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学科部纪检管理条例最新修订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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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学科部纪检管理条例最新修订版
南昌大学科学技术学院
人文学科部学生会管理条例(试行)
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南昌大学科学技术学院人文学科部的工作秩序和生活秩序,加强学生会干部的纪律意识,提高学生会干部的综合素质,确保学生会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南昌大学科学技术学院人文学科部学生会是在南昌大学科学技术学院人文学科部党支部领导下,团委的指导下建立的学生组织。
第三条南昌大学科学技术学院人文学科部学生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同学的成长、成才、成人服务。
第四条南昌大学科学技术学院人文学科部学生会的基本任务:
(一)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团结和引导广大同学刻苦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积极投身社会实践,促进同学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成为适应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合格人才;
(二)发挥联系学科部和广大同学的桥梁纽带作用,参与学院有关学生事务的民主管理,反映同学的意见和要求,代表和维护广大同学的具体利益;
(三)倡导和组织广大同学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
(四)组织广大同学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活动,推动校园文明建设,创造富有特色的校园文化氛围;
(五)加强同院学生会、各兄弟学科部学生组织的联系和交往,增加了解,加深友谊,促进学生会工作的开展。
第五条学生会各项工作的开展,不得占用学生干部的上课时间,特殊情况除外。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六条学生会设主席一人,副主席四人,下设办公室、组宣部、素质拓展部、生活权益部、活动部,每部门各设部长一人,副部长一到两人,部委若干,另外学生会内部设宣传小组、策划小组、主持人小组、礼仪小组和微博小组。
第七条人文学科部学生会各部门基本职责:
(一)学生会主席团全面负责学生会的工作,负责召集学生会全体成员会议,传达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布置学科部学生工作。
根据学生会章程、学生干部的表现和实际工作需要,向学科部党委推荐学生干部人选。
围绕上级工作重点和本学科部的具体情况,独立负责开展各项工作。
督促、检查和协助学生会各部门开展工作。
副主席协助主席做好各方面工作并完成分管职责。
(二)办公室:
办公室作为学生会的中枢职能部门,其责任主要有上传下达,统筹调度以及档案整理协调的工作。
主要工作有:
一、负责处理日常工作,起草、管理学生会有关文件并审阅、保管学生会各部门学期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及印制和发送有关材料到各部门。
在学年初制作学生会工作证、编制学生会成员通讯录和值班表,修改值班制度做好值班工作的监督和统计,并定期向主席团汇报。
二、协助老师和主席团的各项工作。
组织有关会议确定时间、地点安排及通知并做好会议记录,规范值班制度,认真做好考勤记录。
三、负责联系各部门开展工作,在各部门之间起桥梁的作用。
并把学生会在工作中组织的活动的策划、总结收集整理好备案。
(三)组宣部:
以服务全学科部同学为宗旨,在丰富学生会活动,加强学生政治学习的同时,管理团员的团组织关系,并了解团员的思想动态。
其主要工作有:
一、组织开展“团日活动”,明确主题,完成监督工作及团日活动评比。
增强团组织自身的内在活力,调动各级团干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全面加强团组织的建设;
二、培养同学的思想政治素质,提高综合能力。
三、主要负责学生会各项活动宣传报道的规划和组织工作,并积极为学校的各项活动作好宣传引导。
组织同学向校报、广播站、新闻中心投稿;作好各种宣传形式的统计工作,负责班级量化测评宣传方面的考核。
配合校、学科部工作制作海报,认真做好学科部里每次重大会议、活动的会场布置。
四、负责团费收缴,收发团员证。
(四)生活权益部:
主要负责全学科部学生纪律检查工作。
认真制定学科部纪律检查标准,并做好组织实施,促进学科部作风建设。
做好组织纪律教育、增强全学科部同学的组织纪律意识。
负责同学生活管理和勤工助学活动的规划和实施,并与学校后勤部门配合,解决同学们在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与学校后勤部门建立经常性的联系,及时反映学生的合理要求,深入同学之中,做好困难学生的信息搜集工作,及时向有关部门推荐困难学生参加勤工助学活动。
主要工作有:
一、指导各班搞好日常纪律工作,并及时进行量化评比,作为学生综合考评和班级量化考核的依据之一。
对学生会干部进行纪律监督,做好干部的考评工作。
并负责各部的会议记录以及做好晨跑情况统计工作。
二、负责学生宿舍日常卫生的考核和评定,维护学生宿舍正常秩序。
协助做好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调节同学之间的纠纷。
配合其他部门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三、组织并举办纪检条例大赛,管理仓库内的物品,监管学生会成员的出勤情况。
(五)素质拓展部:
围绕学风建设,组织开展各种学术活动,配合学校、本学科部做好教学工作,听取同学们对教学的意见并向学科部反映。
引导同学端正学习态度,提高学习兴趣,加强学风、考风建设。
充分发挥师生的纽带作用,为同学创造良好的活泼的学习气氛。
了解女同学身心状况及思想动态,针对她们在学校学习和生活中所遇到的各种困难,提供帮助。
主要工作有:
一、为满足广大同学拓展自身素质的需求,有目的地各类知识性竞赛活动如新生辩论赛、演讲比赛、五月诗会、服装设计大赛等。
二、为配合教务科严抓校风和学风,对人文学科部上课出勤情况进行突击抽查,并将结果上交学科部负责人。
(每学期至少做一次学习情况调查)及时反映广大同学在学习方面的要求,并上报学科部负责人,争取使学校的办学工作和学生的学习条件加以改善。
三、结合女同学的特点,开展健康有益的活动与兄弟学科部女生部建立联系并进行各种合作与交流活动,充分调动女生积极参与各类文体活动。
四、制定素质拓展学分的申报、发布和更换等工作程序;对每一位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进行考核;及对学科部和学生会成员的素质考评加分等。
(六)活动部:
负责组织有关的赛事,努力拓展校园文艺活动,丰富广大同学的课余生活。
负责学生课余体育活动等工作的规划及实施。
积极配合学校有关部门办好校运会和其他体育活动,适时安排适当的球类、棋类等友谊赛,提高同学们的身体素质。
主要工作有:
一、在工作中,积极配合学校有关部门办好各项本部门负责的活动。
文艺类活动有综艺大赛、歌手大赛、主持人大赛,经过初赛复赛到决赛,最终代表学科部到院级比赛,是全院每年最大型的一批活动。
二、体育类活动有校运会、新生杯篮球赛和其他体育活动,适当安排球类、棋类等友谊赛及协助其他部门各类活动。
此外,运用多种形式宣传和提升同学们参与文体活动的意识,培养文体活动中的优秀人才。
(七)学生会下设五个小组
一、主持人小组:
选拔和培养学生会内部成员对主持感兴趣的人,为学院主持人大赛培养人才。
并且,主持人小组成员将负责学生会各项活动和会议的主持人并参与策划配合各部门顺利完成活动。
二、策划小组:
选拔和培养学生会内部成员对策划感兴趣的人。
并且,策划小组可负责学生会活动相关策划工作。
三、宣传小组:
宣传,报道学生会相关活动,扩大人文学生会影响力。
四、礼仪小组:
由学生会内部成员组成的一支礼仪小队,负责学生会或学科部各类活动、大会重的接待、欢迎和颁奖等。
五、微博小组:
负责学生会新浪和腾讯微博的管理和运营,以微博的形式宣传学生会或学科部的各类活动以及日常动态。
第三章学生干部的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南昌大学科学技术学院人文学科部学生会全体学生会干部的权利:
(一)选举与被选举权;
(二)讨论、参与与决定南昌大学科学技术学院人文学科部学生会的重大任务;
(三)参与南昌大学科学技术学院人文学科部学生会计划安排的各项活动;
(四)在工作考评中,工作业绩等方面获得公正评价或证书;
(五)对本会工作进行建议、批评和监督的权力;
(六)因个人特殊原因,经组织批准,有自由选择退出学生会的权利。
第九条南昌大学科学技术学院人文学科部学生会学生会干部的义务:
(一)努力学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弘扬社会主义、集体主义和爱国主义精神;
(二)遵守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加强自身的文明修养,尊师爱友;
(三)增强主人翁意识,热爱学校,做到“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
(四)遵守本会章程,维护本会荣誉,执行本会决议。
热情参与学生会举办的活动;
(五)刻苦钻研科学文化知识,认真完成各项学校任务,积极参加体育锻炼。
第十条 学生会各职能部门实行部长负责制。
部长对主席团负责并受其领导、监督。
学生会纪律检查条例
一总则
(一)为加强学生会干部的纪律意识,提高学生会干部的综合素质,确保学生会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条例;
(二)本条例适用于学生会全体学生干部和部门;
(三)由纪检部建立各部门各成员纪检档案,以示公平、公正、公开。
(四)该条例作为部门和干部评优的参考依据,占50%的比重,主席团意见占50%比重。
二工作考评
(一)凡学生会成员在学生会办公室值班晨跑、查寝等日常工作和任何由学生会组织的活动中必须佩带工作证;
(二)学生会各项活动中,证件不得他人使用者;
(三)活动中无故迟到、早退、缺勤者,按累计次数给以警告,情节恶劣者予以劝退;
(四)点到时早签,代签按缺勤处理,代签者双倍处罚;
(五)每学期活动请假累计三次者算缺勤一次
(六)学生会成员在没有任何理由的情况下(病假、考试、上课除外)不服从组织安排者,按累计次数给以警告,情节恶劣者予以劝退;
(七)在值岗(值班)过程中,对工作怠慢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八)在学生会组织的任何活动中,以任何理由徇私者,一经查实,上报所在部门分管主席,在全体大会上给以批评,情节严重者进行相对应处分
(九)没有按照主席团要求,定期召开部门例会进行工作安排的部门,视为怠慢工作,在全体大会上进行批评;
(十)凡学生会成员在学生会办公室吸烟、酗酒、赌博、游戏或穿戴不整齐者,由所在部门部长进行思想教育;
(十一)破坏学生会办公室内公共财物者,应做出相应赔偿;
(十二)值班时,值班同学必须服从调配(包括卫生保洁);
(十三)学生会成员若出现斗殴或造成严重后果者给予通报学院批评,并开除出学生会;
(十四)对检举者或纪检人员进行恐吓、威胁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开除出学生会并通报其所在学院处理;
三综合考评
(一)学期内被评“特等奖学金”,“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均视为考评依据,酌情可优先参评各种荣誉;
(二)学期内获“优秀团干”、“优秀团员”均视为考评依据,酌情可优先参评各种荣誉;
(三)学期内获“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均视为考评依据,酌情可优先参评各种荣誉;
(四)活动中表现积极、受通报表扬者在全体大会上进行表彰;
(五)根据综合考评,由主席团协商,定期推荐若干优秀部门、部长和部委,优先参评各种荣誉。
四附则
(一)人文学科部学生会各学干有下列情形之一可直接开除学生会:
(1)学期内有补考科目三门以上(含三门);
(2)受到学院处分以上(含处分);
(3)其他对学生会开展工作造成重大阻碍或者对学生会形象造成严重影响的行为。
(二)不服从管理,分配任务不执行,态度恶劣,对学生会成员有侮辱,打骂的行为者(副部长一下,含副部长),经主席团讨论后可直接对其劝退。
部长以上(含部长)在全体大会上讨论。
(三)辞职流程:
辞职前先写一份辞呈,交给部长交由主席团审核,审核通过后通知办公室,并由办公室通知与辞职人员有关的其他工作成员;副部长以上(含副部长)辞职在全体大会上通知。
(四)学习成绩优异者优先评奖资格;
(五)本细则未尽事宜,视实际情况酌情奖惩;
学生会办公室值班纪检条例
一总则
(一)为加强全体学生会干部日常值班工作的纪律意识,提高学生会干部的综合素质,确保学生会日常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条例。
(二)本条例依据学生会纪律检查条例制定。
(三)本条例作为纪检部纪检细则面向全体学生会干部公开。
(四)全体学生会干部须遵守本条例上的内容,检查情况由纪检人员记录纪检档案,并及时公布,以示公平、公正、公开。
二细则
为保证学生会工作顺利进行,树立学生会的良好形象,特对学生会办公室值班事宜作如下安排:
(一)值班成员:
学生会成员(由办公室负责具体的安排)
(二)值班时间,共有三个时间段(9:
00-10:
00,10:
00-11:
30,14:
30-17:
00)
(三)每班次第一人为负责人,单独在胡老师办公室值班,并且要及时将钥匙传给下一班值班负责人并且保管好钥匙(第一班钥匙找胡老师或王老师拿)。
(四)当天值班人员必须按时到位,不能无故缺席,迟到或早退加起来超过三次按缺勤一次处理。
有事提前一天向本部门部长请假(遇突发事件可临时请假,但必须找人代替自己手上的工作),由办公室安排其他成员值班。
如果无故缺席由巡班主席登记并在全体大会中提出批评,多次不改者予以劝退处理。
(五)值班人员要在值班本子上签到,如果没有签到当缺席处理,请假的也要在本子上注明。
并负责保管好办公室所有财物,如果部门借用办公室的物品,值班人员要作好记录(包括借用人,借出日期,归还日期,物品名称)
(六)值班期间不得穿拖鞋、背心,值班人员对来访的同学要热情周到,对同学提出的问题做出解答,不能解答的要做好记录,向有关部门反映。
(七)值班人员保持办公室内的整洁,包括桌面,地面的清洁,室内物品的摆放整齐,并做好当天值班工作。
(八)值班人员严禁在办公室抽烟,喝酒,打牌。
(八)值班人员离开必须关灯,关窗,锁门。
钥匙归还于老师办公桌上。
保证办公室值班顺利进行。
三附则
(一)本公告的解释权归学生会办公室。
(二)本公告经学生会纪检部会议通过,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学生会查寝条例
一总则
(一)为加强全体学生会干部查寝工作的纪律意识,提高学生会干部的工作效率,确保学生会查寝、早点到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条例。
(二)本条例依据学生会纪律检查条例制定。
(三)本条例作为生活部细则面向全体学生会干部公开。
(四)全体学生会干部须遵守本条例上的内容,检查情况由生活部人员记录纪检档案,并及时公布,以示公平、公正、公开。
二细则
1.凡参加此项活动的学生会干部无特殊原因需及时积极完成所分配的任务
2.除特殊情况(生病、考试、上课)外不得请假,每学期累计三次按缺勤处理
3.工作中有缺勤按累计次数给给予思想教育,情节恶劣者予以劝退
4.查寝时迟到、早退者按累计次数给予思想教育,情节恶劣者予以劝退
5.学生会干部不得消极怠工、徇私舞弊,否则按累计次数给予思想教育,情节恶劣者予以劝退
6.工作态度端正温和,不得出现打骂、侮辱学生的行为,否则按累计次数给予思想教育,情节恶劣者予以劝退
7.学生会干部在检查期间,需佩戴工作证并认真填写,按时上交表格
8.学生会干部实到情况,迟到、早退、缺勤情况交与纪检部相关人员处,供考评时参考
9.如有特殊情况,需请假者务必在查寝当天中午12:
30前告知负责人,经该项工作相关负责人同意后方可请假,并在写好假条之后交由相关相关负责人转交给纪检部相关人员,纪检人员将其存档,供考评参考。
(12:
30过后请假一律视为旷勤)。
学生会早点到纪检条例
一总则
(一)为加强全体学生会干部早点到工作的纪律意识,提高学生会干部的工作效率,确保学生会早点到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条例。
(二)本条例依据学生会纪律检查条例制定。
(三)本条例作为纪检部纪检细则面向全体学生会干部公开。
(四)全体学生会干部须遵守本条例上的内容,检查情况由纪检人员记录纪检档案,并及时公布,以示公平、公正、公开。
二细则
1.凡参加活动的学生会干部无特殊原因需及时积极完成所分配的任务
2.工作中有缺勤按累计次数给以警告,情节恶劣者予以劝退
3.早点到时迟到、早退者按累计次数给以警告,情节恶劣者予以劝退
4.学生会干部不得消极怠工、徇私舞弊,否则按累计次数给以警告,情节恶劣者予以劝退
5.工作态度端正温和,不得出现打骂、侮辱学生的行为,否则按累计次数给以警告,情节恶劣者予以劝退
6.学生会干部在检查期间,需佩戴工作证并认真填写,点到的过程中不能出现代点、漏点的情况,点完到之后站在班级旁边,维持好班级的队伍的整齐性,当天负责人把点到表收齐,同时,学生会成员在领跑的过程中也应注意班级队伍的整齐性。
7.如出现代点情况比较严重的情况,应向当天负责人反映
8.学生会干部实到情况,迟到、早退、缺勤情况由分管学干记录在案之后转交与相关纪检人员处,纪检人员负责存档,供考评时参考
9.如有特殊情况,需请假者,和其他同学们一样要有正规的请假条并交于相关纪检人员
学生会查课纪检条例
一总则
(一)为加强全体学生会干部查课班工作的纪律意识,提高学生会干部的工作效率,确保学生会查课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条例。
(二)本条例依据学生会纪律检查条例制定。
(三)本条例作为纪检部纪检细则面向全体学生会干部公开。
二细则
(一)查课范围:
机械楼、化工楼(附中黄楼)、青苑教学楼、南区综合楼。
周一至周五为工作日,查课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二节课、第三四节课、第五六节课。
(二)每天早上第一个查课人员到辅导老师处拿表,之后联系下一个查课人员,将表交接。
最后一个查课员负责将表交至辅导老师处。
(三)若查课表有缺失,则直接向最后一个规定交表人问责。
若有特殊情况,交表人应及时联系辅导老师或向汇总人员报告情况。
(四)查课人员必须以认真负责的态度进行查课,若出现乱点甚至随意填写出勤人数的情况,将究其责任。
如有特殊情况,必须立即上报。
(五)交替查课表的人员要相互沟通,主动联系对方,做到按时查课,按时交表,避免延误汇总时间。
学生会部门例会纪检条例
一总则
(一)为加强全体学生会干部每两周例会的纪律意识,提高学生会干部的会议质量,确保学生会会议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条例。
(二)本条例依据学生会纪律检查条例制定。
(三)本条例作为生活权益部纪检细则面向全体学生会干部公开。
(四)全体学生会干部须遵守本公告上的内容,检查情况由纪检人员记录纪检档案,并及时公布,以示公平、公正、公开。
二细则
(一)学生会各个部门组织的部门例会,各部门成员原则上必须参加,并在规定时间内在生活权益部签到本上签到,会议记录人员须在会议开始前十分钟到场,不得迟到早退,早签代签,如有违按累计次数给以警告,情节恶劣者予以劝退
(二)如有特殊原因(只限考试、上课、生病等)不能参加者,须提前写好请假条并交由部长签字后,由部长交给分管该部门的纪检人员。
(三)每学期累计三次请假者按缺勤处理。
(四)如因时间紧迫不能及时写好请假条的,应由部长提前开出证明,并在事后补上请假条。
(五)例会开始前,各成员应在生活权益部签到表上签到,严禁代签,一旦发现,严肃处理,会议记录员需核对人员是否参与签到。
(六)假条、证明都须提前写好,例会开始后补写的请假条一律不收,并按缺勤处理。
(七)纪检人员做好相关会议记录。
(八)每次部门例会后,由生活权益部将此次会议的与会人员、会议内容做成电子稿发给办公室备份。
(九)副部以上会议由办公室负责做好会议记录。
学生会部长例会管理条例
一总则
1规章制度依据《学生会章程》、《学生会纪律检查条例》为宗旨而制定。
2本制度特适用于部长例会,所有参会成员全应遵守此规定。
二细则
1参加部长例会的各成员应准时到场,如果没有特殊情况不允许迟到或早退。
2部长若有事不能参加会议,应提前与会议召集者请假,在准假前提下写好假条交于纪检部备案,并由本部门副部长代替开会。
累积3次请假者个人累计次数给以警告,情节恶劣者予以劝退。
3如对会议讨论结果持反对意见,可保留意见但需服从决定,会后将个人意见传达主席团处。
4无故缺勤者、迟到、早退者累计次数给以警告,情节恶劣者予以劝退。
5代部长开会的副部长应将会议精神详实地反映给部长,以便下期工作的开展。
6如实汇报所在部门本期工作,严禁掩饰工作中的失误,不能报喜不报忧。
会后将主席团指示传达至部内,以便开展下期工作。
三附则
1对整个学生会及所在部门负责,每位到会人员应具有认真、严谨的工作作风,有较高的主观能动性,富有责任心。
2本制度以步骤简化、便于操作为目的而制定,有待于改进。
3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学生会纪检部所有。
学生会新生录用考核制度
录用程序:
1.申请人向学生会提交书面申请;
2.考评小组进行初步审核筛选;
3.参选人进行初试(面试),由部长出题并评判,初试为问答题,可提与所在部门相关的所有问题;
4.部长进行初步评判后,并交由部长例会上讨论评论,主席团通过后,方可将入选人员名单公示通知。
5.参选人员进行复试(包括面试和笔试)考核,由学生会统一制定详尽的笔试试卷,加以考核参选人员的综合素质,分为简答题和论述题;
6.由主席团商议后确定最后录用名单
具体要求:
各部门根据自己部门的情况来出题,来选人。
学生会部门评议条例
一总则
(一)为进一步规范学生会各部门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增强竞争意识,特制定本条例;
(二)本条例适用于学生会各部门。
(三)本评议每学期进行一次,实行量化考核,总分100分。
(四)纪检部在学生会部门评议会议召开前一天结合各部委的工作态度将学生会各部门上一次部门评议以来的工作出勤情况汇总交至评议会议。
(二)评议会议
1.评议会议学期期末召开;
2.评议会议由学生会分管纪检评议的副主席召集,学生会主席团全体成员参加,如无特殊原因,不得缺席。
主席团成员如因病、因事请假,应书面将分管部门工作概况报告主席团;
3.评议会议分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由各分管主席简要向主席团报告分管部门的工作概况,第二阶段由主席团全体成员根据纪检考核报告、分管主席意见以及日常工作等进行考评;
(三)评议结果
1.评议结果由主席团民主评议投票计算后排序;
2.每学年按照部门评议的结果评选三个“学生会优秀部门”;
3.每学期部门评议总分结果第一、第二、第三的部门在学生会评优和以学生会为单位参评的学校各种评优按比例依次增加指标;
4.每学期部门评议倒数第一、第二、第三的部门在学生会评优和以学生会为单位参评的学校各种评优按比例依次减少指标。
在各次评议中,连续3次倒数第一的部门取消所有评优指标;
5.评议结果属学生会主席团决议,须在每次评议结束后第二天在学生会办公室公布。
学生会干部评优实施办法
一评优项目:
优秀部委
优秀学干
二评优要求:
1优秀学干
(1)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思想素质好;
(2)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异,年度内获奖学金;
(3)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在学生会组织中担任主要职务,在学生会工作中起模范带头作用,并取得优异成绩;
(4)组织观念强,能密切联系实际,有较好的群众基础,在同学中威望较高;
(5)按时按量完成学生会布置的所有任务。
2、优秀部委
(1)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思想素质好;
(2)学生会部委,思想进步,遵守校规校纪,在学生工作中表现积极,成绩中上,无挂科、补考;
(3)和部门同事,学生会其他成员相处融洽
(4)工作积极,态度端正,能密切联系实际,认真执行部长交代的部门工作;
(5)在部门工作起到模范作用。
三评选方法
(1)部委由各部长推荐一名,优秀学干由主席团提名若干名,均须本人填写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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