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工作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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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工作制度

唐山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管理制度

(试行)

为规范中心员工办公行为,提高工作效率,改变工作作风,特制订本制度。

本制度已经董事会讨论通过,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工作制度

一、认真遵守办公纪律。

自觉遵守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

退,按时到岗,外出办公或办事要履行请假手续;办公时要严肃认真,保持肃静、禁止大声喧哗,严禁随意串办公室和干私活;严禁工作时间上网玩游戏、聊天、炒股;提倡开门办公,反对长时间因私占用电话;积极参加中心组织的各项活动;严禁干部职工参与赌博活动,否则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撤职和辞退处分。

二、树立良好的形象。

讲形象、讲仪表,言谈举止,文明大方,禁止奇装异服。

三、树立严谨的工作作风。

要服从领导,顾全大局,步调一致,团结合作,工作务实高效,严谨周密,执行职责分工不推诿。

搞好协作不扯皮,落实计划不拖拉;要坚持原则、光明磊落、言行一致、保守秘密。

不拉帮结派、不殉私情、不传播小道消息。

四、树立窗口单位意识,接待客户热情周到,一欢迎。

二让座。

三递水,四服务。

实行首问责任制,是自己分内的工作要高效办理,非自己分内的工作,要将来访者引见给相关责任人员,不得简单应付了事。

五、接、打电话要使用“你好、请、谢谢”等文明礼貌用语,

请销假制度

一、全体员工应严格遵守工作时间,高效完成工作任务。

原则上工作日不予请假,因特殊原因需请假的要提前书面说明事由及天数,报有关负责人审批,经批准后休假。

二、各部长请假及一般员工请假一天以上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批准。

员工请假在一天以内的由主管部长审批。

三、员工工作时间需临时外出办公时要向部长报告,因私事需临时外出,向主管部长请假。

四、请病假三天以上需要开具医院诊断证明。

五、年休假、婚假、丧假、产假、探亲假等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六、假满上班后要及时向批准人销假。

七、员工请假或休假待批准后,将批准假条报综合管理部备案。

八、中心考勤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考勤结果与业绩工资挂钩

会议会务制度

一、中心党员会议由党委书记召集,每月召开一次,会务工作由组织委员负责。

做好会议记录(包括会议议题、内容、参加人及时间和地点,最终决议等)并存档。

二、中心全体会议由董事长或总经理召集,会务工作由综合管理部负责,并做好会议记录(包括会议议题、内容、参加人及时间和地点,最终决议等)、存档。

三、中心办公会议,由董事长或总经理召集,每周一上午召开,会务工作由综合管理部负责。

四、审批委员会会议由审批委员会主任召集,会务工作审批委员会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各部所召开的会议由各部部长负责召集。

公文制发管理制度

分为收文管理和发文管理两部分:

一、收文管理

1、发送来本中心的文件资料,由综合管理部统一接收。

凡与本中心无关的文件、信息统一留存备查,与中心有关的文件,须经主管领导甄别后进行处理。

2、进行传阅的每份文件,都必须附《唐山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公文处理单》,确保收文传阅到位。

阅文阅件后,阅文人要及时将阅件送回综合管理部,各阅文人或科室不得扣存阅件(领导有特别批示的除外)。

文件处理完毕后,要及时归档。

二、发文管理

1、公文制发的基本要求中心所有公文以唐山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的名义制发,使用红头文件。

要求准确、及时、保密。

行文少而精,注重效用,力求简练明确,条理清楚,格式规范。

2、公文制发程序

相关部门(拟稿)T综合管理部(核稿、上报)T主管领导(签发)T综合管理部(编号)7相关部门(打印、下发)

3、一般性的会议通知、事务性通知、文件转发等由综合管理部签发。

办公用品管理制度

一、中心日常需要的办公用品及低值易耗品,综合管理部要报董事长或总经理审核后,提前备齐,并按财务制度签字审批后记账。

二、对采购的办公用品及低值易耗品,综合管理部要委派专人保管,并及时登记入库。

三、中心各部需要支领办公用品时,向综合管理部提出申请,履行支领手续。

需支领人、保管人员、综合管理部部长三方在支领单上签字。

四、保管人员对办公用品要定期盘点,每季度清点一次,做到帐帐相符,帐实相符。

五、各部急需某些办公用品时,向综合管理部提出申请,由综合管理部报请董事长或总经理批准后购买。

六、员工使用办公用品及低值易耗品要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一、为了加强固定资产的管理,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益,保证资产的安全完整,确保中心财产不受损失,促进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中心项下的所有固定资产,包括:

所有的车辆、计算机、复印机、传真机、打印机及各种办公设备。

三、固定资产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完善管理体制;健全规章制度;摸清财产状况,明晰产权关系;建立科学的运行机制;合理配置固定资产;保证固定资产安全、完整、完好。

四、中心对固定资产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管理体制,其主要管理部门为中心综合管理部。

五、中心综合管理部负责固定资产的购置、保管、使用、维护、清查盘点等;同时负责办理固定资产的调拨、转让、报损、报废等报批手续。

六、中心综合管理部负责固定资产统一建帐、统一核算,并

协助有关部门对固定资产实物进行管理。

七、年初,由各部根据业务工作的需要,本着合理、节约、高效的原则,在认真研究、科学论证的基础上,编制各部的年度固定资产购置计划。

由综合管理部汇总后,提交董事长或总经理审定后执行。

对于确属急需购置的固定资产,由综合管理部提出意见后,报请董事长或总经理同意后执行。

八、购入的固定资产,由综合管理部组织验收。

验收合格后由综合管理部登记固定资产登记簿和固定资产卡片,填制记帐凭证,记入固定资产总帐。

九、固定资产的日常维护、保养以及修理由各部负责。

使用(保管)固定资产的员工应爱护公物,妥善保管,科学使用以延长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提高其使用效率。

十、固定资产一般不得对外出租、出借,确需出租出借的,应由出借人提出申请交综合管理部,呈报董事长或总经理审批。

收回时应进行勘验。

出租出借固定资产取得的收入,应及时入账。

十一、为了保证固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由中心综合管理部

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清查,以便真实地反映其实有数量和分布情况。

原则上每年清点核对一次。

(一)清查盘点的内容,包括固定资产的实有数与帐面数是否相等,固定资产的保管、使用、维修等情况是否正常等。

(二)清查盘点的具体程序是:

由各部填报固定资产调查表,于每年12月下旬前报综合管理部,由综合管理部按照固定资产明细帐逐一核对。

(三)清查中,盘盈的固定资产应当及时入帐;盘亏报损的固定资产,属于不可抗拒原因造成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和资产报废的审批权限及时办理核销;属于过失的责任事故或违法行为造

成的,应当按照规定给当事人以必要的经济处罚。

(四)各部闲置的固定资产,由综合管理部进行统一调配,使之合理流动,发挥效益,防止积压。

十二、固定资产的调出、报废、报损等处置,必须严格按照

有关规定的审批程序办理,各部不得擅自处置。

固定资产处置残值或租金收入计入其他收入,用以安排固定资产的更新改造。

十三、固定资产处置应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一)固定资产需处置时由各部提出申请并填写固定资产处置申请单,办理处置手续。

(二)综合管理部组织技术鉴定,提出处理意见,并对资产价值进行审核;

(三)董事长或总经理签署意见;

(四)各部根据批复处置固定资产。

十四、由于保管不善和使用不当,致使固定资产(包括贵重的办公用品及修理工具)损坏、遗失,由使用者酌情赔偿;固定资产的正常性报损,由使用者填列“报损单”,经综合管理部审定,按审批权限送报,经董事长或总经理批准后方能销帐。

十五、工作人员在退休或调动之前,应将使用(保管)的固定资产办好移交手续。

十六、严肃财经纪律,对违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擅自赠送、变卖、拆除固定资产的行为和破坏固定资产的现象,要严格追查责任,视情节给予处罚。

印章使用制度

一、中心印章由综合管理部负责管理,未经董事长批准不得随意交由他人管理和使用。

因故需临时交接,须经董事长批准并严格办理交接手续。

二、一般性介绍信及身份证明,须经综合管理部负责人审核后,方可盖章,以备查。

三、对加盖公章的材料,应注意落款单位必须与印章一致,用印位置恰当,要骑年盖月,字组端正,图形清晰。

四、公章禁止带出使用,如因特殊需要,必须经董事长或相关中心负责人批准,由印章管理人同往,用后立即带回。

五、公章一律不得用于空白介绍信、空白纸张、空白单据等。

如遇特殊情况时,必须经董事长或相关中心负责人同意。

公章一

般应在上班时间内使用,如无特殊情况,下班后停止使用公章。

六、印章管理人员必须认真负责,严格遵章守纪,秉公办事。

没有董事长及相关负责人的同意,不得随意盖章。

盖章时必须在《印章使用登记表》中登记。

七、印章管理人员应妥善保管公章,不得随意乱放。

下班时间和节假日期间应采取防盗措施。

八、盖章后出现的意外情况由批准人负责,如公章管理人员违规盖章造成的后果由直接责任人负责。

卫生管理制度

一、全体员工要自觉维护办公区卫生,室内外保持清洁,办

公室和办公桌面干净、整洁,无乱堆乱放现象;

二、保洁人员负责创业服务中心大楼内卫生保洁工作。

按照所

负责的区域,每天清扫。

(一)负责对楼道、门厅、楼梯、电梯、卫生间、清洁工作。

(二)负责会议室、接待室等公共用房的的清洁卫生及服务保障

工作。

三、保洁工作的标准及要求

(一)上班前将楼道、楼梯、楼梯扶手、电梯、卫生间等清扫一

遍,做到无尘、无味、无蜘蛛网,窗明地净,并注意随时保持。

(二)公共用房使用前,应及时清扫,并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保证按时使用;使用期间,服务保障要及时到位

(三)保持楼道内无堆积垃圾,地面无积水,下水管道有堵塞要

及时处理。

(四)发现损害公共卫生的行为,要劝阻和制止。

(五)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自离开岗位,不得

在工作时间闲谈。

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中心财务工作,发挥财务在中心经营管理中的作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财务制度,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中心各部和员工办理财会事务,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中心财务部门的职责是: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

(二)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

(三)积极为中心发展做好服务;

(四)及时上缴各种税费;(五)对财政、税务、银行部门了解、检查财务工作,主动提供有关资料,如实反映情况;

第四条财务部门隶属中心综合管理部。

第五条财务负责人主要履行下列职责:

(一)负责中心各项财务收入和支出的审核;

(二)负责中心财务报表的审核;

(三)负责涉外财务工作的组织协调;

(四)负责向董事会汇报中心财务运行状况;第六条会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做好会计核算,记帐、复帐。

报帐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按期报帐;

(二)负责编制中心月、季、年度会计报表及有关说明,每季度进行

财务分析;

(三)负责中心盘盈盘亏、报废清理、计提折旧;

(四)负责中心财务历史资料、文件、凭证、报表的整理、收集和立卷归档工作,并按规定手续报请销毁;

(五)按规定提取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风险准备金、责任准备金等;

第七条出纳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

(二)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超过部分必须及时送存银行,不坐支现金,不认白条抵压现金;

(三)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帐目,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四)加强支票管理,保管好未签发的支票,做好支票登记记录;

(五)积极配合银行做好对帐、报帐工作;

(六)配合会计做好各种帐务处理;

(七)负责日常报销事务,做好职工工资、奖金和各种福利的发放。

第八条会计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九条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

第十条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会计事项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根据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

会计、出纳员记帐,都必须在记帐凭证上签字。

第十一条财务工作人员应当定期进行财务清查,保证帐簿记录与

实物、款项相符。

第十二条财务工作人员应根据帐簿记录编制会计报表上报董事长,并报送有关部门。

每月10日前由会计编制上月会计报表并上报。

会计报表须会计签名或盖章。

第十三条财务工作人员对本中心实行会计监督。

财务工作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第十四条财务工作人员发现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及时向财务负责人报告,并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第十五条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和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第十六条财务工作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财务负责人监交。

第十七条支票由出纳员保管。

支票使用时须有“支票领用单”,经董事长签字,然后将支票按批准金额封头,加盖印章、填写日期、用途、登记号码,领用人在支票领用簿上签字备查。

第十八条支票付款后凭支票存根,发票由经手人签字、会计核对(购置物品由保管员签字)、董事长审批。

填写金额要无误,完成后交出纳人员。

出纳员统一编制凭证号,按规定登记银行帐号,原支票领用人在“支票领用单”及登记簿上注销。

第十九条中心财务人员支付每一笔款项,不论金额大小均须董事

长签字。

董事长外出应由财务人员设法通知,同意后可先付款后补签。

第二十条中心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一)员工工资、津贴、奖金;

(二)出差人员必须携带的差旅费;

(三)中心日常零星支出;

第二十一条购买大宗固定资产、办公用品、劳保、福利及其他工作用品必须采取转帐结算方式,不得使用现金。

第二十二条日常零星开支所需库存现金限额为2000元。

超额部分应存入银行。

第二十三条财务人员支付现金,可以从中心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从银行存款中提取,不得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

第二十四条财务人员从银行提取现金,应当填写《现金领用单》,并写明用途和金额,由财务负责人批准后提取。

第二十五条员工因工作需要借用现金,需填写《借款单》,经财务负责人审核;交董事长批准签字后方可借用。

超过还款期限即转应收款。

第二十六条符合本规定第二十条的,凭发票、工资单、差旅费单及中心认可的有效报销或领款凭证,经手人签字,出纳审核,董事长批准后由出纳支付现金。

第二十七条发票及报销单经董事长批准后,由会计审核,经手人签字,金额数量无误,填制记帐凭证。

第二十八条每月由出纳编制工资表,交财务负责人审核,董事

长签字,出纳按时提款,当月发放工资,填制记帐凭证,进行帐务处

理。

第二十九条差旅费及各种补助单(包括领款单),由董事长签字,会计审核时间、天数无误并报财务负责人复核后,送董事长签字,填制凭证,交出纳员付款,办理会计核算手续。

第三十条出纳人员应当建立健全现金帐目,逐笔记载现金支付。

帐目应当日清月结,每日结算,帐款相符。

第三十一条凡是本中心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会计文件和其他有保存价值的资料,均应归档。

第三十二条会计凭证应按月、按编号顺序每月装订成册,标明月份、季度、年起止、号数、单据张数,由会计及有关人员签名盖章(包

括制单、审核、记帐、主管),归档前应加以装订。

第三十三条会计报表应分月、季、年报、按时归档,由会计保管,并分类填制目录。

第三十四条会计档案不得携带外出,凡查阅、复制、摘录会计档案,须经董事长批准。

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心档案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按年度立卷,中心各部门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各种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都要按照本制度的规定,分别立卷归档。

第三条公文承办部门或承办人员应保证经办文件的系统完整性(公文上的各种附件一律不准抽存)。

结案后及时交综合管理部归档。

工作变动或因故离职时应将经办的文件材料向接办人员交接清楚,不得擅自带走或销毁。

二、文件材料的收集管理

第四条凡中心印发出的公文一律由综合管理部统一收集管理。

第五条一项工作由几个部门参与办理,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文件材料,由主办部门收集归档。

会议文件由会议主办部门收集归档。

第六条各部门应了解本部门的工作业务,掌握本部门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收集管理本部门的文件材料,并在每年的2月份前将归档文件材料归档完毕,并向综合管理部办好交接签收手续。

三、归档范围

第七条重要的会议材料,上级机关发来的与本公司有关的通知、决定、决议、指示、条例、规定、计划、规划等文件材料。

第八条本中心反映主要职能活动的报告、总结、工作计划、规划、策划、请示、批复、会议记录等。

第九条中心的人事档案。

干部任免的文件材料以及关于员工奖励、处分的文件材料。

本中心员工劳动、工资、福利方面的文件材料。

四、档案的借阅制度

第十条综合管理部管理的档案,主要供本中心相关人员使用,各相关人员借阅档案时必须办理登记手续方可借阅。

第十一条机密档案借阅,需经主管领导批准,就地查阅,不得带出。

第十二条借阅档案资料人员负责保管、保密、爱护所借档案,不得任意转借或复印、不得拆卷涂改、叠页和勾画、污损档案整洁,归还时保证档案材料完整无损。

否则,追究当事人责任。

第十三条借出档案材料,保管不慎丢失时,要及时追查,并报告综合管理部及时处理。

第十四条借出档案材料的时间不得超过两周,必要时可以续借。

过期由档案管理人员催还。

需要长期借出的,须经综合管理部部长批准。

车辆及驾驶员管理制度

一、中心所属车辆由综合管理部负责管理调配。

二、公务用车中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工作人员,到市内较近单位办理公务,一般不派车。

三、各部用车需提前向综合管理申请,以便综合管理部科学安排,保证好公务用车需要。

四、严禁公车私用,个人确有紧急情况需用公车时,需报综合管理部批准。

五、下班后司机必须将车辆存放在担保中心院内,不得异地存放,特殊情况需异地存放的应事先报请综合管理部批准;否则,擅自异地存放车辆而带来的一切损失由司机本人负责。

六、司机要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坚守岗位,听从指挥,文明行车,长期保持车辆清洁和通讯联络畅通。

七、司机要爱护车辆,定期保养,不断提高驾驶技术和维修技能,使车况长期处于良好状态,防止各类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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