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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安全监管服务新模式分析

 

抓源头借外力 伸触角建机制

探究基层区域质量安全监管服务新模式

 

面对贯彻落实科学进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新的形势、新的考验和新的要求,如何做到在现有体制机制框架下,实现行政监管绩效最大化、风险责任最小化,依照省局关于“科学监管保安全”的要求,近年来乐清局开展了考虑、探究和实践,取得了一些进展,得到了省局瞿素芬局长的高度评价。

下面,将我们在探究基层区域质量安全监管服务新模式的要紧做法汇报如下。

一、监管前移,探究源头抓质量的新途径

低压电器是乐清的主导产业,其产值占了全市工业总产值的半壁江山(约500多亿元)。

由于实行社会化生产、专业化分工,再加上产品技术相对简单,易于模仿,进入门槛低,导致同质化严峻,产能严峻过剩;一些企业迫于生存压力,采纳价格战的“红海”战略;有的企业甚至铤而走险通过偷工减料来降低成本,导致低压电器行业产品质量合格率一直在“七上八下”之间,像小型断路器行业自1998年以来进行过8次大规模的整治,但整治过后往往“涛声依旧”。

为此,我们进行了认确实分析、深刻的反思,得出的差不多结论是:

在现有的监管体制框架、所处的经济进展时期、需求终端“货币选票”机制的失灵和规制不健全的情况下,作为生产加工领域的质量监管部门,必须要有创新思维、超常规手段和不一般的举措,才能有所突破。

鉴于此,我们打破质量监督惯常做法,实施监管前移,即变事后监督为事先预防,由最终产品为零部件,辅之于相应的制度,结合乐清产业集聚的特点,在市场机制失灵、内力不足的情况下,通过外力驱使,促进企业觉醒和行动,并领先在小型断路器行业开展试点,实施三项措施:

一是制订行业联盟标准。

小型断路器行业是乐清低压电器企业的主打产品,年产值50亿元以上。

生产企业大多通过采购外协件加工组装,由于许多企业不能有效鉴不外协厂所提供的零配件的质量,从而阻碍最终产品质量。

依照历年来抽检的数据,小型断路器行业八成以上是由零部件不合格造成的。

针对这种情况,2008年上半年我们联合小型断路器协会,组织行业内专家制订了产品关键件联盟标准,并于2008年8月组织论证、审查,并通过了《小型断路器塑料件联盟标准》、《小型断路器热双金属片联盟标准》等4项联盟标准(今年又新增了两个),在零部件制造企业推广执行,规范了零部件市场,外协件质量明显提高,使以次充好、无序竞争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今年我们在防爆行业推行了这种做法,打算一年做一个行业,实现整体质量提升的目标。

二是培育合格供应商。

为进一步规范零部件生产企业,我们建议并指导行业协会开展“合格供应商”的培育工作,协助小型断路器协会制订了《合格供应商产品治理方法》。

“合格供应商”产品评价工作采取“以市场为基础,以协会为主体,以政府积极推动、引导、监督为保证,以用户(顾客)中意为宗旨”的原则进行。

《方法》规定了“合格供应商”产品的考核标准、申请所具备的条件、有效期等。

随后,协会依照《方法》规定,组织业内行家专家对零部件企业开展生产现场条件、治理体系考核,对生产零部件送法定的检验机构检测,2009年3月对符合标准的浙江合兴电工有限公司等33家生产企业授予“合格供应商”称号,并建议业内企业采纳“合格供应商”生产的零部件。

同时,我们积极与CQC杭州分中心沟通联系,获得了CQC杭州分中心的大力支持,在企业申请3C认证供方选择上予以确认。

三是实行ABCD分类监管。

我们以日常监管记录、监督抽查结果和违法行为记录为基础,征求行业协会意见和建议,对小型断路器生产企业ABCD分类监管进行动态调整、转档,并在乐清质量网和乐清诚信网上公布,同时将C、D类监管企业名单抄送给供电、供水、银行等相关部门,供这些部门在提供服务和发放贷款时参考。

2007年以来,已对该行业进行了ABCD分类监管三次调整。

通过分类监管,促进、引导、鼓舞企业不断提升产品质量,争创名牌产品。

通过这三项强势措施的实施,小型断路器产品合格率明显提高,省抽合格率从2007年1季度73.5%到2008年90.1%,2009年一季度更是高达95.4%,创历史新高。

二、巧借外力,寻求区域质量安全监管新方法

近年来,质监职能增加了多项,质监地位和作用日益提高。

政府、社会和百姓对质监部门要求和期望越来越高,随之而来的问题也是显而易见的,即监管力量的明显不足。

像乐清市,现有各类企业(包括个体户)2.8万户,辖31个乡镇,工业总产值超1000亿元,有3C企业1000多家,3C证书1.2万张(占全省1/3),生产许可证213张,食品生产加工企业114家,特种设备7633台套,而监管力量行政、事业编制总数仅44人(不包括技术机构编制)。

要化解职能不断扩大与力量明显不足的矛盾,在现有的情况下(不可能增专门多编制),我们提出必须从体制外想方法,借力进展。

(一)组建行业协会。

乐清作为“温州模式”的发祥地,民营经济唱主角,行业协会发达。

截至目前,全市产业性行业协会有40家,其中质监局下属的行业协会有18家,差不多涵盖了乐清市工业领域的各个产业。

这些年来,我们与协会积极开展区域性、行业性质量整治,联手质量提升和打假,联合培育品牌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在行业协会建设中,做到了“三动”。

1.积极主动。

一是主动牵头:

对我市产业规模较大、企业超过30家的行业,我们主动深入行业,鼓舞企业成立协会,关心成立筹备小组,学习、熟悉相关政策文件、筹建程序条件等,指导其做好相关预备工作。

二是主动协调:

按常规,行业协会大多下辖经贸局,隶属质监局是个特例。

我们主动与相关部门沟通,特不是民政部门,积极游讲,争取支持,把协会建在质监部门下面,能够讲每一个协会的成立都通过了困难的协调和沟通,是不断游讲、“斗争”的结果。

相应的,18个行业协会相当于质监局下面的18个行业科,使我们能在第一时刻猎取行业最直接、最真实的信息,及时预测预警,掌握主动。

三是主动服务:

我们建立了行业协会会长例会制度,一个季度召开一次会议,每次确定一个主题,由一个协会负责,由一个局职能科室作业务辅导,协会间相互交流情况,互相学习借鉴;协助协会疏通部门工作,向市委、市政府反映行业呼声和建议,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研究解决一些具体问题;组织会长外出参观考察和培训,借鉴先进经验,丰富协会工作内容等;并把18个协会全部集中到局大楼办公。

2.联合行动。

联合协会开展打假治劣、整治规范和质量提升等活动。

一是联手打假:

联建“打假协作网”。

对游离于协会外的非正规企业、无证照企业和制假窝点,由协会提供信息,我们及时予以打击,以净化市场,确保正规企业的市场不被蚕食,爱护正规企业的生产和利益。

如此做既克服了质监部门力量不足的矛盾,又降低了打假搜寻成本,提高了执法的效率和效果。

二是联合整治:

每一次专项整治行动或质量提升活动,我们负责制订方案,提出目标、要求,督查、抽查以及最终的验收考核,组织宣传发动工作以及业内的检查自查工作全部由协会负责,使整治工作更有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是同行议价(行业自律):

为规范行业进展,防范无序竞争,协会依照市场的变化,定期对两个市场(原材料和产品销售市场)开展调查,按市场原材料上涨的比例向行业发出价格涨跌的预警信息或最低质量保证价。

如防爆、隔离开关行业协会,对因原材料价格变化引起的产品成本变化,及时在全行业开展价格调整工作。

议定了一个“最低质量保证价”,分企业类型确定了基准价,然后在全行业倡议,有效抑制了不正当商业行为,净化了市场,增大了企业利润空间,促进了行业的健康有序进展。

四是培育品牌:

重视行业龙头企业培育,打造“国字号”产业基地,依照乐清工业经济结构现状,分行业制订了品牌规划及相关的配套措施、制度、相关的政策等激励机制,使品牌培育工作始终走在前列,每年品牌获得数保持先进行列。

目前全市获中国名牌产品12个,国家免检产品32个,国家质量治理奖3家,浙江质量治理奖5名,浙江名牌产品38个。

同时,十分关注名牌产品后续跟踪服务,注重品牌拉力和拉力作用,提升品牌的附加值、知名度和中意度。

3.政策促动。

为调动协会工作的积极性,更好发挥协会的作用,我们积极向市委、市政府建言献策,加大政策激励力度。

2007年,乐清市委、市政府在推出的《关于促进工业经济又好又快进展的若干意见》(乐委发〔2007〕122号)中,采纳了我局提出的意见,对服务企业、规范行业、进展产业上成绩显著的工业行业协会奖励5万元,新组建1家行业协会奖励2万元,对组织协会申报获得省级以上区域品牌的奖励10万元。

在每年的全市经济工作会议上,乐清市政府对年度乐清市工业行业协会先进单位予以通报表彰。

此外,我局还及时推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行业协会工作的若干意见》(乐质〔2005〕67号)、《关于印发﹙试点行业协会工作考核方法》的通知》(乐质〔2006〕13号),使协会工作变得有章可循、有序规范。

(二)建立CQC乐清办事处。

针对强制性产品发证前后监督治理所暴露出来信息不对称等问题,我们积极向CQC汇报争取在乐清设办事处。

在省质监局的重视和CQC的支持下,于2007年3月中国质量认证中心(CQC)首次在县级市设立了办事处。

办事处设立后,较好地解决了信息不对称的问题,使我们在第一时刻猎取企业取证、停证、撤证的信息,及时组织执法人员开展巡查、检查,对违法现象及时进行整改和查处,并迅速反馈情况,形成良性互动的局面。

自2007年以来,依照CQC杭州分中心提供的认证企业信息,对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暂停、撤销、注销企业开展检查巡查。

据统计,共出动1447人次,对824家生产企业的3164张证书开展拉网式检查。

检查发觉210家企业已停产,并对148企业立案查处,违法货值金额364.04万元,其中有92家企业已结案,上交罚没款168.25万元。

三、延伸触角,着力提高质量监管新绩效

为实施有效监管,提高质量监管绩效,全力确保食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和产品质量安全,我们延伸行政触角,完善质量监管体制架构:

(一)在基层设稽查中队。

实行“重心下移、关口前移”,到源头去监管,到一线去抓职能到位,解决“鞭长莫及”的问题。

2006年下半年我们开始酝酿、调研,形成了初步方案,与地点有关部门沟通协商、报温州市局批准后,制订了《乐清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稽查大队体制改革方案(试行)》、《局机关职能科室与各中队职责划分暂行规定》与《稽查大队中队人员调配意见》等3个文件。

依照区域和产业特点,将乐清划分为三大区域,分不设立了柳市稽查中队、虹桥稽查中队、直属稽查中队,并明确了各个中队监管的重点。

廓清了科室与中队的职责边界,明确了中队的定位:

即名称是“中队”,实则是作为局派出机构,承担“综合治理、行政执法和安全监察”三大职能;具体职责概括为“四查三服务”,即稽查、巡查、检查、调查,服务基层、服务企业、服务百姓。

自中队运行以来,绩效十分显著,用省局瞿素芬局长的话来讲:

“全方位履行质监职责,得到当地党委、政府的认可和重视,能及时发觉下面的问题,深入基层了解情况,及时解决难题,把监管与服务有机融合,真正做到寓监管于服务之中”。

具体地讲:

底子清了,各中队普查了辖区内的企业,并全部建立了档案;安全保障加强了,对重点监管对象,如食品生产企业、强制性产品、特种设备的巡查检查频率频度加大;职能到位了,真正实现了与企业面对面、零距离,信息猎取及时,解决问题有力,安全监管到位,服务有针对性,实现了综合执法;与企业、地点政府关系紧密了;队伍素养提高了。

(二)建立乐清市特种设备食品安全监察大队。

为解决监管力量严峻不足的矛盾,我们通过多方努力,向地点编委积极争取并获准建立了“乐清市特种设备食品安全监察大队”,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9名,充实监管力量,同时也解决了“两个安全”无机构、无编制及其他遗留问题。

(三)给予协会相应的职权。

为充分发挥协会最熟悉自己行业情况的优势,由协会来协助推进实施行业质量治理,我们推出了《关于加强行业协会工作的若干意见》,从2005年开始,将企业监督后处理整改确认工作托付给试点的乐清市漏电断路器行业协会、乐清市小型断路器行业协会2家协会,并给予它们在名牌申报、先进评选等方面的推举权。

同时,我们指导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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