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施工工艺流程.docx

上传人:b****4 文档编号:5091889 上传时间:2022-12-13 格式:DOCX 页数:12 大小:26.27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消防施工工艺流程.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2页
消防施工工艺流程.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2页
消防施工工艺流程.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2页
消防施工工艺流程.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2页
消防施工工艺流程.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2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消防施工工艺流程.docx

《消防施工工艺流程.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消防施工工艺流程.docx(12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消防施工工艺流程.docx

消防施工工艺流程

一、自动喷淋灭火系统及消火栓系统

1、工作内容

自动喷淋灭火系统包括管道架设、管道保温、喷头及各类阀门等设备的安装及系统的调试。

2、工艺流程

管道架设-检查工程质量-管道水压试验-管道冲洗-隐蔽工程检查-施工配合-设备安装-检查安装质量-系统调试-工程检测-工程验收-竣工交接

3、施工方法

3.1管道架设:

自动喷淋灭火及消火栓系统镀锌钢管的连接方式直径DN≥100的管道采用沟槽式连接件连接,DN<100的管道采用丝接。

为保证管道内的洁净,必须保证每根管道都应进行严格的系统冲洗和吹扫。

管道布设完毕后,根据设计要求,管道外刷红丹漆进行标识。

3.2设备安装:

吊顶部位的喷头采用闭式喷头下垂式和直立式安装,消防栓箱距地1.1米墙壁安装。

4、施工技术措施

管道安装前应具备下列条件:

施工图纸及其他技术文件齐全,并已进行技术交底;对安装所需管材、配件和阀门等附件以及管道支承件、紧固件、密封圈等核对产品合格证、质量保证书、规格型号、品种和数量,并进行外观检查;施工场地及施工用水、供电满足要求;施工机具已到场;与管道连接的设备已就位或已定位。

施工人员应经技术培训,熟悉钢管的性能,掌握基本操作技能。

4.1管道安装:

管道安装前应校直管子,并应清除管子内部的杂物;安装时应随时清除已

安装管道内部的杂物。

如需在镀锌管上开孔焊接时应提前预制,必要时管道两端采用法兰活接,焊接后做完清理防腐再安装。

严禁在已安装好的镀锌管道上开孔施焊。

4.1.1管道穿过建筑物的变形缝时,应设置柔性短管。

穿过墙体或楼板时加设套管,套管长度不得小于墙体厚度,穿过楼板套管,其顶部应高出装饰地面20mm,穿过卫生间或厨房楼板的套管,其顶部应高出装饰地面50mm。

管道的焊接环缝不得位于套管内,套管与管道的间隙应采用不燃烧材料填塞密实。

4.1.2管道横向安装宜设0.002-0.005的坡度,且应坡向排水管;当局部区域难以利用排水管将水排净时,应采取相应的排水措施。

当喷头数量小于或等于5只时,可在管道低凹处加设堵头;当喷头数量大于5只时,宜装设带阀门的排水管。

4.1.3管道安装时应先安装配水干管(立管)再安装水平管,管道安装应平直,立管和水平管的连接应采用沟槽式管件,不应采用机械三通。

4.1.4管道支、吊架及防晃支架的安装:

管道支吊架应符合设计规范要求,牢固可靠。

管道支架或吊架之间的距离应不大于下表的规定:

公称直径

(mm)

25

32

40

50

70

80

100

125

150

200

250

距离(m)

3.5

4.0

4.5

5.0

6.0

6.0

6.5

7.0

8.0

9.5

11.0

4.1.5管道支架、吊架的安装位置不应妨碍喷头的喷水效果;管道支架、吊架与喷头之间的距离不宜小于300mm,与末端喷头之间的距离不宜大于750mm。

4.1.6配水支管上每一直管段,相邻两喷头之间的管段设置的吊架均不宜少于一个,当喷头之间距离小于1.8m时,可隔段设置吊架,但吊架的间距不宜大于3.6m。

4.1.7当管道的公称直径≥50mm时,每段配水干管或配水管设置防晃支架不应少于1个,当管道改变方向时,应增设防晃支架。

4.1.8管道试压:

管网安装完毕,对支、吊架检查达到设计规范要求后,隐蔽工程前,按规范要求,应对其进行强度试验、严密性试验和冲洗;水压强度试验的测试点应设在系统管网的最低点,对管网注水时,应将管网内的空气排净,并应缓慢升压,达到30min,目测管网应无泄漏和无变形,且压力降不应大于0.05Mpa。

4.1.9管网冲洗应在试压合格后分段进行;冲洗顺序应按配水干管、配水管、配水支管的顺序进行。

4.1.10水压严密性试验应在强度试验和管网冲洗合格后进行,试验压力为设计工作压力,稳压24h,应无泄漏。

系统测试完毕后,填写记录。

4.2阀门的安装

4.2.1阀门主要由水流指示器、信号阀组成,阀门安装前应仔细检查,核对阀门的型号、规格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填料及压盖螺栓,必须有足够的调节余量,并检查阀杆是否转动灵活,有无卡涩现象和歪斜情况。

法兰或螺纹阀门应在关闭状态下安装。

要保证两法兰端面相互平行和同心。

拧紧螺栓应对称或十字交叉进行。

4.2.2安装报警阀时应先安装水源控制阀、报警阀、然后根据设备说明书再进行辅助管道及附件安装。

水源控制阀、报警控制阀与配水干管的连接,应使水流方向一致。

报警阀组安装的位置应符合设备要求。

4.2.3水流指示器安装时,应竖直安装在水平管道上侧,其动作方向应和水流方向一致;安装后的水流指示器浆片、膜片应动作灵活,不应与管壁发生碰擦。

4.3其它组件的安装

4.3.1水力警铃应装在公共通道或值班室附近的外墙上,且应安装检修、测试用阀门和通径20mm的滤水器。

警铃和报警阀的连接应采用镀锌钢管,通径为20mm时,其长度不应大于20m;水力警铃安装应确保其动作压力不小于0.05Mpa。

4.3.2水流指示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4.3.2.1在管道试压冲洗后方可安装,应安装在分区控制阀后面的水平管道上。

4.3.2.2水流指示器的浆片、膜片应垂直于管道,其动作方向应和水流方向一致。

4.3.2.3安装后的水流指示器浆片、膜片垂直于管道,不允许与管壁有任何摩擦接触,要求无渗漏。

4.3.3系统中的信号阀应靠近水流指示器前安装,与水流指示器间距不小于300mm。

4.3.4自动排气阀应在管道系统试压冲洗后安装于立管顶部或配水管末端,不应有渗漏。

系统中安装的控制阀包括闸阀、安全信号阀、蝶阀等型号、规格,安装部位应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安装方向正确、阀内清洁无堵塞、无渗漏,系统中的主要控制阀必须安装启闭指示。

4.3.5末端试水装置安装在系统管网末端或分区管网末端。

4.4喷头的安装

4.4.1喷头应在吊顶板装完并系统试压、冲洗合格后进行安装,安装时应采用专用扳手,严禁利用喷头的框架施拧。

4.4.2喷头安装时,不得对喷头进行拆装、改动,并严禁给喷头附加任何装饰性涂层。

4.4.3有碰撞危险场所安装的喷头应加防护罩。

4.4.4当通风管道宽度大于1.2m时,喷头应安装在其腹面以下部位。

4.4.5不做吊顶的场所,当配水支管布置在梁下时,应采用直立型喷头;吊顶下布置的喷头,应采用下垂型喷头或吊顶型喷头。

4.4.6除吊顶型喷头及吊顶下安装的喷头外,直立型、下垂型标准喷头,其溅水盘与顶板的距离,不应小于75mm且不应大于150mm。

4.5室内消火栓安装

4.5.1消火栓箱应有明显标记,箱内组件完整,无明显缺陷。

4.5.2消火栓栓口的安装位置应能保证水带、卷盘与栓连接方便。

4.5.3栓口中心距离地面高度为1.1m。

4.5.4栓口出水方向应向下或设置消火栓的墙面相垂直。

4.5.5水带与水带接扣的连接应牢固可靠。

4.6系统调试

4.6.1系统调试应在系统施工完成后进行,并应具备以下条件:

4.6.1消防水池、消防水箱已储备设计要求的水量。

4.6.2系统供电正常。

4.6.3消防气压给水设备的水位、气压符合设计要求。

4.6.4湿式喷水灭火系统管网内已充满水;干式、预作用喷水灭火系统管网内的气压符合设计要求;阀门均无泄漏。

4.7水源测试

4.7.1用压力表、皮托式流速测定管测定并计算室外水源管道的压力和流量,它们应符合设计要求。

4.7.2核实消防水箱的容积是否符合有关规范规定,是否有保证消防蓄水量的技术措施。

4.7.3核实消防水池的容积是否符合有关规范规定,是否有保证消防蓄水量的技术措施。

4.7.4核实水泵结合器的数量和供水能力是否能满足系统灭火的要求,并通过移动式消防水泵的供水试验予以验证。

4.8消防水泵性能试验

4.8.1以自动或手动方式启动消防水泵,达到设计流量和压力时,其压力表应稳定;运转中应无异常响声和振动;各密封部位不得有泄漏现象。

以备用电源切换后,消防水泵应在1.5min内投入正常运行。

4.8.2以自动方式和手动方式启动稳压泵后,在其末端试装置开启放水的情况下,5min内应能达到设计压力,且压力表指针稳定。

4.9报警阀的性能试验

4.9.1湿式报警阀:

打开系统试水装置后,湿式报警阀应能及时动作,经延迟器延时5s—90s后,水力警铃应准确地发出报警信号,水流指示器应输出报警电信号,压力继电器应能接通电路报警,并启动消防水泵。

4.9.2雨淋阀:

打开系统试水阀后,干式报警阀的启动时间、启动点的空气压力、水流到试验装置出口所需时间等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4.9.3对系统进行排水装置试验时,应将控制阀全部打开,全开主排水阀,按最大设计灭火水量做排水试验,并保持到系统压力稳定为止。

若系统所排放出的水能及时进入排水系统,未出现任何水害,试验为合格。

2、工艺流程

管路敷设-系统布线-绝缘测试-设备安装-检查安装质量-系统调试-设备试运行-工程检测-工程验收-竣工交接。

3、施工方法

3.1说明:

本工程必须严格按设计图纸进行施工,图纸上未作要求的部分,一律按现行国家标准及相应规范进行施工,当设计图纸和国家标准均有要求时,当有矛盾时,按设计变更或国家标准进行施工。

3.2施工前的准备:

施工人员熟悉本工程图纸及合同书、预算书,对重点部位绘制图以指导施工,进行技术交底,图纸会审,且在现场具备施工条件后方可进行施工,施工过程中劳动力的组织和配备、进度和现场情况采取灵活机动的组织形式,以满足施工需要,施工全过程严格按照现行国家验收规范《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以及省、市的相应验收标准进行。

3.3管路敷设:

根据国家规范和设计要求,消防工程报警线路采用穿钢管敷设保护方式。

3.4线路敷设:

根据选用产品的不同确定线路敷设数量,设计要求系统内报警线路、消防广播电话线路均采用穿钢管保护方式。

顶板至探测器、广播等部分的线路小于1.5米吊顶内穿金属软管保护。

3.5设备的安装:

探测器、扬声器吸顶安装;手动按钮等墙壁安装;各类模块根据所控消防外围设备可选择吸顶或墙壁安装;报警控制器落地安装。

4、施工技术措施

进场的设备材料必须有出厂合格证、标牌及准用证,并及时取样,试验合格后,报建设单位及监理方同意后可通知使用。

4.1管路敷设

4.1.1钢管明敷:

管路敷设时要求做到所有箱盒位置准确,尽量减少管路中不必要的交叉,管内应无毛刺和尖锐棱角且管内防腐保护层应完好,使用的箱盒防腐层完整无损,使用的管材在弯制后不应出现裂缝,其弯扁度不大于管外径的10%,弯曲半径不小于管外径的6倍。

4.1.2敷设在多尘或潮湿场所管路的管口和管子连接处,均应做密封处理。

4.1.3管路超过下列长度时,应在便于接线处装设接线盒:

4.1.3.1管子长度每超过45m,无弯曲时;

4.1.3.2管子长度每超过30m,有1个弯曲时;

4.1.3.3管子长度每超过20m,有2个弯曲时;

4.1.3.4管子长度每超过12m,有3个弯曲时。

4.1.4管子入盒时,盒外侧应套锁母,内侧应装护口,在吊顶内敷设时,盒的内外侧均应套锁母。

4.1.5在吊顶内敷设各类管路和线槽时,宜采用单独的卡具吊装或支撑物固定。

4.2线路敷设

4.2.1线路在管内敷设时,应保证穿同一管导线截面积的总和不超过管内截面积的40%。

管内穿线时,应在建筑抹灰及地面工程结束后进行,在穿线前,应将管内的积水及杂物清除干净,且不同系统、不同电压等级的线路不应穿在同一管内。

4.2.2穿线时应使用穿线器,不得采用野蛮方式硬拉硬拽,导线末端应留有不小于30cm的余量,以备安装时压线,吊顶内或其它需要引下的地方,导线必须穿金属软管保护。

4.2.3导线在管内或槽内,不应有接头或扭结。

导线的接头应在接线盒内焊接或用端子连接,焊接时焊点要饱满,不得虚焊,不得采用带腐蚀性的助焊剂。

线路连接处分三层进行绝缘包扎处理(即:

黄腊管、J-10自粘性胶带、绝缘黑胶布)。

4.2.4线路敷设的质量,关系到整个消防系统的运行稳定性与使用寿命。

导线规格必须满足设计要求,符合国家有关规范。

线路敷设完毕后应对每回路的导线用500兆欧表进行绝缘测试,导线对地的绝缘电阻不应小于20兆欧。

合格后方可进行设备的安装。

4.3设备的安装

4.3.1探测器的安装要求及质量标准

4.3.1.1各类探测器的型号应符合设计要求,产品无明显机械损坏变形。

4.3.1.2产品的技术资料齐全,有产品出厂合格证。

4.3.1.3点型探测器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探测器距墙壁、梁边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5m;探测器周围0.5m内不应有遮挡物;探测器至空调送风口水平距离不小于1.5m,至多叶送风口水平距离不小于0.5m;探测器距各种冷光源灯的净距不小于0.3m,距热光源灯位净距不小于0.5m。

4.3.1.4其它类型的探测器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现场确定的安装技术要求。

4.3.1.5探测器底座应牢固平稳,固定在专用安装盒上,严禁直接将底座固定在建筑装修构件上。

4.3.1.6火警指示灯应朝人员主要入口处放置,导线连接必须牢固可靠,采用压接和焊接。

焊接时不允许采用带腐蚀性的焊剂。

4.3.1.7探测的“+”线为红色,“-”为蓝色,其余线应根据不同用途采用其它颜色区分,但同一工程中相同用途的导线颜色应一致。

4.3.1.8留有不小于15cm的余量,穿线孔宜封堵。

4.3.1.9采取保护措施,探测器在即将调试时,各房间上门锁或有专人看管时方可安装,安装后应采取防尘、防潮、防腐蚀措施。

4.3.2报警按钮及各类模块的安装要求及质量标准

4.3.2.1各类按钮、模块的型号符合设计要求,有出厂合格证。

4.3.2.2各类产品无明显机械损失、变形、受潮、安装、接线技术资料齐全。

4.3.2.3应安装在墙(柱)上距地(楼)面高度1.5m处,应安装牢固,不得倾斜。

4.3.2.4报警按钮外接导线应留有不小于0.3m的工作面。

4.3.2.5吊顶内明装的模块(含在模块箱内)应安装在便于调试检修的构筑物上,模块正面与其它设施应留有不小于0.3m的工作面。

4.3.2.6各种设备机房内的模块应安装在模块箱内,模块箱配线应整齐,线的标号清楚。

模块箱内的模块多于3个时应使用接线端子排配线。

4.3.2.7墙面上明装的模块距地的高度宜大于1.5m。

4.3.2.8模块与各种被控设备之间的接线要牢固,防护套管要固定牢靠,当用金属软管做套管时不宜超过1.5m,并且间隔0.5m用固定卡固定。

4.3.3报警控制器的安装要求及质量标准

4.3.3.1设备型号应符合设计要求,有工程所在地的消防产品销售许可证,有出厂合格证,有关安装、操作的技术资料齐全。

4.3.3.2随设备的附件、备件齐全。

4.3.3.3安装使用的材料:

镀锌螺丝、螺母、垫圈、弹簧垫、型钢等。

4.3.3.4在墙上安装盘类设备时,其底边距地(楼)面不应小于1.5m;靠近门轴的侧面距墙不应小于0.5m;正面操作距离不小于1.2m。

4.3.3.5落地安装时,其正面操作距离,当设备单列布置时,不小于1.5m;双列布置时不小于2m。

当其中一侧靠墙安装时,另一侧距墙不应小于1m,需从后面维修时,其后面板距墙不小于1m,在值班人员经常工作的一面,距墙不小于3m。

底边应高出地坪0.1-0.2m;在有地板夹层处落地安装时,应用型钢做基座,并与地板夹层平齐,设备应固定牢靠。

4.3.4系统调试

4.3.4.1按要求查验设备规格、型号、数量等。

4.3.4.2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要求检查施工质量。

4.3.4.3检查系统线路的配线、接线等是否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发现错线、开路、虚焊、短路等达不到要求的应及时处理,排除故障。

4.3.4.4检查探测器应能输出火警信号且报警控制器所显示的位置应与探测器安装位置相一致。

4.3.4.5火灾报警系统应先分别对探测器、消防控制设备等逐个进行单机通电检查、试验,单机检查试验合格,进行系统调试;用专用加烟、加温等试验仪器,分别对各类探测器逐个试验,动作正常后方可投入运行;对其它报警联动设备及其联动关系也要逐一进行测试,正常后投入运行。

4.3.4.6对报警控制器的报警自检功能、消音复位功能、故障报警功能、火灾优先功能、报警记忆功能、电源自动转换和备用电源的自动充电功能、备用电源的欠压和过压报警功能等进行逐一测试。

4.3.4.7应分别用主电源和备用电源供电,检查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各项控制功能和联动功能。

4.3.4.8系统调试结束后,应连续运行120小时,无故障后,填写调试报告。

五、防排烟系统

遵循先进合理、高效、经济、有保障的原则,同时考虑本工程工期紧、质量要求标准高、设施功能较为先进等特点,制定如下主要的施工技术方案。

1、工艺流程

风管制作-风管安装-风机安装-风口安装-试验-工程检测-工程验收-竣工交接

2、风管制作与安装

2.1风管制作

2.1.1通风、排风管道用镀锌钢板制作,为了提高施工效率、减少消耗,我们将采取车间预制、现场安装的方法。

2.2部件制作

2.2.1风口规格应以颈部外径或外边长为准

2.2.2风口外表装饰面应平整光滑。

2.2.3百叶式风口的叶片距应均匀,其叶片间距允许偏差为±1.0mm,两端轴应同心。

中片中心线直线度允许偏差为3/1000,叶片平行度允许偏差为4/1000。

2.2.4外表面不得有明显的划伤、压痕与花斑,颜色应一致,焊点应饱满光滑。

2.2.5风口的转动、调节部分应灵活、可靠,定位后无松动现象。

手动式风口叶片与边框铆接应松紧适当。

2.2.6散流器的扩散和调节环应同轴,径向间距分布应均匀。

2.2.7多叶风阀的叶片间距应均匀,关闭时应相互贴合,搭接应一致。

大截面的多叶调节风阀应提高叶片与轴的刚度;并实施分组调节。

2.3风管安装

2.3.1风管及部件穿墙、过楼板和屋面处,与土建配合预留孔洞,尺寸和位置要符合要求。

2.3.1风管及部件安装前,要清除内外杂物及污物。

2.3.2风管与阀部件的支、吊架的预埋件或膨胀螺栓的位置要正确、牢固可靠,埋入部分应去除油污,并不得涂漆。

2.3.3风管安装前检查风管不得有扭曲、树脂破裂、脱落及界皮分层等现象,对破损处要及时修复。

风管法兰连接用镀锌螺栓和螺母锁紧。

2.3.4风管支吊架的间距应符合规范要求,风管安装时及时进行支、吊架的固定和调整,使其位置正确、受力均匀。

2.3.4所有风管经过不同防火分区的墙壁或地面时,装置管径相应的70℃防火调节阀。

2.3.6风管支吊架的间距不大于3m,消声器处设置单独吊架,并避开风口、检视门、测定孔等部位,以免影响系统使用。

2.3.7当风管较长,需要安装一排支吊架时,先把两端支架安好,然后以两端支架为基准,拉线找出中间支架的标高。

2.3.8风管距四周相邻的物体,不小于75mm的距离,以便于清理。

2.3.9法兰接口连接采用的垫料:

一般空调系统及送排风系统采用δ=3mm的8501密封胶带密封,消防排烟及厨房排烟系统采用石棉橡胶垫片密封。

2.3.10在风管安装期间,将管道分段采用工业用强力吸尘器,清扫管道的内壁。

2.3.11为确保工程按期交付甲方,随时配合土建吊顶的风口碰头及安装风口。

土建在做吊顶龙骨时,根据装修总体布局及时配合土建核实风口位置,并将支风管引接到位,不影响土建吊顶。

2.3.12风管安装时应及时进行支、吊架的固定和调整,其位置应正确、受力应均匀。

2.3.13支吊架不得设置在风口、阀门、检查门及自控机构处;吊杆法兰不宜直接固定在法兰上。

2.3.14风管支、吊架的间距,如设计无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风管水平安装时,直径或边长小于400mm,间距不应大于4m;大于或等于400mm,不应大于3m。

风管垂直安装,间距不应大于4m,但每根立管的固定件不应少于2个。

2.3.15连接法兰的螺栓应均匀拧紧,其螺母应在同一侧。

2.3.16大型风管安装,由于风管强度较差,应做一定的保护措施,以免损伤风管。

2.3.17风管的连接口应加装密封胶条,螺栓拧紧。

2.3.18风管与设备的连接应采用软连接,两边风口应对齐对正,软连接部分应留有余量,不许拉紧。

2.4部件安装:

2.4.1防火阀、调节阀安装后启闭应灵活,设备与周围维护结构应留足检修空间。

2.4.2风口的安装、风口与风管的连接应严密、牢靠:

边框与建筑装饰面贴实,外表面应平整不变形,调节应灵活。

2.4.3同一厅室、房间内的相同风口的安装高度应一致,排列应整齐。

2.4.4铝合金条形风口的安装,其表面应平整、线条清晰、无扭曲变形,转角、拼缝处应衔接自然,且无明显缝隙。

3、吊架安装

3.1支架的悬臂、吊架的吊铁均采用角钢或槽钢制成。

3.2支、吊架在制作前,应对型钢进行矫正。

3.3吊杆应根据风管安装实际标高适当截取,套丝不易过长,四口末端不应超出风管托架最低点。

3.4风管支、吊架制作完毕后,应进行防腐处理,涂刷两道防锈漆一道面漆。

3.5最长边不大于1800mm的风管吊架采用角钢制作横担,最长边大于1800mm的风管吊架采用槽钢制作横担。

槽钢横担采用双螺母进行紧固,以增强吊杆的拉伸强度。

3.6按风管的中心线找出吊杆的敷设位置,单吊杆在风管的中心,双吊杆可按托盘的螺孔间距以风管的中心线对称安装。

3.7立管管卡安装时,应先把上面的管件固定好,再用线坠在中心处吊线,下面的管件即可按吊线进行安装固定。

3.8当风管较长,需要安装成排支架时,可先把两端固定好,然后以两端的支架为基准,弹出中间支架的安装线,并根据支架间距进行其他支架的安装固定。

3.9横担应与风管紧密接触,并且安装要水平。

4、风机安装

4.1风机安装前应根据图纸和设备实际情况对基础进行复查,标识好基准。

4.2整体安装风机吊装直接放到基础上,用垫铁调平调正。

斜垫铁应成对使用,设备安装好后,同组垫铁应点焊在一起。

4.3风机安装在无减震的支架上时,应垫上4-5mm后的橡胶垫,调平调正后固定牢固。

4.4风机安装在减震机座或吊架上时,各组减震器承受的荷载要均衡,不得偏心。

安装后采取保护措施,防止损坏。

4.5风机与电机的轴应保持水平并在一条直线上。

4.6风机与电机的转动装置的外露部分要有安全防护罩。

风机吸入直通空气时,应安装铝板网、百叶窗或其他安全装置。

4.7风机与风管连接时,根据基础尺寸与通风机产品说明书确定风机的吸入口和排出口的坐标和标高,然后进行连接。

5、风口安装

风口是在土建专业内装修墙体抹灰刮白、吊顶安装基本完毕,环境降尘措施良好的情况下以及室内装修设计不再改动的基础上,才能开始安装。

风口的形式、型材、位置在尊重原设计的基础上,还要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使风口要尽量居中,不能居中的也要尽量美观。

口与风管连接采用拉铆枪拉铆,风管管壁在风口内边外侧,风口管壁与风管之间用海绵条或8501密封胶带封严。

6、风管、部件及设备保温

6.1绝热层应平整密实,不得有裂缝、空隙等缺陷。

6.2风管系统部件的绝热,不得影响其操作功能。

6.3风管与设备的绝热厚度应均匀,包扎牢固,不得有散材外露的缺陷。

六、灭火器的配置

在消火栓箱内及设计图纸规定的房间内配置ABC型4Kg灭火器。

七、消防工程整体调试

由项目技术总负责人编制整体调试方案,提交业主及监理方认可后,组织各相关施工单位进行消防工程的整体调试。

1、消防工程整体调试应具备的条件

1.1竣工资料应整理齐全。

1.2对整体系统调试,应在各单项工程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考试认证 > 司法考试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