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工会会员生日福利卡服务竞争性谈判文件模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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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工会会员生日福利卡服务竞争性谈判文件模板
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
院内竞争性谈判文件
文件编号:
GH-FW********
采购项目名称:
医院工会会员生日福利卡服务
招标管理办公室编制
2020年1月15日
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
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
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
第四部分合同书格式
第五部分谈判文件格式
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
各(潜在)供应商:
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工会会员生日福利卡服务将进行院内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报名投标谈判。
一、文件编号:
GH-FW********
二、采购项目名称:
工会会员生日福利卡服务
三、采购预算:
包号
项目名称
服务期限
实际结算金额(元/张)
赠送金额
(元/张)
会员人数
01
工会会员生日福利卡服务
1年
200(含工本费)
不少于55,持卡再次充值可享受7.9折优惠
约3300人,以医院最后确定人数为准。
四、拟参加投标谈判的供应商应当在2020年1月15日起至2020年1月20日(2020年1月19日正常上班)(上午08:
00-12:
00,下午14:
30-17:
3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招标管理办公室报名,谈判文件请自行在挂网招标公告中下载附件。
五、投标截止时间:
2020年2月10日14时40分(北京时间)
六、谈判文件送达地点:
惠州市惠城区鹅岭北路41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2号楼C区4楼招标管理办公室。
七、谈判时间:
2020年2月10日14时40分(北京时间)
八、谈判地点:
惠州市惠城区鹅岭北路41号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2号楼C区4楼招标管理办公室。
采购人:
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
联系人:
林先生/钟小姐电话:
********
联系地址:
惠州市鹅岭北路41号邮编:
********
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
2020年1月15日
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
一、供应商资格
1、响应供应商应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的法人或负责人;
2、响应供应商应依法取得谈判服务项目所需资质,依法取得食品类生产/经营许可。
3、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和被授权人最近缴交社保的有效证明;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不允许响应供应商对项目进行分包或转包;
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上资格要求,如出现对任意一条不满足的,谈判小组有权决定是否投标有效。
二、谈判项目一览表
见投标邀请函
三、投标基本要求
1、本采购项目中标注★号的内容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如果投标人所投标货物、服务与具体要求存在负偏离,且谈判小组认为该负偏离将对采购单位使用造成重大影响的,谈判小组在符合性审查时将不予通过,拒绝其投标。
2、本采购项目中标注▲号的内容为择优要求和条件,负偏离或不响应▲号条款的投标人将影响综合得分。
3、本文件中的技术参数为参考技术指标,投标谈判人所投的货物的对应技术参数应等同于或优于谈判文件中的参考技术参数,至少应提供对主要技术参数的投标证明材料。
4、投标人须提供独立的“投标报价单”一份、谈判响应文件上册(资格性文件)四份及谈判响应文件下册(符合性文件、评审资料)四份,并各自独立密封提交,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所有复印资料应清晰,如因资料不清晰产生的废标或扣分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四、实施要求:
★1、定点服务的模式,确保产品新鲜安全且质量有保证。
可提供网上订购服务及配送服务。
2、采购年内为每位工会会员派发一张生日福利卡,福利卡主要为符合食品生产管理要求的糕饼店类的定制卡(或电子卡)。
持卡人用该卡可以在店面内采购所有销售品目,含优惠/特价产品。
该福利卡长期有效,并可以再次充值。
3、每张卡与医院的实际结算金额为200元整,暂预估工会会员人数为3300人左右,具体以工会实际报送制卡人数为准;可使用额度以谈判后的金额为准。
4、必须在距离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鹅岭北路41号)XX地图显示2km以内(含2km)设有店面或分店,其他区域有店面或分店的应详细列出分店地址和位置。
务必提供清晰度高的XX地图的截图和分店的地理位置截图。
5、提供店面的消费品目彩页清单,确保产品新鲜,种类及样式供多样化选择。
五、采购项目商务要求
★1、报价要求:
每张卡与医院的实际结算金额为200元整,赠送金额不少于55元。
报价赠送金额少于55元的按投标无效处理。
2、交货时间和地点:
合同签订后按医院工会规定的时间和制作要求十五日内制作生日福利卡和送达指定地点。
★3、服务周期:
壹年,周期内按需采购;服务周期到期后,在项目不违反国家省市招投标采购政策的原则下,视服务方服务期间的服务质量好坏经医院工会研究后决定是否顺延壹年。
★4、验收要求:
按供货要求事项进行验收,福利卡以符合使用要求为标准,方便携带,抗折,可重复使用。
如不能使用者需重新制卡的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由此产生的额外费用。
5、售后服务:
必须确保服务到位,按时交货。
工会会员持本卡再次充值可享受7.9折优惠。
6、付款期限及方式:
按每季度汇总支付一次。
支付方式采用银行转账支付。
7、履约考评:
履约期间每半年将按我院《供应商诚信量化评价管理办法》对供应商履约行为进行考评一次,将每次考评低于80分者进行当季应付金额2%的罚没,并要求整改,壹年累计考核两次不合格者将进行淘汰,扣罚5%当季应付金额,并终止合同,纳入黑名单管理。
8、违约责任
(1)卖方不能交货的,买方不向卖方付款。
卖方应向买方偿付相当于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
(2)卖方所交产品品种、数量、规格、型号、质量、技术参数及配置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及合同规定的,买方有权拒绝收货,由卖方负责包换或退货,并承担由此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换货的再次交货时间超过合同交货时间的视为逾期交货,退货的视为不能交货,并承担逾期交货、不能交货的违约责任;
(3)卖方逾期交货的,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买方偿付每日千分之五的违约金,并承担买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注:
投标人必须满足上述商务条款中加★号的为主要条款要求,并对应承诺,如出现任何偏离或不满足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
一、说明
1、适用范围:
本谈判文件适用于本谈判邀请中所述项目的采购项目。
2、“采购人”是指:
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
3、合格的投标人是指符合以下条件的:
(1)符合谈判文件“供应商资格”规定要求;
(2)按要求进行了资格预审并通过;
4、“中标人”是指经法定程序确定并授予合同的投标人;
5、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货物”是指投标人制造或组织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货物等。
谈判文件中没有提及招标货物来源地的,根据《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均应是本国货物。
投标的货物必须是其合法生产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货物,并满足我院谈判文件规定的规格、参数、质量、价格、有效期、售后服务等要求。
“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采购对象,其中包括:
投标人需承担的运输、安装、技术支持、培训以及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服务。
6、投标人不得恶意竞价。
对于报价有异议,谈判小组有权要求投标人在现场或规定的时间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规定时间内不能提供材料或者无法证明的,谈判小组有权裁定该报价是否为恶意竞价。
恶意竞价的投标人将被取消中标资格,并列入黑名单,在此后三年内不得参与我院任何采买活动。
7、无效报价的认定
(1)报价文件没有有效签署的;
(2)报价文件不响应谈判小组评审时质疑提出的问题,且该问题将可能给采购人造成重大影响的;
(3)报价文件的报价明显过低,可能低于其成本,而投标响应供应商又不能作出合理说明的;
(4)报价文件的总价超出采购预算且采购人不能接受的;
(5)报价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6)谈判小组认为本次报价不响应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的;
(7)其它谈判小组一致认为应作为无效报价的。
8、有以下情形的,将视为投标人互相串通投标,不得报名或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2)不同投标人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3)不同投标人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4)不同投标人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或有共同股东组成或主要管理人员中有共同人员的;
(6)不同投标人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为同一人。
9、投标人有下列弄虚作假的行为的,不得报名或投标无效:
(1)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2)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
(3)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4)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5)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6)响应文件或报价文件中的签名代签或冒签的;
(7)被授权人委托他人投标,无委托书的。
10、“★”号条款:
必须实质响应的条款,投标人不可偏离,负偏离将导致技术分不得分,评审时认定为废标。
“▲”号条款:
可以偏离的响应条款,将影响投标人的技术得分。
11、响应文件自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点起,三个月内有效。
12、以下情形,拒收响应文件:
(1)逾期送达;
(2)未按谈判文件要求密封。
13、有下列情形,谈判小组将否决其投标:
(1)响应文件未经投标单位盖章和法人或单位负责人签字;
(2)投标联合体没有提交共同投标协议;
(3)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响应文件或者投标报价,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4)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最高投标限价的;
(5)响应文件没有对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的,谈判小组认为明显不符合评审要求的技术规格、技术标准、采购数量;
(6)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的;
(7)响应文件出现雷同内容的;
(8)开标现场存在争议的。
14、供应商在招投标过程中出现的以下不良行为的,将列入我院黑名单管理,在此后的三年内不得参与我院任何采买活动:
(1)远低于成本价恶意竞价或提供虚假材料谋求中标/成交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潜在供应商的;
(3)与其他潜在供应商恶意串通围标的;
(4)近两年内有受到上级行政部门处罚或者存在违法行为的;
(5)随意申请撤换或放弃中标/成交结果的;
(6)中标、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绝或迟迟不签订采购合同的;
(7)中标/成交后,超过合同约定的供货(或服务)时间未按要求执行,给采购人造成损害的;
(8)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相关部门协商谈判的;
(9)向医院涉及的相关部门行贿或者提供不正当利益的;
(10)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11)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合同和有关承诺,或擅自变更、中止(终止)采购合同的;
(12)提供假冒伪劣产品或走私物品的;
(13)不遵守开标现场纪律,扰乱评审现场,影响采购活动继续进行的;
(14)开标后擅自撤回采购相应文件,影响采购活动继续进行的;
(15)中标/成交后,擅自将采购合同转包或分包给其他供应商的;
(16)不按招响应文件的要求和承诺执行或擅自降低投标/响应承诺的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或以次充好、偷工减料的;
(17)实际提供的有关产品性能指标和技术服务能力明显低于采购响应文件或询价、谈判时的承诺的;
(18)一年内有一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投诉材料的;
(19)连续两次供应商履约诚信量化评价得分不合格的供应商;
(20)一年内累计达两次报名且未按规定提前一天发函告知不投标的。
15、投标人在响应谈判文件中必须列出具体数值,如果投标人只注明“差不多”“接近”等不明确表述,或擅自修改谈判文件的招标技术、商务等要求的将导致谈判小组拒绝其投标。
二、谈判文件
1、谈判文件主要由1)投标邀请书;2)采购项目内容;3)投标人须知;4)合同书格式;5)响应文件格式;6)在招标过程中由招标采购单位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等。
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重要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
投标人没有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谈判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3、谈判文件的澄清
任何要求对谈判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五天前通知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招标管理办公室。
招标管理办公室将对投标人所要求澄清的内容均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
4、投标人应在收到谈判文件后,仔细阅读,有疑问的应在报名有效工作时间内提出质疑。
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谈判文件要求澄清或提出疑问的,我院将视其为无异议,不再接受对谈判文件内容的质疑。
5、要求响应人报名后应参加投标,报名后不投标的应在投标截止日前一天前致函我院招标管理办公室说明情况。
如未致函说明者,将记不良行为一次,一年累计达两次者将被列入黑名单。
6、谈判文件的修改,在投标截止时间三天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管理办公室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疑问时对谈判文件进行修改。
修改后的内容是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已登记报名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并对潜在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潜在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向我院招标管理办公室确认。
为使投标人准备投标时有充足时间对谈判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可适当推迟投标截止期,但应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所有已登记报名的潜在投标人。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和数量
1、投标人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我院招标管理办公室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
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资料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响应文件的修改内容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
对中文翻译有异议的,以权威机构的译本为准。
2、响应文件的构成应符合法律法规及谈判文件的要求。
3、投标人对谈判文件中多个包(组)进行投标的,其响应文件的编制应按每个包(组)的要求进行页码编制并分别装订和封装。
投标人应当对响应文件进行装订,对未经装订的响应文件可能发生的文件散落或缺损,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4、投标人应完整、真实、准确的填写谈判文件中规定的所有内容。
5、投标人必须对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我院招标管理办公室和监督管理小组等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的要求。
6、如果因为投标人响应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谈判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由此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7、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均应以人民币报价,若同时以人民币及外币报价的,以人民币报价为准。
8、投标总价中不得缺漏谈判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其投标将可能被视为无效投标。
9、谈判响应文件中的谈判响应文件上册(资格性文件)、谈判响应文件下册(符合性文件、评审资料)两部分应各编制一式四份,其中至少一份为原件正本,原则上要求标记正副本,如有疑问或正副本内容不一致的,一切以正本内容为准!
如未标记正副本的,以盖红章谈判响应文件为准!
报价单一份(唱标)。
谈判响应文件上册、谈判响应文件下册及报价单均单独封装,不得混装,否则投标无效!
四、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1、投标的信封袋或者文件袋应注明采购项目名称、文件编号、包号和“在(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开标日期和时点)前不得拆封”字样,封口,加盖公章。
未按要求密封和标记的,我院对误投或提前启封概不负责。
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但必须书面告知;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对其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和补充。
3、投标人所提交的响应文件在评标结束后,无论中标与否都不予退还。
五、谈判报价要求
1、对于本文件中未列明,而响应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总报价。
在合同实施时,采购人将不予支付成交供应商没有列入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目费用已包括在总报价中。
2、成交供应商负责本项目所需货物的制造、运输、安装、售后服务等全部工作。
六、谈判的步骤
1、资格性审查
资格性审查(即谈判响应文件上册)采用资格前审的方式,由招标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在监督代表的监督下进行;只有资格性审查通过的投标人/响应人才能交由评审小组进行符合性审查。
资格性审查内容主要为对投标文件的投标/响应函、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准入条件和投标人的合格性(质量合格、来源合法合规、途径清晰等)等,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第一点供应商资格。
评审内容
招标/采购文件要求
资格性审查(投标文件上册)
投标/响应函
按对应格式文件填写、签署、盖章(原件)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按对应格式文件签署、盖章(原件)
准入条件
(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投标人必须是在招标办登记报名投标,并满足供应商资格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第一点供应商资格)。
其他要求
按投标/响应资料清单中规定提供“必须提交”的文件资料(诚信投标承诺书、近三年无违法违纪声明函)。
2、宣读评审纪律。
评审专家签到,监督代表核对评审专家与随机抽取的专家名单,监督代表核对无误后,招标办工作人员在评审开始前宣读评标纪律及招标文件说明。
3、评审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到邀请应主动提出回避,采购当事人也可以要求该评审专家回避:
序号
评审专家回避情形
1
现在或者在采购活动发生前三年内,与供应商存在雇佣关系;
2
现在或者在采购活动发生前三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财务顾问、法律顾问或技术顾问;
3
现在或者在采购活动发生前三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
评审专家与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发生过法律纠纷的;
5
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姻亲关系;
6
评审小组中,同一任职科室评审专家超过两名的;
7
参与招标文件或进口产品论证的(不含采购人代表);
8
与供应商之间存在其他影响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依法进行的利害关系;
9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回避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
4、推荐评审小组组长
评标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组长。
评审小组成员在履行独立评审权利义务的同时,不得发表有失公正和不负责任的言论,不得相互串通和压制他人意见,不得将个人倾向性意见诱导、暗示或强加于他人认同。
5、谈判响应文件的符合性审查
符合性审查内容主要为对投标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技术要求、商务要求及报价的唯一性等,审查不合格者按投标无效处理。
只有符合性全部审查合格才能进入后续的谈判。
评审内容
招标/采购文件要求
符合性审查(投标文件下册)
技术/方案要求评审
所有技术条款是否完全响应
商务要求评审
实质性(“★”项)商务条款是否全部完全响应
报价的合格性
在经营范围内报价,赠送金额不少于55元。
其他
非医院招标/谈判采购文件格式要求,投标文件中出现错误字/词/句位置一致的,雷同内容达20字及以上的等涉嫌围标或串标行为的。
审查谈判响应文件是否对谈判文件作出实质性的响应。
对未作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应实行现场告知,由谈判小组或采购人代表将集体意见现场及时告知该供应商,以让其核证、澄清事实。
谈判小组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各条款及报价、澄清等内容进行评审。
6、谈判
(1)谈判小组与审查合格的响应供应商进行谈判,也可以视情况从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或谈判文件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中随机选择三家以上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2)谈判小组与响应供应商应围绕技术、商务、合同条款等内容分别进行一轮或多轮的谈判。
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应严格遵循保密原则,未经响应供应商同意,不得向任何人透露当事人技术、价格和其他重要信息。
(3)谈判文件需要调整或修改采购需求内容时,应取得谈判小组的一致同意,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但任何形式的决定须以符合公平、公正原则和有利于项目的顺利实施为前提。
7、最终报价:
谈判结束后,所有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有效供应商应提交最终报价(最终谈判轮次视谈判进程由谈判小组决定,可以进行多轮谈判及报价)。
除非在谈判中谈判小组调整或修改采购需求内容,否则采购人不接受劣于前面轮次谈判报价的最终报价。
七、确定成交供应商
谈判小组根据符合采购实施要求、符合质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按最终有效赠送金额最高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成交人确定经公示无异议后,招标管理办公室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
《成交通知书》对成交人和采购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废标条件与处理
在竞争性谈判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一)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投标人的报价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五)投标文件未经投标单位盖章和单位负责人签字。
废标后,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应当重新组织招标。
九、质疑
1、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由我院招标管理办公室受理,并进行答疑等相关工作。
2、对成交结果的质疑应在成交公告发出后的五个工作日内提交,以上均须以书面方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签名盖公章后提交,不接受邮寄、电报、电话、传真方式的质疑。
质疑必须实名,盖章,任何公司不得诬告。
3、投诉人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质疑或投诉的,予以驳回,并列入黑名单。
4、招标办受理投诉后,投诉人书面申请撤回投诉的,应当终止投诉处理程序。
5、不能对同一事项重复质疑。
十、合同的订立和履行
1、合同的订立
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谈判文件要求和成交人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承诺签订采购合同。
2、合同的履行
采购合同订立后,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合同确需要变更的,应以书面形式报招投标管理小组审批。
第四部分合同书范本格式
服务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买方):
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
乙方(卖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成交通知书(文件编号:
GH-HW********)》,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利原则上,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条款和条件,由甲方购买乙方出售的以下产品。
第一条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价款
序号
服务名称
单位
数量
实际结算金额(元)
赠送金额
(元)
备注
1
工会会员生日福利卡服务
年
1
200
再次充值折扣
以上价款为到达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价格,包含论证过程所有涉及的费用等。
第二条权利保证
乙方应保证出卖给甲方的产品或产品任何部分非他人所有或与他人共有,未设有抵押权、租赁权,未侵犯他人的专利权、版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
一旦出现侵权,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第三条产品质量
乙方所出卖的产品质量应符合国家、行业等有关标准,有食品生产/销售相关监管部门许可;产品所有技术性能规格及参数,应符合谈判文件和乙方响应文件所要求的技术标准。
第四条交付和验收
(一)交货时间和地点:
合同签订后,乙方在收到甲方要求后,在拾伍天内,乙方负责按要求完成制卡充值并送至甲方指定的院区部门,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二)验收标准:
以符合使用要求为标准;如不能使用者需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