的工程建设其他费用项目,如移民安置费、水资源费、水土维持评判费、地震平安性评判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判费、河道占用补偿费、超限设备运输特殊方法费、航道保护费、植被恢复费、种质检测费、引种测试费等,各省(市、自治区)、各部门可在实施方法中补充或具体项目发生时依据有关政策规定列入。

第十六条本规定附件二给出了“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参考计算方式”。

第十七条建设项目总投资组成中的建筑安装工程费用、设备购买费用、预备费、建设期利息和铺底流动资金等参照各省(市、自治区)、各部门的有关规定计算。

第十八条 各省(市、自治区)、各部门可依照本规定并结合本省(市、自治区)和本部门建设项目的具体情形制定实施方法。

第十九条本规定由负责说明。

第二十条本规定自年月日起实施。

 

附件一:

 

建设项目总投资组成表

 

费用项目名称

资产类别归并

(项目经济评价)

建设项目总投资

建设投资

第一部分工程费用

建筑工程费

 

固定资产费用

 

设备购置费

安装工程费

第二部分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建设管理费

建设用地费

可行性研究费

研究试验费

勘察设计费

环境影响评价费

劳动安全卫生评价费

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

引进技术和引进设备其他费

工程保险费

联合试运转费

特殊设备安全监督检验费

市政公用设施费

专利及专有技术使用费

无形资产费用

生产准备及开办费

其他资产费用

(递延资产)

 

第三部分

预备费用

基本预备费

固定资产费用

价差预备费

建设期利息

固定资产费用

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暂停征收)

铺底流动资金

 

附件二: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参考计算方式

 

一、固定资产其他费用

(一)建设治理费

一、以建设投资中的工程费用为基数乘以建设治理费率计算

建设治理费=工程费用×建设治理费费率

二、由于工程监理是受建设单位委托的工程建设技术效劳,属建设治理范围。

如采纳监理,建设单位部份治理工作量转移至监理单位。

监理费应依照委托的监理工作范围和监理深度在监理合同中商定或按本地或所属行业部门有关规定计算。

3、如建设治理采纳工程总承包方式,其总包治理费由建设单位与总包单位依照总包工作范围在合同中商定、从建设治理费中支出。

4、改扩建项目的建设治理费率应比新建项目适当降低。

5、建设项目按批准的设计文件所规定的内容建成,工业项目经负荷试车考核(引进国外设备项目按合同规定试车考核期满)或试运行期能够正常生产合格产品,非工业项目符合设计要求,能够正常利历时,应及时组织验收,移交生产或利用。

凡已超过批准的试运行期,并已符合验收条件但未及时办理完工验收手续的建设项目,视同项目已交付生产,其费用不得从基建投资中支付,所实现的收入作为生产经营收入,再也不作为基建收入。

(二)建设用地费

一、依照征用建设用地面积、临时用地面积,按建设项目所在省(市、自治区)人民政府制定颁发的土地征用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和耕地占用税、城镇土地利用税标准计算。

二、建设用地上的建(构)筑物如需迁建,其迁建补偿费应按迁建补偿协议计列或按新建同类工程造价计算。

建设场地平整中的余物拆除清理费在“场地预备及临时设施费”中计算。

3、建设项目采纳“长租短付”方式租用土地利用权,在建设期间支付的租地费用计入建设用地费,在生产经营期间支付的土地利用费应进入营运本钱中核算。

(三)可行性研究费

1、依据前期研究委托合同计列,或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计投资[1999]1283号)规定计算。

2、编制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参照编制项目建议书收费标准并可适当调增。

(四)研究实验费

一、依照研究实验内容和要求进行编制。

二、研究实验费不包括以下项目:

(1)应由科技三项费用(即新产品试制费、中间实验费和重要科学研究补助费)开支的项目。

(2)应在建筑安装费用中列支的施工企业对建筑材料、构件和建筑物进行一样鉴定、检查所发生的费用及技术革新的研究实验费。

(3)应由勘探设计费或工程费用中开支的项目。

 

(五)勘探设计费

依据勘探设计委托合同计列,或参照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探设计收费治理规定〉的通知》(计价钱[2002]10号)规定计算。

(六)环境阻碍评判费

依据环境阻碍评判委托合同计列,或依照国家计委、国家环境爱惜总局《关于标准环境阻碍咨询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钱[2002]125号)规定计算。

(七)劳动平安卫生评判费

依据劳动平安卫生预评判委托合同计列,或依照建设项目所在省(市、自治区)劳动行政部门规定的标准计算。

(八)场地预备及临时设施费

1、场地预备及临时设施应尽可能与永久性工程统一考虑。

建设场地的大型土石方工程应进入工程费用中的总图运输费用中。

2、新建项目的场地预备和临时设施费应依如实际工程量估算,或按工程费用的比例计算。

改扩建项目一样只计拆除清理费。

场地预备和临时设施费=工程费用×费率+拆除清理费

3、发生拆除清理费时可按新建同类工程造价或主材费、设备费的比例计算。

凡可回收材料的拆除工程采纳以料抵工方式冲抵拆除清理费。

4、此项费用不包括已列入建筑安装工程费用中的施工单位临时设施费用。

(九)引进技术和引进设备其他费

1、引进项目图纸资料翻译复制费:

依照引进项目的具体情形计列或按引进货价的比例估列;引进项目发生备品备件测绘费时按具体情形估列。

2、出国人员费用:

依据合同或协议规定的出国人次、期限和相应的费用标准计算。

生活费依照财政部、外交部规定的现行标准计算,旅费按中国民航发布的票价计算。

3、来华人员费用:

依据引进合同或协议有关条款及来华技术人员调派打算进行计算。

来华人员接待费用可按每人次费用指标计算。

引进合同价款中已包括的费用内容不得重复计算。

4、银行担保及许诺费:

应按担保或许诺协议计取。

投资估算和概算编制时能够担保金额或许诺金额为基数乘以费率计算。

5、引进设备材料的国外运输费、国外运输保险费、关税、增值税、外贸手续费、银行财务费、国内运杂费、引进设备材料国内查验费等按引进货价或计算后进入相应的设备材料费中。

6、单独引进软件不计关税只计增值税。

(十)工程保险费

1、不投保的工程不计取此项费用。

2、不同的建设项目可依照工程特点选择投保险种,依照投保合同计列保险费用。

编制投资估算和概算时可按工程费用的比例估算。

3、不包括已列入施工企业治理费中的施工治理用财产、车辆保险费。

(十一)联合试运转费

1、不发生试运转或试运转收入大于(或等于)费用支出的工程,不列此项费用。

2、当联合试运转收入小于试运转支出时:

联合试运转费=联合试运转费用支出-联合试运转收入

3、联合试运转费不包括应由设备安装工程费用开支的调试及试车费用,和在试运转中暴露出来的因施工缘故或设备缺点等发生的处置费用。

4、试运行期依照以下规定确信:

引进国外设备项目按建设合同中规定的试运行期执行;国内一样性建设项目试运行期原那么上依照批准的设计文件所规定的期限执行。

个别行业的建设项目试运行期需要超过规定试运行期的,应报项目设计文件审批机关批准。

试运行期一经确信,各建设单位应严格按规定执行,不得擅自缩短或延长。

(十二)特殊设备平安监督查验费

依照建设项目所在省(市、自治区)平安监察部门的规定标准计算。

无具体规定的,在编制投资估算和概算时可按受检设备现场安装费的比例估算。

(十三)市政公用设施费

1、按工程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标准计列;

2、不发生或按规定免征项目不计取。

二、无形资产费用

(一)专利及专有技术利用费

1、按专利利用许可协议和专有技术利用合同的规定计列;

2、专有技术的界定应以省、部级鉴定批准为依据;

3、项目投资中只计需在建设期支付的专利及专有技术利用费。

协议或合同规定在生产期支付的利用费应在生产本钱中核算。

4、一次性支付的商标权、商誉及特许经营权费按协议或合同规定计列。

协议或合同规定在生产期支付的商标权或特许经营权费应在生产本钱中核算。

五、为项目配套的专用设施投资,包括专用铁线路、专用公路、专用通信设施、变送电站、地下管道、专用码头等,如由项目建设单位负责投资但产权不归属本单位的,应作无形资产处置。

三、其他资产费用(递延资产)

(一)生产预备及开办费

1、新建项目按设计定员为基数计算,改扩建项目按新增设计定员为基数计算:

生产预备费=设计定员×生产预备费指标(元/人)

,成资2、可采纳综合的生产预备费指标进行计算,也能够按费用内容的分类指标计算。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高等教育 > 院校资料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