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教材统编版高中历史选择性必修1 国家制度与社会治理 知识点复习提纲完整版全面必备.docx
《新教材统编版高中历史选择性必修1 国家制度与社会治理 知识点复习提纲完整版全面必备.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新教材统编版高中历史选择性必修1 国家制度与社会治理 知识点复习提纲完整版全面必备.docx(34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新教材统编版高中历史选择性必修1国家制度与社会治理知识点复习提纲完整版全面必备
【新教材】统编版高中历史选择性必修1国家制度与社会治理知识点复习提纲完整版
第1课中国古代政治体制的形成与发展
一、先秦时期的政治体制:
(一)夏朝(约2070—约1600):
打破了原始民主制下的禅让制传统,建立了世袭制。
(二)商朝(约1600--1046):
内外服制度;有较系统的国家机构和分掌内外服各类事务的官吏。
(三)西周(1046—771):
1、贵族等级分封制:
内容:
①周天子是国家最高统治者,控制着镐京和东都洛邑附近的王畿地区,其他地方则分封给与周天子有血缘关系的同姓贵族、异姓功臣或旧贵族,在各地建立诸侯国。
②诸侯在国内又分封卿大夫,卿大夫再分封士,形成贵族等级分封序列。
③分封制是较内外服制度更进一步的政治体制,诸侯虽享有受封土地上的统治权,但也要服从周天子的政令,承担对周王室的义务。
2、宗法制:
周天子与各级贵族都实行嫡长子继承制。
3、礼乐制:
维护统治的文化制度。
4、商周政体特征:
①政治权力和血缘关系相结合,是西周政体的基本特征。
②君主的权力不是绝对的,原始民主遗存对君主权力有制约作用。
③最高统治者尚未实现中央集权。
④王权具有神秘色彩。
二、秦朝君主专制中央集权的建立:
(一)背景:
①春秋战国时期(BC770-BC221),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宗法血缘关系的瓦解,西周贵族等级分封制开始解体。
②为适应社会变化的需要,各国政治都进行了重大改革,君主专制加强,郡县制、官僚制等封建政治体制开始产生。
③秦统一结束了长期混乱局面。
(二)秦朝君主专制中央集权的政治体制。
1、皇帝制度(秦朝政治体制的核心)
特点:
皇位独尊、皇权至上、皇位世袭。
本质:
君主专制。
名称由来:
自认为德高三皇功过五帝。
2、三公九卿制(中央政府)
三公:
丞相(百官之长,行政中枢所在,秉承皇帝,统领百官)、太尉(掌军事)、御史大夫(副丞相,掌管图籍、文书,监察百官)。
九卿:
分掌各类政务的机构。
运作:
国家重大事情由公卿进行廷议,最后由皇帝裁断。
3、郡县制(地方政府)地方政府分为郡、县两级。
郡是地方最高行政机构,置郡守、郡丞和郡尉,另设监御史掌监察。
郡下设县或道,根据户数的多少,置县令(长)、丞、尉。
郡县主要官吏都由中央直接任命。
评价:
特征是中央垂直管理地方。
郡县制有利于国家统一,有利于加强中央集权;是官僚政治取代贵族政治的重要标志;基本原则为此后历代王朝所沿用,影响深远;但郡县制下,地方听命于中央,缺少独立性。
4、文书行政各级官僚机构以文书行政,建立邮驿为中心的文书传送系统,以保障皇帝和中央的政令能传送到全国各地。
三、两汉至明清行政体制的演变:
(一)中央行政体制:
1、西汉
(1)汉承秦制,中央行政体制仍为三公九卿制。
汉武帝时期设立“中朝”。
中朝:
又称内朝,包括侍中、尚书令、常侍,负责决策。
使外朝丞相权力大大削弱,加强了皇权。
(2)西汉晚期后,三公制取代丞相制,中朝尚书的权力逐渐增大。
2、东汉:
刘秀将尚书台确立为新的行政中枢,三公权力受到削弱。
3、魏晋:
三省体制逐渐形成。
4、隋唐:
三省六部制:
三省:
指尚书省、中书省和门下省,是由皇帝直接掌控的中枢。
中书省是受命于皇帝的决策与出令机构,门下省是审议封驳朝廷政令的机构,尚书省是执行机构。
三省长官中书令、门下侍中、尚书令并称宰相,分掌宰相职权。
他们共同议政的地方叫政事堂。
六部:
尚书省下设吏、户、礼、兵、刑、工六部,分工处理各项具体政务。
评价:
三省职责明确,相互牵制,削弱相权,可以有效履行封建国家的不同职能并加强皇权。
三省六部制的确立,标志着中央行政体制发展到一个新阶段。
5、宋朝:
宋朝设置三省六部制,但职能废弛瘫痪。
另设中书门下省,其长官“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履行宰相的职权。
但三司分割了宰相的财权,枢密院分割了宰相的军权,中书门下和枢密院合称二府,所以宋代为二府三司制。
6、元朝:
实行中书一省制,中书省总理全国政务,相权加强。
7、明朝:
(1)明太祖废除中书省和丞相,亲理政务,绵延1000多年的丞相制度终结,标志着封建君主专制发展到更高阶段。
(2)内阁制:
内阁大学士协助皇帝处理大量政务,成为事实上中央行政的中枢首脑。
性质:
内阁不是法定的中央行政机构,是内侍顾问机构,无决策权。
作用:
加强了君主专制。
8、清朝:
军机处特点:
简、速、密。
地位:
军机大臣直接秉承皇帝,逐渐成为掌管处理全国军政事务的中枢。
影响:
标志着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达到顶峰。
(二)地方行政体制:
1、西汉:
郡县两级制。
郡:
太守(京师所在地设内史或京兆尹,级别高于一般郡)、郡尉、郡丞。
太守开府分曹理事,各曹属吏分管具体事务,由太守分别任用。
郡下设县(有少数民族地方设道):
县令或县长,之下有丞、尉及分曹属吏。
王国与侯国:
景帝和武帝后,权力被不断削弱,不再对中央构成威胁。
2、东汉晚期:
原来的监察区“州”变为一级行政机构。
3、魏晋南北朝:
实行州、郡、县三级制。
州刺史不仅有行政权,还有领兵权,形成内轻外重、干弱枝强的局面。
4、隋朝:
废郡,以州统县,实行州、县二级制。
5、唐朝:
继承隋制,实行州、县二级制。
唐朝根据山川形势把全国划分为10道(后增至15道),作为中央派出的监察机构。
安史之乱后,道变成州、县以上的一级行政实体。
唐中期后,设节度使(州以上的地方军政长官),逐渐兼并役使州县,拥兵自重,形成藩镇割据势力。
6、宋朝:
改道为路,又将隋唐时期作为军事管理机构的府变为一级行政区划,形成路、府、县三级制。
7、元朝:
地方设置行中书省,作为中书省在地方的派出机构,掌管一省政务,简称“行省”。
后行省演变为地方常设的最咼一级行政机构。
形成省、路、府、州、县的多级行政体制。
意义:
是中国省制的开端,有利于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形成与发展,加强了中央集权。
8、明朝:
废行省,设三司,但省的格局并未改变。
三司:
布政使、按察使、都指挥使(原本行省权力由三司分割)。
明朝后期,各省派出巡抚、巡按,逐渐总揽一省之权。
9、清朝:
清承明制,巡抚成了一省长官,又设总督掌管数省军政大权。
明清时期,省之下设府(直隶州),府下设县(州),相对较为稳定,形成省、府、县三级级行政体制。
第2课西方政治体制的产生和演变
一、古希腊罗马的政治
公元前6世纪,古代希腊城邦国家形成,城邦的公民直接参与国家管理,其制度包含一定的民主因素,但各城邦实行的制度千差万别。
无论是希腊城邦,还是罗马共和国和罗马帝国公民都仅是少数。
妇女、外侨和奴隶不仅没有资格参与政治,还受到剥削和多种压迫。
(一)雅典:
1、雅典是古典民主城邦的代表
国家权力掌握在公民大会、议事会、官员和陪审法庭手中。
公民大会由全体成年男性公民组成,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决定国家法律和政策;议事会议员从公民中抽签产生,主要负责为公民大会准备决议草案,并参与国家日常管理;官员:
由选举产生,大多一年一任,在任时需接受监督,随时可以被罢免和审判;陪审法庭是主要的司法机关,陪审员全体6000人,组成规模不等的沈庭审理大小案件。
2、雅典城邦制度特征:
人民主权(公民积极参与国家管理)、轮番而治、直接民主、小国寡民。
(二)斯巴达是希腊城邦国家中寡头政治的代表
虽然公民大会名义上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但国王世袭继承,垄断了军事统帅权;长老会议员仅30人,终身任职;监察官从全体公民中选举产生,主持公民大会、审判国王等重要权力,一年一任,一般不得连任,不利于充分发挥作用。
(三)罗马共和国
罗马共和国的主要机构包括执政官等高级官员、元老院和公民大会。
执政官:
两人,一年一任,由全体公民选举产生。
主要职责是担任军事统帅,主持公民大会和元老院,执行相关决议。
元老院:
由卸任高级官员组成,终身任职,负责向官员提出建议,协调他们的行动。
公民大会有权立法、宣战、媾和和审判,是罗马国家最高权力机关。
其召开和表决都受到高级官员和元老院的限制,难以有效发挥作用。
所有官职均无薪金,穷人实际上无法当选。
罗马共和国政体具有浓厚的贵族寡头特征。
(四)罗马帝国
公元前1世纪末,罗马共和国崩溃,吴大维建立元首制。
实际掌握罗马国家大权,形成君主政治。
在罗马帝国中,皇帝(元首)掌握罗马国家的权力,既是最高立法者,又是最高法官。
军队听命于皇帝,是实行独裁统治的重要工具。
二、中古欧洲的封建制度
(一)中古早期的西欧政治
中古欧洲国家建立在罗马帝国的废墟和日耳曼人王国的基础上。
最初的日耳曼人君主把他们征服的地区分封给儿子和随从,形成以封君、封臣为基本特征的封建制度。
法兰克王国的查理大帝一度建立起庞大帝国。
但他死后,国家陷入分裂,形成后世西欧3个主要国家法兰西、德意志和意大利的雏形。
中古西欧国家制度的一个重要特征,是王权和基督教会长期并立。
国王依靠教会支持获得政权的合法性;教会依靠王权扩展基督教,维护教会权威。
在走向统一国家的过程中,王权与教会多次发生冲突。
(二)法国:
等级君主制
法王腓力四世与教皇对抗,召开了由教士、贵族和城市市民代表组成的三级会议。
三级会议支持国王,反对教皇,确立了国王有权征税的原则。
三级会议召开,标志着法国进入等级君主制阶段。
国王与贵族、教会、市民通过三级会议相互合作,有利于进一步强化王权。
(三)英国:
议会君主制
13世纪初,贵族、骑士和市民迫使英王约翰签署《大宪章》。
《大宪章》肯定了国王的合法地位与人身的神圣不可侵犯,同时保障教俗封建主的特权,并适当照顾骑士和市民的利益,
1265年,召开国会(大贵族、骑士代表、市民代表)。
1295年,再次召开。
此后,国王不断召开议会,议会权力逐渐加强。
14世纪中期,议会分为上下两院,上院由贵族组成,下院由骑士和市民组成,英国进入议会君主制时期。
议会成为国王与贵族、骑士、市民共商国是的平台。
国王通过议会为自己的政策寻求支持;议会则以向国王请愿的形式,要求国王改善统治。
三、西方资本主义政治制度的产生与发展
16—18世纪,资产阶级对专制王权与封建制度发起冲击,进行了多次资产阶级革命和改革,确立了近代西方政治制度,其中以英国君主立宪制、美国总统制共和制制和法国议会制共和制最为典型。
(一)英国君主立宪制
17世纪初,英国斯图亚特王朝的统治激起社会各阶层的不满。
17世纪的资产阶级革命,以及1689年的《权利法案》,奠定了英国君主立宪制的基础。
此后,英国的法律由议会制定,国王无权废止;议会定期召开;未经议会同意,国王不得征收新税和招募常备军。
18世纪,英国逐渐形成议会内阁制度。
国王的权力限于邀请议会多数派领袖出任首相,并批准首相提名的各部大臣,内阁实际掌握政府权力。
19世纪中后期,英国先后进行了3次议会改革,大部分成年男性公民获得了选举权,议员席位的分配也更加合理,英国民主制度基本形成。
(二)美国总统制共和制
1775年,英国在北美的13个殖民地发起独立战争。
随后,建立了美利坚合众国。
1787年,美国制定了宪法。
宪法规定美国是联邦制共和国,实行三权分立。
美国宪法首次在一个大国里确立了共和民主制度。
1865年,美国废除奴隶制,黑人随之获得公民权。
1920年,妇女获得公民权。
历经200余年的变革,美国民主制度逐渐完善起来。
(三)法国议会制共和制
法国共和制的确立经历了长期过程。
1791年,法国首次建立共和国,但共和制度最初并不巩固。
1870年,法国建立第三共和国,1875年通过新宪法。
1875年新宪法规定,法国国会由参议院和众议院组成,众议院有权通过法律,可以推翻内阁。
总统任期7年,经参议院同意有权解散众议院。
这样,法国中央政府形成了总统和议会两大权力中心,导致第三共和国政局不稳。
经过数年动荡后,共和派最终在国会中获得优势,并控制了总统职位。
法国成为一个议会制共和国。
第3课中国建立共和制的曲折历程
一、民国时期的政治制度
(一)民国建立
1912年1月1日,孙中山就任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南京临时政府正式成立,这标志着资产阶级共和制度在中国的诞生。
中华民国釆用五色旗为国旗,改用公历,以中华民国纪元,1912年为民国元年。
(二)《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内容:
确立行政、立法、司法三权分立的政治体制,规定实行内阁制,内阁总理由议会的多数党产生,总统颁布命令须由内阁总理副署才能生效。
《临时约法》中国第一部资产阶级民主宪法,具有反对专制制度的进步意义。
(三)政党政治的尝试
1、民国初期的党派
三大党:
同盟会、共和党和统一共和党。
宋教仁案、二次革命。
就任正式大总统后,袁世凯先后下令解散了国民党和国会。
此后,政党政治名存实亡。
2、1928年后的政治
(1)“训政”时期
《训政纲领》规定:
在训政时期,由国民党全国代表大会代表国民大会领导国民行使政权,大会闭会期间,把政权托付给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治权之行政、立法、司法、考试、监察五项,托付给国民政府总揽执行,五权分立的五院制即依此而设;国民党中央政治会议则负责指导监督国民政府的重大国务。
实质:
剥夺人民权利的国民党一党专政
(2)“宪政”时期1948年,国民党打出“行宪”的招牌,召开“国民大会”,国民大会选举蒋介石、李宗仁为总统、副总统。
建立总统府,取代国民政府。
国民党以此为其独裁统治披上“宪政”的外衣。
二、中共在根据地的制度探索
(一)中华苏维埃临时中央政府
1930年夏,全国建立起大小十几块农村革命根据地,分布在十多个省。
在各个革命根据地,各级苏维埃政权也陆续建立起来。
1931年11月,中华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在江西瑞金召开。
大会制定了宪法大纲,通过了土地法、劳动法等法令,宣布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正式成立。
宪法大纲规定,中华苏维埃政权所建设的是工人和农民的民主专政国家,苏维埃政权属于工人、农民、红军士兵及一切劳苦民众。
大会推选毛泽东为临时中央政府主席。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的成立,是创建人民革命政权的尝试。
(二)抗日战争时期
抗日战争爆发后,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抗日根据地逐步扩大。
抗日根据地初期称为“边区”,后期称“解放区”。
初期的根据地有陕甘宁、晋察冀、晋冀鲁豫、晋绥等边区,抗战胜利时发展为19个解放区。
为适应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需要,设立边区政府,作为民国地方政府。
设置各级参议会,推行抗日民主制度,边区政府委员由边区参议会选举产生。
三三制原则:
与党外人士实行民主合作,在政府和其他民意机构中,共产党员只占1/3。
进一步巩固和扩大了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加强了抗日民主政权的建设。
(三)解放战争期间
解放战争期间,中国共产党在政权建设上采取在解放区设置行政区的办法,巩固新兴的人民政权。
先后建立东北、华北、中南、西北行政区。
行政区设军政委员会或人民政府,作为最高一级的地方政府机关,各自管辖若干省级及以下行政单位。
为新中国的政权建设打下了坚实基础。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治制度
(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法律依据:
1949年9月,政协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了具有临时宪法性质的《共同纲领》,确立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以人民代表大会为核心和主要内容的国家政权组织形式。
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标志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从中央到地方正式建立起来。
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部宪法,以国家根本大法的形式规定了我国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遭到破坏:
1957年以后,由于受反右斗争扩大化和“左”倾指导思想的影响,民主集中制遭到破坏,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被削弱。
“文化大革命”十年中,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更是遭受严重破坏和挫折。
恢复完善:
文革结束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逐渐恢复和完善。
如改进选举制度,把直接选举的范围扩大到县一级,实行差额选举;扩大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职权,固定任期(每届5年);赋予省级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权力;等等。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已成为中国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载体。
(二)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正式确立:
1949年,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的召开,标志着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正式确立。
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后,中共中央提出了“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八字方针,在根本上解决了民主党派的发展前途问题,进一步确立了社会主义条件下我国多党合作的基本格局。
改革开放以后,中共中央进一步明确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政治制度的一个特点和优点,并提出了一整套关于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理论与政策。
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实践的重要组成部分。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被写入宪法,使得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走上了制度化轨道。
第4课中国古代官员的选拔、考核与监察
一、先秦至明清时期的官员选拔
1、西周至春秋:
实行官位世袭的世官制,贵族世代垄断高官。
2、春秋战国时期,尚贤思想兴起,各国为争霸图强,鼓励荐举有才能的人为官,或依据军功大小授予官职。
但官员选拔缺少制度化的途径。
3、汉朝:
汉武帝在元光元年(公元前134年)下诏,“令郡国举孝、廉各一人”,标志着察举制的形成。
察举制是一种比较完备的选官制度,为两汉国家选拔了大批人才。
4、三国:
魏王曹丕推行九品中正制,在各州、郡设置大中正、中正,中正根据家世、道德和才能评定州、郡士人的资品。
获得资品的士人,由吏部授官。
九品中正制将选官权收归中央,加强了中央集权。
5、两晋南北朝:
随着门阀士族势力的发展,中正选人只看家世,不看道德才能,逐渐形成“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势族”的用人局面。
6、隋唐:
南北朝以来,寒门庶族地主势力上升,为适应这一变化,隋唐统治者将科举制作为官员选拔的新制度。
科举以分科考试选拔人才为特点,分为制举和常举。
制举是皇帝自设科目考试选人;常举每年举行,科目有秀才、明经、进士等几十种,其中明经和进士两科最受社会重视。
考试合格只是取得为官的资格,还需吏部铃选后方可正式任官。
7、两宋:
科举制度进一步发展完善,“取士不问家世”,科举成为官员选拔的主要途径。
8、明清:
科举考试分为乡试、会试与殿试三级。
参加考试的主要是国子监和府、州、县学的学生。
考试从四书五经中命题。
乡试每三年在各省省城举行,考中者称为举人。
会试由礼部主持,于乡试次年春天举行,考中者称为贡士。
殿试在会试后举行,由皇帝主持,通过者为进士。
二、秦汉至明清时期的官员管理
1、秦汉三国两晋南北朝:
秦汉官员的考核办法主要是上计制,每年秋冬,各县、侯国将一年来的户口垦田、钱谷入出、盗贼多少等情况汇集到郡国,由郡国汇总,上报中央,称为“上计”。
御史参与审核计簿,防止造假。
上计考核的结果是官员赏罚的依据。
魏晋南北朝因门阀士族势力强大,战乱频仍,考核大都流于形式,但曹魏、西晋、北朝也制定了相应的考核法规。
秦汉建立了以御史大夫(西汉晚期御史大夫改为大司空后,御史中丞逐渐成为最高监察官)为首的中央监察体系。
汉武帝将全国划分为13个州(部),每州设刺史1人。
刺史位卑权重,代表皇帝巡行郡国。
2、隋唐时期:
隋唐官员的考核归吏部。
隋朝九品以上官员每年要考核,地方官年终要到中央汇报工作。
唐朝考核官员,以品德和才能为标准,分为九等,根据考核结果确定官员的升迁、调整或罢免。
隋唐御史台为最高监察机构,其长官为御史大夫。
唐太宗将全国分为十道监察区,委派监察官定期或不定期巡回监察。
3、宋代:
宋朝考核称为“磨勘”,由审官院考核京官,考课院考核地方官。
宋朝御史台承唐制,地方则划分路作为监察区。
宋朝监察制度的重要变化是台谏合一,以往只负责言谏的谏官与御史台官员一样拥有了监察的权力。
4、明清:
明清两朝官员考核制度严密。
明朝考核有考满和考察。
考核结果分称职、平常、不称职三等,是决定官员正常升迁或降、调的依据。
清朝的考课制度,包括三年一次的京察和大计,分别考察京官和外省文官。
明清两朝的监察机构,主要有都察院和六科。
明朝,都察院监察御史不仅负责纠察内外百官,还代皇帝巡按各省。
六科给事中则负责皇帝制敕与大臣奏疏的封还驳正,兼有纠劾(hé)百官之权。
御史和给事中秩(zhì)轻权重。
清朝将六科并入都察院,停止了派御史巡按各省的做法,但都察院监察百官的职能没有改变。
第5课西方的文官制度
一、西方文官制度出现的背景
(一)中古时期:
中古时期,西欧社会管理主要依靠教士和封建领主。
后来,随着国王权力的扩大,需要处理的事务越来越多,国王往往挑选身边人来处理这些事务。
国王和权贵常常凭个人的喜好随意恩赐官职给身边的人,官员也只是为国王和显贵服务,类似于仆从。
(二)17—18世纪:
17—18世纪,欧美国家逐渐建立起资本主义制度,但官员的选拔体制仍存在许多问题。
少数人或集团掌握着官员的任免权,他们将官职私相授受,导致营私舞弊、卖官鬻爵等政治乱象频发。
内阁制和政党政治形成后,出现了所谓的“政党分肥制”。
执政党一般会把官职分给党内同僚,一旦内阁重组或执政党更换,就要更换几乎所有政府官员。
由于任期有限,新上台的官员急于捞钱。
这种瓜分国家权力的做法不但造成腐败泛滥,还严重影响政府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降低了行政效率。
(三)工业革命后:
工业革命后,英国等资本主义国家的生产力水平大大提高,国家管理职能急剧扩展,管理的事务也越来越复杂,亟须建立有能力、能迅速处理日常事务的职业官僚体系。
随着“天赋人权”“人人生而平等”思想深入人心,人们要求平等参与政府工作的愿望日益强烈。
于是,向社会开放政府公职、改革官员录用制度以建立廉洁高效政府的呼声日益高涨。
二、西方文官制度的建立
(一)英国是最早建立文官制度的国家。
18世纪初,为了防止国王通过任命官员干预议会活动,英国规定除了大臣以外,官员不得当选为下院议员。
19世纪初,为了保证政府工作不受政党更替的影响,英国的一些政府部门开始设立常务次官的职位。
这样,英国政府的官员分为两类:
一类是政务官,包括大臣和政务次官或政务秘书,他们随内阁共进退;另一类是事务官,即文官,包括常务次官直至以下的一般政府工作人员,负责具体事务,不受党派影响,长期任职。
1855年,英国颁布法令,建立不受党派干涉的文官委员会,对被推荐的候选人进行考试。
1870年,英国再次颁布了法令,规定多数重要文官职位必须通过公开竞争考试择优录用,文官委员会有权独立决定被录用文官的基本条件,对录用文官的制度进行完善,最终确立了文官制度。
(二)文官制度的扩展
1883年,美国国会通过文官制度改革法案,建立了美国文官制度。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法国、德国和日本等国的文官制度也最终建立起来。
三、西方文官制度的特点
西方国家的文官一般特指在政府行政部门任职的事务官。
在英国,文官即公务员,而在美国和法国等很多国家,文官是公务员中的一部分。
美国行政系统的所有工作人员都是公务员;法国的公务员更是涵盖了所有国家机关,包括立法、行政和司法3大系统的工作人员以及公共企事业单位的人员。
西方各国的文官制度具有一些共同的特点。
首先,公开考试,择优录用。
文官录用都必须经过公开考试,公平竞争,成绩优异者优先得到录用。
其次,政治中立和工作隐名。
文官要在资产阶级各政党之间严格保持中立,必须忠实执行政府的各项政策。
在内阁大臣或政府部长等政务官的领导下,文官“默默无闻”地从事自己的本职工作,不得公开向前者提出忠告或建议,一切主要责任,包括功过褒贬,都由前者承担。
最后,职务常任和论功晋升。
和政务官的任期制不同,文官一旦获得聘用,若无严重过错或其他意外,便可终身任职。
同时,文官根据工作成绩得到晋升或惩罚。
四、对西方文官制度的评价
积极:
文官制度的建立规范了西方国家政府行政部门的事务官员的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