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技术管理制度 3.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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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全技术管理制度3
南溪区蕴炽矿业有限公司菜子沟煤矿
安全技术
管
理
制
度
汇
编
二○一三年三月
目录
一、总则2
二、企业发展规划、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作业计划编制、审查、决策制度3
三、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安全措施的编制和审批复查制度4
四、掘进安全技术管理制度7
五、专业设计工程和专业系统等设计、审批和备案制度设计安全管理制度10
六、地测安全技术管理制度12
七、防治瓦斯技术管理制度14
八、机运安全技术管理制度26
九、防灭火技术管理制度41
十、综合防尘技术管理制度58
十一、灾害预防处理与应急救援计划的制定和审批管理制度64
十二、生产技术信息化管理制度 64
十三、矿井通风管理制度67
南溪区蕴炽矿业有限公司菜子沟煤矿
安全技术管理制度
为规范技术管理,为安全生产提供技术保障,严格技术责任追究的“管理、考核、兑现”,做到所有技术工作“有安排、有落实、有考核、有记录、有分析”,形成闭环,按照“责、权、利”三边对等的原则,完善菜子沟煤矿安全技术管理工作,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总则
一、总工程师在矿长的领导下,对的技术工作负全面责任;生产技术科对做出的技术决定负责组织落实,对各单位技术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未经同意不得随意改变。
二、各基层单位矿、一般技术问题,由工程师、矿长负责;重大技术问题,必须及时报告总经理,由总经理组织相关人员研究制定、设计和实施方案,并严格按批准后的方案执行。
三、各技术业务科室人员或基层单位技术负责人对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技术政策和决定负责。
对施工过程中不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技术政策和规定或现场施工不具备条件的,必须立即向总工程师和矿长报告,并及时采取处理措施。
四、队一级基层单位的技术管理纳入到矿各技术业务科室或矿技术负责人的范畴内。
各业务科室的负责人、技术员或矿技术负责人对其分管和分摊的技术管理内容负责,具体包括施工《作业规程》、各工程的《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等编制、会审传达和贯彻实施;施工地点的技术指导、资料收集、整理、存档;施工人员的技术业务学习和培训;对基层技术问题进行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当现场条件变化时,及时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按质按量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各项具体工作等内容。
五、各类技术资料应分类分项审批、报送、存档。
企业发展规划、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作业计划
编制、审查、决策制度
1、前言:
根据产业政策、法律、法规的要求,区域赋存条件及市场调节功能;为适应企业发展状大,形成规模性企业,由企业总经理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参加讨论的企业发展规划,中长期发展规划及每年初的年度作业计划;讨论后由总工程师负责编制;按产业政策及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分级立项,审批备案:
2、企业发展规划:
根据企业产品质量赋存条件,市场导向,提升企业的产能;企业所在位置的变化等,由总经理主持相关人员研究发展规划形成统一意见后,总工程师负责编写企业发展规划;经总经理审批后,按产业政策要求逐级立项,有资质单位设计,逐级报批;备案、执行。
3、发展中长期计划:
根据企业均衡发展,在国家产业政策不受限制的条件下,编制未来五年的发展规划;由矿长主持召开相关人员会议研究决策,总工程师负责编制,编制后报矿长审阅并报总经理决定,形成未来五年发展计划;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全矿齐心协力,实现目标。
4、年度作业计划:
每年年底由矿长主持相关人员参加研究下年年度作业计划,讨论研究制度的方案,实现的目标。
由总工程师负责编制后交矿长办公会研究讨论,形成统一意见后报总经理审批后报区经信局、安监局审批;按审批意见由矿组织作业。
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安全措施的编制和审批复查制度
一、范围:
作业规程及安全措施制度适合掘进、巷修、通防、机电、运输、修理等专业作业规程编制和执行过程的控制;操作规程适合全矿各有工种的操作和控制。
二、工作制度及职责:
各、掘进和巷修工作面及机电、运输、通防等施工地点施工前,必须按照技术管理规定要求提前编制好作业规程,做到一面(一工程)、一规程。
编制后必须进行会审后贯彻。
将每次会审贯彻情况要作好记录。
三、作业规程、补充措施的编制
1、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2、规程编制力求“先进、科学、合理”符合现场实际,具有可操作性。
3、作业规程(措施、面貌整洁,采用统一的字体、字号〔仿宋体、小4#字(标题用小3#字、、A4纸格式编制。
4、规程要求文字清晰、图表齐全、数据准确、无错漏页。
统一采用AutoCAD绘图软件进行绘图,标注齐全、符合设计要求。
5、掘进巷修作业规程必须附有矿压参数的可行性分析,要根据相邻工作面的矿压观测资料、煤层结构赋存条件及顶底板岩性、顶(底)板分类结果和顶板控制设计专家系统进行顶板控制设计,采用理论计算与工程类比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支护设计,选择适合现场实际的支护形式、支护参数,并在实施过程中按照初始设计→矿压观测→实施设计→修改设计的程序进行修改实施,使所选择的支护形式即能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又能最大限度地降低投入。
6、对巷道扩修、改变巷道支护方式、修复老巷、处理冒顶超过10天的必须编制规程。
编制后必须进行会审。
四、作业规程的传达学习制度
1、作业规程必须在施工前由技术负责人或生产业务科室专业管理人员负责组织传达学习,传达学习必须执行签字制度,做到一人不漏,不许他人代签。
对参加学习的工区管理人员、班组长进行考试,凡考试不及格或不听传达者不得参与施工,规程的传达学习签字及考试等工作必须施工前完成,由专业业务科或技术负责人负责监督检查。
新规程的考试工作由生产业务科室专业管理人员负责(无技术业务科室的单位由技术负责人负责、,对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完毕后由技术科室专业管理人员或技术负责人对职工进行出题考试,考试不及格、不及时参加考试者严禁上岗必须重新补考,并罚款10元/人次。
合格后方可上岗。
2、凡在规程、措施集中传达学习时未听传达人员或新调入人员,下井前必须先学习签字,否则不准下井作业。
规程措施未签字人员由技术部科专业管理人员或技术负责人负责通知值班人员,由值班人员负责传达,当一次传达未学习人员超过5人时,由值班人员通知技术负责人或专业管理人员负责传达学习。
发现未签字下井的,对技术负责人(专业管理人员、、值班人员各罚款10元/人.次。
五、作业规程措施的执行
1、作业规程和技术措施经技术矿长和分管矿长签字生效后,各有关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执行,不按规程和措施施工的,要追究施工单位负责人和盯班管理人员的责任。
2、作业规程技术规程的执行情况由安全人员监督检查,由专业技术人员每旬巡回进行一次不定期的抽查,每月由技术负责人组织一次全面检查,存在的问题要以通知单的形式通知施工单位.整改后反馈给技术业务科室或技术负责人并存档。
3、规程、措施在现场执行中发现特殊或重大问题时,队负责人必须及时与业务科室或技术负责人联系,同时向技术负责人或分管矿长汇报采取对应措施,并严格执行。
六、考核规定
1、各技术科室专业管理人员或技术负责人及队主要管理人员要严格按照以上工作制度进行,每有一项工作完不成对责任单位(责任人、罚款10~50元。
影响生产或造成事故的,按照分析处罚规定执行。
2、签字不全,未签字下井的,一经查出,罚技术负责人和技术科室专业管理人员、队值班人员和当事人各20元。
3、规程、措施不符合技术规定的,编制质量低劣的必须退回重写,并对编写人罚款10元/条。
4、规程会审完后,技术负责人或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必须按照会审意见要求进行修改完善,在开工前一天经技术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签字后执行,否则对责任人罚款20元。
5、规程、措施编制和审批不及时,以及规程审查签字完后,没有按本制度文件要求组织规程(措施、传达、学习和考试,对相关责任人进行10-50元的处罚。
掘进安全技术管理制度
一、过程控制制度
1、巷道掘进过程中放线或延线,标定中线和腰线、排放瓦斯、地质勘察,矿压观测、巷道贯通、巷道开口挂线、改进设计和支护设计改革等内容均必须由技术负责人或地质测量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处理和方案研究的制定。
2、技术负责人或业务科室专业管理人员负责各施工队作业面全过程的技术管理、技术服务等工作,负责规程和补充措施在现场的兑现工作,当工作面条件发生变化时,要首先下井了解情况提供技术数据负责、及时向分管领导、科室分管领导和矿长如实汇报,技术业务科室或技术负责人必须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和设计要求及时拿出施工方案,并向矿长汇报。
3、业务科室管理人员或技术负责人负责对工作面生产组织执行过程监控,进行严格管理和考核。
全过程监控必须进行记录并落实追究处罚意见,队必须落实整改并有反馈意见和记录。
二、考核规定:
1、队必须积极配合地测科的放线工作,按地测科要求打设导线眼和延设激光,否则处罚队管理人员。
地测科协助技术负责人、生产技术科长做好钻探巷探设计,并帮助解决施工中的具体技术问题。
2、为防止隐蔽工程出现,巷道工程实行档案管理,每个班组所施工巷道(包括探煤眼、必须与导线点发生联系,工程档案表中注明施工班组队长、验收员、盯班人员,以便进行责任追究。
施工档案表每三天报送生产技术科一次,生产技术科存档并抽查,一次不报或错报,对相应责任人进行处罚。
3、现场技术动态管理,发现问题必须及时处理,或上报技术负责人,对未经相关领导批准而延期者,追究队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的责任。
4、采面上下端头支柱排直和切度问题,若连续3棵支柱排直或切度不合格,对盯班组长进行处罚。
5、技术管理考核标准
为加强采掘工作面的工程质量管理,保证采掘技术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施工人员的质量意识,杜绝不合格工程,特制定以下管理规定:
(1)掘进巷道严格按地测科给定的中、腰线施工,出现偏线一次对队长罚款10元,造成严重后果分析后处理。
(2)队严格控制好工程质量,总工程师及生产技术科每旬不定期根据质量标准化标准进行工程质量检查。
严格按质量标准化标准考核验收。
(3)采掘工作面出现变化时,如煤层变薄、出现断层、顶板破碎、有透水征兆时立即停止作业,必须及时向技术负责人汇报或制定相应处理措施。
未制定措施不准作业。
(4)队必须保护好地测科安设的激光指向仪及导线点,打坏激光指向仪按原值赔偿,破坏导线点罚盯班班、组长、责任人各50元。
(5)地测科长对掘进巷道做连续不间断的素描,素描图必须按1:
200比例尺绘制,准确标注断层的位置、落差及巷道所揭露的煤岩层厚度、产状、岩性。
(6)巷道掘进过程中,自开口位置起经常检查中、腰线,并详细记录、巷道高度、层位变化、与最近导线点关系等内容。
(7)井下零工施工程施工中严格按照规程措施施工,出现质量不合格或未按措施施工,对施工负责人进行处罚。
(8)矿井验收,各个队科室相关的达标资料,视情况在规定时间内整理完毕,确有客观因素不能按时完成,应提前说明原因,否则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9)管理人员日常下井检查所发现的动态隐患或其他问题,各队、班、组必须及时整改,对于整改期较长的隐患问题,在周期检查时必须做出书面说明,否则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罚。
(10)生产技术科每半月组织一次采掘技术专业讨论会,重点说明本专业存在的问题、整改措施、责任人、整改时间以及本专业的创新项目等,并形成书面材料于每月15号、30号报上级领导。
(11)井下现场遇到地质、水文、储量问题时要及时下井,分析研究上井后要记录、填图,及时向技术负责人和矿有关领导汇报,提出处理意见。
(12)导线点下严禁堆放物料、设备,影响导线点使用的对责任人进行处罚。
(13)规程措施现场提问,现场操作人员不清楚施工程序者,每次发现3人次以上,视为规程、措施未传达,对生产技术科及队长班进行处罚。
(14)工程质量严重低劣,存有重大安全隐患,而继续生产的责任者;施工地点被“停止作业”但仍强行施工的人员。
对负责人罚款200元。
(15)现场无施工图板或与现场施工不符的。
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16)规程、措施、任务书规定不能在现场落实兑现,对现场责任人进行处罚。
(17)规程措施不传达或传达不签字,对技术负责人进行处罚。
(18)规程、措施、任务书编制不符合三大规程规定及技术管理规定的责任人,编制规程、措施、任务书针对性差,对技术负责人进行处罚。
(19)开工前未及时报送规程、措施、任务书,对技术负责人处罚。
(20)掘进迎头无临时支护或临时支护起不到支护作用,对队长、班长进行处罚。
(21)锚杆(锚索、规格、预紧力(顶板、不符合规程规定,对盯班、队长进行处罚。
(22)锚喷巷道复喷厚度不符合规程规定,盯班长、队长进行处罚。
(23)掘进巷道不按中腰线施工,对班长、队长进行处罚。
(24)巷道成形差,伞沿、础脚不符合规程规定。
技术负责人、队长进行处罚。
(25)铺网巷道压网、连网不符合作业规程规定,对班长、队长进行处罚。
(26)科室安排整改隐患未及时整改、报送资料等未及时报送,安排工作未予落实,对队长罚款,延期一天,加倍罚款。
(27)每月验收完毕后,月底由地测科标准在施工图纸上。
专业设计工程和专业系统等设计、审批和备案制度
设计安全管理制度
一、工作制度及职责:
1、生产技术科配合技术负责人具体负责专业和专业系统的调整设计、施工图设计、采区及采掘工作面供电调整等内容。
2、井下工程设计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煤矿设计规范》、《煤炭工业技术政策》等上级有关规定。
3、设计人员在设计前必须到现场了解情况。
设计实施后,设计人员要及时到现场了解情况,收集整理有关资料并存档,作为设计修改和优化的依据。
4、接到专业和专业系统设计任务后,首先要积极组织设计人员,进行施工图设计,形成不得少于2个初步设计方案,要求内容齐全,符合格式要求,由技术负责人组织专业有关人员会审后确定最优方案。
修改完善后经矿长总经理审批。
按相关程序要求进行报批。
5、对新采区设计的运输、提升、供电、排水等系统部分进行设备选型计算,各种设计参数必须准确,合理,杜绝出现技术问题造成经济损失。
6、设计方案批准后,设计人员应在1月内将说明书、图纸交档案室,并及时报送矿长、或分管矿长,并发有关科室及施工单位。
。
7、设计生效后,不得随意修改。
施工中须对设计进行修改时,必须经技术负责人及总经理批准,修改设计方案时,要重新编制方案,上报批复。
8、施工图设计必须根据接续要求由设计人员负责提供给有关科室和施工单位。
对于开拓、准备工程的设计,在设计人员提出初步设计方案后,技术负责人组织人员进行会审,提出修改意见,按照修改意见整改后按制度会签;对于机电硐室、主要的布置机电运输设备的工程设计必须由相关专业人员会审决策。
9、生产过程中,现场同原设计方案不一致时,由设计人员负责对原设计进行修改、调整,并以设计变更通知单形式通知有关单位。
地测安全技术管理制度
一、工作制度及职责
1、地测专业或技术负责人要在专业和专业系统设计前三个月提供地质说明书和图纸资料,经分管矿长签字后报总经理审批,在设计前一个月提供给设计人员。
2、地测专业或技术负责人根据需要按规定给矿有关领导和施工单位提供图纸、资料,生产用图要做到每延一次导线填图一次。
3、地测专业或技术负责人在作业面未开工一个星期内必须完成作业面地质说明书,每月提供一次采掘工作面预报(包括水害预测预报、地质构造、过老巷、老空及上部煤层开采情况、,报有关领导及单位。
透老空、老巷要提前20米给有关领导及单位下通知单。
4、地测专业或技术负责人在分管矿长的领导下负责地质、测量、防治水工作和储量管理工作,由技术负责人负责探放水的设计和具体探放水位置的标设,由技术矿长委派单位组织施工,地测人员或技术负责人现场指导,地质钻探,探煤钻孔要有现场跟班记录资料,并及时填图。
5、测量专业人员根据岩移观测站设计,积极做好岩移观测,并做好资料整理。
6、工作面停采线由地测专业或技术负责人确定,报送矿长批准,在工作面结束前20天标出,并以简图的形式进行绘制,通过导线点确定停采线在两巷位置,作简要文字说明,由矿长签字认可,积极组织实施。
7、地测专业或技术负责人要对设计及施工放线单进行检查验算后方可放线,如有异议及时向矿长及分管矿长反映。
8、开拓准备巷道根据开工时间,测量人员要提前标定中腰线,一般巷道掘进5~7米后测量人员到现场标定中腰线,特殊情况按领导安排执行。
9、巷道停工后,测量人员接到停工通知单后两天内测出停头位置及标高。
10、一般巷道贯通前20米,综掘巷道贯通前50米,下发贯通预透通知单,对预透位置做出标记。
11、采掘工作面立体交叉处岩柱小于20米时,测量专业要提前下发通知单,到现场标定出交叉位置。
12、测量专业人员对一般巷道每20米延放一组中腰线,开拓巷道每10米延放一组中腰线,巷道拐曲线、变坡度等特殊条件下必须及时放线。
并用红漆画上明显标志,开拓准备巷道中腰线点必须打木桩。
13、地测资料未经领导同意,不得擅自对外提供。
14、采掘工作面遇断层或地质条件发生变化时,地质人员必须一天之内到现场查看,出井后3小时内将构造情况填图,并向分管领导汇报。
15、采掘规程审批时,地测专业或技术负责人负责对地质、水文情况把关。
二、采、掘地测管理工作制度
1、采掘工程规程审批时,地测专业或技术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对巷道的地质水文部分内容审批把关。
2、施工单位掘进工程开工前两天,下达开工通知单,一般巷道开工5-7米之内由技术负责人标定中腰线。
3、测量专业人员放线后,一般巷道20米以内、开拓巷道10米以内由技术负责人延放中腰线。
中腰线的准确性由技术负责人负责。
4、采掘工作面遇断层或地质构造复杂时,技术负责人要及时向分管矿长和技术部室以及技术矿长如实汇报并提供现场剖面图。
防治瓦斯技术管理制度
一、目的
规范矿井通防管理工作,使通防工作程序化,确保实现矿井通防安全生产。
二、范围
适用菜子沟煤矿各单位的通防管理工作。
三、通风系统管理制度
1、技术负责人负责全矿井通防专业管理工作,从技术上制定保证矿井通风、防治矿井瓦斯、煤尘、火灾的措施;每月组织专业人员进行矿井通防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每周组织一次通防系统专业分析和专业安全办公会议,负责组织对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通防问题进行分析,并制定措施落实整改。
2、通风科负责拟定矿井通风系统调整方案、矿井风量核算、反风救灾演习方案、瓦斯鉴定方案、灾害预防及处理计划的编制工作,对矿井通防设施、火工用品进行管理和考核。
3、巷道贯通管理制度
(1)生产技术科下达“预透通知单后”,地测科及时编制贯通措施,地测科科长要在“预透通知单”上签字,并做好贯通前的设施建筑准备工作,不及时编制措施,追究责任。
(2)掘进工区巷道贯通后,风机需停止运转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经通风科签字同意后方可停止,如私自停风机造成系统不合理,对责任负责人进行处理。
4、巷道排放瓦斯管理制度
(1)需开启盲巷废巷时,施工单位提前一天提交瓦斯排放申请报告,报送通风科,通风科报技术负责人,由技术负责人编制措施,不按时申请,影响生产,对责任人进行处罚;排放前,施工单位做好准备,必须达到排放要求,;在排放瓦斯时风机、风筒由施工单位按照标准接好后,通风科瓦斯检查员负责检查有害气体浓度。
5、巷道回撤管理制度
(1)巷道回撤前须由施工单位填写局扇安装申请报通风科批准,局扇风筒安装位置质量必须符合规定。
位置确定后不得私自挪移。
回柱掐茬前必须安设好风机风筒,掐茬前不必开风机,工作面在回撤断开后通防科开始盯班,每两小时测定一次风量;开启风机后每两小时测定一次风量,盯班人员必须携带光瓦、温度计、风表等仪器,当回撤地点瓦斯浓度大于0.5%、CO2浓度大于1.0%、温度大于26度或风量小于150m3/min时必须将风机开启(四个条件存在其中一个必须开启风机、,利用局扇供风,确保正常运转,风量符合要求,否则不得进行回撤工作;回撤单位回撤完成后向调度室、通防科、经营管理科提出申请,经验收合格签字后交通风科进行封闭,在通风科密闭未施工前,局扇风筒严禁撤除,以免造成敞口盲巷。
(2)对巷道封闭时,只能安排具备封闭条件的施工单位进行封闭,通风科应派人现场监督。
6、掘进工作面通风管理制度
(1)掘进工作面开工前必须安设风机并实现风瓦电闭锁,要求必须安11KW及以上功率的局部通风机和直径600mm的风筒;要有专人管理,防止停风造成瓦斯积聚。
(2)施工单位的对旋式通风机双电机改单电机或单电机改为双电机运行和风筒接三通,必须向通风科提出申请,由通风科测风后经技术负责人决定是否改变运行方式;严禁私自改变运行方式,以免发生循环风或风量不足现象。
(3)巷道掘进期间有计划停风时,施工单位必须办理有计划停风通知单,制定安全措施,经各部门审签后,按规定执行。
不办理有计划停风通知单私自停风的,由通风科进行分析原因,对责任单位责任人按矿制度处理。
局部通风机检修后必须要进行试验,预防造成风机倒转。
(4)风筒过墙时必须安设铁风筒,并且要求必须将风筒扎在铁风筒上。
7、现场风筒隐患处理制度
(1)施工地点风筒出现接头断开或大破口,造成迎头风量明显减小时,首先将所有施工人员撤到全负压通风巷道,将迎头电源切断,在巷道门口设置警戒。
(2)这时由当班盯班管理人员或班组长向调度室、安全科汇报现场情况,需要停风处理隐患,在两单位同意后方可停风处理。
(3)在处理完隐患后,当停风时间超过0.5小时,可由专职瓦斯检查工检查瓦斯和氧气;当氧气浓度低于18%、瓦斯浓度超过1%、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或停风时间超过上述规定时,必须由通风科专职瓦斯检查员进行瓦斯排放。
只有当停风巷道内瓦斯浓度不超过1%、CO2不超过1.5%、氧气浓度不低于18%,方准人工复电恢复通风,否则要按规定排放瓦斯。
在迎头瓦斯浓度小于1.0%时方可恢复送电复工。
8、对旋式风机使用规定
(1)在编制作业规程时将使用风机的功率、型号进行设计,通风科、机运科及施工单位按作业规程中选定设备进行。
(2)在开工前使用单位进行电机试运转,开启风机后由测风员进行测风,当迎头风量在计划风量1.1倍以上时可以使用单电机运转,否则必须改为双电机;在生产过程中当迎头实际风量小于计划风量的1.1倍时安排立即改为双电机运转,确保迎头风量满足要求(以上风量测定由通防科负责、。
9、通风旬测及通风系统巷道管理程序
(1)通风科及时进行矿井及采区内部通风系统调整,坚持每旬测风制度,特殊情况时,通风系统调整后需要及时测风,根据风量需求变化和通风网络变化,及时进行风量调节,保证采掘工作面、峒室风量满足要求。
通风系统调整必须按照专业制定的方案或者已经审批的措施执行。
(2)严格作业规程审批关,杜绝出现不合理的串联通风。
(3)由技术负责人组织通风科每旬对进回风道进行检查一次,对检查的问题安排有关单位处理,出现巷道失修或其它问题,由生产技术科按照巷修管理制度委托掘进队处理。
四、防尘系统管理制度
1、防尘区域划分管理
(1)按照通风科下发划分的区域界定并由技术负责人签发后执行。
(2)回风巷、皮带机道、各掘进迎头每天防尘一次并留有记录;其它地点每三天防尘一次并留有记录;所有地点不得有积尘,以口吹无粉尘飞扬为准。
(3)矿井各地点防尘责任单位必须在现场建立防尘记录,防尘记录内容包括防尘地点、防尘长度、防尘人、防尘起止时间、管理人员签字等,掘进工作面及辅助单位洒水记录本应由跟班管理人员签字,在跟班管理人员不到的情况下,由当班班组长检查督促整改并签字。
2、防尘管路及设施管理
(1)掘进巷道在掘进期间必须保持防尘管路完善好,巷道内管路必须吊挂平直,无漏水、漏风、表面清洁。
管路设在下帮,截门齐全完好,管路过三岔门及所有的峒室时都必须加设龙门。
(2)需交接给下一个单位管路的巷道在交接时必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