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个人贷款合同.docx

上传人:b****2 文档编号:515803 上传时间:2022-10-10 格式:DOCX 页数:18 大小:22.63KB
下载 相关 举报
银行个人贷款合同.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8页
银行个人贷款合同.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8页
银行个人贷款合同.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8页
银行个人贷款合同.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8页
银行个人贷款合同.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8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银行个人贷款合同.docx

《银行个人贷款合同.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银行个人贷款合同.docx(18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银行个人贷款合同.docx

银行个人贷款合同

银行个人贷款合同

借款人:

张三

CHONGQINGRURALCOMMERCIALBANK

職的客户:

为了维护您的利益,職在签署本合同前,仔细阅獅下注意事项:

您已阅读本合同所有条款,并已悉知其含义;

您已确保提交给我行的有关证件及资料是真实、合法、有效的;

您已确认自己有权在本合同上签字,并知悉签署本合同后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您已确知任何欺诈、违约行为均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您将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自愿签订并依约履行本合同;

请您删钢笔、毛笔或签字笔工整地填写需要您填写的内容。

如您对本合同还有疑问之处,您可在签署之前向本行咨询。

第一部分通用織

第一条本合同当事人为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補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的原则,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承诺严格履约。

第二条本合同的当事人包括:

贷款人(以下简称甲方)、借款人(以下简称乙方)和担保人(包括抵押人、质押人、保证人,以下简称丙方)。

第三条本合同由通用条款和特别条款两部分组成。

特别条款与通用条款互为解释和说明,特别条款与通用条款不一致时,以特别条款约定为准。

第四条本合同项下贷款的种类、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内容具体见本合同特别条款。

第五条贷款支用

(一)乙方申请支用贷款时应按甲方要求提交相关资料,经甲方审核同意后开立贷款凭证发放贷款。

具体支付对象及范围应符合本合同约定贷款用途,并以乙方支用申请和甲方审核结果为准。

(二)若本合同记载的贷款金额、贷款日期、提款日期、贷款利率等与贷款凭证记载不一致时,以贷款凭证记载为准。

贷款凭证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支付方式

本合同项下贷款经甲方审核同意后,可采取以下两种支付方式,具体以乙方支用申请和甲方审核结果为准。

(一)甲方受托支付。

是指甲方根据乙方的提款申请和支付委托,经审核同意后,将贷款资金通过乙方的账户支付给符合本合同约定用途的乙方交易对手。

在甲方受托支付模式下,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资料对支付金额、支付时间、支付对象、支付方式及经办账户等进行形式性审查,并不意味着甲方介入乙方与其交易对手或第三方的纠纷或需要承担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甲方因受托支付行为所遭受的一切损失,由乙方予以赔偿。

在甲方受托支付模式下,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资料应当合法、真实、完整、准确、有效,如因乙方提供的资料或信息错误等原因导致贷款资金未能成功支付至乙方交易对手账户的,以及非因甲方过错导致的贷款资金支付失败、错误、延误等风险、责任及损失,均全部由乙方承担。

甲方由此遭受的一切损失,由乙方予以赔偿。

(二)乙方自主支付。

是指甲方根据乙方的提款申请,经审核同意后,将贷款资金直接发放至乙方账户,

并由乙方自主支付给符合合同约定用途的乙方交易对象。

乙方自主支付时,应定期向甲方汇总报告贷款资金支付情况,甲方有权通过账户分析、凭证查验、现场调查等方式核查贷款支付是否符合约定用途。

第七条放款方式

放款方式有以下四种,具体见本合同特别条款约定:

(一)签约放款:

指签订好各种合同及书面承诺等文件即可发放贷款的方式。

(二)交易回执放款:

指签订好各种合同及书面承诺等文件,房屋、汽车或其他抵(质)押物产权过户登记手续已由相关产权交易部门受理,甲方依据相关部门出具的收件回执即发放贷款的方式。

(三)抵(质)押回执放款:

指签订好各种合同及书面承诺等文件,房屋、汽车或其他抵(质)押物抵(质)押登记手续已由相关抵(质)押登记部门受理,甲方凭抵(质)押登记部门出具的收件回执发放贷款的方式。

(四)抵(质)押放款:

指签订好各种合同及书面承诺等文件,房屋、汽车或其他抵(质)押物的抵(质)押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抵(质)押登记证明材料交甲方收执后方可发放贷款的方式。

第八条贷謝飯

本合同项下贷款可选择等额本息还款法、等额本金还款法、按期结息到期还本法、一次性还本付息法、按

期结息分期还款法和其他还款法,具体见本合同特别条款约定。

本合同项下贷款如选择等额本金或等额本息还款法偿还的,应当符合以下约定:

(一)一个月为一个偿还期,还款日为实际放款日次月起的每月对应日,无对应日的,还款日为该月最后一日,最后一其月还款日为贷款到期日。

(二)从还款日起乙方享有10天的支付宽限期,乙方在支付宽限期内还款不视为违约。

(三)每一偿还期,乙方应在还款日或支付宽限期满的前一日将该月应偿还的贷款本息足额存入乙方委托扣款账户内,甲方直接从该账户中扣收本合同项下约定的与贷款有关的各种款项。

至支付宽限期满,如该账户存款余额不足扣划时,贝IJ该期未还贷款本息全部作逾期处理,逾期时间自当月还款日起算,并按约定计收罚息、违约金和复利。

(四)以上还款日和支付宽限期如有变更,甲方另行通知。

第九条还款方式

乙方选择以下两种方式归还贷款,具体见本合同特别条款约定:

卜)柜面还款,乙方应到甲方办理贷款的营业机构办理。

(二)委托扣款,乙方应在当期规定时间前将当期应偿还的贷款本息足额存入委托扣款账户内。

第十条提前还款

乙方若提前还款,须事先征得甲方审批同意,并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乙方应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提前还款申请,且每月只能提前还款一次。

(二)乙方申请全部提前偿还贷款本金的,按照本合同约定利率、提前还本的金额以及上一结息日次日至提前还款日的资金实际占用时间计收利息,此前已计收的贷款利息不再调整。

(三)乙方提前还款时,应首先清偿拖欠本息(如有)和当期应还本息。

(四)采用等额本息和等额本金还款法还款的,提前还款后,乙方可根据需要选择“期数不变减少月供”或“月供不变减少期数'乙方未作选择的甲方默认的调整方式为“期数不变减少月供'

(五)乙方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本金的,甲方有权收取提前还本违约金。

(六)甲方有权拒绝乙方提前还款。

第十一条麵还款

乙方逾期归还贷款本息可采取以下方式偿还:

(一)在乙方委托扣款账户内存足款项,由甲方在下一个还款日划收。

但在存款日至划款日之间,甲方仍向乙方计收逾期罚息、违约金及其复利。

(二)乙方到甲方营业柜台交付现金归还逾期贷款本息,从交付欠款之日起,停止计收逾期罚息、违约金及其复利。

第十二条贷款展期

乙方不能按期归还本合同项下贷款,需要办理贷款展期时,应在贷款到期前30天向甲方提出申请。

甲方经审查同意展期的,应另行签订展期协议。

如甲方不同意展期的,则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归还贷款本息。

第十三条贷款方式

贷款方式见本合同特别条款约定。

若采用担保贷款方式,则适用以下条款:

(一)本合同项下乙方所欠甲方的全部债务由本合同中《抵(质)押物清单》所列抵(质)押物设定抵押、质押或保证人提供的保证担保,作为乙方偿还本合同项下债务的担保,也可在本合同之外补充增加其他担保。

担保可以是其中一种或多种担保。

(二)被担保债权包括贷款本金、利息(包括罚息和复利)、违约金、赔偿金和甲方为实现债权及相应担保权利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律师代理费等)。

(三)贷款担保类型分为全程担保和阶段性担保,具体见本合同特别条款约定。

全程担保:

指贷款发放后直至乙方归还全部贷款本息,由担保人对贷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阶段性担保:

指贷款发放后到办妥相关担保登记手续并交甲方保管之前,由阶段性担保人对贷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第十四条贷款担保的方式

(一)抵押担保

抵押人同意以本合同中《抵(质)押物清单》所列之抵押物为本合同项下乙方所欠甲方的全部债务提供抵押担保。

抵押人保证对抵押物依法享有所有权和处分权,抵押物不存在任何权属争议、被查封、被扣押等情况,未隐瞒抵押物的出租情况。

抵押人保证抵押物共有人同意将该抵押物作抵押,并同意受本合同约束。

本条和第十三条中“担保贷款”的效力独立于本合同其他条款,本合同其他条款无效并不影响本条和第十三条的效力。

如本合同其他条款被确认为无效,贝IJ抵押人仍以抵押物对于乙方因返还财产或赔偿损失而形成的债务承担担保责任。

当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其债务时,无论甲方对本合同项下的债权是否拥有其他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方式),甲方均有权直接要求抵押人在其担保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

抵押人应依法及时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抵押人应将抵押物他项权利证书、抵押登记文件正本原件及其他权利证书交甲方持有。

抵押权存续期间,抵押人无论以任何方式处分抵押物(包括但不限于再抵押、转让、变卖抵押物等情形)的,均应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抵押人对于处分抵押物所得价款同意按照本款第14项的约定处理。

未经甲方同意,抵押人擅自处分抵押物的,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第十八条规定处理。

抵押权存续期间,抵押人应妥善保管抵押物,并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

如抵押物发生毁损、灭失或其他使抵押物价值减少的情况时,抵押人应立即采取措施恢复抵押物价值或在10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与抵押物减少价值相当的其他担保。

如因第三人原因导致上述情况发生的,对于损害赔偿金,抵押人同意按照本款第14项的约定处理。

抵押物被列入拆迁范围的,抵押人应在10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抵押人获得交换产权作为补偿的,应就交换产权所得的物品与抵押权人重新设定抵押权。

拆迁人对抵押人实行作价补偿的,抵押人对于该补偿金同意按照本款第14项的约定处理。

抵押人因隐瞒抵押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已设定抵押或已出租等情况,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向甲方予以足额赔偿。

抵押人与第三人就抵押物发生任何纠纷的,应在10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由于上述纠纷影响甲方在本合同项下权益、给甲方造成损失的,抵押人应向甲方予以足额赔偿。

抵押权存续期间,抵押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甲方有权要求抵押人限期纠正违约行为、提供相应的担保、赔偿损失,并有权提前处分抵押物。

抵押物权属发生变更、产生争议或者涉及诉讼、仲裁等对甲方不利的情形,抵押人应主动采取补救措施,

并在10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依法拍卖、协议折价、变卖抵押物,并以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债务本金或利息履行期限届满,甲方未得到清偿;

根据本合同约定甲方可以提前实现债权的其他情形。

甲方有权对抵押人处分抵押物所得价款、损害赔偿金、保险金及拆迁人的补偿金选择下列任何一种或多种方式进行处理:

清偿或提前清偿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及相关费用;

转为定期存款,存单用于本合同债权质押担保;

经甲方同意将损害赔偿金用于修复抵押物,以恢复抵押物价值;

其他合法有效的处理方式。

抵押人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新担保后,可将上述价款自由处分。

(二)质押担保

质押人同意以本合同中《抵(质)押物清单》所列之质物为本合同项下乙方所欠甲方的全部债务提供质押担保。

质押人保证对质物依法享有所有权或处分权,质物不存在任何权属争议、被查封、被扣押等情况,未隐瞒质物的出租情况。

质押人保证质物共有人同意将该质物作质押,并同意受本合同约束。

质押人应依法及时办理质押登记或止付手续。

质押人应将质物交由甲方保管,并将质物的权利或产权凭证、他项权利证书、质押登记文件正本等凭证证书原件交甲方持有,甲方应妥善保管。

本条和第十三条“担保贷款”的效力独立于本合同其他条款,本合同其他条款无效并不影响本条和第十三条的效力。

如本合同其他条款被确认为无效,贝IJ质物对于乙方因返还财产或赔偿损失而形成的债务也承担担保责任。

当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其债务时,无论甲方对本合同项下的债权是否拥有其他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方式),甲方均有权直接要求质押人在其担保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

质押权存续期间,质押人无论以任何方式处分质物(包括但不限于再质押、转让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解决方案 > 学习计划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