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经信委信息化项目运维服务考核办法最新.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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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经信委信息化项目运维服务考核办法最新.docx

市经信委信息化项目运维服务考核办法最新

市经信委信息化项目运维服务考核办法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我委信息化项目运维阶段服务水平,促进信息化项目的长效管理,现制定我委信息化项目运维服务考核办法。

一、考核原则

根据客观公正、科学规范、注重实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考核原则进行考核。

二、考核对象

XX市经信委牵头负责招标采购的政务网络、政务系统等信息化项目的运维单位,信息化项目包括一次性建设项目和服务外包项目(须单独制定考核办法的项目除外)。

三、考核机构

考核小组由市经信委分管领导担任组长,考核组成员由市经信委信息化推进处、信息资源管理处、相关业务系统责任处室和市网信中心负责人组成,市网信中心具体负责考核工作,重大问题提交考核小组讨论决定。

四、考核方法

考核采用扣分制,市网信中心根据各运维单位的工作情况及事件实时记录,每季度将扣分情况通报各运维单位。

各运维单位如对考核结果有不同意见,可在收到通知后五个工作日内进行书面申诉,由考核小组进行仲裁。

运维单位年度考核总扣分不超过10分(含10分),视为优秀单位,不扣减费用。

运维单位年度考核总扣分超过10分,根据总扣分情况进行处罚。

一次性建设项目,每扣1分,扣减合同金额的2‰,扣分累积计算,如扣除金额达到合同尾款,市经信委有权终止合同;服务外包项目,每扣1分,扣减合同金额的2‰,年度扣分超过40分,即视为服务外包单位不具备相应外包服务能力,市经信委有权终止合同。

五、考核内容

(一)工单考核

工单是指由最终用户发起,经市网信中心审核确认,交予建设运维单位执行的工作联系单(含电子工单)。

市网信中心每季度定期对工单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评分。

如未按工单规定时间完成工作,按延误时间扣分。

每个工单每延误一个工作日扣0.5分,超过3个工作日以上(含3个工作日)每个工作日扣1分,最多扣5分。

对于非建设运维单位原因造成工单延误,不扣分。

所有工单必须按工单要求保质保量完成,如因质量问题造成返工,每个工单扣0.5分。

(二)任务考核

任务是指在会议上由市经信委或市网信中心和建设运维单位双方确认并形成会议纪要的各类阶段性工作。

所有任务必须按照会议纪要的要求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市网信中心对此进行考核,未按要求完成的工作每项扣2分,超额完成任务酌情适当加分,最多加1分。

如有特殊原因,书面说明情况并提交市网信中心认可。

对于非建设运维单位原因造成任务延误,不扣分。

(三)运维考核

运维单位必须建立与项目合同相对应的运维管理体系,如未按要求建立相应的运维管理制度则扣5分。

运维单位必须严格执行运维管理制度,市网信中心负责定期对运维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发现不符合制度要求的每项扣0.5分。

在运维期内,市网信中心对运维单位的运维服务质量进行考核,考核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如下事项:

1.升级加固

政务系统进行安全加固,操作系统、Web服务器、中间件、数据库或其他应用程序升级或安装补丁时,需制定详细的升级实施方案,并报市网信中心,未完成则按次数计扣分值,1分/次。

升级后政务系统需安全可靠,如有故障或不可访问的,按事故处理。

政务网络进行升级加固,需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并报市网信中心,未完成则按次数计扣分值,1分/次。

升级加固后政务网络需安全可靠,如有故障或不可访问的,按事故处理。

2.数据备份

政务系统重要数据应做备份,如程序文档,数据库数据等,数据不落地可以不备份数据库数据。

未做备份的,按发现次数计扣分值,2分/次。

应保证备份程序正常工作,及时监测备份计划,防止出现因磁盘空间不足或程序运行失败造成备份程序无法正常运行,由此造成无备份数据的,按发现次数计扣分值,2分/次。

系统出现数据丢失,需要备份恢复而无最新备份用于数据恢复时,按次计扣分值,5分/次。

政务网络中核心路由器、防火墙、交换机、IPS、WAF等重要网络及安全设备应做配置备份。

未做备份的,按发现次数计扣分值,2分/次。

政务网络相关网络、安全设备系统出现故障,需要恢复而无最新备份数据用于恢复时,每次扣5分。

3.培训

培训对象包括建设方和最终用户,培训可以工单形式派发任务,未按时完成任务,按次数计扣分值,2分/次。

4.日常监测及巡检

政务网络和政务系统应建立日常监测及巡检机制,如用户发现系统不能正常访问的(非自身原因的除外),按发现次数计扣分值,1分/次。

5.定期工作报告

运维单位应定期提交工作报告,内容包括日常监测、巡检、运维、培训等。

服务外包项目工作报告应按每季度、每半年、年终各提交一次,其中每季度提交的工作总结,如未按时提交,按延迟天数计扣分值,0.5分/天,最多扣2分;半年度和年度工作总结,如未按时提交,按延迟天数计扣分值,1分/天,最多扣3分。

一次性建设项目应按每半年、年终各提交一次,如未按时提交,按延迟天数计扣分值,1分/天,最多扣3分。

(四)用户投诉

由市网信中心公布投诉热线,并派专人负责受理用户投诉,对有效投诉,服务外包单位应尽快落实处理。

市网信中心根据投诉记录对服务外包单位进行评分,有效投诉每次扣0.5分,造成重大影响的投诉,每次酌情扣1-2分。

(五)事故认定

事故是指人为疏忽或设备、系统故障未及时处理所造成的重大事件,故障起算时间以运维单位收到故障消息开始计时。

1.访问事故(各种原因引起的故障)

(1)政务系统访问中断1小时(非工作日2小时)以上的,每次扣1分;政务网络局部访问中断2小时以上的,每次扣1分。

(2)政务系统访问中断4小时以上的,每次扣2分;政务网络局部访问中断4小时以上的,每次扣2分。

(3)政务系统访问中断8小时以上的,每次扣5分;政务网络局部访问中断8小时以上的,每次扣5分。

(4)政务网络全网中断1小时以上的,每次扣5分;政务全网中断4小时以上的,每次扣10分;政务网络全网中断8小时以上的,每次扣20分。

2.数据被篡改事故

(1)1小时以上恢复数据的(非工作日2小时),每次扣1分。

(2)4小时以上恢复数据的,每次扣2分。

(3)8小时以上恢复数据的,每次扣5分。

(六)应急事故响应及处理

1.应急突发事件的发现及处理

应急突发事件发生,运维单位应及时配合市经信委处理事件,如因运维单位原因未能及时处理,按延迟天数计扣分值,2分/天,最多扣10分。

2.受攻击与入侵的应急防御与系统恢复

政务网络或政务系统受到攻击,需及时恢复时,如因运维单位原因未能及时恢复系统正常业务,按延迟天数计扣分值,2分/天,最多扣10分。

3.应急事件处理报告

应急事件处理结果应按要求及时提交书面报告,如未按时提交,按延迟天数计扣分值,1分/天,最多扣5分。

(七)应急演练

政务网络和政务系统运维单位应建立完善的应急响应预案,在紧急情况下,可以参照预先制定的应急预案进行紧急处理。

定期进行应急演练,确定为三级等保的政务网络和政务系统应上下半年各一次,每年不低于两次,缺一次扣5分。

确定为二级及以下的政务网络和政务系统应每年进行一次,缺一次扣5分。

六、其他

市经信委可针对每个信息化项目的实际情况和省、市工作要求,增加或删减考核项目,并与运维单位签订考核责任书。

本办法解释权归市经信委所有,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XX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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