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财煤矿1181联络巷探放水施工安全技术措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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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财煤矿1181联络巷探放水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水城县勺米弘财煤矿
1181
(2)联络巷探放水设计施工
安全技术措施
矿长:
总工程师:
生产矿长:
安全矿长:
机电矿长;
编制:
编制日期:
2012年2月13日
一、概况
1181
(2)联络巷布置于M18煤层中,该巷西侧为F69断层保护煤柱,东为未开采井田,南、北方向为1875运输石门、1875轨道石门,该巷道位于+1875m—+1881m水平,与地表最低处相对高差为95—280米。
据小窑调查资料显示,区内采煤历史悠久,小窑都是由地表煤层露头沿煤层进行开拓和巷式回采,M18煤与上层M15煤的间距为22.6米,与下层M20煤的间距为5.9米,地质构造简单,故不重点考虑穿层探放水工作;由于离地表近,故需考虑探、放采空区积水、断层水、地表裂隙渗水。
在1181
(2)联络巷掘进施工过程中为了防止采空区积水、断层水、裂隙水涌到巷道中,按照“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的探放水原则,防患于未然,确保该巷道安全施工,特制定本探水设计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望严格遵照执行。
二、探水方法
1、探放水钻孔设计
在掘进工作面迎头平行煤层顶底板呈扇形布置7个探放水钻孔,距顶板1.5米,底板1.5米;正前方中心钻孔与巷道掘进方位一致,巷道上、下两帮各布置3个钻孔,分别与中心钻孔呈50、100、150夹角,探水孔间距为0.2~0.25米;在中心孔上、下部各布置1个穿层钻孔,钻孔竖直角为±140。
钻孔长度80m,探水孔的直径为65mm。
附:
探放水钻孔设计施工图
2、探放水方法
按钻进80m,掘进50m,留30米防水煤柱的方式循环掘进施工,即按探放水—掘进—探放水—掘进—探放水的循环方式进行往前掘进。
施工钻孔采用ZY-650型钻机进行,打钻工作由通风队钻工班、掘进队协作进行,由地测部门验收进尺并汇报矿技术室,通过该方法试探巷道掘进前方积水情况。
探放水钻孔施工完毕后,由总工程师、技术室现场验收,确认无水害威胁后方可组织掘进施工,做到掘进安全施工。
三、透水预兆
1、煤层突然发潮、发暗。
2、煤壁“出汗”。
3、工作面温度降低。
4、有淋水、底鼓。
5、煤层挂红。
6、工作面发出嘶嘶水叫声。
7、淋水、水色发浑。
四、探、放水安全技术措施
1、探水工作在探水前要对工作面的支护进行加固,锚杆支护时,锚杆必须打到迎头,并在工作面的迎头打上立柱和拦板。
2、所有操作人员工作服必须穿戴整齐,袖口必须扎紧,毛巾必须塞进领口,严禁戴手套操作钻机。
3、探水前必须检查好排水设备,确保中央水泵房的3台水泵能正常运转,清理巷道,挖好排水沟,确保水能顺利排到水仓。
清出巷道里的杂物,保证退路畅通。
4、打钻前必须将探水钻稳固好,不能有松动现象,在探水过程中,若钻机松动要随时进行加固,操作钻机时,人员不能站在钻机的后方,只能站在侧面,并严格按照钻机操作事项进行操作。
5、钻机必须实行“风电、瓦斯电”闭锁。
6、探放水时,钻机外10m处安装一台电话。
7、随时检查探水孔的瓦斯浓度,发现有毒有害气体及瓦斯超过《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时,必须立即停止钻进,切断电源,撤出人员,加强通风,吹散排除有毒有害气体后,方可作业,严禁无风、微风以及瓦斯超限作业。
8、预计水压较大的地区,探水钻进前,必须先安装好孔口管和控制闸阀,进行耐压试验,达到设计承受的水压后,方准继续钻进。
9、在有可能突然大量涌水的时候,应设置挡水墙或水闸门,防止透水时的水灾事故。
10、探水时要随时注意积水对煤壁的压力观察,如发现工作面来压,煤壁发生外鼓时,立即加固好工作面,撤出所有受威胁的全部人员,并汇报矿调度室。
11、探水时,当煤壁变松,钻孔速度加快,水顺钻孔流出等现象时,要立即停钻,但不能拔出钻杆,并立即汇报矿调度室,先把钻杆固定好,进行检查分析,在分析过程中所有人员撤到安全地点。
12、探水后,确认无水威胁方可向前掘进。
13、打钻时,要掌握好钻孔的方位、角度和速度,钻孔要打直,防止卡钻,一旦卡钻必须停钻处理,正常后方可开钻。
14、作好探放水记录,涌水情况、水量必须记录清楚。
15、确认无水患后方可恢复生产。
16、避灾线路如下:
遇水灾时人员撤出路线
1181
(2)联络巷:
1181
(2)联络巷掘进工作面→1875轨道石门→1875第一联络巷→1875运输石门→主、副井筒→地面。
17、在打钻过程中,如发现前方有老窑采空区水、断层水、裂隙水等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钻进,但不要拔出钻杆,并将现场情况汇报调度室。
18、调度室接到汇报后,必须立即通知工程师、矿长和副矿长,并将1181
(2)联络巷及受水害威胁区域的人员全部撤到地面。
19、有关领导接到调度室的通知后,立即到调度室集合,进行初步分析研究,然后至少有3个以上矿领导到现场进行观察研究,根据钻杆钻进根数确定工作面距积水区的距离,并估计前方积水区的水量、水压,确定积水原因。
地面至少有1个矿领导在调度室统一指挥。
20、根据工作面距积水区的距离以及估计前方积水量、水压、积水原因,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排放,如工作面距积水区≥10米,水压小,积水量不大,可逐根将钻杆拔出,控制放水量进行放水工作;如工作面距积水区<10米,水压大,积水量较多,则汇报有关部门,请救护队进行排放。
21、排放前,先将水仓内的水排完,并检修井底水仓的水泵,使工作水泵和备用泵都处于完好状态,并将水沟清理畅通,一切工作就绪后,方可进行放水工作。
22、放水时必须要有带班的矿领导现场指挥,逐根将钻杆拔出,控制放水量,并注意观察钻孔内的水压,发现巷道变形严重立即将人员撤到地面。
23、放水期间,受水害威胁的所有施工地点停止施工,撤到安全地点。
24、放水时,必须有专人监测钻孔出水情况,测定水量、水压,并做好记录。
若水量突然变化,必须及时处理,并立即报告调度室。
25、放水期间,探头距工作面的位置不大于5米,并有专职瓦检员检查瓦斯,放水人员必须佩带自救器,当瓦斯涌出到工作面的量超过3%时,立即使用自救器沿避灾路线撤出,瓦检员在巷道的开门位置设置栅栏,并揭示“瓦斯超限,禁止入内”的警标。
当总回风瓦斯浓度超过0.75%时,停止井下一切采掘活动。
26、放水完毕,核对放水量,与估计的积水量相比,确认无问题后,方可恢复掘进施工。
27、本措施未尽事项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规程措施会审单
参加部门
签字
日期
参加部门
签字
日期
施工单位
机电副总
机运队
采掘副总
通风队
机电矿长
调度室
采煤矿长
安全科
生产矿长
通风副总
安全矿长
会审意见:
矿技术负责人意见:
签字:
日期:
矿长意见:
签字:
日期:
贯彻签字表
作业规程或措施名称
1104切眼探放水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贯彻人
贯彻地点
贯彻时间
被贯彻人员签字:
签字
手印
签字
手印
签字
手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