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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理工学院学分制问答

四川理工学院

学分制问答

 

教务处编印

二00六年八月

四川理工学院

校训

厚德达理

励志勤工

学分制问答

1、问:

什么是学分制?

答:

学分制是以学分为计量单位衡量学生完成学业状况的一种弹性的教学管理制度。

学分制是对传统学年制的一种根本性革命,与学年制有着本质的不同。

它决定学生能否毕业不以学年为限,而以修满规定的学分为准。

提前修满总学分者,可提前毕业。

2、问:

学分制何时产生?

它有何特点?

答:

学分制1872年产生于美国哈佛大学,之后逐步推广完善。

学分制有以下特点:

  

(1)学习时限的灵活性。

它参考学历教育所要求的年限,但不受年限的严格限制,学生修满学分,提前毕业,也可滞后一定时间毕业。

 

(2)学习内容的选择性。

它在一定程度上允许学生选择自己认为必要而且感兴趣的课程和专业,这是它的精髓。

(3)课程考核的变通性。

对于学生修读的选修课程,如果考核不及格,均可重新学习或另选其它课程。

(4)培养过程的指导性。

配合学分制要设立指导导师,对学生进行指导,帮助学生正确处理学习过程中产生的问题。

3、问:

能否简单介绍一下学分制的发展历程?

答:

学分制的发展追其根源,起源于选课制的产生和发展。

选课制于18世纪末首创于德国。

1779年,美国的第三任总统托马斯..杰斐逊(ThomasJefferson)把选课制引入了威廉和玛丽学院。

也有人认为,真正现代意义上的学分制1872年产生于美国哈佛大学,之后逐步推广完善。

 

美国哈佛大学校长艾略特认为人的能力、素质等差异,不能按同一僵硬的模式培养,主张扩大课程科目,允许学生有充分的选择范围,安排自己的学习专业和课程。

选课制蓬勃兴起遇到的新问题是如何计算学生毕业取得学位所必须完成的学习量,于是学分制应运而生。

广义地讲,学分制不仅是高等教育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也是生产力发展、科学技术和社会进步的产物。

 

五四运动前后,我国的一些教育家从日本或欧美引进了学分制,如张伯芩在天津南开大学实行绩点学分制和选科制。

我国正式推行学分制的标志是1918年蔡元培在北京大学实行的“选科制”。

此后二、三十年,几乎所有的高校都实行学分制。

著名的西南联合大学,其课程参照当时的哈佛大学,也采用学分制。

新中国成立之后,1952年院系调整,高等院校普遍采用学年制代替了学分制,直到1978年,学分制又再次崭露头角,至今,全国范围内推广试行学分制已出现了四次“高潮”。

 

第一次,1978年教育部提出有条件的学校可以试行学分制。

因此,南京大学、武汉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等少数重点大学率先开始实行学分制。

第二次“高潮”出现于1983年。

学分制由部分重点大学扩大到非重点大学,由综合性、多科性院校扩大到单科性院校等其它类别的高校。

第三次“高潮”出现于1985年。

当年5月颁布的《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中明确指出:

要减少必修课,增加选修课,实行学分制和双学位制。

到1986年为止,实行学分制的高校接近高校总数的1/5,大多数重点院校实行了学分制。

 

第四次“高潮”出现于上世纪90年代。

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科学技术迅速发展对高校人才培养的新要求是此次高潮的直接诱因。

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上海交通大学等开始推行学分制,上海大学按学分收取学费更是轰动一时。

截止到1996年底,全国近三分之一的高校实行了学分制。

 

4、问:

学分制的内涵、目的与意义是什么?

答:

全面实施学分制是高等教育大众化的必然要求,是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的一项基本制度,是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的一项系统工程和基本趋势。

学分制的内涵主要体现以人为本,因材施教,个性发展。

实施学分制,有利于学生根据自身的条件,科学定位,合理规划学习时间,调整自身的知识结构。

5、问:

学分制有何作用

答:

主要有几个方面:

(1)有利于知识的更新和补充。

现代社会的生产同科学技术的发展水平是密切联系的,科学技术知识的传授要靠学校课程来实现。

(2)有利于因材施教。

(3)有利于学生学习。

学分制在学分获取上的弹性措施(即未能获取学分,可重修等),给学习能力较低、学习速度较慢的学生提供了条件,为他们达到“掌握”的程度提供了可能。

(4)有利于发展学生的个性。

采用选修制,让学生在必修一定数量的课程之外,再自由选修其它课程,发展自己的兴趣和爱好,实现自己的理想,他们的个性必然会得到充分的发展。

6、问:

请谈谈学分制的优、缺点?

答:

(1)优点:

A、有利于优化知识结构。

学分制以开设相当数量的选修课为前提,学生可以根据社会需要、就业需要、个人发展需要来选课,实现科技知识与人文知识结合,构造自己的知识体系,组成最优化的知识结构。

B、有利于培养各种理想类型的人才。

既有利于培养多规格、多层次的人才,培养有特色的人才、复合型的人才,又可以克服因培养模式统一而造成人才类型单一的弊端,从而满足社会各方面对人才的需求。

学生和社会之间有了更多的选择机会,更大的选择余地。

  

C、有利于因材施教,发展学生的个性。

实行学分制后,学有余力的学生可以充分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多选修一些课程。

有专、特长的学生可以选修自己最喜爱的课程,从而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学习基础不好的学生,可以从实际出发安排适合自己特点的学习进度。

总之,可以使每个学生各得其所,各有所为。

  

D、有利于调动学生的学习主动性和积极性。

实行学分制后,学生可以根据本科培养方案,在学习上做到自主选择课程、自主选择教师、自主选择上课时间、自主选择学习进程。

学生在自主学习的过程中,培养了参与意识、自主意识、竞争意识。

  

E、有利于充分利用学校的教育资源。

实行学分制后,学生可以自由选课,教师挂牌授课,这样有利于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和教师的积极性,发挥学校的综合优势。

  

F、有利于提高教学质量。

实行学分制后,对教学质量不好的教师,内容陈旧的课程,学生可以不选,这对促进教师钻研教学方法,采用先进教学手段,改进教学内容,提高教学质量有积极的意义。

(2)缺点:

A、教学计划的完整性、系统性不易保证,学生学习的计划性也可能受到一定的影响。

 

B、有的学生在选课上可能就易避难,容易形成“凑学分”现象。

C、对学生学习过程的约束力很小,容易使学习组织松弛。

 

D、由于教学内容和质量标准缺乏统一要求,导致即使是同一层次的学校间的教学水平和学生学术水平差别较大。

 

E、由于学生自由度大,容易导致缺乏集体荣誉感和社会责任感,给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带来一定的困难。

 

7、问:

什么是学分?

选修各类课程的学分有何相关要求?

答:

学分是用以计算学生学习量的单位。

课程学分主要根据该课程的地位和学时数来确定。

我院课程原则上按下列方法计算学分:

文科课程:

18学时折算为1学分;理科课程:

16学时折算为1学分,实践教学环节1周折算为1学分。

教学计划中的课程,包括必修课与选修课两大类。

必修课包括公共课、基础课与实践教学环节。

选修课包括基础任选课、专业课限选课、专业任选课与公共选修课。

学生必须学完本专业培养计划中开设的全部必修课。

对选修课,学生必须学完本专业培养计划中规定的最低学分,学完最低学分后,可以继续选学,也可以不选学。

学生多获得的选修课学分不能代替必修课的学分。

8、问:

实行学分制后,学习年限怎样界定?

答:

本科基本学制为四年,学籍年限最长为八年(不含应征入伍者服役期),学习年限三至六年;专科基本学制为三年,学籍年限最长为六年(不含应征入伍者服役期),学习年限二至四年。

学生必须按所修专业培养计划规定的要求,完成必修的课程和全部教学环节,并修满该专业规定的最低总学分,本科不低于180学分,专科不低于140学分。

9、问:

学分制管理如何收费?

答:

学分制学费不再是每学年缴纳多少学费,而是按学生所选课程的学分收费,学生选学一门课程(无论必修课还是选修课),就按该门课程的学分缴纳学费。

如甲同学第一学年共修学了50学分,甲同学第一学年就需缴纳50学分的学费;乙同学第一学年共修学了54学分,乙同学第一学年就需缴纳54学分的学费。

学分制的学费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10、问:

什么是导师制?

为更好地指导学生制订学习计划和选课,关心学生学习,培养学生的专业兴趣,引导和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我院决定在本科阶段实行导师制。

导师是学生学习、生活等方面的“顾问”。

我院导师的主要职责为:

(1)指导学生专业学习定位、确立学习发展方向,并依此有计划、有目的、有针对性的指导学生选课,制定有效的学习计划。

(2)指导学生掌握科学的学习方法和技能,使之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

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进行个别辅导和指导。

(3)指导学生积极参加科技创新和有益的社会实践活动,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

(4)对学生进行就业形势和择业观教育,帮助学生进行成才设计和职业策划,指导学生择业、求职和就业。

学生入学后,由各系为其确定一名“导师”,具体负责指导学生四年的学习与生活。

学生要主动与自己的导师联系,密切交流与沟通,主动询问各种问题。

特别是在制定学习计划、选课、就业等方面,要主动听取“导师”的意见与建议。

11、问:

学生怎样选课?

答:

学生须根据所学专业教学计划及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选课。

学生对教学计划所规定的必修课必须学习,对教学计划规定的选修课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所学专业要求等进行选学。

A:

组织领导

(1)教务处负责学院学生选课的组织领导。

(2)各系应成立以分管教学系主任为组长、导师、教学秘书为成员的学生选课工作组,负责向学生宣传学院学生选课制度及本系学生选课工作的具体实施,为学生选课提供帮助和咨询。

B:

选课的基本要求

(1)选课实行注册制。

新生办理注册手续后即可获得个人选课密码。

密码仅归学生本人使用,若密码丢失,应立即到教务处挂失。

否则,后果自负。

(2)学生要严格按照《四川理工学院大学生修读指南》上的本专业的培养计划,根据自己的学习情况和能力,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安排学习进程。

按四年学习进程安排,学生平均每学年选修的课程学分一般控制在40-50学分。

(3)学生必须修读本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必修课。

选课时,首先要保证必修课程的学习;对于有先行后续关系的课程,应按顺序选修;同一课程的理论教学与实验教学,应同时选修。

(4)学生不能选读与必修课上课时间冲突的选修课程。

(5)学生学习选修课获得的学分,超过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时,超出的学分不能代替教学计划中规定的必修课学分。

如超学分多修课程不及格,不影响毕业。

多修的选修课的课程成绩(及格以上)如实记录在成绩单中。

(6)学生在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后,可以继续选修其它课程。

 

(7)学生在规定的学习期限内,必须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相应的学分。

不能按期完成学业者,不能毕业。

(8)选修课实行试听制度。

课程初步选定后,在开课两周内,可试听、退选或者改选。

学生选课最终确定后,必须参加听课和考核,方可取得学分。

未选课者不得参加考核。

(9)为提高教育资源的利用率,除小班教学的课程(外语类、体育类、艺术类等专业,大学体育及实验课分组等)外,凡修读人数不足30人的公共限定选修课、不足30人的公共任意选修课及不足20人的专业选修课,原则上应停开。

选了停开课程的学生,可重新选课。

(10)新生入学后第一学期,暂按开课计划修读必修课程。

从第二学期开始,学生可在导师的指导下,自主选修课程。

(11)学生未选课而擅自听课、考核者,其考核成绩不予承认。

对选修的课程,学生应该按时上课,参加考核。

不按时上课者,按旷课处理;不参加考核者,按“旷考”处理。

C:

选课内容

选课内容分必修课和选修课。

(1)必修课

①必修课是教学计划规定该专业学生必修的课程,是完成培养目标的基本要求的保证,包括公共必修课、基础必修课、实践教学环节。

②学生必须取得规定的所有必修课的学分,若有一门必修课未取得学分,不能毕业。

(2)选修课

①选修课指公共选修课、基础任选课、专业指选课与专业任选课。

②公共选修课。

学院每学期均要开设一定数量的公共选修课,学生可根据自己的兴趣与爱好选学。

公共选修课的选学的最低学分为:

本科4学分,专科2学分。

在选学完规定的最低学分后,可以多选也可以不选。

学生多获得的公共选修课学分不能代替必修课、基础任选课、专业指选课与专业任选课的学分。

③基础任选课

学生必须取得本专业培养计划中所规定的基础任选课的最低学分。

若未取得规定的最低学分,不能毕业。

在选学完规定的最低学分后,可以多选也可以不选。

在选学基础任选课时,要注意这些课程的学期设置、学分分配,合理安排每学期的选学门数,以免造成所学课程有的学期少有的学期多。

学生多获得的基础任选课学分不能代替必修课、公共选修课、专业指选课与专业任选课的学分。

④专业限选课

学生必须取得本专业培养计划规定的所有专业限选课的学分,若有一门专业限选课未取得学分,不能毕业。

⑤专业任选课

学生必须取得本专业培养计划中所规定的专业任选课的最低学分。

若未取得规定的最低学分,不能毕业。

在选学完规定的最低学分后,可以多选也可以不选。

在选学专业任选课时,要注意这些课程的学期设置、学分分配,要考虑自己所学专业的特点,合理安排每学期的选学门数,以免造成所学课程有的学期少有的学期多。

学生多获得的专业任选课学分不能代替必修课、公共选修课、基础任选课、专业指选课的学分。

D:

选课程序

(1)进入四川理工学院主页

(2)进入教务管理系统(教务管理选课系统)。

(3)输入用户名(学生学号)和密码。

(4)学生修改密码及查看个人信息。

(5)点击进入选课系统。

(6)选择学期(注意:

红色学期代表当前学期,学生应该选下学期的课程)。

(7)查看开课目录,点击“选课”选择课程,一门课程只能选择一次,即只能选择一位任课教师。

(8)点选某一门课程,系统提示说明已经成功选择该门课程,但系统并没有锁定,学生可在“选课情况”里面“撤消”本次选课,重新选择其他任课教师。

(9)返回开课目录继续选未选课程。

(10)查看个人选课情况:

在“个人选课情况”里面显示的课程,为学生将要学习的课程,只有这些课程,系统才能记载你的成绩,请大家注意。

(11)选择完课程后,可以查看个人课表。

(12)使用完选课系统,一定要选择“退出”,并关闭所打开的浏览器。

(13)学生在网上所选教师必须与实际上课的任课教师完全一致,否则,任课教师将无法录入学生的考试成绩,由此带来的后果,由学生自己负责。

如:

甲同学在网上选择的是张老师,而实际却在李老师处上课。

那么期末考试时,张老师就没有甲同学的考试成绩,而李老师虽有甲同学的考试成绩,却无法在网上录入。

这就导致甲同学虽参加了考试,但在网上却没有考试成绩。

E:

选课时间

每学期第十四至十六周。

具体时间以教务处的通知为准。

12、问:

学分制对课程考核及缓考有何规定?

答:

课程考核分考试和考查两种。

考核方式包括闭卷、开卷、口试、论文、报告等。

各专业培养计划规定的主干课程(包括独立设课的实验课程)均为考试课程。

考试课程,应将平时成绩按30-40%的比例计入学期总成绩。

具体考试办法及成绩构成比例由课程负责人提出,所在系主任批准,报教务处备案。

考查课程,应主要以平时成绩作为考核成绩,主要包括学生平时听课笔记、实验操作、生产实习、课程作业、习题课、课堂提问及阶段测验成绩等。

考试课程成绩的评定采用百分制,考查课程成绩的评定采用五级记分制(优、良、中、及格、不及格)。

学生因故不能参加考核,须在考核前办理缓考手续。

(1)学生填写《四川理工学院课程缓考申请表》(表格可在网上下载、各教学办公室领取),写明缓考原因与缓考课程(因病缓考须附相关医疗证明,其他原因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学生所在系或邓关基础教学部审核签字并做好登记。

(3)学生所在系或邓关教学办公室每学期放假前汇总后送教务处备案。

13、问:

课程成绩不及格时如何处理?

答:

课程考核不合格或课程缓考获批准的学生,可参加下学期初由学校统一组织的补考,补考仍不合格者,必须重新学习该门课程。

14、对重新学习有何规定?

答:

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同一门课程允许学生多次申请重新学习,重新学习分为插班学习、辅导答疑两种教学形式。

学生根据所学专业培养计划和课表情况,选择教学班插班学习;因课程时间安排冲突的学生,可选择辅导答疑教学方式。

选择辅导答疑教学方式的学生,应尽可能听课,且必须参加课程的实验、课程设计,完成规定的作业,参加考核。

重新学习课程成绩按最高成绩载入学生学籍档案。

15、问:

重新学习的手续如何办?

(1)学生必须及时了解所学课程的补考成绩,确认是否需要重新学习,否则后果自负。

(2)学生通过《大学生修读指南》、课表或教务综合管理系统查询,准确了解需重新学习课程名称、编码、学时、学分等。

(3)每学期第十七至十八周内,学生填写《四川理工学院重新学习课程申请表》(表格可在网上下载、各教学办公室领取),并到计财处缴纳相关费用,过期不再办理。

按照有关规定,第一次重新学习的费用按学分制学费标准的一半收取,第二次及第二次以上重新学习的费用按学分制学费标准全额收取。

(4)开课系确定学生的重修方式并在教务综合管理系统记录。

若学生对确定的重修方式有疑问,可咨询开课系教学办公室。

(5)开课系根据学生的重修方式,安排辅导教师或跟班班级,并将具体安排通知学生。

(6)开课系安排单独组班重新学习的时间并与教务科联系落实教室,并将具体安排通知学生,组织学生上课。

(7)开课系汇总重新学习课程表(含学生人数、课程名称、上课学时数),送教务处,教务处在教务综合管理系统上公布,同时核算工作量。

(8)开课系组织本系所开设重新学习课程的考试工作。

(9)重新学习课程考核不合格者,必须再次重新学习该门课程。

16、问:

“学分”如何取得?

答:

凡课程考核成绩在60分及60分以上的学生,即获得该门课程的学分,考核成绩载入学生成绩登记表,并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

课程考核不及格者,不能获得该门课程学分。

17、问:

什么是学分绩点?

平均学分绩点有何作用?

答:

采用平均学分绩点衡量学生学习质量,全部课程都参与计算学分绩点。

课程考核成绩与学分绩点换算表

成绩

绩点

成绩等级

绩点

96~100

4.5

4.0

90~95

4.0

85~89

3.5

3.0

80~84

3.0

75~79

2.5

2.0

70~74

2.0

65~69

1.5

及格

1.0

60~64

1.0

60以下

0

不及格

0

凡补考成绩达到60分及60分以上,其绩点均为1.0。

某一门课程学分绩点=绩点×课程学分数

平均学分绩点计算方法为:

18、问:

实施学分制后,是否存在降级?

答:

存在。

这主要是为了促进学生积极学习。

每学期结束后,各系对学生的学业学籍状况进行清理。

每学期所取得的学分低于15学分的学生,将对其进行学业警示;第一学年所取得的学分低于28学分(含28学分)、第二学年累计取得学分低于65学分(含65学分)、第三学年累计取得学分低于110学分(含110学分),则直接降级到下一年级相应专业学习;学业警示和降级处理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并将副本寄送学生家长。

19、问:

实施学分制后,学生是否可以调整在校学习时间?

答:

学分制实行弹性学制。

本科基本学制为四年,学籍年限最长为八年(不含应征入伍者服役期),学习年限三至六年;专科基本学制为三年,学籍年限最长为六年(不含应征入伍者服役期),学习年限二至四年。

允许学生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调整自己的学习时间。

符合休学条件的可申请休学,因经济困难、创业需要或出国等原因可提出休学申请。

20、问:

是否允许学生自学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

答:

基础好、自学能力强的学生,可以自修方式学习所选课程,但必须在每学期开学后第二周填写“自修课程申请表”一式三份向开课系申请,经开课系主任批准后,一份存学生所在系,一份送任课教师,一份交教务处备案。

被批准自修方式学习的学生可以不随堂听课,但应主动与任课教师保持联系,完成任课教师布置的实验、作业等全部学习任务并参加考核。

马克思主义理论课、思想品德课、体育课、公共英语、生产劳动、军事训练、实验、实习、课程设计、社会调查、毕业设计或论文及有特殊规定的课程,不得以自修方式取得学分。

21、问:

如何选修其它专业的课程?

答:

学有余力的学生,可申请辅修其他专业,按《四川理工学院学生辅修专业管理办法》执行。

对完成本专业学业同时辅修其他专业并达到该专业培养要求者,由学校发给辅修专业证书。

22、问:

对体育课的考核有何规定?

答:

公共体育课为必修课,体育课的成绩应当根据考勤、课内教学和课外锻炼活动的情况综合评定。

因健康原因,不能参加正常体育课的学生,在每学期体育课开课一周内,由学校或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证明,经体育系审核同意后,可由体育课转修保健体育课,保健体育课考核及格者可以取得体育课的成绩和学分。

23、问:

对课程设计有何规定?

答:

(1)超过30学时的课程设计,单独列课进行考核,采用五级记分制评定成绩。

(2)不足30学时的课程设计成绩,作为该门课程考核成绩的一部分。

课时1~19学时的占该门课程考核成绩的20%;课时20~29学时的占30%。

2、问:

实施学分制后,如何转专业?

答:

(1)学生一般应在被录取的学校和专业完成学业,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申请转专业或转学:

A、学生确有专长,本人申请,经所在系推荐,转入系考核证实,转入该专业确能发挥其专长者;

B、个别学生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医务部门确诊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可在本校或其他高等院校其他专业学习者;

C、经系确认学生有某种特殊困难,不转专业或不转学则无法继续学习者;

D、根据毕业分配制度的改革和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在学生自愿的情况下,学校可适当调整部分学生所学专业。

(2)学生申请转专业、转学的手续按下列办法办理:

A、校内转专业须经学生本人申请,所在系同意、拟转入系同意,由教务处审批。

B、省内其他同等高校的学生申请转学到我校学习者,须由转出学校推荐,经系和教务处进行政治、品德、健康和成绩审查合格后报主管校长同意并报省教育厅批准后方可办理。

C、本校学生申请转到省内其他院校学习者,本人申请呈述充分理由,由系审查、教务处审核,主管校长批准,由教务处与转入学校联系。

如转入学校同意接收,报省教育厅批准后方可办理。

D、学生跨省转学,须转出学校推荐,经双方学校所在省(市、自治区)主管高教部门批准,并发函向拟转入学校联系。

转入学校同意后报转入学校所在省(市、自治区)主管高教部门批准,并发文通知转出学校和转出省(市、自治区)主管高教部门,学生方可按规定办理转学手续。

E、学生转专业、转学手续在每学期开学后第一周办理。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考虑转专业、转学:

A、新生入学不满一学期者;

B、由招生时所在地的下一批次录取学校转入上一批次学校者;

C、由低学历层次转为高学历层次者;

D、毕业当年(除学校进行的专业调整外);

E、应作退学处理者;

F、无正当理由者;

G、在校期间已经有过一次转专业者。

25、转专业后,对转入专业未学课程如何补修?

(1)转专业后,按转入专业培养计划,学生对未学的所有课程必须进行补修。

(2)补修手续在开学后第一周办理。

(3)学生从网上下载《四川理工学院补修课程申请表》填写。

(4)学生完成《四川理工学院补修课程申请表》的各项签字后,到指定班级学习补修课程。

(5)补修课程需按学分缴纳学费。

26、问:

转专业后学分如何折算?

答:

(1)全校公共必修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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