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17蒋昆生司长在全国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业务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定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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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7蒋昆生司长在全国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业务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定稿

 

民政部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司蒋昆生司长在全国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业务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

(2013年4月20日)

同志们:

今天,我们利用召开万家社区图书室援建和万家社区读书活动工作会议的机会,召开“全国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业务工作推进会”,主要目的是为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全国“两会”精神,研究部署2013年度业务工作的目标任务,统一认识、凝聚力量、创新思路、完善措施,推动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和社区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刚才,窦玉沛副部长在讲话中,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对做好今年的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提出了总体要求,我们要深入领会精神实质,扎实推动工作落实。

下面,我结合新形势新任务和窦部长讲话要求,就怎样抓好、落实好今年的工作任务,谈一些想法,与大家交流,以便更好的推动工作。

一、积极抢抓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事业的发展机遇

党的十八大将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提升为我国基本政治制度,首次将“社区治理”写入了党的纲领性文献,明确提出“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实现政府管理和基层民主有机结合”;“增强城乡社区服务功能”,“充分发挥群众参与社会管理的基础作用”的目标要求,为做好新形势下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提供了强大的政策推力。

在去年年底召开的全国社区建设经验交流会上,立国部长专门就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推进社区治理,增强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进行了周密部署。

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把加强社会管理能力建设,创新社会管理方式列入改善和加强宏观管理的重点任务,日前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将民政部确定为牵头社会管理的职能部门,既为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提供了新的发展机遇,也带来了思路创新、政策创新、机制创新的艰巨任务。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是党中央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出发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事关党执政地位巩固,事关国家长治久安,事关社会安定有序,事关人民安居乐业。

基层社会管理是社会管理的首要环节,也是社会稳定的制度前提,加强社会管理的作用源头在基层,创新社会管理的动力源泉也在基层。

以基层社会管理和服务体系建设撬动社会管理创新和社会体制改革,是全面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的必由之路。

城乡社区作为基层社会的构成单元,在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的新形势下,日益成为加强基层管理的重要抓手、提供公共服务的统一接口、整合社会生活的认同纽带和巩固党执政地位的战斗堡垒,构建以城乡社区为重点的基层社会管理和服务体系已经迫在眉睫。

目前,我国城乡社区建设蓬勃发展,初步搭建了以社区组织体系为依托、社区工作队伍为支撑、社区服务设施为基础、社区多元治理机制为保障的综合平台,在基层社会管理和服务体系中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

通过开展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健全布局合理、功能整合、人气聚集的设施网络,搭建服务联通、资源共享、运行高效的信息网络,推动政府基本公共服务向全体居民均等覆盖,有利于加快行政机制、志愿互助机制和市场机制的有机衔接,充分保障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优抚对象、困难家庭的基本生活权益,不断完善对刑释解教人员、吸毒人员、有不良行为青少年、社区矫正人员、有肇事肇祸倾向的精神病人、邪教转化人员等特殊人群的管理服务,促进流动人口融入城市生活,实现社会管理的柔性化、人性化和亲情化。

通过开展社区管理体制改革,明确乡镇(街道)的机构设置和职能定位,落实社区公共服务事项准入制度,划清基层政府与自治组织的职责边界,有利于推动基层政府职能转变,促进政府向社区赋权赋能,建立人力、物力、财力资源投向基层的长效机制,发挥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的社会力量作用,调动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积极性,形成多元治理、多元参与、多元服务的基层社会管理格局。

通过开展社区自治机制创新,建立社区党组织为核心、自治组织为主体、社区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作用明显的社区组织体系,壮大社区党组织和自治组织成员为骨干、社区专职工作者为补充、社区志愿者为辅助的社区工作队伍,推动社区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活动的制度化、规范化,有利于强化党和政府与居民群众之间的沟通桥梁,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建立起有效的矛盾调处、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机制,从源头上有效治理社会治安、征地拆迁、劳动争议、医疗卫生、交通事故、环境保护、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的矛盾纠纷,为居民群众创造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促进基层社会和谐稳定。

随着城乡社区建设水平的不断提升,社区管理和服务功能日益增强,已经具备了全面承接基层社会管理职能的综合实力。

以社区体制机制创新带动基层社会管理和服务体系建设日益成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现实选择。

党中央推进社会体制改革的战略决策和国务院加快职能转变的任务部署,为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开辟了广阔的发展前景。

我们必须倍加珍惜城乡基层民主和社区建设领域多年积淀的良好发展基础,倍加珍惜基层社会管理和服务体系建设为业务发展营造的有利政策氛围,抓住自身业务与加强社会管理能力建设的结合点,发掘传统领域在创新社会管理方式上的增长点,主动肩负起推动基层社会管理体制改革的时代责任,主动肩负起促进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事业兴盛的历史使命,更加注重健全社区管理体制,更加注重完善社区服务体系,更加注重优化社区治理结构,以一以贯之的信念、一往直前的勇气和一抓到底的决心,持之以恒地推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基层自治机制建设和社区建设工作创新发展,使中国特色基层社会管理之路越走越宽广。

二、扎实推进今年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的重点工作

201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全国“两会”精神的开局之年,是落实“十二五”时期城乡居民自治和社区建设发展任务承前启后的关键之年,我们要用好党和国家一系列重大决策带来的政策红利,抓住机遇、乘势而上,奋力开创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事业的新局面。

今年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的总体思路是:

深入学习、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全国“两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加强基层社会管理能力建设,创新基层社会管理方式为目标,坚持夯实基础与开拓创新双轮驱动,全面推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建设和社区建设,为实现未来五年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创新发展的目标任务开好局起好步。

具体应当抓好以下几项重点工作:

(一)扎实推进城市基层社会管理创新实践。

结合业务职能和发展实际,加大政策创制和制度创新力度,不断拓宽基层社会管理的实践领域。

一是要完善创新实践的组织载体。

部里正积极推动全国社区管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更名为“全国基层社会管理创新实验区”,进一步扩大实验范围和工作影响,各地也要适应实验区工作的定位调整,找准改革创新的切入角度。

二是要做好对创新实践的整体部署。

部里年初下发了关于加强实验区工作的意见(民发〔2013〕13号),近期还将出台《全国基层社会管理创新实验区管理办法》,推动实验工作迈上规范化、制度化的发展轨道。

对于新申报单位,我们将在省厅上报的基础上,做好选点布局、项目规划和评估审核工作,本年度实验区原则上应在2013年7月30日前申报,同时申报单位还必须满足党政领导重视、工作基础扎实和干部队伍得力三项基础条件;为确保实验工作的严肃性,申报时除提交申请文件和工作方案外,同时需要提交申报单位党委政府组织制定、人大批准的实验工作规划。

对于已经获得实验区称号的12个单位,我们将于近期组织开展实验情况的中期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决定是否保留实验资格。

三是要加强对创新实践的组织保障。

部里拟联合发展改革委等社会管理职能部门,建立实验区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共同做好实验区的申报审核、运行管理和结项验收工作,同时联合部内各有关司局,成立实验区工作部内协调机制,整合用于补助地方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形成对实验区资金扶持、政策扶持、工作扶持的整体合力。

依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于工作推进顺利、创新成效显著的实验区,还将授予其“全国基层社会管理创新奖”的荣誉称号。

(二)加快修订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

广泛吸纳各地居民自治和社区建设的实践创新,充实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的实体要求和程序规范,强化城市居民自治机制的制度保障。

一是要加强经验总结。

为确保法律修订工作在本届人大届期内顺利完成,部里拟于2013年底前完成修订调研和意见征求工作,并向国务院法制部门报送法律修订的建议草案,各地应加强与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的交流合作,深入提炼现行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20年来,在发展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实践方面形成的成熟经验,积极为修订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献计献策。

二是要加强修法调研。

根据中央领导同志指示,部里已与国务院参事室共同成立“城市基层社会管理体制改革和推动《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修订”课题组,计划于4-10月赴全国多个省份进行实地调研,同时还将根据法律修订工作进度安排,就法律修订草案和重点难点问题不定期开展专门调研,了解基层党政领导和居民群众关于居民委员会建设的切身感受和政策建议,请承接调研任务的相关省份对这项工作予以高度重视,选派专门力量,加强沟通协调,做好选点考察、座谈组织和基础研究工作,使立法调研工作立足客观性、富于实效性、体现规律性。

(三)扩大社区公共服务信息化覆盖。

把社区信息化建设作为提高社会管理能力和创新社会管理方式的重要抓手,积极推广上海“一口受理、一门办理、一头管理、全年无休、全市通办”(即“三一两全”)经验,推动社区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建设试点,实现政府公共服务对城市社区和常住人口的“无缝隙覆盖”。

一是要加大政策供给力度。

部里正在研究制定推进社区公共服务信息化建设的政策意见,对社区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建设的管理体制、运行机制、推进路径提出明确要求。

同时配套出台社区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建设行业标准,为发展社区公共服务提供通用规则,为各地特色功能开发提出兼容要求,在场所布局、承办事项、运行模式、设施设备、信息安全、人员管理和评估监督方面进行统一规范。

各地也要归纳提炼本地社区信息化建设的发展思路和发展经验,已经开展社区信息化建设的地方,要对照指导意见和标准要求,拿出加强信息平台建设的技术方案,尚未开展社区信息化建设的地方,要坚持高起点推动、高标准建设、高质量管理原则,积极借鉴现有地区的成熟经验。

二是要加大工作协调力度。

各级都要建立社区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建设的共同推进机制,切实发挥民政部门牵头作用,在深入调研、摸清底数、科学预判的基础上,研究制定推动本地区社区公共服务信息化的整体思路,主动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协调联动,推动条线信息系统通过多种方式与综合信息平台实现信息交换和功能对接,促进呼叫网络、信息网络和有线电视网络的“三网融合”。

三是要加大资金投入力度。

部里将积极协调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推动中央基建资金调整投资结构,支持社区公共服务信息化示范工程建设,同时于今年适当时候召开全国社区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建设推进会,组织观摩上海市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建设成效,对推进试点工作进行部署。

各地要认真实施《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年)》和地方性建设规划,落实社区服务信息化建设资金投入。

特别是东部经济发达省份,应选择相对成熟的服务项目和群众需求较为强烈的基层社区,大力开展综合信息平台建设试点,有效整合各职能部门信息化建设资金渠道,形成社区公共服务信息化建设的规模效益。

(四)深化第二批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创建活动。

擦亮和谐社区建设品牌,强化示范单位政策引领和地区辐射作用,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促进全国城市社区建设水平整体提高。

一是要落实创建标准。

根据立国部长要求,部里牵头制定的《和谐社区建设测评》标准已于近期通过专家评审,随后将与创建活动通知一并下发,各地应根据测评标准和通知要求,认真做好对照检查和自我评估工作。

二是要明确创建安排。

此次创建活动预计历时一年,将延续首轮创建活动分级申报、专家评审、集中命名、规范运作的原则,于2013年底前表扬新一批“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

与首轮创建活动不同,此次创建活动将在社区、街道、城区和城市四个层面展开,直辖市、副省级市、地级市和县级市均对照“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城市”标准参评,提升示范创建活动的层次和品质。

三是要严格创建要求。

创建活动一般以3年为一个批次,为使示范单位始终代表和谐社区建设的最新成果和最高水平,克服“牌子到手、创建到头”的苗头倾向,从本轮创建活动开始,对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数量实行总量控制和跨省统筹,大力压缩各级示范单位控制指标,坚持“优中选优”的基本原则,提高示范创建活动的“含金量”。

同时借鉴双拥模范城等创建经验,将往期示范单位纳入本轮示范单位创建范围,建立示范创建单位的动态管理机制,增强各级示范单位的“危机意识”和责任意识,使和谐社区建设工作永葆创新活力。

(五)大力推广城市社区建设和发展的典型经验。

为深刻剖析各省(区、市)推进社区建设的典型经验和创新范例,规模展示各地实践探索和理论成果,推动全国社区建设的深入发展,部里正在组织编纂“中国特色社区建设理论和实践创新丛书”,各地也应积极行动起来。

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

部里对丛书编纂工作非常重视,成立了由李立国部长任顾问,窦玉沛副部长任主任的丛书编辑委员会,部办公厅专门下发了正式通知,各地要充分认识丛书编纂工作的重要性,尽快确定担任编委会成员的厅(局)相关负责同志和担任编委会联系人的业务处室负责同志人选,切实明确责任、精心组织实施。

二是要严格编选标准。

丛书编纂坚持“统一征稿,自主提交,专家评审,免费出版”的原则,确保权威性和导向性。

各地要把精品意识和质量观念贯穿于组稿编稿全程,将创新意义和推广价值摆在编写工作首位,组织先进城区和精干力量承担编写工作,使选报的典型经验准确体现本省社区建设的认识水平和业务进展。

编辑办公室也将坚持宁缺勿滥、宁精勿劣、宁专勿全的原则,分期分批地确定丛书出版计划,原则上每省入选的书稿总数不超过3部。

三是要注重宣传推广。

各地要用好创新丛书这一重要载体,将经验推广与街道社区干部教育培训有机结合,逐步扩大创新经验的应用范围,丰富创新经验的发展内涵。

此外,部里还将于年内召开一系列区域性座谈会、现场会和论证会,宣传推广各地在推进社区建设过程中涌现出的特色经验,努力形成百花齐放、推陈出新的发展势头。

(六)研究制发农村社区建设政策文件。

根据中央要求,结合农村社区建设的新进展、新成果,部里代拟中央《关于积极推进农村社区建设的指导意见》,并征求了中央相关部门的修改意见,力争年底前下发。

这次会议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进一步听取各地民政部门的意见建议,对文件内容进一步修改完善。

希望拿到文件稿的同志,以对事业认真负责的态度,结合自身实际认真修改,使文件稿的质量有较大幅度提升。

(七)实施西部城乡社区服务人才队伍能力建设项目。

2013年西部城乡社区服务人才队伍能力建设项目金额确定为800万元,司里即将印发《2013年西部城乡社区服务人才队伍能力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待《实施方案》下发后,有关地区要结合本地区工作尽快开展项目申报工作,制定实施细则,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突出重点、专人负责、合理配置、规范管理,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

要认真实施培训项目,把村(居)委会组织法、农村社区建设规章制度等纳入培训内容,因地制宜组织西部地区从事基层组织和政权建设工作的人员开展各种形式的专题培训。

要严格根据申报材料要求安排实施项目,在规定时间内必须完成项目实施工作;项目实施结束后,要按要求报送培训通知、会务手册、培训教材、培训经费票据以及结项报告等资料。

要严格财务管理,除明文规定外,不得在项目资金内列支其他费用。

(八)代拟《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工作的意见》。

根据中央部署,由民政部代拟《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工作的意见》,于12月底以前上报中央。

年初印发了《民政部关于加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理论研究的通知》(民办函〔2013〕6号),目前已经确定了25家单位(个人)承担招标课题研究任务。

各地要配合督导课题入选单位按照既定研究计划,完善研究思路,落实经费、人员,尽快启动研究工作,确保2013年6月30日前完成研究任务。

要分级组织开展调研活动,深入乡村基层,直接听取农民群众和一线工作人员的意见和建议,逐步完善调研工作思路,突出工作重点,不断增强调研的系统性、实效性、创新性。

对调研中发现的好经验好做法要认真归纳和提炼,对调研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进行认真分析研究,形成带有普遍性、规律性的认识,进一步增强加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政策建议的科学性和可行性,为代拟文件提供有效参考。

已经接到开展农村基层政权建设调研商请函的省份,要尽快拿出一份有数据、有案例、有分析、有建议的调研报告上报司里。

(九)推广江苏太仓“政社互动”经验做法。

经中央领导批准,推广“政社互动”经验做法已列入全国村务公开协调小组2013年工作要点。

要动员组织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政社互动”理论、实践研究和深入剖析,不断深化对“政社互动”特点和规律的科学认识,形成一批有分量的理论成果和政策成果。

要组织开展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培训班,把“政社互动”经验做法融入培训内容、采取专家授课、讨论交流、实地考察等多种方式,使其熟悉“政社互动”实践,成为推广“政社互动”经验的有生力量。

“全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全国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全覆盖示范单位”、“全国基层社会管理创新实验区”和江苏省要先行推广太仓“政社互动”经验,为在全国范围内推广“政社互动”奠定坚实基础。

民政部和中央组织部将于4月22日在江苏省太仓市举办若干期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示范培训班,适时以全国村务公开协调小组的名义在太仓市召开全国“政社互动”推进会,并运用多种媒体和途径大力宣传“政社互动”的举措和成效。

(十)关于通报中国社区发展协会筹备成立的有关情况。

为整合社会资源、搭建参与平台,形成推进城乡社区建设整体合力,部里决定成立中国社区发展协会,姜力副部长亲自担任协会会长。

协会的业务范围包括提供城乡社区建设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决策咨询和技术服务、参与社区发展评估和相关政策制订、开展学术研究和国际合作、组织项目培训和经验交流等。

根据《民政部关于中国社区发展协会筹备成立的批复》(民函〔2013〕103号),目前协会已进入正式筹备阶段,并拟于6月20日左右在北京召开成立大会,现拟在全国范围内发展协会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

团体会员一般是各类企事业单位、具有典型示范作用的城乡基层自治组织、与城乡社区发展相关的社会组织;个人会员一般是有意于支持城乡社区发展的党政干部、专家学者、企事业单位人员、社会组织和基层自治组织人员以及社会爱心人士等。

请各地按照《关于协助发展中国社区发展协会会员的函》的要求,协助做好会员发展工作,保证每个省发展10个以上团体会员,并于5月20日前报送会员申报材料。

同志们,今年工作的显著特点是政策创制数量多、改革创新要求高、示范创优任务重,对各级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系统的干部素质和业务能力提出了新的要求。

我们一定要“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牢固树立全局意识、责任意识和配合意识,积极发扬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勇挑重担、善打硬仗、敢为人先的优良传统,有效加强政策制定、规划实施和工作推动过程中的统筹协调,努力争取各级党政领导、职能部门和社会各界的重视支持,推动形成上下联动、条块结合、整体推进的共同合力,切实保障年初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用扎扎实实的工作业绩向各级党委政府和广大居民群众交上一份满意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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