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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手册青岛贵都酒店

员工手册(青岛贵都酒店)

各位尊敬的职员:

欢迎加入青岛贵都大酒店。

我专门荣幸的代表本公司向您提供本«职员手册»,期望大伙儿认真学习,因为它包含了许多重要信息。

我们在同一个集体中工作,向着同一方向和明确的目标而努力,这要求我们必须制定出能够正确引导公司全体职员的规章制度。

只要]我们像一家人一样齐心协力工作,我对贵都成为青岛一流的酒店充满信心,我们将欢迎来自中国以及世界各地的客人,我们的客人都将受到同样的热情的招待。

我期您们的真诚合作。

假如您对«职员手册»中的规章制度有任何和疑问,请向您的部门主管咨询。

让我们齐心协力,为将青岛贵都大酒店建设成青岛一流的酒店而努力工作。

祝大伙儿好运!

 

您真诚的

总经理

 

饭店治理目标

 

为来宾提供最舒服的

住宿

餐饮

娱乐

及殷勤周到的

服务

 

训练、培养本地的饭店治理人才

引进先进的饭店专业知识

提高本地饭店业的有效治理

与杰出服务水平

 

以最正确的服务和杰出的治理

使本饭店成为一个国际性的

豪华的、第一等的饭店

 

优秀职员的十条标准

微笑

热情

团队合作

礼貌

尊敬

忠诚

效率

乐于助人

守时

责任

 

名目

 

总经理致词

饭店治理目标

优秀职员十条标准

第一章总那么。

第1页

第二章饭店简介。

第2页

第三章劳动条例。

第3页

第四章饭店规那么。

第4页

第五章职员福利。

第5页

第六章纪律条例。

第6页

第七章安全守那么。

第7页

第八章后附。

第8页

备注

 

第一章

总那么

1.1.法律依据

本手册的所有条款均依据中国政府所颁布的法律法规中的有关企业劳动人事治理方面的制度和规定,包括职员的聘请、辞职、解除合同、工资福利、劳动爱护、劳动保险、劳动纪律等,及本公司合同、章程中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本饭店经营治理的实际及内部过程综合而成。

其目的在于不断提高职员的整体素养和饭店经营利益,确保饭店经营的有序进行。

1.2.适用范畴

1.2.1本手册适用于青岛贵都大酒店所有职员。

任何职员均应遵守本手册所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条款。

1.2.2假设某些职员所签订的«劳动合同有不同于本手册之规定之处,那么以«劳动合同»为准,其他条款连续有效。

1.2.3假设本手册中的某项条款与中国更新之法律、条例、规定、政策等相悖时,那么以该更新条款为准,但不阻碍本手册中其他条款的有效执行。

 

第二章

饭店简介

青岛贵都大饭店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授权批准,青岛航空房地产开发公司和新加坡林甲岩国际投资私人共同投资兴建,由〔新加坡〕贵都酒店治理私人经营治理的国际四星级标准饭店。

在新加坡、马来西亚、缅甸、越南、中国等地用有多家连锁酒店,并在中国大陆、香港,台湾、日本、马来西亚、新加坡等国家和地区的多个都市设立销售预定办事处。

青岛贵都大饭店以其专门的治理概念,为国内外来宾打开通往青岛市经商旅行的大门,提供住宿、宴客、娱乐以及会议的理想设施。

位置

青岛贵都大饭店坐落于青岛市面向二十一世纪的政治、金融、商贸、文化中心,紧毗青岛市人民政府和中国银行,俯瞰大海,景色宜人,交通便利,商业活动便利。

客房

共拥有463件豪华典雅的客房和套房,包括198间豪华客房、1间残疾人客房,4间豪华套房、4间皇家套房、2间高级行政套房、1间复式套房及1间总统套房。

所有客房都具备现代化的装置,包括:

✧国际长途直拨〔/电子邮件插座〕

✧可单独调剂温度的中央操纵空调设备

✧迷你冰箱酒吧

✧私人保险柜

✧四波段的音响及广播收音系统

✧先进的安全消防设施

餐馆及酒吧

✧〝堪八〞日本餐厅

✧〝金风楼〞中餐厅

✧咖啡厅

✧星星饼屋

✧大堂酒吧

✧卡拉OK酒吧

会议设施

✧特为任何形式的私人宴会、商务会议、全国及国际性会议而设。

✧7间多功能厅与宴会大厅,能容纳10到800人。

✧配备各式的影视器材,如音响系统、灯光器材、幻灯片放映机、影片放映机、黑板架、白板架、翻页板架及复印服务等等。

特色服务及设施

✧精品商场/纪念品商店

✧24小时的客房送餐服务

✧商务中心服务

✧洗衣服务

✧预定机位服务

✧银行服务

✧外地酒店定房服务

✧观光旅行行程

✧卫星电视节目

✧保险箱

✧美容美发服务

✧鲜花店

✧室内游泳池

✧健康中心/按摩/桑那/冲浪

 

组织架构:

 

 

 

 

 

第三章

劳动条例

3.1.聘请标准

3.1.1.本饭店聘请职员要紧是以申请人对该职位是否适合而定,并以该职位所需的业务知识及申请人所具备的工作体会、工作态度为录用的标准

3.2.劳动制度

3.2.1.依照国家劳动治理规定,本饭店录用的所有正式职员一律实行劳动合同制。

3.2.2.«劳动合同»示范点与职员在平等资源的基础上、协商一致签订的,具有法律效力。

职员在签订合同时应细阅其内容。

3.3.禁止近亲聘用

3.3.1.为保证饭店治理的公平性及严密性,职员不承诺与其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们等〕同在本饭店工作。

3.3.2.如职员在饭店同一部门任职期间因为结婚等缘故成为亲属,其中一方将被调动到其他部门任职或不得不舍弃在本饭店的工作。

3.4.体格检查

3.4.1.所有职员必须通过饭店指定的医院检查体格合格后,方可获得正式录用。

职员如隐瞒不适合从事饭店工作的病逝或提供虚假证明,将可能被随时解聘而无任何赔偿或补偿。

3.4.2.饭店每年为职员安排一次体格检查。

如职员患有不适合从事本岗位或饭店行业的疾病,饭店将会调整其工作岗位或解除其劳动合同。

因当地卫生法规对饭店行业的从业人员健康状况有专门要求,饭店不需支付违约金给因此而被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员,相关手续参照第3.17条执行。

3.4.3.体格检查费用由饭店报销。

假如职员在合同期内因个人缘故导致的任何形式的离职,职员须偿还体检费用予饭店,

3.5.人事调查

职员必须保证品行的都市与政治,保证向饭店提供的一切资料真实可靠。

饭店有权针对职员所提供的有关资料积极忘历史进行调查。

假如发觉职员有意隐瞒历史、土改或伪造证明、或其他不适合饭店工作的情形,饭店有权随时对其予以违纪解聘。

3.6.试用期

3.6.1.所有被录用的正式职员须通过三个月的使用期,但人力资源经理可依照职员的具体情形及合同期限在劳动法规许可的范畴内与职员另行约定。

3.6.2.部门经理应在职员使用期满之日前,为其填写«职员评估报告»,并在职员本人获悉评估内容后,呈交人力资源部。

3.6.3.使用期内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职员,部门经理可向人力资源经理建议解除与该职员的聘用关系。

除非职员自愿,否那么饭店一样可不能考虑延长期使用期。

3.6.4.适用期内饭店予职员双方可随时通知对方解除劳动合同,而不需支付违约赔偿金。

3.7.工作时刻

依照国家规定饭店实行平均每周40小时工作之〔每日用餐及休息时刻除外〕。

具体工作时刻及用餐时刻由部门经理安排,职员应予服从。

3.8.排班表

职员应严格遵守部门经理安排的工作时刻和班次上下班。

假设与同事换班、替班,必须通过部门经理批准并指挥人力资源部,否那么按旷工处理。

3.9.超时工作

3.9.1.饭店不鼓舞职员超时工作。

如确应工作需要,部门经理能够安排本部门职员超时工作,职员应与配合。

3.9.2.超是工作序有部门经理最迟于架板发生次日前出具«架板申请单»,经职员本人同意、人力资源经理批准后生效。

3.9.3.超是工作需由部门经理最迟于架板发生次日前出具«架板申请单»,经职员本人同意、人力资源经理批准后生效。

3.9.4.在法定假日坚持工作的职员,饭店需予以支付加班酬劳。

通常情形90天缓休。

3.9.5.凡因个人缘故未于正常工作时刻内完成上司交付的工作任务而言是工作的,一律不享受超实工作待遇。

3.9.6.B1级及以上职级的职员不享受上述超时工作待遇。

3.9.7.未经批准的超时工作饭店不予认可,职员所休的补假可能被视为无薪事假甚至旷工。

3.10.薪金制度

3.10.1.饭店职员的薪金结构、标准由董事会决定。

职员薪金分差不多工资〔40%〕、福利津贴〔30%〕和奖金〔30%〕三部分。

福利津贴包括国家规定的各类津贴〔含交通补贴、取暖补贴、中夜班补贴等项目〕。

3.10.2.每月1日为职员发信日,以现金或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

加班费、医疗费等随之发放。

3.10.3.职员在收到工资单后须自行核对所收数目是否准确。

如有差错,应即向财务部工资主任查询,必要时工资主任将向人力资源部进行复查。

3.11.职级结构

3.11.1.由于职位和责任的差异,饭店差不多划分为以下职级:

A总经理

A1副总经理

A2部门总监

B高级部门经理

B1部门经理

B2主管

B3领班

C一般职员

D培训生、临时工

3.11.2.饭店推行〝内部晋升〞制度,鼓舞尽量从现有的职员中对有优秀表现的职员进行晋升。

3.11.3.所有锦胜者应在金生前的工作岗位工作满三个月并应通过三个月的晋升试用期。

使用期满合格的职员可正式接任升迁职位,相应的工资调整也随之生效。

3.11.4.任何未经取消的警告处分均将阻碍职员的晋升。

获发最后警告的职员在一年之内将没有资格获得晋升。

3.11.5.所有晋升必须由部门经理为职员填写«职员评估报告»及«人事变动表»报请人力资源部经理及总经理批准。

3.12.调职/降职

3.12.1.饭店依照经营需要及职员的特长、工作能力、工作表现等可随时调整职员的工作岗位,职员应予以配合。

3.12.2.调制或降职均需通过职员确认,部门经理、人力资源经理及总经理批准。

3.13.辞职

3.13.1.使用期满正式录用的职员如欲辞职应提早一个月向部门经理提交书面辞职申请,经部门经理、人力资源经理批准〔B1级及以上职级的职员需总经理批准〕

3.13.2.假如职员在辞职通知期内发生各类无薪假期,那么通知期将相应延长。

3.13.3.假如通知期内发生各类触犯饭店规章制度的行为,饭店将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

3.13.4.除履行国家法定义务〔如服兵役等缘故〕外,所有辞职职员都被视为单方面违约,应向饭店缴纳违约赔偿金。

违约赔偿金的运算方法参照本手册的3.19条执行。

3.14.擅自离职

凡未经批准擅自休假或旷工达到__天的职员都将被视为擅自离职,须按劳动和通过定向饭店缴纳违约赔偿金。

如因职员擅自离职给饭店造成经济缺失的,职员需另外支付经济赔偿。

3.15.违纪解聘

职员严峻违反饭店规章制度、劳动纪律或严峻失职,饭店将按照规定赶忙给予违纪解聘,并不负担任何赔偿。

被解聘者将不享受任何奖金及福利。

3.16.解除合同

3.16.1.在劳动合同期内〔使用期满之后〕,饭店可对以下职员解除合同:

●职员被证实不能胜任工作、经调整工作岗位或培训后仍不能胜任的;

●职员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之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饭店另行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因客观缘故导致原合同无法履行,经协商未达成一致的。

3.16.2.饭店将按规定提早一个月书面通知有关职员并按国家有关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方法的有关规定向职员支付经济补偿金。

3.16.3.此类解除合同方式需由部门经理提出书面申请,经职员本人同意、人力资源经理和总经理批准后方为有效。

3.17.合同终止

3.17.1.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前一个月,饭店将向职员发出«续定劳动合同征询单»。

经双方同意后,续签劳动合同;假设任何一方表示不续签,劳动合同自期满之日起即行终止。

3.17.2.合同期满或职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而终止合同的,饭店与职员需提早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职员,双方均不需支付任何赔偿金予对方。

3.18.违约赔偿

3.18.1.在合同期间内,如饭店与职员任何一方违反劳动合同的有关条款,均应依据劳动合同的阅读或有关劳动条例的规定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3.18.2.饭店违反国家和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合同,应按本合同末履行期限〔月数〕乘以职员解除合同前六个月的平均工资收入的50%职员支付违约赔偿金。

3.18.3.如职员违约解除劳动合同〔含辞职、擅自离职等〕,应按本合同末履行期限〔月数〕乘以本人解除合同前六个月的平均工资收入的50%向饭店支付违约赔偿金,并支付饭店招收录用其所花费用。

3.19.离职手续

3.19.1.离职职员〔包括辞职、违纪解聘及各种形式的解除合同〕必须与核准的最后工作日起七日之内到人力资源部办理离职手续,交回饭店向职员发放的所有物品〔如职员证、名牌、工作服、更衣柜钥匙、就餐卡、职员手册、工作用具、办公用品等〕。

3.19.2.符合离职程序的职员,人力资源部将为其计发离职结算工资及办理相关退工手续。

3.19.3.未按规定程序办理离职手续的职员,饭店将不予出具任何证明,并将不予计发离职工资,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由职员本人负责。

 

第四

章饭店治理

饭店治理层期望所有的职员都能互相合作、致力于饭店工作。

建立规章制度的目的确实是为规范我们的行为,使饭店及职员的利益得到保证,制造一个关系融洽、心情舒服的良好工作氛围。

4.1.服从上司

4.1.1.职员之间应以礼相待、互相合作。

职员必须服从上司的领导。

倘有疑问或不满,应迅速向直属上司请示或申诉。

如得不到中意答复,在执行完工作以后,方可按有关程序规定提起投诉。

4.2.职业忠诚

4.2.1.职员应忠诚于饭店及所从事的职业,饭店在考虑到职员的录用、晋升或加薪时,将第一考虑职员对饭店及所从事职业的忠诚程度。

4.3.诚实与正直

4.3.1.职员应保持诚实与正直的品行,不散布任何虚假、捏造的信息,幸免侵害饭店、客人及职员的合法利益。

4.3.2.职员投诉或发表意见时都应保证客观、公平与准确。

不准确的投诉都将增加解决的难度及不利于事件的调查。

违抗此项将会受到严格的处分。

4.4.微笑面客

4.4.1.微笑待客是饭店的对客服务宗旨。

经常保持微笑不仅能令人愉悦,也能提高工作效率。

持友好的态度去对待别人,能够降低工作难度、融洽同事关系,并为饭店赢得良好的声誉。

4.5.仪容外表

4.5.1.在饭店服务当中,职员个人仪容外表是专门重要的。

请随时保持你最正确的形象,同时牢记以下规那么。

※降服:

始终保持洁净、整齐、完好无损。

※名牌:

无磨损,端正地佩戴在左胸部。

※饰物:

只限一只手表及一枚结婚戒指。

※指甲:

洁净、修剪整齐,不留长指甲,不然有色指甲油。

※头发:

应洁净、梳理修剪整齐。

不烫发、染发。

男职员头发不能长及耳朵或衣领。

女职员应把长发挽成发髻,整齐地扎在脑后。

※化妆:

着淡妆,用少量清单香水。

保持面部清洁、卫生。

※鞋子:

工鞋保持洁净、光亮。

※袜子:

着饭店配发的工袜,或颜色、样式与之接近的自备袜,并保持完整与清洁。

※每日洗澡,保持个人卫生清洁,没有口腔异味等。

※当值时应使各种通讯工具保持在禁声状态。

4.6.职员证

4.6.1.职员证只作职员身份的证明及进出饭店区域的凭证。

4.6.2.职员证属于饭店财物,不可转让他人或借用,离职时必须交回。

4.6.3.职员应爱护职员证。

如有遗失、损坏必须缴纳工本费,并申请予以补发。

职员在申领新证起六个月外的损坏属合理自然损耗,可免交赔偿金,

4.7.职员名牌

4.7.1.佩戴职员名牌的目的在于使客人及饭店治理层能够识别服务人员的名字,便于对服务进行监督与治理。

4.7.2.当值时刻,必须按规定佩戴在降服的左胸前,并保持名牌的整洁与完好。

4.7.3.名牌属饭店财物,不可转让他人或借用,离职时必须交回。

如有遗失或损坏,应缴纳工本费申请补发。

4.8.职员降服

4.8.1.饭店依照工作需要为职员免费提供降服,并提供免费换洗服务。

4.8.2.职员当值期间必须按规定穿着降服,并保证降服的整洁与完好。

4.8.3.职员降服属于饭店财物,不可转让他人或借用,离职时必须交回。

如有遗失或损坏,须按价值全额赔偿。

4.8.4.出因公务需要经批准,不得在饭店外穿着降服或带出饭店。

4.9.职员更衣柜

4.9.1.饭店向每位职员提供更衣柜,必要时,职员须合用更衣柜。

4.9.2.职员用保持更衣柜的整洁和完好。

更衣柜须随时上锁,以保证其安全。

4.9.3.更衣据内只准许存放个人衣物及卫生用品。

不得存放任何其他诸如饮料、食品或贵重物品,否那么,由此引发的一切缺失均有职员个人负担。

4.9.4.严禁私自调换更衣柜、配置更衣柜钥匙或转让他人使用。

4.9.5.职员遗失更衣柜钥匙应向保安部报告,经核实后给与更换新锁,职员应支付相关费用。

4.9.6.职员更衣柜由保安部全权负责,保安部将会同人力资源部不定期对职员更衣柜进行检查。

4.9.7.职员应保持更衣室的卫生整洁及执行更衣室治理规定。

不许在更衣室内睡觉、看书、打牌、偷闲等。

4.9.8.职员离职时应将更衣柜及钥匙完整交回饭店。

4.10.职员就餐

4.10.1.职员当值期间,将依照工作情形享受由酒店提供的一至二顿免费工作餐。

4.10.2.除某些特许人员,职员只承诺凭本人餐卡在职员餐厅就餐。

非经批准不得超出餐卡的规定次数就餐,将会被收取相关成本费用。

4.10.3.餐卡由人力资源部每月按常规发放。

如专门缘故〔如加班、专门班次安排等〕须在职员餐厅就餐时,应由部门经理出具〝加班申请单〞,递交人力资源部。

4.10.4.餐卡应妥善保管,不得遗失、转接或涂改伪造。

如发觉转借餐卡,将对借方与被借方同时予以纪律处分。

餐卡遗失需补发新卡时,应按补发餐数乘以每餐标准从职职员资中扣除。

涂改与伪造餐卡属严峻过失,将被赶忙予以违纪解聘。

4.10.5.就餐时,职员必须穿着整洁之降服依照先后次序划卡、盛饭及就座,严禁替他人抢占座位。

4.10.6.职员须于指定的时刻内用餐,每次用餐限时30分钟。

职员用餐完毕即应从出口处离开,不得在职员餐厅逗留,以免阻碍其他职员用餐。

4.10.7.用餐期间,职员用依照需要领取适量食物,严禁白费,并不得将非职员餐厅食物、餐具、包裹带入职员餐厅;也不得将职员餐厅的食物、水果等带到其它场所享用。

4.10.8.用餐后,应自觉清理桌面、地面卫生,并将餐具、垃圾放到指定地点。

4.11.钟卡

4.11.1.除经批准的治理人员,所有职员上下班必须打钟卡。

4.11.2.中卡上的时刻仅代表职员进出饭店的时刻,并不等于职员上下班的时刻。

职员上下班的时刻以到达工作岗位时刻为准,故职员应留出足够地时刻更换降服及到达工作岗位。

4.11.3.职员无故不打钟卡、代替他人或托付他人打卡均将受到纪律处分。

4.11.4.专门情形,除由部门经理出具书面证明及提供打卡员证明,人力资源部可视情形予以补添考勤记录。

4.12.职员签到

4.12.1.职员到达或离开工作岗位时必须亲自签到,记录自己上下班的准确时刻。

4.12.2.无故不签到或不亲自签到都将受到纪律处分。

4.12.3.每月签到表经部门经理签字确认后,递交人力资源部审核,作为核发工资的要紧依据。

4.13.请假制度

4.13.1.职员申请任何假期必须提早向部门经理提交书面申请,经部门经理及人力资源经理批准后方可享用〔B1及级以上治理人员、外聘职员令须总经理批准〕。

4.13.2.未经批准或不符合请假手续的假期将被视为旷工。

各种假期的申请请参考«职员福利»一章。

4.13.3.饭店不鼓舞职员申请无薪事假。

职员所申请的事假多少将阻碍职员的升职、加薪、奖金等福利。

4.14.职员记录

4.14.1.职员阻碍人力资源部及时提交个人的最新资料,如婚姻状况、家庭住址、联系、学历、技能、家庭成员等的变化情形。

4.14.2.因职员资料变更通知不及时造成福利待遇等方面的缺失概由职员负责。

4.15.职员投诉

4.15.1.饭店治理层专门重视与职员沟通。

职职员作中遇到困难或不满时,可直截了当向其直属上司反映。

4.15.2.如直属上司不能给于圆满的答复,职员可向部门经理直截了当反映,部门经理将尽力给于解决,必要时部门经理可咨询人力资源部。

4.15.3.如部门经理未能给予圆满的解决或认为该投诉不方便予部门经理明白,职员可通过书面形式向人力资源经理或总经理申诉。

4.15.4.职员应保证投诉的准确性及客观性,以方便于情况的调查处理。

4.16.职员建议

4.16.1.饭店治理层专门注重职员对饭店工作的意见,职员可通过灵活的渠道〔如书信、、面谈等〕向饭店治理层提出自己的建设性意见。

4.16.2.饭店在职员餐厅设有职员意见箱用以征集职员的意见,并由总经理所托付人员对职员意见进行及时、准确的处理。

4.17.周年评核

4.17.1.职员在本饭店工作每满一年,将同意一次全面的评定考核。

评核工作由人力资源部统一组织,部门经理负责各部门的平核工作。

4.17.2.职员也须写出详细的书面总结材料递交人力资源部。

4.17.3.评核的结果将阻碍职员的工资调整及职位变动等项的决定。

4.18.饭店讯息

4.18.1.饭店将通过«饭店快讯»、海报、告示、新闻公布等形式向职员及时传递饭店经营方针、重大活动等方面的讯息。

4.18.2.饭店所有内部信息的公布均由人力资源部负责。

任何部门、个人在布告栏或饭店内任何地点张贴任何宣传品必须事先获得人力资源经理或总经理的批准。

4.19.职员通道

未经饭店治理层批准,职员进出饭店及工作时,只应使用指定的职员通道。

4.20.4.20.来宾设施

4.21.饭店所有对客服务设施差不多上专为客人而设。

未经治理层批准,职员任何时刻不应使用诸如客房、餐厅、客用洗手间、电梯等对客服务设施。

4.22.客人投诉

4.22.1.所有职员都必须认真倾听客人对饭店设施或服务方面的投诉,并依照来宾投诉处理程序尽量给予处理。

4.22.2.如投诉时刻超出自身的能力或权限,应赶忙向大堂副理或部门经理寻求关心。

4.23.店内拾遗

职员在饭店范畴内捡到任何物品均属于饭店,应赶忙呈交部门经理或大堂副理,并由之交还客人或报请总经理进行妥善处理。

4.24.饭店财物

4.24.1.爱护饭店财物时每位职员的责任。

饭店财物不准挪为私用或带出饭店。

任何贪污、偷窃、妄图偷窃或擅自将饭店物品、客人物品拿离饭店或藏于私人保管的地点,不管价值多少,均有损职业道德,将被赶忙辞退。

4.24.2.凡使饭店蒙受经济缺失的行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关财物价值的5至10倍罚款作赔偿。

4.25.饭店钥匙

职员无权复制、转接饭店任何部位的钥匙。

钥匙的领用必须有严格的登记;所有锁具的强行开启必须有保安人员陪同。

4.26.工作隐秘

4.26.1.职员应对饭店的各项打算、程序及业务保密。

未经饭店治理层同意不得泄漏、传递或发表任何关于饭店的事务,不准交流、出版本饭店的任何文件、书记、资料、照片或信函。

4.26.2.饭店或客人的贸易信息,视为高级隐秘。

任何泄密的行为都将导致严峻的纪律处分,并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4.27.吸烟规定

吸烟有害健康,期望每位职员都不要吸烟。

除饭店指定的吸烟区之外,任何地点都不承诺吸烟。

4.28.4.27.社团活动

4.28.1.职员如在工作时刻内参加有关社团活动,必须提早48小时通知有关部门经理及人力资源部,经批准后方可进行。

职员不承诺在饭店内组织任何形式的社团活动。

4.29.私人

4.29.1.饭店专门为职员设置磁卡公用供职员私人之用。

在工作时刻,除专门情形经批准外,职员不得为私事使用饭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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