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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路设备检查及质量控制办法

 

关于线路设备检查及质量控制办法的通知

 

各机械化维修工区、线路工区、固原站线工区:

为规范线路设备的检查、分析工作,进一步明确设备质量

控制方法和管理责任,使线路设备始终处于完好状态,促进质

量均衡稳定,根据局、段有关规定,结合本车间实际,特制定

本办法。

一、检查分工

(一) 线路设备的周期性静态检查由线路工区负责。

间以控制线路设备质量均衡为目的,针对薄弱处所和重点问题

对线路设备进行静态抽检。

(二) 线路工区静态设备检查由工长负责,每月检查两

遍,每月第一、三周为为设备检查时间。

车间静态设备检查由

副主任负责,每季对管辖(包保)设备全面检查一遍。

(三) 突发性设备故障及病害检查,由设备管辖线路工区

工长负责第一时间检查,车间主任或由车间主任指派的其他人

员迅速赶到现场,并进行全面检查。

二、检查周期

正线线路和道岔每月检查 2 遍。

其他线路及道岔每月检查

1 次。

正线、到发线曲线正矢每季结合线路检查全面检查 1 遍。

站线曲线及岔后连接曲线的正矢或支距每半年检查 1 遍。

正线、

到发线道岔支距每季检查 1 遍,其它线道岔支距每半年检查 1

—1—

 

遍。

无缝线路钢轨位移观测每月 1 遍。

线路病害易发地段及薄

弱处所要经常检查。

设备检查不得有盲区。

三、检查内容

(一) 静态周期性线路设备检查,轨距、水平全检;高

低、轨向全面查看,重点测量;路基、道床、钢轨、轨枕、联

结零件、标志、标记、限界架状态等全面查看。

道岔检查时,

道岔前后 100 米线路同时检查,继续顺延有明显病害时,顺延

检查、记录。

轨距、水平检查,25 米钢轨检查 5 处,12.5 米和

短于 12.5 米的钢轨检查 3 处;病害地段应适当加密检查。

车间、

工区交界地段检查,应增加管界外 2 个检查点。

(二)车间检查人员进行线路设备静态检查时,对目测不

良地段、重点地段、病害地段的高低、轨向、轨距、水平、三

角坑等几何尺寸全面测量和记录,同时,对零配件、路基、道

床、道口及标志标记等情况进行全面查看并认真记录。

四、检查方法

(一)线路水平。

正线直线地段原则上以里程增加方向的

左股为基准股;站线原则上以轨号增加方向的左股为基准股;

曲线地段原则上以曲线上股为基准股,高于基准股为“+”,低

于基准股为“-”,曲线要素点及正矢、副矢点必须作为检查点。

直线与曲线连接处基准股改变时,必须在改变处做标记“B”。

道岔岔首至岔尾范围以外的所有钢轨,均纳入相应股道进行编

号,检查记录在站线股道中填写。

检查水平时同时检查轨距。

—2—

 

(二)道岔水平。

全长范围内原则上以外直、导曲线上股

为基准股,高于基准股为“+”,低于基准股为“-”。

检查水平

时,同时检查轨距。

(三)曲线正矢。

正线、站线检查,采用 20 米弦(岔后连

接曲线及半径≦400 米曲线,采用 10 米弦)。

正线曲线检查按

曲线测点(10 米)检查,缓和曲线现场正矢和副矢全检。

(四)记录方法。

设备检查记录本,原则上必须使用铁道

部规定的线路、道岔和曲线检查记录簿样式,原纪录本为 4 道

尺(25m)记录格式时,5 道尺检查记录可在同一根铁号下排列

记录,或将中间一道尺记录在下方。

车间检查记录簿按线路工

区管辖设立。

在设备检查前,应在检查记录簿中填好里程、轨

号、曲线主要点(ZH、HY、YH、HZ)、桥头尾(QT、QW)、加宽、

超高、车站名、股道编号、道岔号、道岔型号、曲线要素、设

计正矢等固定资料。

“线路检查记录簿”的里程要连续排列。

种检查记录不得涂抹。

线路严重病害地段及薄弱处所应设置单

独记录簿。

1.线路、道岔检查记录。

轨距、水平检查数据及道岔辙叉

部分的查照间隔、护背距离按检查值的后两位填写。

支距按实

际数据填写。

高低、轨向、钢轨、轨枕、爬行、标志、零配件、

限界架、排水设备等检查按实际情况填写,无变化时每公里进

行说明。

检查日期每页填写。

正线与站线、正线道岔与站线道

岔,应分开记录。

—3—

 

2.曲线检查记录。

正线曲线和其它线路曲线应分开记录。

缓和曲线的设计正矢必须填全,圆曲线正矢在三点以下的,圆

曲线设计正矢也要填全。

检查日期和曲线要素每页填写。

五、设备动态检查

线路设备动态检查分为部、局轨道检查车(含综合检测车)

动态检查、车载式线路检查仪检查和便携式线路检查仪添乘检

查(包括人工)三种形式。

(一)轨道检查车。

1.局轨检车每月对宝中线检查一遍。

车间技术员在接到上

级提供的轨检车轨道质量指数、超限数据和扣分等资料(包括

电子版波形图)后,于当日将检超限数据及处所转存到车间线

路动态检查数据库;III、Ⅳ级超限,立即通知线路工区、机

械化维修工区,并跟踪进行处理;II 级超限处所用“任务单”

形式于当日下达到管辖机械化维修工区;对检查结果进行分析,

并将 T 值≥100 公里、T200 超限段对应的病害类型,书面通知

机械化维修工区。

2. Ⅲ级、Ⅳ级超限,线路工区立即到现场进行复核,机械

化维修工区立即赶赴现场检查、处理。

II 级超限处所 24 小时

内检查、处理。

3. III、Ⅳ级超限处理后,机械化工区、车间及时向段监

控车间报告处理结果。

II 级超限处理后,24 小时内将结果报车

间,车间在两日内报检控车间。

—4—

 

4.根据轨检车动态检查结果,安排修路维修计划及任务,

T 值≥100 优先公里,应优先安排。

(二) 车载式线路检查仪

车载式检查仪检测数据由车间技术员负责统计、分析和管

理。

处理方式按轨检车检测超限进行通知、处理、反馈。

车载

式线路检查仪检查 III 级以上超限,进入病害库管理。

(三)便携式线路检查仪及人工添乘

段添乘检查人员及便携式检查仪检查出的晃车、超限处所,

及时通知机械化维修工区进行处理。

车间结合季节性设备变化

情况,制订动态检查计划,在计划中要明确人员、区段、时间

范围和重点项目。

车间添乘人员除对线路平顺性进行检查外,

还应对翻浆冒泥及泛白处所、行车标志、班组作业防护、巡道

工巡回及接车、线路杂草、水沟淤积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乘检查要选择运行速度较高的列车。

(四)上级领导添乘检查

上级领导添乘检查时发现的晃车及病害处所,由线路工区

进行检查、复核,机械化维修工区进行处理,并以书面形式向

车间报处理结果。

检查、复核后,超限处所进入病害库。

车间

按规定时间、格式,向段监控车间回复、上报。

六、质量分析

(一)、设备问题分析、统计、反馈

1.检查记录的分析:

对超限处所的分析本着谁检查谁分

—5—

 

析的原则进行。

超限分析时,超经常保养标准处所,在检查记

录簿数字下方画一蓝(或黑)杠,超临时补修标准处所画双蓝

(或黑)杠,三角坑在蓝(黑)杠下方画△。

消除后在兰(黑)

杠下画红杠。

三角坑(扭曲)与水平同时超限时,只分析三角

坑(扭曲),不分析水平。

相邻点和隔点三角坑同时超限时,只

分析相邻点三角坑。

2.超限处所按线路里程增加方向进行统计、编号,线路、

道岔、曲线超限处所分类统计、编号,并按顺序填写“设备病

害反馈单”。

第 29 条 工务段通过动态、静态检查,每月对发现的

A、B、C 类问题全部录入设备问题数据库,并按月份对发现问题

和消除情况进行分类汇总(以车间为单位,按正线、到发线、站专

线分类统计)。

其中:

A类问题为急需进行整修的设备问题,如超

临时补修处所,零配件缺少、失效,钢轨、轨枕严重伤损,道床严

重不足、路基设备严重损坏等。

B类问题为车间统一安排解决的

问题。

C类问题为工务段或铁路局统一安排解决的问题。

第 30 条 检控车间检查发现的 A 类问题必须当日通知线路

工区和车间;B、C 类问题于 3 日内通知车间。

C 类问题由车间汇

总报工务段,工务段汇总按月上报工务处。

    问题跟踪

第 31 条 工务处对综合检测车Ⅲ级及以上超限、动力学指

标超限,轨检车失格公里等重点动态质量问题进行现场复核,并

—6—

 

跟踪整改情况。

工务段对综合检测车动力学指标超限,综合检测

车、轨检车Ⅲ级及以上超限、失格公里进行现场复核,并跟踪整

改情况。

工务处检查发现的管理和设备问题,由工务处安全道口

科制定复查计划,限期进行现场复查和跟踪整改情况。

第 32 条 线路车间主任或副主任对车载式线路检查仪、

便携式线路检查仪、人工添乘发现的Ⅲ、Ⅳ级超限或严重晃车处

所的整修情况进行现场复核,并跟踪整改情况。

第 33 条 检控车间负责对静态设备质量问题解决情况进

行跟踪。

对 A 类问题要做到 15 日内跟踪作业质量;对 B 类问题

要做到 1 个月内跟踪车间解决情况;对 C 类问题要做到 1 季度

内跟踪解决情况。

    设备状态分析

第 34 条 年度分析。

结合秋季设备检查,工务段每年 10

月下旬,工务处每年 11 月上旬,要对钢轨、轨枕、连接零件、道床

设备状态进行一次全面分析,形成分析报告。

主要内容是指出设

备现状,提出存在问题和设备病害发生发展情况,分析形成原因,

对维修养护投资效果进行评价,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其中正线

线路设备状态评定的评分标准执行《铁路线路修理规则》表 7.1.2

规定。

第 35 条 日常分析:

京哈线按旬、哈-齐间按半月,哈-

佳、哈-牡、齐-满按月,其它线路按季度,通过线路设备质量

分析软件,对综合检测车、轨检车、车载式线路检查仪、便携式

—7—

 

线路检查仪和静态检查结果进行分析。

工务处统计分线、分段情

况,工务段统计分线、分车间情况,车间统计分线、分工区情况。

1.综合检测车、轨检车Ⅲ、Ⅳ级超限的位置、超限值列表,

各线分行别以公里为单位平均 TQI 排序表,工务段平均 TQI 排

序表,以公里为单位几何尺寸单项平均偏差线路车间最大值位

置列表。

2.车载式线路检查仪 30 米范围内,三日内Ⅲ级重复超限的

位置列表,三日内Ⅱ级重复超限的位置列表,超限重复次数(每日

计1次)排序列表,各线分行别以公里为单位的超限处数排序表

(超限分布情况)。

3.静态检查发现的A、B、C类问题总量、平均数量、消除数

量、消除百分率(分线路和道岔,正线、到发线和站专线分别统计)

工务处、工务段统计C类问题明细。

4.质量变化趋势分析。

对动态和静态检查数据进行月份对

比,形成对比曲线,根据对比曲线,说明线路质量的变化趋势,

提出解决措施。

(1)车载式线路检查仪公里平均晃车处数(Ⅱ、Ⅲ级)月份对

比曲线;

(2)轨检车平均 TQI 值(精确到小数点后 2 位)月份对比曲线;

 

(3)TQI 值各车间最差公里对比曲线(每次轨检车对比一次);

 

—8—

 

(4)A 类问题消除率各车间月份对比曲线。

     线路、道岔保养质量评定

  第 36 条 工务段应按《铁路线路修理规则》第 7.2.1~7.2.3 条

规定,由检控车间负责以静态设备检查数据为依据,每月对管内

轨检车检查 TQI 最高的 1/3 正线线路、道岔保养质量进行一次评

定,评定结果应做为经常保养计划的依据。

评定标准执行局发正

线设备质量评定标准。

  第 37 条 工务处每月对轨检车检查每个工务段 TQI 最高和

车载式线路检查仪检测最差的4km 正线和 4 组道岔进行线路、

道岔保养质量评定抽查,抽查结果纳入对工务段的考核。

     维修养护效果比较

第 38 条 工务段要根据动、静态质量分析结果编制保养计

划,重点考虑以下位置,其中动静态分析最差公里必须列入月份

维修保养计划。

1.各车间车载式线路检查仪超限最多公里对比(取车间正线

总数 5%)列表,按 30 米内Ⅱ、Ⅲ级超限处数计算(不计重复);

2.各车间便携式线路检查仪超限最多公里(取车间正线总数

5%)列表,并考核重复出现情况,按 30 米内Ⅱ、Ⅲ级超限处数计

算(不计重复);

3.各车间轨道检查车平均 TQI 值最差公里(取车间正线总

数 10%),列表;

4.各车间静态检查 A 类问题最多正线公里(取车间正线总

—9—

 

数 5%);

5.对各车间钢轨、轨枕、零配件、道床提出专项维修保养建

议。

第 39 条 检控车间通过对各车间的质量分析对比和最差公

里的重复情况,验证线路维修保养工作效果,为工务段对车间的

考核提供客观论据。

1.便携、车载式线路检查仪的复合Ⅱ级和Ⅲ级超限,综合检

测车、轨检车Ⅲ级超限和接近Ⅲ级的Ⅱ级超限整修消除是否及时,

作业质量情况达标情况;

2.静态检查最差公里、车载式线路检查仪最差公里、轨检车

最差公里整改效果(重复出现情况);

3.车间平均 TQI 变化情况;

4.静态检查 A 类问题消除率变化情况;

5.经常保养计划编制的合理性,进度和质量情况。

第四章 设备质量控制

第 40 条 线路设备质量日常控制基本单位是线路车间,工

务段按月对线路车间的设备质量进行考核,路局按季对工务段

的线路设备质量进行考核。

线路车间的线路设备日常检查、分

析和整修工作要做到“四有四合一”。

检控工区检查手册要有分

析、有复查日期、有复查人签字,还要有超限处所通知单;检

查记录簿中失格处所的位置、项目、检查日期、超限值要与现

场实际情况相符。

线路工区要有超限处所通知单、日作业计划、

—10—

 

回检手册、作业负责人签字;日计划中的位置、项目、消除日

期及回检手册中的回检值与现场实际情况相符。

第一节  线路质量控制指标

第 41 条 静态质量控制指标。

正线保养质量评定合格率达

到 100%;曲线保养质量评定合格率达到 100%,优良率达到 95%

以上;正线道岔保养质量评定合格率达到 100%,优良率达到 95%以

上。

第 42 条 动态质量控制指标。

分段分线的控制指标见附表。

1.线路允许速度 160~200km/h 区段,部综合检测车合格率

100%;部轨检车合格率 100%; 车载式线路检查仪无重复Ⅲ级超

限,三日无Ⅱ级重复超限。

便携式线路检查仪添乘 CRH5 动车组,

门限按Ⅱ级水平 0.05、垂直 0.06、Ⅲ级水平 0.12、垂直 0.14 设置,

无Ⅲ级超限。

2.线路允许速度 120~160km/h 区段,铁路局轨检车优良率

98%,合格率 100%;车载式线路检查仪无重复Ⅲ级超限,三日无

Ⅱ级重复超限。

3.线路允许速度 120km/h 及以下区段主要干线,铁路局轨

检车优良率 96%,合格率 100%; 车载式线路检查仪无重复Ⅲ级

超限。

4. 线路允许速度 80km/h 及以下支线,铁路局轨检车优良

率 95%,合格率 100%; 车载式线路检查仪无重复Ⅲ级超限。

第二节 超限整修

—11—

 

第 43 条 线路设备整修工作原则。

按“四先、四后”的原则

进行安排整修工作,即:

先正线后站专线,先正线到发线道岔,后

其它线道岔,先曲线后直线(又先大坡道小半径曲线后大半径平

缓地段曲线),先关键要害部位后其它部位。

静态检查超过临修

标准处所及动态检查Ⅲ、Ⅳ级超限处所必须及时消除,动态和静

态同时超限时,先消除动态超限处所,在未消除前不准做与行车

安全无关的工作。

第 44 条 静态检查超限的整修。

检控车间、工区和其它设

备检查人员发现的临时补修超限要立即以“设备问题整改通知单”

形式通知线路工区立即进行整修,线路工区作业完毕要由作业

负责人进行质量回检。

线路允许速度 200km/h 区段作业后 3 日

内,160km/h 区段作业后 7 日内,其它线路作业后 15 日内,检控

工区必须对全部作业的质量进行验收。

超过保养标准的要有计

划地整修。

整修后,作业位置相邻 18 米范围内的三角坑(扭曲)

和水平不得超过作业验收标准。

线路设备超限整修必须列入日

作业计划,在作业计划中要明确位置、项目、超限值、整修作业

负责人。

第 45 条 综合检测车、轨检车检查超限的整修。

对于Ⅲ级和

复合 II 级超限,提速线路,由工务段主管段长,其它线路由指导

主任、线路车间主任、检控工区工长要携带检测波形图立即到现

场检查核实,找准病害位置、原因,制定整治方案,及时组织消

除。

对于失格公里、Ⅳ级超限和重复出现的Ⅲ级超限处所,提速

—12—

 

线路,由工务处主管副处长、工务段段长,其它线路由工务段主

管副段长、指导主任和线路车间主任必须进行检查分析,制定有

效措施加以整改。

工务段在三日内对失格公里和Ⅲ级、Ⅳ级超限

出现的原因、采取措施和整修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工务处。

工务处

在季度“三优”考核过程中要对失格公里、Ⅳ级超限和重复出现Ⅲ

级超限处所进行检查。

第 46 条 车载式、便携式线路检查仪超限的整修。

对Ⅳ级

及以上超限、重复出现的Ⅲ级超限,工务段主管副段长要到现场

进行综合分析,制定有效整改措施,防止再次出现类似问题。

Ⅲ级超限、II 级复合超限和三日连续出现的Ⅱ级超限,车间主任

(或副主任)要及时到现场检查,并安排线路工区进行整修;工务

处对超限集中的区段随时进行抽查。

第 47 条 人工添乘发现的晃车处所和质量问题的处理。

工添乘发现设备质量问题,本着谁发现谁跟踪的原则,添乘人员

根据对现场的判断结果,指派工务段、车间或工区人员采取相应

措施进行处理,并由添乘人员负责对问题的处理情况进行跟踪。

对于严重的质量问题,添乘人员必须及时去现场进行核实,直至

问题彻底解决。

第三节提速线路质量控制

第 48 条 线路允许速度 160km/h 及以上区段建立曲线和道

岔三维精确定位系统,曲线、道岔区及前后 100 米范围内设置三

维观测桩。

曲线每 20 米安设 1 个,道岔范围内每 5 米安设1个,

—13—

 

道岔前后 100 米范围内,每 10 米安设1个。

三维观测桩用钢轨制

作,安设在路肩上道床坡角处,顶面低于轨面 700~750mm。

    

第 49 条 线路允许速度 160km/h 及以上的曲线和道岔采用

定点养护的方法,每次维修必须恢复到设计的平面位置。

第 50 条 线路允许速度 200km/h 地段R≥10000m 和

R=2500m,允许速度 180km/h 地段 R=2000m,允许速度

160km/h 地段 R=1600m 的曲线安设地锚拉杆,强化曲线轨道结

构强度。

第 51 条 道岔区道岔转辙部分、可动心轨部分、辙叉部分

以及道岔与道岔连接部分设置地锚拉杆,强化道岔轨道结构强

度。

第 52 条 对钢轨平顺性检查每半年 1 次,对厂焊焊缝、现场

焊缝建立台帐。

对矢度超过 0.3mm 焊缝、硬弯,以及尖轨和可动

心轨变截面处进行全面打磨和整修,达到轨面平顺,无硬弯、掉

块、肥边。

第 53 条 严格控制缓和曲线顺坡率、欠超高和夹直线长度

等技术条件,同一条曲线不得采用 2 个及以上困难条件。

技术参

数采用困难条件的曲线,几何尺寸必须严格保持在精修标准以

内。

第四节  关键部位质量控制

第 54 条 路局负责的关键部位。

根据路局管内线路设备的

实际情况,将提速区段、较大编组场、口岸站、国际交界线列

—14—

 

入路局负责控制的关键部位。

1.京哈线、哈齐间提速区段。

工务处每月添乘检查不少于

1 次,区间徒步检查、对问题的跟踪、技术管理和生产管理检

查不少于 1 次。

2.哈南、三间房站咽喉、驼峰线路和道岔。

工务处春、秋

季各检查 1 次。

3.满洲里、绥芬河口岸站场宽、准轨共用的线路和道岔。

工务处每年检查不少于 1 次。

4.滨洲线满洲里至国境线、滨绥线绥芬河至国境线正线设

备,工务处每年检查不少于 1 次。

第 55 条 工务段负责的关键部位。

工务段应根据本段的实

际情况确定具体关键部位,同时,分别确定主管副段长、指导

主任、技术科长、安全科长和其他技术人员的检查时间、定量

和责任。

除路局负责的关键部位必须列入本段的关键部位外,

还应列入以下关键部位:

1.管内线路允许速度较高、年通过总重较大区段。

2.使用频繁的站专线设备(如:

较大站场的咽喉、驼峰线

路和道岔,战略装车点等)。

第 56 条 线路车间负责的关键部位。

线路车间应根据本车

间管内的实际情况确定具体关键部位,同时,分别确定车间主

任、副主任、技术人员的检查时间、定量和责任。

第二节 病害设备和薄弱处所质量控制

—15—

 

第 57 条 路局负责的薄弱处所。

根据路局管内设备的实际

情况,将运量较大的长大坡道和小半径曲线集中地段、季节性

病害多发地段和正线设备超期服役地段确定为路局管理的薄弱

处所。

1.长大坡道和小半径曲线集中地段。

滨洲线沟口-伊列克得

(525-572km)、绥佳线石长-南岔(125-219km)、滨绥线鱼池-

海林(225-325km)。

工务处每季抽查线路 10km、曲线 10 条,

抽查的位置选择轨检车、车载装置检测超限较多地段。

2.季节性病害多发区段。

工务处检查提速正线 30mm 以上冻

害地段每月检查 1 次,正线冻害 50mm 以上地段每年冬季检查不

少于 1 次。

3.正线待大修地段。

每年大修开工前检查不少于 1 次。

第 58 条 工务段负责的薄弱处所。

工务段根据管内设备的

实际情况,确定具体的薄弱处所。

同时,分别确定主管副段长、

指导主任、技术科长、安全科长和其他技术人员的检查时间、

定量和责任。

薄弱处所的确定应考虑以下因素:

1.长大坡道和小半径曲线集中地段;

2.轨枕失效、钢轨伤损、低接头等轨道病害较多地段;

3.无缝线路区段人行过道较多地段;

4.站专线无缝线路;

5.非标线路、道岔设备。

第 59 条 线路车间负责的薄弱处所。

线路车间应根据本车

—16—

 

间管内的实际情况确定具体薄弱处所,同时,分别确定车间主

任、副主任、技术人员的检查时间、定量和责任。

第三节 长大重载区段质量控制

第 60 条 开行万吨组合列车区段:

三间房-满洲里。

第 61 条 工务处负责安排轨检车动态检查每季增加 1 次;

大型探伤车检查增加密度,每季检查 1 次。

第 62 条 工务段负责安排加强动态检查,主管副段长或指

导主任使用便携式检查仪添乘每月 1 次;工务段应统一安排检

查计划,确定检查人员、检查时间、检查位置、检查定量。

管副段长、技术科长、安全科长和指导主任检查位置不得重复。

 

第 63 条 线路车间主任或副主任添乘检查每周 1 次。

线路

车间对重点处所检查每月 2 次,达到轻伤标准的擦伤轨必须立

即修理或更换,线路不得存在连续失效轨枕,接头螺栓扭矩达

标率 100%,轨枕螺栓扭矩失效不得超过 5%,消灭道床翻浆冒泥。

 

第五章 质量考核评价

第一节考核形式

第 64 条 动态质量考核。

工务处负责在每月 5 日前,对上

月的综合检测车、轨检车和车载式线路检查仪的检查结果进行

分析,对超过动态质量控制指标单位纳入考核,在工务系统办

公网上公布动态控制指标兑现情况。

—17—

 

第 65 条 静态质量考核。

工务处每月结合对工务段考核工

作,根据动态质量分析结果,对动态质量较差的区段进行静态

质量考核。

每个工务段至少检查正线 10km、曲线4条、道岔 10

组、站专线 4 条,并按质量评定标准进行评分,并在工务系统

办公网上公布。

第 66 条 管理工作考核。

工务处每月结合对工务段考核工

作,对设备检查和质量控制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一次考核,每个

工务段至少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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