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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金使用整改措施共6篇

项目资金使用整改措施(共6篇)

第1篇:

套取项目资金整改措施

套取项目资金整改措施

篇1:

回隆镇刘庄营学校关于滞留截取套取挪用财政教育专项资金问题专项清理自查自纠实施方案

回隆镇刘庄营学校

关于滞留截取套取挪用财政教育专项资金问题专项清理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县委、县政府“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安排部署,现就我校清理滞留截留套取挪用财政专项资金问题,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为了落实县委、县教育局关于“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的工作要求,堵塞财政资金管理漏洞,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魏县教育局“一问责八清理”滞留截取套取挪用财政教育专项资金问题专项清理工作实施方案》(魏教字[20XX]33号)要求,对我校滞留截留套取挪用财政专项资金进行专项清理。

清理工作的主要任务是:

以依法治校、依法理财为遵循,以财经法纪为准绳,深入清理、纠正滞留截留套取挪用财政专项资金,健全体制机制,完善政策制度,提高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二、组织领导

为保障财政专项资金清理工作顺利进行,成立以校长牵头,财务工作小组、监督小组为成员的财政专项资金清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财政专项资金清理行动的领导、组织和协调工作。

三、清理范围和主要内容

(一)清理范围。

主要包括两个方面:

20XX年以来义务教育公用经费、校舍维修改造等资金的发放使用、管理情况。

(二)主要问题。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清理、检查和纠正专项资金的申请、分配、拨付、管理、使用过程中是否存在项目申报中弄虚作假,套取和骗取财政资金、截留、挪用财政专项资金、滞留、延压项目资金、未经批准擅自变更项目实施内容、地点、财务票据管理混乱,虚假发票、不规范票据、白条入账及使用大额现金支出等问题。

(三)职责分工

校委会及会计处负责制定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专项资金清理范围,研究制定专项清理工作的措施意见,协调专项资金清理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向回隆中心校有关请示和报告事项。

同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指导、督促开展专项资金清理,采取自查自纠、监督检查、纠错整改、建章立制等措施落实清理工作要求,形成专项资金清理工作报告。

四、方法步骤

采取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自20XX年3月至20XX年6月底,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自纠阶段(20XX年3月)

我校成立滞留截留套取挪用财政专项资金问题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印发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分工,按时限开展专项资金清理工作。

1.全面自查自纠(20XX年3月31日前)。

按照专项清理行动要求在机关内部开展自查自纠。

主要工作包括:

(1)对照此次专项清理的内容和要求,全面深入查找专项资金及项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进一步理清资金项目管理部门责任。

边检查边整改,发现问题立即纠正。

(2)对20XX年以来财政检查发现的问题,逐项检查后续整改落实情况,对未整改的,结合这次专项清理行动,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坚决做到限期整改。

对清理期间群众反映的专项资金使用管理问题,要认真检查清理,并提出整改落实意见。

3月25日前将我校自查自纠工作总结报回隆中心校办公室。

二、重点监督检查(20XX年4月25日前)。

在开展全面自查自纠的同时,全力配合县领导小组及回隆中心校工作小组做好督查工作。

三、督导纠错整改(20XX年5月25日前)。

根据有关

规定及要求认真纠错整改。

四、完善制度、总结提高阶段(20XX年6月25日前)

我校将认真梳理现行项目、资金使用管理规定,区分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调整、改进和完善;要建立健全资金使用管理岗位责任制,做到工作管理到位、政策落实到位。

同时要对我校专项清理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形成包括工作开展情况、发现问题分类、纠错整改举措、整改初步成效、完善政策措施建议等内容在内的工作报告,于6月20日前报中心校办公室。

刘庄营学校

20XX年3月

篇2:

项目资金专项检查内容

项目资金专项检查内容

一是项目立项、申报及总结等各项资料齐全,程序是否到位的检查。

二是项目资金支出方面的检查。

各项费用支出与项目工作内容关联性是否匹配,有无扩大支出范围、挤占项目资金现象;是否存在无预算或超预算支出;会议、咨询、接待费用是否符合开支标准;项目费用报销单据的签批手续及权限是否齐全;项目经费的明细支出数与预算支出数之间的偏差是否基本控制在合理范围以内;资金管理、报销管理等方面的制度是否健全;项目费用按要求是否分项目进行核算;是否存在套取津补贴的行为;各项公共性费用(如水电费、车船运行维护费等)在不同预算项目之间的分摊是否有科学依据;项目支出内容与实施方案是否有较大差异。

三是合同管理方面检查。

合同的签订与项目内容是否具有相关性和必要性;合同款项支付与约定的付款条件是否一致,是否存在一次性支付或提前支付的现象;合同履行完成以后是否及时办理验收手续;合同约定提交的中间成果和最终成果是否齐全。

四是政府采购方面检查。

是否按要求编制了项目政府采购预算、实施计划;政府采购预算执行金额偏差是否较大,与预算编制内容是否有调整;进口设备采购是否严格按规定程序报批;政府采购方式选择是否合法,是否存在采购方式变更及擅自改变采购方式的行为;具体实施时能否严格按政府采购程序和要求办理;项目实施中形成的资

产是否及时验收入账。

五是支付进度的检查。

项目资金支付进度基本与序时进度是否相匹配,有没有年终突击花钱的现象。

六是项目完成后是否及时开展项目总结工作的检查。

形成的项目成果资料是否完整并及时归档。

七是各类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是否及时整改落实。

篇3:

加强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管理的几点建议

加强财政涉农专项资金项目管理的几点建议

近年来,随着国家对民生支出的不断增加和地方财政保障能力的提高,财政每年投入农村各项建设资金逐年加大,为提高农村基础设施水平,改善农村的生产、生活条件发挥了十分积极的作用。

由于财政专项投入加大,建设项目大量增加,给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

在近年的审计中也发现了一些及待解决的问题。

一是多头申报项目。

同一个项目在二个或二个以上项目管理部门申报。

大部分采取多头申报项目是为了解决需要配套资金的问题,但也有少数单位是为了套取资金用作其他支出。

二是申报项目内容与实际实施不一致。

特别是部分农业项目,没有完全按照申报的可行性报告的内容实施。

三是弄虚作假套取项目资金。

审计发现少数地方存在着用已经做过的项目重新申报,以套取项目资金;也有用编造假资料套取项目资金,私存私放,挪作他用。

四是项目实施地点不清晰,认定项目实施地点不具备唯一性。

为切实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就进一步加强财政涉农专项资金项目管理提出如下几点建议。

一是实行项目申报统一管理。

建议由发改委或者财政部门统一管理全县项目的申报立项工作,建立项目数据库,所有项目入库管理。

立项后按照项目性质,由资金管理单位审批实施。

没有统一立项的项目一律不得安排资金。

二是申报项目实行GPS定位。

建议以县建立GPS坐标系统,对每一个申报项目必须标明起、始点的具体坐标数据,以确保识别项目的唯一性。

三是完善项目验收责任追究制。

在各项检查中,如发现验收后的项目存在着比较严重的问题,要追究验收人员的责任。

四是进一步加强审计监督的力度。

在审计中,要从全面细致的审查项目资料的逻辑性和完整性入手,加强对项目现场的查勘,深入调查比对,严把审计关口。

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坚决处理、处罚到位。

第2篇:

违规拨付资金整改措施

违规拨付资金整改措施

篇1:

学校经费管理使用整改方案

学校经费管理使用整改方案

为认真落实好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切实加强全镇小学公用经费的使用管理,进一步规范学校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的效益,保障我镇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文教费联(20XX)8号《文山州治理教育乱收费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对收费检查中存在问题进行整改的通知》和马教发(20XX)33号《马关县教育局关于开展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经费管理使用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文件安排,都龙镇中心学校财务稽核小组成员于20XX年1月6、7日和20XX年3月4日对全镇各村中心学校、各完小学校公用经费和贫困学生补助资金的到位及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发现了一些问题,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马关县财政局文件精神,马关县20XX年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补助标准为:

小学每生400元;20XX年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补助标准为:

小学每生400元;20XX年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为:

小学每生625元;20XX年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为:

小学每生750元;20XX年秋季学期县财政局、教育局应拨付给都龙镇中心学校等8所中心学校资金2649675元,实拨2649675万元,其中公用经费741825元、寄宿生补助金1907850元,资金拨付到位率为100%。

20XX年春季

学期县财政局、教育局应拨付给都龙镇中心学校等8所中心学校资金1729600元,实拨1729600元,其中公用经费601600元、寄宿生补助金1128000元,资金拨付到位率为100%。

20XX年来,都龙镇中心学校在教育经费管理使用中,严格按照《马关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寄宿生生活费管理暂行办法》和《马关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的要求,对各中心学校的预算内外资金实行会计中心集中管理,统一核算,分户记账。

经费使用采用提款报帐的方式到核算中心报账。

寄宿生生活补助金的使用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核、公示及上报,做到专人负责、程序规范、手续齐全、档案资料完整、查阅方便,有力地保障了我镇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二、存在的问题

通过这次专项检查发现,大多数中心学校能够认真按照教育系统公用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的要求,建立了经费、实物、固定资产等方面的管理制度,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

(一)公用经费方面:

1、会计基础薄弱,记账不规范。

有的中心学校未设置总账,有的中心学校所记账簿该明细的账务不明细,公用经费与转移支付账混在一起,部分中心学校账面数出现赤字,将一些日常开支如购买菜刀、玻璃、水桶等白条无法报账的

费用采取另换其他发票的方式在教育局资金中心报账,无形中导致开假发票,并增加换取发票所需的税金及费用。

2、菜单和发票金额不统一,应以菜单金额为准,但有些校点以发票金额为准。

如果菜单金额与发票金额不相符,一般应以菜单金额为准或在发票上写明实收金额数。

3、某些校点在入学校维修改造项目帐时金额过大(一张单据超过了500元),无法报销。

4、某些学校在入账时有一些入账项目不够清楚,影响了账目的规范操作。

5、在经费使用方向上,计划性不足,未能全方位兼顾,特别是教育教学经费使用不足,影响了教育教学效果的有效提升。

6、入账时出错在原处涂改。

(二)学生生活费方面:

1、采购单签字人数不足。

镇中心学校要求一张采购单须有5人签字认可,但某些校点签字人数不足。

2、校长在采购单右上角签署意见时应写上:

“同意用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费支付”,但大部分校点都签署为“情况属实”或“属实”。

3、某些采购单有涂改,比较凌乱。

4、合计金额很多校点未写上大写。

5、入账时出错在原处涂改。

6、某些校点采买人员一学期都为村校长、主任,无变化。

7、大部分中心学校寄宿制学生伙食发票不规范。

有些伙食日志未按“一日三餐、一餐一记”的规定要求进行填写,大多数是补记的,无实际意义;有的伙食采购发票与伙食日志出现账账不符的现象。

8、个别学校存在享受贫困学生补助花名与实际学生数不符的问题。

三、整改措施及意见建议

(一)严格按照《会计法》的有关规定,加强对全镇各村中心学校、各完小管账员的业务培训,提高他们的业务素质,按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杜绝记账不规范及开具虚假发票的现象。

镇中心学校报账员要及早落实,认真抓好此项工作。

(整改时间:

20XX年3月4日,负责人:

黄兴政)

(二)根据《预算外资金管理办法》,各中心学校的预算外收入要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的管理办法,一律上缴县教育局会计中心专户管理,严禁坐收坐支、挪用、截留。

镇中心学校要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监督制度,严格要求,定期检查,加强对预算外资金的有效管理。

(整改时间:

20XX年3月5日-3月31日,负责人:

黄兴政)

(三)针对部分中心学校寄宿制学生食堂伙食发票不规范、发票与伙食日志票账不符的问题,镇中心学校要进一步加强对学生生活费补助落实工作的监督检查,督促各中心学校严格按照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范围和标准,认真执行补助政策,防止发生弄虚作假等违法违纪行为,确保贫困学生的利益不受侵害。

(整改时间:

20XX年4月19日-4月25日,负责人:

学校财务稽核小组成员)

(四)镇中心学校要加强对各中心学校拨付公用经费情况的监管,认真分析在公用经费管理使用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各中心学校要认真贯彻执行《马关县学校公用经费使用管理办法》,不得违规操作。

(整改时间:

20XX年7月5日-5月8日,负责人:

学校财务稽核小组成员)

(五)加强对各村中心学校经费使用的指导,使有限的经费花在刀刃上,发挥出应有的效益。

(整改时间:

20XX年3月4日,负责人:

万大喆、黄兴政)

(六)学生生活费、公用经费入账有涂改时,不能在原处涂改,应用红笔划掉涂改行,另起一行重新入账。

(整改时间:

20XX年3月4日-3月15日,负责人:

黄兴政)马关县都龙镇中心学校

20XX年4月14日篇2:

专项资金拨付管理办法

第五章专项资金拨付

第十四条专项资金原则上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

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必须按政府采购管理程序办理。

符合招标投标条件的工程建设项目,按国家和省有关招标投标规定办理。

第十五条省直属企业或单位,由省财政厅直接拨付;市、县企业,通过市、县财政部门转拨。

市、县财政局应当加强专项资金支付管理,对采取贷款贴息方式的,应直接拨付到企业。

对采取以奖代补方式的,应按照专项资金安排的具体项目、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建设项目完工报告或财务决算报告,及时拨付专项资金。

对采取财政补助方式的,原则上按预算、按合同和按项目实施进度支付专项资金,并预留10%尾款,待项目完成验收且批复决算后支付。

为确保项目实施资金需求,也可在确保专项资金安全情况下,在项目开工后预拨专项资金,并预留10%尾款,待项目完成验收且批复决算后支付。

第十六条专项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专账核算,纳入财政预算管理,不得用于平衡本级预算。

第六章专项资金绩效管理、监督检查

第十七条各部门应加强专项资金绩效管理,建立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

省财政厅负责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评价。

省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对相关领域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开展自评,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第十八条年度结束后,省财政厅要及时将绩效评价结果反馈给被评价单位,督促整改发现的问题。

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以后年度预算安排和所扶持行业资金分配规模的重要依据。

推进绩效评价结果信息公开,逐步建立绩效问责机制。

第十九条对财政、审计等部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省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应及时整改。

第二十条强化市县和项目实施单位的责任。

凡发现项目申报审查中把关不严、资金使用出现违法违规等情况的,项目所在地次年不得申报同类项目。

项目实施单位弄虚作假骗取、套取财政资金的,除收回财政资金外,项目单位以后年度不得再继续申报同类项目,并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篇3:

XX县教育局开展惠农资金管理使用专项工作整改方案的报告

XX县教育局

开展惠农资金管理使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效能办《关于开展惠农资金管理使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阿校办发[20XX]7号)要求,全面落实各项教育惠农政策,着力解决好教育系统惠农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建立健全资金使用的长效机制,现结合教育系统实际,特制定本整改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促进惠农政策落实为着力点,以加大惠农专项资金清理力度、纠正和查处违规违纪问题、保障资金管理使用安全为重点,切实解决涉农资金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强化风险防控,保障资金安全,促进干部廉洁自律,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为和谐稳定大局作出应有贡献。

二、整治内容

主要整治20XX年1月至今涉及中央及各级财政安排的教育系统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幼儿园、普通高中、中职

学生补助、困难学生资助等各项惠农资金的申领资格确定和资金管理使用、拨付、发放情况。

重点整治项目:

一是管理制度是否完善;二是对各项补助资金是否及时足额拨付到位;三是是否存在虚报冒领、套取资金的问题;四是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私分资金的问题;五是是否存在吃拿卡要、优亲厚友、分配明显不公的问题。

三、实施步骤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分自查自纠、专项检查、查究追责、整改总结四个阶段,自20XX年8月20日开始至20XX年11月15日结束,教育局工作与县效能办各阶段工作同步实施。

自查自纠阶段(8月20日-9月10日)

按照县效能风暴行动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工作安排,成立教育系统惠民政策资金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各学校按照统一部署,成立惠民政策资金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实际做好本单位惠民政策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调研,在此基础上,对纳入检查范围的惠民政策资金进行自查自纠,自查自纠率要达到100%。

主要工作包括:

一是摸清资金底数。

对本单位惠民资金项目进行全面自查,摸清所有项目资金的底数和分配、发放情况,并按照资金使用项目类别明细到项目、到人头。

二是排查解决问题。

要从制度政策落实、资金下达、拨付和使用等环节对各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对发现的问题,能立即纠正的要立即纠正;对立即纠正有困难的问题,要提出整改意见,落

实整改责任,制定详细整改计划,限期整改。

三是健全完善制度。

针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要深入分析原因,找准惠民政策落实和资金管理使用中的风险点,着眼于强农惠农政策的有效落实、强农惠农资金效益的最大发挥和合理使用,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

(二)专项检查阶段(9月11日至9月30日)

县效能风暴行动协调推进领导小组根据教育系统自查自纠情况,组织人员对教育局、各校(园)进行专项检查,并结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双十条”规定,深入开展重点抽查。

(三)查究追责阶段(10月1日至10月20日)

积极配合县效能办完成检查中发现和上级交办、领导批办、部门转办、群众举报等问题线索的调查核实工作。

(四)整改总结阶段(10月21日至11月15日)对专项整治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并将好的做法和经验进行提炼总结上报县效能办。

四、加强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惠民资金管理使用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教育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校(园)校长(园长)、局科室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教育股,王兴荣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专项整治日常组织协调工作。

各学校也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认真履行职责,主动收集、整理专项整治工作的有关情况和信息,并上报县

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2:

XX县教育系统惠农资金管理使用专项整治

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

李生先县教育局局长

副组长:

王兴荣县教育局副局长

成员:

张铭堂县政府督学

哈布力别克县教育局副局长

冯晓梅县中学校长

李海霞县小学校长

王丽霞县幼儿园园长

裴忠武县教育局教研室副主任

蔡保县教育局办公室主任

吴东昌县教育局教育股股长

王培文县教育局招生办主任

沙红梅县教育局、县中学会计

范丽萍县小学、幼儿园会计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教育股,由王兴荣同志兼办公室主任。

第3篇:

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篇1:

经费使用情况报告经费使用情况报告

本项目计划总投入经费为***万元,在申报项目之前,本项目已投入经费***万元,计划新增经费***万元,新增经费包含*科技*资助经费***万元,开发区经济发展和科技局资助经费**万元(其中**万元已拨付,剩余**万元待项目验收合格后给予拨付,在此期间,此笔经费暂由企业自筹垫付),企业自筹经费***万元。

到目前为止,项目已经实际支出经费***万元,其中包含*科技*资助经费***万元,开发区经济发展和科技局资助经费**万元,企业自筹经费***万元。

*科技*经费使用明细如下:

(按与上级部门签订的任务书或合同书条款列表)如:

设备购置费:

500,相关业务费:

600,其中:

材料费300,燃料费150,鉴定、测试及试验费100,会议费50,总计:

1,100,开发区经济发展和科技局经费使用明细如下:

(同上按与区签订的任务书条款列表)自筹经费使用明细如下:

(按与上级部门签订的任务书或合同书条款列表)****项目政府配套资金收入情况明细表(项目起止时间年月至年月)项目承担单位:

序号日期凭证号摘要金额入账科目备注收省科技厅拨入***项目经费20,专项应付款2******收开发区拨入***项目配套经费******3456合计备注:

入账科目指的是与银行存款相对应的科目。

****项目经费支出情况总表(项目起止时间年月至年月)项目承担单位:

单位:

万元支出科目项目预算实际支出情况实际总支出与预算的对比(%)合计自筹资金政府配套资金合计自筹资金支出情况政府配套资金支出情况小计国家广东省广州市开发区一、基建费二、人员费其中:

课题负责人主要研究人员三、设备费1、购置费2、试制费四、相关业务费1、材料费2、燃料费3、测试费4、会议差旅费五、项目管理费六、其它费用合计备注:

1、支出科目是按照科技项目任务书来设置的,以上设置供参考,具体做表时可能需要根据项目任务书进行调整。

2、开发区的配套资金通常是先拨入70%,项目验收后再拨入余款,但在实际支出栏要按照全额列支,未到位的资金由企业先垫付。

****项目总经费支出台账(国家/省/市/区/自筹资金)(项目起止时间年月至年月)项目承担单位:

序号日期凭证号摘要金额基建费人员费设备购置费产品试制费材料费燃料费测试费会议差旅费项目管理费其他费用备注购**项目用除湿机一台80,,合计备注:

1、此台账模板适用于项目总经费、自筹经费、国家、省、市、区各级政府配套资金支出情况的辅助核算。

2、承担单位需要做出总经费的支出台账,另该项目获得的国家、省、市、区各级政府的配套资金、企业自筹资金的支出情况,也要分别做台帐表。

篇2:

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关于对2021年度省重点成长型产业集群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在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的关心和支持下,沙市区针纺织服装产业集群2021年度被列为省重点成长型产业集群,省产业集群发展专项资金2021年对湖北岑鑫针纺织服装服务有限公司“针纺织服装产业集群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给予支持,省产业集群专项资金对我区针纺织龙头企业的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

按照鄂经信办产业xx号文件要求,我局对2021年度重点成长型产业集群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

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度省重点成长型产业集群专项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1、2021年度“针纺织服装产业集群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2021年,湖北岑鑫针纺织服装服务有限公司为做好针纺织产业及工业园区企业服务,建立了针纺织服装产业集群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其主要投资内容:

一是建立企业信息发布平台、企业在线交易与支付平台、物流信息平台、企业数据平台(idc)、在线软件服(saas)和即时通讯平台。

二是基础设施及办公场所的建设。

三是用于采购有关必要的设备。

并于xxx年xx月xx日收到省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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