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管理暂行规定.docx

上传人:b****5 文档编号:5241392 上传时间:2022-12-14 格式:DOCX 页数:6 大小:17.12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管理暂行规定.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6页
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管理暂行规定.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6页
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管理暂行规定.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6页
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管理暂行规定.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6页
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管理暂行规定.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6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管理暂行规定.docx

《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管理暂行规定.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管理暂行规定.docx(6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管理暂行规定.docx

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管理暂行规定

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管理暂行规定

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 

2018年第35号 

为贯彻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推行方案》(国办发〔2016〕99号)和《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联节〔2018〕43号)要求,推进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了《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管理暂行规定》,自2018年8月1日起施行,现予公告。

附件:

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管理暂行规定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8年7月2日

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

溯源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条按照《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联节〔2018〕43号)要求,建立“新能源汽车国家监测与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溯源管理平台),对动力蓄电池生产、销售、使用、报废、回收、利用等全过程进行信息采集,对各环节主体履行回收利用责任情况实施监测。

第二条自本规定施行之日起,对新获得《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的新能源汽车产品和新取得强制性产品认证的进口新能源汽车实施溯源管理。

第三条对本规定施行之日前已获得《公告》的新能源汽车产品和取得强制性产品认证的进口新能源汽车,自本规定施行之日起,延后12个月实施溯源管理。

如逾期仍需在维修等过程中使用未按国家标准编码动力蓄电池的,应提交说明。

第四条汽车生产企业(含进口商)对已生产和已进口但未纳入溯源管理的新能源汽车产品,在本规定施行12个月内将相关溯源信息补传至溯源管理平台。

第五条自本规定施行之日起,对梯次利用电池产品实施溯源管理。

第六条电池生产、梯次利用企业应按照《关于开通汽车动力蓄电池编码备案系统的通知》(中机函〔2018〕73号)要求,进行厂商代码申请和编码规则备案,对本企业生产的动力蓄电池或梯次利用电池产品进行编码标识。

第七条汽车生产、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及综合利用企业应在溯源管理平台申请账号(申请材料见附表1、2)。

各企业应在溯源管理平台上传溯源信息(见附表3)。

汽车生产企业应报送回收服务网点信息(见附表4),并在企业网站向社会公布。

第八条汽车生产企业应在配发国产新能源汽车出厂合格证后15个工作日内,进口商应在进口新能源汽车通关并完成检验检疫后15个工作日内上传信息。

第九条与汽车生产企业合作的销售商应在车辆销售后及时向汽车生产企业报送记录信息,并告知车辆所有人记录信息发生变更时更新记录信息的要求与程序。

汽车生产企业应在车辆销售上牌和车辆所有人记录信息更新后30个工作日内上传信息。

第十条与汽车生产企业合作的维修商、电池租赁企业等应在动力蓄电池维修、更换后及时向汽车生产企业报送信息。

汽车生产企业应在动力蓄电池维修、更换后30个工作日内上传溯源信息。

第十一条回收服务网点应在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移交后,向汽车生产企业报送信息。

汽车生产企业应在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入库、移交出库后30个工作日内上传信息。

第十二条与汽车生产企业未合作的新能源汽车销售商、维修商、租赁商等,应按照第七条规定,通过溯源管理平台提交申请,并按照第九条、第十条规定时限,向溯源管理平台规范上传信息。

第十三条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应在接收报废新能源汽车,并出具《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后15个工作日内上传信息;在废旧动力蓄电池拆卸并移交出库后15个工作日内上传信息。

第十四条梯次利用企业应在梯次利用电池产品出库后15个工作日内上传信息;在梯次利用电池生产、检测、使用等过程中产生的废旧动力蓄电池,应在其回收入库及移交出库后15个工作日内上传信息。

第十五条再生利用企业应在废旧动力蓄电池接收入库后30个工作日内上传信息;在完成再生利用及最终处理后30个工作日内上传信息。

第十六条汽车生产、电池生产、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及综合利用企业应建立内部管理制度,加强溯源管理,确保溯源信息准确真实。

第十七条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有关部门对本地区相关企业溯源责任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八条《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有关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定。

第十九条本规定自2018年8月1日起施行。

附表:

1.企业基本情况表

2.接口密钥申请表

3.溯源信息列表

4.回收服务网点信息申报表

附表1

企业基本情况表

企业法人

企业名称(中文)

企业名称(英文)

企业类型□汽车生产企业□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 

□梯次利用企业□再生利用企业□其他 

注册地址国省市

生产地址

(具体到街道门牌号码)1.

2.

3.

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DUNS编码

联系人联系电话

传真电子邮箱

邮政编码通信地址

(盖章)

年月日

注:

需同时提交加盖公章的企业工商登记文件和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

进口商应填写本企业信息,并另外提供产品代理委托书或进口许可证明扫描件。

附表2

接口密钥申请表

企业信息

企业名称(中文)

企业名称(英文)

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DUNS编码

企业类型□汽车生产企业□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 

□梯次利用企业□再生利用企业□其他 

联系人联系电话

传真电子邮箱

(盖章)

年月日

注:

进口商应填写本企业信息。

 

附表3

溯源信息列表

企业主体上传信息类别具体内容上传模块

汽车生产企业车辆生产信息*VIN码车载管理模块

电池包编码#

车辆类型

车辆名称

车辆品牌

车辆型号

车辆制造日期

车辆销售信息*VIN码

车辆用途

销售日期

销售地区

号牌

所有人信息个人信息姓名

身份证号

企业信息企业全称

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企业地址

车辆维修更换信息VIN码

维修更换日期

状态(更换包/更换模块)

原电池编码

原电池去向去向企业名称

去向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DUNS编码

新电池编码#

车辆换电库存信息换电企业名称

换电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类型(入库/出库)

变更日期

入库电池包编码#

出库电池包编码

出库电池包去向去向企业名称

去向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DUNS编码

车辆换电信息VIN码

换电日期(年月日-时分秒)

原电池包编码

换电电池包编码

电池回收信息回收服务网点名称

回收服务网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电池产品类型(包/模块/单体)

电池编码

入库日期

电池退役信息退役企业(回收服务网点/换电企业/维修商/电池生产企业)名称

退役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退役类型(包/模块/单体)

电池类型(镍氢/磷酸铁锂/锰酸锂/钴酸锂/三元/钛酸锂/其他)

退役电池编码

退役电池质量

退役电池去向去向企业名称

去向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DUNS编码

退役日期

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车辆报废信息VIN码回收利用管理模块

电池包编码

电池类型(镍氢/磷酸铁锂/锰酸锂/钴酸锂/三元/钛酸锂/其他)

报废日期

电池出库日期

电池包去向去向企业名称

去向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DUNS编码

梯次利用企业梯次利用信息梯次电池(包/模块/单体)编码

梯次利用方式(包/模块/单体)

原电池(包/模块/单体)编码

梯次电池(包/模块/单体)去向个人用户姓名

身份证号

企业用户去向企业名称

去向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DUNS编码

应用领域

报废电池(包/模块/单体)编码

报废电池(包/模块/单体)质量

报废电池(包/模块/单体)去向去向企业名称

去向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DUNS编码

出库日期

再生利用企业再生利用信息入库电池来源企业名称

入库电池来源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电池编码

入库日期

入库质量

再生日期

处理质量

再生物质名称(元素种类)

再生利用率

再生物质质量

废弃物去向

注:

带*为补传信息项(至少上传动力蓄电池包编码);带#为电池编码数据集。

附表4

回收服务网点信息申报表

存档号:

企业基本信息

汽车生产企业填报日期

回收服务网点信息

序号回收服务网点名称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类型

1<精确至街道><新增/变更/解除>

2

……

企业联系人信息

姓名职务

联系电话E-mail

备注:

请如实填写回收服务网点信息,并发送至溯源管理平台客服邮箱:

service@tbrat.org.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PPT模板 > 国外设计风格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