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房产管理局班子成员和分工doc.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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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房产管理局班子成员和分工doc

南阳市房产管理局班子成员和分工

南阳市房产管理局职能审批1、廉租住房承租审批备注本项根据南阳市政府[2007]93号文件规定,市房产管理局是市区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南阳市市区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综合协调,组织实施实物配租的廉租住房建设。

宛城区、卧龙区人民政府和高新区管委会廉租住房管理部门负责其辖区内廉租住房管理的计划安排、对象认定、保障方式审批、补贴资金发放、房源落实等工作。

咨询电话67081096投诉电话622628192、房屋权属登记

一、法律法规依据

(一)房屋所有权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1994年7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9号)第60条

(二)房屋他项权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1994年7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9号)第61条

二、承办科室

(一)南阳市房产管理局产权处产权登记科

(二)南阳市房产管理局产权处房地产抵押登记科办公地点南阳市张衡路796号

三、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人姓名、职务及联系方式

(一)房屋所有权登记分管领导米亮副处长联系电话62262856具体负责人刘霞产权登记科科长联系电话62262853

(二)房屋他项权登记分管领导牛松森副处长联系电话62262936具体负责人王宇房地产抵押登记科科长联系电话62262853

四、相对人须提交的材料

(一)申请房屋所有权登记,应当填写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1、初始登记

(1)土地使用权证书复印件或土地来源证明;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3)建设单位关于房屋竣工验收合格的证明;(4)房产测绘机构出具的房屋建筑面积测绘成果报告。

2、变更登记

(1)房屋权属证书;

(2)房屋翻建的批件,名称、房屋面积等发生变化的有关证明。

(二)申请房地产抵押登记,应当填写他项权利申请表,并提供以下材料

(1)房地产抵押合同;

(2)房屋权属证书(以预售商品房贷款抵押或者以在建工程抵押的,则应提供已生效的预售合同以及其他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与证明材料等);(3)土地使用权证书或用地证明。

五、收费标准及依据1、住房登记费(包括初始登记、变更登记等)、住房他项权利登记费(包括抵押、典权等)80元/套2、住房以外其他房屋登记费(包括初始登记、变更登记等)、他项权利登记费(包括抵押、典权等)

(1)建筑面积200平方米(含)以内150元/宗;

(2)201-500平方米300元/宗;(3)501-1000平方米600元/宗;(4)1001-5000平方米1000元/宗;(5)5001-10000平方米2000元/宗;(6)10000平方米以上3000元/宗;3、向一个以上房屋所有权人核发房屋所(共)有权证时,按增加证书数量10元/证;遗失、毁坏、更正等收取工本费10元/本。

4、抵押手续费住房以外房产抵押手续费(不含他项权利登记费)按贷款额的1‰收取。

六、服务承诺时限

(一)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齐全,自受理登记之日起,私产五个工作日办结;公产十五个工作日办结;遗失补证登记须经公告六个月后,无异议方可办理(均不含测绘时间)。

(二)房地产抵押登记手续齐全,自受理登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办结。

七、办理程序

(一)房屋所有权登记登记(初审)→测绘→复审→公告(登记机关认为有必要的)→审批→缮证→收费→发证→归档

(二)房地产抵押登记登记(初审)→复审→审批→缮证→收费→发证→归档

八、业务咨询

(一)南阳市房产管理局产权处产权登记科电话62262853

(二)南阳市房产管理局产权处房地产抵押登记科电话62262853

九、投诉举报方式南阳市房产管理局监察室电话62262819南阳市纪委效能检察室电话633982783、商品房产权产籍

一、法律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1994年7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9号)第60条

二、承办科室南阳市房产管理局产权处产权登记科办公地点南阳市张衡路796号

三、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人姓名、职务及联系方式分管领导米亮副处长联系电话62262856具体负责人刘霞产权登记科科长联系电话62262853

四、相对人须提交的材料1、计委立项计划;2、规划用地许可证;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4、土地证或征地文件;5、工程峻工验收报告;6、开发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7、商品房预售许可证;8、商品房分丘平面图和分户平面图。

五、收费标准及依据1、住房登记费80元/套2、住房以外其他房屋登记费

(1)建筑面积200平方米(含)以内150元/宗;

(2)201-500平方米300元/宗;(3)501-1000平方米600元/宗;(4)1001-5000平方米1000元/宗;(5)5001-10000平方米2000元/宗;(6)10000平方米以上3000元/宗;3、向一个以上房屋所有权人核发房屋所(共)有权证时,按增加证书数量10元/证;遗失、毁坏、更正等收取工本费10元/本。

六、服务承诺时限商品房产权产籍手续齐全,自受理登记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办结(不含测绘时间)。

七、办理程序登记(初审)→测绘→复审→公告(登记机关认为有必要的)→审批→缮证→收费→发证→归档

八、业务咨询南阳市房产管理局产权处产权登记科电话62262853

九、投诉举报方式南阳市房产管理局监察室电话62262819南阳市纪委效能检察室电话63398274、单位集资合作建房审批

一、法律、法规依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建住房[2007]258号)南阳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宛政[2007]81号)

二、承办科室南阳市经济适用住房开发中心办公地点南阳市张衡路房管大厦13楼

三、分管领导马德强副主任联系电话62262882具体负责人余东方科长联系电话62262879

四、须提交的材料申请集资合作建房的单位,应填写南阳市企业职工集资合作建房认定(审批)表,并提供以下材料1、向南阳市房产管理局提出企业集资合作建房申请;2、国有土地使用证;3、企业营业执照;4、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经营状况证明;5、参加单位集资合作建房的职工及配偶名单及其无房或住房困难证明。

五、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六、服务承诺时限1、申报企业材料齐全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房管部门予以核准并报市政府审批。

2、房管局在市政府审批同意后5个工作日内下达批复意见。

七、承办程序

八、业务咨询南阳市经济适用住房开发中心电话62262879

九、投诉举报方式南阳市房产管理局监察室电话62262819南阳市纪委效能监察室电话633982785、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对象审核

一、法律、法规依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建住房[2007]258号)南阳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宛政[2007]81号)

二、承办科室南阳市房管局经济适用住房开发中心销售科办公地点南阳市张衡路房管大厦13楼

三、分管领导范玉芝副主任联系电话62262881具体负责人张洁销售科长联系电话62262885

四、须提交的材料1、户口复印件(或居住满三年的证明);2、家庭年收入(夫妻双方)证明;3、居住辖区、居委会出具的住房状况证明;4、市拆迁办出具的被拆迁户异地安置证明;5、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五、收费标准依据不收费

六、服务承诺时限法定时间自申请人送达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七、承办程序

八、业务咨询南阳市房管局经济适用住房开发中心电话62262885

九、投诉举报方式南阳市房产管理局监察室电话62262819南阳市纪委效能监察室电话633982786、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预审

一、法律、法规依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建住房[2007]258号)南阳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宛政[2007]81号)

二、承办科室南阳市房管局经济适用住房开发中心销售科办公地点南阳市张衡路房管大厦13楼

三、分管领导范玉芝副主任联系电话62262881具体负责人张洁销售科长联系电话62262885

四、须提交的材料1、经济适用住房定价申请书;2、建设审批手续;3、楼层建筑面积、销售面积汇总表;4、经济适用住房成本价计算表;5、图纸、预算、合同等;

五、收费标准依据不收费

六、服务承诺时限法定时间自申请人送达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七、承办程序

八、业务咨询南阳市房管局经济适用住房开发中心电话62262885

九、投诉举报方式南阳市房产管理局监察室电话62262819南阳市纪委效能监察室电话633982787、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规模投资信贷计划申报

一、法律、法规依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建住房[2007]258号)南阳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宛政[2007]81号)

二、承办科室南阳市经济适用住房开发中心开发科办公地点南阳市张衡路房管大厦13楼

三、分管领导马德强副主任联系电话62262882具体负责人余东方科长联系电话62262879

四、须提交的材料1、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2、立项批复3、土地供应承诺4、其它一式六份

五、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六、服务承诺时限承诺时间1、申报单位材料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2、材料齐全符合条件15个工作日内组织相关部门联合会审;3、有关部门下达后,15工作日内予以转发下达。

七、承办程序

八、业务咨询南阳市经济适用住房开发中心开发科电话62262879

九、投诉举报方式南阳市房产管理局监察室电话62262819南阳市纪委效能监察室电话633982788、住房货币化补贴发放审批

一、法律法规依据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阳市住房货币化分配实施办法〉的通知(宛政[2004]79号

二、承办科室南阳市住房委办公室协调科办公地点南阳市张衡路房地产大厦十二楼

三、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人姓名、职务及联系方式分管领导安怀申主任联系电话63318688具体负责人王恒华科长联系电话62262809

四、相对人需提交的材料1、经批准单位的住房货分配实施方案;2、南阳市职工住房货币补贴审批(计算)汇总表;3、南阳市职工住房货币补贴审批(计算)表;4、本单位职工住房货币补贴公示名册及公示的时间与地点的书面证明。

五、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六、服务承诺时限自正式受理报件之日起14个工作日

七、办理程序批复告知办领导审批综合科查档审核协调科受理并初审单位提出申请

八、业务咨询南阳市住房委办公室协调科电话62262835

九、投诉举报方式南阳市房产管理局监察室电话62262819南阳市纪委效能监察室电话633982789、集资房确权审批

一、法律法规依据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阳市出售公有住房实施办法等房改配套文件的通知(宛政[1995]325号)

二、承办科室南阳市住房委办公室协调科办公地点南阳市张衡路房地产大厦十二楼

三、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人姓名、职务及联系方式分管领导安怀申主任联系电话63318688具体负责人王恒华科长联系电话62262809

四、相对人需提交的材料1、单位集资房确权请示或报告;2、单位房屋所有权证及户型分户图;3、集资房建房决算书;4、集资人员配偶单位出具的房改情况证明;5、集资房确权审批表、汇总表。

五、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六、服务承诺时限自正式受理报件之日起11个工作日。

七、办理程序单位提出申请协调科受理并初审综合科查档审核办领导审批批复告知

八、业务咨询南阳市住房委办公室协调科电话62262835

九、投诉举报方式南阳市房产管理局监察室电话62262819南阳市纪委效能监察室电话6339827810、公房租金管理11、公有住房出售价格备注两项是由我办与市物价局联合测算,并提出意见报市政府审批,由市物价局与我办联合下文,市区单位按文件要求执行。

咨询电话南阳市住房委办公室协调科电话62262835投诉电话南阳市房产管理局监察室电话6226281912、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资质核准

一、法律法规依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二、承办科室南阳市房产管理局房管科办公地点南阳市张衡中路796号

三、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人姓名、职务及联系方式分管领导向天军,副局长,联系电话62262868具体负责人胡富安,房管科科长,联系电话62262812

四、相对人需提交的材料申请核定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等级,应当如实向资质许可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一)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等级申请表(一式二份,加盖申报机构公章);

(二)房地产估价机构原资质证书正本复印件、副本原件;(三)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加盖申报机构公章);(四)出资证明复印件(加盖申报机构公章);(五)法定代表人或者执行合伙人的任职文件复印件(加盖申报机构公章);(六)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证明;(七)固定经营服务场所的证明;(八)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的公司章程或者合伙协议复印件(加盖申报机构公章)及有关估价质量管理、估价档案管理、财务管理等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的文件、申报机构信用档案信息;(九)随机抽查的在申请核定资质等级之日前3年内申报机构所完成的1份房地产估价报告复印件(一式二份,加盖申报机构公章)。

申请人应当对其提交的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五、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六、服务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内

七、办理程序上报省厅审核受理

八、业务咨询南阳市房产管理局房管科。

电话62262815

九、投诉举报方式南阳市房产管理局监察室电话62262819南阳市纪委效能检察室电话6339827813、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资质(三级及临时资质)审批

一、法律法规依据建设部关于修改〈城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规定〉的决定(建设部令第97号)

二、承办科室南阳市房产管理局房管科办公地点南阳市张衡中路796号

三、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人姓名、职务及联系方式分管领导谭志洪,副局长,联系电话62262828具体负责人胡富安,房管科科长,联系电话62262812

四、相对人需提交的材料设立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

(二)有固定的服务场所;(三)有规定数量的财产和经费;(四)从事房地产咨询业务的,具有房地产及相关专业中等以上学历、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须占总人数的50%以上;从事房地产评估业务的,须有规定数量的房地产估价师;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的,须有规定数量的房地产经纪人。

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从事房地产估价业务的机构,应到该业务发生地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直辖市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五、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六、服务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内

七、办理程序受理审核发证备案

八、业务咨询南阳市房产管理局房管科。

电话62262815

九、投诉举报方式南阳市房产管理局监察室电话62262819南阳市纪委效能检察室电话6339827814、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资质一二级资质审批

一、法律法规依据建设部关于修改〈城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规定〉的决定(建设部令第97号)

二、承办科室南阳市房产管理局房管科办公地点南阳市张衡中路796号

三、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人姓名、职务及联系方式分管领导谭志洪,副局长,联系电话62262828具体负责人胡富安,房管科科长,联系电话62262812

四、相对人需提交的材料设立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

(二)有固定的服务场所;(三)有规定数量的财产和经费;(四)从事房地产咨询业务的,具有房地产及相关专业中等以上学历、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须占总人数的50%以上;从事房地产评估业务的,须有规定数量的房地产估价师;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的,须有规定数量的房地产经纪人。

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从事房地产估价业务的机构,应到该业务发生地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直辖市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五、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六、服务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内

七、办理程序受理审核上报省厅

八、业务咨询南阳市房产管理局房管科。

电话62262815

九、投诉举报方式南阳市房产管理局监察室电话62262819南阳市纪委效能检察室电话6339827815、房屋安全鉴定

一、法律法规依据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建设部129号令第五条、第六条。

二、承办科室南阳市房产管理局生产技术科(南阳市房屋安全管理办公室)办公地点南阳市张衡路796号

三、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人姓名、职务及联系方式分管领导刘书臣副局长联系电话62262898具体负责人白万胜生产技术科科长联系电话62262816

四、相对人需提交的材料填写房屋安全鉴定或房屋完损等级评定申请表,并提供以下材料1、房屋的施工图纸、竣工验收资料;2、房屋权属证明;3、房屋的租赁证明和其它有效证件。

五、收费标准及依据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豫发改收费[2005]1278号关于规范我省城市房屋安全鉴定收费标准的通知

六、服务承诺时限1万平方米以内7日15万平方米以内10日510万平方米以内15日

七、办理程序房屋权人或使用人提出申请市房管局生产技术科受理初始调查现场勘查签发鉴定文书全面分析、论证定性,做出判断,提出处理意见检测验算、整理技术资料测试、记录各种损坏数据和状况

八、业务咨询南阳市房产管理局生产技术科电话6226281662262817

九、投诉举报方式南阳市房产管理局纪检监察室电话62262819南阳市纪委效能监察室电话6339827816、房屋完损等级评定

一、法律法规依据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建设部129号令第五条、第六条。

二、承办科室南阳市房产管理局生产技术科(南阳市房屋安全管理办公室)办公地点南阳市张衡路796号

三、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人姓名、职务及联系方式分管领导刘书臣副局长联系电话62262898具体负责人白万胜生产技术科科长联系电话62262816

四、相对人需提交的材料填写房屋安全鉴定或房屋完损等级评定申请表,并提供以下材料1、房屋的施工图纸、竣工验收资料;2、房屋权属证明;3、房屋的租赁证明和其它有效证件。

五、收费标准及依据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豫发改收费[2005]1278号关于规范我省城市房屋安全鉴定收费标准的通知

六、服务承诺时限1万平方米以内7日15万平方米以内10日510万平方米以内15日

七、办理程序房屋权人或使用人提出申请市房管局生产技术科受理初始调查现场勘查签发鉴定文书全面分析、论证定性,做出判断,提出处理意见检测验算、整理技术资料测试、记录各种损坏数据和状况

八、业务咨询南阳市房产管理局生产技术科电话6226281662262817

九、投诉举报方式南阳市房产管理局纪检监察室电话62262819南阳市纪委效能监察室电话6339827817、危房鉴定资质审批

一、法律法规依据河南省危险房屋管理暂行规定、南阳市房屋安全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二、承办科室南阳市房产管理局生产技术科(南阳市房屋安全管理办公室)办公地点南阳市张衡路796号

三、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人姓名、职务及联系方式分管领导刘书臣副局长联系电话62262898具体负责人白万胜生产技术科科长联系电话62262816

四、相对人需提交的材料1、成立房屋安全鉴定机构申请;2、上级关于成立安全鉴定机构的文件;3、办公场地证明;4、验资报告;5、营业执照;6、鉴定机构负责人任职文件;7、专业技术人员一览表;8、主要设备鉴定工具一览表。

五、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六、服务承诺时限县市区送达后25个工作日。

七、办理程序单位提出申请市房管局生产技术科受理资格审查签署意见颁发房屋安全鉴定资质等级证书

八、业务咨询南阳市房产管理局生产技术科电话6226281662262817

九、投诉举报方式南阳市房产管理局纪检监察室电话62262819南阳市纪委效能监察室电话6339827818、改变房屋使用性质,加大房屋荷载加层、危险房屋加固方案审批

一、法律法规依据建设部第110号令第

五、

六、

七、十

三、十四条南阳市房屋安全管理办法第十

二、十

三、十

七、二十

九、三十

一、三十

八、四十一条。

二、承办科室南阳市房产管理局生产技术科(南阳市房屋安全管理办公室)办公地点南阳市张衡路796号

三、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人姓名、职务及联系方式分管领导刘书臣副局长联系电话62262898具体负责人白万胜生产技术科科长联系电话62262816

四、相对人需提交的材料1、房屋的施工图纸、竣工验收资料;2、房屋权属证明;3、房屋的租赁证明和其它有效证件。

五、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六、服务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

七、办理程序房屋权人或使用人提出申请市房管局生产技术科受理初始调查现场勘查签发处理意见全面分析、论证定性,做出判断,提出处理意见检测验算、整理技术资料测试、记录各种损坏数据和状况

八、业务咨询南阳市房产管理局生产技术科电话6226281662262817

九、投诉举报方式南阳市房产管理局纪检监察室电话62262819南阳市纪委效能监察室电话6339827819、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一、法律法规依据房管法第四十五条

二、承办科室南阳市房地产市场管理处办公地点南阳市张衡路796号

三、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人姓名、职务及联系方式分管领导张涛市场处支部书记联系电话62262867具体负责人唐继承预售科科长联系电话62262865

四、需提交的材料1、商品房预售许可申请表2、开发企业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查验原件,收复印件)3、出让土地使用权证书(查验原件,收复印件)经济适用住房项目提供划拨土地使用权证书、销售价格批准文件和南阳市经济适用房预售审查意见书);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查验原件,收复印件);5、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占工程建设总投资的比例符合规定条件的证明;6、工程施工合同及施工进度的说明;7、商品房预售方案。

预售方案应当说明预售商品房的位置、面积、销售控制表、竣工交付日期、装饰标准设备简介等内容,并应当附预售商品房分层平面图、小区效果图、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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