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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流转调研报告可编辑版

土地流转调研报告

土地流转调研报告

土地流转调研报告**县是**市东北部与重庆市**交汇的山区农业大县。

全县总面积2595平方公里(耕地面积196万亩),大部分海拔在700至900米之间,90%的地区属溶岩地貌,地表破碎,山河纵横;250以上坡地占总面积的44%,250以上的坡耕地占总耕地的27.3%;活土层厚度低于15cm的耕地占总耕地的60%,农业有效灌溉面积20万亩,占境内现有耕地的30%。

因此,我县农业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较弱,农业生产水平难以在短期内得到根本改变。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城镇化的不断推进,农业现代化水平的逐步提高和分工分业趋势的不断加剧,已有的土地承包制度形成的承包耕地面积少、地块分散、农村劳动力离家难离土等问题逐步凸现,如何在坚持土地家庭联产承包政策不变和保障农户承包经营权前提下,加快农村土地流转,促进土地规模化经营?

如何在现有条件下提高农业效益和市场竞争力,是摆在各级党政面前的重要课题。

本文试图通过调研全县土地流转的现状,搞清影响土地流转的障碍因素,提出促进全县农村土地流转的对策和建议,旨在促进我县农业规模化、产业化发展,促进农民增产增收。

一、全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现状及成效近年来各级政府和农户对土地流转问题进行了积极探索,通过采用互换、转包、转让、出租、入股等形式,鼓励农户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他人耕种。

早在家庭承包责任制实施初期,全县就有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

当时,主要是在农户之间为便于耕作进行的承包经营权流转(互换、转包),流转范围小面积少。

随着农业和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特别是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农村劳动力大量向

二、三产业转移,农村经济结构和社会结构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农村土地流转呈现出面积大、规模化的趋势。

(一)流转现状

1、县乡党政高度重视土地流转。

全县上下把促进和规范农村土地流转作为落实农村土地政策、提升农业竞争力和农民增收的一项重要措施,促进了农业的规模化经营和标准化生产。

截止2017年5月,通过对全县19个乡镇152个村(居、社区)的调查汇总,耕地流转面积达1

4.7万亩(约占耕地面积的7.5%),其中用于种植的9.8万亩、养殖的0.334万亩、其他0.29亩;林地流转面积约

2.7万亩。

实行规模化经营的耕地面积8.6万亩(占耕地面积的

4.4%),主要用于烤烟生产和茶叶产业以及辣椒、蔬菜和中药材种植。

2、土地流转形式多样。

从土地流出看,当前全县常用的土地流转方式主要有四种:

即转包、转让、互换、出租等。

其中有偿流转

3.7万亩,100元/亩以上的0.7万亩,100元/亩以下的3万亩;无偿流转0.88万亩。

全县土地流转的特点是连片流转、向大户和生产能手流转、向企业主流转。

3、土地流转主体多元化、跨区域化。

从土地流入对象看,主要有农业产业龙头企业经营型、种养大户经营型、普通农户经营型等三种土地流转模式。

如碧丰的8200亩林地流转到顶箐方竹笋有限公司经营、0.3万亩白蒺中药材基地流转到100多户农户经营、

3.3万亩茶叶基地流转到县内外几十个大户经营、30亩以上烤烟土地流转到500余户大户经营等,形成了跨乡镇跨县域的土地流转良好态势。

(二)流转成效

1、促进了农业的规模化经营。

通过土地流转,不但较好地满足了一些从事非农产业农户既不愿放弃土地承包经营权,又不愿经营土地的要求,而且还满足了一部分有技术特长、有资金实力、有经营管理能力的产业大户、工商业主、经营能人等集约经营土地的愿望,实现生产要素的合理配置,激活了市场农业,促进了农村的分工分业。

如碧丰100多亩辣椒基地,瑞溪樊**的4000亩烤烟、茶场、辣椒基地,市坪袁霞的360亩烤烟基地;**、乐俭、中观、土坪、俭坪、安场、凤仪、小雅等多数乡镇都有通过土地流转实现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成功范例。

全县现有农业(含种、养、林)大户共计1万户,涉及耕地1

4.7万亩,林地近7万亩的农业产业规模化经营。

这一模式的运作,既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农户生产受其自身经济条件、科技水平、劳力、市场风险等因素的限制,又对农业生产水平的提高,效益农业的发展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

2、促进了农村劳动力转移,有效地减少了土地撂荒。

在保证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基础上,通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方式,既可以将农民从土地上解放出来,从事效益更高的工作,又可以维护农民的土地承包权益,解除农民离土离乡的后顾之忧,有效减少了土地撂荒,提高了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从调查结果看,全县外出人口达18万人,占总人口的30%,使我县常住农业人口为38.8万人,其中劳力18.3万人,劳均占有耕地从

1.95亩变为

3.83亩,提高了劳均耕地占有量,农产品走出了入不敷出的困境。

同时,大量的劳动力外出促进了我县"尹姑娘。

珍汉子"的劳务经济品牌。

3、有利于农业科技的普及和推广。

通过土地流转,土地经营形成一定规模,使科技的扶持有了落脚点,调动了高新技术进入农业领域的积极性,形成规模经营的农户和业主,促进了多种农机具和优良品种及先进实用技术的普及和推广,提高了农产品竞争力,增加了农民收入。

如全县1万个大户拥有旋耕机416台,拥有标准化智能烤房3500余间(占全县智能烤房的50%),集群式烤房今年7月5日前建完后1178间。

烤烟生产土地流转30亩以上大户500户,共计流转面积

2.3万亩。

4、培育了一批新型农民。

企业和外来业主进入农村后,其生产和经营的过程有利于改变农村的传统思想观念,先进的经营管理理念、生产技术和市场意识对农民起到了潜移默化的作用,改变了农民传统思想观念。

农民在受聘务工的过程中以及与企业的业务交往中,自觉不自觉的得到磨练,学到了先进的生产技术和管理经验。

农村中的"田秀才"、"土专家"等各种能人,在土地流转中产生并大显身手。

5、林地和四荒地得到了一定利用。

全县在土地流转利用面积中,利用林地近2万亩,利用四荒地3000余亩,最大限度地发挥了土地资源。

与2006年相比,土地撂荒下降了5个百分点(现调查为

1.3万亩),约占总耕地面积的5%。

土地流转使林地和四荒地得到了一定量的利用。

二、全县土地流转存在的问题农村土地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20多年来,顺应了农村生产力发展的要求,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

但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和市场化的推进,土地家庭承包责任制在一些地方已不适应农村经济的发展形势,土地流转自然发展起来,同时也产生了一些问题和矛盾。

为了推进土地科学合理流转,促进农村经济健康有序发展,中国共产党中央于2001年下发了《关于做好农户承包地使用权流转工作的通知》,2002年8月又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

农村土地流转实行土地所有权归集体经济组织,承包权归承包农户,使用权或经营权归转入方的土地经营体制。

这不但解决了农业产业化经营规模过小、农地抛荒闲置,还优化了土地资源,促进了土地与资金、技术、信息、人才等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加速了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

通过对全县的土地流转调研分析,反映出目前我县农村土地制度及土地流转存在许多问题和矛盾。

(一)农村土地产权不清晰。

《宪法》第十条规定:

"农村和**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外,属于集体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也规定土地属于三级所有,即"乡镇集体、村集体、村民小组"。

这些规定虽然明确了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的代表,但"农民集体"在法律上的具体内涵很模糊,由谁来代表集体实施其权利与义务却难以确定,集体有"乡镇、村、村民小组"三个层次,在不同程度上都是农村集体土地产权的所有者代表。

目前的土地集体所有,对农民来说,某种程度是虚无的。

从所有权主体看,村委会作为当地村民的社区性自治组织,充当集体土地财产的所有者代表,在村民现有民主法制知识积累有限和文化素质不高的情况下,土地集体所有往往成为实际上的村主任或村委会少数人所有。

从实践看,借集体之名违背农民意愿对土地进行大面积流转的事实大量存在,甚至流转中永久性改变了土地用途;农民在土地流转中也存在未批先占、少批多占的改变土地用途的违法现象。

而农民拥有几十年土地的使用权、经营权和收益权,却不可以将土地进入非农市场进行交易,承包年限内只能传承子孙,还有可能随时终止承包,使农民长期处于经营土地的不稳定状态之中。

加之难以安置、补偿较低、行政强制性改变土地用途的开发流转,使土地级差收益从农民流向社会集团或个人,而失地农民不断增加,贫困人口不断扩大,加剧了城乡差别和贫福差距,增添了社会不稳定因素。

(二)农村土地制度不完善,土地市场化不充分。

完善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健全的土地市场体系,是优化农村土地资源配置、促进农村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条件。

目前,国家出台了国有土地流转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却未出台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法律法规,造成集体土地管理相当薄弱。

有关法规对农村承包地的流转也只是抽象规定,对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流转中各方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并没有明确的规定,致使农村土地流转过程中存在着严重的地方利益和意志倾向,有关部门也难以对集体土地流转实行全面有效的管理。

集体土地使用权发生权属纠纷时也很难从法律和行政上进行解释和处理。

农户之间的土地流转也存在着盲目随意、操作无序等不规范现象,一旦发生纠纷则处理难度大,土地流转的价格也很不规范,全县尚无土地流转合理价格定位。

据调查统计,全县共计流转土地4

3.4万亩(约占总耕地的2

2.1%),其中100元/亩以上9.2%,100元/亩以下占67.6%,无偿2

3.2%,说明外出人员决心向外的动力大,导致农业生产质量水平存在一定程度的下滑与不平衡,甚至有的地方耕地撂荒现象反弹,浪费了大量宝贵的耕地资源。

(三)土地的社会保障功能过强。

我县农业人口占总人口的90%,由于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不完善,对大多数农民来说,承包土地不仅具有就业生存功能,而且具有社会保障福利功能。

农村土地无论面积大小和土质好坏,在第一次联产承包中基本为平均承包(有按人七劳三分配)。

从实践看,确实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村社会的稳定,为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但同时也导致了农民过分的恋土情结,有些农民尽管找到一份较为稳定的工作,但因担心未来政策的多变,也不原随便脱离土地,特别是在土地日渐升值、农税免征和真正兑现农业生产补贴的情况下,放弃承包地意味着自己的利益受损。

因此,农民更加看重自己的承包地。

这种过强的社会保障功能明显抑制了土地向大户和能手流转,从而阻碍了农业产业规模化经营的进程,对农业新技术的大规模推广也不利,更不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现代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要求。

(四)土薄坡陡质差,效益低,制约流转。

农业是自然和市场双重影响的弱势产业。

几十年来,农产品价格始终处于劣势价位,涨价幅度始终在其他产品后面,农产品增产农民难增收,比较效益低;加上土薄坡陡和气候条件的制约,部分农民对承包的土地粗放经营,对15cm左右土层厚的土地开展流转、发展集约化经营的愿望不强,农民发展现代农业的积极性不高。

土地产出率低,甚至亏本,影响土地的合理流转。

(五)土地流转机制不健全,操作不规范。

全县土地流转处于自发阶段,无土地流转服务机构,流转信息不畅,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对土地流转的相关政策、程序、要素、权利义务宣传不力,对已经流转的土地引导服务不够到位,农民对土地流转的政策知晓率低,影响了土地流转的规模和效益;目前全县已经流转的土地,多数未按照农业部2005年颁发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执行,口头协议占多数,即使有书面合同,其内容也不完整,合同条款、标的不明确,权利义务不具体,在某些方面不具有法律效力;有的未经村集体经济组织审核同意就进行流转,特别是流转达

二、三十年的土地,不完善好相关手续,将带来一定后患。

三、农村土地流转的指导思想、总体本目标和基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保障农民的土地权益和稳定农村大局为出发点,以进一步完善土地承包关系为基础,以提高土地资源合理有效配置、促进农业产业发展和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目标,坚持科学发展观,建立"政府引导、市场调节、农民自愿、依法有偿"的土地流转机制,提升农村土地规模化经营水平,加快现代农业发展进程,促进经济、社会、生态协调发展,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总体目标:

通过农村土地流转,提升全县农村土地规模经营水平和农业产业化水平,促进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提高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提高农产品优质率和商品率。

到2016年,全县农村土地规模化经营达到总耕地面积的20%以上,农业产业化经营整体水平处于全市前列。

(三)基本原则:

1、稳制、分权、放活的原则。

农村土地流转和发展规模经营,要稳定家庭承包经营体制,在不改变土地承包关系的前提下,实行土地所有权、承包权和土地使用权分离,创新流转机制,探索有效形式,放活土地使用权。

2、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

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和发展规模经营,要按照法律法规进行,要严格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不得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

要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不得强迫或阻碍农民流转土地。

流转应坚持等价有偿,确保农民的利益和生产生活的稳定。

3、集中、规模、增效的原则。

农村土地流转和农业产业发展应立足于土地资源的高效利用,实行相对集中、规模适当,并注重土地与其他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提高土地利用率、产出率,促进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

4、管理、规范、有序的原则。

在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和农业产业规模经营的过程中,要设立专门机构管理和指导,建立健全土地流转的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土地流转信息服务,规范土地流转合同,及时调解土地流转纠纷,维护双方利益,确保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有序开展。

四、农村土地流转的对策及建议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各级党委政府必须高度重视,把土地流转工作纳入农业农村工作的重要内容和重要议事日程,尤其是土地流转管理部门和经营部门,要在农业生产过程中,加强管理和指导;充分认识土地流转的方式和作用,掌握流转过程中的原则、程序和方法。

2、加大宣传,注重指导。

要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业部颁发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以及中国共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土地的相关政策和措施,解除农民对土地流转的后顾之忧;在实际工作中,要注重宣传引导农民如何进行土地流转。

3、依法运作,确保流转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条规定:

国家保护承包方依法、自愿、有偿地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一是要健全组织机构。

为了解决农村土地流转信息不畅的问题,可在县乡镇农业部门建立"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和土地流转仲裁机构,按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履行乡镇人民政府对土地流转工作的指导、调控和管理职能,提供政策咨询、信息服务、规范合同、办证签章等服务,为农村土地流转当好"红娘"。

二是要健全工作制度。

全县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土地流转实施细则》或者《土地流转具体办法》以及土地流转程序图,规范土地流转程序,要切实保障土地流出方的利益,建立土地流转风险保障金制度。

土地流转合同签定后,经营业主每年要向流转中心交纳一定数量的风险保证金,以防业主因经营困难等原因无法向转出方兑现租金而引发纠纷,合同到期无纠纷发生,风险保证金如数退回。

三是要建立信息网络。

各村可确定一位信息员,负责收集、发布土地流转供求信息,协助办理土地流转手续或代理土地流转;以村为单位定期收集、发布土地流转信息,建立土地流转台帐;以乡镇为单位建立土地流转信息库,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定期通过多渠道发布和上报土地流转供求信息。

市县两极要在土地、农业部门设立专门的股室明确专人专抓土地流转工作。

四是要建立中介组织。

建立土地流转中介组织,制定其职责制度,专门为土地流转人服务,并引导流转的土地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项目,着重解决农户与农户之间、农户与村集体之间的土地流转速度、规模、效益问题,真正解决农户与市场之间的利益问题。

4、制定鼓励政策,激励土地流转。

借鉴外地开展土地流转的先进经验,可由市县两级制定出台扶持专业合作社、种植大户、土地转让农户和集体土地流转的鼓励政策,以激励农民进行土地流转,发展土地规模经营。

对受让农户土地流转达到50亩及以上的,每年每亩可给予适当的奖励补助;对受让集体土地流转达到500亩及以上的,每年每亩可给予适当的奖励补助。

对发展土地规模经营的龙头企业和大户,可在有关农业项目的分配上优先考虑,还可对其进行贴息贷款、增加贷款额度等。

对转让土地的农民,要着重研究其生活保障措施,以消除他们的后顾之忧。

5、积极创造条件,促进农村土地有效流转。

要大力发展农村第

二、三产业,就地转化农村劳动力;要通过劳务输出,使农村剩余劳动力逐步脱离土地,从农村走向城镇;要加强劳务培训,大力实施"阳光工程",推动农村劳动力向外转移;要加大农业项目、招商引资力度,用大项目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带动土地规模化经营。

要不断增加农业水、电、路等基础设施投入,降低农业经营风险,提高农业经济效益,逐步形成土地流转长效机制。

6、完善农民工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农村剩余劳动力对土地的依赖性很强,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担心就业不成功可能失去经济来源,无法生活,所以经常出现"离乡不离地"的情况。

为此,必须建立社会化的保障体系,像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必须全面建立,并引导农民认识和信任社会化保障体系的功能和作用,降低农村劳动力对土地的依赖性,从而实现有效的转移,促进农村土地的集中,便于实现土地的集约化、规模化经营。

7、完善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的法律法规。

国家在农村土地承包权中存在法律缺陷,应尽快加以完善。

一是在民法中确立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的主体;二是在有关财产法中确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一种财产权、他物权(根据是《物权法》),并明确农村土地使用权转让是物权行为;三是制定土地流转的格式合同,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的使用权转让行为。

综上所述,全县各级党政和农业部门在积极实践、努力探索土地流转的过程中,产生了"农业专业合作社"(安场镇、市坪乡)、"土地股份合作制"(新州镇、市坪乡、乐俭乡等),这是近年来在农村土地流转,农业产业化建设中创造的新事物,是值得肯定和推广的。

他们的基本做法是:

(1)村集体土地与村集体经营性资产一起折股量化,明确每个社员的股份,经营收益按股分红。

其主要特点是,在村集体经营性资产折股量化的基础上,将农户承包的土地也折股量化,设置土地承包经营权股。

有的按不同类型土地参考价为依据,有的经评估确定土地价值,然后折价作股,从而参与收益分配,实行一人一票制。

(2)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股权化。

特点是将发包给农户的承包经营权作股,组建新的股份合作组织,对入股土地实行统一规则、开发和经营。

股份合作组织直接经营或者代表股东与企业签定合同或进行租赁。

(3)农户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参股。

特点是农户以承包地折价参股。

采取保底收入、盈余分红形式,农民既可承包产业项目,又可在自己的土地上打工,并优先在产业项目中就业。

我县在发展茶叶、烤烟、辣椒和中药材等产业中,有效促进了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充分说明:

通过土地租赁实现土地流转,发展农业产业化和规模化经营。

土地租赁可以规避农户气候风险和市场风险,是土地流转的一种有效形式,是推行土地经营权流转的有效途径。

(作者系县委办副主任、政研室主任)

 

附送:

土地矿产卫执法检查工作汇报

土地矿产卫执法检查工作汇报

土地矿产卫执法检查工作汇报

2016年度土地矿产卫执法检查工作汇报省卫片执法督导检查领导小组:

我县2016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市卫片办的指导帮助下,按照部、省、市有关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文件精神,周密部署,认真组织,扎实实施,全面完成了卫片检查各项工作任务。

现总结报告如下:

一、2016年度卫片执法检查整体工作情况

(一)政府牵头,部门联动,全面落实工作责任2016年度卫片执法检查是同土地变更调查工作相衔接,是以土地变更调查成果为基础来制作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图斑,并将变更调查成果数据直接应用于卫片执法检查中来计算问责比例。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2016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按照省、市的总体工作部署,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卫片执法工作。

一是成立的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

成立了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监察局、发改局、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农牧局、住建局、工商局、电力局、水务局等多部门领导为成员的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卫片检查的组织协调工作。

二是落实了卫片执法检查的具体工作。

印发了《2016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将卫片执法检查化分为动员部署、自查核实、督查指导、重点核查、整改验收五个阶段,确定了每个阶段的主要任务、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

三是层层传导压力和责任。

在全县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会议上,县长要求各镇主要负责同志要认清形势,正视问题,守住红线,防止底线,扎实开展整改,确保卫片执法我县“不约谈、不问责”目标的实现。

主管土地县长就卫片执法检查对违法用地整改工作进行批示,要求加强违法用地的查处和整改工作,增强依法依规用地意识。

县国土局成立了专门的工作班子,统筹协调执法监察、利用、规划、耕保、地籍等业务部门,定岗、定员、定责开展图斑核查和整改查处工作,切实做到了机构、人员、经费、保障“四落实”。

四是实施部门联动和联合执法。

按照执法共同责任机制的要求,县委、县政府组织工商、供电、城建等部门对正在进行生产或经营的违法用地项目进行停水、停电、停办工商登记和年审,对涉及环保和消防安全的企业由对口部门进行处理。

县督查组在每周例行督查时,要求上述成员单位派人一起进行督查。

对违法占用基本农田或耕地面积达到移送标准的违法用地项目,由公安部门提前介入,以法律的威慑性来促使当事人主动进行整改。

(二)加强学习,广泛宣传,全面助推卫片检查工作一是深入学习,层层动员,各相关部门通力协作。

组织相关部门认真学习部、省关于开展2016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的文件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我局每周统计卫片整改进度数据并制作周报表上报市卫片办,向县委、政府及相关部门通报卫片执法检查推进工作情况,取得各部门的理解和配合。

二是广泛做好社会宣传。

借助“4〃22”世界地球日、“6〃25”土地日等平台,进行卫片执法宣传,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专题报道,使全社会对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有了新的认识,积极支持卫片执法检查特别是对土地违法案件的查处和整改工作,增强了依法用地的意识。

三是加大培训力度。

截止7月份,我县共组织140余人次参加部、省召开的4次卫片检查专题视频培训会议;县政府召执法检查查处和整改工作座谈会、推进会,紧紧围绕2016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进度,及时研究解决查处整改工作中的问题。

四是加强交流,准确掌握政策精神。

全县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人员,通过QQ群等网络平台,随时保持沟通交流,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向市、省报告,争取政策解答,掌握政策精神。

(三)措施有力,推进扎实,高质高效完成任务一是层层签订责任状,严格耕地保护。

县长与各镇主要负责人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状,明确政府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并层层分解落实工作任务,对未实现耕地保护责任目标的,实行“一票否决制”,并严格责任追究。

二是提前启动,加快整改查处进度。

我县从2016年底开始,结合省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就启动了卫片执法检查的前期调查摸底,围绕违法用地拟定针对性的整改方案。

对手续未齐全的设施农用地和临时用地,抓紧完善用地手续,规范一批;对符合补办条件的违法用地,依法对人和事处罚到位后,利用计划指标补办农转用手续,消除一批;依法责令违法用地业主自行拆除复耕,减少一批;对一时难以拆除的违法用地抓紧进行立案查处,查处一批。

通过上述措施,迅速将违法用地的总量降下来,降低问责比例。

三是严肃查处,保持高压态势。

我们对违法用地一律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和整改,按照“既查事、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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