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城市365和谐农村创建活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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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城市365和谐农村创建活动
中共增城市委、增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和谐农村365”创建活动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省第十次党代会和省委常委、广州市委书记、广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朱小丹同志到增城调研时的重要讲话以及我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着眼于建立长效机制,增强农村基层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
现就开展“和谐农村365”创建活动,进一步加强我市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按照固本强基工程的要求,把开展“和谐农村365”创建活动作为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构建和谐增城、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抓手,创建“五个好”(领导班子好、党员干部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小康建设业绩好、农民群众反映好,下同)村党支部、“五个好”镇街党(工)委和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先进市,为创建广州东部现代化生态新城区,建设富裕、安康、文明、和谐新增城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总体目标
“和谐农村365”就是一年365天都要常抓不懈,从长效上、机制上、根本上建设和谐新农村。
具体内涵:
“3”即“三个全面提高”(全面提高农村人口的综合素质,全面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全面提高农村的综合竞争力和发展后劲);“6”即“六大机制”(市、镇街、村“三级联创”目标责任机制,村“两委”工作机制,农村财务管理机制,农村民主监督机制,村“两委”干部考核评议机制,村“两委”干部激励促进机制);“5”即“五项工程”(农民就业与创业工程,农村教育工程,农村安居整治工程,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程,农村保健与保障工程)。
通过开展“和谐农村365”创建活动,使我市农村基层党建工作机制和活动载体有新突破,基层党组织的服务保障功能有新提升,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努力实现“创业富村,科教兴村,依法治村,文明建村”的和谐农村新局面。
三、工作任务
当前我市统筹城乡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增城的任务十分繁重。
全市农村基层党组织必须找准发挥作用的切入点和着力点,通过开展“和谐农村365”创建活动,进一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落实责任,形成合力,将党的建设渗透、融合到全市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实现富民优先、民生为重的全过程,从而不断提高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和凝聚力。
以民为本,努力实现“三个全面提高”
(一)全面提高农村人口的综合素质。
1、切实加强农村基础教育。
到2010年,全市农村小学入学率达到100%,初中毕业率达到98%以上,普通高中入学率达到60%以上,力争80%的高中毕业生考上大学。
(牵头单位:
市教育局;协办单位:
市财政局、市发改局、各镇街)
2、扎实抓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
“十一五”期间,投入5000万元,专项用于农民的职业技能培训和推荐就业,力争每年培训农村劳动力6000人以上,每年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1.5万人以上,实现转移就业率达80%以上。
(牵头单位:
市劳动社保局;协办单位:
市劳动力转移就业服务中心、市农业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委基层办、市科协、各镇街)
3、积极促进农村社会文明进步。
开展具有荔乡特色的群众文化活动,广泛开展全民阅读求知活动,策划办好各类节庆活动,塑造诚实守信、遵纪守法、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文明新风。
(牵头单位: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协办单位:
市委宣传部、市体育局、市广播电视台、增城日报社、各镇街)
(二)全面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4、建立健全农民持续增收的长效机制。
落实各项支农补贴、补助政策,努力提高农民经营性收入、工资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
到2010年,全市农民年人均纯收入达到7000元以上,年均增长6%,城乡居民收入差距逐步缩小。
(牵头单位:
市农业局;协办单位:
市劳动社保局、市财政局、市委基层办、各镇街)
5、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2008年,启动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探索研究和制定城市规划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的实施方案,妥善解决被征地农民的合理补偿、养老保险和包括转移就业在内的再发展问题。
(牵头单位:
市劳动社保局;协办单位:
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农业局、市国土房管局、各镇街)
6、健全公共财政机制。
在促进经济增长、增强财政收入的前提下,逐步提高用于社会事业的财政支出比重,形成比较完善的公共财政制度,促进公共财政向农村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和社会保障事业倾斜。
(牵头单位:
市财政局;协办单位:
各镇街)
(三)全面提高农村的综合竞争力和发展后劲。
7、着力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进一步完善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到2010年,完成100亩以上连片共16.5万亩农田和100亩以上连片共2.47万亩鱼塘的标准化改造任务,使全市农田、鱼塘标准化改造面积达70%以上。
大力推广农业优良品种和先进适用技术,依靠农业科研开发,不断提高农产品单位面积产出附加值。
(牵头单位:
市农业局;协办单位:
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水利局、市海洋与渔业管理服务中心、各镇街)
8、大力发展都市型现代农业。
围绕都市人的需求,大力发展以“好吃、好看、好玩、好销、好价”为特征的效益型都市“五好”农业。
加快广州东部都市型现代农业基地建设,高标准规划扩建5—8个现代农业生产基地,力争市级农业龙头企业发展到10家,65%以上的农田实现规模化、集约化、产业化经营,实现农业标准化生产。
(牵头单位:
市农业局;协办单位:
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经贸局、市水利局、市海洋与渔业管理服务中心、市旅游局、各镇街)
9、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
建设日用消费品配送中心、9个镇级农家店、282个村级农家店,逐步改善农村流通环境;建成1个农资配送中心、17个镇级农资农家店、170个村级农资农家店。
建立和完善农业生产资料经营网络,不断拓宽城乡一体化的农产品流通渠道。
(牵头单位:
市经贸局;协办单位:
市农业局、增城工商局、市财政局、市供销合作总社、市国土房管局、市消防大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镇街)
10、建立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有效机制。
鼓励扶持村级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完善帮扶工作机制,促进实现扶贫工作由“输血型”到“造血型”的转变。
到2010年,全市贫困村的数量按每年5%的比例逐年减少。
对贫困村的财政补贴标准,由每年每村补足6万元逐步提高到补足8万元以上。
(牵头单位:
市委基层办;协办单位:
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市民政局、各镇街)
标本兼治,建立健全“六大机制”
(一)以强化层级责任为重点,建立市、镇街、村“三级联创”目标责任机制。
11、市委、市政府肩负着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主要责任。
明确和分解各镇街党(工)委、政府及涉农部门抓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职责和任务,指导和协调各有关职能部门整合资源,形成抓党建、促发展的整体合力。
市挂点联系镇街的领导实行“一岗双责”,既要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抓好分管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又要按照“三级联创”的目标要求,经常深入基层,指导挂点镇街的领导班子建设、党员队伍建设和推进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工作。
(牵头单位:
市委组织部;协办单位:
市纪委、市委宣传部、市委办、市府办)
12、镇街党(工)委在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中负直接责任。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总体要求,细化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制定阶段性实施方案。
镇街党(工)委书记要集中精力,抓好镇街党组织建设和村级组织建设。
建立专题研究农村基层党建工作会议制度,定期分析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情况和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化解矛盾,解决问题。
实行镇街领导班子考核奖惩激励机制。
(牵头单位:
市委组织部;协办单位:
市委宣传部、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
13、村级党组织在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中负有具体责任。
要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委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新农村建设的任务,把“五个好”的目标要求进一步具体化。
坚持从实际出发,尊重广大农民群众的意愿,发挥农民群众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主体作用,动员和组织农民群众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增加经济收入,建设美好家园。
(牵头单位:
各镇街;协办单位:
市委基层办、市民政局、市农业局)
14、排查整顿后进村。
坚持采取“分类管理,滚动排查”的做法,每年按不少于10%的比例排查一批问题相对突出的村(村总数10%比例不足1的镇街最少上报1条村),把问题村按一类、二类、三类划分的办法进行分类整顿转化。
(牵头单位:
各镇街;协办单位:
市委基层办、市委维稳办、市综治办、市民政局、市农业局、市监察局)
15、开展示范村创建活动。
推广“两西”(西南村、西境村)经验,建设一批示范性强的基层组织建设示范村。
全面完成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创建一批集党员活动、村民议事、便民服务、教育培训、文化娱乐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阵地。
(牵头单位:
市委基层办;协办单位:
市农业局、市民政局、市广播电视台、增城日报社、各镇街)
(二)以村“两委”班子建设为核心,建立和完善村“两委”工作机制。
16、选好配强村“两委”干部。
创建“双强型”(即政治素质强,发展能力强)的领导班子,注重把德才兼备、实绩突出、群众信任的优秀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
(牵头单位:
各镇街;协办单位:
市委基层办、市民政局)
17、落实农村“两委”工作规程。
协调村“两委”关系,规范村“两委”运作,规范村干部行为,加强村“两委”干部的培训。
市每年对全市农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进行一次轮训,各镇街每年要对村“两委”干部进行轮训,提高村“两委”干部的素质。
(牵头单位:
各镇街;协办单位:
市委基层办、市民政局、市农业局、市农村集体经济监管办、市委党校)
18、实行“两推入党”方式发展党员。
注重培养发展农村党员,要在年轻、有文化、综合素质好的村民中物色培养对象,尤其要注重吸收符合条件的村委会干部入党。
农村发展新党员必须经过“两推”(全体党员推荐、村民代表推荐)程序。
建立发展党员预警机制,把农村发展党员工作的责任与责任人的考核、评先、评优工作挂钩,对各党支部发展党员情况实行动态监测,对未按程序和要求发展党员的,视情节轻重,采取口头告知、书面警告、黄牌警告等三种方式进行预警。
(牵头单位:
各镇街;协办单位:
市委基层办、市民政局)
19、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后备干部培养计划。
结合我市农村发展的实际,采取内举、下派、外聘、回请等形式,实现“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保证村级干部队伍的延续性和稳定性。
(牵头单位:
市委基层办;协办单位:
市民政局、各镇街)
20、加强农村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
制订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实施办法,着力解决少数农村基层干部办事不公、法制观念不强和损害农民利益等问题。
(牵头单位:
市纪委;协办单位:
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各镇街)
21、创新村级党组织的设置形式。
根据农村党员、流动党员和新型合作组织的发展需要,科学合理地设置农村党组织,积极探索和实践“村村联建”、“村企联建”党组织的设置方式,以及将党组织建立在农业产业链、专业协会和各种联合体上。
(牵头单位:
市委组织部;协办单位:
各镇街)
22、充分发挥村级群众组织的作用。
加强青年、妇女、民兵、治保和调解等群众组织的建设,引导和鼓励在农村建立各类行业协会,支持他们按照各自的章程开展工作,充分发挥作用,努力形成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整体合力。
(牵头单位:
各镇街;协办单位:
团市委、市妇联、市武装部、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农业局)
(三)以民主理财为关键,建立和完善农村财务管理机制。
23、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管理。
各镇街、村要认真贯彻落实《广东省村务管理办法(试行)》和我市《关于加强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全面规范村社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
(牵头单位:
市农村集体经济监管办;协办单位:
市农业局、市民政局、市委基层办、各镇街)
24、强化镇街农村会计结算中心的职能。
农村会计结算中心要实行“谁审核谁负责”的岗位责任制,对村、社财务收支原始凭证进行严格审核,加强对村、社财务开支的监督。
(牵头单位:
各镇街;协办单位:
市农业局、市农村集体经济监管办、市监察局)
25、健全农村财务审计制度。
认真落实《广东省农村集体经济审计条例》,编制年度审计工作计划,每年定期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所属单位的财务收支和经营管理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状况进行审计,并将审计情况及时向村民通报。
(牵头单位:
市农村集体经济监管办;协办单位:
市农业局、市审计局、各镇街)
26、完善责任追究制度。
根据农村财务审计情况,市农村集体经济监督管理部门和各镇街及市直有关部门应当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处理、处罚的审计决定。
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者追究责任。
(牵头单位:
市农村集体经济监管办;协办单位:
市监察局、市委基层办、市民政局、市审计局、各镇街)
(四)以“党务、村务、财务”公开为基础,建立和完善农村民主监督机制。
27、实行党务、村务、财务“三公开”。
按照《广东省村务公开条例》、《广东省农村集体财务公开制度》和我市《关于在我市农村党支部实行党务公开的通知》的规定和要求,凡属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以及村里的重大事项要向村民公开。
(牵头单位:
各镇街;协办单位:
市委基层办、市民政局、市农村集体经济监管办)
28、落实民主决策制度。
落实党支部向村委会通报工作制度、村委会向党支部汇报工作制度和村“两委”联席会议制度,确保村中的重大问题、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按照决策程序执行。
(牵头单位:
各镇街;协办单位:
市民政局、市委基层办)
29、加强对“党务、村务、财务”公开的监督。
重点检查公开的内容是否全面、程序是否规范、制度是否健全、执行是否到位,确保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牵头单位:
市监察局;协办单位:
市委基层办、市民政局、市农业局、市农村集体经济监管办、各镇街)
(五)以评议考核为手段,建立村“两委”干部考核评议机制。
30、民主评议村“两委”干部。
每年组织村全体党员和村民代表对村“两委”班子成员进行民主测评。
被评为优秀的干部,由镇街通报表扬,并作为评优评先、推荐表彰和宣传报道的对象,给予一定的奖励;对工作落后、作风差、群众满意度低的村“两委”成员,视情况采取通报批评、诫勉谈话、扣发年度奖金、养老补贴、组织调整、责令辞职或依法罢免等措施作出相应的处理;对违法违纪的干部依法依规予以查处。
(牵头单位:
各镇街;协办单位:
市委基层办、市民政局、市监察局)
(六)以养老补贴为保障,建立村“两委”干部激励机制。
31、逐步提高农村干部的工资福利待遇。
按照《增城市农村干部离任养老补贴奖励办法》,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正常离任或落选的村“两委”干部,经镇街党(工)委审查批准后,根据其任职年限,可一次性发放一定数额的离任补贴或每月发放一定数额的养老补贴,充分调动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激发农村基层组织的内在动力。
(牵头单位:
市民政局;协办单位:
市财政局、市劳动社保局、市委基层办、各镇街)
突出重点,扎实抓好“五项工程”
(一)抓好农民就业与创业工程。
32、完善农民转移就业培训网络。
健全市、镇街、村农民职业培训基地和网络,重点完善全市319个村(居)劳动保障工作站,提高培训基地的硬件水平。
建立完善的农村劳动力资源信息库和用人单位劳动需求信息网,及时向农民提供就业渠道和信息,为农民转移就业搭桥铺路。
(牵头单位:
市劳动力转移就业服务中心;协办单位:
市劳动社保局、市农业局、市委基层办、各镇街)
33、组织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创业。
有计划、有组织引导农民参加“订单式”、“定向式”的免费职业技能和创业技能培训,增强就业能力和竞争力。
鼓励农村专业户立足农村发展种养业,实行规模经营,促进农业产业化。
支持农民不断提升自身技能,积极向第二、第三产业转移就业,逐步实现就业到创业的发展。
(牵头单位:
市劳动力转移就业服务中心;协办单位:
市劳动社保局、市农业局、市经贸局、增城工商局、各镇街)
(二)抓好农村教育工程。
34、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
合理调整优化城乡学校布局,努力创建名师名校,促进高中集中在增城市区和新塘城区办学、初中集中在中心城镇办学、小学集中在城镇和中心村办学,整体提升中小学义务教育水平。
加强教育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
(牵头单位:
市教育局;协办单位:
市财政局、市发改局、市国土房管局、市建设局、市规划局、各镇街)
35、抓好农民技能培训教育。
抓好实用性、针对性较强的科学技能培训,培养农村实用技术人才;大力办好职业技术教育,积极促进职业教育与就业服务的紧密衔接。
(牵头单位:
市劳动社保局;协办单位:
市劳动力转移就业服务中心、市农业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委基层办、市科协、各镇街)
36、切实保障农民子女享受教育的权益。
完善分类扶贫助学制度,确保贫困家庭子女享有平等接受教育的机会。
全面实施农村免费义务教育,用知识改变农民命运,从根本上减少未来农民。
(牵头单位:
市教育局;协办单位:
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团市委、市妇联、各镇街)
(三)抓好农村安居整治工程。
37、抓好农村规划建设。
制定统一、便民、规范的新农村建设审批操作程序,引导农民集中建设新房,规划建设各具特色的农民新村,遏制新的违章建筑,因地制宜进行旧村改造和整治。
2007年完成50条行政村、82条自然村的村庄规划编制,完成16条村的旧村整治和21条村的新村规划。
到2009年底,全面完成行政村一级新农村规划编制工作。
(牵头单位:
市规划局;协办单位:
市农业局、市新农村规划建设办、市国土房管局、市财政局、市建设局、各镇街)
38、扎实抓好农村安居整治工程。
深入开展“两规”、“三清”、“四有”、“五通”工程建设,从根本上改变村容村貌。
做好农村禽畜的“圈养”工作,建立健全农村卫生保洁制度,引导农村集中堆放和清运垃圾,改善农村公共卫生环境。
(牵头单位:
市农业局;协办单位:
市委宣传部、市规划局、市新农村规划建设办、市林业局、市国土房管局、市建设局、市财政局、市水利局、市环保局、各镇街)
39、加大农村地区道路交通的建设力度。
加大对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的投入,到2010年实现全市农村公路的养护率达到80%以上。
加大对农村公路桥梁改造的投入,到2010年实现全市自然村危桥改造达到100%。
进一步开通并完善面向全市农村的客运班车服务,实现农村客运班车与城区公交的接驳,进一步解决人民群众“出行难”问题。
(牵头单位:
市交通局;协办单位:
市规划局、市公路局、市国土房管局、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各镇街)
40、抓好“文明示范村”和“生态旅游村”建设。
按照“八通十有”的标准和“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有序推进文明示范村建设。
引导农民转变观念,大力推进生态旅游村建设。
(牵头单位:
市委宣传部;协办单位:
市农业局、市规划局、市新农村规划建设办、市财政局、市林业局、各镇街)
41、推进农村信息化工程。
在农村地区逐步建立信息服务体系,镇街设立服务站,村社设立信息员,实现科技信息村村通。
建设“都市五好农业综合信息服务平台”,让我市农产品进入珠三角地区中高端市场,想方设法提高农产品效益,增加农民收入。
(牵头单位:
市农业局;协办单位:
市发改局、市电信公司、市财政局、各镇街)
(四)抓好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程。
42、大力开展“三下乡”活动。
积极开展科技下乡、文化下乡、卫生下乡活动,实施农村电影放映工程,丰富农村群众的文化生活,不断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要。
(牵头单位:
市委宣传部;协办单位:
市科技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卫生局、市科协、各镇街)
43、加强农村文化阵地建设。
加快建设镇街文化站和村文化图书室等文化阵地,建设一批布局合理、规范化的农村多功能文化站室。
至2009年基本实现“一镇街一站”、“一村一室”、“一人一册”。
(牵头单位: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协办单位:
市委宣传部、市委基层办、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科协、各镇街)
44、抓好农村体育设施建设。
加大对农村体育设施建设的投入,到2010年底,建有“两场一池”(文化体育广场、篮球场、游泳池)的镇街达50%,全市村村要有篮球场和乒乓球台。
引导农民开展全民健身及群众性体育竞赛活动。
(牵头单位:
市体育局;协办单位:
市财政局、市市政局、各镇街)
45、加强农民法制教育。
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加强信访、法律和社会矛盾排查调处工作,妥善化解农村矛盾,切实维护农村稳定。
(牵头单位:
市司法局;协办单位:
市委维稳办、市综治办、各镇街)
46、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坚决打击“6合彩”等赌博活动。
大力整治网吧经营、废品收购、修车洗车行业,规范经营管理。
(牵头单位:
市委政法委;协办单位:
市公安局、市委维稳办、市综治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交通局、市供销合作总社、各镇街)
(五)抓好农村保健与保障工程。
47、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建立完善的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完成村级卫生站的建设改造。
规范药品价格管理和医疗机构收费行为。
加强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管理,想方设法解决群众“看病贵”问题。
(牵头单位:
市卫生局;协办单位:
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镇街)
48、全面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到2008年,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率达到95%以上,筹资水平提高到人均100元以上,报销上限提高到2万元以上。
(牵头单位:
市卫生局;协办单位:
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各镇街)
49、逐步提高农村低保标准和五保供养水平。
对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家庭做到应保尽保,逐步提高低保标准。
落实国家关于五保对象供养标准的要求,把五保供养标准在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基础上上调30%以上,使五保对象的供养水平不低于当地村民的平均生活水平。
(牵头单位:
市民政局;协办单位:
市财政局、市发改局、市农业局、各镇街)
50、建立慈善基金会和危难医疗救助基金。
鼓励社会捐赠,大力发展农村社会公益福利事业、老龄事业和残疾人事业。
(牵头单位:
市民政局;协办单位:
市劳动和社保局、市残联、各镇街)
四、加强领导
市成立“和谐农村365”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朱泽君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冼银崧同志,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列荣辉同志,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范文添同志担任,成员由各镇街和市直相关职能部门主要领导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委组织部,负责日常具体工作。
牵头单位和协办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组织协调和分工配合,形成合力,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五、组织实施
各级党组织和各级领导要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主动发挥积极性和创造性,将“和谐农村365”创建活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按照《实施意见》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工作任务,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实际,细化工作方案,制定具体措施,把党建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同研究、同部署、同推动、同考核,切实履行职责,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努力形成“上下联动、分工协作、齐抓共管、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真正抓出实效,抓出亮点,取信于民。
同时,要认真做好《实施意见》的宣传工作,大力宣传开展创建活动的意义和目标要求,总结经验教训,推广先进典型,为《实施意见》的落实营造良好的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