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中主体客体内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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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中主体客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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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中主体客体内容
篇一:
课后习题答案
答案:
第一章
一、解释名词
国际贸易:
从一个国家的角度看国际贸易就是对外贸易(ForeignTrade)。
国际贸易究其具体活动而言,主要包括国际货物贸易、国际技术贸易、国际服务贸易和国际投资。
国际贸易实务:
是一门主要研究国际货物买卖的具体过程以及相关活动内容与商务运作规范化的学科,也是一门具有涉外商务活动特点的实践性很强的综合性应用学科。
从贸易活动来看,国际贸易实务是指国际商品交换或买卖的作业活动,包括进口和出口二个业务环节。
货物买卖合同:
货物买卖合同(salescontractofgoods)是买卖合同中的一种,它买卖的是货物而不是其他东西。
货物买卖合同一般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人,就指定的货物所有权,由卖方有偿地转让给买方而达成的协议。
二、问答题
1.国际货物买卖有哪些特点?
第一,国际货物买卖活动的困难大于国内货物买卖。
这主要表现在:
交易双方语言不通;法律、风俗习惯不同;贸易过程中障碍相对较多;市场调查不方便或不容易,难以了解交易伙伴的资信状况;交易技术复杂,交易洽谈不易等等。
第二,国际货物买卖活动涉及的要素比国内货物贸易复杂。
这主要便现在:
国际货物买卖活动一般路途遥远,运输困难,往往会受到自然灾害等因素的影响;各国度量衡制度不同、商业习惯不一样、海关制度等相关贸易法规也不相同;国际市场汇率波动较大等。
使得国际货物买卖活动中保险、商检、索赔和理赔难度加大。
第三,国际货物买卖活动的风险要比国内货物买卖大。
这主要表现在:
交易双方的成交量大,交易
金额大,如有闪失,企业会面临破产的境地;此外,国际货物买卖活动还要承受政治风险、信用风险、海盗风险等等,这些都加大了国际货物买卖活动的风险。
第四,国际货物买卖活动的营销手段比国内货物买卖活动更多。
这主要便现在:
除了通常的产品、价格、渠道、促销四大组合外,还有政治力量、公共关系以及其他的超经济、超国家的手段等。
贸易参与者更多,立法人员、政府代理人、政党、社会团体也同样会参与进来。
因而,国际货物买卖活动的行动规模与关系的微妙都是国内贸易所难以相比的。
第五,函电、电子邮件往来为主要业务沟通形式。
由于国际货物买卖活动中交易各方相隔甚远,面对面沟通只能通过展销会或出过推销等形式进行。
因此,绝大多数的交易都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往来传递信息的。
有的交易甚至从头至尾双方都未曾谋面过,全凭一纸信函的沟通。
2.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由哪几部分构成?
具体包括哪些条款?
货物买卖合同(salescontractofgoods)是买卖合同中的一种,它买卖的是货物而不是其他东西。
货物买卖合同一般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人,就指定的货物所有权,由卖方有偿地转让给买方而达成的协议。
这个协议的主要内容是:
卖方将属于他所有的货物交付给买方所有,而买方接受所交付的货物,并支付价金。
这种口头或书面的协议,就是货物买卖合同。
从上述概念来看,货物买卖合同有以下几个特点:
(1)合同的主体,及当事人是买方或卖方。
(2)合同的客体,即标的物是货物。
(3)合同的主要内容,即主要的权利和义务是卖方交付货物,买方接受货物并支付价金。
而且一方的权利也是另一方的义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是对等的。
3.合法、有效的合同应具备哪些要素?
(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能力。
所谓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能力,是指合同主体据以独立订立合同并独立承担合同义务的主体资格。
合同是当事人以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为目的、有意识地追求特定法律后果的行为,它直接关系到当事人的利害得失,因此要求当事人必须能够认识和辨认自己的行为,判断自己行为的法律后果,即必须具有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所谓意思表示是行为人将其产生、变更和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意思表示于外部的行为。
意识表示真实是合同有效的重要条件,在大多数情况下,行为人表示于外部的意思同其内心真实意思是一致的,但是,有时行为人的意思表示与其真实意思不符合。
在意思表示不真实的情况下,不能仅以行为人表示于外部的意思为根据,而不考虑行为人的内心意思。
(3)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合法是民事法律行为的本质属性,也是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当然要件。
合同能产生法律效力就在于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符合法律的规定,不合法的合同显然不能受到法律保护,也不能产生当事人所期待的法律效果。
同时,合同不仅应当符合法律,而且在内容上也不得违反社会公共利益。
4.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的法律适用应按哪些办法来确定?
合同中有关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受到法律保护的,但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分处不同国家,各国法律又有所不同,一旦双方发生争议,究竟用哪个国家的法律裁决就成了双方当事人所关心的问题。
因此,在合同中订明有关法律适用条款是解决国际贸易中“法律冲突”的唯一办法。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法律适用有以下几种情况:
第一,适用当事人选择的国家的法律。
第二,适用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国家的法津。
如果当事人没有选择适用国家
的法律,则适用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法律。
至于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则应视合同的具体情形由受理合同争议的仲裁机构或法院确定。
例如,我国境内的某专业公司与一美国境内的百货公司在长春签订了一份纺织品买卖合同,价格条件是大连港船上交货。
合同中并未提及该合同所适用的法律,但由于该合同的缔约地在长春,履约地在大连,均在中国填内,按国际私法的一般规则,可以认为中国与该合同有最密切的联系,应当适用中国法律。
当然,本例也可适用某一国际贸易惯例或某一国际条约。
第三,适用国际贸易惯例。
国际贸易惯例是指在国际贸易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为国际社会所普遍接受的通行做法和解释,但在法律上没有明文规定。
5.进出口业务的基本操作程序如何?
总的说来,进出口业务程序大体可分为交易前准备、交易磋商和签订合同以及履行合同三个阶段。
三、案例讨论
1.阅读完开篇案例后,你的初步感受是什么?
(l)要密切跟踪买家资信变化,时刻警惕交易风险。
(2)规范合同范本,善于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
2.仅从开篇案例反映出的问题来看,你认为业务员应具备哪些知识与素养?
(1)基本心态:
一个理想的外贸人员首先应该热爱外贸工作,有自信心,有明确的奋斗目标,并能为目标的实现而不懈努力、虚心学习;其次,能够站在客户的立场上想问题,做事情,尽量体现双方的一致性。
(2)基本素质:
熟悉出口业务操作流程;书面英语过硬,口语良好,熟悉常见的国际交往礼仪,能够得体地与客户进行业务沟通;熟悉常用的办公软件及设备。
(3)专业素质:
1)把自己定位为专业人士而不只是一个翻译人员,熟悉本工厂的产品,对生产流程有详细的了解,对产品品质能够准确作出判断;了解一些主要产品的成本因素、产品质量控制要点、可能的一些原因、图纸设计原理等知识;熟悉工厂的运营方式及组织机构构成,能够独立准备一份公司cATALog供人参考,并能草拟一份专业的报价单。
2)知己知彼。
了解竞争对手的产品,对整个所从事行业的发展趋向有一个大致的判断,对国外的同类产品有一个详细的了解。
只有这样,才能沉着面对客户的提问和疑惑。
3)良好的客户沟通及谈判技巧。
谈判之前,对什么能说,什么不该说,什么先说,什么后说,都心里有数。
并清楚工厂什么质量可以做到,做到这种程度大约需要的成本。
其二,对客户的需求有一定研究,能够为客户提供最接近其需求的产品。
此外,沟通交流中,能充分体现和客户目标一致性的地方,积极解决双方差异性问题,努力寻求长期合作。
3.从开篇案例的案情来看,该项业务处于出口程序中的哪个阶段?
具体涉及了哪些业务内容?
处于履行合同的阶段。
涉及了贸易合同的签订及履行、货款的收付等内容。
第二章
一、选择题:
1、b2、c3、b4、c5、b6、b7、b8、c9、D10、b11、A12、A13、b14、D15、b16、c17、D
二、简答题
1.什么是贸易术语?
为什么国际贸易中要采用贸易术语?
贸易术语是用以说明国际贸易中买卖双方责任、费用和风险划分以及价格构成等的专门用语或这个用语的英文字母代号。
贸易术语的使用可以表示一定的交易条件和价格构成,从而使交易洽商的程序得到简化,并对解决买卖双方出现的纠纷和争议有重要的作用。
贸易术语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篇二:
东财《合同法》在线作业二15秋满分答案
东财《合同法》在线作业二
一、单选题(共15道试题,共60分。
)
1.甲、乙两公司之间签订了一房屋租赁合同,在合同履行期间,两公司合并,原合同的债权、债务都归合并后的公司承受。
此种合同权利义务关系终止的方式属于
A.提存
b.免除
c.抵销
D.混同
————选择:
D
2.按照我国《合同法》第33条的规定,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若合同要成立,对确认书的要求是
A.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后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b.可以在合同成立同时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c.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D.可以不要求签订确认书,合同也成立
————选择:
c
3.《合同法》第12条规定的8项条款属于()
A.提示性的条款
b.合同的主要条款
c.合同的必备条款
D.合同的普通条款
————选择:
A
4.在货物运输合同中,货物毁损、灭失的赔偿额当事人既无约定又不能补充协议的,应以何地的市场价格计算
A.订立合同时货物发运地
b.订立合同时货物到达地
c.交付或者应当交付时货物发运地
D.交付或者应当交付时货物到达地
————选择:
D
5.合同的转让就是合同的
A.主体的变更
b.客体的变更
c.内容的变更
D.全部基本条款的变更
————选择:
A
6.老张的汽车被撞坏了,老张便将汽车送到修理厂大修。
因汽车的车门毁坏严重,修理厂无法修理,便将车门送到某钣金厂进行修理。
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A.修理厂构成违约,因为其未经许可便将修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
b.修理厂不构成违约,因为其未将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
c.老张可以要求修理厂承担违约责任
D.老张将汽车交给修理厂时,汽车所有权转移至修理厂
————选择:
b
7.根据传统民法理论,下列合同中属于实践合同的是
A.买卖合同
篇三:
第一章经济法律制度答案
第一章例题及习题
[例1-1-1]下列关于法的本质与特征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规范
b.法是全社会成员共同意志的体现
c.法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
D.法凭借国家强制力的保障获得普遍遵行的效力
【解析】答案AcD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的总称。
[例1-1-2]我国《会计法》规定“在少数民族地区,会计记录文字可以同时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民族文字。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其他外国组织的会计记录可以同时使用一种外国文字。
”分析这一条款包含了几个法律规范,各法律规范的结构和类型各是什么?
【解析】两个法律规范,仅包含了假定和处理内容。
[例1-1-3]:
会计记录的文字应当使用中文。
问:
这是什么法律规范?
【解析】会计记录的文字应当使用中文。
在该规范中有“应当”二字,因此为义务性规范,同时也是一个强制性规范。
[例1-1-4]下列规范性文件中,属于行政法规的是()。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企业所得税法》
b、国务院制定的《增值税暂行条例》
c、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制定通过的《河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
D、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
【解析】答案b
(1)选项A属于“法律”;
(2)选项b属于“行政法规”;(3)选项c属于“地方性法规”;(4)选项D属于“部门规章”。
[例1-4-1]关于经济法律关系,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经济法律关系是在经济领域中发生的意志关系
b、经济法律关系是经济法规定和调整的法律关系
c、经济法律关系是一种具有经济内容的权利义务关系
D、经济法律关系是具有强制性的权利义务关系
【解析】AbcD经济法律关系具有以下特点:
(1)经济法律关系是在经济领域中发生的意志关系;
(2)经济法律关系是经济法规定和调整的法律关系;(3)经济法律关系是一种具有经济内容的权利义务关系;(4)经济法律关系是具有强制性的权利义务关系。
[例1-4-2].下列各项中,属于经济法律关系的有()。
A、上市公司因发行股票而引起的各种关系
b、税务局长与税务干部发生的领导与被领导关系
c、企业厂长与企业职工在生产经营管理活动中发生的经济关系
D、税务机关与纳税人之间发生的征纳关系
【解析】AcD经济法律关系是由经济法律规范规定和调整而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本题A项属于经济活动法调整的关系;c项属于经济组织法调整的关系;D项属于经济管理法调整的关系,因此都是经济法律关系。
本题b项属于国家机关内部行政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不属于经济法的调整范畴,所以不是经济法律关系。
[例1-5-1]鑫鑫有限责任公司预向弘光有限公司购买机器设备10台,后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买卖合同。
此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是?
【解析】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是鑫鑫有限公司和弘光股份有限公司。
在本题中,签订合同的双方当事人鑫鑫与弘光参加经济活动并依法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因此是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
[例1-5-2]下列各项中,可以成为经济法主体的是()
A、某市国家财政局b、个体工商户c、某社会团体D、公司设立的分公司
【解析】答案AbcD。
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简称经济法主体,是指在经济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当事人或参加者,包括国家机关、企业和其他社会组织、企业内部组织和有关人员、个体工商户及公民。
选项D公司的分公司,其虽然不具有法人资格,但仍然可以自己怕名义从事经济活动,也是经济法主体。
[例1-5-3]下列选项中,不能作为经济法律关系客体的是()
A、荣誉称号b、经济管理行为c、非营利组织D、作品
【解析】答案c经济法律关系客体是主体权利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包括物、经济行为、非物质财富,而非营利组织是主体。
[例1-5-4]:
判断甲、乙双方签订一份运输100台机器设备的合同,此经济法律关系客体就是100台机器设备。
()
【解析】错误。
经济法律关系客体是指经济法主体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甲、乙双方签订运输合同而形成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是行为。
即该法律关系客体并不是乙方承运的机器设备,而是乙方承运机器设备的运输行为。
[例1-5-5]:
判断经济职权是经济法律关系主体共有的权利。
()
【解析】错误。
经济职权是国家专属独有的权利,只有国家机关才有的权利。
[例1-5-6]化化有限责任向鑫鑫有限责任公司购买零件一批,双方签订了购销合同。
问:
该经济法律关系的内容是什么?
【解析】经济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经济法律关系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此题中,化化有限责任公司的权利是接受零件,义务是支付货款;鑫鑫有限责任公司的权利是索要货款,义务是给付零件。
[例1-5-7]弘光有限公司向大洋百货购买电脑10台,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买卖合同。
问:
此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客体和内容分别是什么?
【解析】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是弘光有限责任公司和大洋百货。
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是10台电脑。
经济法律关系的内容是:
红光有限公司的权利是接受大洋百货送来的10台电脑,义务是向大洋百货支付货款;大洋百货的权利是收取货款,义务是向弘光有限公司提供10台电脑。
[例1-6-1]下列各项中,属于法律行为的有()
A、订立合同b、订立仲裁协议c、订立和解协议D、签发支票
【解析】AbcD法律行为是指以法律关系主体意志为转移,能够引起法律后果,即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人们有意识的活动。
A、b、c、D都符合法律行为的定义。
[例1-6-2]下列各项中,属于法律事件的是()
A订立合同b、订立仲裁协议c、战争D、纵火
【解析】c法律事件是指与经济法律关系主体意志无关的客观情况,即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经济法律事实,又称为“不可抗力”,本题中战争与主体意志无关,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
[例1-6-3]鑫鑫有限公司和凯华有限公司签订了买卖合同,鑫鑫向凯华出售机器设备一台。
在运输途中发生水灾,致使机器设备被损坏,不能按期履行合同。
双方协商一致解除了该合同。
请问,引起经济法律关系终止的法律事实是什么?
【解析】在鑫鑫有限公司和凯华有限公司之间的买卖法律关系中,水灾这一事件导致双方签订的合同无法履行,是引起经济法律关系终止的法律事实。
[例1-6-4]某县政府为举办会议需要向某职业学校租借礼堂,双方为此签订了租借合同。
请问,双方是否形成经济法律关系?
【解析】某县政府向某职业学校租借礼堂,由于签订合同的这一法律行为引起双方经济法律关系的产生。
[例1-7-1]张红因生病不能上学,托同学李丽将一张假条转交给班主任。
问:
该行为是否属于代理?
【解析】该行为不属于代理。
因为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独立进行意思表示,在本题中没有独立的意思表示,该行为不属于代理。
[例1-7-2]小张受小李的委托购买冰箱100台。
同时小魏又委托小张卖出冰箱200台。
小张就分别以小李和小魏的名义签订了一份买卖100台冰箱的合同。
问小张的这种行为属于何种法律行为?
【解析】小张的行为属于滥用代理权的行为。
在本题中,小张以小魏和小李的名义签订合同属于同一代理人代理双方当事人进行民事活动。
[例1-7-3]业务员小张受商场委托购买洗衣机100台,小张在采购过程中发现海尔的电视机正在促销,每台的价格比正常市场价低500元。
考虑到商场也需要电视机,于是和海尔签订了一份购买50台电视机的合同。
问:
该代理行为的法律效力?
法律后果如何承担?
【解析】该代理行为属于无权代理。
在本题中商场委托小张购进洗衣机而小张购进的是电视机,属于没有代理权的代理。
如果商场追认,该合同有效,如果商场拒绝追认,小张承担因无权代理行为产生的民事责任。
[例1-7-4]20XX年7月5日,小张授权小李以小张的名义将它的一台笔记本电脑出售,价格不得低于8000元。
小李的好友小王欲以6000元的价格购买。
小李遂对小王说:
“大家都是好朋友,小张说最低要8000元,但我想6000元卖给你,他肯定也会同意的。
”小李遂以小张的名义以6000元将笔记本电脑卖给小王。
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该买卖行为无效b.小李是无权代理行为
c.小李可以撤销该行为D.小张可以追认该行为
【解析】bD超越代理权的代理属于无权代理,而对于无权代理来说,事后被代理人追认的,视为有权代理。
[例1-7-5]20XX年4月鑫鑫有限责任公司因业务需要,将原圆形合同专用章更换成方形合同专用章。
但由于工作疏忽,当时未登记收回或销毁,由李黎保管。
两个月后,李黎被辞退。
11月,李黎拿着作废的合同专用章与某商场签订了一份购买10台办公桌的合同。
问:
李黎的该种行为属于何种法律行为?
【解析】李黎的该种行为属于表见代理。
表见代理是指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进行的民事行为在客观上使第三人相信其有代理权而实施的代理行为。
在本题中,李黎拿着鑫鑫有限责任公司作废的合同专用章,商场不知道该情形属于善意的第三人,因此构成表见代理。
[例1-9-1]张三与李四发生合同纠纷而诉至法院,法院经调查判张三败诉,张三不服上诉。
二审法院经慎重审理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请分析:
二审法院的判决会产生怎么的法律后果?
【解析】二审法院的判决是终审的判决,当事人不得再上诉,二审判决送达后,立即执行,当事人应当自觉履行生效的判决。
[例1-9-2]A县造纸厂排放的污水流向b县,致使b县的一果园的果树死亡,双方就赔偿问题不能协商一致。
问:
如通过诉讼解决b县可以向哪个地方的人民法院申请诉讼?
【解析】b县可以向A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向b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法律规定,因侵权行为引起的纠纷由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在本题中,A县是被告住所地,同时也是侵权行为的发生地,b县是造成损害的地点是侵权行为结果地。
习题案例题:
20XX年位于北京甲区的海鑫商店与位于珠海乙区的鑫鑫公司签订购销合同。
合同规定:
由鑫鑫公司给海鑫商店提供价值10万元的产品,履行地是北京丙区。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合同签定后,因鑫鑫公司未按期发运产品,双方发生纠纷。
海鑫商店决定起诉。
结合案情回答下列问题:
1、本案中的协议管辖约定是否有效?
为什么?
2、如无约定,则本案可以由哪个法院管辖?
为什么?
案例题答案:
1、本案中的协议管辖约定有效。
根据法律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在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本案可以由珠海乙区人民法院或北京丙区人民法院管辖。
根据法律规定,因合同引起的纠纷可以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在本题中,珠海乙区为被告住所地,北京丙区为合同履行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