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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设置实施方案新

绵阳市肛肠病医院

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

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根据《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绵阳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绵府办发〔2009〕12号)和区人社局《关于核准涪城区委区政府信息化办公室等85个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的通知》(绵涪人社发〔2011〕7号),结合单位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实施范围和原则

(一)凡与本单位建立人事关系、在编在职的正式工作人员,包括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均纳入岗位设置管理。

(二)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

(三)立足现状,着眼未来,平稳过渡,稳步实施。

二、机构编制及现有人员基本情况

根据绵涪编办发(2010)17号文件批准本单位事业编制119个,机构无行政级别,为二级乙等专科医院。

本单位现有在编在职工作人员74名,其中:

管理人员1人,专业技术人员67人,工勤技能人员6人。

现有人员职务(岗位)聘用情况如下:

(一)管理人员1人

管理岗位1人,为九级。

(二)专业技术人员67人

副高级5人,中级18人,助理级37人,员级5人,未确定职务2人。

现聘专业技术人员中“双肩挑”人员共计1人,为副高级1人,担任领导职务为院长。

(三)工勤技能人员6人

中级工5人,普通工1人。

(四)按照推行聘用制度的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的人员总数74人。

三、岗位设置情况

区人社局绵涪人社发〔2011〕7号核准本单位设置岗位总量119个,其中:

管理岗位1个(不含“双肩挑”岗位1个),专业技术岗位112个,工勤技能岗位6个。

具体设置岗位类别、等级及数量详见区人社局《关于核准涪城区委区政府信息化办公室等85个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的通知》(附件1)。

四、岗位聘用条件

按照《绵阳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细则》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基本条件,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各岗位任职条件如下:

(一)三类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者技能条件;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各岗位具体条件

1、管理岗位

(1)担负领导职责的管理岗位

①九级岗位:

按干部管理权限和相关程序聘任。

(2)其他担负管理任务的管理岗位

①九级岗位:

现聘用在医院管理岗位的人员,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并能从事行政管理工作人员可聘任在此岗位。

2、专业技术岗位

(1)正高四级岗位

①大学本科学历;

②取得正高级(医、药、护、技)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须分别在下一级岗位上任职满三年以上;

③有较强的专业知识并运用于临床开展工作;

(2)副高五级岗位

①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②取得副高级(医、药、护、技)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并已聘任在相应岗位上;

③有较强的专业知识并运用于临床开展工作;

④在六级工作岗位上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

(3)副高六级岗位

①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②取得副高级(医、药、护、技)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并已聘任在相应岗位上;

③有较强的专业知识并运用于临床开展工作;

④在七级工作岗位上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

(4)副高七级岗位

①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②取得副高级(医、药、护、技)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

③有较强的专业知识并运用于临床开展工作。

(5)中级八级岗位

①中专及以上学历;

②取得中级(医、药、护、技、政工)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并已聘任在相应岗位上;

③有较强的专业知识并运用于临床开展工作;

④在九级工作岗位上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

(6)中级九级岗位

①中专及以上学历;

②取得中级(医、药、护、技)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并已聘任在相应岗位上;

③有较强的专业知识并运用于临床开展工作;

④在十级工作岗位上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

(7)中级十级岗位

①中专及以上学历;

②取得中级(医、药、护、技、政工)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

③有较强的专业知识并运用于临床开展工作;

(8)初级十一级岗位

①取得初级(医、药、护、技)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并已聘任在相应岗位上;

②有较强的专业知识并运用于临床开展工作;

③在十二级工作岗位上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

(9)初级十二级岗位

①取得初级(医、药、护、技)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

②有较强的专业知识并运用于临床开展工作;

3、工勤技能岗位

(1)三级高级工

①取得高级技术工人职称任职资格;

②有从业经验,能够胜任所任岗位职务;

③在下一等级岗位工作满五年。

(2)四级中级工

①取得中级技术工人职称任职资格;

②有从业经验,能够胜任所任岗位职务;

③在下一等级岗位工作满五年。

(3)普通工人

①具有相关工作经验;近两年考核称职以上,身体健康;

②有从业经验,能够胜任所任岗位职务;

③有较强的协调能力、开拓创新意识、沟通能力,具备团队合作精神。

五、岗位聘用

岗位聘用严格按照《绵阳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细则》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一)拟聘岗位类别、等级及数量

根据区人社局核准的本单位岗位设置方案和本单位现有人员状况,首次岗位聘用拟聘岗位74个,其中:

管理岗位1个(不含“双肩挑”岗位1个),专业技术岗位67个,工勤岗位6个。

1、管理岗位

(1)一般管理岗位1个,为九级岗位1个;

另外,因工作需要,允许1个领导岗位为“双肩挑”岗位,并占专业技术五级岗位数。

2、专业技术岗位

(1)高级岗位5个。

其中:

五级岗位2个,六级岗位2个,七级岗位1个。

(2)中级岗位18个。

其中:

八级岗位9个,九级岗位6个,十级岗位3个。

(3)初级岗位42个。

其中十一级岗位34个,十二级岗位3个,十三级岗位5个(为超岗位聘用)。

(4)见习期未确定岗位等级2人。

3、工勤技能岗位

四级岗位5个(超岗位聘用1人),普通工岗位1个。

(二)聘用原则及方法

1.根据人社部门核准的岗位数量和各类岗位等级结构,按照平等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开展岗位聘用工作,确保岗位聘用公开、公平、公正。

2.首次按岗位设置聘用时,保证本单位现有在编的正式人员,按照所聘职务或岗位进入相应等级的岗位。

首次岗位聘用按照“先入轨,再竞聘”的办法进行,即先按现聘职务(岗位)对应确定相应岗位及等级,再进行空缺岗位的晋升竞聘工作。

3.结合各岗位特点,采取聘任、竞聘上岗等方式进行岗位聘用。

我院职工根据公布的岗位和岗位聘用条件,结合自身实际,积极参与岗位竞聘。

4.担负领导职责的管理岗位按干部管理权限和相关程序聘任,其中党群组织负责人按其组织章程规定执行。

5.专业技术人员首次按岗位设置聘用时,以现聘用专业技术职务期间业绩情况为依据,分别对应各岗位等级任职条件进行综合考核。

6.我单位聘用人员除经核准同意“双肩挑”的岗位外,原则上不得同时在两类岗位上任职。

(三)聘用程序

按照岗位聘用文件规定的“入轨”和竞聘上岗工作程序组织实施。

由于各级岗位名额有限,实行高、中、初级分层次竞聘。

一个岗位有两个以上竞争的实行竞聘上岗,具体实行量化打分制度,得分从高到底依次聘任到相应等级,名额聘满为止,若名额一个,两同志得分一致则由职代会成员和岗位设置工作管理领导小组成员无记名投票确定,聘任得票数多者。

量化标准:

Ⅰ、基础分值部分;

职务分值:

按照院长、书记、副院长、科主任、护士长、一般工作人员的梯次

打分标准:

院长10分,书记9分、副院长8分,科主任7分,护士长6分,一般工作人员5分。

工龄分值:

从参加工作起计算,时间截止至2011年12月31号,按虚年计算

打分标准:

每年1分。

聘任现专业技术职务年限:

从任现职实际聘任时间起计算至2011年12月31号,按虚年计算。

打分标准:

每年1分。

学历分值:

打分标准:

研究生6分,本科5分,大专4分,中专及3分,中专及以下2分。

年度考核:

近三年内年度考核结论优秀者,每一年加2分。

⑥取得高级、中级职称资格暂未聘任者加5分。

⑦近三年在国家级刊物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论文数目,每一篇加2分。

Ⅱ、应聘综合评分部分;

实行评分办法确定拟聘人员。

由职代会成员和岗位设置工作管理领导小组根据应聘人员的德、能、勤、绩、廉为标准进行综合评分。

具体方法实行百分制,其中职代会成员评分占60%,岗位设置工作领导小组评分占40%,职代会成员评分去掉2个最高分、去掉2个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数乘以0.6,岗位设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评分去掉1个最高分、去掉1个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数乘以0.4,两者相加即为该同志的综合评分。

Ⅲ、基础分值部分加上综合评分的百分之四十部分及为该同志的最终得分。

六、岗位管理

(一)实行岗位设置管理后,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确定岗位聘用专业技术人员6年为一个聘期,其他人员3年为一个聘期。

(二)各类人员受聘后,必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和本单位制定的岗位考核办法及岗位职责进行考核。

考核结果是岗位续聘、晋升、低聘、解聘的主要依据。

岗位考核分为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

年度考核与区人社局规定的年度考核工作结合进行,要考核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职业道德、工作态度、工作绩效等情况。

聘期考核重点考核聘用人员履行岗位职责和聘用合同的情况,重点是工作业绩。

聘期考核一般在受聘人合同期满前3个月内进行。

(三)聘期内一般不作人员岗位调整,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的,须经单位研究同意后并报主管部门、人事部门审核同意后进行。

(四)今后出现岗位空缺,严格按照各类岗位等级任职条件通过竞聘上岗的方式择优聘用。

七、实施步骤

1、成立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和调解小组,制定实施方案。

2、广泛征求职工意见,完善实施方案并通过职代会。

3、实施方案报送上级主管部门核准后组织实施。

4、公布竞聘岗位、竞聘条件、岗位职责、竞聘程序等。

5、公开报名。

6.竞聘演讲,民主测评。

7.组织考察。

8.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拟聘人员。

9.公示拟聘人员,时间一般为5个工作日。

10.公示期满,填写《绵阳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聘用审批表》,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审核备案。

11.经人事部门审核备案后,单位正式行文聘用,并及时补充完善或重新签订聘用合同,兑现聘用岗位工作待遇。

八、组织领导

为确保各项政策的贯彻落实及该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特成立绵阳肛肠病医院岗位设置管理领导小组和岗位设置管理工作调解领导小组:

(一)岗位设置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

李天荣

副组长:

蔡杰

组员:

何海军向世良何颜张春蓉杨成蓉张萍陈光明杨明川胡春枝李春华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张春蓉同志兼任主任,负责日常事务。

(二)设置管理工作调解领导小组:

组长:

蔡杰

副组长:

何海军向世良

成员:

张春蓉何颜杨成蓉左小梅

(三)领导小组和调解小组工作职责:

1、指导各项相关政策的贯彻落实。

2、制定我院《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岗位设置审核表》《岗位说明书》。

3、指导、监督具体方案的实施,确保该项工作的开展公开、公正、透明。

4、协调、调解实施过程中的各种事宜。

九、其他事项

2006年7月1日以来退休的专业技术人员共三名,分别为一名中级主治医师,二名初级师,参照在职人员相同条件者兑现工资到相应岗位级别。

绵阳市肛肠病医院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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