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确保实现.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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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确保实现

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确保实现“双降”目标的意见》宣传提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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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年09月22日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八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及省委十届十次、十一次全会精神,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使人口增长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省委、省政府制定下发了《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确保实现“双降”目标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提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必须把继续降低人口出生率和自然增长率作为主要目标,全面加强人口计生工作。

《意见》是省委、省政府围绕“加速发展、加快转型、推动跨越”的主基调,从实现到2020年与全国同步建成全面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战略全局出发作出的重大决策,是贯彻落实中央对贵州工作的新要求的重大举措。

它是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集思广益、反复论证、数易其稿,并先后经省长办公会、省委常委会审定出台的一个重要文献,凝结了全省各级党政、各相关部门、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智慧与心血。

《意见》在充分肯定全省人口计生工作取得巨大成绩的同时,从人口总量大、经济总量小、人均水平低、发展速度慢、贫困人口多的基本省情和突出矛盾出发,深刻分析了贵州人口计生工作面临的形势,精辟阐释了全面加强人口计生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明确提出了“十二五”时期我省人口计生工作的总体要求、主要奋斗目标、政策体系和保障措施,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人口问题的认识达到了一个新高度,具有很强的指导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一、《意见》出台的背景

中央和省委对人口计生工作提出的新要求与贵州人口省情的特殊性是《意见》出台的两大主要背景。

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强调要全面做好人口工作,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逐步完善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胡锦涛总书记今年4月26日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八次集体学习时作重要讲话,强调要充分认识我国人口问题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不断增强做好人口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加强战略研究,加强政策统筹,加强工作协调,加强任务落实,不断开创人口工作新局面,为“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创造更加有利的人口环境。

省委十届十次全会明确指出,要坚决稳定和降低生育水平。

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和现行生育政策不动摇,严格实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采取有效措施统筹解决人口问题。

省委十届十一次全会强调要加强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提高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少生快富”工程奖励金和特别扶助金的标准,提高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质量和水平,加强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

今年2月26日第94次省委常委会议再次对人口计生工作提出新要求,强调“十二五”期间,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立足贵州实际,严格贯彻执行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按照工作目标从高、计划生育指标从低和落实工作从紧从严、监督管理从重从快的要求,着力加大人口计生工作力度,紧紧围绕实现“双降”目标,多措并举,将完善体制机制、加强政策调控、规范强化管理等多项措施综合起来,大力推进,确保人口计生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实行计划生育30多年来,全省少生1700多万人,实现了人口再生产类型从高出生、低死亡、高增长到低出生、低死亡、低增长的历史性转变。

特别是新世纪以来,全省人口计生工作“十五”实现了跨越式发展,“十一五”继续保持创新发展的良好态势,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但是,我省人口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全省人口出生率和自然增长率仍然较高,人口数量、素质不适应经济社会加速发展、加快转型、推动跨越的新要求,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未富先老”问题进一步凸显。

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矛盾依然十分突出。

人口问题事关全省“十二五”规划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

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十二五”期间要上“三个大台阶”,实现生产总值翻番和人均生产总值接近3000美元的目标,到2020年与全国同步建成全面小康社会,基本消除绝对贫困现象,既要加快经济发展、加大扶贫开发力度,同时必须全面加强人口计生工作,严格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均占有水平。

因此,按照中央和省委对人口计生工作作出的新指示,提出的新要求,紧密结合贵州省情实际,就做好全省“十二五”及今后一个时期的人口计生工作出台新的意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推动全省人口计生工作跨大步,上台阶,是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全局和人口计生事业自身持续健康发展的客观要求。

二、《意见》起草的指导思想、主要依据和基本原则

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八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省委十届十次、十一次全会精神,特别是栗战书书记和赵克志省长关于做好我省新时期人口计生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要求和经济社会加速发展、加快转型、推动跨越的主基调,以及实现全省人口出生率、自然增长率“双降”的新目标、新任务,一切从贵州实际出发,解决好继承与发展的关系、历史与现实的关系、稳定和改革的关系、勇于突破和创新,为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创造相适应的人口环境。

主要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2006年)、《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意见》(2007年)、《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对党政领导干部实行人口与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的规定》(2007年)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基本原则:

立足省情,围绕“双降”,全面加强,重点突破,改革创新,使《意见》既遵循中央精神,又符合贵州实际,在此基础上,改革创新,力求对长期以来制约贵州人口计生工作持续深入发展的若干重大问题实现新的突破。

三、《意见》的基本框架

《意见》共六个部分、23条,其结构体现了明晰的条块、逻辑关系:

第一部分指出要充分认识做好新形势下人口计生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首次提出了人口问题是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首要问题,是最大的发展问题,也是重大的民生问题,指出人口问题事关全省“十二五”规划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

同时,深入阐述了全省人口计生工作面临的形势,深刻分析了当前人口计生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

第二部分明确提出了“十二五”时期我省人口计生工作的总体要求和主要奋斗目标。

明确指出要把继续降低生育水平、严格控制人口数量作为全省人口计生工作的首要任务,从依法管理、利益导向、强化监督、综合施治等方面,全面加大人口计生工作力度,坚持工作目标从高、控制指标从低、依法管理从严、利益导向从优,确保实现人口出生率和自然增长率“双降”目标,同时落实好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其他各项任务,为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创造相适应的人口环境。

第三部分指出要坚持依法管理,严格控制人口增长。

着重从加大依法治理生育秩序的力度,坚决控制政策外生育,大幅度减少早婚早育;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加大人口计生宣传教育力度,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充分发挥计划生育协会做群众工作的优势和在基层人口计生工作中的生力军作用;全面推进计划生育全程管理服务,全面加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建立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体系,建立完善流动人口管理责任机制,形成省内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一盘棋”工作格局,促进建立省际协作机制等四个方面进一步强化了相关措施。

第四部分指出要加大利益导向,引导群众少生快富。

《意见》围绕“少生育、多保障”的基本原则,明确了加快建立完善计划生育家庭奖励、保障、救助、优惠“四项制度”的各项政策措施,一方面对全省各项计生利导政策进行提标、扩面、扩容,另一方面大力推动公共民生普惠政策与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的衔接兼容,优先优厚解决计划生育家庭的民生问题,让计划生育家庭优先分享改革发展成果,使他们在社会上有地位、经济上有实惠、生活上有保障。

第五部分指出要强化责任监督,严格执行“一票否决”。

《意见》以强化落实党政领导责任制,实行分类指导、分类管理、分线考核,强化定期督查通报,追踪执行“一票否决”等措施为抓手,切实加强过程管理和督促指导,确保实现人口出生率和自然增长率“双降”目标。

第六部分指出要加强综合施治,形成齐抓共管格局。

《意见》进一步明确了相关部门综合治理职责,明确要求各级各相关部门在制定重大经济社会政策措施前,要开展对人口发展影响的综合评估,并征求人口计生部门的意见,确保制定的各项政策有利于人口计生工作。

《意见》还就加强人口计生机构队伍建设,切实解决基层人口计生工作人员的待遇,加大人口计生投入保障力度等三个方面对全面加强人口计生工作进一步作出了制度保障。

四、《意见》的主要特点

《意见》体现了历史性与现实性、普遍性与特殊性、继承性与创新性、全面性与针对性、原则性与可操作性的统一,目标有新要求、管理有新举措、难点有新突破、惠民有新亮点。

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清“底子”。

认清基本省情。

《意见》开篇指出:

贵州人口总量已严重超过资源环境承载力,人口问题在贵州具有特殊重要性。

数据:

1949年建国时我省户籍人口为1416万人,1968年、1986年、2008年先后突破2000万人、3000万人和4000万人,2010年达到4188.9万人,是建国时的3倍,而全国2010年总人口(1370536875人)只是1949年的2.5倍。

《意见》第1条指出:

人口总量大、经济总量小、人均水平低、发展速度慢、贫困人口多,是贵州的基本省情和面临的突出矛盾。

数据:

2010年,全省人均生产总值为13221元,比全国低15807元;农民人均纯收入为3472元,为全国平均水平的58.66%;人均财政收入、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等均排在全国较后位次,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程度处于全国最末位次;全省人均耕地面积0.76亩,仅相当于全国平均水平的56%,低于联合国粮农组织规定的人均0.8亩的警戒线;人均粮食产量为320.12公斤,比全国平均水平少83.84公斤。

认清人口形势。

从数量看,据省人口计生目标考核结果,2010年,全省人口出生率、自然增长率分别为12.81‰、6.3‰(据“六普”数据,2010年,全省人口出生率、自然增长率分别为13.96‰、7.41‰)。

2010年,我省人口密度为197人/平方公里,比全国平均水平多55.45人。

从素质看,全省出生缺陷发生率为140.3/万,每年仍有2万多缺陷婴儿出生,其中1/4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全省常住人口中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仅占42.36%,其中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仅占5.29%;全省高中阶段毛入学率为55%,文盲率为8.74%。

从结构看,全省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11.84;60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比例为8.57%,“未富先老”趋势明显(按照国际划分人口类型的标准,一个国家或地区65岁及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达到7%,即已进入老龄社会)。

全省常住人口中15~64岁人口达2300.47万人,占66.21%。

从分布看,我省66.19%的人口生活在乡村,城镇化率仅为33.81%;全省流动人口约770万人。

(二)定“调子”

把继续降低生育水平、严格控制人口数量作为全省人口计生工作的主要任务,确保实现人口出生率和自然增长率“双降”目标,强调“双降”工作目标要从严下达执行。

同时,要落实好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其他各项任务,出生人口素质进一步提高;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取得明显成效;切实应对人口老龄化;引导农村人口向城镇有序转移与合理分布。

(三)指“路子”

从依法管理、利益导向、强化监督、综合施治等方面,全面加大人口计生工作力度,坚持工作目标从高、控制指标从低、依法管理从严、利益导向从优,确保实现人口出生率和自然增长率“双降”目标,同时落实好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其他各项任务。

(四)搭“台子”

强化党政领导责任制。

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负总责,对人口计生重点难点问题要亲自调查研究,对事关人口发展全局的重要工作要亲自安排部署,对人口计生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要亲自督促落实。

各级党委、政府要定期研究人口计生工作,着重解决人口计生部门领导班子建设、队伍建设、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经费投入等实际问题。

强化部门综合治理责任制。

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制定落实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纳入相关部门综合治理的主要职责范围。

要与相关部门层层签订人口计生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严格考核,兑现奖惩。

(五)投“票子”

建立完善计划生育家庭奖励、保障、救助、优惠“四项制度”共17项具体政策,优先优厚解决计划生育家庭优生优育、生产致富、子女成才、抵御风险和养老保障等方面的民生问题,让计划生育家庭优先分享改革发展成果,使他们在社会上有地位、经济上有实惠、生活上有保障。

按照《意见》规定,整个“十二五”期间,全省各级将投入利益导向资金76亿元,农村计生两户人均受惠将由“十一五”的62元大幅上升到“十二五”的432.2元,增长5.97倍。

(六)配“班子”

各级党委在调整人口计生部门领导班子时,要事先征求上一级人口计生部门的意见。

尽快建立、完善省、市、县三级人口计生执法督察机构队伍。

乡镇(街道)要按照常住人口和流动人口规模一定比例配备人口计生工作人员。

切实解决乡镇(街道)计划生育办公室混编、混岗问题。

对缺编、工作必需的计划生育专业技术人员,可采取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予以解决。

乡级计划生育协会应配备专职副会长和专职工作人员。

(七)给“位子”

一是对党委、政府进行表彰奖励,《意见》第15条明确:

对完成年度人口计生责任目标的各级党委、政府要予以表彰奖励。

二是解决基层人口计生工作人员的待遇。

如《意见》指出,要加大对人口计生干部选拔任用和轮岗交流的力度;各级党代表或者人大代表或者政协委员中,一般要有人口计生系统的代表;解决计划生育专业技术职务聘任问题;村级计划生育专职人员的报酬不得低于村支“两委”主要负责人的报酬,并为其提供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等。

(八)扬“鞭子”

强调重申要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制,并明确提出要建立重点管理县,市(州、地)、县(市、区、特区)人口计生主要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动态综合排名、定期督查和追踪审查三项新制度,并完善分线考核机制。

五、关于对《意见》的宣传要求

各级各地人口计生部门要把《意见》的宣传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宣教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宣传方案,多渠道、多层次地宣传贯彻好《意见》精神。

在全省掀起学习宣传贯彻《意见》的高潮,进一步营造有利于人口计生工作的浓厚社会氛围。

——理论宣传方面:

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积极建议,将《意见》学习纳入党委中心学习组的学习内容;要按照《意见》提出的目标要求,结合本地区人口形势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作好《意见》的宣讲和解读;要把《意见》的学习宣讲纳入党校、团校主体班的学习内容。

——新闻宣传方面:

要做好本地区学习宣传贯彻《意见》精神的新闻报道,对各地为落实《意见》要求明确的新目标、制定的新举措要及时地、大力地进行宣传报道。

——环境宣传方面:

要在近期更新一批以《意见》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标语、广告牌、宣传画,在公路沿线、乡镇、村寨、社区,形成人口计生宣传的风景线。

要将《意见》作为近半年乡(镇、街道)、村(居)、社区人口计生宣传栏宣传的主要内容。

——社会宣传方面:

将《意见》内容解读制作成宣传品,进村入户发放到群众手中,对与群众切身利益紧密相关的部分要做到家喻户晓。

利用乡、村(社区)文艺宣传队、民族民歌唱计生等多种形式和载体,积极做好《意见》的宣传。

附:

《意见》宣传标语口号参考

附件:

《意见》宣传标语口号参考

 

△☆人口问题是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首要问题

△☆全面加强人口计生工作为实现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历史性跨越创造有利的人口环境

△☆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使人口增长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

△☆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人口工作格局。

坚持发展经济、社会管理、扶贫开发、生态建设、人口控制一起抓。

△☆坚持以人的全面发展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

△☆坚持以人的全面发展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家庭幸福、民族繁荣和社会进步

△☆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为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创造相适应的人口环境

△☆加强人口计生工作,严格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均占有水平

△☆全面加强人口计生工作,进一步降低人口出生率和自然增长率

☆○全面推行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实现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

☆○加快计划生育新技术应用推广,全面推进计划生育/生殖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大力实施出生缺陷干预工程,努力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降低生育水平,提高人口素质

☆○加快实现流动人口与户籍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管理同等化

☆○做大经济总量,做小人口分母,提高人均水平

△☆○加快建立完善计划生育家庭奖励、保障、救助、优惠“四项制度”,让计划生育家庭优先分享改革发展成果

△☆○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可持续发展

△☆○开展“关爱女孩”行动促进社会性别平等

☆立足贵州省情,以“双降”为目标,坚持依法管理、利益导向、强化监督、综合施治,全面加强人口计生工作

☆强化人口计生工作责任制 严格兑现“一票否决”

☆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争做育龄群众贴心人

☆做好公共民生普惠政策与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的衔接兼容

☆齐抓共管,综合施治,形成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工作格局

○鼓励少生优生  构建和谐计生

○优先优厚解决计划生育家庭的民生问题

○普惠加特惠,计生家庭得实惠

○出生缺陷干预好,助您生个好宝宝

○远离早恋,拒绝早婚,用灿烂青春缔造幸福人生

○树立晚婚晚育、少生优生、男女平等的婚育观念,建设和谐、文明、富裕的幸福家庭

○奖励扶助进农家,户户盛开幸福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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