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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企业创新行为

第五章企业创新行为

创新是企业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

研究企业的创新行为,并在此基础上制定合适的科技创新政策,将能有效、持久地促进企业发展。

本章主要介绍企业创新主体间的动力差异、企业R&D与专利策略、企业创新战略选择和科技创新政策及其作用。

第一节企业创新主体间的动力差异

创新理论大师熊彼特曾经提出过一个十分重要的命题:

大企业具备研究开发动力。

对这一命题可以有下列的理解:

一是大企业比小企业更具有研发动力;二是高度垄断的市场比分散的竞争市场更有利于创新;三是垄断的市场结构可能带来静态效率牺牲,但可以通过大企业的创新得以挽回;四是大企业的垄断地位是它不断改进自己的技术得以巩固的,处于垄断地位的大企业愿意投入研发以维持其垄断地位。

长期以来,学者们围绕这一命题展开讨论,原因是如果这一命题成立,实施反垄断法的实施意义会大打折扣,并且颠覆了以提高配置资源效率为目标的追求均衡市场的信念。

至今,争论仍然没有明确的结果,但争论却大大地推进了人们对创新规律的认识,进一步明确了企业的创新动力具体差异。

一、过程创新的动力差异

在完全竞争市场上,企业完全没有利润,但如果能够通过过程创新获得成本降低,则该企业可以获得全部市场需求,从而获得全部成本下降的收益。

因此,完全竞争市场上的小企业更具创新动力。

图5-1显示了垄断市场结构下大企业过程创新的利润与完全竞争市场结构下小企业过程创新的利润变化。

 

P

D

Pm

PcC1

ABC2

QmQcQ

图5-1垄断市场与竞争市场过程创新利润变化

过程创新主要是通过工艺创新降低成本的。

在图5-1中,一个具有完全垄断地位的大企业的过程创新,成本从C1下降到C2,如果价格不变,企业产量Qm也不变,则利润增加A;如果在完全竞争市场结构下,原来市场上的所有企业成本均为C1,这时如果某个小企业过程创新能够降低成本,使成本达到C2,这一企业利用这一成本降低,略微降低自己的产品价格,就可能将市场上的全部需求都吸引到企业周围。

该企业所能够获得的产量则是原来的市场全部产量Qc,而可以增加的利润是图中A+B的面积。

相比较而言,垄断企业通过过程创新所得到利润不如竞争性市场中的小企业过程创新得到利润多。

从利润变化率来衡量,原来竞争性市场中的任何企业均没有利润,但过程创新后会形成利润增加,这时创新的小企业的利润变化率将是无穷大。

面对这样的利润率增长,小企业会有足够的动力进行过程创新,即使这种创新会引起其他企业的竞相模仿,而且会导致价格下降,但这些小企业仍然会追逐这一利润,并与其他企业共同分享这一利润,或者获得一段时期的利润。

由此可见,对过程创新而言,垄断性市场结构下的大企业没有竞争性市场结构下的小企业更有创新动力。

或者说,尽管垄断性的大企业可能会有过程创新的动力,但相比竞争性市场结构下的小企业,其动力较低。

二、产品创新的动力差异

(一)创造性毁灭

如果一种创新难以模仿,又以高度替代性具有降低成本的优势,它就会获得全部市场。

这意味着,不管原来的市场结构如何,只要存在着潜在的创新者进入,对原来的企业都是毁灭性的打击,取代他们成为新的垄断者。

所谓创造性毁灭是指潜在进入者创新对原有企业造成的致命性打击,迫使他们退出原有的市场。

对垄断者打击并不是来自原有的竞争者,而是那些潜在的竞争者。

创造性毁灭的结果是:

(1)新的产品进入市场,使老的产品被新的产品所替代,例如彩色电视代替黑白电视、MP3代替随身听。

(2)原有企业退出市场。

伴随着新产品进入市场,那些经营老产品的传统企业因为没有了市场需求而不得不退出市场,取而代之的是生产新产品的企业。

(3)市场需求未必扩大,只是新的产品代替了旧的产品,市场上的垄断势力也可能没有发生改变,只是从一个垄断企业转移到另一批新垄断企业。

(二)吞噬效应

垄断者如果针对着原来的产品进行创新,会将自己原来产品的利润吞噬掉。

把这种垄断者自己开发或购买技术,以代替原来的垄断技术,来维持自己原来利润的现象称为吞噬效应或称利润的吞噬效应。

垄断者进行研发并没增加新的利润,只是用新的技术去实现了原有的利润,是相同数额的利润更替。

企业创新是为取代旧的技术来维持利润,它是一种创造性毁灭,然而这种创造性毁灭是企业自己完成的。

吞噬效应的结果是:

(1)市场需求不会有大的变化,因为新的产品只是针对着原来的产品而言,是市场需求的重新满足,尽管如此,人们还可能会感受到效用的增加。

(2)企业利润没有增加。

企业是针对着自己原来的利润来进行产品更替性研发的,企业这样做完全是因为存在着外部创新的压力,如果这种压力不存在,原有企业就不会主动去吞噬这一利润,做自我产品替代的创新。

(3)如果市场需求没有过大变化,企业利润也没有增加,由创新而投入的研发费用可能也没有什么意义,更为重要的是,吞噬效应可能会诱发企业的专利行为,即让自己研发的技术睡觉,以避免自己的利润被吞噬,而且很有可能有所申请的专利具有较大的保护范围。

(三)创造性发展

如果创新是新产品,与原来市场没有任何的替代性,则会扩大市场需求,这就不是创造性毁灭,而是创造性发展。

创造性发展会不断充填市场空白,原来的产品不会被取代,这会形成市场的不断扩张。

但是,产品之间总会存在着一定的替代性,因此,原来的垄断产品市场空间也会在一定程度被压缩。

麦当劳出现以后,与其类似的肯德基也出现了,尽管两个企业发展都十分迅速,但是肯德基在一定程度上还是压缩了麦当劳的市场份额。

创造性发展会带来下列结果:

(1)市场扩大,人们从一种需求扩大到多种需求,使市场变得更加丰富,顾客的选择更多。

市场扩大意味着经济总量的扩大,人们效用增加,它对经济增长的意义更大。

(2)大企业会变得更加强大,不仅会在原来市场中保持垄断地位,还会挤入新市场,成为新市场的垄断者。

熊彼特正是看到大企业的这样行为才做出大企业是创新主力的结论。

(四)效率效应

效率效应是指垄断者为了巩固自己的垄断地位而不断改进技术,不断创新产品,不断扩大需求和不断增加利润的现象。

垄断不是止步不前,而是追求技术改进和产品创新,成为效率改进和经济增长的发动机,垄断企业成为效率提高的重要贡献力量和推动者。

从较长时间看,如果某些企业效率较高,那么它会在竞争中处于有利地位,利润会更加丰厚,成长会更加迅速,企业会得到成长。

这样一个大企业的出现和存在可能是因为其效率更高的原因,也就意味着,垄断是某些企业效率高的结果,垄断只是效率效应的表现形式,垄断是企业追求效率的结果。

从这个意义上看,垄断与效率的效应是同意语;效率效应还包含着垄断企业不会因为企业壮大而停止了进步,高效率企业会产生高效率的动力,只有企业持续地高效率,这个企业的垄断地位才能够保持住。

效率效应的实现需要大企业将研发成果用于商业活动,并推动产业创新,产业向市场势力和利润增加的方向发展。

这正是熊彼特所认识到的大企业有利于创新的根据。

问题在于大企业是否愿意将专利用于产业创新活动,如果仅将专利束置高阁,那么这种效率效应充其量只是潜在的进步。

(五)动态竞争的市场结构

大企业和小企业在创新中的不同表现会产生不同的市场动态结构。

创造性毁灭带来动态市场结构表现为垄断者在创新中的更迭。

从市场势力来考察,市场势力不会消失,但在创造性毁灭的情况下,是一个垄断企业被另一个垄断企业所代替,而始终存在着市场势力,只不过它不是稳定在某一个企业上。

创造性毁灭给大企业以很大的生存压力,这会成为推动大企业创新的隐形动力。

吞噬效应不会产生新的企业,也不会改变市场势力和垄断者,但垄断企业却要不断投入创新。

市场上的产品不断更新,但市场却不会因为产品改变而改变了垄断者和市场势力,市场虽然有所扩张但扩张比较有限。

创造性发展是垄断企业开拓新产品现象的概括,表现了垄断企业在产品品种方面的扩张。

它会扩大市场需求,增加企业利润,但不会改变原来市场上的垄断势力。

这种不断增加新产品品种的企业行为,是大企业对社会效率的贡献,也是大企业不断壮大的重要原因。

效率效应会让企业壮大,在效率效应的作用下,市场势力会不断加强,市场集中度会越来越高,但其结果是生产效率也越来越高,或者是说高效率企业被保留,低效率企业被淘汰,市场在不断提高垄断势力的同时,为高效率企业提供了生存空间。

三、企业创新能力

企业的创新活动需要有足够的资本投入,风险投资制度为创新活动提供了融资的可能。

但是否风险资本会倾向于小企业呢?

由于资本市场不完善,风险资本家对有一个优秀的创意可能会十分有兴趣,但前提是必须让风险资本家了解创意,而它却是创意者的赖以发展的根本,一般会要求风险投资商签订一个保密协定,但它很难形成具有约束作用的合约。

很多风险资本家不愿意在保密协定上签字,因此,小企业与风险资本家谈判经常存在困难。

风险资本家愿意在小企业已经完成了初步的市场探索、克服了市场需求的惰性、进入快速成长阶段时进行投资,此前的创新资本必须通过自筹来解决。

大企业在此方面有着明显的优势。

大企业可集中资金进行技术研发,在克服资金方面比较容易;大企业有着内部较大的资金调配和融通能力,有较大的运用财务从外部融资的信用基础,所以,研发性投入所需要的自有资金是容易得到的。

大企业还具有规模经济优势和范围经济优势。

大企业可以通过生产与销售规模迅速扩张来摊销创新成本,通过规模经营迅速收回创新投入,使创新风险得以控制。

因此,大企业经常是根本性创新的投入者。

第二节企业R&D与专利策略

企业研究和开发(R&D)与专利,是企业创新行为的基础,也是企业创新的具体表现。

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良好的企业研究和开发投入与专利策略,将能有效激励企业的创新行为,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以及竞争优势。

一、企业R&D投入与专利策略

(一)企业R&D投入

企业R&D投入是指企业在研究和开发方面的投入。

企业为了自身的发展需要进行多种投入,主要包括生产能力投入、广告投入、研发投入以及人力资源投入,还有其他的非正常性的投入。

传统型企业会选择生产能力投入和广告投入,以使企业保持市场规模和加强品牌地位,主要用于提高原有市场的垄断势力。

企业R&D投入则是为了增加产品的技术含量、从技术上寻找降低成本的方法、改变生产组织过程、扩大市场范围。

企业R&D投入分为研究性投入和开发性投入。

所谓研究性投入是指发现客观规律所进行的投入,对企业而言,重点是研究与产品或生产过程有关的物质属性与活动规律。

企业的研究活动具有极强的指向性,例如晶体管开关性能的研究,目的是为制造微型电路;企业的开发性投入是指将技术用于某种特定的产品研制、并形成成熟的产品所进行的投入。

这种投入的目标明确,设计与工程性试验的比重大;它往往是技术原理的重复、深化的利用,或者是多种技术的重新组合;这种投入着眼于产品功能和生产过程的实现,而不着眼于技术原理。

企业在研发中的两个方面的投入形成了投入结构。

开发性投入的比例较大,则会导致企业在持有知识产权方面层次较低、原创性较差,对产业的整体影响较小。

这种倾向于市场的R&D投入结构的风险较低、产品开发周期短、上市速度快,但利润却往往会因为进入容易而在竞争中很快消失。

如果研究性投入比例较大,则研究难度会加大,研究的不确定与投入风险都会增加,但是一旦研究成功,则会对产业带来较大影响,甚至是根本性的变革。

研究性投入具有不确定性,一些重大成果并非完全由投入决定,微观推出的操作系统DOS开发成本很低,但却获得了巨大的成功,带动了软件产业形成,并支持了计算机产业的发展。

一些行业往往最初的产品是不需要过多投入的,但它们可能最具有原创性。

微软推出的WINDOS则花费巨额投入进行研发,这是因为操作系统行业已经十分明确,只是需要对功能进行重大变革,这时的原创性研究的投入变得十分巨大。

(二)专利策略

专利是一种知识产权,一旦受理并被批准可以得到国家的承认,并形成了专有的权力。

专利获批需要三个条件:

即新颖性或首创性,它要求专利所包含的原理或设计必须是首次提出,也就是说专利保护的是原理和思想,而是不是具体的产品,如果只是简单模仿或者改进就不具备申请专利的资格;公开信息,专利所包含的原理必须以书面形式完整、清晰、简单明确表述,可以根据原理以同样方法制造。

专利公开带来了两个重要社会福利,一是减少重复研发,避免资源投入的浪费,二是方便专利出售与技术推广;收费性,它要求专利持有人必须每年向专利管理部门支付必要的金额,其作用在于建立一个进入门槛,并使个人产权获得受到限制,这可以提高专利的经济性,而不会随意使用国家管理机器。

专利有三种形式,外观设计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发明专利,每种专利的保护期不同、专利申请与保护费也不相同,原是不同专利所能够带来的潜在经济价值不同,按上述次序依次提高。

专利还有属地性质,在不同国家和地区申请就会受到不同国家和地区的保护,而在不同区申请,要受到不同国家和地区专利法的内含的限制,也会得到不同国家和地区的保护。

当然,一些企业可以申请而不去申请专利,原因是他有足够的能力用技术秘密的方式保护,而且不需要在保护以后公开专利,也是省去专利费用。

专利的这些性质可以形成企业的专利策略,主要有:

(1)基本专利策略,是否申请专利;

(2)外围专利策略,将专利相关技术全部保护起来;

(3)专利收买策略,别开发,自己收购;

(4)专利出售策略,即自己专门开发专利而不是用专利进行生产;

(5)专利导入策略,以专利进入市场;

(6)专利委托策略,委托别人开发,控制专利权在企业手中;

(7)专利无效策略,在专利争端中,申请对方专利无效;

(8)专利虚假策略,不真正开发产品只是占有专利;

(9)专利协作策略,协作开发专利,包括上下游协作;

(10)专利交叉许可策略,实施专利交换;

(11)专利文献公开策略,将专利文献全部公开,以争取扩大市场;

(12)专利双重保护策略,一个内容多种专利申请;

(13)专利共同开发策略,竞争者之间合作开发专利;

(14)基本专利终了策略,提前终结专利,以避免进入交费;

(15)专利与标准结合策略,即将专利技术同步考虑产品标准;

(16)专利与商标结合策略,在申请专利同时,也申请产品商标;

(17)专利与技术秘密结合策略,未必一定要申请,而将技术思想部分申请专利,另一部分用技术秘密保护;

(18)依靠专利权输出资本、出口产品策略,将专利指向于出口车市场,并且与有形资本结合输出;

(19)专利并购策略,为了获得专利而并购企业;

(20)专利硬件化策略,在专利容易模仿时并有较少的附加值时,把专利和硬件结合,以增加专利价值;

(21)专利回输策略,将境外开发并申请专利用于境内。

这些策略表明,企业可以在专利上有多种手段,需要根据自己情况和目标确定如何处理专利,而不一定绝对要采取申请专利保护。

二、垄断企业专利行为分析

潜在企业的研发会改变市场垄断者的地位,而垄断者研发可以巩固自己的地位。

究竟谁更有动力研发并申请专利保护呢?

设市场中有两类企业,一是领先者,它保持领先地位、追求巩固自己的优势;另一类是跟随者,追求自己地位的提升,实现赶超。

两类企业哪一个更有创新动力?

为使问题模型化,做下列假设:

存在垄断者、潜在竞争者和一个提供技术的研究与开发实验室。

研究部门不将成果直接应用于生产而是拍卖,谁出价高卖给谁,这意味着接受者有更高的创新动力并申请专利。

模型:

垄断者原来的利润为πM,购买专利后仍然维持垄断地位,利润不变;如果对手获得专利后,可以与垄断者一同分享市场,两个企业利润均为πD。

垄断者愿意购买专利的最高支出为πM-πD,而对手原来利润为零,愿意购买专利的最高支出为πD。

如果垄断者更具购买专利的积极性,则垄断者出价应高于潜在竞争者出价,即πM-πD>πD,解之有,πM>2πD,也就是,如果完全垄断利润大于双头寡头下的市场总利润时,垄断者愿意购买技术。

这是一个比较容易得到满足的条件。

原因是在双寡头市场,每个企业的最大利润也仅仅是垄断利润的一半,而两个独立企业一旦存在策略上的偏差、合谋破裂,利润就会下降到该值以下。

结论:

如果产品同质,购买专利后边际成本不变,垄断者比对手企业具有更高的购买专利的动机,也就相当于垄断企业有自己研发的动力,具有更强的申请专利的愿望。

推论:

市场中的垄断企业地位得到加强,市场结构向高利润方向发展。

虽然这并不能保证垄断企业一定会使用专利开发新产品,例如一些实证数据表明,垄断性企业倾向于让专利睡觉,例如施乐的复印机技术专利,但毕竟是垄断企业有较高的专利申请积极性。

由此形成了一个新问题,即研发的目标究竟是专利,还是开发新产品?

如果垄断者由于未能获得专利导致损失要比对手企业成功购买专利所获得收益更高时,垄断者就更有动力购买专利。

三、垄断者研发投入分析

上述问题也可以演变成垄断者愿意支付多少专利费用?

假设:

垄断的竞争对手不参加专利竞价的概率为ρ,垄断者不知道竞争是否对手参与竞标。

模型:

有两种情况可以使垄断者继续维持垄断利润,一是竞争者不参加竞标,二是垄断者参与并获胜,垄断利润为πM。

如果垄断者不参加竞标,竞争对手有可能以(1-ρ)的概率参加竞标,并且竞争对手获得专利的可能性为(1-ρ),市场由两个平分,垄断者的利润减少至πD;竞争对手不参与竞标,其概率为ρ,垄断者仍然得到与原来一样的垄断利润。

综上,垄断者参加投标的机会收益应为:

(1-ρ)πD+ρπM,相应的机会损失,也就垄断者愿意参加投标的最高价格,写成:

πM-[(1-ρ)πD+ρπM]=(1-ρ)(πM-πD)

从竞争对手角度看,他愿意出价的最高额为πD。

在竞标过程中,垄断者胜出的条件是垄断者报价高于竞争者报价,即

(1-ρ)(πM-πD)>πD

显然,如果竞争对手不参与的概率较大时,垄断者愿意支付购买创新金额将少于竞争对手出价,竞争对手获得竞标胜利;反之,则垄断者愿意购买该技术。

也就是说,垄断者是否购买这一技术取决于竞争对手是否参加竞标的概率。

当概率满足

ρ<(πM-2πD)/(πM-πD)

时,垄断者愿意购买该技术。

如果在垄断者的出价低于必要值时,竞争者就可以获得πD的创新利润,由此形成更新效应。

而这个必要值既取决于垄断与平分市场的利润差,也取决于竞争对手参加竞标的概率,当对手参与的概率较低时,垄断者获胜机会较大,或者说,垄断者能否获胜并非由自己努力决定,还与对手的态度有关。

如果竞争对手不积极,则垄断者也不会积极地开发专利,或者如果垄断的利润不足够高,而平分市场的利润却较高,都可能导致垄断者不开发专利。

四、渐进式创新与激进式创新

是否大企业对所有的技术创新都会是一个态度呢?

从前面分析中可以看到,企业对待不同创新有态度上的差别。

这里将创新区分为激进式创新和激进式创新。

渐进式创新是指创新产品没有取代现有产品,这意味着竞争对手进入不会减少原有企业的利润,例如对产品的改进性创新,它是比较典型的渐进式创新。

激进式创新是指创新产品进入会迫使现有产品退出市场。

在这种情况下,竞争对手的进入,替代了垄断企业,原来企业的垄断利润为零,而转由新的企业获得这一垄断利润。

如果存在着激进式创新,垄断者愿意购买专利的价格是多少?

仍然假设竞争对手有ρ的不参与激进创新的概率,如果竞争者不参加竞标,垄断者保持垄断利润πM不变,而竞争者参加竞标,垄断者将没有垄断利润。

所以,垄断者愿意出价等于

πM-[(1-ρ)0+ρπM]=(1-ρ)πM

而竞争对手投标后可以获得垄断利润πM,所以愿意投标的最高金额为πM。

显然,(1-ρ)πM<πM,这意味着垄断者愿意为创新支付的金额比竞争对手要小。

由此可以得出结论:

相对于新进入者而言,原有企业具有更大的积极性从事渐进式研究与开发,形成更新效应,而不愿意从事激进式创新,形成创造性毁灭。

如果创新导致技术或者产业环境出现急剧变化,那么相对于原有企业而言,新进入者可能具有更强烈的研发动机。

对原有企业而言,存在进入者可以一定概率获得全部垄断利润,进入威胁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这也是经常是垄断企业创新动力低于新进入者的原因。

对大企业缺少进取心,也有从风险规避方面进行解释的结论。

如果低风险、高成功的创新只会获得低收益,而高风险、低成功的创新则能获得高收益,这时企业会面临风险与收益的权衡决策。

这类似于体育比赛,一个输队会甩掉心理包袱积极进取,而赢队却有些惧怕失去已经取得的成果。

这相当于原有企业没有进取心,有规避风险之嫌,而进入者有较强的风险偏好,会努力进取。

第三节企业创新策略选择

如果创新的确可以给企业带来巨额利润,那么还用政府去推动吗?

为什么还有很多企业并不热衷于创新?

仅仅从创新本身的收益去分析可能还不够,企业一定正在面临着多种选择,即创新之外的其他行动的可能性。

这些可能性包括:

搭其他企业创新的便车、利用实力进行兼并和收购、利用积累起来的经验和成本优势参与竞争。

一、溢出效应对企业技术创新的影响

(一)溢出效应

溢出是指外部可以免费获得利益的现象,例如首先研发的企业会开拓出市场、确定了技术方向,对外部企业来说,这些都为企业节约成本提供外部条件。

溢出对垄断企业来说,已构成一种潜在的成本,“免费搭车”的新进入企业在吸收越来越多的溢出后将变成垄断企业的强有力的竞争对手。

虽然存在溢出效应的影响,但是由于垄断企业在技术上具有绝对的领先地位,它依然是有利可图的。

如果垄断企业能意识到溢出效应的存在,新进入企业也能意识到溢出效应的存在,因而,他们把溢出效应视为垄断企业和新进入企业之间策略性竞争的内生现象:

过大的溢出效应会使开发者不进行投入,而会吸引外部企业跟随和模仿,相反,不进行开发,也不存在溢出效应,则会诱发出其他企业开发。

但是如果学习效应存在,如果双方之间没有技术差异或者技术差异很小的情况下,又会出现什么情况呢?

(二)溢出效应与原有企业创新动力

由于学习效应的存在,使得原有企业有着渐进创新或连续创新的惯性,在进入第二代产品的技术创新中存在着优势,原有企业成功的概率可能要比新进入企业成功的概率要大一些。

此时,如果企业进行技术创新,既使存在溢出效应,企业的期望利润也会随着溢出效应的增加而增加,也就是在技术领先条件下,虽然有可能存在溢出效应,但是溢出效应并不能对垄断企业的期望利润产生多大的影响。

如果垄断企业在进入第二代产品上不存在技术优势,竞争对手也没有技术创新上的优势,那么随着溢出效应的增大,原有企业的期望利润将会不断减少,创新动力也会不断下降。

这可能就存在着一个临界点,当溢出效应为某一值时,原有企业期望利润为零,它会成为原有企业是否存在创新动力的分水岭。

二、收购和兼并与创新

技术溢出是原有企业进行收购与兼并的直接动机。

前面分析的结论揭示了原有企业的一个矛盾心理:

由于溢出效应的存在,原有企业技术创新成果又极易被竞争对手模仿,这容易打消原有企业进行技术创新的积极性。

原有企业怎样才能摆脱技术溢出给企业创新行为带来的冲击呢?

兼并与收购往往会成为原有企业的重要选择。

或者说,技术溢出是原有企业进行兼并与收购的最直接动机。

原有企业核心技术的转移,容易被竞争对手所利用,不利于企业竞争地位的巩固,而通过购并在企业内部进行技术转移,既充分利用了企业的技术资源,实现了企业内部资源的有效配置,同时又减少了竞争对手,有利于提高企业在新一轮技术创新竞赛中保持领先地位。

当然,原有企业实施兼并与收购,对于自身在新一代产品的技术创新中保持领先地位和竞争优势还有另一层积极的含义:

(1)如果新进入企业被原有企业的收购行为吓倒,自动退出竞争,这时候原有企业选择威慑策略成功。

虽然付出了一些额外成本,但对原有企业来说,它可以遏制竞争对手的创新活动。

(2)兼并与收购就是原有企业实现规模经济和充分利用创新技术的最有效途径。

事实上,技术溢出企业兼并与收购相关技术上存在着破缺的企业而形成规模经济效应或范围经济效应是很明显的。

假设技术溢出企业与新进入企业生产类似的产品,企业规模用生产能力(产量Q)来衡量,企业A兼并企业B后可能迅速形成经济规模,原有企业就可以通过购并相关企业实现规模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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